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59.140.30
Y 46
谓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19941-2005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甲醛含量的测定
Leather and fur-Chemical tests-Determination of formaldehyde content
(ISO/TS 17226:2003,Leather-Chemical tests-Determination
of formaldehyde content in leather,MOD)
2005-09-26发布 2006-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19941-2005
月U 吕
本标准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O/TS 17226:2003《皮革— 化学试验— 皮革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Leather-Chemical tests- Determination of formaldehyde content in leather)。
ISO/TS 17226:2003所使用的方法基于国际皮革工艺师和化学师联合会(IULTCS)的方法标准
IUC/19,包括两种方法:分光光度法比较简单,使用实验室的相关仪器,较为简便;色谱法需要比较复杂
的实验仪器(HPLC),并有选择性,萃取液的颜色不干扰试验
为了方便比较,在资料性附录B中列出了本标准条款和国际标准条款的对照一览
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在资料性附录C中给出了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本标准在采用ISO/TS 17226:2003时进行了修改。这些技术性差异用垂直
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b) 将“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c)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苏州科技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嘉兴出人境检验检
疫局、辛集腾跃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中悦、刘显奎、沈兵、赵立国、陈立忠、干德芬。
GB/T 19941-2005
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甲醛含量的测定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皮革、毛皮产品中游离水解的甲醛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 准适用于各种皮革 、毛皮产品及其制 品。
2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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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682-1992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试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neq ISO 3696;1987)
QB/T 1266 毛皮成品 物理性能测试用试片的空气调节
QB/T 1267 毛皮成品 样块部位和标志
QB/T 1272 毛皮成品 化学分析试样的制备及化学分析通则
QB/T 2706 皮革 化学、物理、机械和色牢度试验 取样部位(QB/T 2706-2005, ISO 2418:
2002,MOD)
QB/T 2707 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试样的准备和调节(QB/T 2707-2005, ISO 2419:2002,
MOD)
QB/T 2716 皮革 化学试验样品的准备(QB/T 2716-2005,ISO 4044:1977,MOD)
3 甲醛 原液的配制和标定
3.1 试 剂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水应符
合GB/T 6682-1992中三级水的规定。
3.1.1 甲醛溶液,浓度3700^ 40%0
3.1.2 碘液,0.05M(12.68 g碘/L).
3,1.3 氢氧化钠溶液,2 Me
3.1.4 硫酸溶液,1.5 Mo
3.1.5 硫代硫酸钠溶液,0. 1 M,
3.1.6 1%淀粉溶液。
3.2 甲醛原液的制备
3.2.1 将5. 0 mL甲醛溶液(3.1.1)移人装有100 mL蒸馏水的1 000 mL容量瓶中,用蒸馏水稀释至
刻度,该溶液为甲醛原液。
3,2.2 从甲醛原液中吸取10 mL溶液到250 mL锥型瓶中,加人50 mL碘溶液(3.1.2),混合,加入氢
氧化钠溶液((3.1.3),直到变成黄色为止。在180C -26℃的环境中放置(15 11) min,然后加人50 mL硫
酸溶液(3.1.4),振荡。随后加人2 mI淀粉溶液(3.1.6),过量的碘用硫代硫酸钠溶液(3.1.5)滴定到
颜色发生变化(蓝色消失)。平行测定三次。
用同样的方式对空白溶液进行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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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甲醛原液浓度的计算
按式(1)计算甲醛原液浓度:
C-
(从 一V,)x c, XM A ..........·..····。··⋯ (1)
式中 :
CFA— 甲醛原液浓度,单位为毫克每10毫升(mg/10 mL);
Vo— 用于滴定空白溶液的硫代硫酸钠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
V,— 用于滴定样品溶液的硫代硫酸钠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
呱、— 甲醛分子量,30. 08g/mol;
c,— 硫代硫 酸钠溶液的浓度 ,M
色谱法(HPLC)
4. 1 原理
通过液相色谱从其他醛和酮类中分离出萃取液中游离的和溶于水的甲醛,进行测定和定量。本方
法具有选择性。
在40℃条件下萃取试样,萃取液同二硝基苯脱混合,醛和酮与其反应产生各自的踪,通过反相色谱
法分离,在350 nm处测定和量化。
4.2 试 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水应符
合GB/T 6682-1992中三级水的规定。
4.2. 1 十二烷基磺酸钠溶液,0.1%(1 g十二烷基磺酸钠溶于1 000 mL水中)。
4.2.2 0.3%二硝基苯脐(DNPH)溶于浓磷酸((85写)中(DNPH从25%的乙睛水溶液中重结晶)。
4.2.3 乙睛。
4.3 仪器和设备
4.3.1 带有玻璃纤维的过滤器,GF8或者玻璃过滤器G3,直径70 mm-100 mm).
