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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社会发展的规律与历史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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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社会发展的规律与历史主体第七章 社会发展的规律与历史主体 第七章 社会发展的规律与历史主体 第一节 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 (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辨证关系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中的更为基本的一对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辩证统一构成社会的生产方式,在生产方式的统一体中,生产力是积极的、活跃的因素,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主导作用;生产关系是相对稳定的因素,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处于受支配地位。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构成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和辩证...

第七章 社会发展的规律与历史主体
第七章 社会发展的规律与历史主体 第七章 社会发展的规律与历史主体 第一节 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 (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辨证关系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中的更为基本的一对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辩证统一构成社会的生产方式,在生产方式的统一体中,生产力是积极的、活跃的因素,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主导作用;生产关系是相对稳定的因素,是矛盾的次要方面,处于受支配地位。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构成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和辩证发展过程。 1、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形式。生产力的状况包括生产力的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生产力的性质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同一性质的生产力的水平的高低决定了生产关系生成的具体模式。例如:我国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生产关系是由我国生产力质和量统一状况所规定的。 第二,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变化。生产力处于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生产的发展必然促进生产工具的改进,生产技能的提高,生产力具有不断进步的趋势。生产力各种因素的改造、进步使得它所蕴涵的生产能力不断的扩大,必然对已有的生产关系形成冲击,要求其相应地改变,使之能容纳新的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是因变量,当它刚建立之初,是以较大的弹性范围服务于自己的生产力的,是与生产力基本适应的。但随着生产力一点点地扩大,当原有的生产关系所能容纳生产力发展的弹性全部释放之后,再也无法容纳新的生产力发展时,就会迟早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适应新生产力状况的生产关系必然取代原有的旧的生产关系。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是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的原理,它是人类全部历史活动的物质基础和发展动力的源泉。 2、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历史唯物主义在肯定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一基本原理的同时,也肯定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能动的反作用。生产关系作为制度化了的经济交往关系,一定要对决定其产生的生产力发生反作用。生产关系的反作用表现为两种情况: 第一,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时,它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促进作用。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生产关系能为新的生产力发展开辟道路,并可以依据新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选择合适的经济机制,并制定各项方针政策,为新生产力诸要素的有机结合提供体制上的有力保障和政策上的积极支持,可以极大地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状况时,就会对生产力的发展起阻碍作用。当一往直前不断发展的生产力与原有的生产关系发生冲突时,或旧的经济体制、经济政策存在着不适合新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情况时,必然会影响、束缚新生产力的发展,压抑生产者的积极性,阻碍甚至破坏新生产力的发展。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反作用的情况较为复杂。一种新的生产关系从总体上讲对生产力的发展起推动作用,但也并不排除因个别环节有缺陷而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使生产力的发展受到阻碍;一种旧的生产关系从总体上讲对生产力的发展起阻碍作用,但也并不排除由于对生产关系某些环节的调整而暂时地、局部地对生产力的发展有某些刺激作用;同时,不但落后于生产力发展状况的生产关系会对生产力的发展起阻碍作用,而且当生产关系的变革超过了生产力的实际水平,也会阻碍和破坏生产力的发展。所以说,只有生产关系不但在性质上而且在形式上,不但在总体上而且在局部环节上都适合生产力的实际状况时,才能真正使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这种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它能提高实际经济效益,创造出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生活水平,而这也就是衡量生产关系是否适合生产力的基本标志。 (二)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集中体现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这一规律的基本内容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但这种反作用的性质和程度归根结底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这一规律的客观要求是: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状况时,应当保持生产关系的相对稳定;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的状况,甚至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时,必须变革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生产关系由基本适合生产力的状况,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适合的辩证否定运动,就是这一规律的生动表现。这一规律的内容和客观要求表明:一种生产关系该不该变革、何时变革、如何变革,以及变革的方向等,都不能由人们的主观愿望任意决定,归根结底要由生产力的状况来决定。所谓生产力的“状况”,包括生产力的性质、水平和发展的客观要求。不顾生产力的实际状况,人为地去维护过时的旧的生产关系,或者企图超越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去建立“先进”的生产关系,都违背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最终必然要受到这一规律的惩罚。 