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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nullnull《公 司 法》 主讲人:张凌凤 重点难点:重点难点:1.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的分类。 2.公司的基本制度(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方式、公司债券、公司解散和清算等)。 3.有限责任公司(概念与特征、设立条件、股东权利和股东名册、出资转让、治理机构)。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组织机构、股份发行、股份转让)。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含义和特征 公司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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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null《公 司 法》 主讲人:张凌凤 重点难点:重点难点:1.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的分类。 2.公司的基本制度(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方式、公司债券、公司解散和清算等)。 3.有限责任公司(概念与特征、设立条件、股东权利和股东名册、出资转让、治理机构)。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组织机构、股份发行、股份转让)。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含义和特征 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 法律依据:《公司法》,最近一次修订时间是2005年,2006年1月施行。 我国公司法调整的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企业法人。 null具有如下特征: 法定性 法人性 营利性 社团性 null(一)法定性 公司必须严格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二)法人性(二)法人性具备法人的条件:《民法通则》第36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三独”:人格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null1.人格独立 公司作为人主体要以自已的名义起诉应诉,以自已的名义签约履约,以及参与其他的民事活动。 法人的拟人性质:公司因纠纷被起诉时,只能起诉公司,不能起诉其背后的股东。因为公司是人,人格独立,名义独立。null2.财产独立 指公司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可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 股东出资必须转移财产的所有权,公司不接受任何所有权保留的出资。 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的财产是相分离的。 null3.责任独立 公司和自然人一样,是人主体,民事责任当然独立承担,股东不承担直接的责任。 1)公司应以它的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2)公司股东不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责任; 3)当公司资不抵债时,就依法宣告破产,清算结束后未受清偿的债务不再清偿。null 自然人承担无限责任和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根源: 法人的虚拟性和自然人的实体性,法人以其全部资产抵债后消灭不存在了,而自然人是人在劳动力就在,可以持续不断的挣钱还债,因此可以承担无限责任。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人格否认,在美国被形象地称为“揭开公司面纱”,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对滥用公司人格从事各种不正当行为致公司债权人受损害的,法院应不考虑公司的独立人格,而责令不当行为人(包括公司股东)向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可以适用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况可以适用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况(1)财产混同 (2)人格混同 (3)虚拟股东 (4)以公司名义从事不法行为 (5)不正当的控制案 例 分 析案 例 分 析C有限责任公司与D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煤炭销售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C有限责任公司以每吨500元的价格从D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无烟煤1000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签订之日起十日内C有限责任公司交预付款10万元,货到之日起30日内全部给付货款。合同履行期满,D有限责任公司无力履行合同义务。据查,D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某拥有公司70%的股份,公司日常费用开支、人事任免、业务活动均由刘某个人决定。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主要是因为刘某将公司资产进行了分离,将优良资产转移到其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另一家公司,剩下不良资产承担债务。 null问题   c有限责任公司是否有权直接起诉刘某,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null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经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该公司以自己的2000平米的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作价300万元出资,而当时同样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作价每平米仅800元。但是,各股东为了争取为了公司的注册资金早日到位,及时进行公司登记,对此出资的价值没有提出异议。一年后,公司因亏损被迫清算,债权人不能获得完全的清偿,其代理律师主张该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各股东以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三)营利性(三)营利性 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 公司经营的目的:获取超出资本的利润并将其分配给投资者。 公司经营具有连续性和固定性的特点。 (四)社团性(四)社团性 “公”:指多数人的意思; “司”:指管理的意思; “公司”:就是多数人管理,公司的股东是多数人,都出资了,当然都有管理权,并且可以通过股东大会这个机构实现其管理权。 公司的社团性,是由公司股东通常要求2个或2个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一人公司除外)。二、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二、公司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一)公司权利能力 权利能力的取得: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公司的成立日期。 权利能力的终止:公司注销登记之日,公司消灭。 公司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案 例 分 析案 例 分 析某公司于1997年1月8日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具有法人资格,2月18日正式营业,2002年3月1日被撤销,关于该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该公司的行为能力始于1997年2月18日 B. 该公司的权利能力始于1997年1月8日 C. 该公司被撤销后,行为能力消灭,但权利能力仍在一段时间内存在 D. 该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null(二)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 1.自身性质上的限制 公司没有专属于自然人的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继承权、身体权、婚姻权等,但公司享有商业秘密权。 null2.公司法上的限制 1)转投资的限制 转投资对象:《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转投资规模: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担保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null2)公司举债的限制 《证券法》第16条规定,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其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法律对公司举债的限制是一个安全系数,是在不影响企业自身经营的前提下再举债。 企业的偿债能力的强弱是企业持续经营的关键,因此风险过大的举债是为法律为限制。 null3)目的范围上的限制 公司不得经营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的行为能力开始由单一走向概括,因此公司超出经营范围所为的行为,并不当然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企业经营范围的限制是违背生产力要求的,应当废除。三、公司的分类三、公司的分类(一) 依股东对公司的责任划分 1.无限公司 无限责任 2.两合公司 无限责任+有限责任 3.股份两合公司 无限责任+有限责任 4.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5.股份公司 有限责任(二)依公司的信用基础 (二)依公司的信用基础 1.人合公司 主要以股东个人的信用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如:无限公司。 2.资合公司 主要以公司的资本本身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3.人合兼资合公司 公司的信用兼具公司资本和股东个人信用两方面,如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 (三)依资本筹集方式及转让方式(三)依资本筹集方式及转让方式1.封闭式公司 指股东人数较少,股权转让受较多限制,不得向社会公众募股,实行封闭式经营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2.