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学习情境一 发票的缮制 子学习情境一 发票的缮制 Sub-studying Context Ⅳ (Invoice Making) Index 【本环节企业工作过程】 Business Procedures 【本学习情境学习性工作任务完成过程】 Procedures for Fulfilling this Task in this Studying Context 【发票(商业发票)填制】 Filling the Verification Sheet 【业务难题探讨】 Exploration into Business Challenge (Cases) 【课后任务布置】 After-class Tasks 【相关知识链接】 Knowledge to be Linked 【本环节企业工作过程】 Business Procedures 【本学习情境学习性工作任务完成过程】 Procedures for Fulfilling this Task in this Studying Context 【发票(商业发票)填制】 Filling the Commercial Invoice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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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票样本(商业发票) NANJING TRANDING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 60 HUAHAI ROAD NANJING, CHINA COMMERCIAL INVOICE To: Invoice No.: Invoice Date: S/C No.: S/C Date: From: To: Letter of Credit No.: Issued By: Marks and Numbers 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 Description of goods Quantity Unit Price Amount TOTAL: SAY TOTAL: NANJING TRANDING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 60 HUAHAI ROAD NANJING, CHINA 此栏填写发票的出票人。 《审核单据的国际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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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实务(ISBP)》和UCP600规定:除可转让信用证以外,发票必须由信用证中指明的受益人出具。地址中的电传或传真号码等内容无需出现;如果表述,也不必与信用证中的一样。 单据的名称 《审核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规定: 信用证要求“发票”而未做进一步定义,则提交的任何形式的发票都可以满足(如商业发票、海关发票、税务发票、最终发票。领事发票等)。 但是,标识为“临时”发票、“形式”发票或类似的发票是不可接受的,除非信用证特别授权。 当信用证要求提交商业发票时,名称为“发票”的单据是可以接受的。 TO 发票的抬头人 《审核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规定: 发票必须以申请人为抬头。地址中的电传或传真号等无需出现;如果表述,也不必与信用证中的一样。 有时来证要求以第三方位发票抬头人,如:ALL DOCUMENTS INCLUING COMMERCIAL INVOICE MUST BE IIN THE NAME OF DEEP 2ST S.D.B.O. BOX 101 LAS PAHMAS CANARY ISLANDS. 对于这样的条款,发票的抬头人和其他 单据的抬头人都应按指定的抬头人填写。这一条款表明什么? 表明该证的申请人仅是货物买卖的中间商,而不是货物的真正买者。 NVOICE NO. 发票号码同汇票号码 INVOICE DATE: 发票日期在全套单据中,一般日期是最早的,原因是:信用证的受益人一般收到信用证审证后,最先缮制的就是发票,其次是装箱单。 有时卖方在签订合同后,没等信用证开来就开始缮制发票,因此发票的日期可能比开证日期还早。 