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一) 中药的用法 (一) 中药的用法 用法,指中药的应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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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广泛。
这里主要介绍中药汤剂的煎煮方法和不同剂型的服药方法。一、汤剂的煎煮方法一、汤剂的煎煮方法
中药的疗效除与剂型的类别有关外,还与制剂工艺有着密切关系。
由于汤剂是临床应用中药最常采用的剂型,并且大多由病家自制,为了保证临床用药能获得预期的疗效,医生应将汤剂的正确煎煮法向病家交待清楚。null1.煎药器具
最好用陶瓷器皿中的砂锅、砂罐。
其次可用白色搪瓷器皿或不锈钢锅。
忌用铁、铜、铝等金属器具。
因金属元素容易与药液中的中药成分发生化学反应,可能使疗效降低,甚至产生毒副作用。null2.煎药用水
煎药用水必须无异味、洁净澄清,含矿物质及杂质少。
一般来说,凡人们在生活上可作饮用的水都可用来煎煮中药。
3.加水量
一般用水量为将饮片适当加压后,液面淹没过饮片约2厘米为宜。
第二煎加水量为第一煎的1/3~1/2
4.煎前浸泡
多数药物用冷水浸泡,一般药物可浸泡20~30分钟;
以种子、果实为主的药可浸泡1小时。null5.煎煮火候及时间
一般药:宜先武火后文火。
解表药及其它芳香性药物:一般用武火煎煮,迅速煮沸,然后煎3~5分钟左右即可。
有效成分不易煎出的矿物类、骨角类、贝壳类、甲壳类药及补益药:一般宜文火久煎。
6.榨渣取汁
汤剂煎好后应榨渣取汁。
7.煎煮次数
一般来说,一剂药可煎三次,最少应煎两次。
null8.入药方法(特殊煎法)
一般药物可以同时入煎,但部分药物因其性质、性能及临床用途不同,所需煎煮时间不同。
(1)先煎
①金石、矿物、介壳类药物:应打碎先煎。因其有效成分不易煎出,如磁石、龙骨、牡蛎等。
②某些有毒药:经久煎可降低或消除毒烈之性,也宜先煎。如乌头、附子等。
(2)后下:(2)后下:①气味芳香药物:高温久煎可使其挥发油散失而降低药效,入药宜后下,如薄荷、砂仁等。
②有些药物经高温煎煮,有效成分易被破坏而使药效降低者,如钩藤。(3)包煎:(用纱布包裹入煎剂)(3)包煎:(用纱布包裹入煎剂)①药材质地过轻者,煎煮时易飘浮在药液面上,或成糊状,不便于煎煮及服用:如蒲黄、海金沙等。
②药材较细,又含淀粉、粘液质较多的药,煎煮时容易粘锅、糊化者:如车前子。
③药材有毛,对咽喉有刺激性者:如辛夷、旋覆花等。(4)单煎(另炖):(4)单煎(另炖):某些贵重药物,为避免煎出的有效成分被其他药渣吸附,造成浪费,宜单独煎煮。如人参、西洋参等。
(5)烊化(溶化)
胶类药物,容易粘附于其它药渣及锅底,既浪费药材,又容易熬焦,宜另行烊化。如阿胶、鹿角胶等。烊化是指将胶类药物放入水中或已煎好的药液中加热,使之溶化的过程。
(6)泡服(焗服):(6)泡服(焗服):有效成分易溶于水或久煎容易破坏药效的药物,可用少量开水或复方中的其他药物滚烫的煎出液趁热浸泡,加盖焖润,半小时后去渣服用。
如藏红花、番泻叶、胖大海等。(7)冲服:(7)冲服:①某些贵重药,常研细末或制成散剂,直接冲服。如麝香、牛黄等
②入水即化的药及汁液性药,宜用煎好的其它药液或开水冲服。如芒硝、竹沥等。二、服药方法二、服药方法口服--是临床使用中药的主要给药途径。
口服给药的效果,除受到剂型等因素的影响外,还与服药的时间、服药的多少及服药的冷热等服药方法有关。null★ 清晨:
清晨空腹时,因胃及十二指肠内均无食物,所服药物可避免与食物混合,能迅速入肠中,充分发挥药效。
峻下逐水药晨起空腹时服药,不仅有利于药物迅速入肠发挥作用,且可避免晚间频频起床影响睡眠。null★ 饭前:
饭前服用,胃中空虚,有利于药物的消化吸收,故多数药都宜饭前服用。
如驱虫药、攻下药、补益药及其它治疗胃肠道疾病的药物均宜饭前服用。
★ 饭后:
饭后,胃中存有较多食物,药物与食物混合,可减轻其对胃肠的刺激,故对胃肠道有刺激性的药宜饭后服。
消食药亦宜饭后及时服用,以利充分发挥药效。
null一般药物,无论饭前或饭后服,服药与进食都应间隔1小时左右,以免影响药物与食物的消化吸收与药效的发挥。
★ 特定时间:
安神药:宜睡前30分钟至1小时服药;
缓下药:宜睡前服,以便翌日清晨排
便;
截疟药:应在疟疾发作前两小时服药;
急性病:不拘时服2.服药多少:2.服药多少:★一般疾病,多每日一剂,分二服或三服。
★病情急重者,可每隔四小时左右服药一次,昼夜不停,使药力持续,利于顿挫病势。
★ 应用发汗药、泻下药时,如药力较强,服药应适可而止。
★ 呕吐病人服药宜小量频服。
