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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语言学名著导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年 12 月
乔姆斯基
《最简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
冯志伟 刘俊莉
第一节 作者及有关学术背景
一、作者简介
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1928—)美国语言学家,生成语法的创始人,同时
也是美国当代重要的哲学家、左翼政治批评家。1928 年 12 月 7 日生于美国费城的一个俄罗
斯移民家庭。1945-1950 年,乔姆斯基就读于宾西法尼亚大学并开始从事语言学研究,1955
年获语言学博士学位,29 岁时以《句法结构》一书开创生成语法学而一举成名。自 1955 年
秋始,乔姆斯基任教于麻省理工学院,历任该校语言学与哲学系主任、该校认知科学研究中
心主任,是该校十名学院教授之一。美国芝加哥大学、芝加哥洛约拉大学、英国伦敦大学都
曾授予他名誉博士学位,并多次受邀至世界各地讲学。乔姆斯基于 1949 年 12 月 24 日与现
为哈佛教授的卡洛•斯卡兹(Carol Schatz)结婚,育有两子。
乔姆斯基是一位具有创新和探索精神的语言学家,同时也是一位具有多方面成就的学
者。父亲威廉•乔姆斯基(William Chomsky)是一位希伯来语学者,并以纽约犹太知识分子团
体中的社会主义和无政府主义者知名。乔姆斯基人生中的两大主导方向——语言学与政治都
与他父亲的影响有关。乔姆斯基早年在宾州大学攻读数学和哲学,这为他后来运用逻辑学和
数学的相关知识来描绘自然语言打下了基础,其后师从结构主义大师泽林•哈里斯(Zeling
Harris)学习结构主义语言学,早期研究以希伯来语语法为研究对象,但在运用结构主义的描
写模式时,他发现结构主义那种以分布为根据的分类法和发现程序难以做到对一种语言的全
面描写,在硕士论文《现代希伯来语语素音位学》中,他将语法规则以数理的方式形式化,
并将各种规则按运用的顺序排列,形成一个严密的操作系统,从而顺利地描写了希伯来语的
全部句子结构。这个操作系统就是日后转换生成语法的雏形。11951-1955 年,他以青年学者
的身份去哈佛大学进行客座研究,其课题就是研究如何改进结构主义的研究方法。1953 年,
在前往欧洲旅行途中,他意识到语言作为一个高度抽象的、能产的现象,因此要将结构主义
语言学形式化的努力是不可行的,由此他决定创立与结构主义完全不同的语法体系。1955
年完成博士论文《转换分析》。1956 年乔姆斯基在《信息论杂志》上发表了《语言描写的三
个模型》,在语言学的历史上首次采用马尔可夫模型(Markov model)来描写自然语言,对
于有限状态模型、短语结构模型和转换模型等三个模型,从语言学和数学的角度进行了理论
上的分析,建立了形式语言理论,具有划时代意义。1957 年,乔姆斯基将自己的新理论整
理成书,用通俗的方式加以叙述,交由荷兰慕通出版社出版,书名叫做《句法结构》,(Syntactic
1有关生成语法学理论的发展历程部分参照石定栩《乔姆斯基的形式句法——历史进程与最
新理论》,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200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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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ucture,Mouton & Co., Sgravenhage, 1957. 中译本,《句法结构》,邢公畹、庞秉钧、黄长
著、林书武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 年。)这本小书成为了生成语法学的开山之作。
在这本书中,乔姆斯基提出了全新的语言学理论和方法论,全面挑战当时占主流地位的结构
主义语言学,迅速在语言学界引起巨大反响,其理论的新颖、先进性和科学化追求吸引了大
批青年学者的加入,麻省理工学院也由此成为生成语法的阵营,短短几年之内生成语法学迅
速取代了结构主义语法学的主流位置。乔姆斯基的形式语言理论除了用于描述自然语言之
外,也可以用于描述计算机的程序语言,成为了计算机科学重要的理论基石。1959 年,乔
姆斯基在《信息与控制》杂志上发表了《论语法的形式特性》(On certain formal properties of
grammaers, Information and Control, 2: 137-176, 1959)一文,对于形式语言理论从数学的角度
做了更加严格的描述。
1965 年,针对生成语法发展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乔姆斯基写出了生成语法早期的经典
之作《句法理论的若干问题》(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Syntax, Cambridge: MIT
Press, 1965),建立了完整的生成语法的理论体系和操作方法,由此将生成语法学引向六
十年代末的繁荣阶段,并带动了整个美国语言学的发展和繁荣,美国各大学纷纷设立语言学
系,硕博研究生人数也成倍增长,语言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地位由此得以确立。
《句法理论若干问题》带来了生成语法研究的黄金时代,但该理论框架隐含的重大问题
也导致生成语法学内部发生了分裂。六十年代后期,一群青年生成语法学家打起了生成语义
学的旗号攻击以乔姆斯基为代表的“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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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Standard Theory),并在短短几年之内
