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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94《瑜伽師地論》Tape 394.《披尋記》1393~1398.20-20 宿五、不解甚深(分二科) 列一、有毀謗(分二科) 張一、出染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聞菩薩藏於甚深處最勝甚深真實法義諸佛菩薩難思神力不生信解,憎背毀謗不能引義、不能引法,非如來說,不能利益安樂有情;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這是第六科,慧漸次攝。這裡邊分八段,現在是第五段不解甚深;分兩科,第一科是有毀謗;又分兩科,第一科出染違犯。「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聞菩薩藏於甚深處最勝甚深真實法義」:按道理說,發了無上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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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Tape 394.《披尋記》1393~1398.20-20 宿五、不解甚深(分二科) 列一、有毀謗(分二科) 張一、出染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聞菩薩藏於甚深處最勝甚深真實法義諸佛菩薩難思神力不生信解,憎背毀謗不能引義、不能引法,非如來說,不能利益安樂有情;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這是第六科,慧漸次攝。這裡邊分八段,現在是第五段不解甚深;分兩科,第一科是有毀謗;又分兩科,第一科出染違犯。「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聞菩薩藏於甚深處最勝甚深真實法義」:按道理說,發了無上菩提心受了菩薩戒,對於大乘佛法應該有信心,有歡喜心才對。但是「聞菩薩藏於甚深處」沒有信心,還有這個事情。「菩薩藏」就是大乘佛法。這「聽聞」也就是聽人講解,或者是自己閱讀,都可以說是「聞菩薩藏」。「於甚深處最勝甚深真實法義」:於「甚深處」就是法,「最勝甚深」就是義;一個法,一個義。法就是語言文字這樣的佛法;雖然是語言文字,但是也是很深奧的。這「最勝甚深」就是文字的佛法所詮顯的第一義諦。所詮顯的第一義諦,實在來說是離文字相的,所以是「最勝甚深」。這兩種甚深,一個是法,一個是義。 「諸佛菩薩難思神力」:這是另一種。前邊是法義,這下邊是說諸佛菩薩所示現的不可思議的神通力。這神通力如果是看見了,應該是能有信心;但是若沒有看見,那就不一定。現在這裡就舉出這兩件事,一個是法義,一個佛菩薩的神通力,對於這兩件事「不生信解」,他不相信這件事,所以也就是不解了。「憎背毀謗」:這下邊就說不生信解的相貌。這個「憎背」就是不高興這件事,而且是「毀謗」,就是發出來言論來謗毀這件事。怎麼樣謗毀呢?「不能引義、不能引法」:聖人所見的第一義諦叫作「義」,若能引發出來這個第一義諦,那就是要有智慧。說「不能引義」也等於說是不能成就聖道了,不能成就聖慧。沒有慧,沒有無分別智,也就不能見第一義了。而這個「義」就是所詮顯的。「不能引法」:「法」就是能詮顯的法。如果能在法上有所修學,也能栽培很多的福德的,能長養很多的功德的。他不相信的關係,認為這些事情不能得聖道,也不能夠栽培功德,所以叫作「不能引義不能引法」。 「非如來說」:這個大乘的這些事情,不是佛說的。因為若是一般的凡夫說的,那當然我們不相信,其他人說的我們都不相信,要佛說的我們才相信。現在說這不是佛說的,所以不生信解,憎背毀謗,不能引義,不能引法。「不能利益安樂有情」:這樣大乘的佛法,諸佛菩薩難思神力這些事情,不能利益眾生,不能安樂一切眾生的。世間的大福德境界是安樂,出世間的聖道是利益;這樣世出世間的功德都不能成就。那麼這一段文就是毀謗的言辭。 