S/C NO. 合同号码 S/C DATE; 合同日期 这两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FROM 填装运港 TO: 填目的港 LETTER OF CREDIT NO. 填信用证号码 ISSUED BY 填开证行 注意:发票没有统一的格式,只要把信用证要求的内容显示出来即可。 发票要缮制美观,清楚。 有些项目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可 以不显示出来,比如:信用证号、开证行等。 MARKS AND NUMBERS 唛头 《审核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规定: 使用唛头的目的在于能够标识箱、袋或包装。 如果信用证对唛头的细节作了规定,则载有唛头的单据必须显示这些细节,但额外信息是可以接受的,只要它与信用证的条款不矛盾。 标准唛头的内容一般包括: 收货人名称 合同号 目的港 包装的件数和种类 举例: Y L 08JNN68 INCHEON CTN NO.1-96 某些单据中唛头所包含的信息常常超出通常意义上的唛头所包含的内容,可能包括诸如货物种类、易碎货物的警告、货物净重及/或毛重等。在一些单据里已示了此类额外内容而其他单据没有显示,不构成不符点。 集装箱运输货物的运输单据有时仅仅在“唛头”栏中显示集装箱号,其他单据则显示详细的唛头标记,对这样的单据不能因此认为不相符。 没有唛头填N/M DESCRIPTION OF GOODS 货物的描述 《审核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和UCP600规定: 发票中的货物描述必须与信用证规 定的一致,但并不要求如同镜子反射那样一致。例如.货物细节可以在发票中的若干地方表示,当合并在一起时与信用证规定一致即可。 注明: 信用证对货物的描述见45A: Descriptn of Goods &/or Services 讨论: 1. 在信用证中出现的货物描述是:SHIRTS,信用证下提交的商业发票上对货物的描述是BLUE SHIRTS,问:这构成不符点吗? 2. 如发票的货物描述为旧货(SECOND HAND GOODS),但信用证没有这样的描述,单证相符吗? 发票中的货物描述必须反映实际装运的货物。 例如,信用证的货物描述显示两种货物,如10辆卡车和5辆拖拉机,如果信用证不禁止分批装运,而发票表明只装运了4辆卡车,是可以接受的。列明信用证规定的全部货物描述,然后注明实际装运货物的发票也是可以接受的。 贸易术语 如果贸易术语是信用证中货物描述的一部分,或与货物金额联系在一起表示,则发票必须显示信用证指明的贸易术语,而且如果货物描述提供了贸易术语的来源,则发票必须标识为相同的来源(如信用证条款规定“CIF新加坡 Incoterms 2000”,那么“CIF新加坡Incoterms”等就不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发票不得表明: a) 溢装(第ISBP第39条(b)款规定的除外),或 b)信用证未要求的货物(包括样品、广告材料等),即使注明免费。 QUANTITY 货物数量 《审核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和UCP600规定: 信用证要求的货物数量可以有5%的溢短装幅度。但如果信用证规定货物数量不得超额或减少,或信用证规定的货物数量是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算时,不适用此条。 货物数量在5%幅度内的溢装并不意味着允许支取的金额超过信用证金额。 举例1: 载体5出口泰国化工产品项目 该信用证商品的数量是:5,000 KGS MENTHOL CRYSTALS 思考: 此信用证出口薄荷脑,以公斤计价,共5000公斤。我们出口薄荷脑,重量能否正好控制在5000公斤? 薄荷脑的重量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出口的重量可能不能精确在5000公斤。而此信用证并没有允许金额和数量的增减,那么,出口商如何把握呢? 根据UCP600第30条b分条的规定:对于数量容易发生增减,不是以包装单位或件数来计价,而以“公斤”、“公吨”、“立方米”等计价的货物,即使信用证没有规定货物数量的增减幅度(信用证也没有禁止货物的增减),货物数量可以有5%的增减,但是金额不能超过信用证金额。 因此,上面出口的薄荷脑,我们制单时 1. 数量可以减少5%,比如为4750公斤,则发票的金额为USD16615,没有超过信用证金额USD18000。单证相符。 2. 那么出口的薄荷脑能否增加5%呢?即为5250公斤?