首页 成品油库建设标准2010

成品油库建设标准2010

举报
开通vip

成品油库建设标准2010加油站建设标准 序 销售业务作为集团公司价值链的最终环节和实现收入的主渠道,履行三大责任、展示企业形象的重要窗口,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加油站和油库体现出来。这也反映出加油站和油库对销售业务的重要性。 重组以来,销售企业围绕打造中国石油业务链的“黄金终端”,继承和发扬中国石油优良传统,学习借鉴国外石油销售企业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油库、加油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努力提高运行效率和效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8年,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出版了《成品油库建设标准》和《加油站建设标准》,把打造“管理精品、服务精品、形象精品...

成品油库建设标准2010
加油站建设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序 销售业务作为集团公司价值链的最终环节和实现收入的主渠道,履行三大责任、展示企业形象的重要窗口,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加油站和油库体现出来。这也反映出加油站和油库对销售业务的重要性。 重组以来,销售企业围绕打造中国石油业务链的“黄金终端”,继承和发扬中国石油优良传统,学习借鉴国外石油销售企业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油库、加油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努力提高运行效率和效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8年,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出版了《成品油库建设标准》和《加油站建设标准》,把打造“管理精品、服务精品、形象精品、效益精品”的理念贯穿到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整体提升了加油站和油库的建设水平。 2009年,集团公司召开油品销售工作会议,确定了建设“效益领先、规模发展、管理科学、服务优良”的国际水准销售的发展目标,提出要坚持“标准化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集约化采购、模块化建设、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完善加油站和油库建设标准。2010年,又召开油品销售精细化管理会议,要求在坚持“业绩导向、顶层设计、程序至上、注重执行、量化评价、持续改进”原则的前提下,按照“理念国际化、设计标准化、形象统一化、效率最大化”的要求,设计好、建设好、管理好加油站和油库。这次修订《成品油库建设标准》和《加油站建设标准》,就是为了贯彻两次会议精神,按照国际水准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实现工程建设水平的新突破。 新修订的2010版《成品油库建设标准》和《加油站建设标准》,较好地贯彻了顶层设计的要求,融入了高效快捷、安全环保、节能节地和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集中体现工程建设“一好三高两少”的国际水准,即:综合效益好,设计和建设水平高、自动化程度高、劳动效率高,土地占用少、用工少。是今后一段时期销售企业油库和加油站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希望各单位严格执行这一标准,高水平地建设油库和加油站,全面提升销售企业工程建设水平,加快建设国际水准销售企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二〇一〇年九月 《成品油库建设标准》 编委会 主 任:刘宏斌 副 主 任:田景惠 上官建新 付 斌 王 波 赵传香 金安耀 杜烈奋 孙宗民 委 员:李 炜 张 宏 关 玲 赵 滨 阮晓刚 李鸿学 赵剑春 刘 矢 丛新兴 陈望远 师 野 王彬婷 胜秋月 王长江 郭 春 韩聿波 李金国 吕东悦 朱 文 杨峰亭 主 编:田景惠 副 主 编:郭 春 安玉亮 编制人员:王全占 崔有泉 周金明 胡乃科 徐明江 梁新民   李树森 郑水成 于兴鹏  钟开祥  邹大路  丛培云   李秉祥  李林江  徐达桥  李东原  张 莉  胡 涛 卢慧杰  魏宾宾 关于印发《成品油库建设标准》《成品油库建设标准设计》 《成品油库建设标准设计造价参考指标》的通知 各销售企业: 为加强油库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在经过充分调研,并总结近几年油库建设的经验基础上,销售公司组织编制了《成品油库建设标准》(2010版)和《成品油库建设标准设计》(2010版)《成品油库建设标准设计造价参考指标》三个标准性文件,经过多次讨论修订完善,已正式出版,予以印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标准对成品油库建设标准、设备材料选型、标识标牌、视觉形象进行了统一,是实现工程建设“标准化设计、集约化采购、模块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的依据,体现了科学、先进、可靠、适用、安全、环保、节能降耗和信息化的管理理念。 二、本标准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成品油库建设的指导性标准,是所属资产型成品油库新建、改扩建、检修及包装改造工程编制可研、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应严格执行。 三、本标准也是工程管理人员进行物资采购和工程质量验收的指导性文件,对提高销售系统工程人员素质和工程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企业应及时进行宣贯,确保工程管理人员熟悉和掌握标准内容,执行到位。 四、销售公司归口管理的润滑油、燃料油、燃气等销售企业的储运设施的建设,也要按照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形象的统一。 五、标准执行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销售分公司工程建设处反馈。 