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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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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UDC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concrete structures 2001—03—15 发布 2002—04—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 国 建 设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第 1 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混 凝 土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

GB 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UDC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P GB 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concrete structures 2001—03—15 发布 2002—04—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 国 建 设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第 1 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混 凝 土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concrete structures GB 50204-2002 主编部门:中 华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 批准部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施行日期:2 0 0 2 年 3 月 1 日 中 国 建 筑 资 讯 网 2002 北 京 第 2 页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 [2002]63 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 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第二批 ) 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要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 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204—2002,自 200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4.1.1、 4.1.3、5.1.1、5.2.1、5.2.2、5.5.1、6.2.1、6.3.1、6.4.4、7.2.1、7.2.2、7.4.1、8.2.1、 8.3.1、9.1.1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04—92 和《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21—90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 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 年 3 月 15 日 第 3 页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 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建 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 中第五章、《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 标准》GBJ 321—90 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 修订而成 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和工程试点应用,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 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 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 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混凝土结构工程及其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内 容和程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涉及结构安全的见证及抽样检测。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 《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 :北京市北三环东路 30 号;邮政编码:100013;E-mail:code—ibs—cabr@263.net.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第五建筑公司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公室 主要起草人:徐有邻 程志军 白生翔 韩素芳 艾永祥 李东彬 张元勃 路来军 马兴宝 高小旺 第 4 页 马洪晔 蒋 寅 彭尚银 周磊坚 翟传明 第 5 页 目 次 1 总 则 ............................................................................................................. 8 2 术 语 ............................................................................................................. 9 3 基本规定 .......................................................................................................... 10 4 模板分项工程 .................................................................................................. 12 4.1 一般规定 ............................................................................................... 12 4.2 模板安装 ............................................................................................... 12 4.3 模板拆除 ............................................................................................... 14 5 钢筋分项工程 .................................................................................................. 16 5.1 一般规定 ............................................................................................... 16 5.2 原 材 料 ............................................................................................... 16 5.3 钢筋加工 ............................................................................................... 16 5.4 钢筋连接 ............................................................................................... 18 5.5 钢筋安装 ............................................................................................... 20 6 预应力分项工程 .............................................................................................. 22 6.1 一般规定 ............................................................................................... 22 6.2 原 材 料 ............................................................................................... 22 6.3 制作与安装 ........................................................................................... 23 6.4 张拉和放张 ........................................................................................... 25 6.5 灌浆及封锚 ........................................................................................... 27 7 混凝土分项工程 .............................................................................................. 29 7.1 一般规定 ............................................................................................... 29 7.2 原 材 料 ............................................................................................... 29 7.3 配合比设计 ........................................................................................... 31 7.4 混凝土施工 ........................................................................................... 31 8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 34 8.1 一般规定 ............................................................................................... 34 8.2 外观质量 ............................................................................................... 34 8.3 尺寸偏差 ............................................................................................... 