掌握这一规律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一规律是人们正确认识和揭示社会历史发展根源的一把钥匙;它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和各个历史时期都普遍起作用的规律;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定战略、策略、方针、政策的重要理论基础,是防“左”反右的思想武器,它对指导我们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生产力的最终决定作用 在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对社会基本矛盾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由于经济基础是由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的,两对基本矛盾实际上形成了“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这样一个三层结构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生产关系是一身二任的,它既是生产力的社会形式,又是上层建筑赖以存在的基础;它作为中介环节,把生产力和上层建筑联结起来,形成一个双向回环运动。这一环扣一环的决定作用和反作用,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根本的动力。两对基本矛盾之间不仅相互联系,而且相互制约。一方面,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所决定的,并受其制约,因而后者比前者更为根本;另一方面,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最终解决,又依赖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因为上层建筑总是力图保护自己的经济基础,如果不解决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就难以最终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就不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在社会变革时期表现得更为明显。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以及这两对矛盾之间的交互作用,形成了社会基本矛盾的整体运动,推动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基本矛盾推动社会发展,就其一般进程而言,首先是从生产力的变化开始的。人类为了改造自然以满足自己生活的需要,总是力图不断地提高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在社会的各种基本要素中,生产力则是最活跃的因素,它始终处在变动状态。当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达到一定程度时,应付引起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状态的变化,从而推动生产关系发生变革。而生产关系的变革,又会引起经 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状态的变化,从而推动上层建筑的变革。于是,人类社会也就进入了高一级的形态。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全过程清楚地向我们表明,上层建筑的变革是由经济 基础的变化引起的,而经济基础即生产关系的变化又是由生产力这个最活跃的因素决定和“操纵”的。追根溯源,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生产力是整个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发动机”,是社会的动力之源。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说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 (一)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辨证关系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生产劳动中建立的最直接的关系,也是人类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因此,又可以称为人类社会的经济基础。“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能得到说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社会基本矛盾中另一对矛盾,要认识和把握人类社会的本质和规律,必须要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和把握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关系和运动规律。 经济基础是指同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经济基础实际上就是生产关系,它相对于生产力叫做生产关系,它相对于上层建筑又叫做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有机统一构成现实人类社会。 1、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 首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经济基础是根源,上层建筑是派生物。无论政治的或思想的上层建筑,它们都产生于或根源于经济基础。恩格斯说:“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一个历史时期由法律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点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是应由这个基础来说明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6页)。也就是说,任何上层建筑现象最终都可以从经济基础中找到根源,得到说明。 其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会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谁在生产关系领域居于统治地位,谁就必然要在政治和思想领域中居于统治地位。生产力的发展,对社会形态发展起最终决定作用,但直接决定上层建筑性质的是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而不是生产力。 再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变化发展。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变化,它的上层建筑也要随之发生改变。马克思指出:“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3页。)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上层建筑具有相对独立性,都有自身形成和发展的特点。因而,它们的变化总是有快有慢,有早有迟。一般说来,上层建筑的根本变革,是以它的核心部分,即国家政权、政治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设施等的变革为标志的。而观念上层建筑即社会意识形态,则往往早在制度变革之前就开始变化,但其变化的完成却远远落后于制度变革,往往需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比如,在我国,封建主义的思想体系早在封建制度被推翻以前就已经趋于破产,但直到今天,诸如封建迷信、家长作风、特权思想、个人崇拜等封建主义的意识形态的影响仍然存在。但是,不管变化缓急或迟早,经济基础的根本变革,最终要引起上层建筑的相应改变,则是一条不可抗拒的规律。 2、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经济基础之所以创立自己的上层建筑,就是要它为自己服务,促进自身的巩固和发展。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是通过为经济基础服务实现的。 首先,体现在服务的方向上。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从方向上讲,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它积极地运用政治力量、法律手段和思想影响,帮助自己的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另一方面它又采取一切办法同那些有害于自己的经济基础的社会势力和思想展开斗争,为自己的经济基础形成、巩固和发展开辟道路。这两个方面相反相成的,是“保护自己” 和“排除异己”的对立统一。 其次,体现在服务的方式上。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是通过对社会生活的控制这种方式来实现的。政治上层建筑力图把人们的活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和秩序之内,观念上层建筑通过影响人们的思想去支配人们的行动。没有这种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控制,整个社会生活就会陷入混乱状态。上层建筑对社会生活的控制具有多种具体形式,如发挥国家机器的职能作用 ,运用法律武器打击异己力量,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体、信息网络以至于教育、宗教等等。