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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第二章null第二章 国际法主体国家第二章 国际法主体国家 国家是国际关系的主要参与者,是国际法最主要的主体,学习和研究有关国家的国际法律制度,是国际法最基本的内容。 重点内容: 1、国家定义、构成要素、类型、基本权利和义务; 2、国家承认、方式、后果; 3、国家继承、种类、原则;null第一节 国家概述 一、国家的概念 1、定义 国际法上的国家:是指定居在特定的领土之上,并结合在一个独立自主的权力(主权)之下的人的集合体。 西方多称之为“国际法上的独立人格者”。 ...

国际法第二章
null第二章 国际法主体国家第二章 国际法主体国家 国家是国际关系的主要参与者,是国际法最主要的主体,学习和研究有关国家的国际法律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是国际法最基本的内容。 重点内容: 1、国家定义、构成要素、类型、基本权利和义务; 2、国家承认、方式、后果; 3、国家继承、种类、原则;null第一节 国家概述 一、国家的概念 1、定义 国际法上的国家:是指定居在特定的领土之上,并结合在一个独立自主的权力(主权)之下的人的集合体。 西方多称之为“国际法上的独立人格者”。 “当人民在他们自己的主权政府下定居在一块土地之上时,一个真正意义的国家就存在了。” ——《奥本海国际法》null2、国家的构成要素 1933年《美洲国家间关于国家权利和义务的公约》: “国家与旧氏族组织相比,第一个不同点,是它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第二个不同点,是公共权力的设置” ——《马恩选集》 国家的四个要素: ①定居的居民;多少不论(国家是居民组成的社会,是人的集合体。没有居民是不能称其为国家的,并且应是永久性人口、定居的。) ②确定的领土;大小无关(领土是国家存在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国家行使主权的排它空间,是国家管辖权的基础。) ③有一个政权组织(政府);(政府是现代国家的代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是国家在国际上权利与义务的享有者和承担者,是国家的构成要素。) ④拥有主权。(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是独立处理内外事务的权利,是现代国家的基本条件和标志)第二章:国家第二章:国家二、国家的分类: 第二章:国家第二章:国家二、国家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国家权利可分成: “基本权利和派生权利” 基本权利:依国家主权而产生的权利,是国家所固有的,是主权的具体化。null(一)基本权利 主要有:独立权、平等权、自保权、管辖权。 1、独立权。指国家可以按照自己意志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外力控制和干涉的权利。 包括两方面: A.自主性,即国家行使主权完全自主; B.排他性,即国家在主权范围内处理本国事务不受外来干涉。null2、平等权 指国家在国际关系中具有的同其他国家处于完全平等地位的权利。 它是“主权”在国际关系上的体现。 主权国家在国际关系中互不隶属、互不管辖。 国家不仅平等地参与国际法的制定,还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 null3、自保权。指国家为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发展,而进行国防建设和武力自卫的权利。它包括: A、国防权:是国家有权进行国防建设,防备可能来自外国的侵略的权利; B、自卫权:是当国家受到外国的武力攻击时,可以进行单独或集体自卫。 《联合国宪章》对自卫的限制: A.国家遭到实际武力攻击; B.自卫只能在安理会采取维护措施之前进行; C.将采取的自卫措施立即向安理会报告,并且不得影响安理会采取必要行动。 D.自卫措施必须”必要而适当”的。对称原则是国际法上的重要原则。null4、管辖权。 指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事件以及境外特定的人、物和事件具有的行使管辖的权利。它包括四种: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性管辖、普遍性管辖。 (1)属地管辖 又称领域管辖、属地优越权:指国家对其领土及领土内的人、物和发生的事件,按照本国法律进行管辖的权利。 它是以“领土”作为管辖的对象和范围的。null属地管辖是国家管辖权中最基本的管辖,在管辖冲突时具有优越权。 但属地优越权并非绝对,要受国际法的限制。主要有: A:它不适用于依法享有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也不适用境内的外国国家财产和国家行为。 B:对外国人行使属地管辖权时,应尊重其国籍国的属人管辖权; C:在领海内行使管辖权时,应不干预外国船舶上的内部事务,并允许它们无害通过; D:利用边界河流时,应不损害邻国的利益和国际利益。对于国际河流,负有开放流经其领土河段的条约义务;(湄公河的开发利用、松花江事件) E:经允许入境的外国军用航空器和军用船舶不受属地管辖权的制约等等。null2、属人管辖 指一国政府有权对(国内、国外的)本国人行使管辖的权利。 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依国际惯例,这种管辖权还可扩大到:本国的法人、航空器、船舶、太空飞行物等。 