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床操作规程

机床操作规程

举报
开通vip

机床操作规程目录 目录 安全生产总则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1. 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2. 立车车工 3. 台钻 4. 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5. 镗工安全操作规程 6. 磨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部分 7. 平面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8. 万能外园磨床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9. 工具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导轨磨床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牛头刨床刨工安全操作规程 12. 龙门刨床刨工安全操作规程 13. 插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14. 滚齿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5. 铣工安全操作规程 冷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冷作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2.划线工...

机床操作规程
目录 目录 安全生产总则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操作 规程 煤矿测量规程下载煤矿测量规程下载配电网检修规程下载地籍调查规程pdf稳定性研究规程下载 1. 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2. 立车车工 3. 台钻 4. 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5. 镗工安全操作规程 6. 磨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部分 7. 平面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8. 万能外园磨床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9. 工具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导轨磨床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牛头刨床刨工安全操作规程 12. 龙门刨床刨工安全操作规程 13. 插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14. 滚齿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5. 铣工安全操作规程 冷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冷作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2.划线工安全操作规程 3.白铁、焊锡工安全操作规程 4.扳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锻工安全操作规程 计量与检验安全操作规程 1. 计量及计量室安全规程 2. 检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化学分析及化学器皿安全操作规程 1. 化验室安全规程 2. 电热蒸馏水器 3. 玻璃及陶瓷器皿 4. 天平 5. 电烘箱 6. 化学试验器皿 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 焊工一般安全规程 2. 手工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1. 起重工 2. 装卸、搬运工 3. 卷扬机工 4. 行车工 5. 手拉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热力设施安全运行规程 蒸汽锅炉 动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 空压机 2. 鼓风机 钳工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 钳台工 2. 虎钳 3. 手锤 4. 扁铲(錾子、凿子)、冲子 5. 锉刀、刮刀 6. 扳手 7. 螺丝刀 8. 手锯 9. 锯弓、丝攻和铰刀 10. 平台和划线工具 11. 手电钻 12. 公用砂轮机 13. 电动手砂轮机 14. 一般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5. 机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6. 装配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7. 划线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机械木工、手工木工、木模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一般机械木工 2. 木圆锯工 3. 木平刨工 4. 木压刨工 5. 开木榫机工 6. 木钻工 7. 手工木工 8. 使用木工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物理试验、机械性能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1. 硬度计 2. 机械性能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3. 万能材料试验机 表面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1. 电镀工 2. 电镀检查工安全操作规程 3. 零件抛光工 4. 油漆、喷漆工 供电系统、维护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外线安装电工 2. 配电室值班电工 3. 维修值班电工 4. 临时接线安全规程 5. 电机、电器大修工 型砂处理、造型、铸造安全操作规程 1. 混砂机 2. 抛丸清理滚筒 3. 修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4. 加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5. 炉前工安全操作规程 6. 浇注工安全操作规程 仓库安全管理规程 1. 一般仓库 2. 油料库 3. 易燃、易爆库 4. 综合仓库 服务部门及其他安全管理规程 1. 晒图室 2. 炊事员 3. 茶炉间 安全生产总则 QB/QEG07AQ001-99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 二、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职工有权向上级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三、入厂新工人、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作业。电气、起重、蒸汽锅炉、受压容器、焊接(切割)、司机等特殊工种均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凭证操作。 