六、2008版《成品油库建设标准》和2008版《成品油库建设标准设计》废止。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分公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 目 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主要执行标准、规范及条例 3 4 单元划分 4 5 总库容量 5 5.1 成品油库分级、分型 5 5.2 总库容量的确定 5 6 总图 6 6.1 库址选择 6 6.2 总平面布置 6 6.3 竖向布置 7 6.4 道路 7 6.5 库区围墙 7 6.6 库区大门、守卫室 8 6.7 挡土墙及护坡 8 6.8 绿化 8 7 储运工艺 9 7.1 油罐区 9 7.2 油品装卸区 9 7.3 工艺流程及管道敷设 10 7.4 油气回收设施 10 7.5 主要工艺设备及材料选用 11 8 储油罐 13 8.1 油罐型式 13 8.2 油罐分配 13 8.3 油罐规格 13 8.4 油罐内浮盘及密封 13 8.5 油罐附件 13 9 自控 15 9.1 系统构成 15 9.2 系统主要功能 15 9.3 操作站设置 15 9.4 储运业务自动化 15 9.5 安防自动化 16 9.6 主要仪表及材料选用 16 10 信息系统 18 11 公用工程 19 11.1 给水、排水 19 11.2 电气 19 11.3 电信 20 11.4 热工、采暖、通风及空调 21 12 防腐、保温 22 12.1 油罐防腐 22 12.2 管道防腐 22 12.3 保温 22 13 油品化验 23 13.1 化验室 23 13.2 化验仪器及项目 23 14 土建 24 14.1 主要建(构)筑物结构形式 24 14.2 地基处理 24 14.3 油罐区防渗 24 14.4 防火 24 15 建筑 25 15.1 综合办公楼 25 15.2 营业控制室 25 15.3 其它辅助用房 25 15.4 建(构)筑物装修 25 16 标识及形象包装 26 16.1 标识及色彩 26 16.2 形象包装 26 17 节能 28 18 消防 29 18.1 一般规定 29 18.2 消防给水 29 18.3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30 18.4 小型灭火器材 31 18.5 机动消防设备 31 19 环境保护 32 20 劳动安全卫生 33 21 定员 35 22 建设管理 36 23 附件 信息化系统数据接口方式及内容 37 1 数据接口方式 37 2 接口数据内容及要求 37 24 附表 45 表1 成品油库的年周转次数表 45 表2 油罐标准系列规格表 46 表3 库区用地指标参考表 46 表4 油库大门设置表 46 表5 输油臂选用规格表 46 表6 油库化验室质检项目配备标准(必检项目) 47 表7 中心化验室质检项目配备标准 47 表8 油库单位能耗限值参考表 48 表9 油库岗位定员一览表 48 1 总 则 1.0.1 为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成品油库的建设,统一设计标准、统一视觉形象、统一设备材料选型、统一标识标牌、做到“标准化设计、集约化采购、模块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油库建设规模、建设水平和工程投资,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成品油库建设的指导性标准,适合于公司全资和控股的新建、改扩建成品油库工程。参股的成品油库应参照本标准进行建设。 1.0.3 成品油库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使成品油库建设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约能源和环境友好,严格控制油库建设用地和油库定员。 1.0.4 本标准的编制依据是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现行行业标准《转运油库和储罐设施的设计、施工、操作、维护与检验》(SY/T0607)和国家、行业的其它相关标准。 1.0.5 本标准中的强制性要求以“应”来表示,反面词用“不应”表示。建议性要求以“宜”来表示,反面词用“不宜”表示。选择性要求以“可”来表示,反面词用“不必”表示。 1.0.6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2 术 语 2.0.1 成品油库 products oil depot 收发和储存汽油、柴油和乙醇等轻质油品的仓库或设施。 2.0.2 拱顶油罐 fixed-roof tank 钢制地上拱形固定顶立式储油罐。 2.0.3 内浮顶油罐 internal floating-roof tank 在油罐内设有浮盘的固定顶储油罐。 2.0.4 油罐区 tank farm 由一个或若干个油罐组构成的区域。 2.0.5 油罐容量 nominal volume of tank 经计算并圆整后的油罐公称容量。 2.0.6 底部装油(下装) bottom-loading system 对油罐车进行底部密闭装油且所有作业在平地进行的装油系统。 2.0.7 油气回收设施 vapor recovery system 对油蒸汽(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收集、处理的装置。 2.0.8 在线注剂设施injection on-line 应特殊要求而为油品定量密闭注入添加剂的设施。 2.0.9 汽车发油棚 shed for tank-car and oil-loading system 为汽车油罐车装油而设置的构筑物。 2.0.10 储备型油库 large product oil depot for store 以储备成品油为主的大型油库。 2.0.11 集散型油库 large product oil depot distributed system 主要为分销型油库供油的大型成品油库。 2.0.12 分销型油库 product oil depot for distribution 为加油站和社会用户供油的成品油库。 2.0.13 管道输油站 pipeline station with product oil transportion pump 为成品油管道外输而设置的输油泵和计量设施等。 2.0.14 管道分输站 pipeline product oil transportion branch station 为接收成品油管道来油而设置的计量设施等。 2.0.15 远程手动启动的程序控制 controlled by the system of manual operation of remote 火灾被确认后,消防人员在控制室内启动控制按钮,使消防系统按设定的程序动作。 