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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总体规划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第五章 都市圈用地布局 第七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第九章 环境卫生 第十一章 城市交通 第十三章 城市能源 第十五章 邮电通信、广播电视 第十七章 市场建设 第十九章 城市防灾 第二十一章 总体规划的实施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 第四章 城镇体系 第六章 主城及社区建设 第八章 环境保护 第十章 园林绿地与风景旅游 第十二章 对外交通 第十四章 城市水源、供水和排水 第十六章...

重庆市总体规划
重庆市城市总体 规划 污水管网监理规划下载职业规划大学生职业规划个人职业规划职业规划论文 (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第五章 都市圈用地布局 第七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第九章 环境卫生 第十一章 城市交通 第十三章 城市能源 第十五章 邮电通信、广播电视 第十七章 市场建设 第十九章 城市防灾 第二十一章 总体规划的实施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 第四章 城镇体系 第六章 主城及社区建设 第八章 环境保护 第十章 园林绿地与风景旅游 第十二章 对外交通 第十四章 城市水源、供水和排水 第十六章 教育、文化、体育、卫生 第十八章 蔬菜、副食品基地 第二十章 主城近期建设与中期安排 第二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指导重庆在本世纪末和二十一世纪初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实现把重 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和现代化城市的战略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和 2010 年远景 目标纲要》,特编制 1996---2020 年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条 总体规划修编的原则: (一)贯彻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重点控制城市中 心地区的人口规模。协调城市群的发展,实现市域范围内大、中、小城镇的有机结合; (二)遵循"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城市发展的 同时,努力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优化城市 用地结构,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促进人口的合理分布; (三)坚持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控制环境污染,增加城市绿地,注重城市景观,建立 与城市和人口发展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四)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科学和文化艺术价值的文物 古迹、风景名胜和传统街区,弘扬优秀的城市文化传统,充分体现山城和江城的特色。 第三条 1983 年编制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和 1990 年的调整规划,是本次总体规 划修编的基础,它所确定的城市结构形态、城镇体系发展战略及重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等,对重庆市十多年由改革开放带动的城市高速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但原规划实施中尚存在着旧城开发强度过大,新区建设力度不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同城市居民的需求不相适应,城市污染较重,绿地面积不足,山城风貌特色减弱,文化、体 育、卫生等公益性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城市规划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要求,如何 适应设立重庆直辖市后的新形势等问题。 第四条 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完善城镇体系,开拓新有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基础 设施现代化水平,建设适应山城特点的交通运输体系;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优化城市生态系 统,保护历史文化和山城、江城的历史环境风貌;加强以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为主要内 容的城市精神文明基础设施建设;作好城市的防洪、消防、人防、防治危岩滑坡等城市防灾 部署。 第五条 修编的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期限为 1996 年-2020 年,其中,近期建设 期限至 2000 年,中期安排期限至 2010 年。远景展望到下世纪中叶。 第六条 本规划按三个空间层次划分:主城:东起铜锣山,西至中梁山,北起井口、人 和、唐家沱,南至小南海、钓鱼咀、道角,面积约 600 平方公里,是城市化水平较高、城市 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 都市圈:东起迎龙、南彭,西至缙云山、白市驿,北起北培、两路、鱼嘴,南至西彭、 一品,面积约 2500 平方公里。 市域:重庆直辖市行政辖区范围,面积 8.23 万平方公里。 第七条 重庆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同都市圈范围一致。 第八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各项城市规划编制、进行规划管理和开展与城市规 划有关的建设活动,匀应执行本规划。 规划区以外的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大型厂矿、跨区县建设工程,重要的能 源、交通、国防工程,涉外保密工程和易燃、易爆等涉及环境安全的建设工程,重要的工程 管网设施等,以及其它不在规划区范围内,但属于国家规定须纳入的用地内容,视同规划区 范围纳入管理。 本规划对市域范围内的城镇体系建设具有指导作用,都市圈以外的各城镇规划区,由各 自的城镇总体规划具体划定。 