「是名有犯,有所違越」:這位菩薩受了菩薩戒,而對大乘佛法沒有信心,而這樣的毀謗是有罪的事情,「有所違越,是染違犯」。前面是出染違犯,下邊辨謗所由。 張二、辨謗所由 如是毀謗或由自內非理作意,或隨順他而作是說。 前面這位假名菩薩他毀謗大乘佛法,什麼原因呢?「或由自內非理作意」:或由於他自己在那裡思惟觀察,不合理的作意而有這件事。「或隨順他而作是說」:或者隨順其他的人,相信其他邪知邪見的人說的話,那麼也就作這種毀謗的言說。因為這兩種原因,一定是有一個原因才有毀謗的事情。 這個《披尋記》: 「於甚深處等者:甚深經典,名甚深處」:那就是語言文字的佛法。「於此經典所說的諸法,離言的自性,真實義相」:在這麼多的經典裡邊,所宣揚的就是離文字相的真實義相,就是圓成實性了。「所說諸法離言自性」,就是那上面沒有語言文字的。因為有為法它是有彼此的差別,互相對待,可以安立言句;這無為法無差別相,不能對待,所以是離言相的。這個離言的那個自性,那個法性,是「真實義相」,是真實不虛妄的。這言語所表達的一切法,那就不一定。「是名真實法義」。。「唯是諸佛菩薩無分別智所行境界」:這個離言自性真實義相,唯獨是諸佛及一切菩薩,他們所成就的無分別的智慧。有的是無分別而沒有智,現在是無分別而又是智慧,這句話還是應該注意的想一想。「所行境界」:離言法性是無分別智所契證的,所證悟的境界。「故名最勝」::所以這是最殊勝的。 「有及非有二俱遠離,故名甚深」:這個「最勝」,無分別智所行境界所以叫作最勝。「甚深」怎麼講法呢?「有及非有二俱遠離」:也不是有也不是非有,這兩方面都遠離了,所以叫作甚深。這話是<真實義品>上的話;<真實義品>我們是學過了。就是言說安立的一切法,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乃至到涅槃,乃至到無上菩提,這都是語言文字說的。這個語言文字所詮顯的這一切境界,這叫作「有」,同時他也是「非有」。我們言說所詮示的一切法,也就是你內心裡面所思惟的一切相、一切法,用語言文字去表示。你內心裡面有語言文字的時候,你憑藉語言文字去思惟的時候,也就會出現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乃至到涅槃,也都是這樣子。這些法也可以名之為「有」,但是也可以說是「非有」。「非如言說有自性故」:這個言說所詮顯的那個法,並不像言說所說的那樣子,實在言說的那些法,本身是空無所有的,所以就是「非有」。又是有,又是非有。現在說有、說非有,這兩方面都沒有了;因為說有、說非有都是言說,沒有能夠離文字相。這兩方面都遠離了,這個是無分別境界,所以叫作「甚深」。 「又復諸佛菩薩略有三種神變威力」:這前面「甚深處最勝甚深真實法義」這一句話講完了。下邊講「神力」。「又復諸佛菩薩略有三種的神變威力」:這「神」是不可思議的意思,是不可思議的變化,這個變化不可思議。怎麼會有這樣的變化呢?有「威力」,那個大威德的力量,能有這種神變。現在說有三種不同。「一者神境神變所攝」:這前面都是講過了的。這神境就是不可思議境界,就是佛菩薩所現的神通的境界,這境界不可思議。像這個水火的境界——沒有水就能出來水,沒有火也可以出來火,由火可以變成沒有火,沒有水可以出來水,這種無障礙的境界,那麼叫「神境神變所攝」。「二者記說神變所攝」:記說就是他心通的境界。就是你心裡面思惟什麼,你過去栽培過什麼樣的善根,你作過什麼罪過的事情,佛菩薩能記說,能給你說出來這件事。這也是一種神變,也是佛菩薩的威力,能夠記說這件事。「三者教誡神變所攝」:教誡就是為眾生說法了,教導你你不可以作這件事,你應該作這件事,教誡教授。這個也是佛菩薩的大威德力,所以叫作「教誡神變所攝」。「是名諸佛菩薩神力。如是神力超過一切尋思境界」:這三種都屬於諸佛菩薩的神通力量,「如是神力超過一切尋思境界」,不是我們沒得聖道的人虛妄分別心的境界。「故名難思」:所以叫作不可思議。 「若有於此不能解了,誹謗毀讟,於是義中撥為非義」:若是有這樣的人,或者是受了菩薩戒,或者沒有受菩薩戒。「若有於此不能解了」:不明白這件事。「誹謗毀讟」:不明白,若謙讓一點也比較好,那麼他進一步認為這是在騙人的,就是誹謗毀讟。「讟」也就是毀謗的意思。「於是義中撥為非義」:這是真理,但是他就撥為非義,不合道理。「於是法中撥為非法」:這是正法,但是認為不是正法。