通过这些具体的形式,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组织社会经济生活,对社会各群体进行必要的规范和监督,从而使整个社会生活能够正常有序地进行。 再次,体现在服务的效果上。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从效果来看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促进作用,一种是阻碍作用。当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而经济基础又是同生产力相适应并能满足其发展的要求时,就对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反之,如果上层建筑不能满足新兴经济基础的要求,或者它所维护的经济基础本身已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它就会对社会发展起阻碍作用。 (二)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 经济基础与社会生产力直接联系,生产力的进步首先作用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然后再通过经济基础作用于上层建筑。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比较是易变的因素,上层建筑是相对稳定的因素,二者之间的矛盾关系是客观的、必然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决定作用和反作用,构成了二者的矛盾运动。当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新的上层建筑建立后,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是基本适合的;随着生产力变化提出变革经济基础的要求时,稳定不变的上层建筑则成为阻碍经济基础变革的力量,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就变为基本不适合的了。当在生产力和经济基础的客观要求下,变革旧上层建筑为新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又转化为基本适合了。 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基础上的基本适合,循环往复,不断推动了社会历史的进步,体现了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它与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规律一样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是社会发展基本规律。 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包含两方面内容:第一,经济基础始终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性质和发展方向;第二,上层建筑必然要为经济基础服务,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归根到底要服从于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 学习和运用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规律,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第一,它是我们科学地研究社会、认识社会各种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的理论依据之一。不把握这一规律,我们就无法正确认识社会本质,就会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面前陷于迷茫,找不到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影响社会的发展、进步。 第二,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基础,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依据。今天在我国进行的政治体制的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受经济体制改革现状所决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法制经济,建立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关系决定和要求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的民主化和公正性。政治体制的改革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十六大”报告再次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依法治国是我党制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体制的建立是保护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第二节 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系统 一、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根据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由其内在矛盾和矛盾运动决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构成了社会的基本矛盾,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存在和运动的内在机制,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作为社会整体,基本矛盾的运动总是先从生产力开始,它是决定社会生产方式、社会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变革的根本原因。但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解决也要有赖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的解决。因此,这两对基本矛盾不能单独、分别地发生作用,而是相互结合,共同起作用,构成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从而推动社会形态由低级到高级发展。 1、社会基本矛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根源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社会内部的矛盾性。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这是因为:第一,这两对矛盾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始终,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第二,这两对矛盾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反映了社会的基本结构,规定了一个社会的基本特征;第三,这两种矛盾是其它一切社会矛盾的根源,决定着其它社会矛盾的存在和发展;第四,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过程所体现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之间的内在联系,构成了人类会发展的基本规律。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所形成的相互作用及其矛盾运动。这个矛盾运动总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又从基本不适合到基本适合,矛盾不断解决,从而使社会发展进程从量变到质变,又从质变到量变,如此不断循环往复,川流不息,推动社会形态的更替,促使社会从低级向高级发展。 2、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决定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 物质资料的生产劳动是人类社会产生的决定因素,也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源泉。一般来说,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起点,社会的运动总是从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开始,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与相对稳定的生产关系的矛盾变的日益尖锐起来,当生产关系再也不能容纳新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时,生产关系不得不进行相应变革;生产关系(经济基础)改变了,它又客观地要求上层建筑也随之改变,只有上层建筑的变革才能真正实现新的生产关系的变革,才能促进新的生产关系巩固、发展,进而促进新生产力的发展。