第九条 本规划图件由《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及其附件和各种规划图纸组成,其 中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规划由重庆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重庆市规划局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具体的 规划管理。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 第十一条 力争在 2020 年把重庆都市圈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社会文明、生活富裕、环境 优美、富有历史传统文化和山水城市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第十二条 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 方式,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工业优势产业为重点、第三产生发达、农业产业化 程度较高的现代经济体系。不断提高城市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水平,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 条件。 第十三条 以大融通、大流通为目标,高起点快速发展金融、商贸、旅游、房地产、信 息咨询等第三产业,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化市场体系、城乡社会化综合服 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发挥城市的"龙头"作 用、"窗口"作用和辐射作用。 第十四条 按照产业关联度强、经济带动性大、市场前景广阔、技术含量高的原则,立 足现有基础和优势,发展壮大以汽车摩托车为主体的机械工业、以天然气化工和医药化工为 重点的化学工业、以优质钢材和优质铝材为代表的冶金工业三大现有支柱产业,着力培育电 子信息、建筑、旅游和食品四大新的支柱产业。充分发掘老工业基地的潜力,加快产业结构 调整,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开辟新的工业用地。 第十五条 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增加农业投入,加快农业产业化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建设,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持粮食及主要农副产品的稳定增长,加快小城镇建设,引导 乡镇企业相对集中发展,有效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第十六条 全面实施科教兴渝战略。坚持科技为先导,教育为基础,确保科技教育优先 发展战略地位,提高全市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合格人才和科技成果。 建立新型科技体制,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重点实施农业技术进步工程、 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科技扶贫工程、绿色技术工程、国民经济信息化五大工程,加快重庆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 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2000 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逐步普及高中阶段 教育,基本健全幼儿教育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积极发挥中等和高等院校培 养和输送人才的作用,到 2010 年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教育体系,初步实现教育的现代化。 第十七条 进一步发展文化、体育、卫生事业,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弘扬优秀的民族文 化和地方文化,扩大地区间和国际间的文化交流。积极发展广播、电视新闻和出版事业。完 善和加强大中型体育设施建设,为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和举办国内外大型体育比赛创造条件。 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保健和医疗并重,形成完善的医疗预防保健体系,提高医疗保健水平, 发展和完善城乡社会化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 第十八条 贯彻开发性移民方针,做好三峡移民和城镇搬迁工作,促进库区经济综合发 展,实现"开发三峡、振兴重庆"的目标。 第十九条 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充分利用山城、江城的自然景观,发掘历史文化名城的 内涵,努力建设山水园林城市。 第三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第二十条 重庆是我国直辖市之一,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城市、交 通通信枢纽和贸易口岸;是西南地区和长江上游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科技、文化、教育事 业的中心。 第二十一条 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严格控制人口的自然增长,总量控制人 口的机械增长。采取综合治理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严格指标管理。控制旧城的人口规模,促进新区、外围 组团和中、小城镇人口的合理增长,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转移,促进城镇人口 的合理分布。 第二十二条 1996 年全市总人口 3002.26 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570.13 万人,城市化 水平 18.99%。2000 年全市总人口 3145 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896 万人,城市化水平 28.5%。 2010 年总人口 3229 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1204 万人,城市化水平 37.3%。