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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93《瑜伽師地論》Tape 393.《披尋記》1388~1393.18-3 辰三 忍漸次攝(分五科)  宿五 於貪供事(分二科)   列一 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貪著供事增上力故,以愛染心管御徒眾,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這是「攝善法戒」裡邊,「忍漸次攝」,忍波羅蜜裡邊的第五科,「忍漸次攝」裡邊,一共就是五科,現在是最後一科,「於貪供事」,就是佛陀對於菩薩貪供事,而管御徒眾的這條戒,分二科,第一科是「有違犯」。「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這是說這個人的身份,是已經發無上菩提心,已經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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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Tape 393.《披尋記》1388~1393.18-3 辰三 忍漸次攝(分五科)  宿五 於貪供事(分二科)   列一 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貪著供事增上力故,以愛染心管御徒眾,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這是「攝善法戒」裡邊,「忍漸次攝」,忍波羅蜜裡邊的第五科,「忍漸次攝」裡邊,一共就是五科,現在是最後一科,「於貪供事」,就是佛陀對於菩薩貪供事,而管御徒眾的這條戒,分二科,第一科是「有違犯」。「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這是說這個人的身份,是已經發無上菩提心,已經稟受了菩薩的淨戒,「貪著供事增上力故」,有了這樣的身份的人,就會有人拜他做師父,隨他出家修學聖道,但是他收徒弟的動機何在?「貪著供事」,他內心裡面不是攝受徒眾修學聖道,不是這樣的動機,他是貪著徒弟的供事,給他做事情,就是這樣的貪著心的「增上力」,這個貪著心有很大的力量,這個力量是什麼呢?就是「愛染心」,就是愛染徒弟的供事,用這樣的心「管御徒眾」,來教導他的弟子,「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污的違犯。從前邊的菩薩戒的文,菩薩是為了攝受眾生,能夠修學聖道或者能住持佛法、廣度眾生,而攝受徒眾的,現在違背了這個原則,是自己的愛染心,貪著供事而收徒弟,這是犯了這條菩薩戒的。 看《披尋記》: 「貪著供事至是染違犯者:謂諸菩薩或是出家」,前面說「若諸菩薩」,這個「諸菩薩」,或者是出家的菩薩,「便有營為衣缽等業」,他就會要做這件事,或是在家菩薩,「俱有無倒商買營農事王等業」,要在家菩薩,他就有這些事情,「由此發生種種勤苦」,有這些的事業就會有種種的勤苦的事情的發生,「菩薩一切皆應忍受」,這個發無上菩提心的菩薩,他有這麼多的事情要做,那他要忍受這些事情的勤苦,要忍受這件事,「若貪供事管御徒眾,由此不能忍受自所作處種種勤苦,成染違犯」,要是這位菩薩,他「貪供事管御徒眾」,由此不能夠自己忍受,自己所做的事情的種種的勤苦,他忍受不了,一定要收徒弟代勞,那麼你這樣的心情,就是犯戒了,從前面的文看這一段文,的確是有這種事情,收了徒弟應該是栽培他,栽培他修學聖道,將來能成為一個佛法的有用的人,應該是這樣子,如果說是你不要去到佛學院去學習,就在這裡為我服務,那我看就是有點事情了。 列二 無違犯 無違犯者不貪供侍,無愛染心管御徒眾。 這下面第二科「無違犯」,「不貪供侍」,沒有這種心情,他對於徒眾也沒有愛染心,若這樣子來「管御徒眾」,那就沒有違犯,沒有犯戒。 辰四 精進漸次攝(分二科)      宿一 於樂眠等(分二科)       列一 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懶惰懈怠,耽睡眠樂臥樂倚樂,非時非量,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前邊是「忍漸次攝」,忍波羅蜜,這下邊是第四科「精進漸次攝」,分二科,第一科是「於樂眠等」,分二科,第一科「有違犯」,「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懶惰懈怠」,「懶惰懈怠」,人家打板了到禪堂坐禪,他不來,那有可能就是「懶惰懈怠」,「耽睡眠樂」,就是愛著這個睡眠的快樂,睡眠有兩種,一個是「臥樂」,一個是「倚樂」,「非時非量」,這個「非時」是什麼意思呢?