开放式公司 指可以公开募股并由社会公众持股,股权可以自由转让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但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 (四)依公司之间的控制与支配关系(四)依公司之间的控制与支配关系1.母公司 2.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的资格,“三独”) 1)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拥有其100%的股份; 2)绝对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拥有其50%以上不足100%的股份; 3)相对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拥有股份低于50%,但其表决权已经足以对子公司的决议产生影响。 (五)依公司内部管辖关系 (五)依公司内部管辖关系1.总公司 2.分公司 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分公司对外负债,总公司要为其承担连带责任。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章程,没有独立的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 (六)依公司的国籍(公司注册登记地+设立依据法律地为)(六)依公司的国籍(公司注册登记地+设立依据法律地为)1.中国公司 根据中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属于中国公司,中外合资经营公司、中外合作经营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都属于中国公司。 2.外国公司 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 在我国,港、澳、台地区依照本地法设立的公司,按照外国公司对待。 (七)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 (七)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根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是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选 择 题选 择 题 2004年,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共同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设分公司A、B,子公司有限公司C、D,其后,张三和C公司共同在韩国设立了股份有限公司E,据此判断以下选项不正确的是: A. B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B. E公司是本国公司 C. D公司的民事责任由甲承担 D. 张三不对E公司承担责任第二节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第二节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 一、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一)公司的名称 1.公司名称是公司登记注册事项之一 2.公司只准使用一个名称 3.公司名称的构成 一个标准的公司名称一个标准的公司名称(1)公司所在地行政区划 (2)字号或商号 (3)行业或经营特点 (4)公司类型 如:广州 太阳城 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1) (2) (3) (4) null注意: 当公司的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中禁止出现的内容:公司名称中禁止出现的内容:1.有损国家、社会公众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和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的名称、国际组织的名称; 4.政党、政党军机关、群众组织、社会团体等的名称和部队番号; 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选 择 题选 择 题甲、乙、丙、丁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以商品批发为主。甲、乙、丙、丁分别为未来的公司取了一个名称,其中可以采用的是:( ) A.北京大地商贸公司 B.北京666商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C.中国北京商品贸易国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D.北京汇通商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二)公司住所(二)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主要办事机构:指管辖全部组织的中枢机构,如公司总部。 意义:确定诉讼管辖和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履行地不明确时,住所是确认合同履行地的唯一标准;据以确认公司登记机关;在涉外法律关系中,作为确定准据法之连结点。二、公司设立二、公司设立是指公司发起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资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必须完成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 公司设立的要件:发起人、资本、章程。 (一)发起人(一)发起人为了公司的成立而筹划设立事务,从事设立行为,并在公司章程中签名盖章的出资人。 发起人是公司成立后的首批股东。 发起人的法定资格:P51. 发起人的法律责任:P51. (二)公司资本 (二)公司资本 是指由章程确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财产 公司资本在不同意义上使用,其含义也不尽相同。 注册资本 发行资本 认购资本 实缴资本 两大法系公司资本制度概况两大法系公司资本制度概况大陆法系——法定资本制 1.资本确定原则 2.资本维持原则 3.资本不变原则 英美法系——授权资本制 折中授权资本制 三、公司章程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组织及行为的基本规则的重要文件,制定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要条件和必经程序之一。 制定公司章程是多人的共同行为,须经全体制定人一致同意。 公司章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全体制定人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才能生效。 null(一)公司章程的效力范围: 《公司法》第11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注意:公司章程对公司员工和公司债权人、债务人并不具有约束力 (二)公司章程的变更原则(二)公司章程的变更原则1. 不损害股东利益; 2.不损害债权人利益; 3.不妨害公司的一致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一)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 (二)任职资格 积极资格 消极资格 选 择 题选 择 题 下列属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是: A.财务部门经理 B.会计 C.董事会秘书 D.董事长秘书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负责人: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负责人: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愈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愈5年;null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愈3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愈3年;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选 择 题选 择 题 某公司因为违法经营被吊销执照,下列负有个人责任的人不得在3年到其他公司担任高级职务的有: A.董事张某 B.监事王某 C.法定代表人李某 D.财务经理赵某选 择 题选 择 题 花花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招聘一名新董事参与本公司经营活动,经过猎头公司推荐,以下四人成为候选人,其中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是: A.赵某,经营能力一流,口才尤佳,但酷爱行为艺术,曾在半夜裸奔遭人非议 B.钱某,曾担任一家长期经营不善的洗浴中心董事,到任后仅一个上午该公司即破产 C.孙某,曾因强奸一名80岁的老太太被判刑10年,现已释放,一直靠在街头卖烤白薯为生 D.李某,现任某市医院妇科大夫(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义务(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义务1. 忠实、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null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null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案 例 分 析案 例 分 析 李某是A电器有限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2006年7月,A公司所在地的K市出现罕见的高温,空调供不应求。于是李某以B公司的名义从H市购进一批总价为200万元的空调。之后,李某将该批空调销售给C公司,获利10万元。 B公司----A公司的李某----C公司 A公司董事会闻讯后,认为李某身为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应当忠实履行其职责,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不得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应属无效。 null 于是,董事会做出决议,责成李某取消该合同,并由A公司将此批空调买下。 C公司认为,该批空调的买卖,是在C公司和B公司之间进行的,与A公司毫无关系,两公司之间签定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一致意思的表示,并且合同内容并不违法,因而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有效的。至于李某身为A公司董事经营与A公司同类的业务,属于A公司的内部事务。A公司董事会的决议缺乏法律依据,没有对外效力。 2. 接受股东质询的义务2. 