便形成相当大的声势,严重威胁到生成语法的存在。生成语义学虽然整体上看提出了不少有
价值的问题和观点,但其主导方向是立足于《句法理论的若干问题》中存在问题的哲学基础
——凯茨-—波斯塔假设(Katz and Postal 1964),并将之推向极端,而于同期从生成语
法阵营分裂而来的菲尔墨的格语法和原是乔姆斯基学生的罗斯提出的模糊语法,也都存在着
类似的弱点和问题。面对生成语法阵营大乱、形势危急的局面,乔姆斯基被迫仓促应战,反
击生成语义学的同时,也将生成语法学带入扩展的标准理论(Extended Standard
Theory,简称 EST)时期,借以力挽狂澜的是三篇论文:《关于动词名物化的一些看法》
(1970)、《深层结构、表层结构及语义说明》(1971)和《转换的必要条件》(1973),
在批驳了生成语义学的理论观点的同时,修正了有关语义的观点,并提出了对后来的生成语
法研究影响深远的语杠理论、广义转换限制条件和语迹等概念。乔姆斯基以此保住了生成语
法学的基本阵营,经过大浪淘沙后的生成语法学派进入了在七十年代相对平稳的发展期。
70 年代中后期,乔姆斯基在深化生成语法理论的种种尝试中,逐渐呈现向原则和参数
时期过渡的倾向。在大的发展方向渐趋明朗的前提下,这一阶段乔姆斯基尝试构拟的理论并
不成熟,整个生成语法学也处于重大变革前的朦胧状态,这一时期被称为经过修正的扩展了
的标准理论时期(Revised Extended Standard Theory,简称 REST),乔姆斯基主要以
《语法规则的必要条件》(1976)、《论 WH-移动》(1977)及与拉斯尼克合写的《过滤器
及控制》(Chomsky and Lasnik 1977)来展现他对生成语法学新的思考和调整。一个日
趋明确的根本性变化是由对转换过程的限制转为对转换结果的限制,这是生成语法前后期研
究重点的重大分野,限制对象的改变伴随着转换方式的改变,既然重点转为对转换后结构合
法性的判断与控制,那么如何转换就不再重要了,所以前期的种种转换条件限制规则都归结
为一条万能转换规则:移动-α,即想怎么转换就怎么转换,实际上就是放弃对转换本身的
限制,只要结果合格就行,这就为规则的抽象化和概括性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向,使普遍语
法(Universal Grammar 简称 UG)的规则和原则的追求成为可能。另一显著变化是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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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得越来越重要,句义须经语义规则的作用才可形成。
在 70 年代末生成语法低潮期,由于生成语法缺乏强有力的新的核心理论,生成语法
阵营再一次出现分裂,产生了比前一次分裂更为成熟也更具影响力的诸多学派,如广义短语
结构语法、关系语法和词汇功能语法,面对比前一次分裂更强有力的挑战,乔姆斯基并没有
放弃对理论革新的追求,竭力开创新的理论模式。1979 年乔姆斯基受邀在意大利比萨举行
的学术会议上作了一系列的讲座,展现已经完全成熟和完整的新的理论体系,这就是语言学
史上常常提及的比萨讲座。经整理后出版的《管辖及约束论集》(Lectures on Government
and Binding, Dordrecht: Foris, 1981)对生成语法理论的贡献较开山之作《句法结构》
和巅峰之作《句法理论的若干问题》有过之而无不及,它标志着近期理论的第一阶段——支
配及约束理论的确立。乔姆斯基以这一理论迅速结束了生成语法的战国时期,并将生成语法
的影响力第一次扩大至欧洲,这一理论展示的强大解释力和给予不同研究者广阔的发展空间
是生成语法真正达到一统天下的原因。乔姆斯基以粗线条的几条原则(主要由八个理论模块
来体现)为主体,将不同语言中的不同句法现象归为参数,发现和总结不同语言中的参数值
成为不少语言学家们研究的目标,也从另一个角度为语言类型学提供了新的分析手段。
管辖和约束理论自 80 年代起给生成语法学带来了十几年的繁荣期,但乔姆斯基仍致
力于改进已有的体系,以建立“完美的句法理论”,生成语法由此进入了近期的第二阶段—
—最简方案(Minimalist Program)。乔姆斯基并不以“理论”名之,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新
的探索还未成熟到可以名之为理论的地步。此阶段乔姆斯基的代表作品是《光杆短语结构》
(Bare phrase structure, Oxford:Blackwell, 1995)和《语言学理论的最简方案》
(Minimalist Program for Linguistic Theory, Cambridge: MIT Press, 1995),此阶
段初期,乔姆斯基即提出了经济性为基本指导方针,即所有的原则、表达式和运算过程都应
符合最省力原则,并假设普遍语法的规则一定最省力,而个别语言所特有的规律则为不省力
的部分。最简方案是原则与参数时期的最新阶段,但变革之大几乎使之前的生成语法面目全
非。首先,最简方案简化了语法系统的构成,认为任何语法系统都只有语音形式 PF 和逻辑
形式 LF,分别代表发声-感知系统(articulatory-perceptual, A-P)和概念-意向系统
(concetual-intentional, C-I)。其次,最简方案大大简化了句法运作的过程,将之分为
词库和运算系统两部分,并以经济性原则来主导运算过程,以“简化”后的系统为核心框架,
乔姆斯基对最简方案的探索和改进代表着生成语法的最新动向,也代表着乔姆斯基追求极度
概括又极度简单的完美句法的决心。目前,生成语法仍在继续发展中。
乔姆斯基被喻为“语言学界的爱因斯坦”,他在语言学上的贡献一方面体现在他对生成
语法学派发展所作的贡献,另一方面则总体上体现在他对语言学发展所作的贡献。
乔姆斯基于结构主义的横行天下之时开创了生成语法,并迅速取而代之,在生成语法
学发展和丰富的过程中一直是中枢和灵魂人物,他一手将生成语法带入巅峰,又数次拯救生
成语法学于危难之中,生成语法学理论的特点和发展脉络无不烙上了乔姆斯基个性的烙印,
可以说,乔姆斯基离开生成语法依然有其在其它学科上存在的价值,但生成语法没有乔姆斯