就是白天,晝三時、夜三時,這個白天的時候也睡眠,就是「非時」,不是睡眠的時候,「非量」就是是睡眠的時候,但是你過量了,初、中、後夜,中夜應該休息,但是初夜、後夜也在睡覺,就是過量了,這樣子「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看這個《披尋記》: 「懶惰懈怠至非時非量者:謂寢臥時執取睡眠為樂」,這個「寢臥」,就睡覺的時候,感覺睡眠很快樂,很執著這件事,「由是便為上品」的「惛沈睡眠纏所制伏」,「上品」就是很殊勝的「惛沈睡眠」,惛沈睡眠也算是一個煩惱,所以叫做「纏」,為這樣的煩惱所制伏了,那麼他本來也不是百分之百的願意睡眠,但是那一念的正念為煩惱所制伏,「令於起時身無堪能」,使令他從床上起來的時候,沒有堪能性,就願意繼續的在那裡睡,就是「令於起時身無堪能應時而起」,不能夠在適當的時候起來,「是名耽睡眠樂」,「偃臥為樂」是名叫做「臥樂」,「脅臥為樂」,是名叫做「倚樂」,「不能以時修習悎寤瑜伽,是名非時」,「放縱其心,不知其量」,是名叫做「非量」。前面說是「有違犯」,這下邊說「無違犯」。 列二 無違犯 無違犯者若遭疾病,若無氣力,行路疲極,若為斷彼生起樂欲,廣說一切如前應知。 這個地方,只有染違犯,沒有說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遭疾病」,就是有了病的時候,那可以例外,就沒有「非時非量」的規定了,若沒有「氣力」,這也可以算是有病吧!「行路」疲倦到極點了,那麼你多休息一會兒也好,「若為斷彼生起樂欲」,自己知道自己「耽睡眠樂」是不對的啊!要斷掉這個睡眠的煩惱,「生起樂欲」,生起要斷睡眠樂的這種放逸,你有這樣的心情,你一直的在對治這件事,但是還沒有成功,那就不算犯,「廣說一切如前應知」。 宿二 於說世事(分二科)    列一 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懷愛染心談說世事,虛度時日,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這是前邊第一科「於樂眠等」,現在第二科「於說世事」,分二科,第一科是「有違犯」,「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懷愛染心談說世事」,「愛染」什麼呢?愛染「世事」,對於世間的事情,心裡面很有興趣、歡喜,就是愛著這件事,由這樣的愛染心發出來的語言,就是談說世間的事,「虛度時日」,這個時間就空過了,沒有栽培善根,是名叫做「有犯,有所違越」,這是「染違犯」。 看這《披尋記》: 「懷愛染心談說世事者:謂諸王論」,談論政府的事情,「賊論」,談論盜賊的事情,「食論」,談論這個飲食的事情,「飲論」,這個「食」應該或者飯、菜,「飲」是飲湯、飲水,「乃至一切」無意義的議論,是名叫做「談說世事」,「由是世間樂相雜住談說事故」,由於這件事,世間上的人多數歡喜在一起住,能方便大家隨便談話,因此而「虛度時日」,那麼這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由忘念虛時日,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非染違犯。 下邊是「無違犯」,「若由忘念」,若是這個人不是有意的,他只是一時的忘掉了正念,那麼「談說世事,虛度時日」了,這也是犯,「有所違越」,但是不是染污的違犯。 列二 無違犯 無違犯者:見他談說護彼意故,安住正念須臾而聽,若事希奇,或暫問他,或答他問,無所違犯。 看見他人在那裡「談說世事」,「護彼意故安住正念須臾而聽」,就是護念,就是愛護那個人的心意,所以「安住正念」,「須臾」,短時間聽聽他說世間的事,這意思是說完全不聽他談論世事,怕引起他的虛妄分別、引起煩惱,所以「護彼」,愛護那個人的心意不生起煩惱,所以安住在正念裡來聽那個人說話,這樣嘛也不算犯,「若事希奇」,要是他們談論那件事是很稀奇的事情,那你聽一聽也不算犯,「或暫問他或答他問」,或者有稀奇的事情去問他人,或者是別人來問你,那麼這些稀奇的事情,你談論這個事情不算犯。 辰五 靜慮漸次攝(分三科)      宿一 不請教授(分二科)       列一 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為令心住欲定其心,心懷嫌恨憍慢所持,不詣師所求請教授,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這下邊是第五科,前面第四科是「精進漸次攝」說完了,現在是第五科「靜慮漸次攝」,分三科,第一科是「不請教授」,又分二科,第一科是「有違犯」,「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為令心住,欲定其心」,這位菩薩他為求自己的心,叫它安住不動,想要修禪定,修奢摩他定,為求令心住,想要叫我的心不要散亂、動亂,叫它能安定下來,那麼就是想要修學禪定,「心懷嫌恨憍慢所持,不詣師所求請教授」,「為令心住欲定其心」,當然要學習修學禪定的方法,那麼應該到師長那裡去「求請教授」,但是他心裡面對於師長有嫌恨心,這是一個問題,第二是「憍慢所持」,瞧不起師長,他的心為嫌恨所持,為憍慢所持,就「不詣師所求請教授」,不到師父那裡去,請求教授修禪的方法,「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那這就是染污的違犯。 當然這裡邊有小乘佛法、有大乘佛法的差別,但是我看《瑜伽師地論》,本論的聲聞地所說的奢摩他、毗婆舍那,毗婆舍那和大乘佛法有差別,奢摩他無差別,小乘也是這樣修禪,大乘也是這樣修禪,是沒有差別的。 有葉均居士,你們各位可能知道吧!