4.3.2 水浴锅,具有搅拌或微波装置,能控制温度在40℃士。.50C o
4.3.3 温度计,200C ^ 500C,最小刻度。.10C.
4.3.4 液相色谱系统(HPLC),具有紫外检测器(UV),350 nm
4.3.5 聚酞胺过滤膜,。.45 Km,
4.3.6 分析天平,精确到。. 1 mg.
4.4 程序
4.4.1 取样
4.4.1.1 标准部位取样
a) 皮革:按QB/T 2706的规定进行;
b) 毛皮:按QB/T 1267的规定进行。
4.4.1.2 非标准部位取样
如果不能从标准部位取样(如直接从鞋、服装上取样),应在可利用面积内的任意部位取样,样品应
具有代表性,并在试验报告中详细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取样情况
4.4.2 试样的制备
4.4.2. 1 皮革:按 QB/T 2716的规定进行
4.4.2.2 毛皮:按 QB/T 1272的规定进行,剪切过程中应避免损失毛被,保持毛被完好。
4.4.2.3 剪碎的试样在称重前进行空气调节,皮革按QB/T 2707规定执行,毛皮按QB/T 1266规定
执行,试样应及时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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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萃取
精确称取试样2g(精确至。. 1 mg),放人100 mL的锥形瓶中,加人50 mL已预热到40℃的十二烷
基磺酸钠溶液(4.2. 1),盖紧塞子(见注),在40℃士0. 5℃的水浴((4.3.2)中轻轻振荡烧瓶60 min士
2 min温热的萃取液立即通过真空玻璃纤维过滤器过滤到锥形瓶中,密闭在锥形瓶中的滤液被冷却至
室温(18℃一260C)。
注:试样/溶液比例不能改变,萃取和分析应在当日完成。
4.4.4 与二硝基苯脱 (DNPH)反应
将4. 0 mL乙睛(4.2.3),5 mL过滤后的萃取液和。. 5 mL二硝基苯麟(DNPH) (4. 2. 2)移人
10 mL的容量瓶中,用蒸馏水稀释到刻度,并用手充分摇动,放置60 min,但最多不能超过180 min,经过
滤膜((4.3.5)过滤后,进行色谱测定。如果样液浓度超过标定的范围,应调整试样的称重量。
4. 4.5 色谱(HPLC)条件(推荐)
流 速 1. 0 mL/min
流动相 乙睛 ,水,60 : 40
分离柱 Merk 100,CH 18.2(高涂布,12%C)+预处理柱(lcm PR18)
紫外(UV)检测波长 350 nm
注射体积 201,1-
4.4.6 甲醛标准曲线的制作
将。. 5 m工J已准确知道含量的甲醛原液((3.2),移人装有100 mL蒸馏水的500 MI容量瓶中,振荡
摇匀,用蒸馏水稀释至刻度(含量接近于2 pg/ mL),该溶液即是标准溶液。在6个lo m工容量瓶中,分
别加人4 ml,乙睛(4.2.3),然后分别加人。.5 mL,l. 0 mL,2.0 mL,3. 0 mL,4.0 rnL,5. 0 mL的标准溶
液,立即加人。. 5 m工二硝基苯脱(DNPH)溶液((4.2. 2),摇匀,用蒸馏水稀释至刻度,放置 60 min-
180 min,经过滤膜((4. 3.5)过滤后,进行色谱测定,并制作甲醛标准曲线。
通过甲醛标准曲线计算峰面积的比值是有效的。
4.4. 7 计算样品中的甲醛含f
按式((2)计算样品中的甲醛含量:
?
?
?
?。?
??
?
?