3.服药冷热:3.服药冷热:(1)汤剂:一般宜温服。
(2)丸剂、散剂、膏剂、冲剂等固体药剂,除特别规定外,宜用温开水送服。
(3)寒证用热药温服,热证用寒药冷服 第二节 中药禁忌第二节 中药禁忌null 为确保药物疗效、安全用药、避免毒副作用的产生,必须注意用药禁忌。
中药的用药禁忌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配伍禁忌
证候禁忌
妊娠禁忌
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一、配伍禁忌一、配伍禁忌1.配伍禁忌的含义
是指某些药物配伍使用,会产生或增强药物的毒副作用,或降低和破坏药物的疗效,因而临床应当避免配伍使用。
即《本经·序例》中指出的“勿用相恶、相反者。”null但相恶与相反所导致的后果不一样。
因为相恶配伍可使药物某些方面的功效减弱,但又是一种可以利用的配伍关系,并非绝对禁忌。而“相反为害,甚于相恶”,可能危害患者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故相反的药物原则上禁止配伍应用。null 2.配伍禁忌的主要内容
目前医药界共同认可的配伍禁忌,有“十八反”和“十九畏”。
(1)十八反:
五代后蜀韩保昇修订《蜀本草》时,首先统计七情数目,提到“相恶者六十种,相反者十八种”。
今人所谓“十八反”之名,盖源于此。null〖歌诀〗: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最早见于张子和的《儒门事亲》。
即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null(2)十九畏:
相畏为中药七情之一,内容亦如前述。
但从宋代开始,一些医药著作中,出现畏、恶、反名称使用混乱的状况,与《本经》“相畏”的意义相悖。
作为配伍禁忌的“十九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的。null〖歌诀〗:
“硫磺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爁炙煿莫相依。”3.怎样正确对待“十八反”、“十九畏”?3.怎样正确对待“十八反”、“十九畏”?(1)对于“十八反”、“十九畏”作为配伍禁忌,历代医药学家虽然遵信者居多,但亦有持不同意见者。
有人认为“十八反”、“十九畏”并非绝对禁忌;有的医药学家还认为,相反药同用,能相反相成,产生较强的功效。尚若运用得当,可愈沉疴痼疾。null(2)由于十八反、十九畏牵涉的问题较多,各地的实验条件和方法存在差异,使实验结果相差很大。简单的毒性试验大多得到负结果或互相矛盾的结果。早期的研究结果趋向于全盘否定;近年来,观察逐渐深入,“不宜轻易否定”的呼声渐高。
(3)目前决定其取舍还为时过早,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4)凡十八反、十九畏的药对,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一般不应使用。
二、证候禁忌二、证候禁忌由于药物的药性不同,其作用各有专长和有一定的适应范围,因此临床用药也就有所禁忌,称为“证候禁忌”。一般药物都有证候禁忌,其内容详见每味药物之下的“使用注意”。 三、妊娠用药禁忌 三、妊娠用药禁忌1.妊娠禁忌药的含义
妊娠禁忌药专指妇女妊娠期,除中断妊娠、引产外,禁忌使用的药物。
这些药物主要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故应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
2.妊娠禁忌药的分类
古代对妊娠禁忌药主要提禁用与忌用,极少提慎用。
近代则多根据临床实际,将妊娠禁忌药分为慎用与禁用两大类。
null(1)慎用药
主要包括活血祛瘀药、行气药、攻下药及温里药中的部分药。
┌活血祛瘀:如红花、桃仁等;
├行气破滞:如青皮、枳实等;
慎用药├攻下积滞:如大黄、芒硝等;
├大辛大热:如乌头、附子等;
└滑利通泄:如木通、薏仁等。null(2)禁用药
大多系剧毒药,或药性作用峻猛之品,及堕胎作用较强的药。
┌毒性强烈:如斑蝥、巴豆等;
├药性猛烈:如芫花、甘遂、大戟等;
禁用药┝
├破血逐瘀:如三棱、水蛭、虻虫等;
└芳香走窜:如麝香等。null3.妊娠禁忌药的使用原则
(1)总的说来,对于妊娠禁忌药,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可根据病情需要酌情使用。
