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4《行业标准文件》投标须知

4《行业标准文件》投标须知

举报
开通vip

4《行业标准文件》投标须知null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国招标采购社区特供 2010年12月 专供学习研究 请勿商业利用《行业标准文件》宣贯系列培训之目录目录一、概述 二、修改释义和使用说明 三、附件(表)说明一、概述一、概述投标人须知主要针对招投标活动的程序性、时限性,以及与招标投标有关的事项进行界定,是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程序规则,并作为整部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基础性文件,相当于整部招标文件的“总说明”。 投标人须知是招标人向投标人介绍招标工程情况,对投标人提出投标要求,以及告诉投标人在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注意...

4《行业标准文件》投标须知
null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国招标采购社区特供 2010年12月 专供学习研究 请勿商业利用《行业标准文件》宣贯系列培训之目录目录一、概述 二、修改释义和使用说明 三、附件(表)说明一、概述一、概述投标人须知主要针对招投标活动的程序性、时限性,以及与招标投标有关的事项进行界定,是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程序 规则 编码规则下载淘宝规则下载天猫规则下载麻将竞赛规则pdf麻将竞赛规则pdf ,并作为整部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基础性文件,相当于整部招标文件的“总说明”。 投标人须知是招标人向投标人介绍招标工程情况,对投标人提出投标要求,以及告诉投标人在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注意的事项的文件。 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一样,仅是招投标活动的招投标阶段性文件,对于招投标活动结束后的发承包双方的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履行不再有约束力,不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所以,有合同约束力的内容应在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技术标准与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中载明。1、投标人须知的作用 2、投标人须知的组成 3、修改原则 4、结构内容对比表 5、使用说明一、概述一、概述(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主要内容和作用: 是对正文中需要根据项目实际具体约定明确的事项(类似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的关系); 对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特定事项起到强调和提醒作用。 (2)投标人须知正文 主要内容: 通常包括总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开标、评标、合同授予和其他; 在《标准文件》中,正文中的其他部分为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纪律和监督以及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投标人须知的作用 2、投标人须知的组成 3、修改原则 4、结构内容对比表 5、使用说明一、概述一、概述(3)投标人须知附件(表) 主要内容: 对招投标活动过程文件的格式约定,包括开标记录表、问题澄清通知、问题的澄清、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确认通知 在行业文件中,增加了备选方案编制要求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1、投标人须知的作用 2、投标人须知的组成 3、修改原则 4、结构内容对比表 5、使用说明一、概述一、概述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直接引用九部委标准文件,主要修改和补充前附表及附件。 投标人须知在不修改和不抵抗标准文件的前提下,通过前附表对标准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其中对行业特色的内容给予了范围限定。 对于在须知前附表约定报送备选投标方案和采用电子评标时,将相关需要详细内容约定的备选方案编制要求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在投标人须知附件(表)中予以补充。1、投标人须知的作用 2、投标人须知的组成 3、修改原则 4、结构内容对比表 5、使用说明一、概述一、概述1、投标人须知的作用 2、投标人须知的组成 3、修改原则 4、结构内容对比表 5、使用说明一、概述一、概述标准 施工 文明施工目标施工进度表下载283施工进度表下载施工现场晴雨表下载施工日志模板免费下载 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是行业标准施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同时使用。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除以空格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以保证前附表内容与正文内容的有效衔接。而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1、投标人须知的作用 2、投标人须知的组成 3、修改原则 4、结构内容对比表 5、使用说明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 1.1 项目概况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1 项目概况(续1) [说明] 分别在1.1.2和1.1.3 中增加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件地址。通常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均要求投标人在提出书面质疑的同时,需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以便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承包人提出的澄清问题的汇总整理。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3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 招标范围即是中标签约后的承包范围(含标段),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内容。对于一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招标(承包)范围的约定不是仅仅通过简单的专业术语概述所能表明的,而是需要详细的内容和足够篇幅的文字及数字表述才能约定。所以,招标范围的界定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引到作为合同文件组成之一的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而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仅留空以便招标人做原则性说明,详细界定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给予具体约定。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3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要求(续1)  1.3.2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 根据工程需要,部分招标项目会对工程有阶段性的工期要求,故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补充了发包人对区段(阶段)工期要求。同时,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工期具有合同约束力,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引到作为合同文件组成之一的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3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要求(续2)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 质量要求具有合同约束力,是承包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约定,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只有“合格”,没有“优良”。但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要求的内容,往往不仅限于达到上述质量标准,同时也可根据工程实际技术需求,要求工程局部或阶段满足部分特殊标准要求,或达到某种质量奖项的要求等。为了避免招标人简单以质量奖项要求来代替质量标准,在前附表中仅明确质量标准,详细要求则引到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续1) [说明] 1、根据建设部153号令《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建市[2008]48号《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执业范围应当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规定,以及住建部建质[2008]12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二条“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时,应当明确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补充明确了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强调注册资格而不是执业资格)的相应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续2) [说明] 2、按照行业特点,考察投标人资格能力的其他重要要素要求 ,如人力资源(尤其是对项目经理)、机械设备资源以及认证体系等的要求可由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的其他要求中予以补充。 