?CF (2)
式 中:
CF— 样品中的甲醛含量,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g/kg)精确至。.01 mg/kg);
Cs— 从标准曲线中查得的甲醛含量,单位为微克每10毫升(I,g/10 ML);
石 稀释倍数;
Ew—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9)。
4.4. 8 回收率的测定
分别将2.5 mL过滤后的萃取液(4.4.3)移人两个10 m1,容量瓶中,一个容量瓶中加人适量的甲醛
标准溶液,使加人的甲醛标准溶液中的甲醛含量与样品中的甲醛含量几乎相等。每个容量瓶中加人
4. 0 m工一乙腊(4.2.3)和。. 5 mL二硝基苯麟(DNPH)(4. 2. 2),用蒸馏水稀释到刻度。
按4. 4.4的规定进行测定,添加了甲醛标准溶液的样液中的甲醛含量记作 Csz,未添加甲醛标准溶
液的样液中的甲醛含量记作C5。平行测定两次,在试验报告中记录两次平行试验的结果和平均值。按
式((3)计算回收率:
RR (C、一Cs) X 100
CFA1
(3)
式中 :
RR— 回收率 ,%(准确 至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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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添加了甲醛标准溶液的样液中的甲醛含量,单位为微克每10毫升(P9八0 mL);
Cs— 未添加甲醛标准溶液的样液中的甲醛含量,单位为微克每10毫升(pg/10 mL);
CFa, - 添加 的标准溶 液中的甲醛含量 ,单位 为微 竞每 10毫升 (au/10 -L) -
5 分 光光度法
5. 1 原 理
用水萃取试样,通过分光光度法对萃取液中游离的和溶于水的甲醛进行测定和定量。本方法不仅
能测定游离的甲醛,而且也能测定萃取液中溶于水的甲醛。
在40℃条件下萃取试样,萃取液同乙酞丙酮混合 反应后产生黄色化合物(3,5一二乙酞基一1,4一二氢
二甲基毗绽),在412 nm处测定和量化。试样的吸光度值与甲醛含量相对应,可从相同条件下得到的
标准曲线上获得。
5.2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水应符
合GB/T 6682-1992中三级水的规定。
5.2. 1 十二烷基磺酸钠溶液,0.1%(1 g十二烷基磺酸钠溶于1 000 m工水中)。
5.2.2 乙酞丙酮溶液(纳氏试剂):在1 000 ml,容量瓶中加人150 g乙酸钱,用800 mL蒸馏水溶解,然
后加3 mL冰乙酸和2 mL乙酸丙酮,用蒸馏水稀释至刻度,用棕色瓶保存在暗处。
注 贮存开始 12 h颜色逐渐变深,为此,用前应贮存 12 h,试剂 6星期内有效。经长时间贮存后其灵敏度会稍起变
化,故每星期应画一校正曲线与标准曲线校对为妥。
5.2.3 乙酸按溶液:乙酸馁150 g+冰乙酸3 mL,溶于1 000 mL水中。
5.2.4 双甲酮(5.5一二甲基一环己二酮,CAS126-81-8),Sg,溶于1 000 mL水中
注:双甲酮不易溶于纯水中,这种情况下,可先用少量乙醇溶解,再用蒸馏水稀释至1 000 mL.
5.3 仪器和设备
5.3. 1 碘量瓶(或带盖三角瓶),250 mLo
5. 3.2 容量瓶,50 mL,250 mL,500 mL,l 000 mL,
5.3.3 移液管,1 mL,5 mL,10 mL和25 mL单标移液管,5 mL刻度移液管。
5.3.4 量筒,10 ml-,50 mL,
5.3.5 2号玻璃漏斗式滤器
5.3.6 试管及试管架
5.3.7 水浴锅,能控制温度在40℃士0. SC.