基则无法生存。
乔姆斯基是明显改变语言学学科性质和地位的语言学家。他对语言学所作的探索和努力
赋予了语言学可形式化追求的科学外观,也第一次真正确立了语言学作为一门独立的自然科
学的性质,生成语法学强大的解释力使得语言学在六七十年代成为流行美国的热门学科。是
他真正令语言学深入人心。
在结构主义的基础上,乔姆斯基提出了更为先进的语言观。他对具有生成能力的先天
语言能力的研究代表了语言学研究的一个恒久的方向。而以解释力为目标、普遍语法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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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语法研究在深化语言学研究的同时,也将语言研究变为一项富有生命活力的事业,并触发
和影响了相关的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研究,诸如功能、认知、心理语言学和语言类型学,第
二语言教学和计算语言学,影响力之广是空前的。另一方面,乔姆斯基全面追求语言研究的
科学性,集中体现为系统性意识和表述的形式化,而以后者为其突出特征,如数学公理般的
推导和表述是生成语法学迥异于其它学派的最显而易见的特征,生成语法系统性强则源于逻
辑的严密性和思维方式上系统性意识。
此外,乔姆斯基还培养了大批的语言学人才。乔姆斯基在人才培养上是具有前瞻意识
的,他认为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与其资助年资高的学者,不如资助年资低的青年学者进行
语言研究,并主张从数理、逻辑等别的学科中选拔有志于语言研究的人才。生成语法学得以
迅速发展也得之于他在培养人才上的不遗余力,目前,他培养的语言学人才在当代中青年语
言学研究者中占很大比例,很多学生已另立门户,成为新的语言学流派的创始人,如模糊语
法的创始人 Ross、词汇-功能语法的奠基人 Bresnan、广义短语结构语法的奠基人 Gazdar
等。
作为学者,乔姆斯基影响已远远超出了语言学界,是继索绪尔、雅可布逊之后语言学
界对人类思想产生影响的又一杰出人士。其学说在哲学界、心理学界等多个领域都有相当大
的影响。乔姆斯基是当代西方重要的哲学家,其哲学观是心理主义,但不同于笛卡尔的唯心
心理主义,而认为心理的存在有其物质基础,即人的大脑。他的哲学观代表了美国五十年代
以来在自然科学领域盛行的理性主义,其合理内核成为了生成语法研究先天语言能力的哲学
认知基础。
乔姆斯基一直对政治保有浓厚的兴趣,除了语言研究之外,他将主要精力投入政治活动
中。他是著名的左翼社会评论家和政治活动家,不同于他在语言学上观点的日新月异,他的
政治立场始终是恒定的。从 1965 年起,他就成为了美国对外政策最主要的批评家之一,并
撰写了一系列相当有分量的政治著作。60、70 年代他是反越战的重要领导人,也是与时贤
萨伊德齐名的“公共知识分子”。近三十年来,乔姆斯基以其超人的识见和勇气揭露和鞭挞着
美国国家权力的“粗暴、残忍和虚伪”,被公认为“美国最伟大的异议分子”和“美国人的良心”,
并成为了反对美国新自由主义的领袖人物,正因为如此,他一直被美国的主流媒体排斥。近
年来,就科索沃问题、911 以后美国的全球战略及至最近的美入侵伊拉克等问题,他都发表
了与西方主流媒体迥异的看法,表现出令人钦佩的道德力量和理性风范。不过,乔姆斯基一
贯认为,他所从事的语言学研究与政治活动之间没有任何的联系。
二、生成语法学派概述
(一)、地位及影响
当今语言学研究分为两大主导倾向:形式句法和功能语法。形式句法是生成语法的后
续,功能语法内部虽有不同支派的区分,但总体上都深受生成语法的影响,只是形式句法强
调从语言内部解决语言问题,功能语法强调结合语言外因素,生成语法无疑是语言学史上影
响最为深广的语言学理论。
生成语法诞生于 50 年代末的美国,作为当代语言学最重要的语法理论,它的出现带来
了一场公认为划时代的语言学革命,并在几年间取一统天下的结构主义语言学而代之,近五
十年来,生成语法学发展虽有起落,但其语言学主导流派的地位一直未变,一种语法理论的
兴盛最重要的不是天时、地利和人和因素,而是理论本身的生命力,而这种生命力则来之于
语言学家的创造力。生成语法学便具备这种生命力和创造力,它不但改变了语言学的面貌和
地位,在语言学发展史以突变的形式创造了一次飞跃,将语言学变成了真正的科学,而且给
语言学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并广泛触发了相关学科诸如哲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第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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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教学的发展,并形成了一批新兴的边缘学科,诸如心理语言学、计算语言学。
(二)、理论特点
生成语法学的巨大影响源自其理论的先进性,突出表现在理论和研究方法两方面。
理论上生成语法的创新点在于追求具有解释力的语法,并提出以研究人脑中潜在的先
天语言能力和机制为突破口,切实可行的途径便是找出存在于不同语言中的共同规律——普
遍语法,其最新阶段的原则与参数已发展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系统、严密而简明的分析体系。
另一理论上的突破在于将句法过程区分出“生成与转换”两个阶段,并赋予这两个阶段以不
同的作用,这种明确的阶段性区分使句法研究真正变成了可明确操作的科学。
在方法论上,不同于之前的结构主义语法从事实中发现规律的归纳法,生成语法学以
演绎法作为基本的推导方式,以验证假设的形式探求语言最本质的内核,这种方法论上的逆
转对已经发展到极致的结构主义语法学无疑是一个突破。而在表述方法上,生成语法以鲜明
的自然科学的表述风格风行于世,复杂的推导和数学