接受股东质询的义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3.配合监事会监督义务3.配合监事会监督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法律依据:《证券法》 发行公司债券的目的:为了扩大经营,获取更高利润,向社会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 债券发行主体: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的分类债券的分类(1)根据债券是否记载持有人姓名,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不记名债券。 两者主要的区别:转让方式不同。 null记名债券:转让涉及记载事项的变更,记载事项包括: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债券总额、债券到期日及还本付息的方式、债券发行日期。 无记名债券。我国目前已发行的债券绝大多数是无记名债券。持有人就是债券的所有人,同时也拥有债权的人。null(2)以债权能否转换为股权为标准,公司债券可以分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非转换公司债券。 注意: A.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其最低资本条件要求必须是3000万元,原因是一般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债券的净资产要求是3000万元,再则,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主体必须是上市公司。nullB.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行使选择权而由公司债权人变为公司股东,但是这种变更一旦选定,就不可以再改变。 C.不可转换公司债券即普通公司债券,它的发行主体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普通公司债券的债权人收益相对稳定,一般不低于银行存款利息,到期债券发行人会还本付息。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1)净资产额。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发行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收益水平。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null (4)资金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5)债券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请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且应当同时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 公司债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 公司债券: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对已经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况的; 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公司债券的转让和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让和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记名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但是未在公司登记债券存根薄变更登记者不得对抗公司。无记名债券以交付给受让人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方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是对转换股票与否的选择权主体是债券持有人而非公司。案 例 分 析案 例 分 析 开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市场疲软,濒临倒闭。 但因为开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一直是其所在县的利税大户,县政府采取积极扶持的政策。为了转产筹集资金,开香有限公司总经理向县政府申请发行债券,县政府予以批准,并协助开香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宣传。 于是开香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价值150万元的债券并很快顺利发行完毕。债券的票面记载为:票面金额100元,年利率15%,开香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发行日期和编号。 null 问题: 开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的发行有哪些问题?公司财务和会计公司财务和会计(1)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法》要求公司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最迟应在次年的4月30日前制作完成并提交有关主体) ,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null《公司法》第97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公司法》第98条又规定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财产状况变动表;(4)财务情况 说明书 房屋状态说明书下载罗氏说明书下载焊机说明书下载罗氏说明书下载GGD说明书下载 ;(5)利润分配表。公司除法定的财务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 案 例 分 析案 例 分 析粉装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章程规定每年4月1日召开股东大会年会。 粉装公司管理混乱,自2002年起,陷入亏损境地。2006年2月,部分公司股东要求查阅财务账册遭拒绝。2006年股东大会年会召开,股东们发觉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仍不向他们公开,理由是公司的商业秘密股东们无需知道。 经股东们强烈要求,公司才提供了一套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分配表。 null 股东大会年会闭会后,不少股东了解到公司提供给他们的财务报表与送交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的不一致,公司对此的解释是送交有关部门的会计报表是为应付检查的,股东们看到的才是真正的账册。 问题: 根据你所学习的《公司法》知识,指出粉装公司的错误,并说明理由。(2)公司收益分配(2)公司收益分配对公积金的认识对公积金的认识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null3.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5.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选择题选择题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财产的哪一部分? A.利润 B.资本公积金 C.盈余公积金 D.法定公益金公积金的用途公积金的用途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引申: 不可以用于弥补亏损的两项财务项目:资本公积金和债券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选择题选择题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可以用于下列哪些项目? A.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B.弥补公司亏损 C.转增公司资本 D.改善职工福利公积金结构图公积金结构图选择题选择题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公司现有法定公积金1000万元,任意公积金500万元,现该公司拟以公积金500万元增资派股,下列哪些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符合法律规定? A.将法定公积金5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 B.将任意公积金5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 C.将法定公积金200万元,任意公积金3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 D.将法定公积金300万元,任意公积金2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合并公司、分立和变更合并公司、分立和变更一、公司合并 吸收合并:A+B=A 新设合并:A+B=C null合并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但是公司合并应当提前还债或者提供担保. nullnull二、公司分立 派生分立:A=A+B 新设分立:A=B+C null公司分立程序: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不需要提前还债或者提供担保,公司分立对公司的原债权人并无影响。null选择题选择题关于公司的分立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公司分立应当提前还债或者提供担保 B.公司分立之后的公司之一与债权人达成还债协议的,其他公司可以不承担连带责任 C. 分立前公司与债权人达成还债协议的,分立后的公司可以不承担连带责任 D.公司分立各方应当签订分立协议公司减资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减资之前必须提前还债或者提供担保。公司减资结构图公司减资结构图 A出资30万元实缴 乙公司(债权) 100万元 B出资70万元认缴未出 甲公司 100万元公司变更登记制度公司变更登记制度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资产和偿还债务的财产范围公司资产和偿还债务的财产范围 1)如果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甲乙各认缴30万元和70万元,都已经实缴到位了,但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亏损,公司的总资产目前只有10万元了,如果对外负债100万,如何处理? 公司就此10万元承担责任,然后资不抵债破产,股东仅以出资额负责,不再承担任何责任。null 2)如果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甲乙各认缴30万元和70万元,都已经实缴到位了,但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赢利,公司的总资产目前有1000万元了,如果对外负债1000万元,如何处理?