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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卖官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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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卖官述略 �� 巧年 ! 月 第 ∀ 期 土学集刊 #劝∃∃白改司 尸娜拍%& ∋( 片)∗∋ %+ ) ∗川,−& 仙 . , /0 万 1∋ . ∀ ·长篇专论 · 宋 朝 卖 官 述 略 王 曾瑜 �中国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 , 北京 ∃� 刀2� 摘 要 3宋朝卖官可分为制度性卖官和官员私下卖官两类 。 宋朝设置卖官制度 , 既与它崇尚文官政治有 关 , 更与它解决财政窘急颇多关涉 , 故进纳授官成了宋朝卖官的主要形式 。 进纳人按其阶级成份 , 主要为乡村 户中的地主和坊郭户中的富商 , 但由于宋朝...

宋朝卖官述略
�� 巧年 ! 月 第 ∀ 期 土学集刊 #劝∃∃白改司 尸娜拍%& ∋( 片)∗∋ %+ ) ∗川,−& 仙 . , /0 万 1∋ . ∀ ·长篇专论 · 宋 朝 卖 官 述 略 王 曾瑜 �中国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 , 北京 ∃� 刀2� 摘 要 3宋朝卖官可分为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性卖官和官员私下卖官两类 。 宋朝设置卖官制度 , 既与它崇尚文官政治有 关 , 更与它解决财政窘急颇多关涉 , 故进纳授官成了宋朝卖官的主要形式 。 进纳人按其阶级成份 , 主要为乡村 户中的地主和坊郭户中的富商 , 但由于宋朝历代对进纳得官者限制很严 , 所卖之官主要是虚衔 , 导致进纳人在 官场颇受歧视 , 不过他们有时倚势横行 , 实力不可低估 。 而与进纳制度不同 , 官员的私下纳赂卖官 , 出售的则 是实职的差遣 。 举凡大臣 、宦官 、将帅 、人事部门官吏等 , 均不乏私下卖官 自肥者 , 尤其自宋徽宗以降直至宋 亡 , 私下卖官之风日益炽盛 , 官场腐败实与私下滥卖官衔有莫大干系。 关键词 3卖官 4胃爵 4等级授职制 中图分类号 3 5�∀∀ 4 5拼6 文献标识码 3 7 文章编号 3 86 69 一 班为6��� 巧:以 一 的以:一 ∃9 宋朝卖官也与前朝一样 ,事实上可区分为制度性卖官和官员私下卖官两类 , 今分别予以简单介绍和 论述 。 一 、进纳授官 �一 :进纳授官的起源和卖价 宋朝建国后 , 为了革除唐五代以来军阀割据的弊政 , 大力祟尚文官政治 。 在官场中以进士等科举出 身为荣 , 谓之 “有出身 ” , 其它人仕者为 “无出身” 。� 马端临说 � “宋兴以来 , 所重者独进士 , 若纳粟授官 , 止 赎刑而已 , 于民政无预也 。 ”〔‘〕 卷 !∀# 林厕《古今源流至论》续集卷 ∀ 说 � 国朝诸科并建数路 , 得人无非奉若天道。 至 于鹅爵虽间举行 , 皆为权宜之制 , 故入柔六 百 石与补上造之 请 , 非备边不许也 。 出柔五千余石 , 踢第班行之请 , 非补之则不许也 。 或以服水早 , 或以备来本 , 无非为权宜之 制 。 诚以嘴爵之法 , 虽所以济人事之不及 , 非所以体天道之至奋 。 故随举随罢 , 终不 以为经久之策。 浮 宋孝 宗#之君曰 � “理财有道 , 均节出入足矣 , 安用轻官爵 , 以益货财 。 ”则其不得已之意为可知矣 。 元枯之臣 曰 � “纳 柔不如资荫 , 资荫不如进士 。 ”则其轻重之意从可知矣 。 宋朝设置卖官制度 ,虽有进纳授官 、 ∃%& 职官∀∀ 之 !∀ #进纳补官 、川 职官∀∀ 之 ∋! #进纳出身 、 ∃(& 卷 !! , 刘 收稿日期 二% )巧 一肠 一 肠 作者简介 � 王曾瑜 ∗+ !+ 一 # , 男 , 上海人 ,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博士生导师 , 现任河北大学特聘教授 , 研究方向为辽宋金史。 � 宋史》卷 ∗∀( 选举志# , 卷 ∗印《职官志》,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 ∗∋ 赵善俊乞文阶去左右字# , 齐东野语》卷 %, 《文臣带左 右》 −, 述《上神宗乞那县主只于见任文武官中选择为亲》:进纳买官 、 ;’∃ �卷 ∃2� :进纳官 、 ;&∃ �卷 2< ,《鲜于子胶行状》:进纳官 人 、〔�〕�职官 66 之 ∀ ∃:进纳出身人 、 ;< = �卷 � ∃6 :进纳人 、 ;� 〕�职官 66 之 盯:进纳 、 ;� =�职官 66 之 2< :纳粟 、 ;< = �卷 即:纳 粟补官 、 ;!= �卷 � :纳粟授官 、 ;�∃�职官 66 之 26 :纳粟得官 、 ; >= �卷 ∃∃6 :人货补官 、 ;>= �卷 ∃66 :纳货授官 、 ;� ∃�职官 66 之 ∀6 :献助补官 、叭职官66 之 ∀2 :献纳补官� 等各种名称 , 含义稍有差异 , 实际上则是一 回事 , 只作为“权 宜之制 ” 。 《宋史》卷 ∗∀.《选举志》说 � “太祖设官分职 , 多袭五代之制 , 稍损益之 。 凡入仕 , 有贡举 、奏荫 、摄署 、 流外 、从军五等 。 ”可知当时尚没有把进纳作为一种人仕门径 。 另据《宋会要》职官 ∀∀ 之 %+ , 宋朝最初施 行制度性卖官 , 是始于宋太宗淳化五年 ++∋ #正月 � 诸州军经水涂处 , 许有物力户及职员等 , 情愿 自将解斗充助官中贩货 , 当与等第恩泽酬奖 。 