3 主要执行标准、规范及条例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 《石油化工企业管道设计器材选用通则》SH 3059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 50341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28 《浮顶罐软密封装置橡胶密封带》HG/T 2809 《轻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T 10802 《波纹金属软管通用技术条件》GB/T 14525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 《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SH/T 3082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 《石油化工企业电信设计规范》SH/T 315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 15599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 1334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 《钢制储罐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473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45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2095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成品油销售企业环境风险控制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意见》油炼销函字[2006]62号 《石油库节能设计导则》SH/T 3002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及验收规范》SH 3501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3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 237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 《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铁运[2010]105号 4 单元划分 为了统一成品油库的建设单元,本标准对成品油库的单元划分作如下规定: 1)储油区:储油罐、防火堤、隔堤、油罐基础、机泵、阀组、管网、仪表及其它配套系统等。 2)油泵房(棚):建(构)筑物、机泵、容器、阀组、管件、管网、仪表及其它配套系统等。 3)铁路装卸区:栈桥、防雨(晒)棚、鹤管、机泵、容器、阀组、管件、管网、仪表及配套系统等。 4)码头装卸区:输油臂、机泵、设备、容器、阀组、管件、管网、流量计、其它自控仪表及配套系统等。 5)汽车装卸区:汽车发油棚、鹤管、机泵、容器、阀组、管件、管网、流量计、其它自控仪表及配套系统等。 6)油气回收设施:机泵、设备、管件、管网及自控系统等。 7)在线注剂设施:机泵、容器、设备、管件、管网及自控系统等。 8)管道输油站:外输油泵、计量系统、压力调节保护系统、阀组和发球系统等。 9)管道分输站:计量系统、压力调节保护系统、阀组和收球系统等。 10)阴极保护:阴保站、牺牲阳极或辅助阳极和测试系统等。 11)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建(构)筑物、机泵、设备、管网及自控系统等。 12)消防泵房(棚)、消防站及消防系统:建(构)筑物、机泵、消防车、设备、管网等。 13)自控系统及营业控制室:建(构)筑物、自控系统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等。 14)变配电系统及柴油发电站:建(构)筑物、变压器、机柜、柴油发电机、配电盘、电缆系统等。 15)暖通系统及锅炉房:锅炉、机泵、散热器、水处理、冷凝水回收、烟气处理及供热管网等。 16)通信系统:电话、电视监控、门禁、周界防范、电子巡更及信息化管理等。 17)化验室:建(构)筑物、化验、检测仪器、设备等。 18)综合办公楼及辅助建筑:建(构)筑物、结构部分、功能配置。 19)库区总图:道路、围墙、大门、守卫室、地衡、挡土墙、护坡、排水沟及绿化等。 5 总库容量 5.1 成品油库分级、分型 5.1.1 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的规定,成品油库按总库容量不同进行分级。各级油库的总库容量(TV)分别是: 一级:TV≥100000m3; 二级:30000m3≤TV<100000m3; 三级:10000m3≤TV<30000m3; 5.1.2 成品油库的油品进、出库方式包括水路、铁路、公路和管道。依据油品主要进、出库方式不同可分为管道铁路公路型、管道公路型、水路铁路公路型、水路公路型和铁路公路型共五种型式。 5.1.3 成品油库按其主要功能分型。依据成品油库在油品销售网络中所发挥的作用不同,可分为储备型、集散型和分销型共三种型式。 5.2 总库容量的确定 5.2.1 成品油库建设应在市场分析、资源论证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根据成品油销售网络规划而实施。总库容量规模(TV),应根据油品进、出库方式和销售网络区域环境等条件,结合成品油库的功能定位和市场发展潜力,按照成品油库的油品年周转量和年周转次数而确定。 5.2.2 成品油库的油品年周转量应以项目可研批复的数量为准。 5.2.3 根据油品进、出库方式不同和受制约的运输方式影响,对成品油库的油品年周转次数做出规定。具体的油品年周转次数详见附表1。 5.2.4 成品油库的油品年周转次数,应按照其类型和功能,根据油源供应和市场销售情况,加以具体分析确定,并不宜低于附表1规定的数值。对于同时存在多种运输方式的成品油库,应综合分析各种运输方式的特点,以瓶颈运输方式选择其年周转次数。 5.2.5 成品油库的总库容量(TV)取各种油品的库容量之和。每种油品的库容量应按以下 公式 小学单位换算公式大全免费下载公式下载行测公式大全下载excel公式下载逻辑回归公式下载 计算确定。对因季节性储备或战略储备的成品油库容量应另行确定。 V=G/(ρ.n.