四、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操作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不准穿背心、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 五、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件,不得用手拉铁屑,不准站在砂轮正前方进行磨削。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关车停电。不准无罩开车。各种机具不准超限使用。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 六、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厂区、车间、库房、通道整齐清洁和畅通无阻。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 八、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九、厂内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各种警示,严禁贪便道跨越危险区,严禁从行驶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自行车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厂区路面 施工 文明施工目标施工进度表下载283施工进度表下载施工现场晴雨表下载施工日志模板免费下载 ,要设安全遮栏和标记,夜间设红标灯。 十、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停留。 十一、操作工必须熟悉自己的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 十二、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设人监护。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十三、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十四、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的安全措施。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戴好绝缘手套操作。机床、钳台局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容器内和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V。 十五、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餐、饮水。 十六、变、配电室、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门,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十七、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定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十八、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QB/QEG07AQ002-99 1. 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禁止戴围巾、手套和扎围裙,高速切削时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和护目镜,女工发辫应挽在帽子内。 1.2 装卸卡盘及大的工卡具时,床面要垫木板,不准开车装卸卡盘。装卸工件后应立即取下扳手,禁止用手刹车。 1.3 床头、小刀架、床面不得放置工、量、刀具或其它东西。 1.4 装卸工件要牢固,夹紧时可用接长套筒,禁止用金属敲打,滑动的卡盘不准使用。 1.5 加工细长工件要用顶尖、跟刀架等,车头前面伸出部分不得超过工件直径的25倍。车头后伸超过300mm时必须装托架,必要时安装防护栏。 1.6 用锉刀加工工件时,应右手在前,左手在后,身体离开卡盘。禁止用砂布裹在工件上砂光,应比照锉刀的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成直条状压在工件上。 1.7 车内孔时,不准用锉刀倒角。用砂布砂光内孔时,不准将手指、手臂伸进去磨。 1.8 切断大料时,应留有足够余量,卸下砸断。小料切断时不准用手接。 1.9 攻丝或套丝必须用专用工具。不准一手扶攻丝架(或扳牙套),一手开车。 1.10 不准用手或卡尺等直接清除铁屑,应使用专用工具清扫。 1.11 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因故离开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1.12 加工偏心工件时,必须加平衡铁,并要紧固牢靠,刹车不要过猛。 1.13 主轴箱挂轮或变速时,必须在停车的情况下进行。 1.14 机床运转在正常停车时,严禁用反车制动以免损坏其它部件。 1.15 发现机床在运转时有异常声响,应立即停车检查。 2. 立车车工 2.1 操作前,先检查保险装置和防护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妨碍转动的东西要清除。工具、量具不准放在横梁或刀架上。 2.2 装卸工件、工具时要和行车司机密切配合。 2.3 工件、刀具要紧固好。所用的垫板、垫铁应固定好,并经常检查以防松动. 2.4 工件在没夹紧前,只能点动校正工件,要注意人体与旋转体保持一定距离。严禁站在旋转工作台上调整机床和操作按钮。非操作人员不准靠近机床。 2.5 使用的扳手必须与螺帽或螺栓相符,夹紧时,用力要适当,以防滑倒。 2.6 如工件外形超出卡盘,必须采取适当措施,以避免碰撞立柱、横梁或把人撞伤。 2.7 对刀时必须缓速进行。机动对刀时,刀头离工件40~60mm时,即停止机动,手摇进给。 2.8 在切削过程中,刀具未退离工件前不准停车。 2.9 加工偏重工件时,要加配重铁,保持卡盘平衡。 2.10 登“看台”操作时要注意安全,不准将身体伸向旋转体。 2.11 切削过程中禁止测量工件和变换工作台转速及方向。 2.12 不准隔着回转的工件取东西或清理铁屑。 2.13 发现工件松动、机床运转异常,进刀过猛时应立即停车调整。 2.14 二人以上操作立车时,主操作人负责统一指挥,其他人员要相互配合,非主操作人不得下令开车。 2.15 加工过程中机床不准离人。 3. 台钻 3.1 使用台钻要戴好防护眼镜和规定的防护用品,禁止带手套。 3.2 钻孔时,工件必须用钳子、夹具或压铁夹紧压牢。禁止用手直接拿着工件钻孔。钻薄片工件时,下面要垫木板。 3.3 不准在钻孔时用棉纱清除铁屑,亦不允许用嘴吹或者手擦拭。 3.4 在钻孔开始或工件要钻穿时,要轻轻用力,以防工件转动或甩出。 3.5 工作中,要把工件放正,用力要均匀,以防钻头折断。 4. 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4.1 工作对所用的钻床和工卡量具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时方可工作。 4.2 工件夹装必须牢固可靠,钻小件时应用工具夹持,不准用手直接拿着工件钻。工作中严禁戴手套,女工发辫应挽在帽子内。 4.3 使用自动走刀时,要选好进给速度,调整好行程限位块,手动进刀时应按照逐渐减压原则进行,以免用力过猛造成事故。 4.4 钻头上绕有长铁屑时,要停车清除。禁止用嘴吹、用手拉,要用刷子或专用工具清除。 4.5 钻孔直径不得超过机床允许范围。 4.6 精绞深孔时,不可用力过猛,以免将手撞在刀具上。 4.7 不准在旋转的刀具下翻转、卡压或测量工件,不准用手触摸旋转的刀具。 