他原來是一個出家人,叫了參法師,太虛大師派他到錫蘭去留學,經過多少年,也不是很久,他回到中國來,就是把《清淨道論》翻成了漢文,翻成漢文出版的時候,我請了恐怕四部、五部這麼多,我曾經沒有完全讀,但是讀了一部份,讀了一部份,我們北傳佛教說四種禪,初禪、二禪、三禪、四禪,但是初禪和二禪之間有個中間禪,這個《清淨道論》它就說有五種禪,五種禪就是把這個中間禪算一個數,那麼就是初禪、二禪、三禪、四禪、五禪,五種禪,但是內容和北傳說的四種禪是一致的,那麼現在我們學習這《瑜伽師地論》,就是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無尋無伺地,三地加三摩呬多地那個地方,一直到聲聞地,都有說到四禪,那麼這可以看出來,這個大意,南北傳關於禪這方面是一樣的,是沒有差別,所以說南傳有禪、北傳也有禪,說南傳有禪而北傳沒有禪,要這樣說的話,那也等於說南傳也沒有禪,因為是一樣的嘛!那麼這是一件事。 大乘佛教也重視這個禪,也重視色界四禪,因為你非要從這裡去修毗婆舍那,才能夠成就的,沒有禪,毗婆舍那不能成就,所以這個禪不管是南傳、北傳、小乘、大乘,都是重視的,但是我也有一個心情,不須要講人情,不要講,應該講智慧,要認真的學習佛法,應該這樣子,不是說你是我師父,我就一定聽你的,不是這個意思,你要用你的智慧,深入的學習佛法,應該是這樣,我贊成深入的學習小乘佛法,我贊成這件事,但是對於大乘佛法,我也是主張深入的學習,不要一知半解,不要這樣子,深入的學習,然後才知道究竟是怎麼回事,如果只是一知半解的,我會講了,我就可以做大法師了,這樣不行,這樣不但是你講的未必能夠契合原意,而你的信心也建立不起來的,你的信心建立不起來,你不容易建立,很容易就垮了,這是很容易的事情。 所以這裡邊說「心懷嫌恨憍慢所持」,「心懷嫌恨」,那是他們這個師徒可能有什麼問題,有什麼問題,現在是說這個弟子,他是修行不夠,內心有煩惱不能調伏,事情已經過去了,但是心裡還在那恨,足見這個人沒有修行,他的師長有沒有修行,這裡沒有提,這個「憍慢所持」,他瞧不起他的師長,那這又是個問題,就是那個師長必是有什麼不足的地方,所以這個徒弟瞧不起他,但是這個問題應該另外去請求,到別的地方去請求教授,應該是這樣,因為你要學習禪這件事,非學不可嘛!不能因為我的師父不懂得禪,我就不修禪,也不應該是這樣。 這下看這個《披尋記》: 「為令心住欲定其心至求請教授者」這一段文,「謂於九種心住中,從初內住乃至最後等持」,這是九種心住,九種心住,我們在聲聞地已經學過了,我不知道各位還記住嗎?在「九種心住中,從初內住」,「內住」,就是九種心住的第一個住,最後的「等持」,就是第九個住,「漸次修習證根本定」,按照這個次第,你能努力的去修習,就可以達到色界的四禪,叫「根本定」,這九心住是屬於欲界定,那中間有個未到地定,「漸次修習證根本定,九種心住如聲聞地釋(陵本三十卷九頁),此說心住,通彼九種」,這裡說「為令心住」,應該包括九種都在內的。唯識的經論,它就是說的詳細,說這個欲界定,它說內住、等住、安住、靜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等持,就是把這欲界定說得這麼詳細,其它的阿毗達磨論,也大概的表示了這個意思,但是不夠這麼詳細,「從初內住乃至最後等持,漸次」的「修習證根本定,九種心住如聲聞地釋」,「此說心住通彼九種,此說定心,即彼等持」,「欲定其心」就指最後一個住「等持」,「總攝一切,是故說言為令心住欲定其心」,這一句話包括了那九種都在內的。 「若隨信行補特伽羅,要依止他教誡教授,方於其義得奢摩他毗婆舍那,乃至廣說」,現在這個文上的確是有點事情,就是你「心懷嫌恨憍慢所持,不詣師所求請教授」,那這才是犯了這條戒,但這個地方還有一點曲折的,「若隨信行」,要是這個人他的根性屬於「隨信行」,就是隨順他人的教誡教授而建立信心,譬如說是我們學習大乘佛法,你要聽別人講解,你能夠認真的學習,而後對於佛法有信心,大乘佛法這樣,小乘也是一樣,你能深入的學習小乘佛教,把這阿含經的道理深入的學習,小乘《阿毗達磨論》也都深入的學習,我不須要聽你講,我自己深入學習,你學習得很圓滿,這個人就是法行,這是隨法行。 我個人的想法,要深入的學習南傳佛教的話,對於北傳佛教會有信心,因為它是通著的,它道理是通著的,我和各位同學說過,我的確有這種心,因為我也沒有心到南傳佛教去,跟他們學習南傳佛教,我沒有這個意思,但是有一次到新加坡去了,不是去年,還多少年前,我就想和南傳佛教接觸一下,我就到那個雙林寺,那個惟嚴法師,我和他說,我說我想和南傳佛教的法師談談話,好!他就帶我去見一個法師,見南傳法師,我說你對北傳佛教有沒有信心?他說我七歲出家,小孩子七歲就出家,在佛學院裡面聽這些阿闍黎,聽這些法師教授,他只說這是佛法,其它都不是佛法,所以我對於北傳佛教沒有信心,說得很清楚,我說我看見一本叫《佛陀的啟示》,是錫蘭比丘羅侯羅寫的,是英文本,現在翻成了漢文,所以我也可以讀,但是在他的著作裡邊引大乘的《阿毗達磨集論》,就是無著菩薩的《集論》,那上的話,他這本書就引這《集論》上說的話,那這什麼意思?如果你對於北傳佛教,對於大乘佛教沒有信心,為什麼引這個大乘佛法的話寫你這篇文章呢?喔!這個法師是我的老師,說這個羅侯羅是我佛學院,羅侯羅他是我的老師,是的!我知道這個人,我聽過他的課,他說他有例外,他在講課的時候,他說北傳大乘佛教還是可取的,所以他對大乘佛教有信心,這不是過去的,這人可能還在吧!不過我們的消息閉塞,我們也沒有消息靈通,那麼他說他是我的老師,他是例外的,他對於北傳佛教有信心,那麼我和這位法師,談了這一段話談完了。 