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mo
To: All Students
From: Student Services
Date: May 25, 2009
Re: 期末考试规章制度
学院将于2009年 06月 15日至 06月 19日如期进行期末考试。在考试期间,学院将严格执行本考试规章
制度并将对违纪学生进行严肃处理。学生任何违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将由学生本人承担。
考 试 规 章 制 度
考前信息
1、 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完全符合学院基本条件,包括付清学费。
2、 参加考试的学生违反考场纪律,无任何理由,学院将给予严厉处罚,包括被学院开除;学院有权给予
舞弊考生该项考试或改门课程不及格的处理。
3、 任何学生在期末考试中如发现有作弊、企图作弊或企图帮助他人作弊的行为,学生的最终成绩将作零
分处理,情节严重者更将受到学院严肃处理。
4、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
考试前
1、 在未征得监考老师允许之前考生不得自行进入考场。
2、 任何带入考场的物品必须按照监考老师的要求按指定位置摆放。
3、 严禁考生将非考场允许的物品如书籍、字典、讲义、纸张、吸墨纸、数学表格和任何可储存电子数据
的仪器带入考场。任何上述及类似物品须于正式考试前交于监考老师。
考试期间
1、 考场内要求学生关闭手机/MP3/4。
2、 考生必须在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
3、 在监考老师宣布正式开始考试前,考生不得开始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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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考生只能使用允许携带的考试文具用品。所有的草稿必须在规定得的专门纸张上书写并于考试结束时
与考卷一并上交。
5、 考生向监考老师询问问题必须举手示意。
6、 考生在考试期间除非得到监考老师的允许否则不得离开考场,考生回到考场须向监考老师报到。
7、 考试期间未得到监考老师的允许并擅自离开考场者将被视为已完成考试,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a) 学生考试迟到10分钟以上则不允许进入教室参加考试,学生在考试开始30分钟之内不得离开考
场。
b) 考试开始30分钟之后已结束答卷并希望离开考场者须向监考老师示意,交卷后离开考场。之后无
论是否持有理由都不允许再次进入考场。
8、 考试中严禁下列行为,下列行为一经发现,该科目考卷即被视为作废:
a) 持有任何不被允许的材料信息,不论是手写、打印或是电子储存的信息。
b) 除非经监考老师允许,不得向其他考生借用品和材料。
c) 试图参阅他人或者提供给他人参阅考试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相互沟通或试图使用任何方法与他人沟通。
d) 严禁学生在考试期间交谈,如有问题需要举手向监考老师示意。
e) 考场内严禁饮食或吸烟。
f) 任何干扰考场纪律的行为。
考试结束后
1、 当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结束停止答卷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向监考老师递交考卷和所有的其他纸
张,包括草稿纸,空白答卷纸,未书写完毕的考卷和其他相关纸张。
2、 未经监考老师允许,考生不得从考场内带走任何试卷或其他纸张。
3、 交卷的同学要马上离开考场并远离考场区域,考生不得在考场外与他人交流、讨论或询问任何与考试
相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