由社会基本矛盾决定,表现出来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之间的层层决定作用和反作用的关系决定了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 第一,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是有其客观规律的,其中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更为根本。两个规律不是独立地、分别地起作用,它们相互联系构成整体,共同起作用。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决定了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是由低级到高级的无限发展过程,这一趋势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第二,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决定了社会进化的阶段和方式。当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处于量变阶段时,社会发展是相对稳定的,可以通过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自我调整、自我改革来促进社会发展,改革的方式可以是和平的、暴力的。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量变阶段的社会发展将主要通过和平的手段来实现;当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处于质变阶段时,社会发展表现为飞跃、突变,社会革命则成为改变社会根本制度的主要方式,一般是以暴力为主要手段。 第三,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决定着社会发展、变革的具体内容。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是复杂的,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不同的民族、文化背景,不同的历史传统、历史环境,使得每个国家发展变革、社会革命的具体内容、进程、特点不同。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与原苏联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具体道路、特点就相互差异。 二、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一)阶级斗争及其历史作用 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社会基本矛盾集中表现为阶级矛盾,基本矛盾的解决是通过阶级斗争实现的,因而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1、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中的必然现象。有阶级存在,就一定会有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经济利益根本对立的社会集团之间的斗争。争取和维护本阶级的经济利益是阶级斗争的实质内容。在阶级社会中,剥削阶级为了使自身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总是凭借他们占有的生产资料和掌握的国家权力,对被剥削阶级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使被剥削阶级处于贫困的境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富者田连阡陌,穷者无立锥之地”,就是对阶级剥削的深刻揭露。即使在当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但社会的两极分化、阶级差距更为扩大,雇佣劳动者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哪里有剥削,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有斗争。人类自原始社会解体以来的历史,既是一部生产发展史,同时也是一部阶级斗争史。 2、阶级斗争的作用: 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它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阶级斗争推动了同一社会形态自身的发展。在社会发展的量变阶段,阶级斗争不同程度地打击了当时的统治阶级,或者直接摧毁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某些最腐朽的部分,或者迫使统治者采取某些社会改良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某些方面作局部调整,或多或少的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着社会的进步。例如,在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从秦朝末年的陈胜、吴广起义到清代的太平天国革命,其间曾发生了大小数百次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这些斗争虽然没有彻底推翻封建制度,但每次斗争都在不同程度上打击了当时的封建王朝,推动了社会的进步。而欧美无产阶级要求改善劳动条件、缩短工作日等等的经济斗争,也迫使资本家的剥削方式由绝对剩余价值生产转向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推动了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其争取民主权利等等的政治斗争,更是推动资本主义社会民主发展的根本原因。 其次,阶级斗争的作用更突出地表现在阶级社会中一种社会形态向另一种社会形态转变的质变过程中。虽然新的代替旧的是一个必然趋势,但是这种代替并不是自发地实现的。因为,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生产关系就会变成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时,变革旧生产关系就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然而要把这一要求变为现实,还必须通过人的努力和斗争。代表旧生产关系的反动统治阶级是不甘心退出历史舞台的,总是千方百计地利用手中的权力来维护已经腐朽的生产关系,以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和统治地位。这时,代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进步阶级,只有通过激烈的阶级斗争,才能把反动统治阶级赶下历史舞台,使新的生产关系最终取代旧的生产关系,进而实现社会形态的更替,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最后,阶级斗争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最集中地表现在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中。从整个人类历史发展的高度来看,阶级斗争不仅推动阶级社会本身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发展,而且最终必然造成这种一个社会,在这个社会中,阶级矛盾发展到了顶点,并将通过阶级斗争最终消灭一切阶级,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说:“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 级专政”,“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32-333页。)这表明,阶级斗争不仅是阶级社会本身发展的直接动力,而且是从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过渡的直接动力。 阶级斗争是推动阶级社会发展动力的理论,是无产阶级革命的重要理论依据。承认阶级斗争的客观存在和客观作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的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阶级分析法就是在阶级社会中,运用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认识社会问题的方法。任何否认、抹杀阶级斗争历史作用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由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过渡的社会,这个时期的阶级斗争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阶级斗争仍然还要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有时还要表现的非常激烈,所以仍然要坚持阶级分析的方法。社会主义阶级斗争的特点、发展趋势与阶级对抗社会时期已经有了根本不同:社会主义阶级斗争不再是完整的两大对抗阶级之间的斗争;阶级斗争已经不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解决阶级矛盾的形式主要不再是激烈的大规模的群众运动;社会主义阶级斗争是趋于缓和、削弱,直至消亡的发展趋势。在这样一个发展趋势中,在特定条件下,阶级斗争还有可能激化。我们还需要坚持阶级分析的方法去观察处理社会问题。 (二)社会革命是阶级斗争的最高表现形式 阶级斗争具有多种表现形式,而社会革命则是阶级斗争的最高表现。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形态的新旧更替是通过社会革命实现的。社会革命不是指社会生活个别方面的变化,而是同整个社会根本制度的变革相联系的。它是革命阶级为改变旧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而进行的政治斗争,是阶级斗争的最高表现形式。社会革命的实质是进步阶级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用先进的社会制度代替腐朽落后的社会制度,解放生产力。社会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革命的首要标志是国家政权从反动阶级手中转到革命阶级手中。 社会革命的作用:社会革命对社会历史的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革命是历史前进的“火车头”,是阶级社会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决定性环节和手段。进步的阶级只有通过政治斗争,采取社会革命的手段,才能摧毁反动阶级的政治统治,为消灭旧制度、建立新制度扫清道路,舍此不能完成社会发展的质的飞跃。也只有通过社会革命,才能从根本上冲破旧的生产关系,建立和巩固新的生产关系,使生产力获得解放和发展,从而推动社会历史前进。 社会革命的根源:社会革命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产物。任何革命都不是凭空产生的,都有它内在的根源和深层动因。马克思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发展的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33页。)这就是说,社会革命最深刻的根源,就在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活跃易变的生产力则是它的终极动因。 三、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社会革命和改革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两个十分重要的概念,社会革命是社会根本制度的变革,是社会发展中质的飞跃。社会改革是在保持社会根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对社会制度的实现形式或某些环节和方面进行的变革,是社会发展中的量变或部分质变。社会改革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革命性的改革,即在坚持根本制度不变的前进下,对具体的社会体制进行全面、彻底的变革,这是社会发展中的部分质变;另一种是改良性的改革,也称社会改良,是对社会制度或体制的某些环节、方面进行局部调整,是一种量变。 社会改革的根源:社会改革和社会革命都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基本形式和途径,两者相互补充,共同推动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历史事实表明,人类社会就是在社会改革和社会革命这两种变革形式的相互交替中发展的。同社会革命一样,社会改革就其根源来讲,它也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产物,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规律的客观要求。当社会处在量变阶段时,某些阶级或阶层为什么要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行局部调整或改良?就是因为它与生产力的发展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如果不进行必要的改革,生产力的发展就会受到某种程度的制约或阻碍;当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导致大的社会动荡,使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受到破坏。当然,由于社会制度不同,有些改革是自觉推进的,有些改革是被迫进行的。但无论是自觉的还是被迫的改革,它都不是人们主观愿望的产物,而是由社会的生产力状况决定的。因此,生产力不仅是社会革命的深层动因,而且也是社会改革的深层动因。 (一)社会改革及其作用 社会革命和改革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两个十分重要的概念,社会革命是社会根本制度的变革,是社会发展中质的飞跃。社会改革是在保持社会根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对社会制度的实现形式或某些环节和方面进行的变革,是社会发展中的量变或部分质变。社会改革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革命性的改革,即在坚持根本制度不变的前进下,对具体的社会体制进行全面、彻底的变革,这是社会发展中的部分质变;另一种是改良性的改革,也称社会改良,是对社会制度或体制的某些环节、方面进行局部调整,是一种量变。社会改革就其根源来讲,它也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产物,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规律的客观要求。当社会处在量变阶段时,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与生产力的发展可能会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如果不进行必要的改革,生产力的发展就会受到某种程度的制约或阻碍;当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导致大的社会动荡,使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受到破坏。因此,生产力不仅是社会革命的深层动因,而且也是社会改革的深层动因。 (二)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 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就其性质而言,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它不是根本制度的变革,而是对具体制度、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调整、完善;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改变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旧体制,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新体制,从而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此,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的“不断改革论”,要始终如一地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 第一,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解决矛盾的方式和途径只能是改革。在我国当代社会,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仍存在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某些环节和方面,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僵化的体制和观念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影响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只有自觉地不断地改革,才能使生产力得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 第二 ,改革是社会主义自身实践进程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是一个前无古人的新制度,它一开始不可能就十分完善,要有一个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基本上都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上起步的,因而建立、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任务就显得十分艰巨。 第三,社会主义改革又是迎接当代世界资本主义挑战的必然选择。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条件下,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历史性竞争的重点,已从过去的军事领域转向经济、科技领域 ,如果社会主义国家不进行改革,使自身体制具有充分吸收当代最新科技成就和现代化管理方式的能力,就难以在同资本主义的激烈竞争中取胜。所以恩格斯说:“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邓小平同志说:“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邓小平文选》第3卷,370页) 四、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 (一)生产力的最终决定作用 首先,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中更为根本的矛盾。