2020 年总人口 3290 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1546 万人,城市化水平 47%。 第二十三条 严格控制主城人口规模,1994 年主城人口规模 242 万人,2000 年 250 万人, 2010 年 320 万人(包括暂住人口 30 万人),2020 年 370 万人(包括暂住人口 40 万人)。1994 年外围组团人口规模 47 万人,2000 年 62 万人,2010 年 118 万人(包括暂住人口 13 万人), 2020 年 162 万人(包括暂住人口 15 万人)。 第二十四条 重庆市域面积为 8.23 万平方公里,现已利用土地 8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 25565 平方公里、林地 30076 平方公里、城镇用地 4299 平方公里,尚未开发用地 15426 平方 公里,其中耕地后备资源 333 平方公里。全市人均耕地 0.81 亩。 第二十五条 1994 年重庆市主城建成区面积 159 平方公里,人均建成区面积 65 平方米, 2000 年主城建成区面积 175 平方公里,人均建成区面积 70 平方米,2010 年主城建成区面积 240 平方公里,人均建成区面积 75 平方米,2020 年主城建成区面积 300 平方公里,人均建成 面积 81 平方米;外围组团 2000 年总建成面积 45 平方公里,2010 年总建成区面积 89 平方公 里,人均建成区面积 75 平方米,2020 年总建成区面积 135 平方公里,人均建成面积 83 平方 米。 第四章 城镇体系 第二十六条 城镇体系发展的基本方针及目标:以市域产业布局为依据,都市圈为核心, 主要交通线为发展轴,逐步形成以重庆都市圈为中心,万州、涪陵、黔江等城市为地区中心 的网络式城镇体系,建成由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小城镇组成的层次分明、规 模适度、功能合理的重庆市域城镇体系。 第二十七条 根据市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生产力布局,城镇布局和经济发展带主要沿 以下六条轴线展开。 (一)沿长江横贯重庆东西的长江发展轴。 (二)沿成渝高速公路的西线发展轴。 (三)沿嘉陵江、襄渝、遂渝、兰渝铁路、国道 319 线、212 线组成的北线发展轴。 (四)沿綦江河、渝黔铁路、三江-万盛-南川铁路、国道 210 线、川湘公路组成的南线 发展轴。 (五)沿乌江、渝怀铁路、国道 319 线组成的东南发展轴。 (六)沿渝万高速干道、渝巫公路干线组成的东北发展轴。 第二十八条 根据市域城镇及其区域形态发展水平的差异,将市域规划为四个较大的区 域形态:市域中心城市及其城镇密集区、万州城镇群、涪陵城镇群和黔江城镇群。 (一)市域中心城市及其城镇密集区 以特大城市重庆都市圈为中心城市的城镇密集区,包括永川、江津、合川、长寿、荣昌、 五座中等城市,大足、铜梁、綦江等十几座小城市以及 200 多座小城镇所组成。城镇人口规 模现状超过 500 万人,2020 年城镇人口规模将达到 1015 万人。成为本市城市化水平相对较 高,经济开发强度相对较大的地区。 (二)万州城镇群 以万州城区为中心城市,包括开县、梁平、忠县、云阳等十多座小城市和 200 多座建制 镇所组成的城镇群。城镇现状总人口 150 万人左右,2020 年,城镇总人口规模将达到 370 万 人左右。 (三)涪陵城镇群 以涪陵城区为中心城市,包括南川、武隆、垫江、丰都等几座中小城市及 90 多座建制 镇所组成的城镇群。城镇现状总人口超过 50 万人,2020 年,城镇总人口规模将达到 170 万 人以上。 (四)黔江城镇群 以黔江县城为中心城市,包括石柱、彭水、酉阳和秀山等几座小城市和 80 多座建制镇 所组成的城镇群。城镇现状总人口约 25 万人,2020 年以后,城镇人口规模将达到 100 万人 以上。 第二十九条 2020年市域城镇体系规模结构将形成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 小城镇这样一个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持续协调发展的结构体系。具体格局为:1个特大城 市(都市圈 500 万人)、2个大城市(万州、涪陵人口规模 50 万人以上)、9 个中等城市(20~30 万人)、33 个小城市(5~20 万人)、192 个小城镇(1~5 万人)以及 517 个 1 万人以下的一 般建制镇。 第三十条 市域城镇等级结构分为市域中心城市、地区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中心镇 和一般建制镇等五级结构。 (一)市域中心城市:即重庆都市圈,由重庆主城和十一个外围组团构成,面积 2500 平 方公里。 (二)地区中心城市:万州、涪陵、黔江、合川、江津、永川、开县、长寿、南川等九 座城市。地区中心城市是市域某一地区的中心和经济增长极,是对市域中心城市功能的补充 和完善,是带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县域中心城:县城是都市圈城市功能向外廷伸的结合点,是县域城镇群的核心城 市和重点发展地区,是中心镇和一般建制镇发展的依托,规划县域中心城 22 座。 (四)中心镇:是县域城镇的次级中心,在发展县域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根据现有基 础条件和未来发展的趋势,规划了 205 个中心镇,到 2020 年,白沙、龙水、广顺、青杠发展 为 10 万人规模,七屏、澄溪、高家、西沱、临江、水江、南溪、江口、龙潭发展规模为 7万 人,其余各镇规模均在 5万人以下。 (五)一般建制镇:是建制镇政府所在地,是城镇体系最基本的单元,兼有"亦城亦乡" 的特点,是城乡经济社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2020 年,一般建制镇数量将达到 517 个,人口 规模为 1万人以内。 第三十一条 按照五个层次的城镇等级结构,分别确定各主要城镇的职能结构如下: (一)市域中心城市 重庆城市规划区范围即都市圈范围,包括主城和外围组团,是重庆城市的本体,是全市 城镇体系的核心部分,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工业基地,是重庆直辖市党政机关所 在地和全市的交通、通信、文化、科教、金融、商贸中心。 (二)地区中心城市 地区中心城市是全市城镇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经济中心和交通枢 纽。 1、万州:是重庆东部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和水陆交通枢纽,长江上游重要的港口 之一,长江三峡的门户和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的旅游服务基地,是以盐气化工为主导工业的 沿江开放城市。 2、涪陵:是重庆中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长江上游重要的枢纽港口之一,乌江 流域的物资集散地,以发展食品、轻纺、机械为主的沿江开放城市。 3、黔江:是重庆东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渝鄂湘黔四省边区的商贸重镇,以卷 烟工业和旅游服务为主的城市。 