35 9 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 38 第 6 页 9.1 一般规定 ............................................................................................... 38 9.2 预制构件 ............................................................................................... 38 9.3 结构性能检验 ....................................................................................... 39 9.4 装配式结构施工 .................................................................................... 43 10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 45 10.1 结构实体检验...................................................................................... 45 1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 ............................................................... 45 附录 A 质量验收记录 ......................................................................................... 47 附录 B 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 50 附录 C 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方法 .................................................................. 52 附录 D 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 ........................................... 56 附录 E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 57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 58 第 7 页 1 总 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 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不适用于特种混凝土结 构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承包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 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配 套使用。 1.0.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 第 8 页 2 术 语 2.0.1 混凝土结构 concrete structure 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 土结构等。 2.0.2 现浇结构 cast-in-situ concrete structure 系现浇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在现场支模并整体浇筑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2.0.3 装配式结构 prefabricated concrete structure 系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以预制构件为主要受力构件经装配、连接而成 的混凝土结构。 2.0.4 缺陷 defect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 缺陷和一般缺陷。 2.0.5 严重缺陷 serious defect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6 一般缺陷 common defect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7 施工缝 construction joint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 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2.0.8 结构性能检验 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rformance 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挠度、裂缝控制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第 9 页 3 基本规定 3.0.1 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 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混凝土结构施工项目应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并经审查批准。 3.0.2 混 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根据结构的施工方法分为两类 :现浇混凝土结构子 分部工程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结构的分类,还可分为钢筋混凝土 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等。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 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 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3.0.3 对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 构或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 质量验收,并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 证检测或结构实体检验。 3.0.4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验收记录 检查。 3.0.5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 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产品的进场复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 检验方案执行; 2)对混凝土强度、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规范规定 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3)对本规范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2 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的产品合格证(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 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及进场复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 交接检记录、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0.6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 第 10 页 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 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对验收合格的检验批,宜作出合格标志。 3.0.7 检验批、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 A 记 录,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 的规定。 第 11 页 4 模板分项工程 4.1 一般规定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 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 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 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4.2 模板安装 主 控 项 目 4.2.1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 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4.2.2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2.3 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 般 项 目 1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 有积水; 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 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 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2.4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 第 12 页 起砂或起鼓。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2.5 对跨度不小于 4m 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 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 1/1000~3/100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 10%,且不少于 3 件;对 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且不少于 3 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 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 10%,且不少于 3 面。 检验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4.2.6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 差应符合表 4.2.6 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 10%,且 不少于 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且不少于 3 间;对大空 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 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 抽查 10%,且均不少于 3 面。