4.8 使用摇臂钻时,臂的周围不得有障碍物,钻孔前横臂必须锁紧。 4.9 横臂和工作面上不准有浮放物件,被加工件必须按规定卡紧,以防工件移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 4.10 工作结束时将横臂降到最低位置,主轴箱靠近立柱,并且锁紧。 5. 镗工安全操作规程 5.1 工作前要检查机床各系统是否安全好用,各手把的位置是否正确,快速进刀有无障碍,限位挡块应安设正确。 5.2 每次开车及开动各移动部位时,要注意刀具及各手柄是否在需要的位置上,移动快速手柄时要轻轻点动一下,看移动的位置和方向是否相符,严禁突然开动快速移动手柄。 5.3 机床开动前,要检查镗刀是否装牢,工件是否卡牢固,压板必须平稳,支撑压板的垫铁要合理,不宜块数过多。 5.4 机床开动时,不准量尺寸或用手摸加工面。镗孔扩孔时不准将头贴近加工孔观察进刀情况,更不准隔着转动的镗杆取东西。 5.5 使用平旋盘或自制刀盘切削时,刀盘要锁紧,不准站在对面或伸头察看,以防刀盘螺丝和斜铁甩出伤人,要特别注意防止绞住衣服造成事故。 5.6 工作台自动回转时,必须将镗杆缩回,工作台上严禁站人。 5.7 工作结束时关闭各控制开关,把机床各手柄扳回原位。 5.8 安装刀具时,紧固螺丝楔紧斜铁不准凸出镗刀回转半径。 5.9 工作台所放工件重量不得超过规定载荷。 5.10 两人以上操作镗床时,应密切联系,互相配合,并由“主操作”人统一指挥。 6. 磨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部分 6.1 安装砂轮 6.1.1 根据砂轮使用说明,选用与机床主轴配合合适的砂轮。 6.1.2 所选用的砂轮要有出厂合格证和检查试验标记。 6.1.3 对砂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砂轮质量、硬度、强度、粒度和外观有缺陷时不能使用。 6.1.4 砂轮的法兰盘不能小于砂轮直径的三分之一或大于二分之一。 6.1.5 法兰与砂轮之间要垫好衬垫。 6.1.6 砂轮在安装使用前要作好静平衡。 6.1.7 砂轮孔径与法兰盘间隙和主轴配合要适当。 6.1.8 紧螺帽时要用专用工具,不要用力过猛,以防滑倒,螺母紧固要适当。 6.1.9 砂轮安装完后要装好防护罩,砂轮侧面与防护罩内壁之间要保持20~30mm的间隙。 6.1.10 砂轮安装好后不要马上使用,需经过5~10分钟的空运转。起动时不要过急,要点动检查。 6.2 一般操作 6.2.1 开车前检查砂轮是否松动,防护罩是否牢固可靠,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6.2.2 干磨或修整砂轮要戴好防护眼镜和口罩。 6.2.3 砂轮的正面不准站人,操作者要站在砂轮的侧面。 6.2.4 进给量的选择要合理,严禁超限加大进给量,以防砂轮碎裂飞出伤人。 6.2.5 装卸工件时,砂轮一定要退到安全位置,以防事故发生。 6.2.6 砂轮离开工件前,不得停止砂轮转动。 6.2.7 修整砂轮时,一定要将砂轮刀固定牢固,禁止用手拿着修砂轮。 6.2.8 吸尘器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并充分利用。 6.2.9 干磨工件不准途中加冷却液。湿磨冷却液停止时,应立即停止磨削。工作完毕应将砂轮空转3~5分钟,将砂轮上的冷却液甩掉。 6.2.10 禁止金属物品放在机床面或油漆面上,停车八小时以上再开动设备时,先空车低速运行3~5分钟,确认各部件及各系统运转正常后,再开始工作。 6.2.11 当工作台正在运动时,不得在快速时搬动离合器操纵手柄。 6.2.12 工作中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7. 平面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7.1 装卸工件时,要把砂轮退到和升到合适的位置方能进行。 7.2 把工件放在磁吸盘上,使其放平放稳,通电检查工件是否吸牢后才能进行磨削。 7.3 一次磨多件时,加工件靠紧放平,并置于磨削范围之内,防止工件倾斜飞出或挤碎砂轮伤人。 7.4 进刀时,不准将砂轮一下就接触工件,要留有空隙,缓慢进给。 7.5 自动往复的平面磨床,根据工件的磨削长度,调整好限位挡铁,并把挡铁螺丝拧紧。 7.6 磨削过程中禁止用手摸拭工件表面。 7.7 清理磨下的碎屑时,要使用专用工具。 7.8 更换砂轮和磨削中的其他事项应遵守磨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8. 万能外园磨床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8.1 磨削用的夹具、顶尖必须良好有效,顶尖螺丝要牢固可靠,磨削长工件时要采取防弯措施。 8.2 往复换向油阀门必须灵敏可靠,行程挡铁要调整并紧固好。 8.3 开动砂轮前应将液压传动开关手柄放在停止的位置上,调节速度手柄放在最低的位置上,砂轮快速移动手柄放在后退的位置上,以防开车时突然撞击。 8.4 装完工件后,必须检查工件是否装夹牢固可靠。 8.5 油压系统的压力不低于规定值。油缸内有空气时,要排出气体,以防工作台抖动和液压系统失灵造成事故。 8.6 严禁用无端磨机构的外园磨床作端面磨削。 8.7 装卸工件时,必须使卡盘停止转动,并将砂轮退出以后方能作业。 8.8 除上述规定外,更换修整砂轮及其他操作还应遵守磨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9. 工具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9.1 开车前检查机械、电气、防护装置、吸尘装置、工量卡具等,必须保持良好。 9.2 操作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 9.3 在磨削过程中,砂轮没有离开工件前不许中途停车。 9.4 禁止安装锥度不符或表面有毛刺的工具。 9.5 使用支架时要检查托架与工作面的联结和工作面的润滑情况。 9.6 进刀时,砂轮与工件的压力要逐渐增强,不可猛进。 9.7 修整砂轮的金刚石必须尖锐,高度应与砂轮中心一致。 9.10 更换砂轮及其他操作事项应遵守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0. 导轨磨床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10.1 认真检查机电传动是否安全可靠,工作台的行程开关是否在正确的位置上,检查行程开关和检查行程挡铁螺钉是否松动。 10.2 工作前认真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现象,如有破裂禁止使用。机床应装抽风除尘装置,并充分利用水磨法加以减少粉尘。 10.3 检查测量加工面或调整砂轮应停车进行。停车时应完成一次行程后方可关车停电。 10.4 磨削工件时,不得突然加大进刀量,要留有空隙缓慢接近工件;快速进给时要注意不要使砂轮和工件撞击,以免碰碎砂轮伤人。 10.5 磨削过程中不得离人,下班时要清理场地。 10.6 开车时要装好砂轮防护罩后方可开车。 10.10 更换砂轮和其他操作应遵守磨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1. 牛头刨床刨工安全操作规程 11.1 工件装夹要牢固,增加虎钳夹固力应用接长套筒,不得使用铁器敲打扳手。 11.2 刀具不得伸出过长且要装夹牢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工具。 11.3 调整牛头冲程要使刀具不接触工件,用手摇动经历全行程进行试验,溜板前后不许站人。 11.4 机床调整好后,随即将手柄取下。 11.5 刨削过程中,头、手不要伸到车头前检查,不得用棉纱擦拭工件和机床运动部位,车头不停稳,不得测量工件。 11.6 清扫铁屑只能用毛刷及专用工具,禁止用嘴吹手擦。 11.7 装卸较大工件和夹具时应请人帮助,严防滑落伤人。 12. 龙门刨床刨工安全操作规程 12.1 工件装夹要牢固,压板垫铁要平稳,并注意龙门宽度。工件装夹好后,开一次慢车,检查工件和夹具是否能够安全通过。 12.2 正式开车前,须将行程档铁位置调至适当并紧固,取下台面上的杂物。 12.3 开车后严禁将头、手伸入龙门及刨刀前面。