在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对社会基本矛盾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一方面,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所决定的,并受其制约,因而后者比前者更为根本;另一方面,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最终解决,又依赖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 其次,生产力是社会基本矛盾中的主导方面。从社会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中,我们必须看到,生产力是社会基本矛盾中的主导方面,它作为客观的因素,决定着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发展方向,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为它而服务,当不适合它的发展要求时就需要进行变革。正如列宁所说:“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是自然历史过程。”1 再次,社会发展总是从生产力的变化开始的。就其社会发展的一般进程而言,首先是从生产力的变化开始的。人类为了改造自然以满足自己生活的需要,总是力图不断地提高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在社会的各种基本要素中,生产力则是最活跃的因素,它始终处在变动状态。当生产力的发展变化达到一定程度时,应付引起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状态的变化,从而推动生产关系发生变革。而生产关系的变革,又会引起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状态的变化,从而推动上层建筑的变革。追根溯源,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生产力是整个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发动机”,是社会的动力之源。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说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二)生产力标准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这一原理,首先告诉我们在观察和处理社会问题时必须不断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要始终以经济建设为核心不动摇,不断地改革和完善我国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只有推进生产力的进步才能推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进步,也才能推进我国的社会的整体进步。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这一原理,其次也告诉我们在观察和处理社会问题时必须始终坚持生产力标准。早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创立时期,马克思恩格斯就论证了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的思想,指出“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2,从而提出了“生产力标准”的基本思想。后来,列宁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生产力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3。毛泽东在民主革命时期,把这一标准加以具体化,提出评价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是否进步以及进步程度的标准,“归根结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4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以后,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标准的思想,把生产力标准具体化为衡量和评判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并进一步完善为“三个有利于”标准,他指出“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5江泽民同志进一步提出:“我们党要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也就是说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要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这是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原理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对于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促进生产力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节 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 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一)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的历史观 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之前,在社会历史观方面基本上是唯心主义占统治地位。唯心史观从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基本观点出发,认为历史是少数英雄人物创造的,否认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决定作用。这种英雄史观主要表现为两种基本形式:唯意志论和宿命论。 唯意志论:唯意志论是历史观众的唯心主义,它认为少数英雄人物的意志可以决定历史的进程,而人民群众不过是一群消极被动的、无所作为的“群氓”,只能听任他们的摆布。十八世纪法国启蒙主义思想家霍尔巴赫等人把历史归因于历史人物的自觉意图,历史发展的进程可以因某个统治者的脑子里有某个“原子”作怪,就完全变更其方向,而民众则是无知、轻信和惊慌失措。十九世纪英国历史学家托玛斯·卡莱尔宣称:世界史“实际上是一部在地球上建立功业的伟大人物的历史”。俄国民粹主义者米海洛夫斯基,把人民群众视为无数个“零”,认为只有在他们前头添上英雄人物“实数”的时候,才能变成有效的数字。德国哲学家尼采鼓吹“超人”哲学,称历史的意义就在于“超人”的诞生,“超人”具有“决定一切的力量”,“可以使千万年的历史生色”,而人民群众只不过“是一堆任人使用的无定形的材料,是一块需要雕刻家加工的石头”。中国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梁启超,断言“大人物心里之动进稍易其轨,而全部历史可以改观”,提出什么“历史者,英雄之舞台也,舍英雄几无历史”等。 宿命论:宿命论认为,历史不是由个人随心所欲来创造的,而是决定于某种客观精神或神秘的力量,如“天意”、“上帝”、“绝对精神”等,而少数英雄人物则是这种神秘力量的代理人,社会历史发展的一切都是由这种客观精神或神秘力量安排好了。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说,奴隶主贵族是“神”用“金子”做的,具有统治能力,农民和手工业者是“神”用“铜和铁”做的,只能被人统治。十九世纪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认为,“宇宙精神”是历史必然性的基础,历史人物不过是“宇宙精神”的受托人。 民本论: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也有一些政治家和思想家提出过贵民、重民的思想。中国先秦思想家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孟子·尽心下》)。荀子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君以此思危,则危将焉而不至矣”(《荀子·哀公》)。19世纪法国复辟时代的历史学家,也看到了人民群众在法国革命中的力量,认为历史并非从国王开始,而是从人民开始,历史著作首要任务是描写人民的命运,而不是描写个别显要人物。这些观点相对于以往把英雄豪杰奉为历史主宰的社会历史理论而言,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但在当时他们还不可能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在他们的思想体系中,这些重民的思想也不占主导地位。同时,这些思想以承认剥削阶级的统治和服从这一统治为前提,目的是维护和改善剥削阶级的统治,因此,虽有合理性和积极意义,但终未超出历史唯心主义的范围。所以,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历史观基本上是唯心史观一统天下。