4、永川:位于成渝铁路、成渝高速公路交通要道上,重庆西部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商 贸中心,以加工工业为主导的工商业城市。 5、江津:位于重庆长江上游,江津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以机械加工、食品加工、 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和旅游业为主的城市。 6、合川:位于重庆北部嘉陵江边,合川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渝北水电生产基地 之一和水陆交通枢纽,以发展第三产业和轻纺工业为主的风景旅游城市。 7、南川:南川市政治、经济、文化及信息中心,金佛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基地; 发展以矿产、建材、轻化工及旅游业为主的新兴城市。 8、开县:位于重庆市的东北部,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能源、食品、 化工、建材、旅游为重点的综合性城市。 9、长寿: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重庆重要的轻工、化工、建材为主的长江沿江 开放城市。 (三)县域中心城 县域中心城是县(区)党政机关所在地,是发展县域经济和促进全县文教、科技和社会 进步的重要基地。 1、荣昌: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重庆市畜牧教育科研基地,以发展食品、轻纺、 机械、建材工业为主的工贸城市。 2、大足:全县政治、文化中心,以国家级石刻艺术为主要内容的旅游山水城市。 3、潼南:全县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以发展食品加工、轻纺工业为主的城市。 4、铜梁: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国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 工贸城市。 5、璧山: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是重庆西部的交通门户,发展机械、商贸为主 的小城市。 6、綦江: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重庆南部物资集散中心,以机械加工工业为主 的商贸旅游城市。 7、万盛:全区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重庆市重要的能源基地之一,以石林为主要内容 的重庆南部旅游城市。 8、双桥:以重型汽车工业为主的工业城镇。 9、梁平: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食品、纺织等轻工业和商贸为主的小城市。 10、忠县: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三峡库区的风景旅游点,以发展轻纺、食品工 业为主的旅游港口城市。 11、云阳:全县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区域性物资集散地和三峡风景区的主要景点 之一。发展以食品、纺织、化工等为主的轻工业港口城市。 12、奉节: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历史文化名城,以发展旅游业为主的、具有 区域性物资集散功能的港口城市。 13、巫山:长江三峡风景区中的重要旅游城市,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旅游港口 城市。 14、巫溪: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食品为主的三峡库区旅游城市。 15、城口: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食品、轻纺工业为主的山区小城市。 16、垫江: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中心,以食品工业、丝绸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为 主的工贸型小城市。 17、丰都: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具有特色的旅游为主的港口城市。 18、武隆: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溶洞和高山草原为主要特色的旅游城市。 19、石柱: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以农副产品加工为先导的生态型山水园林城 市。 20、彭水: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交通枢纽,以开发水电为主的重庆能源基地和 商贸综合性城市。 21、酉阳: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轻化工、制药及畜产品加工为主的城市。 22、秀山: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重庆东南部的重要门户和商贸集散地,是区域 交通及商贸型城市。 (四)县域中心镇 是县域内区位优势较好,具有一定规模和现状基础,发展条件较好的城镇,这类城镇一 般都可发展符合自身条件的特色经济,并逐步成为仅次于县城的次一级经济中心。 (五)一般建制镇 六百多个建制镇星罗棋布,遍布全市,成为联系城乡经济最直接的结合点。是吸纳农村 剩余劳动力,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的最基本的单元。 第三十二条 积极推进三峡库区移民和城镇搬迁工作,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促进三峡 库区的经济发展。 (一)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淹没涉及巫山,巫溪,奉节,云阳,开县,万州的龙宝,天城, 五桥,忠县,石柱,丰都,涪陵的李渡,枳城,武隆,长寿,渝北区,巴南区,原重庆市区, 江津市共 19 个县区。直接淹没人口 72.25 万人,淹没耕地 22.98 万亩,淹没各类房屋 2942.88m2。淹没工矿企业 1387 家。 淹没涉及:城市 2座:万州城区(龙宝、天城、五桥)(半淹);涪陵城区(枳城、李 渡)(半淹)。 县城 7座:巫山县城(全淹);奉节县城(全淹);云阳县城(全淹);开县县城(全淹); 丰都县城(全淹);忠县县城(半淹);长寿县城(半淹)。 集镇 104 个:其中全淹 66 个,半淹 38 个。 (二)考虑到人口自然增长,机械增长,农村随迁人口,搬迁占地人口等各种因素,重 庆库区需安迁总人口 103.63 万,其中城市和县城需要迁 57.65 万人,集镇 13.86 万人;复建 房屋 3239.73 万 m2,其中城市和县城 1828.16 万 m2,集镇 489.68 万 m2;库区移民安置补偿 静态总投资 315.55 亿元,其中城市补偿费 41.88 亿元,县城 53.46 亿元,集镇 18.66 亿元, 工矿企业 56.05 亿元,公路、码头、通信等专业项目 30.31 亿元;在百万移民中,要求在 2003 年 6 月第一批机组发电前搬迁 37.9 万人,其余人口必须在 2009 年 8 月枢纽全部建成前搬迁 完毕。 (三)所有的城市、县城、集镇搬迁工作,必须按照批准的分县移民规划和城镇、集镇 迁建详细规划,实行严格的规划管理,处理好安迁与发展的关系。既不盲目追求高标准,又 要为城镇发展创造条件;城镇迁建,要以保护库区的生态环境为前提,注意环境保护,防止 污染库区;厂矿企业迁建,要同技术改造、结构优化、产业移植、生产力布局调整相结合, 不搞低水平的复建,在环境容量确实有限的地区,可异地移民;要十分重视城镇的防灾工作, 加强沿江库岸再造和危岩滑坡治理工程,增强抗洪和防止地质灾害的能力;城镇迁建,要同 建设长江风光带的目标相结合,重视城镇风貌建设,使每个城镇各具个性,成为长江景区资 源的组成部 分,要加强对三峡库区文化抢救工作,对三峡淹没区的文物古迹要认真地进行挖掘、搬迁和 保护。 第五章 都市圈用地布局 第三十三条 都市圈范围内的城市用地按其地理位置和结构形态的不同分为主城和外围 组团。 (一)主城的用地结构分为三片区,十二组团。嘉陵江以北为北部片区,包括大石坝、 观音桥、唐家沱三个组团;长江以东为南部片区,包括弹子石、南坪、李家沱三个组团;嘉 陵江以南、长江以西为西部片区,包括渝中、大杨石、大渡口、中梁山、沙坪坝、双碑六个 组团。十二个组团继续保持"多中心、组团式"的布局结构,组团与组团之间以河流、绿化和 山体相分隔、既相对独立,又彼此联系,使每个组团内的工作、生活用地大体做到就地平衡, 十二组团共同组成城市空间布局的有机整体。 (二)主城是整个城市的主体,以渝中组团为市中心,分别在北部片区的观音桥(含新 牌坊),南部片区的南坪,西部片区的沙坪坝和大杨石设立四个城市副中心,集中布置市一 级的商贸、娱乐、办公、科技、文化、教育设施。每个组团应完善组团和社区中心的建设, 进一步完善城市多级中心的结构体系。 (三)外围组团十一个,包括铜锣山以东的鱼嘴、长生、界石、一品四个组团,中梁山 以西的北碚、西永、白市驿、西彭四个组团,主城以北的两路、蔡家两个组团和主城以南的 鱼洞组团,构成与主城密切联系的独立新城,是主城用地结构的廷伸和发展。其中,北培组 团、鱼洞组团、两路组团分别为北培区、巴南区、渝北区政府所在地,是都市圈中具有综合 功能的城市新区。 第三十四条 主城十二个组团的范围、规模和功能如下: (一)渝中组团:东起朝天门,西至鹅岭、浮图关一带的半岛地区,规划建成面积约 12 平方公里,人口 55 万,是全市的政治、金融、商贸中心和水陆客运交通枢纽; (二)观音桥组团:嘉陵江以北,人和以南,鸿恩寺、红岩水库以东,被绿化和江水环 抱的大片地区,包括观音桥、龙溪镇、龙头寺、江北城,规划建成区面积约 54 平方公里,人 口 60 万,主要发展金融、贸易、信息产业,规划新牌坊地区为全市远期中央商务区(CBD), 龙头寺地区为对外交通枢纽; (三)大石坝组团:由大石坝、冉家坝组成,规划建成区面积约 22 平方公里,人口 25 万,主要发展金融、贸易、文化等第三产业,规划为全市高新技术孵化区和行政办公区; (四)南坪组团:以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体,一面靠山,三面环水,规划建成区面 积约 25 平方公里,人口 25 万,主要发展科技、金融、文化、商贸和旅游等第三产业以及对 大气与水体无污染的技术密集型工业; (五)弹子石组团:由鸡冠石和弹子石组成,规划建成区面积约 14 平方公里,人口 15 万,主要发展对大气无污染的加工工业; (六)李家沱组团:南岸九公里以南,道角以北,规划建成区面积约 36 平方公里,人口 20 万,是城市的南大门,主要发展机械和轻纺工业; (七)双碑组团:嘉陵江西岸,磁器口以北,童家溪以南,规划建成区面积约 12 平方公 里,人口 10 万,是我市重要的机械、冶金工业区,应严格治理环境污染; (八)沙坪坝组团:嘉陵江西南岸,由平顶山-上桥-歌乐山围合的地区,规划建成面积 约 29 平方公里,人口 30 万,是我市的科技、文化中心; (九)大杨石组团:包括大坪、杨家坪、石桥铺地区,东起鹅岭、浮图关,西至平顶山、 华岩,南至双山,经毛线沟东止于长江李家沱大桥北桥头的广大腹地,规划建成区面积约 38 平方公里,人口 40 万,是我市的体育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机械工业集中地区; (十)大渡口组团:包括新山村和茄子溪,东临长江,西以庹家坳为界,规划建成区面 积约 25 平方公里,人口 20 万,是我市以冶金,建材工业为主的重要工业区和西南建材批发 市场所在地; (十一)中梁山组团:中梁山编组站以东、庹家坳以西,北至双山,南抵金鳌寺,规划 建成区面积约 16 平方公里,人口 15 万,是我市重要的工业区和仓储区; (十二)唐家沱组团:长江以北,寸滩港以东,铁山坪以西,规划建成区面积约 17 平方 公里,人口 15 万,是我市主要港区,重点发展对大气无污染的以修造船为主的加工工业。 第三十五条 外围十一个组团的建设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条件,形成具有相应规模、 设施齐全、各具特色的新城。 (一)北培组团:以仪器仪表、机械电子工业为主,集商贸、旅游为一体的风景旅游文 化城市,北培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发展规模为 24 平方公里,25 万人; (二)鱼洞组团:以汽车工业为主导的工业城,巴南区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 发展规模为 13 平方公里,15 万人; (三)两路组团:重庆市的空港所在地,集商贸、旅游为一体的花园城,渝北区的政治、 经济、文化中心,发展规模为 11 平方公里,12 万人; (四)西彭组团:我国铝加工生产基地,都市圈西南部的交通枢纽,以发展大型工业为 主的城市外围组团,发展规模为 15 平方公里,15 万人; (五)鱼嘴组团:以石油天然气化工为主的工业区,发展规模为 18 平方公里,20 万人; (六)西永组团:都市圈西部交通枢纽,以发展低耗水轻污染工业、大型市场和仓库为 主的城市外围组团,发展规模为 13 平方公里,14 万人; (七)长生组团:一部分规划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区,同时发展农副产品加工 业、农产品及工业品市场,发展规模为 13 平方公里,14 万人; (八)蔡家组团:以发展无污染的轻工业、机械电子工业、旅游产品加工业和大型批发 市场为主的城市外围组团,发展规模为 10 平方公里,12 万人; (九)白市驿组团:、以发展食品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及大型市场为主的城市外围组 团,发展规模为 8平方公里,8万人; (十)界石组团:位于南泉、南彭两风景区之间的旅游城镇,以发展无污染工业和第三 产业为主的小城镇,发展规模为 4平方公里,4万人; (十一)一品组团:都市圈南部入口,以发展无污染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及市场为主 的小城镇,发展规模为 4平方公里,4万人。 第六章 主城及社区建设 第三十六条 主城建设应当控制旧城改造的强度,加强新区开发的力度,从以旧城开发 为主转向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并重。