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4.2.7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 4.2.7 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 10%,且 不少于 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且不少于 3 间;对大空 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 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 抽查 10%,且均不少于 3 面。 表 4.2.6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mm)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3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3 插 筋 中心线位置 5 外露长度 +10,0 预埋螺栓 中心线位置 2 外露长度 +10,0 预留洞 中心线位置 10 尺 寸 +10,0 注:检查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第 13 页 表 4.2.7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轴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底模上表面标高 ±5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截面内部尺寸 基 础 ±10 钢尺检查 柱、墙、梁 +4,-5 钢尺检查 层高垂直度 不大于 5m 6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大于 5m 8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 钢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5 2m 靠尺和塞尺检查 注:检查轴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4.2.8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 4.2.8 的规定。 检查数量:首次使用及大修后的模板应全数检查;使用中的模板应定期检查,并 根据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 表 4.2.8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长 度 板、梁 ±5 ±10 钢尺量两角边,取其中较大值 柱 0,-10 墙 板 0,-5 宽 度 板、墙板 0,-5 钢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较大值 梁、薄腹梁、桁架、柱 +2,-5 高(厚)度 板 墙 板 +2,-3 0,-5 钢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较大值 梁、薄腹梁、桁架、柱 +2,-5 侧向弯曲 梁、板、柱 l/1000 且≤15 拉线、钢尺量最大弯曲处 墙板、薄腹梁、桁架 l/1500 且≤15 板的表面平整度 3 2m 靠尺和塞尺检查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1 钢尺检查 对角线差 板 7 钢尺量两个对角线 墙 板 5 翘 曲 板、墙板 l/1500 调平尺在两端量测 注:l为构件长度(mm)。 4.3 模板拆除 主 控 项 目 4.3.1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 4.3.1 的规定。 第 14 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表 4.3.1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m)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 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板 ≤2 ≥50 >2,≤8 ≥75 >8 ≥100 梁、拱、壳 ≤8 ≥75 >8 ≥100 悬臂构件 - ≥100 4.3.2 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侧模宜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支架的 拆除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当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前拆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3.3 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 般 项 目 4.3.4 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3.5 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 时清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第 15 5 钢筋分项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1.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1 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3 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4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5.2 原 材 料 主 控 项 目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 等的 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 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 1.3。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5.2.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 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一 般 项 目 5.2.4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查数量: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3 钢筋加工 主 控 项 目 第 16 页 5.3.1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HPB235 级钢筋末端应作 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2.5 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3 倍; 2 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 135°弯钩时,HRB335 级、HRB400 级钢筋的弯弧 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4 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钢筋作不大于 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5 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 3 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5.3.2 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 5.3.1 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 力钢筋直径; 2 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 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 应为 135°; 3 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 5 倍;对有抗震等 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 10 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 3 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一 般 项 目 5.3.3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 HPB235 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 4%,HRB335 级、HRB400 级和 RRB400 级钢筋的 冷拉率不宜大于 1%。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 3 件。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5.3.4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表 5.3.4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 3 件。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表 5.3.4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mm)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箍筋内净尺寸 ±5 第 17 页 5.4 钢筋连接 主 控 项 目 5.4.1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4.2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钢 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 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 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有关规程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一 般 项 目 5.4.3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 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10 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5.4.4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钢 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 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 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4.5 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 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 35 倍 d(d 为纵向受力 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 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 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 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 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受拉区不宜大于 50%; 2 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 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 50%; 第 18 页 3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 时,不应大于 5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 10%,且 不少于 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且不少于 3 间;对大空 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 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 抽查 10%,且均不少于 3 面。