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CCGF 305.3-2008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2008-7-22 发布 2008-10-1 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CCGF 305.3—2008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他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考本规范执行。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
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复检。
2 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3 305 305.3
分类名称 建材 建筑钢材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3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碳钢热轧圆盘条产品年销售额为
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下表: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万元) ≥250000 ≥100000 且<250000 <100000
4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应用文件(或文号),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
件(或文号),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701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GB/T 14981 热轧盘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14437 产品质量监督计数一次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国家质检总局第 13 号令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5 抽样
5.1 抽样产品
优先抽取产品标准中较高牌号的产品,如:Q235。
5.2 抽样基数、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及数量
随机抽取经被抽查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1
CCGF 305.3—2008
在企业成品库抽样时,同一批次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5 盘。
随机抽取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批次产品的其中 3 盘盘条,每盘截取 2 支长度为 500 mm 的
样品,2 支样品均应编号标记,并一一对应(如 1-a,1-b)。标记 a 的样品为检验样品,标记 b 的样
品为备用样品。
5.3 现场质量检查
检验人员依据产品标准,在抽样现场对抽取批号的 5 盘盘条进行外观质量检查以及外形尺寸测
量,并填写现场检验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表。
5.4 样品处置
应当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签封,并各挂一个标牌,同时在封条上标注出检验样品或备用
样品。样品应由包装材料全部包裹,为防拆封,可使用多张封样单,并采用透明胶带缠裹。
5.5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
生产的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
售额,并加以注明。
6 检验要求
6.1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 1)
表 1.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指标 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
荐性
检测方法
A 类 B 类 C 类
屈服点
GB/T 701 第
5.4 款
推荐性 GB228 ●
抗拉强度
GB/T 701 第
5.4 款
推荐性 GB228 ● 1 力学性能
伸长率
GB/T 701 第
5.4 款
推荐性 GB228 ●
2 工艺性能 冷弯
GB/T 701 第
5.4 款
推荐性 GB232 ●
C
GB/T 701 第
5.1 款
推荐性
GB/T 223;GB/T
4336
●
Si
GB/T 701 第
5.1 款
推荐性
GB/T 223;GB/T
4336
●
Mn
GB/T 701 第
5.1 款
推荐性
GB/T 223;GB/T
4336
●
3 化学成分
P
GB/T 701 第
5.1 款
推荐性
GB/T 223;GB/T
4336
●
2
CCGF 305.3—2008
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指标 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
荐性
检测方法
A 类 B 类 C 类
3 化学成分 S
GB/T 701 第
5.1 款
推荐性
GB/T 223;GB/T
4336
●
直径允许偏
差
GB/T 701 第 4
款
推荐性 GB/T 14981 ●
4 外形尺寸
不圆度
GB/T 701 第 4
款
推荐性 GB/T 14981 ●
5 表面质量 /
GB/T 701 第
5.5 款
推荐性 目视 ●
6
包装、标志和
质量证明书
/
GB/T 701 第 8
款
推荐性 目视 ●
注:A 类——极重要质量项目,类——重要质量项目。
6.2 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与标识质量检查项目
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包括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化学成份、外形尺寸、表面质量。
标识检验项目包括包装、标牌和质量证明书。
6.3 检验应注意的问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6.3.1 现场检查所抽查产品的表面质量,是否有裂纹、结疤、耳子;
6.3.2 现场检查所抽查产品的包装道次及标牌数量;
6.3.3 被抽查企业应明确所抽产品的外形尺寸精度;
6.3.4 将上述检查结果记录在抽样单备注栏中。
7 判定原则
产品实物质量判定原则、标识判定原则和产品检验结果综合判定原则分别规定如下:
7.1 产品实物质量判定原则
按照该产品的质量状况及对其通常质量要求,采用《产品质量监督计数一次抽样检验程序及抽
样方案》标准制定判定方案如下,错判风险 α 为 0.05。
7.1.1 力学性能:p0取为 1.5%,每批检验样本量n=3,不通过判定数Re=1;检验三支样品的屈服强度、
抗拉强度、伸长率指标。每支样品有任一指标不合格,判定该支样品不合格,有 1 支或 1 支以上不
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力学性能项目不合格,反之则判定为合格。
7.1.2 工艺性能: p0取为 1.5%,每批检验样本量n=3,不通过判定数Re=1;检验三支样品的冷弯指标。
有 1 支或 1 支以上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工艺性能项目不合格,反之则判定为合格。
7.1.3 化学成分: p0取为 5%,每批检验样本量n=1,不通过判定数Re=1; 检验的化学成分若有任一
指标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化学成分项目不合格,反之则判定为合格。
3
CCGF 305.3—2008
7.1.4 尺寸外形: p0取为 6.5%,每批检验样本量n=5,不通过判定数Re=2;每支产品尺寸有任一指标
达不到标准要求,判定该支产品不合格,若有 2 支或 2 支以上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尺寸外形项
目不合格,反之则判定为合格。
7.1.5 表面质量: p0取为 6.5%,每批抽样检验样本量n=5,不通过判定数Re=2;每支产品有任何缺陷,
判定该支产品不合格,若有 2 支或 2 支以上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表面质量项目不合格,反之则
判定为合格。
当产品存在 A 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 B 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较严重
不合格。
7.2 标识判定原则
标牌标注内容中厂名、规格、牌号、批号、产品执行标准号一项及一项以上时,判定该项目不
合格,属轻微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标识质量合格。
除上述情况外,标识其他项目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检查,不作判定。将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写入
检验报告附页(注明:仅进行检查,提示更正,不作综合判定)。
7.3 产品检验结果综合判定原则
经检验,产品实物质量和标识均合格的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当产
品存在 A 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 B 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较严重不合格;
当产品仅有 C 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轻微不合格。
8 异议处理复检
被抽查企业对检验机构的抽查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下列情况进行:
8.1 如果检验项目为不可再现试验或试验后样品破坏(如力学性能的抗拉强度、屈服点等指标),采
用备用样品检验,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
8.2 如果检验项目为可再现试验(如化学成分、工艺性能项目,力学性能的伸长率指标),检验机构
应核查不合格项目的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检验后缺陷特征样品、与不合格质量数据相关联的其
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的,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做出维持原检验结论的复检结论。如果由于
相关检验证据不明确,被检方不认可的,复检在原样上进行,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
果不变,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
8.3 外形尺寸、表面质量、包装标志质量证明书不进行复检。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