旧城区的改造要着重功能的完善,加快危旧房改造;新 区开发应适当提高建设标准,保证配套设施和环境质量。 第三十七条 旧城区的改造主要集中在渝中组团、江北觐阳城、沙坪坝中心区和南岸上 新街、弹子石。其中渝中组团要控制人口规模与住宅建设总量,原市中区 9.3 平方公里用地 上,住宅建设总量控制在 14 万套以内;江北觐阳城结合黄花园大桥的建设进行重点开发;南 岸上新街、弹子石结合老工业基地改造,加快建设;沙坪坝中心区继续完善城市功能。 第三十八条 完善渝中组团作为全市中心的功能,规划建设以下八个主要功能区: (一)开辟小什字的打铜街、新华路、棉花街一带为中央商务区(CBD); (二)加强解放碑、较场口、临江门地区的大型商业和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形成重庆市 主要的中心商业区,并沿新华路向朝天门方向、沿中山路向上清寺方向展开; (三)规划千厮门以东、东水门以北的朝天门码头地区为我市主要港口客运区; (四)继续建设菜园坝火车站、港口和南区公园以西的商业服务设施,把菜园坝地区建 设成全市的车站客运区和重要的日用消费品批发市场; (五)规划朝天门至菜园坝的南干道地区为渝中区的市场交易区; (六)发展北区路从大溪沟至一号桥段为渝中区科技产业区; (七)完善上清寺、曾家岩、人民路一带作为办公区的功能; (八)继续完善鹅岭公园、浮图关公园、竹林公园、枇杷山公园、滨江公园的基础设施 和景点建设,新建珊瑚公园,保护珊瑚坝自然生态环境,把该地区建设为服务于全市的游憩 观览区。 第三十九条 主城内除旧城以外的城市建成区,须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以发展第三 产业为主,不再新建、扩建占地大、能耗高、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 第四十条 主城内可供新区开发的拓展区有以下九片: (一)冉家坝地区,面积约 9平方公里; (二)龙头寺地区,面积约 27 平方公里; (三)唐家沱地区,面积约 10 平方公里; (四)鸡冠石地区,面积约 6平方公里; (五)李家沱地区,面积约 10 平方公里; (六)建胜、双山地区,面积约 10 平方公里; (七)中梁山、华岩地区,面积约 5平方公里; (八)白合、兰花、二郎、新农、蟠龙地区,面积约 10 平方公里; (九)童家溪镇附近地区,面积约 6平方公里。 第四十一条 社区建设必须把人的基本需求放在首位,把社区作为组织居民生活的基本 单位。社区建设的标准必须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住宅建设近期以实 现小康水平为目标,提高住宅的舒适性和安全性,远期应当增强住宅的多样化、可选择性和 可持续发展性。 社区建设必须严格按现代化标准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充分考虑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的 特殊需要。住宅开发用地应有一定规模,严禁"见缝插针",提高住宅成套标准,今后不再审 批新建"一室户"。住宅区内必须按规定设置停车场、库,车道必须通达每一栋住宅。社区内 绿地面积必须达到规定指标,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 2平方米,精心设计社区环境,建造园林 式社区。社区建设应方便社会的组织管理和物业管理。 第四十二条 2000 年,重庆市主城住宅达到平均每人居住面积 9平方米,使用面积约 12 平方米,预计住宅建筑面积总需求量约 1500 万平方米,1996 年至 2000 年,每年住宅建设量 在 400 万平方米左右。2020 年,主城住宅达到每户一套住房,即人均居住面积 14 平方米, 使用面积 20 平方米,预计住宅建设面积总需求量约 2700 万平方米。 第四十三条 坚持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先行的方针,提高社区建 设水平。发挥国家、集体和个人的积极性,大力组织"安居工程"和"康居工程",加快住房制 度改革步伐,逐步推行住宅商品化,使社区建设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第七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第四十四条 重庆有悠久的历史文化遗产,光荣的革命传统,丰富的三峡文物,独特的 山水风貌,众多的陪都遗址,鲜明的建筑风格。 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处理好名城保护和城市建设的关系,注重城市历史文脉的 延续,继承历史遗产,加强文物保护,突出"巴渝文化"、革命文物、三峡文物和陪都遗迹的 保护,突出表现山城、江城的风貌特色,不断丰富和拓展城市景观。 贯彻"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规划以主城区范围为重点,点、线、面 结合,以点为主,落实保护措施。 第四十五条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必须依法加强对"中美合作 所"集中营旧址、八路军重庆办事处旧址、大足北山摩崖造像、大足宝顶山摩崖造像、钓鱼城 遗址、白鹤梁题刻、巫山龙骨坡遗址等 7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桂园、杨 公墓、石 宝寨、白帝城、张恒侯庙等 49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 1075 处市、县级文物单位的保护。 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要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在其范围 内,严禁新建任何项目,不得改变和破环文物建筑原貌和历史上形成的格局及环境风貌。在 文物保护范围的外围,要根据文物古迹的高度、景观、视廊等要求划定建设控制区。建控区 内的建设应严格控制,不得修建对文物古迹有危害的项目,新建项目的性质、规模、高度、 体量、造型、色彩等要与保护对象相协调。 积极抢救三峡工程重庆淹没区及迁建区范围内的 883 处文物古迹。除已公布的各级文物 保护单位外,全市文物点应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第六条,严格加以保护,未经 市级文物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其原貌。 第四十六条 加强地下文物的保护,划定重点和一般的地下文物,保护控制地带。将渝 中区全-境,江北区的刘家台-江北嘴,江家嘴-建新南路,石马河-大石坝,南岸区的海棠溪- 大佛寺,黄桷垭镇、广阳坝、沙坪坝的土湾-磁器口、九龙坡区的铜罐驿镇以及合川市的南屏 开发区、永川市的朱沱镇、三峡库区沿江淹没区及迁建区划为地下文物重点控制带。建设单 位在任何地区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应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文物管理部门。 