一千石踢爵一 级 , 二千石 与本州助教 , 三千石与本州文学 , 四千石试大理评事 、三班借职 , 五千石与 出身、 三班 #奉职 , 七千石 与别驾 , 不签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本州公事 , 一万石与殿直 、 太祝。/ 此处的 “有物力户 ”较易解释 , 即是富民 , “职员 ”估计即是 “衙前职员 ”之简称 , 是指富民当衙前者。 0 其它如三班借职 、三班奉职 、殿直属低等武官 , 而助教 、文学 、大理评事 、别驾 、太祝属低等文官。 “与出 身”则是特授科举出身 , 等同于对科举末等者的恩赐 , 而非正式及第者 。 据后引的记载看来 , 应是科举的 科目之一的同学究出身 。 此后的进纳授官也大致授低官 。 如 宋会要》职官 ∀∀ 之 !, 一 !% 载宋真宗景德时 , 规定在沿边送纳 军储的“酬奖 ” , 列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如下 � 地地区与军储额额 卖 官 名名 河河北定州等地地 河北铭州等地地 河北怀州等地地地 陕陕西环州等地地 陕西径州等地地 陕西永兴军等地地地 一一千石石 一千二百石石 一千五百石石 本州助教 、文学学 二二千石石 二千四百石石 三千石石 与出身身 三三千石石 三千六百石石 四千五百石石 主簿 、县尉、三班借职职 四四千石石 四千八百石石 六千石石 三班奉职职 五五千石石 六千石石 七千五百石石 诸寺、监主簿簿 六六千石石 七千二百石石 九千石石 秘书省正字、校书郎郎 七七千石石 八千四百石石 一万五百石石 太常寺太祝 、奉礼郎郎 八八千石石 九千六百石石 一万二千石石 大理评事、殿直直 九九千石石 一万八百石石 一万三千五百石石 诸寺 、监垂 , 侍禁禁 一一万石石 一万二千石石 一万五千石石 大理寺承 、供奉官官 可知北宋前期至中期的卖官仍分文 、武两类 , 文官中的主簿 、县尉到大理寺垂都属寄禄官 , 而非实职 差遣 。 其中官位最高的文官大理寺垂和武官东头 、西头供奉官 , 只相当于元丰改制后的从八品宣德郎 宣教郎 #和从义郎 、秉义郎 。 除了粮食之外 ,卖官尚有多种钱财和方式 。 如宋仁宗康定时 , 韩琦建议 , “听富民自雇人夫修筑”庆 、 娜 、径三州城 , “三万工与〔太庙〕斋郎 , 五万工与试监簿或同学究出身 , 七万工与簿 、尉 , 八万工〔与借职 , 十万工 #与奉职 ” 。 这是以雇工修城费用的“工 ”为计量单位 , 进行卖官的特例 。 1 宋仁宗庆历七年 ∗汉2 # , 规定在河北 、京东 、京西和开封府 � � 宋会要 #职官 ∀∀ 之 ∋∀ ,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卷 .∗ 绍兴四年十月戊子 。 3 又见《山堂群书考索》后集卷 倪《公爵》。 《燕翼治谋录》卷 % 说“纳粟补官”始于宋真宗天禧时 , 系误 。 0 “衙前职员”之称来源于五代 , 见 五代会要 #卷 ∗吠刑法杂录 # 。 宋代沿用此名称 , 其实已非武人 , 如 咸平集》卷 %+ 《押东郊进奉衙 内指挥使并衙前职员等加恩》, “衙内指挥使并衙前职员”都是指充衙前吏职 , 押运进奉物资的富民。 又《宋会要》职官∋. 之 ∗肠 载南宋庆 元时 � “衙前职员资级自客司 、客将递迁押衙等。 ” 1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 ∗%2 康定元年四月 己亥 , 《宋会要》职官 ∀∀ 之 !∋ 。 方域 .之 % 一 ! 。 − 4 许诸色人进纳杆草 , 等第与恩泽。 杂秆草每束湿重五十斤。 一 万五千束与本州助教 , 二万束与 司马 , 二万 五千束与长史 , 三万束与别驾 , 四万束与太庙斋郎 , 四万五千束与试街 、同学究出身 , 五万束与�主:薄、�县:尉 、 �三班 :借职 , 六万束与�三班:奉职 。 秆草每束湿重一十五斤。 二万束与摄助教 , 三万束与州助教 , 四万束与司马 , 五万束与长史 , 六 万束与别 驾 , 七 万五千束与太庙斋郎 , 八万五千束与试街 、 同学究出身 , 九 万五千束与 �主:薄、�县:尉 、�三班 :借职 。;?= �职官 66 之 26 : 这是进纳饲草的实例 。 “试衔 ”即 “试衔官” 。 � 如宋神宗时 , “刻人黄庸世以货雄里中 , 纳粟 , 得试将 作监主簿 ” 。 ∃5& 〔卷 !∗ 2# 胡宿《文恭集》卷 ∗. 就保留了两份制词 ,一为“进纳梢草空名助教制 ” , 二为“在京进 纳解斗 ,楚州等第户房旺可将仕郎 、守本州助教制 ” 。 当时的将仕郎属文散官 , 而非元丰改制后之寄禄 官 。 北宋末年 ,金军兵临开封城下 , 无能的宋廷企图奉献金银 , 而求金人退兵 。 城中“收簇大金搞赏金 银” , “有广福坊李隶 , 已纳金六百七十四两 , 银一万四千七百四两九钱 , 葛关金六百两 , 银三千五百七 两 ” 。 宋钦宗 “御宝批李隶与成忠郎 , 葛关与保义郎 。 凡此同日数百户 , 以劝来者 ” 。闭 卷 !% #这是进纳金 银卖官的实例 。 然而增加了数百名进纳人 , 却仍无补于皇朝的灭亡 。 北宋末到南宋初 , 因财政异常拮据 , 又先后规定并降低了进纳货币的卖官价 , 当时由于在元丰改官 制之后 , 故官名与北宋前期 、中期有异 。 绍兴元年 ∗∗!∗# 的定价如下 � 文文文 官官 武武 官官 官官 名名 卖 价价 官 名名 卖 价价 无无无无品进义副尉尉 七百贯贯 无无无无品进武副尉尉 一千贯贯 无无无无品进义校尉尉 一千五百贯贯 无无无无品进武校尉尉 二千贯贯 从从九品迪功郎郎 六千贯贯 从九品承信郎郎 五千五百贯贯 从从从从九品承节郎郎 七千贯贯 正正正正九品保义郎郎 八千五百贯贯 正正正正九品成忠郎郎 一万贯贯 正正正正九品忠诩郎郎 一万一千五百贯贯 正正正正九品忠训郎郎 一万三千贯贯 从从八品修职郎郎 七千五百贯贯贯贯 从从 6 7品从政郎郎 九千贯贯贯贯 从从八品从事郎郎 一万五千 百 #贯贯贯贯 从从八品文林郎郎 一万二千贯贯贯贯 从从八品儒林郎郎 一万三千五百贯贯 从八品秉义郎郎 一万四千五百贯贯 从从八品承直郎郎 一万五千贯贯 从八品从义郎郎 一万六千贯贯 正正正正八品修武郎郎 二万三千贯贯 正正正正八品敦武郎郎 三万贯33 宋高宗绍兴末 , 有“右奉直大夫叶灼男右迪功郎叶均 , 献钱一万二千贯 , 循右文林郎” 。