不准站在台面上,更不准跨越台面。车开时严禁有人在两头通过。多人操作时需由一人指挥,动作要配合协调。 12.4 工件装卸及翻身要选择安全地方,注意毛刺割手,注意和行车工密切配合. 12.5 开车后要重新调节行程挡铁、测量工件、清扫铁屑等,都必须停车。 12.6 清扫铁屑只允许用刷子等专用工具,禁止用压缩空气吹。 13. 插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13.1 对设备传动、电气部分各操作手柄以及防护装置等应全面检查,保证良好有效,否则严禁运行。 13.2 使用的搬手与螺母必须相符,用力要适当,防止滑倒伤人。 13.3 装夹工件要选好基准面。压板、垫铁要平稳可靠,压紧力要适当,保证工件在切削中不松动。 13.4 直线运动(纵横向)和圆运转的工作台,不允许三项同时动作。 13.5 禁止在运动中变换滑忱速度、滑忱行程和插程位置,滑忱调好后必须锁紧。 13.6 工作中不允许头部伸入滑忱冲程中观察加工情况。 13.7 工作台和机床导轨上不允许堆放杂物。 13.8 测量工件、清理铁屑,必须停车进行。 13.9 工作完毕后垂直滑轮要用木头支柱,防止自动滑下(适用于液压传动),各手柄放至“空位”。 14. 滚齿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4.1 对设备的机械、电气、各操纵手柄、防护装置以及当班需用的工、量、卡具等进行全面检查,保证良好,并按规定加油润滑。 14.2 装夹的刀具必须紧固,刀具不合格、锥度不符不得装夹。 14.3 工作前应正确计算各挂轮架的齿轮的齿数,啮合间隙要调适当,选用的齿轮,其啮合面不应有划痕、堆顶及油污。挂轮箱内不得有工具和杂物。挂轮调整好后根据加工齿轮的宽度调整好刀架行程挡铁。 14.4 加工半面形齿轮时需装平衡铁。 14.5 工作前应按工件材料、齿数、模数及滚刀选用合理的切削用量,并根据加工直齿和斜齿的不同调整好差动离合器,以免发生事故。 14.6 操作工不得自行调节各部位配合间隙。 14.7 多工件堆积滚切时,其相互接触面间要平整清洁,不得有铁屑等杂物。 14.8 当切削不同螺旋角度的齿轮时,刀架搬动角度后应固紧。 14.9 不得机动对刀;当刀具停止进给时,方可停车。 14.10 工作中要经常检查各部位轴承的温升,不许超过50℃,同时也要注意电机的温升。 14.11 有液压平衡装置的设备,在顺向切削时应注意按机床规定调整好液压工作压力。 14.12 加工少齿数齿轮时,应按机床规定计算,不得超过工作台蜗杆的允许转速。 14.13 必须经常检查并清除导轨及丝杠、光杠上的铁屑和油污,清扫铁屑应用专用工具,并在停车时进行。 14.14 使用的搬手必须用合适的规格,用力要适当。 14.15 应把滚刀托架放在适当位置固定,防止过松或过紧导致加工出来的齿轮不合格或损坏设备。 15. 铣工安全操作规程 15.1 开车前检查各手轮、手柄、按钮位置是否正常,开空车检查各运动部分、润滑系统、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15.2 机床转动时,不准将手伸入刀具与工件之间进行检查,不准用棉纱擦工件和设备,人身不得接触旋转部分。 15.3 切削时要注意防止冷却液飞溅,完工工件要放入特制的零件架或盒内,地上的油渍应及时清除,防止滑跌。 15.4 开动主轴时,应先点动数下,确认正常后,才能进刀切削。主轴运转时不准变速和测量工件,亦不准调换附件。 15.5 工具和工件必须装夹牢固,使用的垫铁必须平稳,禁止在工作台上校直工件。 15.6 使用顺铣法铣削工件时,除应调整工作台丝杠与螺母间隙外,工作台导轨的间隙也应调整到最小间隙,并注意合理选择切削用量。 15.7 机床应在设计规定的最大负荷内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 15.8 机床在维修、检查、调整等作业中,必须采取无准备就不能起动的措施。 15.9 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因故离开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冷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QB/QEG07AQ003-99 1.冷作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1.1 工作前,检查大小锤、平锤等有无卷边、伤痕。锤把应坚韧、无裂纹,应加有铁楔,安装应牢固。平锤、压锤、扁锤、冲子等工具的顶部严禁淬火。 1.2 铲、剁、铆等工作时,严禁对着人操作。使用风动工具工作间断时,应立即关闭风门,将铲头取出。 1.3 打大锤不准戴手套,并注意周围人员的安全。 1.4 使用钻床不准戴手套,并遵守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1.5 使用砂轮机要戴好手套、口罩,并不得站在砂轮的正面操作。使用手持砂轮,应检查护罩是否牢固,砂轮有无裂纹,并严格遵守钳工使用砂轮机和手砂轮安全操作规程。 1.6 使用剪板机、咬口机、卷边机和其它各种设备前,应先检查各部位是否良好,运转是否正常,并遵守所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用行车吊动工件,应遵守有关起重工安全规程。 1.7 登高作业,应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要扎好安全带。 1.8 加热炉周围,不准放易燃物品,用完后一定要将炉子熄灭。 1.9 工作完毕后,工件要堆放整齐,边角余料应放到指定地方。 2.划线工安全操作规程 2.1 检查所用的工具要处于灵活完好状态,清除工作场地周围杂物,保持场地清洁。 2.2 不得在吊物下工作。 2.3 在翻转大型工件时,人要离开翻转范围。工件转动时不准安放垫铁,工件放置应稳固可靠。 2.4 重量不均衡的工件应有安全装置,否则不可转动。 2.5 大型零件划线用梯子时,梯子和地面夹角以60°为宜,同时必须有防滑装置,并防止工具下滑,掉落伤人。 2.6 打样冲时,应戴防护眼镜,拿锤头的手不要戴手套。 2.7 在对角钢、槽钢、工字钢划线打样冲时,必须将工件撑牢,以免翻转伤人. 2.8 往平台上放工件时,除用三个千斤顶外,部件下面还要垫上木块,以保持平稳。在平台上对大工件划线,必要时用行车协作。 3.白铁、焊锡工安全操作规程 3.1 工字铁、铁管等工、夹具要装设牢固、放置平稳。使用钻床、剪板机和高空作业时应遵守有关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2 使用炉火焊接的,焊制完毕将炉火熄灭。使用电烙应先检查是否漏电,并放在稳妥的地方。烙铁不准代替其它工具用来锤、敲、撬工件。工作完毕即将插头拔掉,以免发生火灾。 3.3 剪切材料,手不准挡在切割线上,多人操作应相互配合、协调一致。使用剪刀时不准用鎯头敲击剪刀板。 3.4 安装中如遇电气线路设备阻碍,应先通知电工切断电源再进行工作。 3.5 敲击板料要防止砸、割手。角料及剪下的碎料应放在安全或指定的地点,防止刺伤。 3.6 焊锡时清除水污,要防止飞溅。焊油和氯化锌不许乱放,用后要清理干净. 3.7 密闭容器打开后才能焊接。 3.8 工作场地要有必要的通风设备,以免中毒。 4.扳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4.1 使用机械设备时,应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2 打锤前要先检查锤头是否牢固,并注意周围是否有人,不准对着人或戴手套打锤。 4.3 与电焊工配合组对工件时精心合作,并注意绝缘,防止触电,避免弧光伤眼。 4.4 两人以上配合作业要步调一致,由代班人统一指挥。 锻工安全操作规程 QB/QEG07AQ004-99 1. 遵守一般锻工安全规程,并执行本规程。 2. 开锤前应做好以下检查和准备工作: 2.1 锤头、锤杆是否有开裂现象; 2.2 锤头与锤杆、下砧与砧座的连接楔子有无松动,各部位压紧螺丝有无松动; 2.3 各部分润滑情况是否良好,油泵能否打油。 3. 锤开动以后必须做到: 3.1 精神集中,听掌钳工指挥,不谈笑打闹。 3.2 留神细听锻锤运转声音是否正常,锤头的楔子是否露头松动,发现问题应立即停车修理。 3.3 注意观察砧面上的工件变形情况,所用工具是否合适,有无漏油现象。 