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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10]220号《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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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2010]220号《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220号《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宁夏、西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确认的问题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

国税函[2010]220号《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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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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