8’。〕 卷 4 , 《叶均 循右文林郎》#奉直大夫已是正六品的文官 , 当时用 “右 ”字代表非进士出身 , 其子叶均可能是荫补出身的 迪功郎 , 献钱数与上引表中相合 , 而超升四阶 , 为右文林郎 。 另有 “将仕郎戴公度献助军钱万络 , 诏以为 右从事郎” , 〔川 卷 ∗+∀ #超升三阶 。 已故名将杨政 “妻崇国夫人南氏献助钱引十五万道 , 二子杨厦 、杨麻特 � 宋会要》选举 2之 . 载 , 景德二年殿试 ,最末等者 , “又得特奏名诸科三礼已下七十五人 , 第为三等 , 赐同学究出身 ,授试衔官” 。 / 《宋会要》职官 ∀∀ 之 ∋∋ 一 ∋∀ , 其年代应以《要录》卷 ∋∀ 绍兴元年六月己巳 , 卷 ∋2 绍兴元年九月 己未为准 。 −% 补成忠郎 ” 。 ;‘8≅� 卷 ∃ ,《杨度杨寐补成忠郎》:这是人货四川纸币钱引 , 而补武官 。 此类都是官员人货后升官 的实例。 与进纳关系颇大者是和乘 。 宋朝的两税收人不足以完全保证庞大的军粮供应 , 需要另外和乘粮草 。 和杂粮草使用的杂本 , 最初是使用钱币 、茶 、盐 、麻布 、香药 、象牙 、犀角之类 ,后来财政愈来愈困难 , 于是 官告 、度碟之类也充朵本 。 如宋神宗熙宁八年�∃8! 6 : , “出空名试将作监 , 不理选限救告 , 助教救各十五 , 赐夔州路转运司募人 , 人钱米于南川县等以给边 ” 。 ;−= �卷 �<9 :熙宁九年�∃8! < : , “诏赐监主簿 、斋郎、州助 教告身补碟 , 共为钱十五万络 , 付广南东路转运司市粮草” 。 ;<= �卷 �! >: 又 “诏赐坊场钱五万婚 , 监主簿告 、 斋郎碟洲助教就急三十三 ,为钱五万络 ’, , 付京东西路“乘军粮 ” 。 ;−=� 卷�!9 :此类告 、碟 、救的价格都在一 千贯以上 。 南宋初 , 户部规定 “湖南乘米一十万石 ” ,其 “朵本四十四万贯”中包括“助教救三万二千贯 ,迪 功郎告四万八千贯 ” 。〔‘叭卷 �∀ , 《论和来》:绍兴五年�∃∃2 6 : , “降迪功郎告身于浙西诸州博朵 , 每道四千络 , 亦不作进纳 , 与理为官户 , 仍理选限” 。〔’‘〕�卷 92: 向民间摊派和来负担 , 已不可能是完全让民间自愿买官 。 早在宋仁宗对西夏战事中 , 欧阳修就说 3 “至于胃官人粟 ,下无应者 , 改法〔榷:货 , 而商旅不行 。 ”〔’2】�卷 ∀6 , 《通进司上书》:宋神宗初 , 范纯仁上奏说 3 “荆湖北路监司令民进纳授官 , 有人户家财不能满数者 , 须令三 、四户同共进纳 。 内只一户受官 , 受官者 既使它人助钱 , 太为侥幸 。 同纳者无名被敛 , 徒抱怨磋 。 ”〔‘,=� 卷 �<9 , 《范忠宣奏议》卷上《奏乞诏御史觉察诸路 转运使》: 南宋初 , 财政窘急 , 不仅卖官 , 也卖实职差遣 。 宰相范宗尹 “令使臣笔贴定价 , 出卖差遣 ” 。〔川 �卷 ∀! : 他给小武官使臣辈出定价 , 让他们在参加拴选 , 分配实职时购买差遣 , 以增加财政收人 。 “州县劝诱胃 爵, 不问贫富 , 一例科配 ,劝诱不行 , 亦不申察” 。〔川 �卷 ∃8∃ :殿中侍御史石公撰上奏建议 3 “州县卖官告 , 除 大姓全户承买外 , 如纠定众户 , 凑数请买之人 , 虽已均敷 ,若未送纳 , 并截日住罢 。 ” ;川 �卷 ∃82 :时称右相张 浚“出卖官浩 , 重困江 、浙 ” , 规定 “每州劝诱及三十万络以上 , 知 、通 、县令 、当职官各减二年磨勘 , 及二十 万缉 ,减半推赏” 。 “明知其为抑配 , 而以所得之多寡 , 赏以减半 。 如无锡县令刘宽剥民最甚 , 遂得除悴永 州 ” 。� 故低级文官杨炜上书参知政事李光说 � “频年以来 , 换度碟 , 胃官爵 , 出卖户帖 , 豫借和买 , 头会箕 敛 ,衰世倍克之法 , 略已尽行 , 剥肤挞髓 , 无所不至 , 膏血无余 , 不知何从出乎 9 ”阁 卷 ∗+ ∗# 绍兴末宋金再战 , 洪适上奏说 � “戎车既动 , 支费倍增 , 赋入有限 , 生财极难 。 纳粟人官旨挥 , 今已半 年 ,县邑至有计苗一石 ,敛钱一千 , 以资贴上户者 。 ”〔‘,〕 卷 ∋∗ ,《乞罢诸路抵 当库札子》#强迫上户买官 , 而又以 “计苗一石 ,敛钱一千 ”的方式 , 由其它人户 “资贴 ”买官的上户 。 宋孝宗时 , 王师愈说 , “无见钱以为朵本 , 或给官告 、度碟 ” , “令州县变转现钱 , 不免强敷之于民 ” 。〔‘∋〕 卷 %∋2 #如何 “强敷之于民”的详情 , 已不得而 知 ,但强制卖官 ,无疑在民间造成颇大的骚扰 。 宋宁宗嘉定十一年 ∗%∗.# , “抚州岁起米纲 , 守臣移易水脚之费 , 抑进纳富民部钾 ” 。〔’叭卷 .% ,《玉碟初 草## 强制进纳人运输米纲 。 南宋晚期 , 纸币褚券严重贬值 , 如 “进纳迪功郎十七界 东南会子 #十万 贯” 。〔’2〕 卷 ∗% , 《方 回附论》#文天祥在中举的《御试策》中说 � “ 自献助迭见于豪家巨室而民困 , 自和朵不间 于间阎下户而民困 , 自所至贪官暴吏 , 视吾民如家鸡圈泵 , 惟所咀淡而民困 , 呜呼 : 东南民力竭矣 :”〔‘(& 卷 !# 当时强迫“豪家巨室” “献助” ,也对他们为害甚烈 。 南宋末年 , 贾似道推行公田法 , 向浙西富豪买田 。 由于官府根本无力支付钱财 , 故 “买数少者 , 则全 支褚券 ,稍多则银 、券各半 , 又多则副以度碟 , 至多则加以登仕 郎 # 、将仕 郎 # 、校尉 、承信 郎 # 、承节 郎 # 、安人 、孺人告身 。 准直以登仕三千褚 , 将仕千褚 ,许赴潜试 。 校尉万褚 , 承信万五千 , 承节二万 , 则 理为进纳 。 安人四千 , 孺人二千 , 此则几于白没矣” 。〔‘+& 《齐东野语》卷 ∗2 , 《景定行会田》#如安人和孺人的外 命妇封号也予以出售 , 倒是一项新发明。 这与和来时将官位向民间强制出售 , 如出一辙 。 二 #进纳人的阶级成份和进纳法 宋代能出钱买官者一般是 “豪猾兼并之徒 , 屠酩市贩之辈” 。 ∃;& 职官∀∀ 之 !+# 进纳人按其阶级成份 , 无非是乡村户中的地主 、坊郭户中的富商等 。 � 《会编》卷 ∗2+ , 《要录》卷 ∗肠绍兴六年十月丙申 , 卷 ∗∗∋ 绍兴七年九月乙丑 。 刘蚊《江南田家》诗讽刺说 3 “不如逐商贾 , 游闲事车航 。 朝廷虽多贤 , 正许货为郎。” 〔龙〕�卷 <: 如 “宿 州临涣县柳子镇市户进纳解斗人朱亿”属镇坊郭富户 , 因“能输积 , 以助有司” , “赐恤阻饥 ” , 其弟朱杰 “褒 赐一官 ” , 为 “本州助教 ” 。 ;?≅ 〕�卷 66 ,《宿州临涣县柳子镇市户进纳解斗人朱亿弟杰本州助教制:: 在北宋一些金石 题名中有 “市户 、守本州助教成公济 、陈士敏” , “市户 、承信郎杨名 ” 。 � 他们无疑都是进纳人 。 又如《夷 坚支癸》卷 −《尹大将仕》说 � “秀州广平桥尹大郎将仕 , 其家本微 , 致力治生 , 虽无田庄 , 而浮财颇裕 。 ”他 没有田产 , 大约是单纯由商人进纳人仕 , 而得将仕郎 。 在强调科举出身的时代 , 就士大夫辈看来 , 对进纳人采取各种限制和裁抑的规定 , 是理所当然的。 故欧阳修说 � 窃以幕民入束 , 离以官爵 , 盖是国家权宜不得已之事。 苟遇军须阔乏 , 不欲科率人民 , 权许兼并之家进纳 , 诱以官爵 , 盖备一时缓急之用 。〔’!坟卷 ∗∗2 , 《乞复位进纳常平仓恩泽》# 宋仁宗庆历时 , 李靓致范仲淹信中说 � 且时卖官 , 虽大理评事 , 无虑一 万婚耳 。 假如此寺只费十 万婚 , 亦 当十员京官矣。 彼十员京官以常例 任 使 ,数年之后 , 便当临民 , 以为万户县尹 , 则十万家之祸 , 又以为十户郡守 , 则百万家之祸矣 。 若级一寺之费, 而 不卖十员京官 ,是免百万家之祸 。 卷 %2 ,《寄上范参政书》# 苏轼说 � 入货而仕者 , 皆得补郡县之吏 ,彼知其终不得迁 , 亦将逞一时之欲 , 无所不至 。 ∃川 卷 ! ,《策别十一》# 上官均说 � 豪右之家以货授官 , 其才品庸下 , 素不知义 。 又外台、郡守奖荐之所不及 , 彼因分甘自处于卑戏之地 , 岂复 有奋励之意。 ∃<& 卷 22 , 《上哲宗乞清入仕之源》# 针对进纳授官者作为官场特殊群体 , 宋朝还专门制订了“进纳法 ” 。闭 卷 ∗!%# 其用意无非是尽量压 低他们的地位 , 减削他们的特权 , 并加以各种限制 。 历代还对进纳法作了不少修订和补充 。 宋代的官户 自然是与民户身份有重大差别 , 官户 “谓品官 , 其亡段者有荫同 ” , “诸称品官之家者 , 谓 品官父 、祖 、子 、孙及同居者 ” 。3 但对 “进纳买官 ”者而论 , 却大大提高了官户的门槛 , “系有正法 , 惟因军 功 、捕盗 , 或选人换授 , 至升朝官 , 方许作官户 ” 。闭 卷 ∗!% #升朝官即朝官 , 在元丰改制后 , 须至正八品文 官通直郎和武官修武郎以上 , 方能算是官户 。 故杜纯说 � “人货得承务郎以上 , 犹不为官户 , 盖嫌其逃赋 役 , 困平民也 。 ”〔川 卷 −% , 《朝散郎充集贤殿修撰提举西京离山崇福宫杜公行状》#从九品的承务郎是文臣京官的 最低一阶 , 即使当了京官仍不算是官户 。 宋朝历代对进纳人作了许多专门的限制性规定 。 宋真宗时已规定 , 对进纳人 “州县官不许接坐 , 止 令庭参 ” 。 ∃(= 卷 %# “诏富民得试衔官者 , 不得与州县官属 、使臣接见 , 如曾应举及衣冠之族不在此限 ” 。困 卷 (> #此处的“富民得试衔官者 ”无非是进纳人 。 宋仁宗庆历三年 ∗伙!# “诏吏部流内栓 , 缘边州军地临 两界处 , 自今毋得注进纳人 ” 。〔叭卷 ∗!+# 翌年又 “诏吏部流内拴 , 进纳授官人举县令者 , 须及五考 , 有所部 升朝官三人同奏举 , 乃听施行 ” 。 ∃,∗ 卷 ∗∀!# 这是对他们任官地区和充任县令所作的限制 。 庆历七 年 4以2 # , 又诏“应纳粟授官人不除司理 、 司法参军泊上州判官 。 资考深 , 无过犯 , 方注主簿 、县尉 。 如循资 人县令 、录事参军者 , 锉司依格注拟 , 止令临监物务 ” 。困 卷 ∗印#嘉枯时 , “诏凡人货为郎 , 至升朝者 , 户役 皆免之 , 京官不得免衙前 , 自余免其身而止 。 若入官后 , 增置田产直五千万以上者 , 复役如初 ,佣代者听 之 ” 。 ∃5& 卷 ∗+! #包拯曾为进纳人与皇亲议婚而上奏 � 臣窃闻旧 开矾铺进纳授官人李经男与故申王宫承俊为亲 , 将就婚番 。 中外传 闻 , 莫不骇愕 。 检会御史台 编软节文 , 应皇属议亲 , 并令具 门阀次第 , 委宗正寺官审夏 , 须的是衣冠之后 , 非闻冗庸践之伍 , 富商大贾之门 。 差涉不 实 , 会赦不原其罪 , 仍仰扦弹之官常加采听 。 又太常礼院粉 , 大 宗正司奏 , 不是工商伎术之家 , 听许为 亲。 其李授男正碍条制 。〔%∀& 卷 − , 《论李经胃国亲事》# 到宋神宗元丰元年 4<2 . # ,又对婚姻有作一步规定 � “宗室绍麻以上亲 , 委主婚者择三代中有二代非 � 山右石刻丛编》卷 ∗− 重修五龙庙记》,《常山贞石志》卷 ∗!《封崇寺创铸钟记#> 3 《绮溪集》卷! 缴刘光世免差科状》引《绍圣常平免役令》, 《庆元条法事类》卷 ∋. 《支移折变》, 《科敷》, 卷 .,《诸色犯奸#> −∋ 诸司出职及进纳 、伎术 、工商 、杂类 、恶逆之家子孙 , 方许嫁娶 。 ”宋哲宗时又重复此规定。� 这是在与宗 室女子通婚方面所作的歧视性规定 。 宋神宗时 , “诏进纳出身人 ,有旨落进纳字者 , 不以官户例减役钱 ” 。 ∃5& 卷 %−− #即使在名义上改换了 进纳出身 ,仍不得与其它官户那样 , 减除一半役钱 。 至晚在熙宁时 , “进纳授试衔 , 人下州判 、司 , 中、下县 簿 、尉 ?授太庙斋郎 , 人中州判 、司 , 中县簿 、尉 ” 。 “进纳出身三任七考 , 曾省试下第二任五考 , 人下州令 、 录 ,仍差监当” 。 / 但前引宋仁宗庆历七年进纳秆草的规定 , 试衔的地位是高于太庙斋郎 , 而此处则是低 于太庙斋郎 。 史称 “元丰进纳官法 , 多所裁抑 。 