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职卫机构审定标准(检测、评价)

职卫机构审定标准(检测、评价)

举报
开通vip

职卫机构审定标准(检测、评价)北京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 北京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 资格审定标准及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质量管理,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技术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及考核办法。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定义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是指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评价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

职卫机构审定标准(检测、评价)
北京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 北京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 资格审定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及考核办法 (征求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稿) 为了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质量管理,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技术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及考核办法。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定义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是指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评价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并采用科学评价方法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价,对可行性论证阶段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预期效果或者竣工验收阶段已采取的控制效果进行评价,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问题提出有效的控制对策,并做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包括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在竣工验收阶段进行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能够开展相应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三)具有固定的从事相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评价室、实验室等工作条件。 (四)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五)具有完善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质量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三、人力资源配置要求 (一)具有与申请从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相适应的管理、技术和质量控制人员。 (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本单位质量手册。 (三)从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通过北京市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四)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的人员应当包括卫生工程(可外聘)和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五)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资质的机构,评价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3年以上。 从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职业卫生、卫生工程人员至少各一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 (六)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丙级资质的机构,评价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2年以上;卫生工程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人数不少于3人。 (七)外聘(含返聘)技术人员不得超过20%,技术负责人不得外聘。 四、仪器设备配置及使用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当具有申请从事的技术服务项目所必须的仪器设备。 (二)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量程、精度应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并能正常运行。 (三)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贴有检定或校验标识。无计量检定的仪器设备,应有自行编制的校验和检验方法并进行定期校验。 (四)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 (五)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乙级评价资质的机构除应具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所需的仪器设备外,还需具备风速测定仪、毕托管、U型压力计、倾斜式微压计和烟尘测试仪(带真空泵)等。 (六)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丙级评价资质的机构除应具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所需的仪器设备外,还需具备风速测定仪等。 五、质量体系 (一)质量手册中应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内容。 (二)具有相应的程序性文件并有效执行。 (三)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并有效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资质的机构,应当具有独立承担2项以上(含2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的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应当具有检测金属类、非金属类、有机化合物类等化学因素类每类至少5项;噪声、高温、照度、高频、微波等物理因素类和粉尘等项目的能力。 (二)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丙级资质的机构,应当具有承担2项以上(含2项)相关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的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应当具有检测金属类、非金属类、有机化合物类等化学因素类每类至少2项;噪声、高温、照度等物理因素类和粉尘等项目的能力。 (三)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机构应当有与其相适应的经费保障。 