5.3.8 分析天平,精确到。. 1 mg
5.3.9 分光光度计,波长412 nm,配有合适的比色皿。推荐使用20 mm的比色皿。
5.4 程序
5.4. 1 取样
5.4. 1. 1 标准部位取样
a) 皮革:按QB/T 2706的规定进行;
b) 毛皮:按QB/T 1267的规定进行
5.4.1.2 非标准部位取样
如果不能从标准部位取样(如直接从鞋、服装上取样),应在可利用面积内的任意部位取样,样品应
具有代表性,并在试验报告中详细记录取样情况。
5.4.2 试样的制备
5.4.2. 1 皮革:按QB/T 2716的规定进行
5. 4.2. 2 毛皮 :按 QB/T 1272的规定讲行 ,剪切讨程 中应僻奋 揭拐手被.4}#.c}} N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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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2. 3 剪碎的试样在称重前进行空气调节,皮革按QB/T 2707规定执行,毛皮按QB/T 1266规定
执行,试样应立即测定。
5.4.3 萃取
精确称取试样2 g精确至。1 mg),放入100 mL的锥形瓶中,加人50 mL已预热到40℃的十二烷
基磺酸钠溶液(5.2.1),盖紧塞子,在40℃士。.5℃的水浴(4.3.2)中轻轻振荡烧瓶60 min士2 min,温
热的萃取液立即通过真空玻璃纤维过滤器((4.3.1)过滤到锥形瓶中,密闭在锥形瓶中的滤液被冷却至室
温 (18℃一260C)。
注 试样/溶液比例不能改变,萃取和分析应在当日完成。
5.4.4 与乙酸丙酮显色
移取5 mL滤液(5. 4. 3 )于25 mI锥形瓶中,加人5 mL乙酞丙酮溶液(5.2.2),盖上塞子。在
40℃士1℃水浴中轻轻的振荡锥形瓶30 min士1 min,在避光条件下冷却 以5 mL十二烷基磺酸钠溶
液(5. 2_ 1)和5 mL乙酞丙酮溶液(5.2.2)的混合液作为空白,在412 nm处测定吸光度值,吸光度值记
作瓦
为了测定萃取液(5.4.3)自身的吸光度,将5 mL过滤液((5. 4. 3 )移人25 mL锥形瓶中,加人5 mL
乙酸按溶液((5. 2. 3),然后按测定样品的方法进行测定,其吸光度值记作三。
注:当甲醛含量较高时(>75 mg/kg),可减少试样的称取量,移取的过滤液不足5 ml时,用蒸馏水补足至5 m1-
5.4.5 乙酞丙酮溶液中不存在甲醛的验证
以5 m工十二烷基磺酸钠溶液((5. 2.1)和5 mL水混合液为空白,用20 mm比色皿在412 nm处,测
定5 mL十二烷基磺酸钠溶液(5.2.1)和5 ML乙酞丙酮溶液(5.2.2)的混合液的吸光度,测定的吸光度
值不能大于。025,证明乙酞丙酮溶液中没有甲醛成分存在。
5.4.6 同乙酞丙酮显色的其他化合物的检验
在试管中加人5 ml过滤液(5.4.3)和1 mL双甲酮溶液((5.2.4),混合并摇动,把试管放人40℃士
1℃的水浴中10 min士1 min,加人5 mL乙酞丙酮溶液(5. 2. 2),摇动,继续放在40℃士1℃的水浴中
30 min-+1 min,取出试管,冷却至室温(180C -260C),以蒸馏水为空白,用20 mm比色皿在412 nm处
测定吸光度,测定的吸光度值应低于。05,
5. 4. 7 校准
将3 ml已准确知道甲醛含量的甲醛原液((3.2),移人装有100 mL蒸馏水的1 000 mL容量瓶中,
振荡混合,并用蒸馏水稀释至刻度,摇匀。该溶液即是用于校准目的的标准溶液(标准溶液中的甲醛浓
度约6 l g/mI_) ,
分别吸取3 mL,5 mL,10 mL,15 m工.,25 mL的标准溶液到50 mL容量瓶中,用蒸馏水稀释到刻
度,这些溶液包含的甲醛浓度范围从。. 4 Vg/ mL-3. 0 7a彭 mL(在给出的条件下,相当于样品中甲醛浓
度范围9 mg/kg-75 mg/kg)。对于甲醛浓度较高的样品,应取较少的萃取液进行测试。
从上述 5个溶液中,各吸取 5 mL,分别移人25 ML锥形瓶中,加人5 mL乙酸丙酮试剂(5.2.2),混
合,剧烈振荡,并在40℃士I 0C温度下保温30 min士1 min,
在避光条件下冷却至室温。以5 mL乙酸丙酮溶液((5. 2. 2 )和5 ml蒸馏水的混合液作为空白,用
分光光度计在412 nm处测定吸光度值。
在测量之前,用空白溶液调整分光光度计的零点,空白液与校准溶液应在同样条件下处理。