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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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的表述迥异于以往的语言研究,
是生成语法学力求科学的又一表现。
得益于天才的中坚人物乔姆斯基及众多追随者的努力,生成语法学得以生生不息,以
多变求新的姿态,勇于自我否定的形式展现这一语言学流派强劲的生命活力。
(三)、发展阶段
生成语法学是一个正在行进中的学派,其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时期,五个阶段。分期
的标准固然是其理论面貌的阶段性差异,而由于灵魂人物乔姆斯基对学派的绝对影响力,其
论著成为生成语法学分期的真正标志。
1、 前期 标准理论时期(standard theory)
1) 第一阶段(1957-1965):第一语言模式时期(the first linguistics model),通常称
为“古典理论时期”(classical theory),代表作是《句法结构》(Syntactic Structures)
(1957)。
2) 第二阶段(1965-1970):标准理论时期(standard theory),代表作是《句法理论
的若干问题》(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Syntax)(1965)
3) 第三阶段(1970-1979):修正后扩充标准理论时期(Revised extended standard
theory),代表作有《关于动词名物化的一些看法》(1970)、《深层结构,表层
结构及语义解释》(1971)和《转换的必要条件》(1973)
2、 近期 原则和参数方法时期(Principles and Parameters)
1) 第一阶段(1979-1993):管辖和约束理论时期(the theory of government and
binding),代表作是《管辖和约束论集》(Lectures on Government and Binding)
(1981)和《管辖及约束理论的一些要领和影响》(1982)
2) 第二阶段(1993-现在):最简方案时期(Minimalist Program),代表作是《语言
学理论的最简方案》(1995)、《光杆短语结构》(1995)。
(四)代表人物和刊物
生成语法学的发展自有其特点,由于经历了几次大分裂,加上学派理论本身的多变,
其代表人物也呈现阶段性更替,而由始至今能够代表生成语法的正宗的唯有乔姆斯基,其它
代表人物多为乔姆斯基的学生,且多于中道分离出生成语法阵营自立门户,无论学术影响、
倾向和地位都无法与乔姆斯基比肩而立,早期代表人物有:卡茨(Katz),波斯塔(Postal)
菲尔墨(Fillmore)罗斯(Ross)等,中期以后的代表人物有:盖兹达(Gazdar)、布列斯南
(Bresnan)等。
生成语法学有两份专业刊物: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的《语言学探索》(Linguistic Inquire)
和荷兰出版的《语言学评论》(The Linguistic Review)。《自然语言与语言理论》(Natu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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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and Linguistic Theory)上大多数文章是有关生成语法学的,《语言》(Language)中
生成语法学论文占三分之一。
生成语法的诞生地和大本营是美国,自八十年代始进入欧洲并产生巨大影响,荷兰和
意大利是生成语法在欧洲的据点。我国自八十年代开始介绍和翻译生成语法学著作,利用生
成语法学理论研究汉语尚处于摸索阶段,从事这方面研究的学者有黄正德、徐杰、沈阳等。
乔姆斯基的《语言学理论的最简方案》是生成语法学近期第二阶段的代表作,写成于
1992 年,于 1993 年发表在 Hale 和 Keyser 编辑出版的论文集《来自 20 号楼的看法》 (The
view from Buliding 20),后来于 1995 年收在《最简方案》一书中,作为该书的第三章。
三、语言学理论最简方案的哲学背景2
生成语法创立 50 年来,在句法理论模式方面经过几次重大的变化。不停顿地向新的方
向发展。在这样的发展过程中,赋予生成语法以生命活力的是生成语法的语言哲学理论。其
中,最为重要的是关于人类知识的本质、来源和使用问题。
乔姆斯基把语言知识的本质问题叫做“洪堡特问题”(Humboldt’s problem)。德国学者
洪堡特(W. Humboldt)曾经提出“语言绝不是产品(Ergon),而是一种创造性活动
(Energeria)”,语言实际上是心智不断重复的活动,它使音节得以成为思想的表达。人类语
言知识的本质就是语言知识如何构成的问题,其核心是洪堡特指出的“有限手段的无限使
用”。语言知识的本质在于人类成员的心智/大脑(mind/brain)中,存在着一套语言认知认
系统,这样的认知系统表现为某种数量有限原则和规则体系。高度抽象的语法规则构成了语
言应用所需要的语言知识,由于人们不能自觉地意识到这些抽象的语法规则,乔姆斯基主张,
这些语言知识是一些不言而喻的或者无意识的知识。我们应当把语言知识和语言的使用能力
区分开来。两个人拥有同一语言的知识,他们在发音、词汇知识、对于句子结构的掌握等方
面是一样的。但是,这两个人可能在语言使用的能力方面表现得非常不同。因此,语言知识
和语言能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语言能力可以改进,而语言知识则保持不变。语言能力可以
损伤或者消失,而人们并不至于失去语言知识。所以,语言知识是内在于心智的特征和表现,
语言能力是外在行为的表现。生成语法研究的是语言的心智知识,而不是语言的行为能力。
语言知识体现为存在于心智/大脑中的认知系统。
语言知识的来源问题,是西方哲学中的“柏拉图问题”(Plato’s problem)的一个特例。
所谓“柏拉图问题”是:我们可以得到的经验明证是如此贫乏,而我们是怎样获得如此丰富