3.4 六不打:工件处于更位过程中或未放平稳不打;钳子夹不住工件有松动现象时不打;冬季所用工具不遇热不打;锻件不够始锻温度或低于终锻温度不打;掌钳工将钳把对着人身、剁料时工件不在砧子中央和拿刀不正时不打;砧上没有工件空锤不打。 4. 锻锤在停止锻打或烧料间隔时间,应做到勤检查勤加油润滑。 5. 工作完毕,应平稳地放下锤头,拉下电闸和进行清扫。 计量与检验安全操作规程 QB/QEG07AQ005-99 1. 计量及计量室安全规程 1.1 仪器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在入口处应悬挂通告。 1.2 仪器室钥匙由专人保管。工作开始前打开,工作完后锁好。 1.3 精密计量器具应避免产生碰击、震动、灰尘和温度的剧烈变化,仪器室内不准奔跑、高声呼唤、撞门、开窗、吸烟。 1.4 计量器具严防锈蚀,不准用手直接接触器具、量块、仪器研磨工作面和光学仪器镜头。应保持室内相对干燥,室内不准进餐。 1.5 操作仪器前应先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正常。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座内。 1.6 所有计量器具,都应指定专人保管、保养(基准组量块、基准组角度量块应由室负责人保管),每周进行一次检查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大清洗。 1.7 仪器使用完后应解除一切负荷(如紧固机件放松、弹簧松开、被测面松开等). 1.8 精密仪器的调整和修理必须有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严禁对精密仪器进行拆卸、调整和修理。 1.9 清洗计量器具用的易燃材料(如航空汽油、水乙醇等)应由专人妥善保管,入于带锁柜内,储存量不得超过三日用量。 1.10 工作台及局部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2. 检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2.1 检验台和局部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2.2 检验工不得擅自离开机床设备。 2.3 在使用手电钻和手提砂轮机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遵守电钻、砂轮安全操作规程。 2.4 在使用平板时应检查平板是否用木块垫稳,以防千斤顶倾倒时压伤手脚。 2.5 严禁在机床开动和未停稳前使用量具进行测量工作。 2.6 检查工作所用一切电气设备和仪表,必须由电工接通电路。严禁检验工自己接临时电源线,或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 2.7 检查工具、成品、废品,应分别在固定位置存放整齐、稳妥。 化学分析及化学器皿安全操作规程 QB/QEG07AQ006-99 1. 化验室安全规程 1.1 使用煤气安全规则 1.1.1 煤气灯及煤气管路要经常检查,如闻到有煤气味,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检查修理。 1.1.2 检查煤气是否漏气时,要用肥皂水涂于可疑或接头处试漏,严禁用火试漏。 1.1.3 点煤气灯时,必须先闭气门,擦燃火柴后再开煤气,最后调节风量。停用时要先闭风后闭煤气,依次进行不能颠倒。 1.1.4 使用煤气灯(炉)时要注意防止内燃。下班前更要详细检查是否熄灭,以免发生事故。 1.1.5 因发生事故或在停用煤气时,必须立即关闭用气开关和总阀门。 1.1.6 无人在室内,禁止点燃煤气灯(炉)。 1.1.7 点燃的煤气灯旁,不得放置易燃物品(如抹布、毛巾、油脂等)。 1.1.8 连接煤气用胶管不宜过长和不准用物品掩盖住胶管。 1.2 使用电气设备安全规程 1.2.1 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以及机械设备,各部分是否安置妥当。 1.2.2 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扣严和拉下。 1.2.3 要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用保险丝,不准加大或以铜丝代替使用。 1.2.4 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任何物品。 1.2.5 严禁用导电器具去洗扫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 1.2.6 凡电器动力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1.2.7 定碳定硫电炉两端应设安全罩。安全罩严禁随意拆掉,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1.2.8 禁止把水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漏电。 1.2.9 凡使用110V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外壳必须安装接地线。 1.2.10 严禁湿手分、合开关或接触电器设备。 1.3 使用毒品安全规则 1.3.1 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刺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这些气体是:一氧化碳、硫化碳、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氧化锰、二氧化氮等。 1.3.2 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实验后要洗手,试验中禁止饮食、吸烟。 1.3.3 所有使用过含毒物的溶液,必须由该试验的工作人员作一定安全处置,合乎标准后,再倒入下水道,然后仔细洗净仪器和工作地点。 1.3.4 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操作。尤其是氢化物的操作。 1.3.5 一切有毒药品和溶液应倒入废液罐内,禁止直接倒入下水道排水系统,应经过安全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才能排出。 1.3.6 禁止用实验室内的任何容器盛放饮料和其它食物。 1.3.7 处理无名药品,不准许用口尝。如溴有味,可用手掌在药物品表面上空向脸部轻轻煽动嗅之。 1.3.8 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它腐蚀性强烈的液体在取样时,不许用口吸,只能用抽气管吸取。 1.3.9 使用水银注意事项: 1.3.9.1 装水银的玻璃器皿,应当是坚固的。 1.3.9.2 装水银的容器表面应盖一层甘油,脏水银则盖一层脏水。 1.3.9.3 当水银可能与大气直接连通时,不许在表面上覆盖其它物质,应在水银和大气中间接一段内装活性二氧化碳的玻璃管。 1.3.9.4 装水银容器应放在金属质浅盘中,当水银溅出地面时,应填死或以高锰酸钾溶液灌泡。 1.3.9.5 脏水银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浓度不许再高)在通风柜内处理,分离后用水洗3~4次,先用滤纸吸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两小时左右,不许采用加热蒸干的方法。 1.3.10 遇到下列毒性强烈的物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 1.3.10.1 汞及汞盐; 1.3.10.2 铅盐及铅; 1.3.10.3 砷化物及砷; 1.3.10.4 氰化物; 1.3.10.5 白磷及磷化氢; 1.3.10.6 氟化物; 1.3.10.7 二硫化碳; 1.3.10.8 钾、钠、氨、及氯酸盐; 1.3.10.9 铬的化合物; 1.3.10.10 所有的有机化合物。 