应人令 、录及因赏得职官 , 止与监当 , 该磨勘者换授降等 使臣 , 仍不免科率” 。 0 这是在升迁和差遣上有严格限制 , 判 、司 、簿 、尉 、令 、录等都属文官选人 , “该磨勘 者换授”武官“降等使臣 ” , 只能任低等的管理税收等杂务的监当官 , 并且不得免除科率 , 即科配的杂税 。 南宋初 , 宋高宗 “诏进纳授官人毋得注令 、录 ” , 又诏 � “今后应纳粟别作名目补官人 , 不得注亲民 、刑 法官 。 见在任人罢任 , 到 吏 #部别作注授 , 仍不注司理 、司法 参军 #” , 又重申北宋的差遣限制 。 1 绍兴 四年 ≅ !∋ # , 又规定“应纳货授官 , 武臣至大夫日 , 遇郊方许封赠” 。Α 南宋初 , 李纲在一份公文中说 � “窃见都督行府札子 , 颁降官告 , 劝诱上户进纳 。 文臣 自宣教郎至迪 功郎 , 武臣自修武郎至承信郎 ,价直各有等差 , 计钱六 十一万贯 。 内宣教郎六万贯 , 迪功郎一万贯 , 其余 升降 , 各以万五千贯为率 。 契勘自来进纳文臣 , 止于判 、司 、薄 、尉 , 遇有功改官 , 即转人右列 。 盖所以清 流品 , 重名器也 。 今以京 、朝官许之进纳 , 恐失本意 。 ” ∃%− & 卷 ∗,! ,《与右相条具事宜札子》#此处所谓 “进纳文 臣 , 止于判 、司 、薄 、尉” ,是沿用元丰改制前的官名 ,包括军巡判官 , 司理 、司法 、司户参军 , 主簿 、县尉 。 相 当于元丰改制后的迪功郎。 前引宋真宗时的卖官规定 , 当时最高可以出售大理寺垂 , 高于 “薄 、尉”十一 阶 , 已经属京官之列 , 又按前引宋仁宗庆历时李靓所说 , 出售大理评事 , 也属京官 。 但后来为了“清流品 , 重名器” , 不再出售京官 , 而将卖官限制在文官判 、司 、薄 、尉 , 即迪功郎一阶 ,再要转官 , 就升人 “右列 ” , 即 改为武官 。 李纲之说实际上沿用了前述宋神宗时的规定 。 陈傅良说 , 按规定 , “进纳人至从义郎止” 。 所谓 “止” , 是指“止法” 。 “止法尤为严密” , ∃’〕 卷 !+# 进纳 人官至从八品的武官从义郎一般情况下就不得升迁 , 但在特殊情况下 , 还是可 以继续升迁 。 《建炎以来 朝野杂记》乙集卷 ∗∋《进纳授官人升改名田之制》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了南宋时对进纳人升官等限制性的规定如下 � 凡进纳授官人升改名 田之制 , 历任六考 ,有举主四员 , 与移注 。 历任十考 ,有改官举主七员 , 与磨勘。 即因 获盗应循从事郎以上者 , 具奏 , 降等与使巨 。 其因军功 、捕盗 , 得改官酬奖。 如不愿换使臣 , 比类循资 , 至承直 郎止。 郎 即#因军功 、捕盗而转至升朝 , 非军功 、捕盗而转至大夫者 , 听免差科 , 科配如官户 。 此处所说的从八品承直郎是文官 , 属低等文官选人的最高一阶 , 也属进纳人的“止法 ” 。 “即因获盗 应循从事郎以上者 ,具奏 , 降等与使臣” , 文官从事郎属选人第四等 , 使臣是十阶小武官的通称 。 从事郎 再要升官 , 即改为武官 。 这与前引李纲之说大致相合 , 说明进纳人一般不得升京官 。 然而 “因军功 、捕 盗 ”等特殊情况 , 仍可突破止法 ,继续升迁至京官和朝官 。 “历任六考 , 有举主四员 ” , 与《宋史》卷 ∗−+《职 官志》所载相同 ,可知至晚是熙宁时即是如此 。 《燕翼治谋录》卷 ∀ 说 � “纳粟补官 ,始以拯饥 , 后以募民实粟于边 。 自王安石开边 , 国用不足 ,而致粟 于边颇艰 , 应募者寡 。 元枯二年八月 ,诏进纳人许其改官 , 历四任十考 , 增举主二员 , 职司二 , 常员五 , 自 此人乐于应募 。 此法虽明 , 未闻有改秩者 。 或谓中兴以后 , 有一人官至太守 , 忘其姓名 。 ” “职司”是指需 要有转运使之类作举主奏举 , 而 “常员 ”一般是指某机构的常设定额官员 ,但在奏举中是作为有别于职司 � 《长编》卷 %+ ∗元丰元年八月丙寅 , 卷粼为元枯三年三月甲子 , 《说论集》卷 ∗《上哲宗论宗景以妾为妻状》, 《宋朝诸臣奏议》卷 !! 上 哲宗乞详定袒免亲婚姻条贯》。 3 《宋史》卷 ∗−+ 职官志》。 方诚峰 宋史 ·职官志 Β所载选格疏正》对选格时间的考证为熙宁时至元丰改制前 , 载《文史# % )万年第 0 《宋史》卷 巧.《选举志》, 宋会要》职官 ∀∀ 之 ∋∗ 。 1 《要录》卷 ∋. 绍兴元年十月庚午 , 卷 +2 绍兴六年正月丁丑 , 《宋会要》职官 ∀∀ 之 ∋∀ 。 Α 《宋会要》职官 ∀∀ 之 ∋∀ 为绍兴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 而 要录》卷 .2 则为绍兴五年三月己亥 , 时间差一年 。 的“常员举主” 。 � 此说与前引《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之说的考数和举主有所出人 , 其实是反映了北宋熙 丰之制 、元枯之制与南宋之制三者的差异 , 宋代在理论上还是对官员一年一次考课 。 关于荐举 , 按照规 定 � “诸进纳出身人系承直郎以下 , 成四考者 , 许荐举 。 ”〔刘 卷 ∗∋ ,《改官关升》#这又是荐举方面的限制 。 宋理宗端平时成书的《朝野类要》卷 !《进纳》说 � 有因纳粱服桌及助边者 , 有只纳柔 , 则得不理选限文资者 , 俗谓之买官。 此不可以就试出身也。 文字虽短 , 却不易理解 。 所谓 “不理选限文资” , 乃是指进纳人到吏部侍郎左选参与拴选委任没有期 限 ,其实是不得参与栓选委任 。3 “不可以就试出身” , 似指当时已取消了北宋前期至中期进纳“与出身” 的旧制 , 但不应理解为进纳人不得参加科举考试 。 南宋时记载说 � “栓法 , 进纳人年二十五以上试中 , 方 许注圈。 ”〔川 卷 ∗! ,《龙图阁学士通奉大夫尚书黄公行状》#说明对进纳人还是有正常的拴试制度 。 南宋中期 的韩元吉《措置武臣关升札子》说 � 武臣则惟有关升亲民 官#一节 , 其法颇异。 