绘制浓度— 吸光度标准曲线,X轴一浓度(pg/ml.), Y轴一吸光度,
5.4.s 样品中甲醛含It的计算
按式(4>计算样品中甲醛的含量:
C (E。一Ed xVoxV,FxW xV ..⋯⋯,.。。。。·.......·····。。.⋯⋯〔4)
GB/T 19941-2005
式 中:
C,一一样品中的甲醛含量,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g/kg)(准确至。.1 mg/kg);
E, - 萃取液与乙酞丙酮反应后的吸光度;
E— 萃取液的吸光度;
Vo— 萃取液体积,单位为毫升(ML)标准条件:50 mL) ;
V,— 从萃取液中移出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标准条件:5 mL);
V— 显色反应((5.4.4)的溶液体积,单位为毫升(ml,)(标准条件:10 mL) ;
F— 标准曲线斜率(Y/X), MI-11'g;
W—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9)。
5.4.9 回收率的测定
分别将2.5 mL(见注1)萃取液(5.4,3 )移人两个10 m工,容量瓶中,一个容量瓶中加人适量的甲醛
标准溶液(5.4.7),使加人的甲醛标准溶液中的甲醛含量与样品中的甲醛含量几乎相等(见注2),将两
个容量瓶用蒸馏水稀释到刻度。
将容量瓶中的溶液转移至25 ml锥形瓶中,加人5 ml一乙酸丙酮试剂(5.2,2) ,混合,并在40℃士
10C温度下搅拌30 min士1 min
在避光条件下冷却至室温。以5 ml_十二烷基磺酸钠溶液((5.2.1)和5 mL乙酞丙酮试剂((5.2.2)
的混合液作为空白,在412 nm处测定吸光度值,添加了甲醛标准溶液的样液的吸光度值记作凡,未添
加甲醛标准溶液的样液的吸光度值记作E?
注1:如果试样中甲醛含量低于 20 mg/kg应加人5 mL萃取液代替2. 5 mL
注 2 如果试样中甲醛含量为30 mg/kg,推荐使用5 mL甲醛标准溶液(5.4.7)
按式(5)计算回收率:
nn (凡 一 EP)又100
Jc氏 之二 —
七zu
(5 )
式 中:
RR— 回收率,%(准确至。.1%)0
E?— 添加了甲醛标准溶液的样液的吸光度;
E,— 未添加甲醛标准溶液的样液的吸光度;
Ezu 添加的甲醛标准溶液的吸光度(从标准曲线上得到)。
如果回收率不在80%-120%之间,应重新分析检验。
6 结果表示
皮革样品中的游离甲醛含量以mg/kg表示,精确至。. lmg/kgo
7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a) 本标准编号;
b)样品名称、编号、类型、厂家(或商标);
c) 试验样 品的说明和包装方法 ;
d) 应用的分析方法;
e) 从样品中萃取的甲醛含量(mg/kg) ;
f) 试验中出现的异常现象;
9) 实测方法与本标准的不同之处;
h) 试验人 员、日期
19941- 2005
附 录 A
(资料 性附录)
试验方法的可靠性
A. 1 色谱法(HPLC)的可靠性
同I。个实验室协作,对不知道甲醛含量水平的皮革样品检测得到下列数据:
皮革样品 平均甲醛含量/(mg/kg) 重现性,/(mg/kg) 再重现性R/(mg/kg) 回收率/(%)
A 7.65 1.27 3.13 94
B 17. 69 3.82 7. 97 96
C 28.69 5.40 11.42 91
D 102. 16 20.82 64. 33 94
A.2 分光光 度法的可靠性
同巧个实验室协作,对不知道甲醛含量水平的皮革样品检测得到下列数据:
皮革样品 平均甲醛含量/ (mg/kg) 重现性 r/ (mg/kg) 再重现性 R/(mg/kg) 回收率/(%)
A 9. 49 1. 74 3. 86 96
B 19. 14 2. 23 7. 10 94
C 30. 41 2. 94 8. 52 98
GB/T 19941- 2005
附 录 B
(资料 性附录)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TS 17226:2003章条编号对照
表B. 1给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TS 17226:2003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表B.,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TS 17226:2003章条编号对照