(2)如孕妇患病非用不可,则应注意辨证准确,掌握好剂量与疗程,并通过恰当的炮制和配伍,尽量减轻药物对妊娠的危害,做到用药有效而安全。四、服药饮食禁忌四、服药饮食禁忌服药饮食禁忌是指服药期间对某些食物的禁忌,又简称食忌,忌口。
包括病证食忌、服药食忌两方面。
1.病证食忌
病证食忌是指治疗疾病时,应根据病情的性质忌食某些食物,以利于疾病早日痊愈。
一般而言应忌食生冷、辛热、油腻、腥膻、有刺激性的食物。此外,根据病情的不同,饮食禁忌也有区别。
null热性病应忌食辛辣、油腻、煎炸类食物;
胸痹患者应忌食肥肉、脂肪、动物内脏及烟、酒;
肝阳上亢,头晕目眩、烦躁易怒等应忌食胡椒、辣椒、大蒜、白酒等辛热助阳之品;
脾胃虚弱应忌食油炸粘腻、不易消化食物;
疮疡、皮肤病患者,应忌食鱼、虾、蟹等腥膻发物及辛辣刺激性食品等等。null2.服药食忌
服药食忌是指服某些药时,不可同时吃某些食物,以免降低疗效,甚或发生毒性反应。
古代文献记载,甘草、黄连、桔梗、乌梅忌猪肉;鳖甲忌苋菜;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等等,指出服用某些药物时不可同食某些食物。第二节 剂 量第二节 剂 量1.剂量的含义
剂量是指药物的用量。
一般是指每味药的成人一日量(即干燥后的生药,在汤剂中的用量)。
中药常用剂量5-10g,部分药用量较大15-30g,鲜品30-60g;null2.剂量的表示
中药的计量单位,古代有:
重量(斤、两、钱、分、厘等)
度量(尺、寸)、容量(斗、升、合)
数量(枚、条、片、个、团)等多种计量方法,用来量取不同的药物。
此外,还有可与上述计量方法换算的“刀圭”、“方寸匕”、“撮”等较粗略的计量方法。null由于古今度量衡制的变迁,后世多以重量为计量固体药物的方法。
明清以来,普遍采用16进位制(即1斤=16两=160钱)。
1979年起我国对中药生药计量统一采用公制(即1公斤=1000g)。null16进位制与公制之间的换算:〖应熟悉〗
为了处方和配药,特别是古方的配用需要进行换算时的方便,按规定以如下近似值进行换算:
一两(16进位制)=30g,
一钱=3g,
一分=0.3g,
一厘=0.03g。null3.确定剂量大小的依据
临床上主要依据所用药物的性质、临床运用的需要以及病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中药的具体用量。
另外,还应考虑到季节、气候及居处的自然环境等方面的因素,做到“因时制宜”、“因地制宜”。(1)药物性质与剂量的关系(1)药物性质与剂量的关系①药材质量:
┌质优者药力充足,用量宜小;
└质次者药力不足,用量可大。
②药材质地:
┌花叶类―用量宜轻(一般3~10g)
├金石贝壳类―用量宜重(一般10~30g)
├鲜品――用量宜大(一般30~60g)
└干品――用量当小(一般9~12g)
null③药物性味:
药性较弱、作用温和、药味较淡的药――用量可稍重;
药性较强,作用强烈,药味较浓的药――用量则宜轻。
④有毒无毒:
无毒者--用量变化幅度可稍大;
有毒者--应严格控制在安全范围内(2)剂型、配伍与剂量的关系(2)剂型、配伍与剂量的关系①剂型:
多数药物入汤剂时――用量为重,因其有效成分多不能完全溶解;
入丸、散剂时――用量较小。
②方药配伍:
一般药物单味用时――用量较大;
入复方时――用量略小。
同一药在复方中作主药时――用量较大;
作辅药时――较小。null③用药目的:
临床用药时,由于用药目的不同,同一药物的用量可不同。
如槟榔,用以消积、行气、利水,常用剂量为6~15g,用以杀姜片虫、绦虫时,即须用到60~120g。(3)患者与剂量的关系(3)患者与剂量的关系①年龄:
小儿、老人与成年人的用药剂量有所不同。
小儿五岁以下通常用成人量的四分之一,五岁以上的可按成人量减半用。
②性别:
对于一般药物,男女用量区别不大。
但妇女在月经期,妊娠期,用活血祛瘀通经药用量一般不宜过大。
null③体质强弱:
体质强壮者用量可重;
体质虚弱者用量宜轻,即使是用补益药,也宜从小剂量开始,以免虚不受补。
④病程长短的不同:
新病患者正气损伤较小,用量可稍重;
久病多体虚,用量宜轻null⑤病势轻重的不同:
病急病重者用量宜重;
病缓病轻者用量宜轻。
如病重药轻,犹如杯水车薪,药不能控制病势;
若病轻药重,诛伐太过,药物也会损伤正气。
⑥职业、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
如体力劳动者腠理一般较脑力劳动者的致密。使用发汗解表药时,对体力劳动者用量可较脑力劳动者稍重一些。
(4)季节变化与剂量的关系(4)季节变化与剂量的关系夏季――解表药及辛温大热药用量宜小,苦寒降火药用量宜重;
冬季――解表药及辛温大热药用量宜重,苦寒降火药用量宜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