故武举 、军班 、武艺 、特奏名 出身人止 用两任四年。 余人皆用 两任六年 , 虽有考第之差 , 而无举主之限 。 惟进纳人用七考 , 有监司 、知 州 、通判三员奏举 , 始得亲民 。〔别 卷 ∗, # 这表明当时已改变了宋高宗时进纳人不得出任亲民官的禁令 , 但他们如果出任亲民官 , 也比武举 、 军班 、武艺 、特奏名等其它出身的官员麻烦 。 一般说来 , 宋朝并不限制进纳人参加科举考试 。 但也有个别限制 。 如宋高宗时 , 规定博学宏辞科 , “除归明 、流外 、人货及尝犯赃人外 , 公卿大夫子弟之俊秀者皆得试 ” 。〔‘= 卷 !!# 宋宁宗时 , 规定科举明法 科“禁杂流 、人货人收试 ” 。 ∃.& 卷 ∗∀2 # 宋理宗淳枯二年 ∗%∋ %# , “诏进纳人官犯赃人永不许注授 ” 。〔划 卷 !!# 这当然是反映了“进纳入官犯 赃 ”者过多的史实 。 淳枯十一年 , 又规定“纳粟人虽有考第 、举主 , 并不听辟为 县 #令 ” 。∃(= 卷 ∗印#从残存 的《吏部条法》看来 , 当时对进纳人的差注 、辟举 、关升 、磨勘等 , 较前代或有所修改和补充 , 今分别介绍龄 下 。 一 #辟举 � 淳祷令》明确规定 � “诸进纳出身人 , 不许举辟 谓奏举 、奏辟差遣 # 。 ”宋理宗宝拓四年 ∗%∀ −# 的圣旨还强调 � “进纳人亦当遵守条格 , 不得妄行辟差 , 不应受辟而辄行求辟 。” ∃川 卷 ∗∋−%∀ , 卷∗∋− %2 #这可能是淳拓时的新规定 , 断绝了进纳人通过辟举而升迁之路 。 二 #差注 � “应三色官 , 谓流外 、进纳 、摄官 , 有举主贰员 , 听与选阐 ” 。 “三色官并无举主人 , 不得权 注” “诸广南远地网” 。 “诸职田优厚处 , 非奏辟及占射差遣人 , 不许连任 。 其进纳及曾犯赃罪 , 若人小处 者并不占” 。 “诸职田中等以上胭 , 不注曾犯赃罪及前任停替若进纳人 ” 。 ∃!4 〕 卷 ∗∋−% ,# “诸独员县令胭 簿 、尉兼管同# , 不注犯赃罪 、私罪情重 , 两犯公罪徒 , 或前任停替并年陆拾以上 ,若 流外 、进纳及未成考人 ” 。 又引淳熙九年 ∗∗. % #救 , 吏部奏 � “司理 参军#案网 , 进纳人在法不许差注 。 缘 有本是进纳 , 而不以进纳为名 , 与无出身同者 , 近年有授予司理差遣不一 。 今看详欲将不曾发举试下 ,实 是进纳贩济 ,而不以进纳为名之人 ,并依条不注司理 。 ”得到批准 。 绍熙三年 ∗∗+%# 救又强调了“司理与 录参 录事参军 # ” , “进纳”等 “皆不在此选 ” 。 ∃(4 〕 卷 ∗∋−% ∗# “应进纳人 , 不注县尉差遣 ” ,进纳人 “不注盐场 、 盐仓 、支盐关” 。 排岸司“应注” “进纳出身经任 ,无赃罪 , 私罪情重人 ,不限年甲” 。 作院“应注 ”“进纳先亲 民 , 次监当经任人 , 不限年甲” 。 巡辖 “应注 ” “进纳经任 , 识字 , 年未六十人 ” 。 缉捕盗贼 “应注 ” “进纳经 任 , 年未五十人 。 如无人就 ,仍差不识字 ,年未六十人” 。 指使“应注” “进纳 ,不拘已未经任 , 并听注 , 仍不 注赃罪人 ” 。 ∃(4 〕 卷 ∗∋−%% # “进纳得官 , 及不系试中材武人 , 而辟巡检 、知县 , 须人未满辟通判与帅机 ” 。 “进纳 、特科人不许辟县尉 ” 。脚 & 卷 ∗∋−%∀ # “应进纳人六考 ,有职官或县令举主肆员 , 与移注 ” 。 宝庆元年 ∗%%∀ #规定 , “吏部措置选人 , 已注授 差遣 ,委的有依条应避之亲证条 ” , “其进纳人证恩科 、吏职 , 法不许与人对换 ” 。 ∃(4 〕 卷 ∗∋−Χ # 三 #关升和磨勘 � “诸进纳人六考 , 有职官或县令举主四员 , 与移注 。 四任十考 ,有改官举主七员 , 与 � 朝野类要》卷 % 举主》� “依条制 , 科格以荐名于朝廷者 , 内有职司 、常员之分。 ”参见邓小南先生 宋代文官选任制度诸层面》第 ∗%+ ∗!∗页 。 3 宋史》卷 !∗吠范纯粹传》说他“尝论卖官之滥 , 以为国法固许进纳取官 , 然未尝听其理选” 。 即是此意。 −− 磨勘 ” 。〔川�卷 ∃∀< �∀ , 卷 ∃∀<�> :“应选人进纳出身 , 历任拾考 , 有改官举主七员 , 与磨勘 , 改合人官” 。 ;2≅ 〕�卷≅肠�> :对照前引《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 ∃∀《进纳授官人升改名田之制》, 可知南宋后期 , 对举主的要 求更为具体。 “应进纳人三任七考 , 曾省试 �下〕者两任五考 , 与令 、录 , 候参选照条关升从政郎” 。� “应 进纳使臣 校尉同# , 监当满七年 , 无遗阅 , 内须历名色五考 , 有监司或知 、通奏举升险者 , 有三员 , 年三十 以上 ,许到部关升亲民 。 如侍从所举者 , 谓当监司员数” 。 这是对进纳人不得任亲民官有所松动 。3 另 一条有所补充 , “诸进纳人监当满七年 , 无遗胭 ,有监司 、知州 、通判通及三员 , 同罪奏举升险者 , 与亲民 。 其磨勘自参部后 , 承信郎四年 , 承节郎以上五年 ,各经住程干办三年以上 , 有上项官二员保举 ,许磨勘 , 以 后即依其余使臣条例 ” 。 ∃(4 〕 卷 ∗∋−%+ # “住程”一词相当费解 , 可能是指在相当年限内任同一差遣 。0“诸流外 、进纳人获盗 , 应循从事郎以上奏闻 , 降等与使臣 。 诸献纳补官人 , 因军功 、捕盗 , 得改官酬 奖 , 如不愿换使臣 , 与比类循〔资〕, 至承直郎” 。 1 “诸进纳出身人磨勘 , 至从义郎止 ” 。 ∃!4 〕 卷 ∗∋−%+ #“诸省试下举人 , 因进纳授官 , 于元补文书内不坐进纳名目者 ,举 、改官职官 、县令 , 即依进纳例 ” 。 ∃!4 〕 卷 ∗∋− %. # “进纳出身人 , 初该磨勘 , 合理六年 , 住程到任三年 ,举主二员 ” 。 “进武校尉初该磨勘 , 除进纳出身人 合理六年 , 住程三年 , 举主二员 , 其余人合理五年 ,住程二年 。 虽于校尉上理年已满 ,住程未及 , 或住程已 及 , 年限未满 , 自不该磨勘 ” 。 ∃!4 〕 卷 ∗∋− %+ # “诸荫补 、进纳 , 因锁试并赐出身者 , 并同有出身 , 理为磨勘 ” 。 ∃<4 」 卷 ∗∋− %+ #这是允许进纳人参加贡 举 , 改变官场出身 , “有出身”即是指科举出身 。 “致仕拟官 �从事郎以上 , 右改合人官 , 进纳循资 ?从政郎 、修职郎 , 右改合人官 , 进纳 、流外循资 ?迪功 郎 , 右改合人官 ,进纳六考 , 流外四考 ,及已任上州判 、司 ,并循资 ,余守本官致仕 ” 。 ∃(4 〕 卷 ∗∋− %. # 宋朝并无专门的进纳法传世 , 但从前引各代的零星记载看来 , 其中应包括 一 #进纳人在何种情况下 方才成为官户 , 二#对进纳人在升官和实职差遣方面的各种限制 , 三 #进纳人在与皇族通婚方面的限 制 , 四 #进纳人不免役钱和科配 。 按宋朝即使是官户 ,也仅在 自宋神宗到南宋初的数十年内 , 可酌情减 免科配 。 Α 宋徽宗大观时 , 有人形容进纳人之滥 � “非特富商巨贾 , 皆有人仕之门 , 但人有数百千轻货 , 以转易三 路 , 则千缉之人为有余 ,人人可以滥纤命服 , 以齿仕路 。 遂致此流遍满天下 。 一州一县 , 无处无之 , 已仕 者约以千计 , 见在吏部以待注拟者不下三百人 。 ”人称 “方今人仕之门 , 多流外之员 , 其冗滥 尤在于进 纳” 。 ∃%& 职官 ∀∀ 之 !+# 虽然形容进纳人遍天下 , 但政和时“吏部人数凡四万三千有奇 ” 。闭 卷 , %∀ #另据宋宁 宗嘉定六年 ∗% ∗! #的统计 ,吏部尚书左选京 、朝官 % , !蛇员 , 而进纳人仅 ! 员 , 侍郎左选文 臣 ∗2 , 仪巧员 , 进纳人 ∋%+ 员 ,侍郎右选武臣 巧 , −伪员 , 而进纳人 ∀,. 员 。〔川 乙集卷 ∗∋ , 《嘉定四选总数》#故总 的看来 , 进 纳人在官员中所占比例还并不大 。 吕祖谦为郭澄写的墓志铭说 � “父良臣 , 将仕郎。 绍兴末军兴 , 人货佐县官者赐爵 , 视任子 。 将仕以 伯清名上 , 补迪功郎 , 调隆兴府南昌县主簿 ,再调台州黄岩县主簿 , 皆不行 。 尝请两浙转运司解 , 亦终不 遂 。 淳林六年八月十二 日以疾卒 , 年始三十。 ”〔!<& 卷 ∗! , 《郭伯清墓志铭》#郭澄虽然享受了相当于荫补人仕 的优惠政策 ,却仍蹭蹬于仕途 ,他企图通过科举解试改善自己的待遇 , “亦终不遂 ” 。 这是进纳人在官场 颇受歧视和限制的实例 。 三 #卖官之滥和优惠政策 宋朝在大部分时间内都存在财政困难的问题 , 卖官就势在必行 。 为了解决财政困难 , 甚至还须采取 优惠政策 。 宋仁宗时 , 为应付对西夏的战争 , 尹沫建议“胃爵” ,但三司使郑哉等上奏反对 , 说 � 为国者礼义不可不立 , 法度不可不行 , 风俗不可不纯 。 今沫所言 , 是弃三者之益而 困生民之本也。 古设民 � 《永乐大典》卷 ∗∋− %. 之 %页 , 引文中之“下 ”字 , 据同卷 − 页补 。 3 《永乐大典》卷 ∗∋− %. 之 %页与 + 页有两条 , 文字相近 , 今录 %页一条 。 0 参见《永乐大典》卷 ∗∋− %+ 之 %∋ 页 。 1《永乐大典》卷 ∗∋− %. , 文中之“资”字 , 据前引《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 ∗∋《进纳授官人升改名田之制》补。 Α 参见拙作《宋朝阶级结构》第劝+ 页。 爵以赏武功 、踢有艾 ,今则离爵以规货财 , 其编户产薄者 , 或子孙骄靡 ,希一爵因至贫若 ,使父母妻子谁冻饥之 患 , 此礼义不立也。 先王之域民也 , 贵践有差 , 器服有别 , 今使下愚之民咸得潜上所为 , 驱之忘本 , 欲不穷困 , 其 可得乎Α 此法度不行也 。 游惰豪纵之徒 , 因输财得借服以途宪防 , 卒致浇漓之弊 , 此风俗不纯也 。 况卖官之 令 , 已出权宜 , 然行之浸久 ,今更为烦细 , 其数民对 , 书揭徽塞 ,使夷狄有轻中国之心 。 且先朝踢民井不过公士 , 摄助教之名 , 非有阶品 。 若三等之上户 , 皆受爵号 , 即牙前 、弓手 、散从官、手力之类 , 悉出孤贫浮客 。 又近以真 珠折马价 , 亏民已甚 , 若更设禁科则悉为 弃物 。闹 �卷 ∃�! : 史载宋仁宗接受了郑戮等议 , 然而在事实上 , 当时为应付对西夏战争的军费 , 宋仁宗“借大姓李氏钱 二十余万贯 ,后与数人京官名目以偿之 ” 。� 参照前引李纲之说 ,授予京官 , 自然是对大姓李氏的特殊优 惠 。 庆历时 , 鱼周询上奏说 � “近元昊背惠 ·一大举即大败 ,小战辄小奔 。 徒日费千金 , 度支不给 , 卖官窝爵 , 淆杂仕流 , 以铁为钱 , 票坏圆法 。 ” ∃5& 卷 ∗−! #反映当时的“卖官育爵”之冗滥 。 三司使张方平则认为卖 官胃爵 ,无济于事 ,他说 � “ 比来蔫官 , 六千络者与簿 、尉 , 万绪则殿直 ,诸监管场务官 , 准课程以立赏格 , 收 赢至二 、三千绪 , 即以次迁陆 , 以知卖官、迁官几何员数 , 可供三路一岁粮草之费 , 是谓聚吠侩之微 , 供尾 间之泄也 。 ” ∃− & 卷 %− %# 宋神宗时记载说 � “进纳出身人例除京官 , 至有经覃恩迁至升朝官者 , 颇多并兼有力之家 , 皆免州县 色役 ,及封赠父母 , 如京官七品 , 除衙前外 , 亦免余色役 , 尤为侥幸 。 条例繁杂 , 无所适从 。 ” ∃5& 卷 %∗ .# 反 映了进纳人作为 “并兼有力之家” , 利用 “条例繁杂 ,无所适从” , 照样能钻营为升朝官 , 而谋取私利 。 范纯粹“尝论卖官之滥 , 以为国法固许进纳取官 , 然未尝听其理选 。 今西北三路许纳三千二百缉买 斋郎 , 四千六百婚买供奉职 东头 、西头供奉官 # , 并免试注官 。 夫天下士大夫服勤至于垂死 , 不沾世恩 。 其富民猾商 , 捐钱数千万 , 则可任三子 。 切为朝廷惜之 。 疏上 , 不听 ” 。阁 卷 !∗∋ ,《范纯粹传》# 宣和时 , 有臣僚言 � “属者东南用兵 , 募民人金谷 , 以省转输 , 补文武官一阶 , 武臣以 ‘效用尽心 ’文臣 以 ‘上书可采 ’ ,并理选依官户法 。 若遂行之 , 臣恐弗便 。 