公司可否仅以注册资本100万元承担责任呢? 不可以,应当以总资产1000万元承担责任。 null 3)如果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甲、乙各认缴30万元和70万元,甲已经实缴到位了,乙尚未出资,如果对外负债100万元,如何处理? 公司应当要求乙履行出资义务,将70万元实缴到位,凑够100万元,履行对债权人的债务,这是对于债权人对登记公示的注册资本的信赖的保护要求;也可以由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列未出资股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令其完成出资。公司解散和清算公司解散和清算公司解散事由公司解散事由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清算的程序公司清算的程序1)组成清算组。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债权人申报其债权。 4)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收取公司债权,清偿公司债务。 6)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7)制作清算报告。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一、概念 1、定义——是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人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特征——资产不必划分为等额股份;不能发行股票筹资(出资证明书不能流通);公司股权的转让有严格限制;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揭开公司的面纱)。二、设立条件和程序二、设立条件和程序(一)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50个以下股东)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一般3万元RMB且可在两年内缴足,但一人公司为10万元RMB且只能一次缴足);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P63. 4、有公司名称和合法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 (二)出资义务的履行(二)出资义务的履行1.出资期限 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货币 30%注册资本,非货币(须评估作价)。 注意: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不允许分期缴付。 null2.出资形式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null3.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5.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选择题选择题关于有限公司的出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设立10.2万元的公司,首期出资额为3万元 B.规模3万元的公司,现金出资必须为3万元 C.非专利技术可以出资 D.没有按期出资的股东要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三)设立程序(三)设立程序1.由全体股东制定或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缴付出资; 3.验资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4.登记机关审核,颁发营业执照。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股权: 公司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它是股东以其出资组成公司,形成公司法人财产后,在依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工序享有的一种权利。null1.行使表决权 2.股东知情权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null3.股东分红权 (1)一般情况下,股东按照实缴(而非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而非认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2)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注意: 全体股东事先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未约定的,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null[回顾]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 股东的股权转让 1.内部转让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外部转让 (1)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null(3)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注意: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5)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即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作出与《公司法》不同的规定。 null[理解]“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时”的顺序: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章程未约定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回顾]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 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选 择 题选 择 题关于有限公司的出资转让,表述正确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无需经同意,通知即可 B.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所持股权过半数同意 C.股权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D.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从其规定(二)因强制执行程序引起的股权转让(二)因强制执行程序引起的股权转让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null[回顾]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因法院强制执行的转让: 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由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法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null(三)股权转让中的股东会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不再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决议 2.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null(四)股份买回请求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null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 择 题选 择 题关于下列股东行使股权买回请求权,表述正确的是 : A.股东A,公司连续6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此无异议 B.股东B对于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事项投票属于极少数的赞成之一 C.股东C对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事项属于极少数的反对票之一 D.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起诉(五)股权的继承(五)股权的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选 择 题选 择 题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A死亡,关于其股权的继承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如果该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继承制度 B.需要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继承人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C.继承人人数无限制 D.继承人行为能力无限制股东维权的手段股东维权的手段横向转 纵向退 强制散 直接诉 横向转横向转当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候,股东可以通过横向其他股东或者投资人转让自己持有的股权,退出公司。纵向退纵向退当股东的利益受损害时,根据第75条规定,有法定情形之一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必须符合三种情况,不是任意退股。强制散强制散 当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时,根据第183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得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直接诉 直接诉 1.害公司,派生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提起诉讼,监事有侵犯公司合法权利的行为,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提起诉讼。 直接诉讼。 null2.害股东,直接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null3.决议无效或可撤销之诉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内容违法,无效;程序违法违章,内容违章,可撤销。