η) 式中 V——设计容量,m3; G——年周转量,t/a; n——年周转次数,次/a; ρ——油品平均密度,t/m3; η——油罐利用系数,反映油罐的型式(内浮顶或拱顶以及罐壁附件等的安装位置)、安全余量和罐底存油量等对油罐有效容量的折减率,可取0.85~0.90。 5.2.6 成品油库的总库容量宜按下列原则确定; 1)当100000t/a≤G<300000t/a时,10000m3≤TV<30000m3。 2)当300000t/a≤G<600000t/a时,30000m3≤TV<60000m3。 3)当600000t/a≤G<1000000t/a时,60000m3≤TV<100000m3。 4)当1000000t/a≤G<3000000t/a时,100000m3≤TV<300000m3。 5)当G≥3000000t/a时,TV≥300000m3。 6 总 图 6.1 库址选择 6.1.1 油库建设地址应选择在交通运输条件较好的地点。铁路装卸油的成品油库应依托铁路系统的危化品到发站,并应符合《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的要求;水路装卸油的成品油库宜靠近油码头;管道输油的成品油库宜邻近输油管线;汽车装卸油的成品油库宜靠近公路干线。 6.1.2 油库选址除执行《石油库设计规范》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外,还应考虑工程地质条件、自然灾害和建库地区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 6.1.3 油库宜选择在当地规划的危化品仓储区或化工园区内建设,并与周边企业共同形成事故联防能力。 6.1.4 油库建设地点宜接近油品销售网络区域中心。 6.2 总平面布置 6.2.1 库区总平面 1)库区总平面各区域功能应明确,相对集中布置。油库内建(构)筑物、设施及设备之间的防火距离应符合有关防火规范的要求。 2)油库通向外部公路的车辆出、入口不宜少于两处。行政管理区、汽车装卸区应单独设出、入口。在确保行政管理区与库区消防道路通畅的条件下,可将行政管理区的出、入口作为油库对外消防车辆出、入口之一。 3)油罐组内储罐的数量及罐组容量,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的要求。汽、柴油罐宜按一个罐组布置。 4)油罐区宜沿铁路专用线一侧邻近布置。 5)辅助生产设施和综合办公楼宜同区集中布置。综合办公楼前区占地宜控制在1000m2以内。 6)在汽车发油区出、入口外侧,应设置适当规模的汽车油罐车停车场,其面积宜控制在500m2以内。停车场位置不应影响到消防车辆的通行。 7)化验室及维修间、库房等宜布置在辅助生产区。当辅助生产区用地紧张时,可将其布置在办公区一侧。 8)管道输油站和管道分输站布置应结合外输管道的方位确定,并与库区其它设施统一规划建设。 9)对改扩建油库,应结合利旧设施情况,整合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10)油库生产和辅助设施宜合并建设,严格控制辅助设施的建设规模。油库建设用地指标可参照执行附表3之规定。 6.2.2 储油区 1)储油区的油罐应集中布置。当地形条件允许时,油罐区的地面高程宜低于卸油区而高于发油区,宜布置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储油区范围内应有较好的工程地质条件,宜避开半填半挖区。 3)油罐防火堤内的地面应有利于排水。油罐区雨水宜采用明沟、集中排放。 6.2.3 油品装卸区 1)油品装卸区宜布置在成品油库的边缘或一侧。 2)铁路装卸区和汽车发油区内的雨水和含油污水应分别集中收集、排放。 3)汽车发油棚地面排水沟宜采用钢筋混凝土地沟。 4)汽车发油区宜设在油库的入口处,并靠近外部公路和行政管理区。 5)油气回收装置和添加剂设施应邻近汽车发油区布置。 6.2.4 行政管理和辅助生产区 1)综合办公楼宜布置在油库入口方位(应与汽车发油区入口分开),且在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2)综合办公楼、变配电、消防、化验等附助设施宜成区布置在库区较高地带,并远离工艺设施。 3)化验室宜远离震动、噪声及粉尘等场所布置。 4)管道配套油库的公用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宜统一规划建设。 6.3 竖向布置 6.3.1 应符合当地规划部门、工业区总体竖向控制高程的要求。 6.3.2 位于地势平坦区域的油库,宜采用连续平坡式布置方式。 6.3.3 位于山区、丘陵地区的油库,宜采用台阶式布置方式。 6.3.4 位于地形破碎、复杂区域的油库,可分区采用连续平坡式与台阶式相结合的布置方式。库区内台阶的高度不宜大于6.0m,台阶之间应衔接顺畅,并满足运输、消防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6.3.5 应合理确定库区设计标高,使库区内雨水迅速排除,并不受潮水、洪水的侵袭。 6.3.6 应避免高挖、深填,力求挖填方平衡。 6.4 道路 6.4.1 库外道路 库外道路型式宜与外部连接的公路型式相一致。路面宽度宜采用6~9m,但不宜比公路宽。库外道路宜采用沥青路面。 6.4.2 库区道路及场地 1)一级油库的油罐区应设环行消防道路,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其它级别油库的油罐区消防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4m,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 2)油库铁路装卸区的消防道路宜与库内道路构成环形道路,也可设有带回车场的尽头式道路,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 3)油罐区周围道路的路面型式宜采用公路型,路面可适当抬高作为罐区拦油措施。 4)辅助设施及行政管理区的道路宜采用城市型,路面宽度可为4.0m,道路转弯半径为6.0~9.0m,路缘石高度为0.15m。 5)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1.0m,必要时可按0.5的倍数加宽。人行道可采用预制方砖铺砌或现浇。 6)库区道路应采用混凝土路面。汽车装卸区及停车场面层宜采用现浇C35水泥混凝土,厚度为22~24cm。对于工程地质条件较差的地区可采用钢筋混凝土路面。库区内其它道路面层宜采用现浇C30混凝土,厚度为18~20cm。 7)库区道路及场地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采取相应的地基处理措施。 6.5 库区围墙 6.5.1 生产区外围应设高度不低于2.5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辅助设施及行政管理区、汽车装卸区外围,可采用高度不低于2.0m的铁栅栏通透围墙。