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5.4.6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 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 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 1.3ll(ll 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 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 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 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图 5.4.6)。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 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 25%; 2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 50%; 3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 50%;对 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B 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 10%,且 不少于 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且不少于 3 间;对大空 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 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 抽查 10%,且均不少于 3 面。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第 19 页 5.4.7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 0.25 倍; 2 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 5 倍,且不应大于 100mm; 3 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 10 倍,且不应大于 200mm; 4 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 25mm 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 100mm 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 50mm。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 10%,且 不少于 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且不少于 3 间;对大空 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 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 抽查 10%,且均不少于 3 面。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5.5 钢筋安装 主 控 项 目 5.5.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一 般 项 目 5.5.2 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表 5.5.2 的规定。 第 20 页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 10%,且 不少于 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 10%,且不少于 3 间;对大空 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 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 抽查 10%,且均不少于 3 面。 表 5.5.2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绑扎钢筋网 长、宽 ±10 钢尺检查 网眼尺寸 ±20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绑扎钢筋骨架 长 ±10 钢尺检查 宽、高 ±5 钢尺检查 受力钢筋 间距 ±10 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取最大值 排距 ±5 保护层 厚度 基础 ±10 钢尺检查 柱、梁 ±5 钢尺检查 板、墙、壳 ±3 钢尺检查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20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 钢尺检查 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水平高差 +3,0 钢尺和塞尺检查 注:1 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2 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 90%及以上,且 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 1.5 倍的尺寸偏差。 第 21 页 6 预应力分项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后 张法预应力工程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 资质等级的预应力专业施工单位承 担。 6.1.2 预应力筋张拉机具设备及仪表,应定期维护和校验。张拉设备应配套标定, 并配套使用。张拉设备的标定期限不应超过半年。当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反常现象时 或在千斤顶检修后,应重新标定。 注:1 张拉设备标定时,千斤顶活塞的运行方向应与实际张拉工作状态一致; 2 压力表的精度不应低于 1.5 级,标定张拉设备用的试验机或测力计精度不应低于±2%。 6.1.3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预应力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1 预应力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 预应力筋锚具和连接器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3 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及灌浆孔、排气兼泌水管等; 4 锚固区局部加强构造等。 6.2 原 材 料 主 控 项 目 6.2.1 预应力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 等 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6.2.2 无粘结预应力筋的涂包质量应符合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 60t 为一批,每批抽取一组试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注:当有工程经验,并经观察认为质量有保证时,可不作油脂用量和护套厚度的进场复验。 6.2.3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 等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注:对锚具用量较少的一般工程,如供货方提供有效的试验报告,可不作静载锚固性能试验。 6.2.4 孔道灌浆用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 7.2.1 条的规 第 22 页 定。孔道灌浆用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 7.2.2 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注:对孔道灌浆用水泥和外加剂用量较少的一般工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不作材料性能的 进场复验。 一 般 项 目 6.2.5 预应力筋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有粘结预应力筋展开后应平顺,不得有弯折,表面不应有裂纹、小刺、机械 损伤、氧化铁皮和油污等; 2 无粘结预应力筋护套应光滑、无裂缝,无明显褶皱。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注:无粘结预应力筋护套轻微破损者应外包防水塑料胶带修补,严重破损者不得使用。 6.2.6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应无污物、 锈蚀、机械损伤和裂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2.7 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的尺寸和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预应力混凝 土用金属螺旋管》JG/T 3013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注:对金属螺旋管用量较少的一般工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不作径向刚度、抗渗漏性能的 进场复验。 6.2.8 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内外表面应清洁, 无锈蚀,不应有油污、孔洞和不规则的褶皱,咬口不应有开裂或脱扣。