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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复习口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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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复习口诀(3)合同法复习口诀(3)   合同保全问题   合同相对性原则,一般不涉第三人。   怠于行使可代位,两种债权均届满。   不属人身需保全,次债务任住(所)地(法院)管(辖)。   以(自)己名义代位诉,法院追加债务人(第三人)。   援用(对债务人)抗辩债权人,诉讼费用(实现债权中)优先付。   代位(权)成立两债消(灭)。   债权人已诉债务(人),代位(之诉)成立应受理,判决生效前中止,代位不成(立)另行(起)诉。   债权余额另行(起)诉,符合(起诉)条件应受理,代位(判决)生效前中止。   (明显)低价受让人...

合同法复习口诀(3)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法复习口诀(3)   合同保全问题   合同相对性原则,一般不涉第三人。   怠于行使可代位,两种债权均届满。   不属人身需保全,次债务任住(所)地(法院)管(辖)。   以(自)己名义代位诉,法院追加债务人(第三人)。   援用(对债务人)抗辩债权人,诉讼费用(实现债权中)优先付。   代位(权)成立两债消(灭)。   债权人已诉债务(人),代位(之诉)成立应受理,判决生效前中止,代位不成(立)另行(起)诉。   债权余额另行(起)诉,符合(起诉)条件应受理,代位(判决)生效前中止。   (明显)低价受让人知情,危害债权可撤销。   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可以追加受益人(第三人)。   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撤销权为形成权,(知道/)应知撤销(事由)为1年,最长行为后5年。   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债的移转)问题   债权让与须有效(合法债权),三类债权不得让(与):   人身/特定/不作为;特别约定不违公(序良俗);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最高额(抵押)。   达成(让与)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即生效,不需债务人同意。   通知约束债务人,一经通知不撤销。   权利转让受让人,让与人瑕疵担保。   抗辩抵销权对抗,表见让与履(行)有效。   债务承担无因性,免责(式债务)承担经(债权人)同意;   并存(式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只需通知债权人,援用抗辩来对抗。   (债)概括承受(权利义务)一并转,合并法定不须同(意),协议经对方同意,提出抗辩列第三(人)。   合同解除问题   违约多样解除(合同很)重,不可抗力双方解(除权)。   合同目的不实现,(解除)通知(解除人)证明可免责。   预期违约对方解(除),解除合同加赔偿。   迟延履行合理(期间)未(履行),对方催告后解除。   (一方迟延)不达(合同)目的不催告,根本违约直接解(除)。   根本违约后果重,不达(合同)目的应预见,非违约方可解除。   特别规定要记牢,任意解除特定方:   赠与不定(期)租(赁)双方,承揽(合同)定作(人)货运(合同)托(运人),标的公开技(术)开(发)双(方),委托(合同)双方无期(间)保(最高额保证人),保险(合同)投保无(合伙)期(限)合(伙人)。   另一方特别解除权:预期违约不安抗(抗辩人),分期未付1/5卖方,违反用途贷款人,擅自转租出租人,租物危险承租人,擅自转包定作拒绝重印版权人,合伙除名实解除,严重违反合伙人。   明令不得解除有:用人单位保险人,货运海上(保险 责任 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8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幼儿园安全责任状占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开)始双方,海上、航次(保险责任开始后)被保险(人)。   解除权为形成权,除斥期间可约定,   对方催告合理期(限),一般就是3个月,未经催告1年期。   除斥期间不行使,解除权利便消灭。   解除到达即生效,不需对方来同意,对方异议确认(之)诉。   尚未履行终止履(行),溯及不用一刀切。   选择溯及(返还恢)复原状,无溯及时清(偿)已履(行)。   解除还可赔(偿)损害,违约(金)定金不独立,主物解除及从物。   债的消灭问题   债消灭时从权(消)灭:担保物权违约金,后合同义务仍存。   清偿履行意义同,代为清偿非代理,第三人须为他(人)意(思)。   代为人非当事人,债务(人)自负违约责。   代为受领为他(人)意(思),非当事人无权追(究违约)。   抵消双方互负债,主动债权(超)过生效,   不得主张抵销权,第三人债(权)不抵销。   种类相同品质同,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抵销权为形成权,一经行使通知(即)可,   不得附条件期限,否则视(为)抵销无效。   抵销成立债消灭。   合意抵销达(成)一致,互负债务(合同)自由权。   提存债权人原因:债权人下落不明,无正当理由拒绝,死亡丧失(民事行为)未确定(继承人/监护人)。   提存标的(物)债消灭,提存部门妥善保(管义务),5年不领归国家。   民船单方抛债权,,无因行为不得撤,意思应向债务人。   混同同归一人事(实行为),涉第三人债不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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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上传时间:201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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