库区内围墙宜采用铁栅栏通透围墙,高度宜为1.8m。 6.5.2 辅助设施及行政管理区、汽车装卸区应单独成区。 6.5.3 位于特殊地区的库区周围实体围墙上部,可设高度不低于0.6m的镀锌铁丝网。 6.6 库区大门、守卫室 6.6.1 为满足运输、消防及对外联系的需要,油库应设置相应的库区大门。大门设置可参照执行附表4之规定。 6.6.2 在铁路装卸区出、入口处可设置守卫室。汽车装卸区和码头作业区不宜单独设守卫室。辅助设施及行政管理区应根据油库所处的地理位置、社会环境等情况,确定是否设置守卫室。 6.6.3 铁路装卸区守卫室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20m2。 6.6.4 辅助设施及行政管理区出、入口守卫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m2。 6.7 挡土墙及护坡 6.7.1 采用台阶式布置的油库,台阶之间应设置挡土墙。库区内挡土墙的高度不宜大于6.0m。挡土墙的结构可根据库区地质条件,采用重力式、钢筋混凝土扶壁式、加筋土挡墙等。具体结构形式应根据当地工程经验,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6.7.2 库区内填方地段不宜设置护坡,挖方地段若稳定坡率m≤1.0,可设置护坡。库区内护坡高度不宜大于5.0m,表面可进行绿化。 6.7.3 复杂场地的挡土墙和护坡,宜由当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和施工。 6.8 绿化 库区绿化应满足当地规划部门提出的绿化指标要求,绿化系数不宜小于15%。 7 储运工艺 7.1 油罐区 7.1.1 燃料乙醇罐可与汽、柴油罐同组布置,但其间应设隔堤。 7.1.2 油罐的选型应执行本标准第8.1条之规定。 7.1.3 油罐主要进、出口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如金属软管或补偿器)。 7.1.4 油罐宜设置一个进、出油口。水运油库的油罐进、出口可根据作业需要分别设置。 7.1.5 油罐前的油品管道泄压接口宜接入罐嘴上。对内浮顶油罐可沿罐壁设∩型管后接入油罐的进出油接管上,对拱顶罐可从罐顶接入罐下部,使油品沿罐壁缓慢下流入罐内,不使油品产生滴落或喷射。当泄压接管低于罐内最高液位时,接管根部阀门应确保密封可靠。 7.1.6 油罐区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宜小于罐组内一个最大油罐容积和一次最大消防用水量之和。 7.1.7 油罐宜设置下部采样器。 7.2 油品装卸区 7.2.1 铁路装卸区 1)装卸油专用线宜按双股设置,一次可接卸整列油槽车。油槽车数量应根据油库所在地的列车编组要求而确定。 2)卸油泵宜设在栈桥一侧居中位置。卸油泵宜设置4台(汽、柴油各2台)。油罐车扫舱可选用容积式泵,并将扫仓泵布置在栈桥下。 3)汽、柴油及燃料乙醇应分别设卸车扫仓罐,单罐容量宜为10~20m3。当扫舱罐兼做工艺管道系统排空罐时可设置为埋地式。 4)卸油作业宜采用液动潜油泵加离心泵的卸油工艺。 5)卸油泵宜兼作倒罐泵用。 6)装油系统应采用密闭工艺及自动定量装车系统。大批量装车作业时,可采用大鹤管自动定量装车工艺。 7)在历年平均降水量大于1000mm或最热月月平均最高气温高于或等于32℃的地区,铁路装卸区宜设置防雨(晒)棚。 7.2.2 水路装卸区 1)当油品装卸码头与其它码头合建时,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和《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的规定。 2)油轮卸油应通过船上的输油泵进行作业。油驳卸油可利用趸船上的输油泵进行作业。油轮(驳)卸底油与扫舱可采用移动式容积泵进行作业。 3)油品装卸区及栈桥应设供电、照明、消防、通信、视频监控等系统。必要时,还应在库区设置压舱水收集及船舶供水等设施。 4)装船泵宜在库区集中设置。 5)在通向水域引桥、引堤的根部和装卸油设备外围的工艺管道上,应设置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当采用电动、液动或气动控制时,应有手动操作功能。 7.2.3 公路装卸区 1)汽车发油岛数量,应根据油库年发油量、油品种类、季节不均衡性和运输车辆情况加以综合确定。 2)汽车发油应采用自动定量下部装车控制系统,不宜单独设置上装发油岛。必要时,可在下装发油岛一侧安装上装式发油鹤管,并相应设置上装操作平台。 3)汽油下装宜设一个全品种下装岛。 4)每座下装岛上的鹤管数量,应满足多仓油罐车对油品配送的要求。应提高每座发油岛的发油能力,相应减少发油岛的数量。每个下装鹤管的正常发油量不宜低于100m3/h。 5)必要时,应配套设置油品添加剂自动加注设施。 6)当一种油品多鹤管同时发油时,可采用一台发油泵对多鹤管的发油工艺,装车泵采用变频控制方式。 7)汽车装车泵可与其它输油泵集中布置在油罐区附近。 8)当汽车卸油业务量较大时,可单独设置卸车区。否则,宜与汽车发油车位合并建设。 10)汽车卸油工艺系统与汽车发油工艺系统宜分别设置。 7.3 工艺流程及管道敷设 7.3.1 成品油库的工艺流程,应根据油库类型和功能而确定。在确保油库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应使工艺流程简化。 7.3.2 油品管道外输和接收管道来油的工艺流程宜单独设置。油品倒罐流程不宜单独设置。 7.3.3 同一座油罐不应同时进行收、发油作业。 7.3.4 对混油量较大或发生混油时影响到油品质量的工艺管道系统,应独立设置。 7.3.5 发油系统的工艺流程宜按不同油品分别设置。 7.3.6 码头收、发油工艺可根据操作需要,实现操作罐(单罐)循环工艺。正常作业时,工艺管道不应采用顶水置换方式。 7.3.7 油品调合作业可采用管道调合方式。柴油调合可采用撬装式设施。 7.3.8 工艺管道系统设计压力等级不应低于1.6MPa。 7.3.9 库内输油管道的管径及壁厚,应由计算确定。输油泵吸入管路计算流速宜为1.0~1.5m/s,排出管路计算流速宜为2.0~2.5m/s。 7.3.10 库内工艺管道宜采用地上低管墩(架)敷设,主管带应以3%的坡度坡向泵组。工艺管道应设置放气、排空、安全泄压等措施。工艺管道不常用的放气、排空口应采用法兰盖封堵。 7.3.11 工艺管道的排空应实现有组织的收集和排放,必要时可设置排空罐。 7.3.12 穿越道路或构筑物的工艺管道,应设置在套管或涵洞内。套管和涵洞内的剩余空间,应被有效填实。 7.3.13 工艺管线带的阀门操作平台、梯子踏步宜选用钢格栅。 7.3.14 阀门操作平台上的防护栏杆宜在平台一侧设置。 7.3.15 在主要工艺管道上宜设管道压力自动监测仪表,将压力信号远传至中心控制室的罐区操作站,达到高、低压力超限报警。主要工艺管道包括进出库管道、油罐区部分管道、油码头和引桥管道以及其它需要重点防范的工艺管道等。 