如果为5250公斤,发票金额即为USD18375,超过了信用证金额USD18000,肯定不行。 3. 我们发现:此项目信用证金额为 USD18000,而此信用证并没有允许金额增加,因此,此信用证实际上只允许的货物数量最多增加2.85%左右。 举例2 32B: Currency Code, Amount: ABOUT(APPROXIMATELY) USD5,000.00 45A: Descriptn of Goods &/or Services ABOUT (APPROXIMATELY) 10000KGS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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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BOUT”(约)、“APPROXIMATELY”(近似)如何理解?UCP600规定:应理解为允许10%的增减。上面举例中,信用证允许数量和金额均可增减10%。 举例3 32B: Currency Code, Amount: USD5,000.00 45A: Descriptn of Goods &/or Services ABOUT (APPROXIMATELY) 10000KGS USD0.5/KG 请问,最多装多少?最少装多少? 1. 如果少装10%,即装:9000公斤,那么单据的金额为USD4500,金额少于信用证金额,单证相符吗?肯定不符。 2. 如果多装,单据金额肯定超过信用证金额,单证肯定也不符。 因为根据ISBP和UCP600规定:信用证允许数量可以增减,并不意味着信用证金额也可以同时增减;同理,如果信用证只允许金额可以增减,也并不意味着数量可以同时增减。 举例4 39B: Maximum Credit Amout: USD5,000.00 45A: Descriptn of Goods &/or Services ABOUT (APPROXIMATELY) 10000KGS USD0.5/KG 信用证规定金额最大额为USD5000,请 问:可以多装吗?可以少装吗? 1. 多装,单据金额肯定超过信用证的最大金额USD5000,单证不符。 2. 少装10%,单据金额为USD4500,并没有超过信用证的最大金额,因此可以接受。 举例5 有时信用证直接规定了数量和金额的增减幅度,比如项目载体8 POS./NEG. TOL.(%) *39A : 10 / 10 翻译为:信用证金额允许上下浮动的最大范围: 正负10% 此信用证又在货描(45A)又明确了数量的增减幅度: DESCRIPT. OF GOODS 45A: SALES CONTRACT NO. 08NW105-A DATED APRIL 20, 2008 AS FOLLOWS 1. 97PCT COTTON 3PCT SPANDEX POPLINE GREY 50X40+40D 96X72 84’ GREY QUANTITY 60000M (+/- 10PCT) UNIT PRICE USD1.30/M CIF VERBANIA 2. 97PCT COTTON 3PCT SPANDEX POPLINE PFD 50X40+40D 133X72 59/60’PFD QUANTITY 60000M (+/- 10PCT) UNIT PRICE USD1.50/M CIF VERBANIA 此信用证表示信用证即允许金额增减10%,同时允许数量增减10%。 案例分析: 信用证禁止分批装运。规定货物数量为10000桶,受益人仅装运9997桶,有3桶在国内运输过程中遭受水渍损坏。因此,受益人提供的单据,货物数量为9997桶。请问单证是否相符? 分析: 此信用证未规定货物的数量不得增减, 9997桶的价格肯定不会超过信用证,那么是否可以根据UCP600第30条b分条的规定,数量可以增减5%? 1. 我们仔细研究UCP600第30条b分条,可以发现b分条适用于:不是以包装单位或件数来计价的货物,即数量容易发生增减的货物。而此案例的货物以桶计价,显然不适用此条款。 2. 该信用证又禁止分批装运,因此,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单证不符。 那么,该如何避免这种问题? 如果我们要求修改信用证,比如允许分批装运;或者允许信用证金额和货物数量有一个变化范围,那么这种情况问题就可避免。 注意: 1. 如果信用证要求分期装运,则每批装运必须与分期装运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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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 2. 