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续3)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 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续4) [说明] 1、依据《招标投标法》第31条,以及30号令第42条、第43条 和第44条,对联合体投标人的组成、各成员应满足的资格条件进行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招标人可在本项对应的前附表中对联合体或联合体成员提出进一步要求,即可在横线中增加成员资质条件、成员业绩要求、成员人力资源要求、成员财务要求等,以便于潜在投标人判断其是否满足资格要求,进而决定是否参加本次招标。 2、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1条关于“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的规定,考核资质条件应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为依据,不承担联合体协议有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成员中同一专业单位的资质进行考核。为避免招 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续5) [说明] 标人误用该条款,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增加了“联合体资 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在评审过程中,招标人应当注意其他可量化审查标准应当 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为 权重进行加权折算。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说明] 1、偏离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中的偏差,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偏离,否则即作废标处理。对于非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可以依据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允许偏离的范围和幅度。按照1.12款正文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 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 离范围和幅度。(续1) [说明] 的要求,如果前附表中约定允许偏离,则偏离就必须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故在前附表允许偏离后,将 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引到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 ( 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二节); 2、参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第21条“招标人可以依据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对非实质 性要求和条件,应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以 及对这些偏差进行调整的方法”的规定,在前附表中增加了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及偏差的调整方法的约定。 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 清。 [说明]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采用一个相对的时间约定投标人 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 修改。 [说明]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采用一个相对的时间约定投标人 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说明]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时间起开始计算,一般需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组织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需要的时间;二是确定中标人需要的时间(相关法规规定招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三是签订合同需要的时间(相关法规规定合同签订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实际确定投标有效期应结合项目所需的评标、定标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来确定,通常为60—90天,大型项目可为120天。在文件前附表中明确采用天数约定投标有效期。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 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 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 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 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3.4 投标保证金(续1) [说明] 1、七部委30号令规定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规定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度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超过八十万元。招标人可以依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和数额在前附表中按照上述规定予以明确。 2、由于投标保证金形式多样,故招标人要求其递交的方式亦不同。如若采用银行保函,保函原件(说明密封要求)应当单独提交招标人,投标文件中则装订保函复印件;若采用银行汇票和支票,应当明确收款帐号及投标文件中装订汇票存根或支票复印件等要求。故在前附表中增加了递交方式用于招标人在此处表述上述要求。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说明] 为避免出现各投标人对资格文件年份的理解偏差,在前附表中补充年份起止具体日期。 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说明] 根据30号令第25条的规定,在“允许”后补充了以附件方式约定关于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和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约定备选投标方案评审和比较方法。 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说明] 标准文件正文第3.7.3项中关于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的要求采用了“或”的关系,与七部委30号令第50条规定不一致。行业内大家普遍认为投标文件(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时仅审查“投标函”)应当盖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即应是“和”的关系,因此将前附表中约定内容修改为“签字和(或)盖章”,但具体要求交由招标人约定。 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说明] 1、在前附表3.7.5编列内容中,根据行业通常的做法,在投标文件的分册装订方式后,按照行业惯例将投标文件划分为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三个分册,同时考虑部分地区及项目的特殊性,给招标人预留了其他分册的填写空间。 2、按照行业惯例,将每册“采用左侧书本方式装订,装订应 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的最基本装 订方式固化在前附表中,同时留置填写空间以便于招标人 约定进一步的装订要求。 3、若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其编制格 式和进一步细化的装订要求则通过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中具体约定。 4、若各地已实行电子化招投标,则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的应当以当地的要求相配套,具体约定应在附表八的内容中详细约定,之前的纸制的文件装订、密封要求就不再适用。 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 按照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国办发[2002]2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关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必须通过有形建筑市场,依法公开招标”的规定,在前附表中用填写提示方式突出了投标文件递交点为有形建筑市场,同时方便没有设立有形建筑市场的地区选择其他场所 。 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说明] 投标文件一般不予退还,确需退还的,就应当明确退还安排,如退还时间、方式和地点等。故在前附表的退还后,为招标人留置了退还安排的约定空间。 