7.3.16 在工艺管道的适当位置应留有半固定式接头(三阀组),用于接入新鲜水对管道进行排空和吹扫。 7.4 油气回收设施 7.4.1 成品油库应配套建设油品密闭装卸系统。密闭系统的油气泄漏量最高限值≤10g/m3。 7.4.2 成品油库应根据汽油周转量、经济合理性及当地环保要求,设置相应规模的油气回收处理设施,其规模应综合考虑油库汽油装油作业时油气挥发量的平均值和最大值。 7.4.3 油气回收应采用能耗低、占地少、运行安全平稳、投资少、排放达标的处理工艺。 7.4.4 油气回收装置的油气回收率应≥95%、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应≤25g/m3。油气回收设施单位能耗、造价等指标应符合行业有关规定。 7.4.5 油气管道敷设应保持相应坡度,管道低点应设有液体收集、排空措施。 7.4.6 装柴油时产生的油气宜单独设排放管,管端应设阻火器。 7.4.7 当预留油气回收设施时,应设置用于油气集中排放的措施。 7.4.8 用于吸收油气的汽油宜从同一座油罐中引出、进罐,并使罐内进、出油口按不同方位布置。 7.5 主要工艺设备及材料选用 7.5.1 输油泵 1)汽、柴油及燃料乙醇输送泵宜选用立式管道离心泵。对于电动机功率大于55kW的泵机组,宜选用卧式离心泵。离心泵安装时,应使其在低液位时满足自流灌泵。 2)当工艺要求具备较强抽吸性能时,可选用容积式泵,如油槽车、油船扫仓和管道排空泵等。在线注剂系统宜选用计量泵。 3)火车卸车潜油泵宜选用液压式潜油泵。 4)输油作业不允许中断的工艺流程泵,应设备用泵。当输送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倒罐泵宜与其它输送泵兼用。 5)当油品质量要求严格控制时,应设置专用泵。 6)油库宜设1台移动泵,用于排空工艺管道和设备物料,转移事故状况下产生的事故水。 7)应根据机泵使用场所的不同,采用露天、泵棚或泵房等安装方式。严寒地区或风沙较大的地区,可设置泵房;历年最热月的月平均气温高于32℃的地区、历年年平均降水量在1000mm以上的地区,宜设泵棚;上述以外的地区,宜采用露天泵。 8)露天泵应选用户外电动机。泵棚内的泵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确定是否选用户外电动机。在海拔高度超过1000m或环境温度超过40℃、相对湿度超过95%的地区,应对电动机功率进行校正。 9)成排布置的泵机组,立式管道泵宜按泵中心线取齐,卧式泵宜按泵端基础取齐。 10)对于功率在160kW及以上的电动机且长周期运行的机泵,宜设置检测机组轴温的自动监测措施。主要机泵宜设压力检测仪表,并将压力信号远传至中心控制室。 7.5.2 阀门 1)新建或改扩建油库的主要工艺操作阀门宜采用电动控制阀门,如油罐区、汽车装卸区、码头装卸区和油泵区的主要工艺操作阀门。 2)当容积式泵无自带安全阀时,其旁通泄压管线宜选用全启式安全阀。 3)工艺管道泄压宜采用梭式泄压阀。 7.5.3 输油臂 1)码头装卸油宜采用输油臂。对小泊位装卸船作业可采用耐油导静电胶管,并设置吊装设备和软管存放场地。输油臂选用应执行附表5之规定。 2)码头上宜设一台移动式或固定式泵,用于输油臂的排空作业。 7.5.4 装卸鹤管和接头 1)汽车下装密闭装油鹤管,应采用DN100鹤管以及API标准接头。 2)汽车上装鹤管宜采用DN100液下浸没式鹤管。 3)下装鹤管应设有安全泄压措施。 4)汽车发油岛上的油气接管可采用软管或下装式鹤管。如采用下装式鹤管,应使其与油罐车油气排放口规格及方位相适应。 7.5.5 管道器材选用 1)泵用过滤器宜选用立式网状或Y型、T型过滤器。容积式流量计前应按其要求设消气过滤器。 2)金属软管应选用法兰连接不锈钢金属软管。金属软管直径不宜大于DN400,其技术要求应符合《波纹金属软管通用技术条件》GB/T 14525的规定。 3)工艺管道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和《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1、2部分:A、B级》GB/T 9711.1、2的规定。 4)工艺管道系统管件应执行《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 12459的规定。 5)法兰、垫片及紧固件宜执行《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HG 20592~20635的规定。法兰用垫片宜选用耐油橡胶石棉垫片或金属缠绕式垫片。 7.5.6 油库所用设备应立足国内。关键设备如大型机泵、油气回收装置、阀门电动执行机构、流量计、电液阀、下装臂、下装接头和在线注剂设施等设备、仪表可选择引进。 8 储油罐 8.1 油罐型式 8.1.1 储油罐应为地上式。 8.1.2 储油罐应采用钢制立式圆筒形焊接油罐。储存汽油、燃料乙醇以及-50#、-35#柴油应采用内浮顶罐,其它轻柴油宜选用拱顶罐储存。当受罐组容量或其它条件限制时,轻柴油罐可选用内浮顶罐。 8.1.3 储油罐的规格、型式,应根据具体建设条件进行优化设计和选型,以提高油罐的利用率和土地使用率。 8.2 油罐分配 8.2.1 油罐分配及单罐容积的确定应综合考虑油品种类、季节变化、输送方式以及不同工艺作业要求等因素而确定。一种油品的油罐数量不宜少于2座。 8.2.2 油库最大单罐容积宜按下列原则确定: a)当TV<15000m3时,单罐容积不宜大于2000m3; b)当15000m3≤TV<25000m3时,单罐容积不宜大于5000m3; c)当25000m3≤TV<50000m3时,单罐容积不宜大于10000m3; d)当50000m3≤TV<100000m3时,单罐容积不宜大于20000m3; e)当100000m3≤TV<300000m3时,单罐容积不宜大于30000m3; f)当TV≥300000m3时,单罐容积不宜大于50000m3。 8.3 油罐规格 8.3.1 油库所选用的储油罐,宜选取本标准所规定的油罐规格。油罐规格系列详见附表2。 8.3.2 油罐的规格尺寸,可根据工程地质条件、用地条件及消防系统配置情况选用合理的径高比,以减少工程建设投资和罐区占地面积。 8.3.3 改扩建油库新建油罐的规格、数量,应结合现有油罐的利用情况综合确定。 8.4 油罐内浮盘及密封 8.4.1 容积不大于20000m3的油罐内浮盘可选用铝制浮盘,容积大于20000m3的油罐内浮盘宜选用钢制内浮盘。 8.4.2 油罐内浮盘密封宜采用弹性密封或舌型密封型式。密封胶带应符合《浮顶油罐软密封装置橡胶密封带》HG/T 2809的技术要求,采用的软泡沫塑料应符合《轻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T 10802中的JM30优等品的要求。 8.4.3 对已有固定顶油罐改为内浮顶罐时,应使罐体的直径偏差和垂直度偏差满足内浮盘的升降及密封要求。 8.4.5 燃料乙醇罐内浮盘用密封带宜选用氟橡胶。 8.5 油罐附件 8.5.1 油罐的平台、梯子、踏步宜选用钢格栅。 