货物超装,信用正上未允许,超装部分做托收,不能在信用证的发票上体现出来。 单价和金额 ISBP和UCP600规定: 发票必须表明装运货物的价值。发票中显示的单价(如有的话)和币种必须与信用证中的一致。 发票必须显示信用证要求的折扣或扣减。发票还可以显示信用证未规定的涉及预付款或折扣等的扣减额。 思考:怎么显示? TOTAL 总金额 SAY TOTAL 金额大写 最后空白栏:出票人签署栏 ISBP和UCP600规定: 即使信用证没有要求签署,如发票上有证明和声明自身性质的,那么发票必须签署。 单据上有专供签字的方框或空格并不必然意味着这一方框或空格必须有签字。例如,在运输单据如航空运单或铁路运输单据中经常会有一处标明“托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类似用语,但银行并不要求在该处有签字。如果单据表面要求签字才能生效(例如,“除非签字单据无效”,或类似规定),则必须签字。 签字不一定手写。摹本签字、打孔签字、印章、符号(例如戳记)或用来表明身份的任何电子或机械证实的方法均可。但是,有签字的单据的复印件不能视为签署过的正本单据,通过传真发送的有签字的单据,如果不另外加具原始签字的话,也不视为签署过的正本。如果要求单据“签字并盖章”或类似措辞,则单据只要载有签字及签字方的名称,无论该名称是打印、盖章或手写等,均满足该项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在带有公司抬头的信签上的签字将被认为是该公司的签字。不需要在签字旁重复公司的名称。 除非信用证要求,发票无需签字或标注日期。 案例分析: A公司使用感受原始信纸的统一文件格式缮制发票、装箱单。B银行为议付行。A公司在货物装船后凭全套单据向B银行申请议付,遭到拒绝。B银行声称:尽管信用证没有要求发票、装箱单签字,但还是应该在单据指定的位置签字。理由是:既然单据上留有签字的位置,这些单据就应签字。 请问B银行声称的不符点是否成立? 答:不成立。 关于单据正副本的问题 什么样的单据可以视为正本? UCP500认为: 原始手写或原始打字的单据,无需签字、无需注明“正本”就可视为正本。 当用影印、自动、电脑处理或复写方法制作的单据,需要在单据上注明“正本”、或签字后,才可视为正本。 UCP600做了修改: 只要单据上有出单人的原始签名、原始标记、原始图章或原始标签的单据就可视为正本,除非单据本身标明其不是正本(与UCP500不矛盾)。 单据看似有出单人手写、打字、穿孔或盖章(与UCP500不矛盾),也视为正本。 单据上标明“正本”字样(与UCP500不矛盾)。 单据看似使用出单人的原始信纸出具,也可视为正本(UCP500未提及)。 何时交单据正本?何时交单据副本?分别交几份? 如果信用证要求:COMMERCIAL INVOICE IN TRIPLICATE(IN THREE FOLD), 请问提交几份正本发票可满足要求? 答:可以提交一份正本发票即可,其余二份可以用副本来满足。但正本发票必须有一份。当然,三份单据都是正本也可以。 如果信用证要求:COMMERCIAL INVOICE IN THREE COPIES, 请问能否提交三份副本发票? 答:不能。THREE COPIES 这儿不能理解为三份副本,而应理解为:发票三份。因此,至少提交一份正本发票,其余可以用影印本(副本)来满足,当然,三份单据都是正本也可。 如果信用证要求:ONE COPY OF COMMERCIAL INVOICE(COMMERCIAL INVOICE OF ONE COPY)能否提交一份副本发票? 答:COPY这儿理解为副本,因此,可以提交一份副本发票。不 过,UCP600规定:信用证要求提交副本,但并没有禁止提交正本,这种情况下,提交正本也可接受。 如果信用证要求:COMMERCIAL INVOICE IN ONE FOLD AND THREE COPIES, 如何理解? 答:需要提交发票一正三副。这儿,THREE COPIES 理解为:三份副本。当然,提交四份正本也可。 单据份数的业务数量词表达 IN DUPLICATE 或 2 FOLD 一式二份 IN TRIPLICATE 或 3 FOLD 一式三份 IN QUADRUPLICATE 或 4 FOLD 一式四份 IN QUNTUPLICATE 或 5 FOLD 一式五份 IN SEXTUPLICATE 或 6 FOLD 一式六份 IN SEPTUPLICATE 或 7 FOLD 一式七份 IN OCTUPLICATE 或 8 FOLD 一式八份 IN NNUPLICATE 或 9 FOLD 一式九份 IN DECUPLICATE 或 10 FOLD 一式十份 【业务难题探讨 (案例分析)】 Exploration into Business Challenge (Cases) 公司对外出口,对方开来信用证中,对发票只规定:“Commercial Invioce in uplicate”公司交单后被拒付,理由是商业发票受益人漏签字盖章,经检查发现的确漏签字盖章,立即补寄签字完整的发票,但此时信用证书已过期,故又被拒绝,公司与买方交涉,以降价处理才收回货款,本案中拒付有理由吗???