又到一個地方,又問一個又是一個錫蘭比丘,我問他,我說你將來到那去?這句話,這個南傳比丘很聰明,很聰明,我不到涅槃那裡去,他立刻知道我的意思,我說那麼你到那去?我還來到這個世界,但是弘揚佛法,他說我們南傳、北傳,大家都是釋迦牟尼佛的弟子,他不說大乘非佛說這句話不說,他說如果到無餘涅槃就完了,這句話說得對,用我們白話說就是完了,因為到了無餘涅槃以後,就不能夠弘揚佛法了,他久遠以來他的父親、母親、哥哥、弟弟、姊姊、妹妹在這裡流轉生死,他不管了,不管!我到無餘涅槃休息就完了,所以從這裡看出來,大乘佛法是偉大的,小乘佛法是小,就是小,慈悲心不是很大,你的父親、母親在六道裡輪迴,你都不管了,你到無餘涅槃去了就完了嗎?不管了嘛!這很明顯的,小乘佛教不如大乘佛教。我說過多少次了,其實後邊還有提到這件事情,我們就暫時說到這裡。 「若隨信行補特伽羅」,就是這問題是鈍根人,自己不能夠深入經藏,就聽別人說,要這樣的人叫做「隨信行」,就別人說什麼,我就相信,我認為這樣的佛教徒非常多,不管南傳佛教,我認為是一樣,北傳佛教我認為是更多,這種人非常的多,利根人是少數,不是沒有,但是少數,叫「隨信行」,「要依止他教誡教授」,這種人是鈍根人,要依靠別人來教授、來教誡,「方於其義得奢摩他毗缽舍那」,方才,才能在第一義諦這裡、或者苦、集、滅、道,四諦這裡,才能知道怎麼樣修止、才能怎麼樣修觀,這樣才能知道,要沒有人教授,自己就不知道,我看見台灣很有名的一個比丘尼,也說這麼一句話,沒有人教授很難修止觀,她那篇文章也是這麼說,所以「隨信行」這個人,就是這樣子,「乃至廣說」,那就是這樣,你要不靠一個人來教授、教誡,你就不明白,「如解深密經說(三卷四頁)」,那地方就是說這個意思,「依此道理,說諸菩薩不詣師所求請教授,名有違犯」,又是因為這個道理,要沒有人教授,你就不知道怎麼樣修止、修觀,所以你要想要修止觀,你一定求請教授,「說諸菩薩不詣師所」,你是要靠別人教授、教誡才能明白怎麼樣修止觀嘛!但你不去求請教授,就不能夠修止觀了,所以依這個道理說,「不詣師所求請教授」,就是有違犯了,那意思,要是隨法行的補特伽羅那就不必「求請教授」,他自己可以明白,自己可以依據經論的學習,他就能知道怎麼樣修止、修觀,這樣人不「求請教授」, 不犯!這意思就是這個意思,這是指鈍根說的,是這樣意思。 懶惰懈怠而不請者,非染違犯。 說這個人、這個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這個菩薩,他有心「為令心住欲定其心」,有這種意思,但是「懶惰懈怠」就不請求教授,他沒有「心懷嫌恨憍慢所持」,沒有這件事,他沒有這個意思,只是「懶惰懈怠」,而不到他師長那兒去求請教授,「非染違犯」,這樣子,也是犯了戒,但是不是染違犯,是這樣意思。那麼這是「有違犯」,下邊「無違犯」。 列二 無違犯 無違犯者:若遇疾病,若無氣力,若知其師顛倒教授。 怎麼樣情形「不詣師所求請教授」,而還沒有犯這條戒呢?說「若遇疾病」,這個時候他有病,有病就不能去「求請教授」,或者是沒有氣力,若知道其師是顛倒教授,他不懂得什麼是禪,不能教人家怎麼樣修奢摩他、毗婆舍那的,那就不去求請,也不算犯。 若自多聞自有智力能令心定,若先已得所應教授,而不請者無所違犯。 「若自多聞自有智力」,那麼這個人就是隨法行的補特伽羅了,他原來是「多聞」,學習了很多的佛法,他有大智慧力量,他有奢摩他、毗婆舍那這個法門,「能令心定」,「若先已得所應教授」,說這個人不是隨法行,但是他以前遇見善知識,得到「所應教授」了,那就不用再請求教授,「無所違犯」,那就不算犯了。 看這個《披尋記》: 「若自多聞自有智力能令心定者:此說隨法行補特伽羅,能隨所受所思」的「法相,而於其義得奢摩他毗缽舍那,亦如解深密經說(三卷四頁)」,那這是隨法行補特伽羅,下邊是第二科「不捨蓋纏」,分二科,第一科「舉貪欲蓋」,分二科,第一科是「有違犯」。 宿二 不捨蓋纏(分二科)      列一 舉貪欲蓋(分二科)       張一 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起貪欲蓋,忍受不捨,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起貪欲蓋,忍受不捨」,說這個菩薩「起貪欲蓋」,他心裡面有貪欲,有可意的色、聲、香、味、觸,在靜坐的時候不修止觀,他就掉舉,有了這樣的煩惱之後,他內心裡面忍受這件事,而不棄捨貪欲蓋,沒有心棄捨這個蓋,是名叫做「有犯」,就是犯了這條戒了,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這是「有違犯」,下邊是「無違犯」。 張二 無違犯 無違犯者:若為斷彼生起樂欲發勤精進,煩惱猛利蔽抑心故時時現行。 「若為斷彼生起樂欲」,這前面說過,說這個菩薩他自己有了貪欲蓋,他不忍受這件事,他想要斷掉這個貪欲蓋,而生起來這個斷貪欲蓋的意願,有這樣的意願,然後採取行動,「發勤精進」,就是採取行動了,精進的來對治這件事,「煩惱猛利蔽抑心故」,但是他這個貪欲的煩惱很「猛利」,就是「蔽抑」他的心,蒙蔽住、控制住、鎮壓他的心,他反不過來,「時時現行」,時時有貪欲蓋的現行,那麼這就算「無違犯」,這段文看出來是什麼意思?實在一個修行人,心裡面常常有貪欲的煩惱,這是污染,這是有過失的事情,但是這上兒說不犯戒,這邊不犯戒,就是因為你發心要對治,從這方面來說,說是不犯戒,這樣,等於是勉勵菩薩,勉強這個修行人有煩惱時要對治,是這樣意思。 