8.5.2 罐顶踏步一侧应加设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宜低于1.2米。 8.5.3 油罐顶可采用有组织排水。 8.5.4 拱顶油罐顶宜设不少于2个全天候呼吸阀,可不设液压安全阀。 8.5.5 油罐底部排水宜采用罐底排水槽结构型式,排水管应设双阀。 8.5.6 油罐量油孔宜单独设置。在量油孔的两侧应各设一组接地端子,为取样工具做接地用。 8.5.7 内浮顶油罐宜设置罐内进油扩散管。 8.5.8 内浮顶油罐应在罐顶边缘设环向通气孔,并在罐顶护栏与环向通气孔之间留出检修空间。 8.5.9 在油罐加强圈处可设置折流板导流消防冷却水,以减少油罐冷却水环管数量。 9 自 控 9.1 系统构成 油库自控系统可分为储运业务和安防自动化两类系统,其中各由几个子系统组成。各子系统之间互相关联,形成油库的自动化系统。自控系统应分为三层,包括设备层、控制层和操作站层,每个自控系统应向信息系统提供数据集成接口。信息化系统接口方式及内容详见附件。 9.2 系统主要功能 1)自动显示动态工艺流程,显示实时数据曲线和历史趋势曲线。 2)监控主要设备和机泵的运行状态,并实现远程控制。 3)监控主要电动阀门的开关状态,并实现远程控制。 4)监测油罐的液位、温度。 5)自动生成并随时打印在收油、储油和发油业务过程的生产及管理报表。 6)库区安防实现实时自动监控。 7)实现安全联锁控制。 8)与上级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和图像的自动传输。 9)具有冗余功能。 10)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 9.3 操作站设置 9.3.1 在营业控制室应设置生产监控、安防监控及业务操作站。中心控制室内宜设置发油和罐区监控的2台冗余操作站,1台安防监控操作站、1台消防控制操作站和1台油气回收的操作站。在守卫室/营业室内可设置1台配套读写卡器的业务终端。在装卸油码头上宜设置一个外操站。 9.3.2 生产监控操作站、安防监控操作站应分别将实时数据与历史数据进行存储,并应满足油库信息系统服务器实时数据采集的需要。 9.3.3 操作站和控制站之间应采用冗余的TCP/IP网络连接,所有操作站应和库区生产局域网连接。 9.4 储运业务自动化 储运业务分罐区监控和收发油业务。系统控制层应采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系统应具有完备的设备冗余和工作性能冗余。远程通讯介质应为光缆。设备层的控制与检测信号应集中显示和数据上传,具备数字化通信,操作站层软件应按附件要求提供标准的OPC接口。 9.4.1 罐区监控 1)罐区监控系统应能采集和处理库内液位、温度和压力等主要工艺参数,具备数据存储、记录等功能;操作站上具备总貌显示、组显示、趋势显示、动态显示等显示画面,可实现工艺参数实时显示和报警,对工艺电动阀门、机泵等实现远程控制。 2)油罐应设置液位、多点温度和高精度差压仪表,宜采用HIMS系统用于收发油计量、比对,以及罐容量、剩余罐容、库容量和剩余库容的计算。 3)油罐计量仪表应满足计量级要求,系统的准确度控制在±3‰以内。 4)油罐应设置高液位报警及联锁装置。 9.4.2 公路发油 1)汽车装车应实现“一卡通”装车业务。 2)装车控制宜采用集中式控制方式,发油现场应设置操作键盘。 3)每个装车岛应设置集成操作编码器,并配套智能I/C读卡器、多仓信息显示的柜式设备。 4)汽车发油区进、出口大门处应安装IC卡门禁系统,并与发油控制系统信息共享。 5)汽车装车应设安全检测及监测设施,每个装车岛应设置装车溢油静电检测、防护道闸联锁;每座汽车发油岛上应设置摄像头。 6)装车岛防护道闸应与鹤管回位、接地系统连锁,并具备手动开启功能。 9.5 安防自动化 油库安防系统包括视频监控、可燃气体报警、火灾报警、周界防范、电子巡更、门禁等安防信息。在中心控制室内应设安防监控操作站和消防控制操作站。安防监控操作站应集成视频监控、可燃气体报警、火灾报警、周界防范、电子巡更、门禁等安防信息,具备ESD操作功能。消防控制操作站应实现对库区的消防系统进行远程手动启动的程序控制。 9.5.1 消防值班室应设接收火灾报警和视频监控器。 9.5.2 视频监控系统的前端设备宜采用数字摄像机,具备与油库信息系统的集成功能,满足信息系统的视频数据采集要求。安装于易燃易爆场所的摄像机应采用隔爆型,防爆等级不应低于ExdⅡBT4;安装于室外环境的摄像机宜选用全天候防护罩,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室外重要区域的摄像机宜有红外夜视功能。 9.5.3 摄像机应安装在油库生产区、辅助生产区的重要位置,包括进出库大门、储罐区、油泵房(棚)、油品装卸区、集中阀组区、消防设施及其它重要区域等,且宜与火灾报警和周界报警信号进行联动。 9.5.4 摄像机的安装位置和数量应根据油库监控区域、地形地势及周边社会环境统一考虑。 9.5.5 可利用油库PLC控制系统,集成库区重要操作阀门和设备,设置油库ESD系统。在事故发生时,对以上阀门及设备实施紧急关断,包括油罐区阀门、主要输油泵出口阀门、通向码头引桥的切断阀及其它需要紧急切断的工艺阀门和设备。 9.6 主要仪表及材料选用 9.6.1 现场电动仪表应选用符合防爆场所防爆等级的仪表,防爆等级不应低于ExdIIBT4,并根据所处环境条件确定相应的仪表防护等级。 9.6.2 油罐液位测量可采用磁致伸缩液位计或伺服液位计、总线模式,其测量精度不应低于±1mm,宜配套不少于5点的平均温度计,不设罐旁指示仪。温度测量精度不应低于±0.1℃。当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0m3时,液位测量宜采用伺服液位计。 9.6.3 油罐高液位报警应单独设置液位报警开关,液位报警开关宜采用外贴超声波液位开关或音叉液位开关。 9.6.4 铁路装车流量计应安装在栈桥上,宜选用容积式流量计,其计量精度不应低于0.2级。 9.6.5 装船流量计应安装在码头上,且宜靠近输油臂安装。流量计宜选用容积式流量计,其计量精度不应低于0.2级。 9.6.6 汽车发油流量计应安装在汽车发油岛上,宜选用容积式流量计,其计量精度不应低于0.2级。装车控制阀宜采用活塞式数字多段电液阀。 9.6.7 用于HIMS系统混合库存管理系统密度测量的压力变送器精度不应低于0.07%。 9.6.8 工艺电动阀门应配套总线制执行机构,消防电动阀门应采用开关量控制,执行机构应实行现场手/电动、远程控制,并输出阀门的开关回讯及过扭矩回讯状态。 9.6.9 可燃气体检测探头宜采用催化燃烧式,在缺氧场所宜采用红外式,防爆等级不应低于ExdIIBT4,露天场所宜配套遮阳罩及防雨罩。 9.6.10 对电机功率较大、长周期运行的机泵,宜设置检测机组轴温的自动监测措施。 9.6.11 主要输油泵出口宜设压力变送器,将压力信号远传至中心控制室。 9.6.12 库区电缆宜采用直埋或埋砂电缆沟敷设,且选用铠装屏蔽电缆,并符合《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的要求。