历史唯心主义主张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贬低或抹杀劳动群众的作用,把英雄人物或绝对理念看成是历史的创造者。 (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1、人民群众的含义 人民群众是指一切对社会历史发展起推动作用的大多数人。在阶级社会中,包括一定历史时期一切对历史发展期促进作用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国家 或不同的历史时期,它包含着不同的内容。但是,无论在什么历史条件下,从事物质财富生产的体力劳动者和从事精神财富生产的脑力劳动者(知识分子)都始终是人民群众的主体。在当代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我国人民群众的构成和基本成分发生了新的变化。除了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和广大农民之外,还产生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因而也属于人民的范畴。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就是指他们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者。 2、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 人类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和社会历史过程都是由人类的实践活动创造的,没有社会实践活动 ,就没有社会的一切,因而也就没有社会的历史,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因此,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创造社会历史的决定力量。对此,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是社会物质财富的源泉。人类要生存和发展,必须首先解决衣食住行问题,就必然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它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现存的一切物质生活资料都是劳动人民创造的,从原始的石器到现代的机器,从昔日的独轮车到今天的航天飞机,无一不是出自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手。正是劳动人民在生产实践中不断改进生产工具,积累生产经验,提高生产力的水平,才创造出人类的物质文明,推动着社会的发展。 其次,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也是社会精神财富的源泉。人类一切精神文化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都在于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在人类历史上,杰出的思想家、科学家和艺术家之所以能在精神生产领域做出自已的贡献,归根到底都是总结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集中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为基础的。古老的天文学、数学和力学,是在古代劳动人民的农牧、建筑、航海等生产 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中国古代的许多文学经典名著也大都是在民间口头文学的基础上加以整理而成的。例如,我国著名的古典小说《水浒》、《三国演义》、《西游记》都是在民间口头文学的基础上创作的。离开了社会生活和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精神财富的创造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另外,劳动人民还直接参与了精神财富的创造。从古至今,我国和世界上许多优秀的建筑、雕刻、绘画、音乐、舞蹈和文学作品以及许多重大的科技发明和创造,都直接凝结着劳动人民的聪明和才智。比如我国明代著名的医学著作《本草纲目》记载药物一千八百余种,药方一万一千余个,药物形态图一千一百多幅,都是李时珍深入民间调查,向农民、樵夫、猎户、药家请教而写成的,可以说是群众医药实践的结果。 再次,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是实现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社会的发展变化,是由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引起的,是社会自身内在规律决定的,而社会发展规律的实现,都是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革命斗争实践实现的。人民群众是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代表者,在社会急剧变革时期,人民群众作为历史创造者的身份,显然极为突出,劳动群众是社会革命和社会形态变革的主力军。千百万人一旦开始行动起来,就以雷霆万钧之势,摧毁腐朽的反动统治。没有平民大众参加的反对封建制度的斗争,资产阶级就不可能取得自己的政治统治,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在十七世纪的英国和十八世纪的法国,甚至资产阶级的最光辉灿烂的成就都不是它自己争得的,而是平民大众,即工人和农民为它争得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325页)无产阶级肩负创造新社会的历史重任、同样要联合农民群众和其它一切革命力量。展开英勇的斗争,才能用社会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列宁在谈到保卫新生的苏维埃政权的战争中必然取得胜利的原因时指出:“谁的后备多,谁的兵源多,谁的群众基础厚,谁更能持久,谁就能在战争中取得胜利。”(《列宁全集》第二版第37卷,第231页) 二、历史人物在历史中的作用 唯物史观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基本观点,同时也充分肯定了个人,特别是无产阶级领袖在历史中的重要作用。 所谓个人,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并具有不同社会地位、才能和作用的具体的人。作为每一个具体的个人,其对历史的影响、贡献是各不相同的,按照个人对历史作用的大小,又可以区分为普通个人和历史人物。 (一)普通人物在历史中的作用 普通个人一般指默默无闻地工作、生活的个人。历史人物是在历史上留下明显痕迹、有重大影响的人物。历史人物按其对历史所起的积极的或消极的作用区分为正面历史人物和反面历史人物,正面历史人物又称作杰出人物。杰出人物是指那些反映时代要求,代表进步阶级或阶层利益,对社会发展起显著促进作用的伟大人物。 社会中的大多数都是普通个人,人民群众是由普通个人组成的,承认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就是对普通个人历史作用的承认。普通个人的历史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伟大的事业存在于平凡的工作之中。第二,普通个人可以成为杰出人物。重视普通个人的历史作用,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观点,它一方面可以使社会更加尊重普通个人价值,促使社会机制的平等、公正;另一方面它可以强化全民的社会责任感,增强普通个人的社会主体意识,更加自觉地为促进社会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杰出人物在历史中的作用 1、杰出人物的作用 历史上的杰出人物,特别是政治上的杰出人物,由于他们能够顺应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代表先进阶级、集团的利益,反映时代的要求,主张和领导社会的变革、革命,因此在社会发展进程中,能够留下个人显著的痕迹。 杰出人物,特别是杰出的政治家,由于他们在知识、才能、品质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素质,往往比一般人站得高、看得远,能够比较深刻地认识社会的发展趋势,顺应时代潮流,集中群众智慧,提出新的理论,并组织和领导广大群众为实现特定的历史任务而斗争。因而对历史的发展会产生较大的影响。马克思恩格斯集中体现了现时代的时代精神,对推动现代世界的进步起到了其他任何英雄豪杰都无法望其项背的巨大历史作用。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不仅使人类开始了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最初实践,而且极大地促进了整个东方世界的觉醒。而在解决中国近代以来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这两大历史任务的过程中,“中国人民在前进道路上经历了三次历史性的巨大变化,产生了三位站在时代前列的伟大人物:孙中山、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997年9月12日。)孙中山领导了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制度,开创了完全意义上的近代民族民主革命。