列二 例瞋恚等 如貪欲蓋,如是瞋恚昏沈睡眠掉舉惡作及與疑蓋,當知亦爾。 前邊是舉貪欲蓋,這下邊第二科「例瞋恚等」,「如貪欲蓋」是這樣子,「如是」,你的瞋恚蓋、「昏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及與疑蓋」,「當知亦爾」,也是這樣,你要忍受不捨,你就犯戒的,你要發心能對治,那就不算犯戒,但是不能說你沒有過失。 現在看這下文《披尋記》: 「起貪欲蓋忍受不捨至當知亦爾者:謂於靜慮等至障中」,略有五種蓋,「將證彼時,能為障礙覆真實義」,「將證彼時」,或者說你修止觀,你可能要得定了,「將證」,將要成就色界四禪,或者將要成就未到地定的時候,「能為障礙」,你這個貪欲蓋、瞋恚蓋…這些五種蓋,能障礙你,「覆真實義」,障礙你的真實義現前,或者說是指四禪就是真實義,或者指聖道是真實義,這「蓋」就能障礙你,「故名為蓋」,「何等為五?」一是貪欲蓋,二是瞋恚蓋,三是惛沈睡眠蓋,四是掉舉惡作蓋。 我也曾經說過,在我所讀的北傳的經論上,我沒有看見,但是在《長老尼記》上說到,目犍連尊者,目犍連尊者是和舍利弗尊者都是聽聞馬勝比丘說那個頌,就得初果了,得初果以後,目犍連尊者,可能是來見佛以後,他又回到他的家鄉去,在那裡修行,這個惛沈睡眠蓋很厲害,很厲害嘛,佛的這個大慈悲,這個甚深三昧的境界,就等於和他在面前一樣,喝斥他了一下,他就破除這個惛沈睡眠蓋了,就得阿羅漢了,這是在《長老尼記》上說出這一件事來,說這個惛沈睡眠蓋,不要說我們是凡夫,聖人都有這個問題,但是就是你要對治,想辦法對治還是可以破除的,「掉舉惡作蓋」,五是「疑蓋,如三摩呬多地釋(陵本十一卷三頁)於此五蓋正現行」的時候,「忍可執受不欲棄捨」,不想要棄捨,是名叫做「忍受不捨,餘義可知」 宿三 貪味相應(分二科)    列一 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貪味靜慮,於味靜慮見為功德,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這下面是第三科「貪味靜慮」,分二科,第一科是「有違犯」,前邊是蓋,破除蓋應該是得未到地定,由未到地定修七種作意就得四禪了,那麼得到了四禪以後的情形,是怎麼樣呢?這叫「貪味相應」,「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貪味靜慮」,他成就了初禪、二禪、三禪、四禪,初禪、二禪、三禪、四禪裡面有殊勝的輕安樂,第四禪是棄捨了這個樂受,棄捨了樂受,但是那個境界還是特別殊勝的,所以成就了四禪的人,愛著這個禪味。 「於味靜慮見為功德」,對於這個有味的靜慮,就是裡面有殊勝的樂受,認為這是非常有意義的事情,有意義的事情就會怎麼樣呢?就是常常入定來享受這個禪味,享受禪味,你愛著禪味實在這是一個貪心,其中有幾種煩惱,愛、見、慢、無明,一共有四種煩惱,一個是愛,「貪味」就是愛,「見」就是我、我所見,我見,得了禪定以後,他的我慢是不得了,因為他還是個生死凡夫,這高慢心非常的厲害,見到任何人都瞧不起,他「愛」、「慢」、「見」還有「無明」,其實只是有點禪定而已,沒有智慧,很多事情都不明白,都是「無明」。 「見為功德」,你以前沒得到禪的時候,有什麼好?都是苦惱境界,一般人在世間上唯利是圖,就是榮華富貴,就是求這個,而這是一個大苦惱的境界,現在得到禪的時候,認為這件事有意義,沒有以前求名利的苦惱,我們出家人在中間,社會大眾唯利是圖,求這個榮華富貴,在那裡苦苦惱惱,我們出家人棄捨了這件事,棄捨了以後,就是沒有欲了,沒有這個欲樂,但是我們也沒有得到禪定樂,就在欲樂和禪定樂之間,我們這兩頭都沒有,進一步的禪定樂也沒有,原來的欲樂我們放棄了,我們在中間,什麼也沒有。我們倒算是有智慧?是無智慧呢?應該向前進,努力的向前進,最低限度得到三昧樂,得到三昧樂也容易得到涅槃樂,得到聖道的法樂,但是不努力就不行,不努力夾在中間那裡停在那裡,你要懈怠一點就和在家人差不多,你要精進,那麼就是超越了一般人了,最低限度得到禪,也名之為上人法,但是我不願意去靜坐,你打板了,我不去靜坐,我和一個人沖殼子、談話,那你幾時才能夠得到禪定樂呢?幾時才能得到?就是這樣子,在中間這個地方,當然,我也應該不要說大話,事實上有的人很容易達到,他靜坐很容易就能得到欲界定,欲界定得到未到地定,未到地定得初禪,有的人的確是容易,但是有的人就是不容易,那不容易怎麼辦呢?還是有辦法的,你多懺悔,這個修止觀的方法,我們從這個聲聞地裡面也得到一些,我們好聽的說得到一些智慧,謙讓一點說,得到一些消息,得到一些分別心,你會善於調,能調伏這個虛妄分別心,調伏這個散亂,也就可以得到寂靜住,實在很困難,可以多拜懺、懺悔,多懺悔,它就能消除業障,懺悔是有力量的,消除業障了,你再靜坐,它就順,它就容易成就,如果拜懺,我又不願意去拜懺,那就是沒有希望了,另外,學習這個聲聞地的時候,我剛才說,那個奢摩他是共於大乘的,共於大乘,它說那些事情,你要注意就會得到,熟能生巧,你深入的思惟觀察,就會得到一些方法,有困難的時候就會調轉,但是學習的時候,我不回講!我也不考試,那你要不回講、也不考試,就是你不溫習嘛!不溫習的時候,這裡面的微妙你拿不到,拿不到你靜坐的時候就不能用,不能用,那你很難,欲界定都不容易得到,那怎麼辦呢?就是永久處在中間,這個中間這個地方實在是很困難的,實在不容易。 