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6.1 评标委员会 [说明] 对招标人评标代表,按照行业普遍主流意见,并根据建市(2005)208号文件《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要求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的相应条件的规定,在前附表中,对招标人代表采用填写提示的方式增加了限定条件,即招标人代表必须是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 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 [说明] 1、类似项目在“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等中大量出现但没有定义,也没有设立给予定义的空间,现行法规中也没有定义,而实践中经常出现因理解和标准不一致而引起的争议和投诉,为有效防止争议,按照“公开性”原则,增加了相应约定,并为不同地区和项目留下应用空间;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说明] 2、不良行为记录的定义,尽管《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对不良行为记录有定义,这里主要是为了补充增加对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来源范围的定义,以方便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检索,避免实践中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 3、…为招标人增加其他词语定义留设了可拓展空间。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 [说明] 《标准文件》采用的是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4.2.1项“对于国有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规定,招标文件应当设立招标控制价。但考虑到行业内仍普遍采用的以标底为基础设立拦标价的方式也能达到与招标控价等同的控制投资作用,二者各有优势。且在上述清单规范中4.2.1项为非强制执行条款,故虽然补充了招标控制价的相应约定,但同时留置了选择空间,以便于招标人采用其他方式。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 [说明] 目前,行业内许多地区在实践中通常采取暗标方式评审技术标。若采用暗标评审时,应当在招标文件的相应条款中详细约定暗标的游戏规则。故在前附表中,对于采用暗标评审方式的暗标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装订要求引入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招标人在编制过程中应当注意在第八章补充“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 [说明] 鉴于实践中招标人多要求投标人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故在此留置空间以便招标人约定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的报送内容、份数、形式及报送要求。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 [说明] 考虑计算机辅助评标和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发展,补充有关电子标书制作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的约定内容。同时在“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中增加附件,以便约定的具体做法和要求。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 [说明] 投标人须知正文5.2(2)中“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约定不清,未说明到场如何核验投标人代表身份。行业内大多数地区在实践中均要求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并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书,这样有利于防止围标、串标和挂靠等违法违规现象,故在前附表补充条款中固化增加此项约定。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 [说明] 中标公示(实际是预中标人公示)是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有利于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和公平。建设部208号文件中对中标公示提出了要求。对政府投资项目,不少省市有公示或公告的规定,但公示期的长短不一。考虑到七部位11号令中规定的投诉期限为10天,以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送审稿)中的条文内容,按不少于3个工作日固化中标公示期 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 [说明] 尽管正文第1.6款对保密提出了要求,但知识产权保护在当前招投标实践中是一个容易被忽视,有时却严重损害招投标主体合法利益的问题,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此均有不同程度的反映。根据各省市反馈的主流意见,专题补充了一个原则性规定。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 [说明] 在投标有效期内,若中标候选人尚未产生,而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说明在中标人产生前,投标人已递交的有效投标文件将不足三家,参照27号令第34条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同样需要依法重新招标。 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 [说明] 招投标的过程即是订立合同的过程,其最终结果就是招标人与投标人之一的中标人签定工程承发包合同,并且双方身份在订立承发包合同时自然变更为发包人和承包人。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由于是最终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其中涉及合同主体的措辞多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出现,为防止理解歧义,在此说明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 [说明] 根据各地反馈意见补充了有关监督的规定,一方面监督机构也是招标投标活动的主体之一;另一方面也为监督机构行使监督职责在招标文件中留设依据,尽管行政监督属法定而非约定的职责。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 [说明] 实践中经常遇到招标文件本身不清晰,或前后矛盾等问题,这类问题经常会影响中标结果,极容易引起投诉,且一旦出现投诉,很难处理,问题的关键在于无法确定哪一个约定有效。为此,按照公开性原则,增加有关招标文件解释权的约定。除按约定原则解释外,如果有其他极端情况,由招标人负责解释。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二、条文释义和使用说明 [说明] 预留空间,便于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补充所需内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招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直接引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第一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3页至第22页)。投标人须知正文投标人须知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7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1.10 投标预备会 (30号令第33条)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总则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释义 偏离范围和幅度:技术和商务标允许偏离的指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招标文件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 )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招标文件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招标文件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法》23条)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招标文件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 )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0号令39、40条)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招标法》46条、30号令40条)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3.6 备选投标方案 (30号令54条)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0号令36条、52条)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
本文档为【4《行业标准文件》投标须知】,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315600
暂无简介~
格式:ppt
大小:1MB
软件:PowerPoint
页数:0
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上传时间:2011-06-07
浏览量: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