为什么???本案中公司处理是否妥当???为什么? 【课后任务布置】 After-class Tasks 1、 各公司成员自主选择项目载体4或5,独立完成商业发票的填制并提交成果; 2、 了解海关发票、领事发票、厂商发票、形式发票等的内容和填制方法; 3、了解包装单据的种类、作用; 4、掌握国际惯UCP600、ISBP对包装单据缮制的规定。 【相关知识链接】 Knowledge to be Linked 【1】 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是出口商应进口国海关要求出具的一种单据,基本内容同普通的商业发票类似,其格式一般由进口国海关统一制定并提供,主要是用于进口国海关统计、核实原产地、查核进口商品价格的构成等。 海关发票常见的名称有以下几种: ①Customs Invoice; ②C.C.V.O.(Combined Certificate of Value and Origin); ③Certified Invoice in Accordance with ╳ ╳ ╳(进口国名称)Customs Regulations; ④Appropriate Certified Customs Invoice; ⑤Signed Certificated of Value and Origin in Appropriate Form. 填制海关发票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海关发票的填制,重点在于证明原产地和商品的FOB价值,所以,“产地”栏不能漏填。如果以CIF或者CFR成交的商品,必须正确计算运费及保险费,如果估算过高,将受进口国海关的指责,或者退回重新填写。特别是来证要求提供保险单账单,或将实际运费加注在海运提单上时,海关发票上的保险费和运费金额,必须要和实际上付出的费用一致; 第二,签字时,卖方必须以个人名义签字,要求用手签写,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章; 第三,在填制海关发票时,如果有错打以及涂改的地方,不能加盖校对章,必须由出票签字人用钢笔加注小签; 第四,海关发票的抬头人一般应填写收货人。如果收货人不在货物的到达港,则应填写到达地被通知人的名称; 第五,海关发票上的金额、数量、毛净重等项目,必须与商业发票、提单上所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六,海关发票各栏目都必须填写,无实际内容的可注上“NIL”或者“N/A”(Not Applicable)或打虚线划掉,不能在海关发票上留有空白栏目。 第七,需提供海关发票的国家都有不同的格式,名称也不尽相同,填制时必须根据不同的格式仔细填制。如果格式用错,进口国海关将拒绝接受。 填写各国海关发票时应注意的事项: 1.海关发票格式不一,不同国家或地区有其本国或本地区规定的专门格式,来证内一般有规定,切勿用错格式. 2.凡是商业发票上和海关发票上共有的项目和内容,必须与商业发票保持一致,不得相互矛盾. 3.关于海关发票价格构成的填写,海关发票一般均要求列明构成该价格的各项费用,若按CIF价格条件成交,则应分别列明运费,保险费和FOB价格,这三者的总和应与CIF货值相等.此外,尚应列明包装费,打包费,货物运至装运港码头的搬运费等费用."出口国当地市场价格"以本国人民币表示.但该栏价值应比FOB价格低4 ̄5%左右,否则会被认为是低价倾销. 4.有些国家的格式有"费用栏",填写时应尽量填全.如果有"是否包括在国内市场价内"的要求,也应给予表明.如果填"不包括"或"包括"都直接影响"国内市场价"的计算额,应注意计算的正确. 5.关于海关发票的签署,要求以个人名义用手签方式签署的海关发票,则不盖公章;如需要监签人(证明人),也要手签.海关发票的签字人或其他单据的签字人不得作为监签人.海关发票如有涂改,须由原缮制人用钢笔小签,不能加盖校对印章,也不得由监签人代行. 6.海关发票的"原产地"一项应填"中国"字样,切勿漏掉. 7.海关发票是用外文印制的,填写时一般要用相应的外文进行,要求文字简 8.西非海关发票中,有以个人名义签字的,要求填写见证人,签字则该“见证人”不能出现在其他出口单据上,即签字人与见证人是2个独立的身份出现方有效。 加拿大的“Canada Customs Invoice”,自1985年起采用新格式,把过去使用的“出口地市场价值”(Fair Market Value)一栏改为“交易价值”(Transaction Value),并据此计算进口税。