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分级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资源(人员、仪器设备、实验室等)、工作条件与服务能力,北京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分为乙级和丙级资质,取得北京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乙级和丙级)的技术服务机构可以承担甲级资质范围以外的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但下列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应当由取得乙级资质的机构承担: (一)北京市及其职能部门审批的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 (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关村高科技园区等国家级和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 (三)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四)北京地区重大国际项目,如奥运会等建设项目。 (五)北京市卫生局规定由乙级资质机构承担的其他建设项目。 八、考核办法 (一)专家考核结论及机构审定条件 专家考核结论包括评审意见和评审分数。采用综合考查和项目考核两部分进行全面评审与考核。根据评审意见和标准考核评审分数,最终做出审定意见。合格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总分不低于80分; 2.各单项得分不低于标准分值的70%。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审定标准及考核分数 综合考查部分包括: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工作场所环境、仪器设备、质量体系等,权重系数为45%。综合考查实际得分×权重系数(45%)之积为综合考查得分数,记为A。 项目考核部分包括:既往技术资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验检测、卫生工程防护设施效果测定、口试、案例分析等,权重系数为55%。项目考核实际得分×权重系数(55%)之积为项目考核得分数,记为B。 评审分数=A+B。 既往技术资料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及委托书、质量控制记录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验检测的考核以核验申请机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资格证书》为准。 口试试题分标准试题和评审专家现场拟定试题两种,标准试题由北京市资质认证办公室组织统一命题。 案例分析由北京市资质认证办公室组织统一命题。 在项目考核中不具备关键考核指标者按终止考核计,属一票否决项,用N表示。 附表1 北京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资质审定考核内容及分值权重 附表2 北京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审定标准及考核评分 附表3 北京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丙级)资质审定标准及考核评分 附表1 北京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资质审定考核内容及分值权重 考核内容 权重系数 考核项目 标准分数 备注 综合考查 45% 组织机构 工作场所 仪器设备使用管理 人员配置 质量体系 10 10 20 30 30 项目考核 55% 既往技术资料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验检测 卫生工程防护设施效果测定 口试 案例分析 30 20 15 10 25 附表2 北京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审定标准及考核评分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标准分数 考核指标 分数 备注 综合考查 组织机构 10 法人资格登记证书 4 N 设置独立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科室 6 N 工作场所 10 评价室 4 N 实验室 3 N 卫生工程实验室 3 仪器设备检定及使用 20 除应具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所需的仪器设备外,还需具备风速测定仪、毕托管、U型压力计、倾斜式微压计、烟尘测试仪(带真空泵)。 8 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 4 N 仪器设备应制定操作规程 4 仪器设备档案应完善。应包括仪器设备一览表,其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技术指标、制造厂名、购置日期、保管人、检定周期、检定单位、送检负责人和故障维修情况。 4 人员配置 30 评价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建设项目评价工作3年以上,不得外聘。 6 N 从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职业卫生、卫生工程人员至少各一名。 6 N 从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不少于6人。 6 N 外聘(含返聘)技术人员不得超过20%。 3 N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北京市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格证书》。 6 N 应当建立评价技术人员技术业绩档案。 3 质量体系 30 质量手册应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有关内容。 8 N 有相应的程序性文件并有效执行。 3 有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并有效执行。 3 原始记录 8 评价报告审核程序 2 评价报告归档 2 评价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包括实验室管理制度、公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人员聘用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财务与分配管理制度、物价与收费标准制度、委托协议制度等。 4 项目考核 既往技术资料 30 提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各4份,还应包括委托协议书、质量控制记录等。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 30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验检测 20 通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考核,具有检测类金属类、非金属类、有机化合物类等化学因素每类至少5项,总数不少于50项;有噪声、高温、照度、高频、微波等物理因素类和粉尘等项目的能力。 10 N 外协委托比例应小于20%。 10 卫生工程防护设施效果测定 15 测定方法尽可能采用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的方法或标准。 5 测试报告应当按照规定书写、审核、分发和保存归档。 5 现场考核仪器操作,应符合操作规程等作业指导文件。 5 口试 10 对评价技术负责人就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程序、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等内容进行现场提问。 6 对评价技术人员就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程序、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等内容进行现场提问。 4 案例分析 25 考核时要求所有从事评价工作的技术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提供的案例就评价中应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程序、评价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内容进行笔答。 