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3 制作与安装 主 控 项 目 6.3.1 预应力筋安装时,其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第 23 页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6.3.2 先张法预应力施工时应选用非油质类模板隔离剂,并应避免沾污预应力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3.3 施工过程中应避免电火花损伤预应力筋;受损伤的预应力筋应予以更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 般 项 目 6.3.4 预应力筋下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预应力筋应采用砂轮锯或切断机切断,不得采用电弧切割; 2 当钢丝束两端采用镦头锚具时,同一束中各根钢丝长度的极差不应大于钢丝 长度的 1/5000,且不应大于 5mm。当成组张拉长度不大于 10m 的钢丝时,同组钢丝 长度的极差不得大于 2mm。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抽查预应力筋总数的 3%,且不少于 3 束。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6.3.5 预应力筋端部锚具的制作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挤压锚具制作时压力表油压应符合操作说明书的规定,挤压后预应力筋外端 应露出挤压套筒 1~5mm; 2 钢绞线压花锚成形时,表面应清洁、无油污,梨形头尺寸和直线段长度应符 合设计要求; 3 钢丝镦头的强度不得低于钢丝强度标准值的 98%。 检查数量:对挤压锚,每工作班抽查 5%,且不应少于 5 件;对压花锚,每工作班 抽查 3 件;对钢丝镦头强度,每批钢丝检查 6 个镦头试件。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检查镦头强度试验报告。 6.3.6 后张法有粘结预应力筋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和形状除应符合设计要 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留孔道的定位应牢固,浇筑混凝土时不应出现移位和变形; 2 孔道应平顺,端部的预埋锚垫板应垂直于孔道中心线; 3 成孔用管道应密封良好,接头应严密且不得漏浆; 4 灌 浆孔的间距:对预埋金属螺旋管不宜大于 30m;对抽芯成形孔道不宜大于 12m; 5 在曲线孔道的曲线波峰部位应设置排气兼泌水管,必要时可在最低点设置排 第 24 页 水孔; 6 灌浆孔及泌水管的孔径应能保证浆液畅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6.3.7 预应力筋束形控制点的竖向位置偏差应符合表 6.3.7 的规定。 表 6.3.7 束形控制点的竖向位置允许偏差 截面高(厚)度(mm) h≤300 300<h≤1500 h>1500 允许偏差(mm) ±5 ±10 ± 15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抽查各类型构件中预应力筋总数的 5%,且对各类型 构件均不少于 5 束,每束不应少于 5 处。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注:束形控制点的竖向位置偏差合格点率应达到 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 1.5 倍 的尺寸偏差。 6.3.8 无粘结预应力筋的铺设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6.3.7 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 求: 1 无粘结预应力筋的定位应牢固,浇筑混凝土时不应出现移位和变形; 2 端部的预埋锚垫板应垂直于预应力筋; 3 内埋式固定端垫板不应重叠,锚具与垫板应贴紧; 4 无粘结预应力筋成束布置时应能保证混凝土密实并能裹住预应力筋; 5 无粘结预应力筋的护套应完整,局部破损处应采用防水胶带缠绕紧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3.9 浇筑混凝土前穿入孔道的后张法有粘结预应力筋,宜采取防止锈蚀的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6.4 张拉和放张 主 控 项 目 6.4.1 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不应低于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 75%。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试验报告。 第 25 页 6.4.2 预应力筋的张拉力、张拉或放张顺序及张拉工艺应符合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 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施工需要超张拉时,最大张拉应力不应大于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 计规范》GB 50010 的规定; 2 张拉工艺应能保证同一束中各根预应力筋的应力均匀一致; 3 后张法施工中,当预应力筋是逐根或逐束张拉时,应保证各阶段不出现对结 构不利的应力状态;同时宜考虑后批张拉预应力筋所产生的结构构件的弹性压缩对 先批张拉预应力筋的影响,确定张拉力; 4 先张法预应力筋放张时,宜缓慢放松锚固装置,使各根预应力筋同时缓慢放 松; 5 当采用应力控制方法张拉时,应校核预应力筋的伸长值。实际伸长值与设计 计算理论伸长值的相对允许偏差为±6%。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张拉记录。 6.4.3 预应力筋张拉锚固后实际建立的预应力值与工程设计规定检验值的相对允许 偏差为±5%。 检查数量:对先张法施工,每工作班抽查预应力筋总数的 1%,且不少于 3 根;对 后张法施工,在同一检验批内,抽查预应力筋总数的 3%,且不少于 5 束。 检验方法:对先张法施工,检查预应力筋应力检测记录;对后张法施工,检查见 证张拉记录。 6.4.4 张拉过程中应避免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当发生断裂或滑脱时,必须符合下列 规定: 1 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构件,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严禁超过同一截面预应力筋总 根数的 3%,且每束钢丝不得超过一根;对多跨双向连续板,其同一截面应按每跨计 算; 2 对先张法预应力构件,在浇筑混凝土前发生断裂或滑脱的预应力筋必须予以 更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张拉记录。 一 般 项 目 6.4.5 锚固阶段张拉端预应力筋的内缩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 应符合表 6.4.5 的规定。 第 26 页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抽查预应力筋总数的 3%,且不少于 3 束。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表 6.4.5 张拉端预应力筋的内缩量限值 锚 具 类 别 内缩量限值(mm) 支承式锚具(镦头锚具等) 螺帽缝隙 1 每块后加垫板的缝隙 1 锥塞式锚具 5 夹片式锚具 有顶压 5 无顶压 6~8 6.4.6 先张法预应力筋张拉后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 5mm,且不得大于构件截 面短边边长的 4%。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抽查预应力筋总数的 3%,且不少于 3 束。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6.5 灌浆及封锚 主 控 项 目 6.5.1 后张法有粘结预应力筋张拉后应尽早进行孔道灌浆,孔道内水泥浆应饱满、 密实。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灌浆记录。 6.5.2 锚具的封闭保护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取防止锚具腐蚀和遭受机械损伤的有效措施; 2 凸出式锚固端锚具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50mm; 3 外露预应力筋的保护层厚度:处于正常环境时,不应小于 20mm;处于易受腐 蚀的环境时,不应小于 50mm。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抽查预应力筋总数的 5%,且不少于 5 处。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一 般 项 目 6.5.3 后张法预应力筋锚固后的外露部分宜采用机械方法切割,其外露长度不宜小 于预应力筋直径的 1.5 倍,且不宜小于 30mm。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抽查预应力筋总数的 3%,且不少于 5 束。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6.5.4 灌浆用水泥浆的水灰比不应大于 0.45,搅拌后 3h 泌水率不宜大于 2%,且不 第 27 页 应大于 3%。泌水应能在 24h 内全部重新被水泥浆吸收。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水泥浆性能试验报告。 6.5.5 灌浆用水泥浆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 30N/mm2。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留置一组边长为 70.7mm 的立方体试件。 检验方法:检查水泥浆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注: 1 一组试件由 6 个试件组成,试件应标准养护 28d; 2 抗压强度为一组试件的平均值,当一组试件中抗压强度最大值或最小值与平均值 相差超过 20%时,应取中间 4 个试件强度的平均值。 第 28 页 7 混凝土分项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 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 对采用蒸汽法养护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其混凝土试件应先随同结构构件同条件 蒸汽养护,再转入标准条件养护共 28d。 当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时,确定混凝土强度时的龄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粉 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 146 等的规定取值。 7.1.2 检 验评定混凝土强度用的混凝土试件的 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应按表 7.1.2 取用;其标准成型方法、标准养护条件及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学 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 表 7.1.2 混凝土试件尺寸及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骨料最大粒径(mm) 试件尺寸(mm) 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31.5 100×100×100 0.95 ≤40 150×150×150 1.00 ≤63 200×200×200 1.05 注:对强度等级为 C60 及以上的混凝土试件,其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可通过试验确定。 7.1.3 结构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张拉、放张及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的混 凝土强度,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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