和具体明确的知识、如此复杂的信念和理智系统呢?人与世界的接触是那么短暂、狭隘、有
限,为什么能知道那么多的事情呢?刺激的贫乏和所获得的知识之间为什么会存在如此巨大
的差异呢?与“柏拉图问题”相应,人类语言知识的来源问题是:为什么人类儿童在较少直
接语言经验的情况下,能够快速一致地学会语言?乔姆斯基认为,在人类成员的心智/大脑
中,存在着由生物遗传而天赋决定的认知机制系统。在适当的经验引发或一定的经验环境下,
这些认知系统得以正常地生长和成熟。这些认知系统叫做“心智器官”(mental organs)。决
定构成人类语言知识的是心智器官中的一个系统,叫做“语言机能”(language faculty)。这
个语言机能在经验环境引发下的生长和成熟,决定着人类语言知识的获得。语言机能有初始
状态(initial state)和获得状态(attained state)。初始状态是人类共同的、普遍一致的;获
得状态是具体的、个别的。语言机能的初始状态叫做“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简
称 UG),语言机能的获得状态叫做“具体语法”(Particular Grammar,简称 PG)。对普遍语
法 UG 的本质特征及其与具体语法 PG 的关系的研究和确定,是解决关于语言知识的“柏拉
2 有关最简方案的哲学背景的进一步论述,可参看吴刚《生成语法研究》,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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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问题”的关键。
乔姆斯基把语言知识的使用问题叫做“笛卡儿问题”(Cartesian problem)。基于机械论
哲学的物质概念,法国哲学家和数学家笛卡儿(Descartes)认为,所有非生命物质世界的现
象、动物的生理与行为、大部分的人类器官活动,都能够纳入物质科学(science of body)
的范畴。但是,笛卡儿又指出,某些现象不能处于物质科学的范畴之内,其中最为显著的就
是人类语言,特别是“语言使用的创造性方面”,更是超出了机械论的物质概念所能够解释
的范围。所以,对于语言的正常使用,是人类与其他动物或机器的真正区别。为了寻求对于
语言这一类现象的解释,笛卡儿设定了一种“第二实体”的存在,这种第二实体就是“思维
实体”(thinking substance)。“思维实体”明显地不同于物质实体,它与物质实体相分离,并
通过某种方式与物质实体相互作用。这一种“思维实体”就是心灵或者心智。语言知识的使
用是内在于心智/大脑的,因此,对于这样的问题是很难解决和回答的。语言使用问题对于
当年的笛卡儿来说是神秘的,目前对于我们而言也同样是神秘的。乔姆斯基认为,我们应当
首先解决语言知识的本质问题和语言知识的来源问题,在这样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对于语言
的使用问题进行有意义的探索。
乔姆斯基坚持认为,语言机能内在于心智/大脑,对语言的研究是对心智的研究,最终是
在抽象的水平上对大脑结构的研究。因此,生成语法研究在学科归属上属于“认知心理学”
(cognitive psychology),最终属于“人类生物学”(human biology)。它实际上应当叫做“生
物语言学”(biolinguistics)。这是生成语法与其他任何传统的语言研究的根本区别。生成语
法追求的目的,就是在理想化和抽象化的条件下,构建关于语言和心智的理论,它期待着与
主体自然科学的统一,生成语法通过抽象的关于普遍语法、语言获得机制、所获得的状态以
及语言与其他认知系统的关系的研究,不管好与坏、正确与错误,都是自然科学的组成部分。
这就是生成语法“方法论的自然主义”(methodological naturalism)。生成语法的这种自然主
义的研究与自然科学的研究,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乔姆斯基力图把对于语言、心智的研
究合成对于大脑的研究统一在一个共同的理论原则之下,最后把它纳入自然科学的总体研究
之中。
乔姆斯基主张,语言是语言机能或者语言器官所呈现的状态,说某个人具有语言 L,就
是说他的语言技能处于状态 L。语言机能所获得的状态能够生成无限数目的语言表达式,每
一个表达式都是语音、结构和语义特征的某种排列组合。这个语言机能所获得的状态是一个
生成系统或者运算系统。为了与一般人理解的外在语言相区别。乔姆斯基把这样的运算系统,
叫做“I 语言”。这里,字母 I 代表内在的(Internal)、个体的(Individual)、内涵的(Intensional)
等概念。这意味着,I 语言是心智的组成部分,最终表现于大脑的神经机制之中,因此,I
语言是“内在的”;I 语言直接与个体有关,与语言社团存在见解的联系,语言社团的存在
取决于该社团的成员具有相似的 I 语言,因此,I 语言是“个体的”;I 语言是一个函数或者
生成程序,它生成一系列内在地表现与心智/大脑中的结构描写,因此,I 语言是“内涵的”。
根据这种对于 I 语言的认识,乔姆斯基指出,基于社会政治和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目的论因素之上的关
于语言的通常概念,与科学的语言学研究没有任何关系,这些概念都不适合于用来进行科学
的语言研究。生成语法对于语言的科学认识是内在主义(internalist)的,而结构主义语法则
是外在主义的(externalist)。结构主义语法研究的方法,是在广泛搜集语言材料的基础上,
通过切分、归类、替换等程序,概括出有关语言的语法规则。这些结构规则存在与于外部世
界,外在于人类的心智/大脑。结构主义语法研究的方法是经验主义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基
础是外在主义的语言观。乔姆斯基认为,根据结构主义语法的外在主义语言观,人们不能正
确地认识和揭示人类语言的本质特征,不能解释人类语言知识获得的过程。只有内在主义的
语言观才有可能正确地、全面地认识和解释人类语言知识的本质、来源和使用等问题。
