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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教学全套课件本科第20章 督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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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教学全套课件本科第20章 督促程序主讲教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章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概述支付令第二十章督促程序  通过本项目的学习,让学生学习了解督促程序概述、支付令的概念;并且要求学生能够熟练地掌握以及灵活的运用。学习重点第一节督促程序概述  督促程序,又称支付令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一种程序。  督促程序起源于德国,1877年德国民事诉讼法首先规定了督促程序。其后,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如法国、奥地利、日本等的民事诉讼法典中先后规定了该种程序。我国也在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中增设了...

民事诉讼法 教学全套课件本科第20章 督促程序
主讲教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章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概述支付令第二十章督促程序  通过本项目的学习,让学生学习了解督促程序概述、支付令的概念;并且要求学生能够熟练地掌握以及灵活的运用。学习重点第一节督促程序概述  督促程序,又称支付令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一种程序。  督促程序起源于德国,1877年德国民事诉讼法首先规定了督促程序。其后,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如法国、奥地利、日本等的民事诉讼法典中先后规定了该种程序。我国也在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中增设了这种程序。关于督促程序的性质,是一个在理论上存在争论的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争论的关键在于督促程序是诉讼程序还是非讼程序或二者兼而有之,但一般认为督促程序属于非讼程序。一、督促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第一节督促程序概述  在债权债务纠纷中,有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只是债务人逾期不清偿债务,因而不必通过审判程序即可认定。这类案件如果按照通常诉讼程序来解决的话,不但会增加诉讼成本,而且也没有太大的必要性。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适用督促程序进行处理,通过书面审查即可催促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履行债务又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对于方便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办案和及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一、督促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第一节督促程序概述  (一)非讼性  督促程序虽然属于诉讼程序的范畴,但它同一般诉讼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在以督促程序处理债务纠纷的过程中,当事人不直接发生对抗,也不经过辩论、调解和裁判等程序对案件的事实和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评判。  (二)适用范围的特定性  督促程序仅适用于债权人请求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案件。金钱是指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货币,通常是指人民币,特定情况下也包括外国货币。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以及可以转让的存单等。二、督促程序的特点第一节督促程序概述  (三)可选择性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可以选择适用督促程序,法律并未规定必须适用督促程序。是否选择适用督促程序,是债权人的权利。  (四)支付令生效的附条件性  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能生效:第一,期限上的要求,即债务人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届满15日;第二,行为上的要求,即债务人在上述期限届满前不清偿债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二、督促程序的特点第一节督促程序概述  (五)便捷性  人民法院适用督促程序审理案件,不传唤债务人,也不开庭审理,没有法庭辩论,仅对债权人的申请、债权债务法律事实和证据进行书面审查,举证责任由债权人单方面负担,审判组织采用独任制的形式。当事人对有关终结督促程序的裁定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上诉和申请再审。督促程序不适用反诉和调解等诉讼制度。因此,与通常诉讼程序比较起来,督促程序具有快速、简捷的特点。二、督促程序的特点第二节支付令  督促程序可由债权人申请支付令而开始。如果诉讼案件中原告以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能转入督促程序。  有权提起支付令申请的,是依法享有债权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被申请人是依法负有清偿义务的债务人。  (一)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债权人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  2.债权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一、支付令的申请第二节支付令  《民诉法解释》第429条规定:“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在收到支付令 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下载入党申请书 下载入党申请书范文下载下载入党申请书民事再审申请书免费下载 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1)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3)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4)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5)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6)收到申请书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7)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支付令申请书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不予受理。”一、支付令的申请第二节支付令  (二)申请支付令的方式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支付令申请引起督促程序的发生,同时导致债权请求权的时效中断。  (三)申请支付令的管辖  督促程序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一个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一、支付令的申请第二节支付令  债权人提出支付令的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民诉法解释》第43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驳回申请:(1)申请人不具备当事人资格的;(2)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证明文件没有约定逾期给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坚持要求给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赔偿金的;(3)要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属于违法所得的;(4)要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尚未到期或者数额不确定的。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发现不符合本解释规定的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驳回申请。”二、对支付令申请的审查第二节支付令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一经送达债务人,即具有如下法律效力:  (一)督促清偿债务的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款的规定,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异议,应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  (二)强制执行的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3款的规定,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等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三、支付令的效力第二节支付令  《民诉法解释》第436条规定:“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失效。”三、支付令的效力第二节支付令  (一)支付令异议的概念  支付令异议是指债务人针对支付令向人民法院提出不同意见的法律行为。《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可以提出书面异议。异议可以不附任何理由,即债务人不必提供事实和证据来证明异议的成立,只要作出异议陈述即可。  (二)支付令异议成立的条件  1.提出异议的主体是债务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异议应在法定期间提出  3.异议必须针对债权人的请求,即异议应针对债权债务关系本身  4.异议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债务人以口头方式提出的异议无效四、支付令异议第二节支付令  (三)支付令异议的效力  支付令异议的效力是指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产生的法律效果。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支付令失效后,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收到终结督促程序裁定之日起7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失效后,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自收到终结督促程序裁定之日起7日内未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表明不同意提起诉讼的,视为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支付令异议第二节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不影响其向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提出支付令申请的时间,即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间。  (四)支付令异议的撤回  人民法院作出终结督促程序或者驳回异议裁定前,债务人请求撤回支付令异议的,应当裁定准许。债务人对撤回异议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四、支付令异议第二节支付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已发出支付令的,支付令自行失效:(1)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2)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30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3)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  《民诉法解释》第437条规定:“经形式审查,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异议成立,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1)本解释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情形的;(2)本解释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情形的;(3)本解释规定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情形的;(4)人民法院对是否符合发出支付令条件产生合理怀疑的。”五、督促程序的终结第二十章督促程序  1.简述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2.简述支付令的效力。  3.简述支付令异议成立的条件。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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