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4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4

举报
开通vip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4null第五章 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规范第五章 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规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基本内容 1.《考试大纲》的对本部分要求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立法背景; (2)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重要意义; (3)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内容和说明。 2. 制定《城市规划法》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2. 制定《城市规划法》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制定背景: 1979《城市规划法》 1984《城市规划条例》 1989《中华人...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4
null第五章 法律、法规与技术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规范第五章 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规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基本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1.《考试大纲》的对本部分要求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立法背景; (2)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重要意义; (3)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内容和说明。 2. 制定《城市规划法》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2. 制定《城市规划法》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制定背景: 1979《城市规划法》 1984《城市规划条例》 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重要意义 3. 《城市规划法》的基本框架3. 《城市规划法》的基本框架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制定(编制和审批) 第三章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 第四章 城市规划的实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4. 《城市规划法》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4. 《城市规划法》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制定目的: 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 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合理的制定城市规划和进行城市建设,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 适用范围: 一是地域适用范围 二是行为适用范围 5. 城市和城市规划区5. 城市和城市规划区城市的概念 城市规划区的概念 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具体确定 null6. 城市规划的管理体制 7. 城市规划的方针和原则 方针: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 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 原则:适用、经济 统一规划、分期建设、量力而行、逐步实施 8. 城市规划的编制8. 城市规划的编制编制规划职责 城市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城市规划的编制要求 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9. 城市规划的审批 9. 城市规划的审批 (1) 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 (2)城市分区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3)城市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4)单独编制的专项规划的审批。10.城市规划的调整与修改10.城市规划的调整与修改(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调整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2)城市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 (3)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 11.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11.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1)新区开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外围进行集中成片的开发建设,内容包括:各类经济技术区、居住区和新工矿区的开发建设。 (2) 旧区改建,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进行的各项经济、社会、文化设施等建设活动和旧住宅的改建。 (3) 基本方针和主要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4) 城市各项建设合理布局的基本要求。 12. 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12. 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 (1)基本原则:符合城市规划, 服从规划管理 (2)基本法律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一书两证”制度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管理 管线管理 道路管理 (6)关于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 (7)禁止性规定。 (8) 关于竣工验收和城市建设竣工档案。 (9) 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13. 法律责任13. 法律责任(1)违法占地的法律责任。 (2)违法建设的法律责任。 (3)行政复议、起诉。 (4)违法建设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规划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配套法规、规章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配套法规、规章1.《考试大纲》对本部分的要求 一是熟悉《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 试行) 》等主要内容。 二是掌握《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等主要内容。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 适用范围。 (2) 城市规划编制的阶段。 (3) 城市规划的组织编制主体。 (4) 城市规划编制的要求。 (5) 总体规划的编制。 (6) 详细规划的编制。 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 适用范围。 (2) 设计成果。 (3) 需收集的资料。 (4) 总体规划纲要的成果。 (5) 总体规划的成果。 (6) 专业规划。 (7) 分区规划。 (8) 控制性详细规划。 (9) 修建性详细规划。 4.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4.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1) 基本要求。 (2) 编制原则。 (3) 规划成果:一般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三部分组成。 5.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5.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 城镇体系规划的任务。 (2)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层次和依据。 (3) 城镇体系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 (4) 城镇体系规划的组织编制。 (5) 城镇体系规划的资料收集。 (6) 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内容。 (7) 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成果。 (8) 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批。 6.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 ( 试行 ) 》 6.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 ( 试行 ) 》 (1) 组织编制。 (2) 主要任务。 (3) 主要内容。 (4) 规划成果。 7. 《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7. 《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1) 审查的组织形式。 (2) 审查的主要依据。 (3) 审查的重点内容。 (4) 审查的程序与时限。 8. 《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 试行 ) 》 8. 《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 试行 ) 》 (1) 适用范围。 (2) 规划阶段:一般分为村镇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两个阶段 。 (3) 总体规划。 (4) 建设规划:镇区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 9. 《城市固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9. 《城市固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1) 适用范围。 (2) 主管部门。 (3) 规划和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 (4) 规划控制:规划设计要求和附图 (5) 用地规划许可。 (6) 规划监督。 10.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10.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1) 适用范围。 (2) 主管部门。 (3) 主要内容: 一是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二是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三是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具 体规划设计和管理要求等。 (4) 审批权限。 11.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11.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1) 适用范围。 (2) 主管部门。 (3) 规划管理: 规划编制审批 项目审批 用地审批 建设工程审批 (4) 规划监督。 12. 《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 12. 《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 (1) 开发区的概念 (2) 主管部门 (3) 开发区规划: 总体规划阶段 详细规划阶段 (4) 规划管理 (5) 监督检查13. 《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管理条例》13. 《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管理条例》(1) 适用范围。 (2) 主管部门。 (3) 规划编制。 分两个阶段:村庄、集镇总体规划 村庄、集镇建设规划 (4) 规划审批。 (5) 其他: 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实施、村庄和集镇建设的设计、施工管理、房屋、公共设施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处罚等 14. 《城建监察规定》 14. 《城建监察规定》 (1) 适用范围。 (2) 主管部门: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建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监察工作。 (3) 监察队伍。其须具备的条件: 一是必须是国家正式职工。 二是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 经过法律基 础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15.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5.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 规划指标。包括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城市绿地率。 (2) 公共绿地: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绿地的面积。计算公式: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城市公共绿地面积÷城市非农业人口 (3) 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计算公式: 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种植垂直投影面积÷城市面积) × 100% (4) 绿地率:城市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计算公式: 城市绿地率(%)=( 城市六类绿地面积之和÷城市总面积)×100%。 (5) 绿地率指标。 16.《城市绿线管理办法》16.《城市绿线管理办法》(1)适应范围。 (2)主管部门。 (3)规划的编制与控制。 (4)绿线内用地控制。 (5)监督与检查。 17.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17.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1) 适用范围。 (2) 开发利用的原则: 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 (3) 主管部门。 (4) 规划的编制原则。 (5) 规划的主要内容。 (6) 规划的审批。 (7) 工程建设的规划管理。 18.《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18.《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1) 适用范围。 (2) 停车场的概念。 (3) 车场的建设要求。 (4) 主管部门。 (5) 法律责任。 19.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19.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1) 基本规定。 (2) 主管部门。 (3) 资质分级。分为甲、乙、丙三级。 (4) 业务范围。 (5) 资质的申请与审批。 (6)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7) 年检制度。 20.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 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概念。 (2) 注册城市规划师的使用。 (3) 考试。 (4) 申请参加考试的条件。 (5) 注册。 (6) 权利和义务。 三、城市规划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三、城市规划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1.《考试大纲》对本部分的要求: 一是熟悉《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停车场规划设计规范(试行)》、《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村镇规划标准》、《防洪标准》等; 二是了解《城市给水工程设计规范》、《城市排水工程设计规范》、《城市电力规划规范》等。2.《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2.《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1) 适用范围。 (2) 基本内容:总则、城市和城市化、城市规划概述、城市规划编制、城市规划管理 (3) 条文说明。 (4) 附录。 3.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1) 适用范围。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2) 主要内容:总则、城市用地分类、城市用地计算原则、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 城市用地分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 (4) 城市用地计算原则。 (5)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6)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8) 规划建设用地结构。 (7) 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 4.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4.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1) 适用范围。 (2) 一般规定。 (3) 总体规划阶段。 (4) 总体规划勘察工作要求。 (5) 详细规划阶段。 (6) 详细规划勘察工作要求。 (7) 其他。5.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5.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1) 适用范围。 (2) 基本原则。 (3) 主要内容。 (4) 基本要求:高程要求 技术要求 排水、防洪涝要求 (5) 规划地面形式:平坡式 台阶式 混合式 (6) 城市用地布局。 (7) 道路广场竖向规划。 (8) 地面排水。 (9) 防护工程。 (10) 其他。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1) 适用范围。 (2) 规划设计要求。(分类、基本原则) (3) 用地、建筑与规划布局。 (4) 住宅。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型、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布置方式、群体组合、空间环境和不同使用者的要求等因素 (5)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 (6) 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 (7) 道路。应遵循的原则是: 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 面形式, 避免过境车辆穿行, 道路通而不畅, 避免往返迂田, 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的通行。 (8) 竖向、管线综合与技术经济指标。 (9) 其他。7.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7.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1) 适用范围。 (2) 风景名胜区与风景名胜区规划。 (3) 规划阶段。 (4) 一般规定:基础资料调查 现状分析 风景资源评价 (5) 等级评价。 (6) 规划范围。 (7) 分区、结构与布局。 (8) 容量、人口和生态原则。 (9) 专项规划。 (10) 规划成果。 (11) 其他。8.《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8.《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1) 适用范围。 (2) 基本要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 交通综合网络规划 (3) 城市公共交通。 (4) 自行车交通。 (5) 步行交通。 (7) 城市道路系统。 (8)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 (9) 其他。9.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9.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1) 适用范围。 (2) 基本原则。 (3) 道路绿化规划:道路绿地布局 道路绿化景观规划 (4) 道路绿带设计。 (5) 交通岛、广场和停车场绿地设计。 (6) 道路绿化与有关设施。 (7) 其他。 10.《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 ( 试行 ) 》10.《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 ( 试行 ) 》(1) 适用范围。 (2)主要内容。 (3) 自行车停车场。1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1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1) 适用范围。 (2) 主要内容。 (3) 管线综合规划要求。 (4) 地下敷设。 (5) 架空敷设。 (6) 其他。1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1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1) 适用范围。 (2) 主要内容。 (3) 城市水资源及城市用水量。 (4) 给水范围和规模、水源、水厂。 (5) 其他。 1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1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1) 适用范围。 (2) 主要内容。 (3) 排水范围。 (4) 排水体制。 (5) 污水量。 (6) 雨水量。 (7) 排水规模。 (8) 污水系统。 (9) 雨水系统。 (10) 排水厂、站。 (11)污水处理厂。 (12) 本规范附有条文说明。1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1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1) 适用范围。 (2) 主要内容。 (3) 排水范围。 (4) 排水体制。 (5) 污水量。 (6) 雨水量。 (7) 排水规模。 (8) 污水系统。 (9) 雨水系统。 (10) 排水厂、站。 (11)污水处理厂。 (12) 本规范附有条文说明。 14.《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14.《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1) 适用范围。 (2) 有关规定。 (3) 规划编制基本要求。 (4) 城市电力规划的编制, 应在调查研究、收集分析有关基础资料的基础上进行。 (5) 城市用电负荷。 (6) 城市供电电源、电网和供电设施。 (7) 其他。本规范附有附录A、B、C、D、E和条文说明。 15.《村镇规划标准》 15.《村镇规划标准》 (1) 适用范围。 (2) 村镇分级。 (3) 人口预测。 (4) 用地分类。 (5)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6) 建设用地构成比例。 (7) 建设用地与选择。 (8) 道路、对外交通规划。 (9) 竖向规划。 (10)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11) 其他。16.《防洪标准》 16.《防洪标准》 (1) 适用范围。 (2) 防洪标准的确定。 (3) 城市防洪标准。 (4) 其他。四、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四、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1.《考试大纲》对本部分的要求, 一是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黄静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机《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汉城市绿 化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 ; 二是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家公务员 暂行条例》等。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 主要内容。 (2) 有关规定。 (3) 基本国策。 (4) 管制制度。 (5) 规划。 (6) 用地控制。 (7) 审批手续。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 主要内容。 (2) 适用范围。 (3) 有关规定。 (4) 主管部门。 (5) 环境监督管理:环境质量标准 污染物排 放标准 环境监测规范 (6) 环境保护规划。 (7) 环境影响报告书。 (8) 其他规定。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 适用范围。 (2) 环境影响评价。 (3)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披批。 (4)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 适用范围。 (2) 文物保护单位。 (3) 文物。 (4) 文物工作方针。 (5) 文物所有权。 (6) 确保文物安全。 (7) 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 (8) 与城市规划管理相关的规定。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适用范围。 (2) 基本规定。 (3) 土地使用权出让。 (4) 土地使用权划拨。 (5) 房地产开发中有关城市规划的规定。 (6) 房地产交易中有关城市规划的规定。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 适用范围。 (2) 水资源权属。 (3)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与主管部门。 (4) 水资源开发利用有关规定。 (5) 用水管理规定。 (6) 防汛与抗洪规定。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8.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1) 适用范围。 (2) 基本要求。 (3) 军事禁区。 (4) 军事管理区 (5) 军事设施。 (6) 保护措施。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 基本原则和方针。 (2) 有关规定。 (3) 防护类别和标准。 (4) 防空工程规划。 (5) 防空工程建设。10.《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 适用范围。 (2) 主要内容。规定了从事广告活动应遵守的准则和不得使用、禁止的内容。 (3) 有关规定。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 基本概念。 (2) 主要内容。 (3) 密级的分级。 “绝密”、“机密”、“秘密” (4) 保密制度。 12.《城市绿化条理》12.《城市绿化条理》(1)适用范围。 (2)绿化规划的有关规定 (3)绿化建设的有关要求。13.《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13.《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1)适用范围。 (2) 风景名胜区的分级。 (3) 管理机构:市、县级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级风景名胜区 (4) 规划的内容。 (5) 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6) 风景名胜区的保护。1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 适用范围。 (2) 基本概念。 (3) 建设自然保护区的条件。 (4) 自然保护区分的分级。 (5) 自然保护区的规划。 (6) 自然保护区分区: 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 (7) 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限制。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 适用范围。 (2) 主要内容。 (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规定。 (4) 从业资格规定。 (5) 其他有关规定。1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 适用范围。 (2) 有关规定。 (3) 规划。 (4) 采伐许可证。17.《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7.《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 适用范围。 (2) 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 。 (3) 发展规划。 (4) 建设和管理。1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 适用范围。 (2) 主要内容。 (3) 基本原则。 (4) 公路分级。 (5) 规划。 (6) 有关规定。19.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 主要内容。 (2) 基本概念。 (3) 保护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利用、 用养结合、严格保护 。 (4) 有关规定。2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 消防工作方针与原则。 (2) 主管部门. (3) 消防规划。 (4)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储的选址要求。 (5) 建筑设计审核要求。2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适用范围。 (2) 主要内容。 (3) 有关规划要求。 (4) 建设工程防震要求。22.《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22.《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 适应范围。 (2) 义务和权利。 (3) 职位分类。 (4) 录用。 (5) 考核。 (6) 奖励。 (7) 纪律。 (8) 职务升降。null(9) 职务任免。 (10) 培训。 (11) 交流。 (12) 回避。 (13) 工资保险福利。 (14) 辞职辞退。 (15) 退休。 (16) 申诉控告。 (17) 管理与监察。 五、行政管理法制监督法律五、行政管理法制监督法律1.《考试大纲》对本部分的要求: 一是应当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是应当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 适用范围。 (2) 行政复议机关。 (3) 行政复议原则。 (4) 行政复议范围。 (5) 行政复议申请的有关规定。 (6) 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定。 (7) 行政复议决定的有关规定。 (8) 法律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 有关规定。 (2) 受案范围。 (3) 管辖。 (4) 诉讼参加人。 (5) 证据。 (6) 起诉和受理。 (7) 审理和判决。 (8) 执行。 (9) 侵权赔偿责任。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 适用范围。 (2) 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 (3)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4)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5)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6) 行政处罚的决定。 (7) 行政处罚的执行。 (8) 法律责任。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 基本概念。 (2) 行政赔偿的范围。 (3)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4) 行政赔偿的程序。 (6) 其他规定。 (5) 赔偿方式和计算。 雨水量 雨水量 雨水量按下式计算确定          Q =q·Ψ·F 式中 Q 一一雨水量 (L/s);    q 一一暴雨强度[L/(s/hm2)]    Ψ一一径流系数;    F 一-汇水面积(hm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预测城市用水量 进行水资源与城市用水量之间的供需平衡分析 选择城市给水水源并提出相应的给水系统布局框架 确定给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和用地 提出水资源保护以及开源节流的要求和措施。 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安全、适用、经济、美观; 充分发挥土地潜力, 节约用地; 合理利用地形、地质条件, 满足城市各项建设用地的使用要求; 减少土石方及防护量; 保护城市生态环境, 增强城市景观效果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制定利用与改造地形的方案; 确定城市用地坡度、控制点高程、规划地面形式及场地高程; 合理组织城市用地的土石方工程和防护工程; 提出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景观的规划要求 等级评价等级评价特级景源应具有珍贵、独特、世界遗产价值和意义, 有世界奇迹般的吸引力。 一级景源应具有名贵、罕见、国家重点保护价值和国家代表性作用, 在国内外著名和国际吸引力。 二级景源应具有重要、特殊、省级重点保护价值和地方代表性作用, 在省内外闻名和有省际吸引力。 三级景源应具有一定价值和游线辅助作用, 有市县级保护价值和相关地区的吸引力。 四级景源应具有一般价值和构景作用, 有本风景区或当地的吸引力。容量、人口和生态原则容量、人口和生态原则风景区总人口容量应包括外来游人、服务职工、当地居民三类人口容量 生态原则: 制止对自然环境的人为消极作用, 控制和降低人为负荷, 应分析游览时间、空间范围、游人容量、项目内容、开发强度等因素, 并提出限制性规定或控制性指标; 保持和维护原有生物种群、结构及其功能特征, 保护典型而有示范性的自然综合体; 提高自然环境的复苏能力, 提高氧、水、生物量的再生能力与速度, 提高其生态系统或自然环境对人为负荷的稳定性或承载力。 与城市规划管理相关的规定 与城市规划管理相关的规定 规划要求 建设限制 建设控制地带 用途限制 考古保护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本文档为【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4】,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447369
暂无简介~
格式:ppt
大小:1019KB
软件:PowerPoint
页数:0
分类:其他高等教育
上传时间:2011-05-10
浏览量: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