25 附表3 北京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丙级)资质审定标准及考核评分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标准分数 考核指标 分数 备注 综合考查 组织机构 10 法人资格登记证书 4 N 设置相应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科室 6 N 工作场所 10 评价室 4 N 实验室 3 N 卫生工程实验室 3 仪器设备检定及使用 20 除应具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所需的仪器设备外,还需具备风速测定仪等 8 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 4 N 仪器设备应制定操作规程 4 仪器设备档案应完善。应包括仪器设备一览表,其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技术指标、制造厂名、购置日期、保管人、检定周期、检定单位、送检负责人和故障维修情况。 4 人员配置 30 评价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建设项目评价工作2年以上,不得外聘。 6 N 从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人员中卫生工程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不少于3人。 6 N 外聘(含返聘)技术人员不得超过20%。 6 N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北京市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格证书》。 6 N 应当建立评价技术人员技术业绩档案。 6 质量体系 30 质量手册中应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内容。 8 N 有相应的程序性文件并有效执行。 3 有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并有效执行。 3 原始记录 8 评价报告审核程序 2 评价报告归档 2 评价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管理制度、公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人员聘用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财务与分配管理制度、物价与收费标准制度、委托协议制度等。 4 项目考核 既往技术资料 30 提供相关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各2份,还应包括委托协议书、质量控制记录等。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 30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验检测 20 通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项目考核,具有检测金属类、非金属类、有机化合物类等化学因素类每类至少2项;噪声、高温、照度等物理因素类和粉尘等项目的能力。总数不少于20项。 10 N 外协委托比例应小于20%。 10 卫生工程防护设施效果测定 15 测定方法尽可能采用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的方法或标准。 5 测试报告应当按照规定书写、审核、分发和保存归档。 5 现场考核,仪器操作应当符合操作规程等作业指导文件。 5 口试 10 对评价技术负责人就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程序、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等内容进行现场提问。 6 对评价技术人员就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程序、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等内容进行现场提问。 4 案例分析 25 考核时要求评价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提供的案例就评价中应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程序、评价方案、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内容进行笔答。 25 北京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 资格审定办法及考核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的质量管理,规范北京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及考核办法。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义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其申请技术服务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和质量控制人员。 (三)能开展相应技术服务工作。 (四)具有能够满足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要求的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的工作条件。 (五)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六)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三、人力资源配置要求 (一)机构应配备职业卫生医师。 (二)专业技术负责人应精通本专业业务,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申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质的机构中,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验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人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 (五)外聘(含返聘)人员不得超过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技术负责人不得外聘。 四、仪器设备配置及使用要求 (一)具有所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二)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量程、精度能满足工作需要,并能良好运行。 (三)有计量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贴有明显的标志。无计量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有自行编制的校验和检验方法并进行定期校验。 (四)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及使用记录 (五)仪器设备档案应有仪器设备一览表,其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技术指标、制造厂名、购置日期、保管人、检定周期、检定单位、送检负责人和故障维修情况。 五、工作场所要求 (一)具备独立的办公地点和检测室。 (二)检测项目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测项目方法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 (三)办公室、检测室应清洁整齐,仪器设备放置合理,便于操作。实验室的温度、湿度等环境要满足检测需要。 (四)实验室的水、电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尘、毒分析室应有有效的防护设施。 (五)实验室内有相应的通风排毒设施及救护措施。 六、质量控制体系 (一)质量手册中应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相关内容。 (二)具有相应的程序性文件并有效执行。 (三)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并有效执行。 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项目认可范围 根据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的工作条件与服务能力,对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的机构,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项目进行认证。 八、考核办法 (一)专家考核结论及机构审定条件 专家考核结论包括评审意见和评审分数。