所以這上面說「貪味靜慮於味靜慮見為功德」,「見為功德」這件事,當然這也是人之常情,一入定了,這個禪的境界就出現了,這是一個很高尚的一個享受,很殊勝的享受,就安住在這裡,安住這裡,愛、見、慢、無明這個煩惱在那裡活動,就是不清淨,這有什麼境界呢?就是障礙了你修學聖道,聖道不能修行,不能得聖道,不能夠。 《優婆鞠多尊者傳》那上面提到一件事,我的心情,算這一次,三次這一卷講完了,但是我說閒話多就不行了,但是最近我想起來這一件事,還是說一說,優婆鞠多尊者他的弟子裡有一個人得到四禪了,也得了神通,得了神通,當然這個時候是很殊勝的境界,我原來是一個平常人,忽然間有了神通,的確是自己很高興,但是這時候,正好是修四念處就得無生法忍了,就得聖道了,但是他不修,不修四念處,那麼他幹什麼呢?他就乘著神通回到祖國去了,回到他原來的國家去了,回到國家去,國王一看,唉呀!這個人,這個比丘從天空飛來的,唉呀!真是有修行的人,希望這個比丘能下來,我供養他,他就下來了,下來了,供養這個比丘,這國王對他恭敬供養,天天供養,結果這個人到了皇宮去,常常的受這供養以後,神通就沒有了,你看,他這個意思就是,我得到禪定,我有神通,來炫耀於人,就是這麼個意思,就是愛著名,就是名的問題,貪著名利的,貪著名聞利養嘛!這個人實在是沒有智慧,那麼這樣子,後來就禪定就退掉了,退掉了以後,他就有一天被政府的人把他逮捕了,就是和女人有非法的行動,被政府的什麼,我們現在說話就是警察逮捕了,就送到國王,國王一看,喔!是你啊!就把他釋放了,就算了,他繼續這樣子墮落到最後,眼睛都沒有了,就變成了乞丏,變成乞丏之後,這優婆鞠多尊者在禪定裡面也知道了,但是還知這這個比丘的名字,就對大眾宣佈,說我們去看看這個某某比丘好不好?好啊!說是原來這個人怎麼用功修行得了禪定了,有了神通,好啊!讓我們去看看他,優婆鞠多尊者帶著很多的比丘就到這兒來一看,就看見一個盲的人在那裡站著,優婆鞠多尊者知道他原來的出家的名字,招呼他的名字,招呼他,哇!師父來了,他聽見這個聲音,知道是優婆鞠多尊者,就這樣子,然後,優婆鞠多尊者就把這個事情對大眾宣佈,大家非常的感嘆這件事,就是因為沒有智慧嘛!得了神通的時候要回到他的祖國,他的鄉村的父老來炫耀一下,就是這麼樣的意思,這沒有智慧啊!也就是「貪味靜慮,於味靜慮見為功德」,就是這麼意思,「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看下面《披尋記》: 「貪味靜慮於味靜慮見為功德者:謂如有一先聞靜慮諸定功德,而不聞彼出離的「方便」,不知道得禪是聖道的前方便而已,這不是一個最終的目的,「於彼一向見勝功德」,對於這個得的四靜慮,就是「一向」,唯獨是認為它是有殊勝功德,「勇猛精進」的就修奢摩他了,「由此因緣入初靜慮或所餘定」,或者剩餘的二禪、三禪、四禪,「如是入已,後生愛味如三摩呬多地說(陵本十二卷二頁),今於此中義可準知」。 列二 無違犯 無違犯者:若為斷彼生起樂欲廣說如前。 說是沒有違犯這條戒,「若為斷彼生起樂欲廣說如前」,那就是「若為斷彼」「貪味靜慮」,斷這個愛著三味樂的這種愛著心,而生起勇猛的對治,「廣說如前」,這樣就不算犯。 辰六 慧漸次攝(分八科)      宿一 毀聲聞教 (分二科)       列一 有違犯(分二科)        張一 出唯染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菩薩不應聽聲聞乘相應法教,不應受持不應修學。 這是第六科「慧漸次攝」,分八科,第一科是「毀聲聞教」,分二科,第一科是「有違犯」,分二科,第一科「出唯染」,「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起如是見」,是他的內心裡邊的執著,「立如是論」,把他的執著發表成言論,「立如是論」,什麼「見」?什麼「論」呢?「菩薩不應聽聲聞乘相應法教」,這發無上菩提心的人,不應該去聽聲聞乘根性相應的法教,就是小乘佛法,不應該學習小乘佛法,「不應受持」,不應該受持小乘佛教的文,「不應修學」小乘佛教的義。 菩薩何用於聲聞乘相應法教,聽聞受持精勤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菩薩何用於聲聞乘相應法教聽聞受持精勤修學」,發無上菩提心的人,不必學習聲聞乘的佛法,不必去「聽聞」、不必「受持」、「精勤修學」,就是聞、思、修,不必對於小乘佛法去學習,學習它有什麼用呢?我們是大乘,這樣「是名有犯」,要是菩薩有這樣的「見」、有這樣的「論」的話,這就是犯了戒,「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看這個《披尋記》: 「不應聽聲聞乘相應法教等者:謂諸菩薩於聲聞乘相應法教」,這個「相應」我剛才說是根性相應,與聲聞乘根性相應的「法教」,那麼當然就是小乘佛法,「雖不愛樂,然應讀誦」,這是說不犯戒,說是這位菩薩,雖然對於小乘佛法沒有愛樂心,「然應讀誦」,可是應該去讀誦小乘佛法,應該讀誦、受持,「聽聞思惟,及與聲聞應共學者」,應該讀誦、受持,應該「聽聞」,這是聞所成慧、「思惟」,就是思所成慧,「及與聲聞應共學」習的,共同學習的,共同學習,應該就是在戒裡邊,也有共同學習的,「非不純熟修行」,菩薩不應該不純熟的修行小乘佛法,也應該修行,「為於聲聞種姓補特伽羅如其所應令成熟故」,為的是對於聲聞乘種姓的人,「如其所應令成熟故」,隨著那個小乘佛教學者所相應的,應該種、熟、脫,種善根,令善根成熟、令得解脫,隨著他的程度的深淺,菩薩應該教授他,令他的善根成熟得解脫,要這樣的話,你也就應該學習小乘佛法,不然的話,你這件事,你是不能勝任的了,「是故不應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不應聽聞,不應受持,不應修學,乃至廣說」,不應該有這種見地,應該這樣學習,那麼這是「出唯染」,說出了唯獨……,這個人他輕視小乘佛法,這是不對的,下面第二科「釋所以」。 