对于食品类货物的进口,要提供卫生内容的证明。此外,当货价超过1万美元时,除了要填制海关发票外,一般还需要填写“Form 31”声明书,这种格式的声明书可以事先要求客户寄来。加拿大海关发票要求每项都填写,如果没有相应内容填写,就在该栏中打上“N/A”或者“NIL”。在“Vendor”栏内打上出口公司名称;在“Other Reference”栏内填上合同或订单号;在“Originator”栏内填出口公司负责人姓名。 美国原规定运往美国的价值超过500美元的货物,如果属于从价征收关税的,进口时须向美国海关呈报“5515”格式的海关发票,即“Special Customs Invoice”(简称SCI),现在已经取消,只要求在商业发票上注明FOB价格即可,但来证如果有相关规定的,仍需照办。 当向美国出口棉布、棉涤纶、人造棉布时,还需提供“5519”格式(即Invoice Details for Cotton Fabrics and Liners)的海关发票,这个格式主要用来表示棉纺品的组织结构,因此,有些美国人称其为棉纺织物组织结构单(Cotton Construction Sheet)。其中要填明每平方码盎司重量、平均纱支数、织造方式等,难度较大。如果向美国出口鞋类产品,一般还需要提供“5523”格式的海关发票。 向新西兰出口货物要填制“59A”格式(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 Export to New Zealand)的海关发票,按照格式上规定的内容填写即可。 【2】领事发票(Consular Invoice)是由进口国驻出口国的领事出具的一种特别印就的发票,是出口商根据进口国驻在出口地领事所提供的特定格式填制,并经领事签证的发票。这种发票证明出口货物的详细情况,为进口国用于防止外国商品的低价倾销,同时可用作进口税计算的依据,有助于货物顺利通过进口国海关。对于领事发票各国有不同的规定,如允许出口商在商业发票上由进口国驻出口地的领事签证(Consular Visa),即“领事签证发票”(Consular Legalized Invoice)。 出具领事发票时,领事馆一般要根据进口货物价值收取一定费用。这种发票主要为拉美国家所采用。 填制领事发票应注意的问题: 1、当来证规定要提供这种发票时,受益人要考虑是否能做到,签证费用由何方负担,然后再决定是否接受; 2、填制领事发票时,注意有关内容应与商业发票、提单等单据相符; 3、发票内必须注明所装运的货物的制造地(或者出产地); 4、注意核发的领事馆是否与来证规定相符; 5、领事发票的日期不应迟于汇票和提单的日期。 【3】厂商发票(Manufacturer's Invoice) 厂商发票是由出口货物的制造厂商所出具的以本国货币为计价单位、用来证明出口国国内市场出厂价格的发票。 如果国外来证有此要求,应参照海关发票有关国内价格的填制办法处理。 厂商发票的作用: 其目的是供进口国海关估价、核税以及征税反倾销之用。 要求提供厂商发票的目的是检查出口国出口商品是否由销价倾销行为,供进口国海关估价,核税以及征收反倾销税之用。 【4】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 是一种非正式发票,是卖方对潜在的买方报价的一种形式。买方常常需要形式发票,以作为申请进口和批准外汇之用。 形式发票不是一种正式发票,不能用于托收和议付,它所列的单价等,也仅仅是进口商根据当时情况所作的估计,对双方都无最终的约束力,所以说形式发票只是一种估价单,正式成交发货后还要另外重新缮制商业发票。 形式发票与商业发票的区别: 形式发票与商业发票不同的是在发票上有“形式”字样。这种发票可以用作邀请买方发出确定的订单。发票上一般注明价格和销售条件,所以一旦买方接受此条件,就能按形式发票内容签定确定合约。 由于形式发票上详细载明了进口货价及有关费用,所以有些国家规定可以凭形式发票申请进口许可证,或作为向海关申报货物价格之用。 形式发票的使用: 在实务上,倘若proforma invoice 具备报价单的内容而构成法律上的要约(offer),则可以用来替代报价单,甚至可以作销售确认书(sales confirmation)。 形式发票还可以用于其他需要结算的场合。 (1)用于预付货款,即在装货前要求现金支付。 (2)在寄售方式中,出口的货物没有确定的销售合约,而是放在代理商手中,对代理商来说,形式发票可以作为向潜在的买方报价的指南。 (3)如果是投标,形式发票可以使买方在许多相互竞争的供货商中按合理的价格和销售条件签订销售合同。 在具体操作中,一份完整的形式发票必须包括支付方式(T/T,L/C,T/T加L/C等,其中还要写明定金和剩余款项的金额),目的港,货物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