null(一)股东会 由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权力机构 1、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解释]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是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会]所有的监事会(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应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董事会]只有国有独资公司、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才必须包括职工代表;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中可以不包括职工代表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重点)null(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注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不需要由股东会决议通过。 null2、股东会的会议制度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以后的股东会会议 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履行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null[链接1]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链接2]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null(3)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 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 (4)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意]先看公司章程是否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是否另有约定 (5)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null(6)股东会的特别决议 下列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① 修改公司章程 ②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③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④ 变更公司的形式(如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null[理解]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全部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null(二)董事会 公司的决策机关和对外代表机关。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对内负责公司管理,对外代表公司,是公司权力的核心。 1、董事会的组成 (1)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3-13人) (2)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null(3)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 [解释]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只要不超过3年即可;监事任期为法定制,就是3年。null2、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的一般职权是“拟订方案”,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董事会有权直接决定的事项包括: (一人一票)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解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免。 null(三)监事会 负责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的机关。 1、监事会的组成 (1)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3)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null2、监事会的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null(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诉讼 (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调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null3、小公司的特别规定 (1)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注意]小公司可以不设立监事会,但必须设1-2名监事;小公司不设立监事会的,可以不考虑职工代表的问题 [链接1]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链接2]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公司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选 择 题选 择 题关于公司董事会的表述,下列不正确的是: A.董事甲任期3天 B.国有独资公司职工董事乙由工会选举产生 C.丙是某股份公司的执行董事 D.丁的辞职导致董事会人员不足5人的法定人数,因此不得辞职选 择 题选 择 题 高升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生产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董事会在一次会议上作出如下决议,其中哪些是违反公司法的? A.向合伙企业“幸福”家具店投资100万元 B.决定发行公司债券3000万元 C.选举李某为公司监事 D.聘任张某为公司总经理null(一)注册资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不允许分期缴付。 [链接]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二)计划生育原则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成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规定不适用于法人) (三)公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时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营业执照中载明。 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null(四)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五)股东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议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六)财务监督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七)法人的人格否定原则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选 择 题选 择 题 一人公司的系列内容属于法律规定的有: A.资本: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 B.投资:必须都是人民币 C.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D.组织机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也可以没有董事会、监事会。null(一)公司章程 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二)股东职权的行使 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2、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部分职权,但“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3、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六、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null(三)董事会 1、董事会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2、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也可以不设副董事长) 3、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4、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职。 5、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null(四)监事会 1、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链接]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2、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选 择 题选 择 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经过国有资产监督机构的授权可以行使部分股东会的职权,以下不属于此类职权的有? A.公司合并分立 B.公司发行债券 C.公司章程制订 D.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减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人以上200人以下 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null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null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 创立大会 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发起人在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null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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