第四十七条 重庆主城,围绕"巴渝文化"、革命文物和"陪都遗迹"三条主线,加强对历 史地段和街区,历史建筑和标志物的保护。规划对两个传统街区,八个历史保护片进行重点 保护: (一)划定"湖广会馆及东水门"和"磁器口"两个传统街区。湖广会馆及东水门街区主要 保护湖广会馆和东水门城墙,以及街区内具有代表性的民居,周围建设工程应与历史环境相 协调。磁器口街区保护范围从沙磁公路桥头起,包括清水河两岸三条传统街道之间的区域, 对上述区域的街巷和民居不宜大拆大建,维护街巷的传统格局和建筑风貌,对有文物价值的 古建筑应重点保护; (二)划定红岩村、烈士墓、林园、黄山、南泉、上清寺、七星岗和解放东路八个历史 保护片。红岩村保护片重点保护中共中央南方局及八路军重庆办事处旧址、红岩公墓和新华 日报馆等文物保护单位,烈士墓保护片以重庆"11.27"烈士墓及"中美合作所"集中营旧址为主 要保护对象。林园、黄山和南泉保护片,应结合风景名胜区和公园的规划建设予以保护,重 点保护片内的抗战陪都遗址。上清寺、七星岗和解放东路保护片应结合旧城改造,严格保护 片内的文物建筑、陪都遗址,包托曾家岩 50 号、桂园、重庆谈判旧址、新华日报营业部、韩 国临时政府旧址、湖广会馆、东华观藏经楼等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人民大会堂、市体育馆等典 型近现代建筑。 第四十八条 都市圈建立博物馆、陈列馆系列,规划文博展馆建筑总面积约 10 万平方米, 以"八个保护片"和渝中区枇杷山、渝北区老牌坊,江北嘴五大板块为主,新建、改造、扩建 六大类博物陈列馆系列: (一)综合性及古代历史博物馆、陈列馆系列:重庆市博物馆改、扩建陈列总馆,中国 三峡博物馆,重庆巴文化博物馆,重庆名城及文物陈列馆; (二)近代历史博物馆系列:歌乐山革命纪念馆及红岩革命纪念馆扩建陈列大厅,抗日 战争陪都博物馆,黄山陪都遗址陈列馆,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旧址陈列馆等; (三)艺术博物、陈列馆系列:《红岩魂》现代艺术陈列馆,美术艺术陈列馆,硬笔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法艺术博物馆; (四)历史名人、英雄陈列馆系列:宋庆龄旧居陈列馆,史迪威旧居陈列馆 ,明玉珍墓 及陈列馆,沈钧儒旧居陈列馆,老舍旧居陈列馆; (五)民俗风情博物馆系列:三峡民族民俗博物馆,巴渝民俗博物馆等; (六)自然博物馆及其它科技馆系列:重庆自然博物馆,古生物陈列馆,恐龙化石陈列 馆,天体陈列馆,地球陈列馆,动植物陈列馆,航运博物馆,城市规划建设陈列馆等。 第四十九条 城市风貌是山水园林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因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内 容,按规划对主城城市总体景观、城市空间格局和建筑风貌的要求,进行以下十个方面的建 设: (一)保护并塑造好城市的天际轮廓线。铜锣山山脉和歌乐山山脉加强封山育林、充分 绿化,严禁在面向城市的山坡开山采石,毁林造墓,严禁在两山山脊线上修建与风景游览无 关的建筑物。中央天际线东起朝天门,西经枇杷山、鹅岭、浮图关、虎头岩、平顶山至孙家 岩,建设中应充分利用中央天际线时隐时现、起伏有致的特点,分段加以保护和塑造:朝天 门至七星岗段,采用簇群式高层建筑重塑城市天际轮廓线。枇杷山山顶周围,应对建筑进行 高度测试,严禁建筑物超过山顶。两路口地区,建筑物应与山体相结合,共同塑造城市天际 轮廓线。鹅岭至浮图关、虎头岩,除少量景观建筑和城市标志性构筑。化龙桥,经平顶山至 孙家岩,必须严 格保护所有山脊和坡地绿化。主城范围内的其他制高点,如渝中区国际村、南岸外连山、江 北鸿恩寺和人头山,对其周围的新建建筑物也应作出相应的限制; (二)有效利用嘉陵江和长江在主城范围内的水际线。储奇门--朝天门--千厮门、江北嘴 --青草坝、寸滩--唐家沱、九龙坡港区和菜园坝港区作为港口岸线。茄子溪---鱼鳅浩、磁器 口--先锋街、重庆化工厂沿岸作为专用及公用码头岸线。其余两江岸线除泊位、锚地外均作 为城市生活岸线。主城内两江生活岸线的建设,应配合三峡工程,结合城市防洪、交通、绿 化、环境整治,治理危岩滑坡和房屋开发,进行岸壁综合整治,修建滨江路和滨江公园; (三)保护好水际线和天际线之间的城市建筑与风景展开面。山地建筑要依山就势、注意 层次,滨江建筑要通透明快、起伏有致。渝中区半岛上的燕喜洞、山城巷、南区花园、王家 坡、徐家坡、李子坝,南岸区的龙门浩,大渡口,李家沱等处列为山坡绿化保护地; (四)充分绿化滨江路外侧,不准新建建筑物。南区路、北区路、嘉陵路的外侧建筑应分 段留出开敞空间。在城市制高点、大桥桥头、重要广场与两江沿岸之间留出 24 条重要的视觉 通廊,视觉通廊内的建筑应进行高度测试; (五)把主城内两江大桥的桥头和城市制高点作为城市的主要景观点,在大桥桥头建设一 定规模的观景点,新建大桥引桥部位必须留出 3公顷以上的土地作为桥头公园; (六)保持山城特有的自由式路网格局,通过山回路转的道路建设,营造景随步移的动态 景观效果。划定嘉陵路红岩村至土湾段,长江路王家坡至肖家湾段,石小路马家岩至小龙坎 段作为城市组团间的绿色通廊,道路两侧禁止房屋开发。在主城和外围组团,保留或新建一 部分具有山城特色的步行梯道; (七)塑造城市入口形象,组织"两门一通廊"的城市入口方式。由高速干道穿过东西两山 进入主城的主要入口有五个,在山洞入口处应结合山体和洞口绿化,组织城市的第一入口, 在出口处应结合环路立交、建筑群和雕塑塑造城市的第二入口,在山洞入口之外,组织一段 相当距离的绿色通廊。由空港进入主城,重庆江北机场为第一入口,童家院子为第二入口, 国道 210 线机场至童家院子段两侧万亩果林为绿色通廊。由水路溯长江而上进入重庆的第一 入口在铜锣峡,第二入口在白塔寺,两者之间的水面作为进入主城的天然通廊; (八)控制好整体建筑景观。建筑的体量和尺度应与环境相协调,其水平长度和垂直高度 在不同地段要有相应的限制,建筑设计宜借鉴传统设计手法,注意建筑的接地方式,采用" 台、挑、吊、拖、坡、错"等手法,避免深挖高切,建筑屋顶应富于变化,渝中区半岛建筑宜 改变单一的平屋顶形式,其他建筑也应注意屋顶设计,采用坡屋顶、退台屋顶以及平屋顶绿 化等方式; (九)划定广告空间。城市广告、小品要利于城市环境的美化,避免分隔城市空间,遮挡 建筑立面; (十)丰富城市夜间景观。以居家照明为背景,以繁华地区的灯饰群为中心,以干道华灯 为主线,以桥索灯光为纽带,以高大建筑的轮廓灯、投射灯、霓虹灯为主笔,以制高闪光为 点缀,营造出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立体夜间景观。 第八章 环境保护 第五十条 必须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环境保护目标: 2000 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基本得以控制,主城区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一批城镇 和区域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有所好转。2010 年城镇环境质量得以改善, 主要指标达到国家控制标准,全市建成一批环境清洁、优美的城镇。2020 年城镇环境质量全 面改善,达到国家控制标准,基本实现环境清洁、优美、安静和生态良性循环。 第五十一条 2000 年前,以保护饮用水源和防治大气污染为重点。