1.4 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规则 1.4.1 搬运和使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围裙、眼镜,并穿深筒胶鞋。 1.4.2 搬运酸碱前应仔细作以下几项检查: 1.4.2.1 装运器具的强度; 1.4.2.2 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 1.4.2.3 容器的位置固定是否稳; 1.4.2.4 搬运时,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1.4.3 移注酸碱液时,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液溅出。 1.4.4 酸碱或其它苛性液体,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器可用量筒量取。 1.4.5 开放盛溴、过氧化氢、氢氟酸、氨水和其它苛性溶液容器时应先用水冷却,然后开瓶,瓶口不准对人。 1.4.6 在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一面慢慢将酸注入,禁止将水注入酸内。 1.4.7 拿取碱金属及其气氢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头取或用磁匙采取。 1.4.8 废酸、废碱必须倒在专门的缸子内,缸子应放在安全的地方。 1.4.9 如腐蚀性物质触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 1.4.10 腐蚀性强烈的物质有: 1.4.10.1 溴及溴水; 1.4.10.2 硝酸; 1.4.10.3 硫酸; 1.4.10.4 王水; 1.4.10.5 氢氟酸; 1.4.10.6 铬酸溶液; 1.4.10.7 氢氰酸; 1.4.10.8 五氧化二磷; 1.4.10.9 磷酸; 1.4.10.10 氢氧化钾; 1.4.10.11 氢氧化钠; 1.4.10.12 氢氧化铵; 1.4.10.13 冰醋酸; 1.4.10.14 磷; 1.4.10.15 硝酸银; 1.4.10.16 盐酸; 1.5 使用易燃品安全规则 1.5.1 不许将易着火的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试验地区附近。 1.5.2 在贮存易着火的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点着的酒精灯、燃着的火柴和其它等。 1.5.3 使用有蒸馏或升华易着火的物质应注意: 1.5.3.1 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容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应有明火; 1.5.3.2 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1.5.3.3 在蒸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边高80~100mm); 1.5.3.4 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四周不可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1.5.3.5 工作时要戴上眼镜。 1.5.4 在实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总量不许超过3公斤,每种不得超过1公斤,随用随取,用后送回专门的贮放地点。 1.5.5 遇水易着火的物质(如黄磷、过氧化钠、金属钠、钾等)禁止丢入废液桶内。凡能引起火的物质(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1.5.6 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关闭电源,然后用砂子或棉布盖住失火地点或用四氯化碳灭火机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1.5.7 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灭火机、黄沙、石棉及毛毡。 1.5.8 当加热、蒸馏及其它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即关掉热源。 1.5.9 可燃的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1.5.10 易着火的物质有: 1.5.10.1 醇类; 1.5.10.2 醚类; 1.5.10.3 丙酮; 1.5.10.4 甲苯; 1.5.10.5 苯; 1.5.10.6 酚; 1.5.10.7 汽油; 1.5.10.8 二硫化碳; 1.5.10.9 磷; 1.5.10.10 过氧化钠; 1.5.10.11 金属钾、钠、镁等; 1.5.10.12 碳化钙。 1.5.11 做蒸馏提纯或蒸馏实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则每次蒸馏的数量不得超过一百毫升,附近不许存放易物质,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1.6 使用易爆品安全规则 1.6.1 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1.6.1.1 仔细检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纹。不许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1.6.1.2 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是不是够高。检查时应将容器用布包好。 1.6.2 使用氧气时应注意: 1.6.2.1 不能使氧气瓶受到碰撞或冲击,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办法运气瓶。立着使用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 1.6.2.2 氧气瓶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氧气瓶旁抽烟。 1.6.2.3 氧气瓶必须有减压阀门才能使用。 1.6.2.4 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1.6.3 有爆炸危险性的药品(如过氧化钠、过氧化氢、浓高氯酸等)在实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分,并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1.6.4 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 1.6.5 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氯酸钾。 1.6.6 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硝盐,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热。 1.6.7 乙炔铜、乙炔银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试验完时,将它和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1.6.8 使用乙醚,首先应挡按下法检查过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毫升乙醚于试管中,加之新制10%碘化溶液一毫升,摇匀后放置一分钟后,如乙醚层显黄色,则不能用此乙醚。 