采用综合检查和项目考核两个部分进行全面评审与考核(见附表1),确定评审意见和标准考核评审分数,最终做出专家鉴定结论。合格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总分不低于80分; 2 各单项得分不低于标准分值的70%。 (二)资质审定标准及考核分数 综合检查部分包括:组织机构、人员配置、仪器设备检定及使用、工作场所、质量体系等,权重系数为45%。综合考查项目实际得分×权重系数(45%)之积为综合考查得分数,记为A。 项目考核部分包括:既往技术资料审查、仪器设备配置、现场考核和盲样考核等,权重系数为55%。项目考核实际得分×权重系数(55%)之积为项目考核得分数,记为B。 评审分数=A+B 既往技术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三合一档案(原始记录、原始图谱、原始报告)。 在考核项目中,不具备关键考核指标者,按终止考核计,属一票否决项,用N表示。 附表1: 北京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资质审定考核内容及分值权重 附表2: 北京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资质审定考核标准及考核评分 附表3: 北京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资质审定仪器配置考核标准 附表1 北京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资质审定考核内容及分值权重 考核内容 标准权重 考核项目 标准分值 备注 综合考核 45% 组织机构 仪器设备使用 人员配置 工作场所 质量体系建设 20 20 30 10 20 N N N 项目考核 55% 既往技术资料 仪器设备配置 现场考核 盲样考核 20 10 35 35 N N N 附表2 北京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资质审定考核标准及考核评分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标准分值 考 核 指 标 分数 备注 综合考核 组织机构 20 《法人资格登记证书》 5 N 有独立的职业卫生医师办公室 3 有检验室 10 N 有质量管理室 2 人员配置 30 《北京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格证书》持证率100%,持证率<70%终止考核。 10 N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得外聘。 3 N 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 5 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4 有从事职业病防治3年以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职业卫生医师 4 N 外聘(含返聘)人员不得超过20% 4 N 仪器设备使用管理 20 仪器设备的性能、数量、量程、精确度能满足要求。 4 有计量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贴有明显检定或校验标识 8 大型仪器有仪器设备档案、标准操作规程、使用维修保养记录 8 工作场所 10 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2 N 检测项目方法采用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标准方法 3 有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有实验室温湿度等环境监测记录 实验室布局和仪器设备放置合理 实验室内有通风排毒设备及应急救护设施 办公场所面积满足工作任务要求 5 质量体系 20 质量手册中包括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相关内容 8 N 有程序性文件并有效执行 5 有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并有效执行 5 工作中有效执行质量手册 2 项目考核 既往技术资料 20 提供与申报项目一致的既往检测与评价报告及三合一档案(包括原始记录单、原始图谱、报告),每项至少三份 20 N 仪器设备配置 10 具体考核要求见附表3 10 N 现场考核 35 现场操作符合检测流程及仪器操作规程要求,报告结果规范(样品的采集、保管、预处理、分析、数据的处理、结果报告等,不符合检测流程及相应技术规范的酌情扣分) 35 盲样考核 35 考核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 35 N 附表3 北京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资质审定仪器配置考核标准 类别 序号 检测项目 审批 代号 仪器设备 一、粉尘类 001 粉尘类总尘 01-01 过滤乙烯纤维滤膜等、粉尘采样夹、粉尘采样器、分析天平(万分之一)、计时器、干燥器 002 游离二氧化硅 01-02 锥形瓶、量筒、烧杯、玻璃漏斗及其架子、温度计、可调电炉、高温炉、瓷坩埚或铂坩埚、坩埚钳或铂夹坩埚钳、干燥器、分析天平(万分之一)、玛瑙研钵、慢速定量滤纸、粉尘采样器、过氯乙烯纤维滤膜等 003 粉尘分散度 01-03 瓷坩埚或烧杯、载物玻片、显微镜、目镜测微计、物镜测微计、过氯乙烯纤维滤膜、粉尘采样器 004 呼吸性粉尘 01-04 过氯乙烯纤维滤膜等、呼吸性粉尘采样器、冲击式采样头、分析天平(十万分之一)、计时器、干燥器 005 石棉尘计数 01-05 载物玻片、显微镜、Portin目镜测微网、LM-1型目镜测微计、过氯乙烯纤维滤膜、粉尘采样器、相差显微镜 二、化学物质 1. 金属及类金属类 001 铅及其化合物(铅烟、铅尘、铅化合物,不包括四乙基铅) 03-01 粉尘采样器、万分之一天平、大气压测量仪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火焰、石墨炉)、荧光分光光度计用于铍的测定、示波极谱仪用于钒的测定 002 锰及其化合物(锰烟、锰尘、锰化合物) 03-03 003 镉及其化合物 03-04 004 铍及其化合物 03-05 005 铊及其化合物 03-06 006 钡及其化合物 03-07 007 钒及其化合物 03-08 008 镍及其化合物 11-01 009 三氧化铬及铬酸盐 06-01-01 010 铜及其化合物 11-03 011 氯化钠 06-01-03 012 氢氧化钠 11-11 013 氧化锌 10-01 014 汞及其化合物(汞、氯化汞、汞化合物) 03-02 气泡吸收管、 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测汞仪或带测汞附件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或原子荧光光谱仪 015 四乙基铅 03-25 气泡吸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活性炭管、恒温水箱、示波极谱仪 016 有机锡 11-46 硅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装置、气相色谱仪;多孔玻板吸收管、分光光度计;万分之一天平、粉尘采样器 017 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砷化氢) 03-10 粉尘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或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 018 砷化氢 03-12 气泡吸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分光光度计 2.非金属类 019 氯气 03-13 气泡吸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分光光度计 020 氨 03-16 021 磷化氢 03-22 022 氰类化合物 03-24 023 臭氧 11-13 024 硝酸(一氧化氮、二氧化氮) 07-01-02 025 盐酸 07-01-03 026 二氧化硫 11-47 多孔玻板吸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装置、万分之一天平、分光光度计 027 硫酸 07-01-01 粉尘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分光光度计 028 磷及其化合物(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 03--09 气泡吸收管、多孔玻板吸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火焰光度检测器) 029 一氧化碳 03-19 注射器、气相色谱仪(带一氧化碳转化炉)、大气压测量仪器或便携式红外线CO分析仪、CO2分析仪、气袋 030 二氧化碳 11-39 031 二硫化碳 03-20 多孔玻板吸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分光光度计、活性炭管、气相色谱仪 032 硫化氢 03-21 多孔玻板吸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比色管 033 氟及其化合物 03-23 万分之一天平、粉尘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离子活度计、电极电位仪或精密PH计、氟离子选择电极 3.