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安徽省卫生厅文件

安徽省卫生厅文件

举报
开通vip

安徽省卫生厅文件 关于印发《安徽省医院门诊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 为加强医院门诊管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 量,方便群众就医,缓解看病难问题,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安徽省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机构门诊管理工作,督促 医疗机构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和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我厅医政与医疗...

安徽省卫生厅文件
关于印发《安徽省医院门诊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 为加强医院门诊管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 量,方便群众就医,缓解看病难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安徽省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机构门诊管理工作,督促 医疗机构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和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我厅医政与医疗 服务监管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安徽省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卫生厅文件 皖卫医〔2010〕43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门诊管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门诊医疗 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缓解看病难问题,根据《医疗机构管 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门诊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门诊诊疗活动中的医疗服务 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流程和工作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二级以上医院门诊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门诊管理部门。 第五条 门诊管理部门 职责 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建筑公司岗位职责下载社工督导职责.docx : (一)根据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门诊工作目标和工作计 划。 (二)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工作职责及各项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其中 门诊管理的核心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首诊负责制度;门诊 会诊制度;门诊医疗文书及处方质量管理制度;专家门诊和专家 特需门诊准入、退出制度;各服务窗口限时承诺服务制度;各类 医疗诊断证明规范管理制度等。 (三)对门诊服务布局、流程、标识、设施、设备进行审议 并提出意见。 (四)根据门诊就诊情况,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 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协调、处理与门诊有关的医疗纠纷和投诉事件,化解 矛盾,确保门诊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六)协调、督促医院相关部门做好分诊、导诊;院内感染 控制;传染病预检;卫生健康 宣传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知识宣传1冬季预防流感知识宣传手足口病防知识宣传森林防火宣传内容 教育。 (七)处理与门诊工作相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六条 医院应当按照门诊管理职责,制定门诊管理各项工作 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门诊服务要求 (一)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设置门诊科室,落 实各岗位工作职责。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医务 人员不得单独在门诊从事诊疗活动。 (二)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疑难病例或复诊两次仍不能 确诊者,应及时会诊。 (三)门诊各服务窗口(挂号收费及相关医技部门)有持续 改进服务流程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人检查 等候时间。 (四)医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医院网站、显示屏、公示栏等) 及时、正确、规范公示各种门诊诊疗信息,方便患者就医。 (五)门诊病人的医疗诊断证明应符合有关规定,经门诊管 理部门审核盖章后出具。 第八条 门诊质量管理的监控和奖惩 (一)门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和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 (二)各相关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的门诊质量管理工 作。 (三)门诊质量管理主要包括:服务质量(专家出诊率、投 诉率、门诊病人满意度);门诊病历书写质量;处方合格率;各 类检查申请单、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单书写规范等。 (四)建立检查通报、建议整改及效果评价制度,考核结果 与奖惩挂钩。 第九条 实名挂号 (一)为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基础医疗信息的准 确性,逐步推行实名挂号制度。 (二)患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准确填写挂号就诊 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 专家门诊的准入与退出 (一)医院对专家门诊要建立和实施准入和退出制度。 (二)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准入:专家门诊是指具备本 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由个人申请、 科主任审核、门诊管理部门核准,方可承担专家门诊工作。专家 特需门诊是指具备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年以上的医 师,经医院专家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承担专家特需门诊工作。 (三)每个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的医师从事普通门诊工作,出诊时间每周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在职医务人员(不含返聘、延聘)从事专家特需门诊时间每周不 超过一个工作日,每位病人接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5分钟。 (四)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退出:医院应当根据专家的 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对专家的综合满意度和医疗服务的需求, 制定相关的退出机制。 第十一条 门诊便民服务 (一)医院在门诊大厅设置公示栏、电子触摸屏等,并利用 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有关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医疗 机构执业信息;各诊疗科室医师出诊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医疗服务投诉电话;就诊流程信息等。 (二)医院门诊设有咨询服务台,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设备, 能较好地提供便民服务。院内指示标识应当规范、清晰、易懂。 医院应当对门诊的服务流程、就诊环境等便民措施定期进行研讨, 不断优化并达到持续改进的目标。 (三)医院应提供多种形式的挂号方式(窗口挂号、自助挂 号、电话预约挂号、网上预约挂号等)。按照“公开、公平”的 原则,制订挂号管理制度和流程。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预约 挂号必须实行实名挂号,医院可根据病人的就诊情况,自行确定 预约挂号的比例并公示。医院对预约成功却无故失约二次以上的 病人,可采取一定的制约措施。 (四)公立医院各种挂号方式不得与其它营利性单位或个人 合作。门诊病人的各种信息不得向外泄露。医院要不断完善网上 预约挂号服务流程,并逐步链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或其 它公益性网站。加快推进医院间的信息共享建设,鼓励实施就诊 “一卡通”。 (五)建立完善医院与社区双向转诊的制度和机制,为社区 转诊的病人提供有效、方便的门诊预约就诊、预约检查等服务。 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相应的优待服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辖区内的医院门诊 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将门诊管理的相关评价指标列入对 医院目标考核内容: (一)总体评价:服务流程,指示标识,公示信息,就诊环 境等。 (二)医疗质量指标: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出诊率,门 诊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处方合格率等。 (三)服务质量指标:门诊病人满意度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二级以下医院及其它医疗机构门诊管理可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10 年 10 月 1日起施行。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门诊管理 暂行办法 通知 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0 年 9 月 29 日印发 印 10 份
本文档为【安徽省卫生厅文件】,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596824
暂无简介~
格式:pdf
大小:142KB
软件:PDF阅读器
页数:5
分类:互联网
上传时间:2011-06-18
浏览量: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