1.7 化学试验一般操作规程 1.7.1 配制稀硫酸时,必须在烧杯和锥形瓶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并必须缓缓将浓硫酸加入水中;配制王水时,应将硝酸缓缓注入盐酸,同时用玻璃随时搅拌。不准用相反次序操作。 1.7.2 一切试剂瓶要有标签,有毒药品要在标签上注明。 1.7.3 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发热物时,必须于耐热容器内进行。 1.7.4 严禁试剂入口。如须以鼻鉴别试剂时,须将试剂瓶远离,用手轻轻煽动,稍闻其气味,严禁鼻子接近瓶口。 1.7.5 折断玻璃管(棒)时,须用钢锉在折断处锉一小槽,再垫布折断。使用时要把断口烧成园滑头。如将玻璃管(棒)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时,应垫布插之,防止折断伤手。 1.7.6 严禁食具和器具混在一起或互相使用。 1.7.7 易发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对人进行,必要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设防护挡板。 1.7.8 一切产生有毒和刺激性气体的操作,须于通风柜内进行,通风装置失效时,禁止操作。 1.7.9 一切固体不溶物及浓硫酸严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腐蚀水道。 1.7.10 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干净,不得靠近明火。 1.7.11 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须用锯将石膏锯开,禁止用它物敲开,以免瓶子破裂。 1.7.12 处理后的浓酸或浓碱溶液,必须先将水门放开,方可倒入水槽。一切废液,如含有害物质超过安全标准,应先行处理,不准直接排入下水系统。 1.7.13 高温物体(灼热的磁盘或烧杯、试管等)要放于不会起火的地方。 1.7.14 取下正在沸腾的水或溶液时,需先用烧杯夹子轻轻摇动后才能取下使用,以免使用时突然沸腾溅出伤人。 1.7.15 使用酒精灯时,注意无色火焰汤伤。 2. 电热蒸馏水器 2.1 使用前需洗刷内部一次,将存水更换新鲜水,以免积贮水。洗刷时应注意不要擦伤表面镀层。 2.2 检查电源及线路是否良好,水路是否畅通。 2.3 每当使用时必须先加水至水位线,然后通电。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调节水的流量。禁水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2.4 蒸馏水皮管不宜过长,切勿插入蒸馏水中,保证蒸馏水畅通。 2.5 使用完毕后,必须先切断电源,稍停再关闭水源。 3. 玻璃及陶瓷器皿 1. 使用器皿时必须小心轻放以防碰坏。 2. 加热时不可使器皿骤热,并注意抹干器皿上流下的水。 3. 烘干玻璃器皿时,温度应维持在120℃以下。 4. 洗涤玻璃仪器时注意切勿碰破。 5. 不可用细沙洗擦器皿。 6. 瓷管不要在炉温高时放入。 7. 将玻璃管通入木塞或橡皮塞的孔内时,应戴手套握玻璃管,并在玻璃管端沾水缓缓送入,以免玻璃管折断戮伤手指。 8. 瓷器内不可加入氢氟酸,瓷坩埚内最好不熔融碳酸钠。 4. 天平 1. 使用天平时,首先检查天平是否干净,检查零点是否正确,如有不正常之情况立即通知保管人。 2. 用完天平后把法码拿下来放在法码盒内盖好。法码必须用镊子夹取,切不可用手拿。 3. 欲称量的东西,一律不准直接放在天平盘上,应放在表面皿或称盘中称量,称量时应将天平门关上。 4. 增减样品或法码时,应将天平升降板关闭。 5. 称量样品如系液体,应使用称量瓶,并将瓶盖盖严。 6. 如在称量时不小心把样品掉在天平箱内,则应立即擦净,掉在天平上,则应立即用软物轻轻擦净。 7. 天平间所用的物品,不要乱动或挪作它用。 8. 使用后应将天平台上收拾干净。 9. 天平工作间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干燥,不得向地上乱丢东西。 5. 电烘箱 1. 烘箱要按照铭牌上所规定的温度范围使用。 2. 烘箱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3. 烘箱附近不得堆放油盒、油桶、棉纱、布屑等杂物。 4. 不得在烘箱旁边洗涤、刮漆和喷漆工作。 5. 电阻丝在底部的烘箱,要防止小零件落入烘箱底部与电阻丝接触造成短路。 6. 打开烘箱门时,必须先断电。加温过程中操作者不得离开。 7. 不得在烘箱内存放物品,如工具、器材、零件及油料挥发物等。 8. 经过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液洗涤过的零件及喷漆过的产品,应在室温下停放15~30分钟,待绝大部分易燃液体挥发后,才能放入烘箱内烘烤。室内应注意通风。 9. 烘箱在工作时不得进行清洁工作,更不得用汽油等擦拭。 10. 非金属产品放入烘箱内加温,一定要按照工艺规程进行。 11. 烘箱工作前必须开放通风的闸门,以防爆炸。 12. 使用前要先检查自控装置是否失灵。 6. 化学试验器皿 1. 不知其性质的试样,绝不可放进加热。 2. 除铂头坩埚钳外,其它坩埚钳不可钳铂器皿。 3. 铂器皿必须在煤气灯氧化焰上灼烘和加热,不能在还原焰中烧,以免生成脆弱的碳化铂。 4. 铂器皿放于高温炉内加热时,必须先清扫炉膛,以免炉膛内之脏物沾污坩埚。铂器皿在电炉内加热蒸发时,必须垫以清洁而固定使用的石棉板,不准垫铁制物品,不准乱拿脏的石棉板垫放。 5. 在铂坩埚内熔融试剂,不允许使用过氧化钠、过氧化钡、硫酸钠、碱金属(钾、钠)的硝酸盐、亚硝酸盐、氰化物、氢化物及氧化物。 6. 使用时必须防止器皿的变形、磨损、减重,因此,不得用无橡皮头之玻璃棒处理玻璃器皿的熔融物。 7. 在铂坩埚内灰化滤纸时,必须在低温下进行,并应充分氧化以免有还原性之碳化物与铂作用。 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QB/QEG07AQ007-99 1. 焊工一般安全规程 1.1 电焊、气焊工均为特殊工种,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颁发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1.2 焊接场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1.3 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技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1.4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镜和面罩。仰面焊接时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1.5 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 1.6 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1.7 电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1.8 在有易燃、易爆物的车间、场所或煤气管附近焊接时,必须取得消防部门的同意并与煤气站联系好。工作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1.9 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采取防护措施并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地面应有人监护。 1.10 工作完毕,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才能离开。 1.11 助手必须懂得电焊、气焊的安全常识。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 2. 