有机类 034 甲烷 11-35 注射器、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035 总烃 11-02 036 液化石油气 11-37 037 正己烷 03-31 活性炭管、注射器、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038 汽油 03-32 039 环己烷 11-05 040 苯 03-28 041 甲苯 03-29 042 二甲苯 03-30 043 苯乙烯 11-40 044 乙苯 11-06 045 丁烯、丁二烯 11-04 046 甲醛 03-46 气泡吸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分光光度计、恒温水箱 047 萘 11-07 硅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048 丙酮 11-08 注射器、活性炭管、硅胶管(丙酮)、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049 丁酮 11-09 050 环己酮 11-10 051 甲醇 03-43 空气采样器、注射器、大气压测量仪器、硅胶管、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052 乙醇(酒精) 06-01-04 053 丙醇 11-15 054 异丙醇 11-16 注射器、活性炭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055 丁醇 11-17 056 异丁醇 11-18 057 2-乙氧基乙醇 11-19 活性炭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058 2-甲氧基乙醇 11-20 059 2-丁氧基乙醇 11-21 060 乙酸甲酯 11-22 注射器、活性炭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061 乙酸乙酯 11-23 062 乙酸丙酯 11-24 063 乙酸丁酯 11-25 064 乙酸戊酯 11-26 065 乙酸乙烯酯 11-27 066 丙烯酸甲酯 11-28 067 丙烯酸乙酯 11-29 068 甲基丙烯酸甲酯 11-30 069 硫酸二甲酯 03-47 多孔玻板吸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分光光度计;硅胶管、恒温水箱、高效液相色谱仪 070 乙醚 06-01-07 注射器、活性炭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071 酚 03-44 气泡吸收管、硅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072 甲酚 11-31 073 对苯二酚 06-01-06 多孔玻板吸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分光光度计;(参照间苯二酚) 074 五氯酚 03-45 冲击式吸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PH计、分光光度计 075 环氧乙烷 11-32 注射器、活性炭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076 光气 03-15  多孔玻板吸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紫外分光光度计 077 氯甲烷 11-33 注射器、大气压测量仪器、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078 溴甲烷 03-53 079 二氯甲烷 11-34 注射器、活性炭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080 三氯甲烷 06-01-02- 081 四氯化碳 03-36 082 二氯乙烷 03-35 083 三氯乙烯 03-38 084 氯乙烯 03-37 085 四氯乙烯 11-37 086 氯丙烯 03-39 注射器、大气压测量仪器、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087 氯丁二烯 03-40 088 乙腈 11-36 注射器、活性炭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089 丙烯腈 11-14 090 一甲胺 03-33 气泡吸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分光光度计 091 三甲胺 11-45 硅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092 丙烯酰胺 03-48 冲击式吸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硅胶管、万分之一天平、气相色谱仪(电子捕获检测器) 093 二甲基甲酰胺 03-49 多孔玻板吸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094 苯胺 03-41-01 气泡吸收管、硅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095 甲苯胺 03-41-02 硅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096 N,N-二甲基苯胺 03-41-04 097 硝基苯 03-41-06 气泡吸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分光光度计 098 硝基甲苯 03-41-07 099 对硝基苯胺 03-41-08 硅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100 二硝基苯 03-41-09 冲击式吸收管、空气采样器(防爆)、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气相色谱仪(电子捕获检测器)、分光光度计 101 三硝基甲苯 03-42 空气采样器(防爆)或注射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气相色谱仪(电子捕获检测器)、分光光度计 102 二异氰酸甲苯酯 10-02 冲击式吸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气相色谱仪(电子捕获检测器) 103 偏二甲基肼 03-17 硅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气相色谱仪( 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104 有机磷农药 03-50 气泡吸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分光光度计、万分之一天平、气相色谱仪(火焰光度检测器) 105 拟除虫菊酯类 03-54 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气相色谱仪(电子捕获检测器);高效液相色谱仪、粉尘采样器、离心机 106 松节油 06-01-05 气泡吸收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分光光度计 107 氯甲醚 11-12 活性炭管、空气采样器、大气压测量仪器、万分之一天平、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4、 108 其它化学物质,写明具体物质名称 03-57 相应的检测分析仪器 三、物理因素类 001 高温 04-01 空盒压力计、热球式风速仪、辐射热计、通风干湿球温度表、WBGT指数仪 002 高湿 06-08-02 通风干湿球温度表 003 高气压 04-02 空盒压力计 004 低气压 04-03 空盒压力计 005 局部振动 04-04 手传振动测试仪 006 紫外线 06-03 紫外线测试仪 007 高频 04-06 高频电场测试仪 008 微波 04-07 微波漏能仪 009 照度 04-05 照度计 010 噪声 08-01 精密声级计 011 其它物理因素 04-10 相应的检测仪器
本文档为【职卫机构审定标准(检测、评价)】,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415365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76KB
软件:Word
页数:21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1-04-15
浏览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