按国际惯例:国家基于本管辖权可要求在国外的本国人: A:履行其对国家的义务:服役、纳税 ; B:违反本国法时有审判权和处罚权; C:同时,享有“外交保护权”; 例外:这种管辖权往往要受所在国“属地管辖权”的限制。如:我国刑法: null(3) 保护性管辖 对外国人在域外的行为,对本国家或公民利益造成损害的,有管辖权。 其适用范围:按国际法要求,一般应当是,世界各国或说国际法公认之犯罪行为。 如我国刑法:“外国人在域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的犯罪,最低刑为3年以上的,可适用本法,但按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4)普遍管辖 指对国际法上明确规定的、严重危害国际社会普遍利益的国际犯罪行为,任何国家都有管辖权。而不论犯罪行为发生在何地。 国际公认的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对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承担的国际义务范围内,按我国法律行使管辖权”null5、国家司法豁免权 是指一国的“国家行为”和“国家财产”在国外不受他国管辖的特殊权利。源于“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的罗马法名言。 可分两种: A:外交豁免: 元首、首脑、外长、使节在东道国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 原因:其代表国家,“国家之间无管辖权”,也是为其更好地履行职务的需要。 B、主权豁免: 国家行为和国家财产在东道国也享有不受司法管辖的豁免权。 绝对豁免主义:(历史上的,已过时) 相对豁兔主义:“非主权行为与主权行为”(现代国际法) “商业行为和行政行为” 依国际惯例:国家不可在国外成为被告,但可成为原告。 此时,被告可反诉; 但既使是败诉也不能强制执行。除非宣布放弃。null(二)国家的基本义务 核心是尊重他国主权及由此引起的相关义务。 表现为四: 1、在国际关系中不得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 2、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方法来直接或间接干涉它国之内政。 3、用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 4、善意执行其依公认的国际法或国际条约所负之义务。第二节 承认第二节 承认一、承认的概念与性质 1、概念 指“既存国家”以一定方式对新国家、新政府出现这一事实予以确认,并表明愿意与之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行为。 2、特征 A:承认的主体:国家; B:承认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各国无必须承认的义务、被承认国也无此项权利); C:承认是一种政治行为:承认与否,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多与一国的国内政策、外交关系的需要来自由栽量; D:承认又是一种国际法律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果:建交、缔约、相互承认对方的法律等;null3、承认的性质 A 、是构成性的还是宣告性的? B、承认是法律行为还是政治行为? 二、国家承认与政府承认 承认有两种: 1、国家承认: 指既存国家对新国家产生这一事实予以确认,并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的 国际法律行为。 条件:新国家的建立符合国际法(满洲国); 新国家具备四要素; 情势:独立(殖民地) 分离(部分独立:科索沃、东帝汶) 分立(前苏联、前南) 合并(东西德)null4、政府承认 1、定义 既存国家以一定方式对新政府产生这一事实予以确认,并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的国际法律行为。 2、区别: 新国家产生时:两者同步的。 如只有政府更替时,只有政府承认。 3、产生的原因: 政府的更替:特指——革命与政变;或者说:法律程序之外的更替(王位的继承、选举) 4、政府承认的原则 现代国际法并无规定,按惯例,普遍以”有效统治“为原则。 按现代国际实践,只要一个新政府能在其控制的领土上实施了有效治理,行使了政府权力,就应该被承认。除此之外,并不应考虑其政权起源、或存在的法律依据。null历史上承认的几种原则: 正统主义(19世纪之前封建王朝的主张,王统、血统主义) 托巴主义:法统主义(20世纪初,厄外长:主张以宪法程序为承认新政府的条件,一切违反宪法程序面成立的新政府都不能被承认。) 威尔逊主义:民主主义为旗帜(依宪法重组政府,或进行公民选举之前,不能被承认) 艾斯特拉达主义:1930年(任何承认都是在对它国新政府评判基础上进行的,都意味着对他国主权和内政的干涉,今后墨西哥政府将只限于继续保持或不保持对外国政府的外交关系,而不采用承认的形式。实际是采用了新的“默示承认”形式)null三、承认的方式与效果 1、方式: (1)明示承认与默示承认; 明示承认:是一种直接的、明文表示的承认。实践中有三种: (一)承认国以照会(或函电)正式通知。最常用的方式; (二)数国(包括新国家)签订一议定书或条约,表示承认(中美、中日); (三)数国(不包括新国家)签订一条约,其中载有宣布承认新国家的条款。 默示承认:通常有以下三种: (一)既存国家与新国家正式缔约,就构成对新国家的实事上的承认; (二)既存国家与新国家建立外交关系; (三)与被承认国建立领事关系,如既存国家正式接受新国家所派的领事,或正式向新国家派遣领事(艾斯特拉达主义)。 但是新国家参加一个国际会议或国际组织,或参加缔结一项多边条约,并不因此构成其他国家对新国家的默示承认。