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领导下,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并且从新民主主义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取得了社会主义和民族解放的具有世界意义的伟大胜利。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领导中国人民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为实现中国的繁荣富强迈出了划时代的步伐。 第一,杰出人物是历史任务的发起者。 第二,杰出人物是实现历史任务的组织者和指挥者。 2、时势造英雄 历史人物是一定时代的产物,社会历史条件最终决定着个人的活动范围。任何杰出人物都是时代的产物,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时势造英雄”。那么,社会历史发展的时势,是怎样创造出英雄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时势召唤英雄。一个时代,特别是世界历史或一个民族的历史转折时期,都会召唤自己的伟大人物出现。例如,在中国历史上,适应封建社会结束长期分裂和混战的局面,实现统一的时代要求,产生了新兴的地主阶级政治家秦始皇。在汉民族的历史上,每当异族统治者入侵和民众奋起抗击的形势到来时,总要出现象“精忠报国”的岳飞、“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的文天祥这样的民族英雄。在清朝末年,适应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需要,产生了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孙中山。进入现代社会,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亿万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形势,唤起了无数不愿做奴隶而把自己的血肉筑成新的长城的抗日英雄。可见,任何卓越人物的产生都有其时代的必然性。中国有句古语,叫“应运而生”。这里的“运”就是时代赋予的机遇。 第二,时势锻炼英雄。特定的历史条件形成的时势,提供了以往所没有的或罕见的机会,使在平时默默无闻的人被培养和锻炼成杰出的人物。历史人物既然是应一定的社会需要而出现的,那么,就有便于卓越人物发挥其才能的社会条件。普列汉诺夫说:如果法国封建制度再延续几十年,拿破仑也许终身不过是个不大著名的波拿巴上校,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绝不会使他成为世界历史性的人物。而拿破仑手下的那些元帅和将军,在1789年,弥拉特、苏尔特也还只是军曹,奥什洛是剑术教师,朗恩是个染匠,古维昂·圣西尔是个戏子,马尔蒙是个排字工人,茹诺是个法科学生。所有这些人虽然都有很大的军事才能,但是旧制度不会容许他们施展这种才能。可见,特定的历史条件提供了以往所没有的机会,把在平时默默无闻的人推上了历史舞台,并把他们锻炼成强有力的个人。 第三,时势筛选英雄。古语云:“草之精秀者为英,兽之拔群者为雄。”英雄都是在比较和竞争中确认的。但具体的历史条件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局限性,因而时势也会把平庸的人暂时推上舞台,甚至造成枭雄以至奸雄,让他扮演一下英雄的角色。不过历史的大趋势终究如大浪淘沙,它根据能否满足时代要求以及满足的程度,把真正杰出的人物筛选出来,把相形见绌的人物置于次要地位,逐步淘汰那些落伍者、投机者、变质者等等。时势的筛选作用,对于保障站在历史潮流前面的人物的质量以及历史任务的完成,是必不可少的。 “时势造英雄”的历史规律告诉人们:历史人物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要受社会种种必然因素和偶然因素的制约。因此,我们评价历史人物,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的分析方法。要把历史人物放在他所处的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加以考察,从历史人物活动的时代背景来衡量其是非功过,不能按个人的好恶和政治上的需要去论定。既要反对离开当时的历史条件,对历史人物提出过于苛刻的要求,也要反对把历史人物任意拔高,甚至把古人理想化、现代化。这是我们评价历史人物的基本原则。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提出:每个历史阶段和历史事变中的主要人物,既是历史剧的“剧作者”,又是历史剧的“剧中人”。作为“剧作者”,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和能力去从事历史活动,影响历史发展进程;而作为“剧中人”,他又只能随着历史剧情的发展和安排去扮演某种特定的角色,直到这幕历史剧的结束为止 。可以说,“剧作者”与“剧中人”的比喻是对所有历史人物和政治领袖历史地位及作用的最生动的揭示。 三、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原理,是无产阶级政党形成群众观点和制定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是我党领导中国革命和中国建设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之一。 (一)群众观点 群众观点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观点。其基本观点是:第一,坚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要看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第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为人们谋利益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宗旨,无产阶级政党及其任何成员决不允许谋私利;第三,一切向群众负责的观点。要把向人民群众负责作为一切言行的最高标准,要为人民的利益而坚持真理并修正错误;要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第四,虚心向群众学习的观点。要看到人民群众蕴藏着无限的创造力和丰富的经验和知识,要做群众的先生,首先要做群众的学生。 2、群众路线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自觉地把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力量”的根本观点,运用于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之中,并把历史观上的群众观点与认识论上的 实践观点统一起来,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这是一条实现党的政治任务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根本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群众路线是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是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大理论贡献之一。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和历史观运用于实际斗争,使之中国化、实践化,从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 3、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作为无产阶级政党,能否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保持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在革命战争时代,残酷的斗争环境使我们党和军队 一刻也不敢脱离群众,因为在那种条件下,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保护,我们的党组织和军队就无法生存。夺取政权后,无产阶级政党成为执政党,直接威胁个人生命的危险解除了,在这种条件下,有些党员和干部,就不大注意走群众路线了。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党员经不起考验,在金钱、美色、权力面前打了败仗,出现了腐败作风,严重影响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鉴于这种情况,党中央把加强党的建设、转变党风、改善党群关系问题郑重地提到了全党面前。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从一开始就把这一问题摆到首位,早在十三届六中全会,就专门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后来又一再强调,党风问题是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我们每一个党员都应该冷静地思考这一问题。历史条件变了,社会地位变了,但无论到什么时候,我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都不能变,为人民办实事的原则不能变,依靠人民的力量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能变,虚心向群众学习、甘当群众的小学生的态度不能变。一句话,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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