乔姆斯基认为,生成语法的研究应当遵循自然科学研究中的“伽利略-牛顿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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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lilean-Newtonian style)。“伽利略风格”的核心内容是:人们正在构建的理论体系是确实
的真理,由于存在过多的因素和各种各样的事物,现象序列往往是对于真理的某种歪曲。所
以,在科学研究中,最有意义的不是去考虑现象,而应当去寻求那些看起来确实能够给予人
们深刻见解的原则。伽利略告戒人们,如果事实驳斥理论的话,那么,事实可能是错误的。
伽利略忽视或无视那些有悖于理论的事实。“牛顿风格”的核心内容是:在目前的科学水平
下,世界本身还是不可理解的,科学研究所要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努力构建可以被理解的理
论,牛顿关注的是理论的可理解性,而不是世界本身的可理解性,科学理论不是为了满足常
识理解而构建的,常识和直觉不足以理解科学的理论。牛顿摒弃那些无助于理论构建的常识
和直觉。因此,“伽利略-牛顿风格”的核心内容是:人们应当努力构建最好的理论,不要为
干扰理论解释力的现象而分散精力,同时应当认识到,世界与常识直觉是不相一致的。
生成语法的发展过程,处处体现着这种“伽利略-牛顿风格”。生成语法的目的是构建关
于人类语言的理论,而不是描写语言的各种事实和现象。语言学理论的构建需要语言事实作
为其经验的明证,但是,采用经验明证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理论的构建,生成语法所
采用的经验明证一般是与理论的构建有关的那些经验明证。因此,生成语法研究的目的不是
全面地、广泛地、客观地描写语言事实和现象,而是探索和发现那些在语言事实和现象后面
掩藏着本质和原则,从而构建解释性的语言学理论。所以,在生成语法看来,收集和获得的
语言客观事实材料越多,越不利于人们对于语言本质特征的抽象性的把握和洞察。这是生成
语法与当今广为流行的语料库语言学的根本区别。
最简单主义(minimalism)是生成语法的一个重要原则。最简单主义可以分为方法论最
简单主义(methodological minimalism)和实体性最简单主义(substantive minimalism)。方
法论最简单主义是从一般性科学方法论的思想和概念出发的,实体性最简单主义是就研究对
象本身而言的。
方法论最简单主义要求人们在科学研究中创建最好的理论,而好的理论的主要标准就是
最简单性。这种最简单性的表现是:在科学研究中使用最小数量的理论原则和理论构件;最
大限度地减少复杂性,消除冗余性,增加理论原则的抽象性和概括性;构建最简单的理论模
式和最具有解释性的理论;寻求理论的对称性和完美性。
实体性最简单主义要求科学研究对象本身在设计和结构方面具有简单性、优化性和完美
性。
在最简单主义的思想原则下,生成语法的理论构建过程是一个逐步抽象化、概括化和最
简单化的过程。
在生成语法构建的早期,乔姆斯基就指出,虽然洪堡特(Humboldt)在很早就认识到
语言的本质是“有限规则的无限使用”,但是,由于当时缺少相应的技术手段,使得洪堡特
的这种见解难以得到很好的发展。现代数学和逻辑学的发展,为生成语法提供了有力的形式
化描述手段,使得生成语法在表达形式上与其他自然科学研究取得了一致。
为了让大家了解乔姆斯基在生成语法创建早期对于这种最简单主义的追求,我们在附录
中收入了他于 1956 年发表在《信息论杂志》上的论文《语言描写的三个模型》,在这篇文章
中,他使用了严格的数学形式化方法建立了语言描写的三个模型,有力地说明了乔姆斯基在
生成语法研究的早期,就开始追求和探索语言研究的最简单主义了。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
可以说,乔姆斯基对于最简单主义的追求,从生成语法草创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乔姆斯基在生成语法研究的早期提出的短语结构语法的生成能力过强,常常会生成一些
不合乎语法的句子,违反了最简单主义的要求,于是他提出了转换的方法,把研究的重点放
在转换规则系统上,结果并没有达到简单化的目标,反而导致了规则系统更加复杂化,于是,
他便马上采取多种途径来限制和减少规则的数量,把生成语法的研究由规则的理论变为限制
规则的条件理论;接着又由条件理论的研究发展到原则和参数方式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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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成语法的原则和参数阶段,乔姆斯基提出了语法规则系统。这个语法规则系统由词
库(lexicon),句法(syntax),语音式(PF-component),逻辑式(LF-component)构成。与
规则系统相对应,乔姆斯基还提出了普遍语法的原则子系统,包括 X-bar 理论(X-bar theory),
界限理论(bounding theory),管辖理论(government theory),题元理论(θ-theory),约束
理论(binding theory),格理论(Case theory)和控制理论(control theory)。在原则子系统
的各种理论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下面我们逐一介绍原则子系统中的这 7 种理论。
1. X 阶标理论:1970 年,乔姆斯基曾经提出过“X 阶标理论” (X-bar theory)。这种理
论认为,
第一, 短语范畴应该分析为词汇范畴的阶标投射,阶标可以分为若干个层次,处于
最低层次的词 X 就是中心语,中心语带有若干个补足语,中心语管辖着补足
语。
第二, 词汇范畴应该分析为一组特征。
在 X 阶标理论中,乔姆斯基把英语的名词短语和动词短语进行了对比,他指出,名词短语
和动词短语的内部结构存在着一些共同的特征。试比较:
(1) John proved the theorem (约翰证明了定理)