本标 准章条编号 ISO/TS 17226;2003
3. 2,1 3.2的第 1段
3.2. 2 3.2的第 2段和第3段
3. 3 3.2的公式
4.4.1.1 a) 4.4. 1第 1段的部分内容
4.4.1.1 b)
4.4.1.2 4.4. 1第 1段的部分内容
4.4.2. 1 4.4.1第 I段的部分内容
4. 4. 2. 2
4. 4. 2. 3 4.4.1第 2段的部分内容
4.4.3 4.4.2
4. 4. 4 4. 4. 3
4.4.5 4.4.4
4.4. 6 4. 4. 5
4.4. 7 4. 4. 6
4.4. 8 4.4.7
5. 1 5. 1,5. 2
5. 2 5.3
5. 3. 1- 5. 3. 8
5. 3. 9 5. 4
5. 5
5.4. I. 1 a) 5. 6. 1第 1段的部分内容
5.4.1.1 b
5.4. 1,2 56I第 工段的部分内容
5. 4. 2. 1 5. 6. 1第 1段的部分内容
5.4.2.2
5.4.2.3 5. 6. 1第 2段的部分内容
5. 4. 3 5.6.2
5.4.4 5. 6. 3
GB/T 19941-2005
表 B. 1(续 )
本标准章条编 号 ISO/TS 17226;2003
5.4.5 5. 6.4
5. 4. 6 5.6} 5
5-4. 7 5. 6. 6
5. 4. 8 5.6.7
5.4.9 5.6.8
7 b) 7 b)的部分内容
7c) 7 b)的部分内容
7 d) 7 c)
7e) 7 d)
7 f) 7 e)的部分内容
7 g) 7 e)的部分内容
7 h) 7 f)
附录B
附录 C
注:表中的章条以外的本标准其他章条编号与ISO/TS 17226:2003其他章条编号均相同且内容相对应。
GB/T 19941-2005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与 ISO/TS 17226:2003技术性差 异及其原因
表C. 1给出了本标准与ISO/TS 17226:2003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
表 C. 1 本标 准与 ISO/TS 17226:2003技术性差异及 其原 因
本标准的章条编号 技术性 差异 原 因
标准名称
将标准名称改为《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甲醛含量的
测定 ))o
根据 我国的实际情况 ,增加对 “毛
皮”产品 的应用 。
1
将原国际标准第一章中说明性的内容放入前言部分
增加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扩大了标准的使用范围。
符合 GB/T 1. 1的编写规定
以适合我国需要.
2
将原引用的 ISO标准,改写为引用我国的相关标准,
并增加了对毛皮行业标准的引用
便于我 国使 用。
3.2,3.3 将原国际标准3.2条细分为 3_2,3.3 便干使用
4.4.1,4.4.2,
5. 4. 1,5. 4. 2
将原国际标准4. 4. 1,5. 6. 1“取样和试样的准备”进行
了细化,分为“取样”、“试样的制备”,其后的条款号顺延.
增加对“毛皮”产品的要求。
符合我国的国情 和习惯,便 于
操作 。
4. 4. 8
将原国际标准4. 4. 7中的第一段进行细化,提高试验
的准确性。
删除公式中分子、分母的..2;a
将操作方法细化,可避免误解,提
高试验的准确性。
原公式中的..2;无实际意义。
5. 1 将原国际标准 5. 1,5. 2合并,其后的条款号顺次前排。
符合我国标准编写规定,保持标
准的前后协调性。
5. 2. 2 在原国际标准 5. 3. 2中增加说明性的“注”. 便于使用和操作。
5. 3. 1 5. 3. 8 “仪器和设备”中增加了必要的试验仪器和设备。 便于使用和操作。
删除原国际标准的 5.50
原国际标准 5.5“甲醛原液的配
制和标定”与 3相同,本标准删除
该条款,简化标准
5. 4.4 删除原国际标准 5. 6. 3中“注”中的举例。 避免 引起误解 。
5. 4. 9 删除原国际标准 5.6.8公式中分子、分母的“2"0 原公式中的“2"无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