且常岁科配 , 皆出富室 , 一旦人粟 ,遂为官户 ,终 身获免 。 则是每户得数千络于须臾 , 而失数万解于长久矣 。”他 要求 对教师党员的评价套管和固井爆破片与爆破装置仓库管理基本要求三甲医院都需要复审吗 “特赐改正 , 并依进纳法施行” 。 实际 上是进纳人 , 却改为“效用尽心 ”和 “上书可采 ”出身 , “并理选依官户法 ” 。 由于“豪民之家耻见 ‘进纳 ’二 字 ” , 此种变通的优惠政策当然是有利于进纳人 , 而与科举出身的 “士大夫流品混矣 。 居乡不修而齿仕 版 , 或侵渔百姓 ,取偿前日之费 ,则公私皆被其患” 。0 杨汝明“宣和初以上书得官 , 实纳粟也 ” 。 南宋初 , 官至右奉议郎 、知彭泽县 。 ∃川 卷 肠 #已经超过止法七阶 , 为朝官。 北宋末年 , 宋钦宗 “圣旨 , 应缘献纳钱物补官 , 并贴纳钱物改换新告 , 不作进纳之人 , 并合作官户 , 及 理选限 , 申明行下” 。〔!∋∗ 卷 ∗,# 在南宋初十分困窘的时代 , 建炎时 ,宋高宗在扬州 , “有司不为国家长虑 , 却顾徒以苟悦一时举人 ,将 入助教人并依下州文学 , 特理选限 , 固已不胜其滥矣 。 绍兴二年 , 乃复再援此例 , 益启侥幸 ” 。〔川 卷 +∗ # “入助教人 ”本是进纳授官 , 理应如前所述 , “不理选限” , 如今仅因为他们参加科举 , 成了“举人 ” , 就改为 “特理选限” , 即可以参与锉选注官 , 故遂成 “侥幸 ” 。 宋高宗在建炎二年 ∗∗%.# 六月规定 � “如纳已七千贯 , 补承节郎 ,六千贯补迪功郎 , 依已降指挥 , 并不 作进纳人 , 愿缴元授付身贴纳数中 , 以十分为率 , 更减一分 , 亦不作进纳所纳之物 。 ”另一记载则补充了 “五千五百〔贯〕承信郎” 。 0 绍兴初 , 由于“近给卖新告 , 价直高大 , 变转不行 ” 。 遂 “减敦武郎为三万络 , 承直郎为万五千络 , 其余以是为差 。 仍不作进纳 , 理为官户 ,免试注官” 。〔川 卷 ∋2 #绍兴三年 ∗∗! !# ,宋高 宗“诏博来补官人不作进纳 , 仍与免试注官” 。〔“〕 卷 麟#绍兴五年 ∗∗! ∀ # , 又“诏进纳授官人愿贴纳金 、银 、 钱 、米 , 转行至承直 、从义郎者 , 许径赴户部陈乞 , 下所属仓库细纳 , 申朝廷给降付身” 。〔川 卷 .−# 允许进纳 人加价后 , 升至从八品文官承直郎和武官从义郎。 凡此种种优惠政策 , 无非是为弥补财政亏空而采取招 徕钱财的特殊规定 。 尽管如此 , 宋高宗还是依官员应绘 会 9# 的建议 , “博来授官人依进纳条令 , 官至升 � 《历代名臣奏议》卷乃− 傅尧俞奏 , 《长编》卷 !.. 元枯元年九月丁丑 。 3 《宋会要》职官 ∀∀ 之 !− , ∋∗ 一 ∋% , 《宋史》卷 ∗∀. 选举志》作宋徽宗“不听” 。 0 《要录》卷 ∗− 建炎二年六月乙卯 , 《宋会要》职官 ∀∀ 之 ∋! 。 −. 朝 , 与免色役 ,其物力家业等第系与民争利 , 虽至升朝 , 亦不得免科配 ” 。� 绍兴五年 ∗∗!∀ # , 宋廷 “降迪功郎告身于浙西诸州博杂 , 每道四千绪 , 亦不作进纳 , 与理为官户 , 仍理 选限” 。 ∃川 卷 +!#此处的“理选限”已如前述 。 绍兴六年 ∗∗!−# , 宋廷又颁布了更加优惠的卖官政策 � “将大姓已曾买官人于元名目上升转 , 文臣迪 功郎升补承直郎一万五千缉 , 特改宣教郎七万绪 , 通直郎九万绪 , 武臣进义校尉升补修武郎二万二千缉 , 保义郎已上带合门抵候三万络 , 武翼郎已上带合门宣赞舍人十万婚 , 已有官人特赐金带五万绪 , 并作军 功 , 不作进纳 ,仍与见圈差遣 , 日下起支请给 。 其家并作官户 ,见当差役 、科敷并免 。 如将来参部注拟 、资 考 、磨勘 、改转 、荫补之类 , 一切并依奏补出身条法施行 。 仍免锉试 , 金带永远许系 ” 。3 此规定完全免除 了对进纳出身的一切限制 , 而将此种进纳出身完全等同于荫补出身 。 官员建议 � “两浙扑买坊场一千三百三十四处 , 为净利钱约八十四万络 , 今未卖者五百有奇 。 乞募进 纳补官之家投买 。 ”得到宋高宗的批准 。 ∃ “∗ 卷 ∋∋ #进纳人无非是商人豪富 , 由他们经营官府难以出售酒坊 之类 ,有可能官私两利 。 针对 “比年军兴 , 以纳粟得官者不谓之纳粟 , 或以 ‘上书文理可采 ’ , 或作 ‘献纳助国 ’ , 与理选限 。 原 朝廷之意 , 欲激劝其乐输 , 使得为官户 , 而锉曹别无关防之法” ,有人议政说 � “近年以来 , 固有得县令 , 亦 有得法司者 。 此曹素未尝知政务 , 直以多货 , 一旦得官 。 若遂使之临县议刑 , 其不称职必矣 。 既不能称 职 , 必为民物之害。 ” ∃川 卷 卯# 然而到宋金战争平息后 , 宋廷又提高了对进纳人的限制 , 绍兴十二年 ∗∗ ∋% # , 宋高宗诏 � “人货授官 能及二万贯以上人 , 方许作官户 , 免役 。 ”川 职官 ∀∀ 之 ∋− # 绍兴末年 , 面临宋金再战的形势 ,宋廷又大规模卖官 , 并规定 “应知县劝谕及二万贯 , 与减二年磨勘 。 选人比类施行 。 如增卖及一万贯 , 更与减磨勘一年 。 本州知 州 # 、通 判 #究心劝谕诸县出卖数足 , 各与 减二年磨勘” 。∃%& 职官∀∀ 之 ∋− 一 ∋2 #当时 “下蔫爵令半年 , 愿就初品文阶者才一人 。 言者请损其直以招来 之” 。 故宋高宗 “诏进纳授官人并损其直十分之二 , 与免锉试 , 仍作上书献策名目 , 理为官户 , 永不冲改 ” 。 “又诏献纳八千络以上补官人 , 并免试 ” 。 ∃川 卷 ∗+∋ # 宋孝宗时 ,袁说友上奏说 � “臣窃见进纳人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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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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