(2) John’s proof of the theorem (约翰对定理的证明)
(1)是动词短语(记为 VP),其中心语是动词(记为 V)prove,the theorem 是动词的补语,
记为 Comp;(2)是名词短语(记为 NP),其中心语是名词(记为 N)proof,名词的补语是 the
theorem。用短语结构语法的重写规则可以分别表示为
VP → V Comp
NP → N Comp
不仅动词短语和名词短语可以这样表示,形容词短语(记为 AP)和介词短语(记为 PP)也可
以分别表示为形容词(记为 A)加补语以及介词(记为 PP)加补语:
AP → A Comp
PP → P Comp
不难看出,动词短语、名词短语、形容词短语和介词短语的重写规则都非常相似,可以归纳
为如下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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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P → X Comp
这个规则中,X 相当于数学中的变量,可以用 V, N, A, P 的任何一项代入,就可以得到上
面的各个规则。这个规则可以用树形图表示如下:
XP
X Comp
如果我们把 XP 写为 X’(也可以在 X上加一个短横),那么,重写规则就变为:
X’ → X Co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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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形图就变为:
X’
X Comp
这样一来,整个表示方法就变得非常简练了。
从树形图上可以看出,X’表示比 X 高一个层次的语类,比 X’更高一个层次的语类可以在 X’
上面再加一个’表示为 X’’(也可以在 X 上加两个短横表示)。
下面,我们以句子“this proof of the theorem”(对这一定理的证明)为例,来比较短语
结构语法的树形图和 X阶标语法的树形图之间的异同。
这个句子的短语结构语法的树形图为:
NP
Det NP
N PP
this proof of the theorem
这个句子的 X 阶标语法的树形图为:
N’’
Det N’
N P’
this proof of the theorem
以上是名词短语的例子,动词短语也有相应的 V’,V’’等层次,形容词短语也有相应的
A’,A’’等层次。各种语类的通用形式是 X,X’,X’’,其层次关系可用树形图表示如下:
X’’
X’
X
X’’上面还有没有 X’’’,学者们各说不一,有的人认为有,有的人认为没有。由于无法确
定一共有多少层,可以采用权宜之计,把最低层写做 X,把最高层写做 XP,中间需要加几层
就加几个’。这样,用 XP 封顶,XP 下面的整个树形就是 XP 所属的最大投射(maximal
projection)。
X 阶标语法比短语结构语法的表达力更强。短语结构语法只有单词型语类(lexical
category)和短语型语类(phrasal category)两种语类,缺乏中间层次。例如,This proof of
the theorem 和 Proof of the theorem,如果用短语结构语法,都只能称为 NP,不能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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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区别开来,而用 X 阶标语法就可以把前者称为 X’’,后者称为 X’,可以把它们清楚地区
别开来。
X 阶标语法比短语结构语法更为严谨。在 X阶标语法中,V’’之下一定是 V’,不允许出
现 V,更不允许出现 N 或者 A,而在短语结构语法中却没有这样的限制,对于如象 VP → A PP
之类的不合理结构,短语结构语法无法阻止其出现。
2.题元理论(θ-theory):乔姆斯基把逻辑学的命题中的谓词(predicate)和个体词
(individual)的关系用θ(题元)来表示,称为“题元关系”。例如,
(1) John ran quickly (约翰跑得快)
(2) John likes Mary (约翰喜欢玛丽)
在(1)中的 ran quickly 是谓词,John 是个体词,这是一个一元命题,John 充当“施事”的
题元;(2)中的 likes 是谓词,John 和 Mary 是个体词,这是一个二元命题,John 充当“施事”
的题元,Mary 充当“受事”的题元。
乔姆斯基把充当题元的词语称为“论元”(argument),例如上例中的 John 和 Mary 都是论元。
不充当题元的或者不能充当题元的称为“非论元”(non-argument)。例如,下面句子中的
it, there 都是非论元。
(3) It is certain that John will win (约翰肯定会赢)
(4) There are believed to be unicorns in the garden(人们相信花园
里有独角兽)
乔姆斯基提出了如下的“题元准则”(θ-criterion):
1. 每个论元必须,而且只许,充当一个题元;
2. 每个题元必须,而且只许,由一个论元充当。
例如,在例句(2)中,根据第1条准则,论元 John 充当施事的题元,就不能再充当受事的
题元,论元 Mary 充当了受事的题元,就不能再充当施事的题元;根据第2条准则,施事既
然由 John 来充当,就不能再由 Mary 来充当,受事既然由 Mary 来充当,就不能再由 John
来充当。有了这样的题元准则,就可以限制转换的条件。
如果在题元位置上缺少有形词,就必须用无形词来填充,这样的无形词叫做“空语类”
(proform),用 PRO 来表示。例如,在句子“It is unclear to see who”(不清楚去看谁)
中,see 是一个二元谓词,但是在句子中只有“受事”who,没有施事,因而在施事的位置