当采用防火桥架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min。 9.6.13 单个电缆桥架宽度不宜大于800mm。当线缆数量和品种较多时,应按线缆种类分槽敷设。在同一电缆桥架内,应设隔板将通讯总线、隔爆型信号和220VAC电源线分开敷设。220VAC电源线可单独穿管敷设。 9.6.14 仪表电缆不应与电力电缆同槽盒敷设。仪表电缆桥架与电力电缆桥架平行敷设时,其间距不宜小于1m。 10 信息系统 油库信息系统应在各自动化系统的基础上,实现各自动化操作站数据的统一集成,建立集中的管理信息平台,规范成品油收发、库存、监控等业务,支持成品油从入库到出库的全过程业务管理,实现油库日常业务处理、监控和管理的信息化,为一次物流、二次物流等信息系统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 10.0.1 油库信息系统软件应采用B/S架构,并提供作业管理、数质量管理、电子档案管理、人员管理、报表、查询统计分析和安全监测等功能。 10.0.2 油库信息系统软件设计应考虑安全性、稳定性、实时性、可扩展性、灵活性、可操作性、安全容错及保密性等,并具有大量数据处理与存储的能力,提供数据备份、恢复、存档及打印功能。 10.0.3 油库信息系统软件应满足跨操作系统、数据库和浏览器的支持。 10.0.4 油库信息系统硬件应选择主流、通用的服务器且双机热备,并应实现远程管理功能。服务器的电源、风扇应满足热插拔,操作系统应是主流操作系统。信息系统服务器应接入办公局域网。 10.0.5 油库应设置生产控制网和办公局域网,通过具有热备功能的硬件防火墙隔离,并确保数据的互连互通、实时交互和全程共享。办公局域网应与上级公司网络互连互通,通讯速率不宜低于2M。 10.0.6 油库信息系统应满足和一次物流、二次物流等相关信息系统的统一集成要求。 10.0.7 管道配套油库和炼油厂配套油库,应分别与管道系统、炼油厂信息化系统实现对接。 10.0.8 信息系统机柜应设置在综合办公楼电信机房内。机柜内应设服务器、硬件防火墙和显示器等。 11 公用工程 11.1 给水、排水 11.1.1 给水水源宜依托市政供水,当无市政水源时可就近选用地下水或地面水,但水源水质应分别满足油库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消防用水的要求。当油库的给水水源选用市政供水时,进入油库处的供水压力不应低于0.3MPa。 11.1.2 排水 1)未被污染的清净雨水可直接排放。 2)被油品污染的雨水应经专用管道排入含油污水系统。 3)生活污水应设专用管道进行收集,并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当条件许可时,生活污水可依托周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4)燃料乙醇罐正常作业时不产生污水排放。清洗罐时产生的少量污水可专门收集后统一处理。 5)事故消防水宜利用油罐防火堤内的有效容量进行存放,必要时应设置事故缓冲池用于收集事故水。油品装卸区被污染的事故水及库区场地、道路产生的事故水,应收集至污水处理调节池或事故缓冲池。 11.1.3 在库区雨水总排放口处应加设水封装置和快速关闭闸阀。 11.1.4 含油污水处理 1)含油污水应经过处理,达到地方和国家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 2)含油污水应设专用管道系统进行收集,并设含油污水调节池。含油污水调节池容积应根据各区需要收集的含油污水量(包括污染雨水量)经计算后确定。 3)含油污水处理可依托周边企业的污水处理能力。如周边无依托条件时,应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配套设置污水处理设施。 4)处理含油污水的设备宜采用密闭式。 5)含油污水处理设施宜控制处理规模,加大缓冲调节能力,处理规模宜为5~10m3/h。 11.1.5 生活污水处理规模宜为0.5~1m3/h。 11.2 电气 11.2.1 油库供电宜采用外接电源。供电电源电压等级宜采用6~10kV电源供电。 11.2.2 油库的生产用电负荷等级宜为二级。 11.2.3 管道输油站用电负荷等级应为一级,应具备双电源供电。管道输油站电源宜与库区电源统一规划建设,用电分开计量。 11.2.4 自控PLC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通讯系统及安防系统等电信系统的供电宜由UPS提供。 11.2.5 油库宜设1台柴油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容量宜满足小部分发油业务、1台移动泵、应急照明、信息系统和安防系统等用电需要。 11.2.6 油库的用电负荷宜按轴功率法和需要系数法计算。由于油库的用电负荷为间断性用电,应结合主体专业生产设备的运行特点确定最大计算负荷。 生产负荷和消防负荷应分别计算(消防负荷不计入总负荷),应比较两者的大小后作为变压器及相关设备、材料选择的依据。 11.2.7 变压器宜选用全密封节能型变压器(油浸式变压器),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100%油量的挡油设施。当用地紧张或安装场地受限时,可选用干式变压器。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1600kVA。 11.2.8 库区变配电所宜靠近负荷中心设置。当库区面积较大,区域供电距离较远或负荷较大时,可根据负荷分布情况设置区域变电所。 11.2.9 变配电所应满足防火和防爆的安全要求,且进出线方便,并留有发展余地。根据所处的地区不同,高、低压配电室及控制室宜设采暖和空调。 11.2.10 变配电装置应户内布置,变压器室宜避免西晒。变配电所除设配电设备间外,还应设置必要的辅助房间。变配电所室内地坪应高出室外地坪不小于0.6m。 11.2.11 中压配电装置每段母线宜预留1~2台备用柜和10~20%的备用柜位置。低压配电装置每段母线宜预留3~5台备用柜的位置和20%左右的备用出线回路,且不同容量备用出线回路不宜少于一回路。 11.2.12 当电动机功率大于或等于200kW时,宜选择6~10kV中压电机;当电动机功率小于200kW时,宜选择380V低压电机。当工艺要求采用变频控制时,应
本文档为【成品油库建设标准2010】,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286867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755KB
软件:Word
页数:54
分类:生产制造
上传时间:2011-08-05
浏览量: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