張二 釋所以 何以故?菩薩尚於外道書論精勤研究,況於佛語。 什麼原因菩薩應該學習小乘佛法呢?「菩薩尚於外道書論精勤研究,況於佛語」,菩薩尚且對於「外道」,非佛法,外道的「書論」,還要精勤的去學習,何況是佛說的法呢?更應該學習,那麼這小乘佛法還是佛說的,所以不應該輕視,也應該學習。 看《披尋記》: 「尚於外道書論精勤研究況於佛話者:此中外道書論,謂如十六異論及諸外論皆此所攝」,都屬於這個十六異論裡面的,都叫做「外道書論」,「十六異論」是什麼呢?「如有尋有伺地」那裡的解釋,那個不如理作意裡面的解釋,「(陵本六卷七頁)菩薩於彼尚應讀誦受持聞思純熟,為立論時於所立論多所作故」,菩薩對彼外道的十六異論,還應該讀誦受持,還應該聞思,達到純熟的程度,為什麼要這樣做呢?「為立論時」,要是同外道辯論的時候,「於所」,自己所建立的理論,「多所作」,能夠有很多的辯才,「又外論者略有三種:一者因論,二者聲論,三者醫方論,如力種性品說(陵本三十八卷八頁),以諸佛菩薩於五明處修習善巧,尚於外論精勤」的「研究」,「況於佛說聲聞相應」的「法教」呢?更應該學習。下邊是「無違犯」。 列二 無違犯 無違犯者:為令一向習小法者,捨彼欲故作如是說。 這上面說,菩薩不應該聽聲聞乘相應法教,不應受持不應修學這種話,說了這種話也沒有犯戒,那是什情形呢?「為令一向習小法者」,為使令「一向」,這「一向」就是唯獨的意思,他不學習大乘,唯獨的去學習小乘佛法的,「捨彼欲故」,要叫這種人棄捨他原來的這種意願,希望他去學習大乘,那麼就會這麼說,「一向習小法者捨彼欲故作如是說」。 看這個《披尋記》: 「為令一向習小法者捨彼欲故作如是說者:此約不定種姓一向修習聲聞乘法補特伽羅」,這個「不定種姓」,就是這個補特伽羅他也有聲聞種姓、他也有大乘的種姓,所以他也能夠學習小乘、也能學習大乘,所以叫做「不定種姓」。這個「不定種姓」這個人,他現在一向學習聲聞乘的補特伽羅,「為令捨彼聲聞下劣」的「樂欲」,「趣向大乘廣大樂欲而作是說」,而作前面這個說法,「菩薩何用於聲聞乘相應法教,聽聞受持精勤修學」,這樣子情形就不算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菩薩藏未精研究,於菩薩藏一切棄捨,於聲聞藏一向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這是第二科「捨菩薩藏」,前邊是第一科「毀聲聞教」,就是這個大乘佛教學者有這樣的見、有這樣的論,棄捨小乘而不肯學習,現在這個「捨菩薩藏」,就是不學習大乘佛教,「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菩薩藏未精研究」,他這位菩薩受了菩薩戒,應該是發了無上菩提心才能受菩薩戒的,可是他「於菩薩藏」,就是於大乘佛法「未精研究」,未能深入的學習,「於菩薩藏一切棄捨」,這個時候,他對於大乘佛法完全棄捨了,「於聲聞藏一向修學」,對於小乘佛法,專心的去修學,「是名有犯」,這樣就是犯了這條菩薩戒了,「有所違越,非染違犯」,犯是犯,不是染污的違犯,這就是輕微了。你是大乘佛教的學者,但是你不學習大乘佛法,專心的學習小乘佛教,你是犯這一條菩薩戒,但不是染污的違犯,但是我看那個湯薌銘翻譯的菩薩戒《菩提正道菩薩戒論》,就是宗喀巴大師解釋那個菩薩戒上面,那上面那個文就是藏本的,這句話是「染違犯」,這上面說「非染違犯」,藏本的是「染違犯」,和這裡有點不同。 看這個《披尋記》: 「於菩薩藏未精研究等者:謂於十二分教方廣一分」。「方廣」是十二分之一分,「唯菩薩藏」,「方廣」是指菩薩藏說的,「所餘諸分,有聲聞藏。如力種性品說(陵本三十八卷八頁)」,這上面看這意思,你不學習大乘佛法,就專心的學習小乘佛法,是犯了這條戒的,但是不是染污違犯,就是輕微的。這可見就是還是容許這件事,容許你學習小乘佛法,而不是,但是這個罪名很輕微,很輕微,這裡邊,其中有一個意思應該說明的就是:大乘佛教學者對於小乘佛法承認是佛說,承認它是佛說的。大乘佛教學者也學習小乘佛法,對於小乘佛法也是深入的會通達無礙的,所以在這個我們學習《瑜伽師地論》裡邊,在菩薩地前面有個聲聞地,聲聞地其實就是南傳佛教了,它並不排斥南傳佛教,那麼這是看出來大乘佛教裡邊包含著小乘佛教的。 宿三  修學外論(分二科)      列一 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現有佛教,於佛教中未精研究;於異道論及諸外論精勤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這是第三科「修學外論」,分二科,第一科「有違犯」,「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現有佛教」,這個佛教現在流傳在世間,用「佛教」兩個字就是包含了小乘佛教在內,小乘佛教也是佛說的,也稱為佛教;大乘也是佛說的,也是佛教,所以這一句話包含著南傳、北傳都在內了,「於佛教中未精研究」,對於佛法沒能深入的學習,對於佛法不深入的學習,「於異道論及諸外論精勤修學」,「異道」就是不同於佛法的外道的書論,「及諸外論」,及很多的這些外道的書論,精勤的去修學,「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了。 