现今各国大都采取明示承认,在国际实践中默示承认较为少见(1954年中美会谈)。null(2)法律上的承认与事实上的承认; 法律上的承认(正式承认):指承认国给予新国家或新政府以完全、永久的正式承认,表示承认者愿意与被承认者建立全面的正式关系,而且是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在通常情况下,对新国家的承认是法律承认。 (包括:明示与默示承认) 事实上的承认:是既存国家出于其国际关系考虑,或是对新国家地位的巩固尚缺乏信心,不愿意即时与新国家建立全面关系,但又有与之进行交往的必要,因而决定给予新国家一种事实的承认。暂时在比较狭小的范围内建立联系,通常为经济、商业、贸易、科技文化等方面,而不发生政治、外交和军事关系。它是不完全的承认,带有暂时性。(1950年中英)null事实上的承认是一种非正式承认,它不同于法律承认: (一)事实上的承认是可以撤销的,具有临时的、不稳定的性质; (二)事实上的承认表明承认国与被承认国之间只发生业务关系,而不建立全面的正式关系。 (三)无论是法律上的承认还是事实上的承认,都会引起一定的法律效果,但事实上承认的效果要窄些。事实上的承认往往导致法律上的承认,但法律上的承认并非一定要经过事实上的承认。null2、承认的效果(国际法律后果) 两国关系正常化,可建立外交、领事关系; 双方可以缔结条约; 承认对方法律的效力及司法、行政管辖权; 在对方法院在诉讼的权利,相互给予司法割免权; 具有溯及力; 1948年《美洲国家组织宪章》第10条:承认意味着承认国接受新国家的人格与随同而来的该两国间由国际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null例题:下列关于国际法上“承认”的说法正确的是( AC ) A、承认一经宣布就会在承认国与被承认国之间奠定全面交往的法律基础 B、承认一旦完成,就相当于双方建立了外交关系 C、支持新国家参加政府间组织,构成对该新国家的默示承认 D、法律上的承认具有溯及的效果,而事实上的承认则不具有溯及的效果。第三节 继承第三节 继承一、国际法上继承的概念 (一)概念 是指由于某种国际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引起国际法权利和义务由一个承受者转移给另一个承受者的法律行为。 (二)分类 依继承的主体:分为国家继承、政府继承和国际组织继承。 依继承的对象:分为条约、国家财产、国家债务、国家档案等的继承。null二、国家继承 (一)概述 1.概念: 是指由于领土变更的事实而引起的国家之间权利和义务的转移。 2.国家继承的条件: ①合法性,即国家继承必须符合国际法(符合国际法范围的,才能成为继承的对象); ②领土性或关联性,即国家继承的权利和义务必须与所涉领土有关联,与所涉领土无关的不属于国家继承的范围。 3.引起国家继承的原因——领土变更的事实 情势: 独立、合并、分离、分立、部分转移(割让、交换)。null(二)国家继承的内容和规则 法律渊源:1978年《关于国家在条约方面继承的维也纳公约》 1983年《关于国家财产、档案和债务继承的维也纳公约》 ( 目前签署比较少,还没有生效,并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但反映了公认的国际习惯,可以作为习惯法存在的证据!) 1.条约继承 (1)条约的继承:是指继承国对被继承国有效条约中所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继承。就实质而言,是被继承国的有效条约对继承国是否有效的问题。 (2)条约继承的一般原则: 与国际法主体资格相关的“人身条约”不继承。 “政治性条约”不予继承;同盟、友好条约、防御 与领土、资源相关的条约予以继承(处置性条约) “经济性条约”酌情继承,诸如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等。null2、国家财产的继承 (1)国家财产:是指国家继承发生时依被继承国国内法为该国所拥有的财产、权利和利益。 国家财产继承:是指被继承国的国家财产转归继承国所有。 (2)国家财产继承的“一个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两个原则” 一个标准:被转属的国家财产与领土之间有关联; 两个原则: 一是随领土转移原则(不动产),即一国的国家财产随着领土的转移而由被继承国转移给继承国; 二是实际生存原则(动产),即国家财产的转移应考虑到是否与所涉领土实际生存活动需要有关,与所涉领土实际生存需要有关的国家动产应该转移! (白板主义:殖民地独立时,要考虑该领土居民的实际情况,维持其起码的生存条件,不承担原宗主的债务)null3.国家债务的继承 (1)国家债务:是指一国对他国或国际组织所负的任何财政性义务。 (2)分类: A.按债权人、债务人关系:内债、外债; B.按债使用范围:国债(继承) 地方化债务(继承) 地方债务(不继承)??? C.按债的性质:善意之债、恶意之债 (3)一般继承规则 国际习惯规则:上述。 除国家合并和新独立国家外,一般通过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和按照公平原则来解决国家债务的转属问题。null例题:甲国在一段时期内附属于乙国,后又从乙国中独立出来,该国家目前面临着国家继承的问题,该国家与被继承国之间没有达成任何协议,该新独立国家可以继承的包括:( 123 ) A.甲国领土范围内属于乙国国家所有的不动产 B.丙国领土范围内属于乙国所有的一批动产,附属之前原属甲国所有 C.与该领土行政管理有关的归乙国所有的国家档案 D.乙国曾经为在甲国领土范围内与丁国争夺势力范围进行战争向丙国政府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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