上用 PRO 来填充。写为如下形式:
It is unclear [COMP [PRO to see who]]
其中的 COMP 是“标句成分”,表示它后面可以引入一个句子,这个 COMP 中的所有字母都用
大写,与前面 X 阶标理论中用来表示补语的 Comp 不同。在由 COMP 引入的句子 to see who
中,在施事位置用空语类 PRO 来填充。
3.格理论(Case theory):格是一个传统语法的概念,俄语、德语的名词都有格的形态变
化。“格理论”中的“格”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只要名词处在一定的句法关系,不论有没有
形态上的变化,就都有格。“格理论”中的格不一定要通过语音形式(即形态变化)表示出
来,因此,汉语、英语和法语的名词虽然没有形态变化,没有语音上的表现形式,但是,它
们都有这种意念上的格。乔姆斯基建议把 case 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写为 Case,以区别于传
统语法中的“格”。
在 X 阶标理论中,动词、名词、形容词和介词等语类都有补语,但是,表达补语的方式并不
完全相同。动词和介词的后面可以直接接一个名词短语作补语,如“John proved the
theorem”,而名词和形容词的后面不可以直接跟补语,必须在中间插入一个介词,如“Joh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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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of of the theory”。其原因在于:动词和介词的补语有格,而名词和形容词的补语没有
格,也就是说,动词和介词能够指定格,而名词和形容词不能指定格。X 阶标理论中的语类
是按照体词性(N)和谓词性(V)两个特征的有无来划分的:
名词:[+N, -V] (有体词性特征,无谓词性特征)
动词:[-N, +V](无体词性特征,有谓词性特征)
形容词:[+N, +V] (有体词性特征,有谓词性特征)
介词: [-N, -V](无体词性特征,无谓词性特征)
在英语中只有具有[-N]特征的语类才能指定格,名词和形容词不带[-N]特征,因此,必须
在它们和补语之间插入一个介词,由介词来指定格。根据格理论,可以解释语类的不同性质。
4.管辖理论(government theory):所谓“管辖”,就是成分之间的支配关系,它要说明短
语中的各个成分是否在同一管辖区域之内,以及在管辖区域之内,什么是主管成分,什么是
受管成分。
例如,下面 3 个英语句子
① John likes him (约翰喜欢他)
② John says Bill likes him (约翰说比尔喜欢他)
③ John likes himself (约翰喜欢他自己)
句子①的树形图如下:
S
NP VP
John V NP
likes him
在这个树形图中,John 与 him 在同一管辖区域 S 内,John 是主管成分,him 是受管成
分,John 统领 him。
句子②的树形图如下:
S
NP VP
John V S1
NP VP
says Bill V NP
likes him
在这个树形图中,Bill 和 him 处于同一管辖区域 S1 内,Bill 是主管成分,him 是受管
成分,Bill 统领 him,但 him 与 John 不在同一管辖区域之内,因为这时在 him 和 John 之间
隔了一个层次 S1,John 处于 S1 的管辖区域之外,超出了 S1 的最大投射的范围。
句子③的树形图如下: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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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 VP
John V NP
likes himself
在这个树形图中,John 与 himself 处于同一管辖区域 S 之内,John 是主管成分,himself
是受管成分,John 统领 himself。
从 X 阶标理论的角度来看,主管成分就是 X 阶标结构中的最低一个层次 X,受管成分就
是 X 的补语 Comp。
5. 约束理论(binding theory):所谓“约束”,就是语义解释的照应关系。“约束”要说明,
在管辖区域内的成分,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是自由的,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是受约束的。
乔姆斯基提出了3条约束原则:
约束原则 A:照应词在管辖区域内受约束(bound);
约束原则 B:代词在管辖区域内是自由的(free);
约束原则 C:指称词总是自由的(free).
这里,照应词是指象反身代词 himself 这样的词,代词是指象 him,her 这样的词,指称词
是指象 John, Bill 这样的词。
“约束”和“自由”都是逻辑学的术语。在逻辑学中,量词约束变项。凡是受量词约束
的变项称为“约束变项”(bound variable),不受量词约束的变项称为“自由变项”(free
variable)。所谓某个名词短语受到“约束”,是指它与先于它的另外一个名词短语指同一客
体;所谓某个名词短语“自由”,是指它与先于它的名词短语不指同一客体。所谓“管辖区
域”是指最低层的 S 和 NP。
根据约束原则 C,句子①②③中的 John,Bill 等都是指称词,它们总是自由的,它们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受别的词的约束,而它们却可以约束别的的词。
根据约束原则 B,句子①中的代词 him 在管辖区域 S 内是自由的,它不受同一管辖区域
内的主管成分 John 的约束,因此,①中的 John 与 him 不会指同一个人。
同样地,根据约束原则 B,句子②中的代词 h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