大气污染防治以清洁 燃料及清洁燃煤技术改造相结合,加快民用气化步伐,控制原煤散烧;建设一批工业烟气脱 硫工程,防治汽车尾气污染。水污染防治以保护饮用水源为重点,加强水源保护区内工业废 水治理,2000 年实现达标排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实施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主城区实施 沿江污水截流与污水的集中治理,在污水处理厂建成以前,对生活污水实施无能耗生物处理。 固体废物控制以妥善处理有毒废渣为重点,大力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推行垃圾无 害化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以防治乡镇企业污染、发展生态农业、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加强 自然保护区管理,认真解决三峡库区开发性移民中的生态环境问题。 2010 年前,基本控制工业污染,水污染防治以工业有机废水和城市污水治理为重点。切 实加强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沿江城镇建立一批城市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防治以控制二氧 化硫污染和机动车排气污染为重点。工业固体废物得到全面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 处理。基本控制水土流失和土壤污染,建立一批绿色食品基地和更多的自然保护区。 2020 年前,全面控制工业污染,重点防治生活污染,使生态环境得以改善,优化城镇生 态系统,建立绿色产品标志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 第五十二条 优化城市布局,控制开发强度,限制用地规模,充分利用环境容量。合理 划分环境功能区,按功能要求调整不合理的工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重点保护城市饮用水源地,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建立一批环保骨干工程,辅之以必要的环 境经济政策以改善环境质量。 (一)按照划分的环境功能区要求,加速都市圈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调整。 1、铜锣山南段--真武山、中梁山及山脉两侧的绿色屏障保护区,主要发展旅游业,保护 和发展森林植被,限制开山采石,迁出不适宜发展的工矿企业,保护"陪都"遗址,禁止发展 工业和开发房地产,划定绿色禁建区。 2、嘉陵江以北的主城北部片区为污染控制区,主要用作机关、事业单位迁建用地。以发 展第三产业为主,少量发展污染轻的工业,严格限制发展对大气污染的企业。北侧加强绿化, 南侧污染严重企业要搬迁或转产。逐步建成以第三产业为主的园林式新城区。 3、渝中区-沙坪坝-杨家坪的三角地带及附近区域的老地区,以"退二进三"为主,将商 业、居住作为主要功能,轻污染工业各片区集中,原则上不安排新建污染重的工业项目。现 有扰民和污染严重企业分期迁出,保护现有绿地及建设片区间隔离绿带。 4、大渡口及九龙坡黄桷坪、中梁山地区的西部老工业区,不再扩建和发展新的大运量、 重污染工业,限制污染水环境企业的发展,重点治理现有企业污染,加快企业技改步伐。 5、国家级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对污染较轻的工业,大力发展高附加值深加工的技 术密集型的工业及第三产业,对现有不适应功能要求的企业进行调整,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要 集中供热,污水集中处理。 6、唐家沱以下长江河谷工业发展区,允许发展对水环境有影响的工业企业,同时要加强 水污染防治,形成合理的工业组合,适当限制污染大气的企业发展。 建议的关、停、并、转企业名单见环保规划专题说明书。 主城区的拓展区,可布置一些对环境无污染的工业项目,其它门类工业以及乡镇企业根 据不同情况合理布置在外围组团。外围组团产业发展要求见环保规划专题说明。 (二)优化城镇能源消费结构,开发清洁能源并提高其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加大煤电 转换比例,2020 年全市城镇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近期大力推行清洁燃煤技术,对高硫煤进 行科学的加工和利用。改变工业区分散供热的方式,实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加快城市居 民和第三产业气化步代,推广使用清洁燃料,逐步禁止原煤散烧。重点保护好居民文教区、 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的大气环境质量。 (三)现有工业企业应结合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加强污染防治。 (四)对城镇废气、废水、废渣、噪声、电磁波进行监控并有效治理和处置。 (六)大力加强三峡库区城市污水的综合整治,保护三峡库区水资源。采取综合防治措 施,保扩"两江"水源地。要制定三峡库区和城市饮用水源保护的污染法规。在新污染控制、 老污染治理、排水系统调整、取水点的变动、次级河流整治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保护饮用水 源。水源区及其上游严格控制新布设排污口,严格控制对水源影响较大的开发活动。对现有 污染源,按其对水源影响程度,分期分批进行治理。建设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推广生活污 水无能耗生物处理技术。结合城镇下水道改造,实施污水沿江河截流、处理后排放。现有规 模较小、水质较差的水厂应逐渐废弃。都市圈内新建水厂,长江宜在丰收坝、道角以上,嘉 陵江宜在井口以上取水。 (六)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管理。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旅游区 内禁止砍伐、狩猎、开垦、开矿、采石等活动,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 设任何生产设施,对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有损害环境的项目,应当限期治理。 (七)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建立一批跨世纪的环境骨干工程。围绕酸雨控制、三峡库区 水污染防治及保护城市绿色屏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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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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