手工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2.1 一般规定 2.1.1 严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液化乙炔、水封安全器、橡胶软管、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规程。 2.1.2 工作前或停工时间较长再工作时,必须检查所有设备。液化乙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2.1.3 检查设备、附件及管道漏气,只准用肥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吸烟,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2.1.4 氧气瓶、液化乙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低于5米,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2.1.5 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2.1.6 设备管道冰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要用40℃的温水熔化。 2.1.7 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或液化乙炔瓶上。 2.1.8 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现场,把气瓶放在指定地点。 2.1.9 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校验和试验。 2.2 橡胶软管 2.2.1 橡胶软管须经压力试验,氧气软管试验压力为20MPa,乙炔软管试验压力为5MPa。未经试验的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胶管不准使用。 2.2.2 软管长度一般为10~20米,不准使用过短或过长的软管。接头处必须用专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属丝卡紧扎牢。 2.2.3 氧气软管为红色,乙炔软管为绿色,与焊炬连接时不可错乱。 2.2.4 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不准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2.2.5 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应防止割破。软管经过通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2.3 氧气瓶 2.3.1 每个氧气瓶必须装设两个防振橡胶圈。氧气瓶应与其它易燃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准同车运输。运送时需罩上安全帽。禁止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2.3.2 氧气瓶附件有毛病或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应停止使用。氧气瓶应直立着安放在固定架上,防止跌倒发生事故。 2.3.3 禁止使用没有减压阀的氧气瓶。 2.3.4 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有0.5MPa的剩余压力,并将阀门拧紧,写上“空瓶”标记。 2.3.5 开启氧气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 2.4 焊(割)炬操作 2.4.1 通透焊咀应用铜丝或竹杆,禁止用铁丝。 2.4.2 使用前应检查焊炬或割炬的射吸能力。办法是:先接上氧气管,打开乙炔阀和氧气阀(此时乙炔管与焊炬割炬应脱开),用手指轻轻接触焊炬上乙炔进气口处,如有吸力,说明射吸能力良好。接上乙炔气管时,应先检查乙炔气流正常然后接上。 2.4.3 根据工件的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割炬及焊嘴,避免使用焊炬切割较厚的金属,应用小割嘴切割厚金属。 2.4.4 工作地点要有足够清洁的水,供冷却焊嘴用。当焊炬(或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生“辟啪”的炸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门,并将焊炬(或割炬)放入水中进行冷却。注意最好不关氧气阀。 2.4.5 短时间休息,必须把焊炬(或割炬)的阀门闭紧,不准将焊炬放在地上。较长时间休息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熄灭焊炬,关闭气瓶球形阀,除去减压器的压力,放出管中余气,并收拾软管和工具。 2.4.6 焊(割)炬点燃操作规程 2.4.6.1 点火前,急速开启焊炬(或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以检查喷嘴的出口,但不要对准脸部试风。无风时不得使用; 2.4.6.2 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熄火都应在容器外进行; 2.4.6.3 对于射吸式焊炬(或割炬),点火时,应先微微开启焊炬(或割炬)上的氧气阀,再开启乙炔阀,然后送到灯芯或火柴上点燃,再调节两把手阀门来控制火焰。 2.4.7 熄灭火焰时,焊炬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割炬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当回火发生后,胶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喷火,应迅速关闭焊炬上的氧气阀和乙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然后采取灭火措施。 2.4.8 操作焊炬和割炬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照明。 起重、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QB/QEG07AQ008-99 1. 起重工 1.1 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麻绳不准用于机械传动。 1.2 现场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36V以下)。 1.3 多人操作要有专人负责指挥,统一信号,交底清楚。严格按总指挥命令或信号工作。如遇操作者看不清指挥手势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1.4 起吊工作物,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缺口处应设垫衬,然后试吊离地面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可靠后方能起吊。 1.5 使用起重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靠,不许
本文档为【机床操作规程】,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577335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58KB
软件:Word
页数:44
分类:生产制造
上传时间:2011-04-30
浏览量: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