下邊《披尋記》: 「現有佛教等者:謂佛所說菩薩聲聞一切法教」,謂佛所宣說的菩薩藏和聲聞藏,就是大乘佛法、小乘佛法,這「一切法教」都在內,「展轉傳來現住世間」,就是從有佛教以來,佛在世的時候宣揚佛法,佛滅度以後,佛法還繼續住在世間,流傳到各地方去,展轉的傳來到現在,還存在在世間,「未滅未沒」,就是佛法在世間還在流傳,沒有熄滅,沒有「沒」,沒有失掉,就是還有人學習、有人弘揚,叫「未沒」,「是名現有」的「佛教」,「十六異論,名異道論。因論聲論及醫方論,名諸外論如前」,已經解釋了。 列二 無違犯 無違犯者:若上聰敏若能速受,若經久時能不忘失,若於其義能思能達。 說是沒有違犯者,「若上聰敏,若能速受」,說是學習外論,而不違犯這條戒,是怎麼個情形呢?「若上聰敏」,說是這位菩薩他的「聰敏」很殊勝,很特別的聰敏,「若能速受」,他學習佛法很迅速的就能夠受持,「若經久時能不忘失」,經過時間很久他也不忘,他還能夠記憶不退,「若於其義能思能達」,說這位菩薩對於佛法「能思能達」,前邊都算是聞所成慧,「能思」就是思所成慧,「能達」就是修所成慧了,說要這樣的人,他去學習「異道論」,那不算違犯,是這個意思。 看這個《披尋記》: 「若於其義能思能達者:謂於佛教所說法義,意善尋思見善通達」,「意善尋思」就是思所成慧,「見善通達」就是修所成慧。 若於佛教如理觀察成就俱行無動覺者,於日日中常以二分修學佛語一分學外;則無違犯。 「若於佛教如理觀察」,要是這位菩薩,他對於佛教能如理的去觀察、思惟,那就是應該聞、思、修三慧具足了,「如理觀察」,「成就俱行」,他成就了清淨的智慧,這個身、口、意在活動的時候,同時有清淨的智慧在裡邊。身業活動的時候,也有清淨的智慧在裡邊;語業活動的時候,也有清淨的智慧;這意業活動也有清淨智慧。這個清淨的智慧和你的身、口、意三業,同時活動,這個我們常常靜坐的人,就會感覺到這裡,遇見一個境界的時候,只是與生俱來的這些煩惱活動,沒有智慧,沒有智慧在裡邊,有的時候有智慧,有的時候沒智慧,現在說「成就俱行」,一切時,他的智慧不失掉,常常智慧在活動,以智慧為主,而發動身、口、意業,這叫「成就俱行」。「無動覺者」,就是不動搖的大智慧境界,境界雖然有種種變化,但是不影響他的智慧,我們沒有修行的人,這個智慧隨時會失掉了,隨時沒有智慧了,隨時都是煩惱的境界,那就是動搖,現在說「成就俱行無動覺者」,這應該就是指聖人說的,「於日日中常以二分修學佛語」,這個人他在每一天、每一天裡邊,常以二分的時間修學佛法,一分的時間學習外典,這樣子就不算犯戒,這還是容許佛教徒學習外典的,但是這是要這種人是可以的。 看這個《披尋記》: 「若於佛教如理觀察成就俱行無動覺者者:此中覺言謂真實義覺」,就是你覺悟了第一義諦,第一義諦你有覺悟了。「一切所作,智與俱行」,你這身、口、意,在一切時有所做為的時候,都是有智慧和它同時活動的,「智與俱行」,「故名俱行,所得勝解不可引奪、不從他教」,他對於佛法的學習,所得到的勝解的智慧,有深入的認識,有深刻的智慧的領解,這個智慧「不可引奪」,其他的世間上的言語、世間上的邪知邪見,乃至小乘佛法,不能動搖他的智慧。「不從他教」,他不會去相信其他的人隨便云云的,故名叫做「無動」。「由四尋思證如實智由是說言如理觀察成就俱行無動覺者」,這是更全面的說,「由四尋思」就是名、義、自性、差別,這四尋思,四如實智還是這四種,這個尋思和智慧,「如實智」是決定無疑了的時候,叫「如實智」,「尋思」還在推求的時候,是唯心所現嗎?就是在推求的時候,「由是說言如理觀察成就俱行無動覺者」,就是你能夠學習四尋思,從這裡向前進一步,成就了四如實智,決定通達了一切名言安立的一切法是畢竟空寂的,「由是說言如理觀察成就俱行無動覺者」,這是「修學外論」。 宿四 樂著外論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越菩薩法於異道論及諸外論研求善巧,深心寶玩愛樂味著,非如辛藥而習近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這是第四科「樂著外論」,「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越菩薩法」,把這個大乘佛法拋棄了,不學習了。「於異道論及諸外論研求善巧」,「研求」的很有心得。「深心寶玩」,他的心用的很深,用的很周密,認為這說的是很寶貴的,是很可愛的。「愛樂味著」,愛樂這些外論,對於外論很愛樂,「味著」,就是特別的染著、執著;初開始是「寶玩」,進一步是「愛樂」,再進一步是「味著」。「非如辛藥而習近之」,不是像這個辛辣的藥,實在是不好吃,但是有所求的關係,而勉強的和它接近,學習外論,你要在這個世界上度化眾生,你非要有一些知識不可的,所以應該學習,這是不得已而為之,如果你有這樣的心情,佛法不學習,而學習外論,「深心寶玩愛樂味著」的話,「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這是「樂著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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