「唱如是言」:就是宣唱出來這種語言,這樣毀謗。怎麼毀謗呢?「此非佛語」:這不是佛說的,「是魔所說,由是不能利益安樂有情」:認為不是佛說,是魔所說,由此所以不能利益安樂有情。「如決擇分廣釋其相,(陵本七十六卷十四頁),是名成犯」:若這樣毀謗呢,就是犯了這條戒。 列二、無毀謗(分二科) 張一、行無諂曲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若聞甚深最甚深處,心不信解。菩薩爾時應彊信受,應無諂曲,應如是學:我為非善盲無慧目,於如來眼隨所宣說於諸如來密意語言而生誹謗;菩薩如是自處無知,仰推如來於諸佛法無不現知等隨觀見。 這下邊第二科,無毀謗,不毀謗。分二科:第一科,行無諂曲。「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發了無上菩提心受菩薩戒之前,他對佛法的學習不多,有一點信心,但是不多。「若聞甚深最甚深處,心不信解」,心裡面不相信這件事,當然也不明白這個道理。這個時候這位菩薩應該怎麼樣辦法呢?「菩薩爾時應彊信受」:這位發無上菩提心的菩薩,那個時候他應該勉強自己相信這件事,接受這件事。「應無諂曲」:接受是接受,但不要諂曲,就是表面上是相信,對你說他相信,但心裡面還是不相信,這就叫作諂曲。所以不要諂曲,說相信就是由內心和表現外面的態度要一致的。「應如是學」:應該這樣子學習大乘佛法,這就是下文叫作應如是學。 「我為非善盲無慧目」:「應彊信受,應無諂曲,應如是學」這三句話內容是怎麼樣呢?下面說出來。說「我為非善」,我是一個生死凡夫,沒有什麼智慧。「盲無慧目」:雖然我有眼睛,等於是沒有眼睛。怎麼說沒有眼睛呢?你沒有智慧的眼睛。這個肉眼如盲,沒有智慧的眼睛。「於如來眼隨所宣說於諸如來密意語言」:佛法不管是小乘佛法、大乘佛法,實在是智慧境界,是一個超越一般人的智慧。佛法實在說智慧也是很恰當,實在是聖人的智慧境界,凡夫的智慧有所不及,是有一段距離的。所以現在這位聽聞了大乘佛法甚深最甚深處,要怎麼樣來安立自己呢?「我為非善」,我是一個身不清淨,口不清淨,心也不清淨,三業污穢的一個凡夫人,是非善。「盲無慧目」,實在沒有智慧的眼睛,不明白道理的。「於如來眼隨所宣說」:對於佛的眼所看見的境界,「隨所宣說」,隨他的佛眼所見的境界,去為眾生宣說。這話是什麼意思﹖就是佛所宣說的,就是佛的智慧眼所見的,不是隨便亂說的,它是真實不虛的意思。「於諸如來密意語言而生誹謗」:佛為眾生所說的語言,也有淺也有深。淺的我們容易明白,我們就不會毀謗。但是一部分密意語言,「密意」就是深意,裡面有甚深的道理,我們不容易見出來,不容易明白。對於這一部分的語言,我盲無慧目,我不明白,所以我就搞錯了而生毀謗,我說了這些不應該說的話。 「菩薩如是自處無知」:下邊這一段,就重新說這個菩薩的態度。發無上菩提心受了菩薩戒的菩薩,他應該這樣安處自己,處於無知的地位,就是我什麼也不懂。「仰推如來」:佛說的甚深最甚深處,我沒有智慧不懂,我不明白,這「自處無知」。「仰推如來」:應該很恭敬的推讓給佛,這是佛的境界。「於諸佛法無不現知等隨觀見」:佛的智慧對於一切佛所宣說的法,「無不現知」,沒有不現前知道的,就是所說的就是所現見的,所現見的就是所說的,不是像一般凡夫隨便說謊話。佛不是的﹗佛是所證悟的才為眾生宣說的,「無不現知」。「等隨觀見」:這個「等」是普遍的意思。一切一切的境界,都是隨順佛的眼睛所看見的,佛的智慧所觀察的。就是佛所證悟的,他這樣為眾生宣說;不是沒有證悟亂說一套的,不是這個意思。所以佛說的都是真實不虛的,我們不應該有疑惑。 張二、出無違犯 如是正行,無所違犯;雖無信解,然不誹謗。 這下面第二科出無違犯。第一科行無諂曲,現在第二科出無違犯。要是這位菩薩他肯這樣子自處無知,仰推如來,能這樣子來調伏其心的話,「無所違犯」,那就不犯這條戒。「雖無信解,然不誹謗」:雖然對於佛說的話究竟是怎麼回事還是不明白的,然而他不毀謗,不會去說一些毀謗的話,不會這麼樣作。 看《披尋記》: 「若聞甚深最甚深處心不信解等者」:這一段文。「謂於所聞甚深秘密言說雖無力能如實解了」:雖然沒有智慧,沒有智慧就沒有能力如實地解了這甚深最甚深的道理。「然於此法能生勝解發清淨信」:然而還是對佛所說的甚深最甚深處,還是能生出信解,和發清淨信心的。勝解就是清淨信,清淨信就是勝解。因為你要深入的去認識,然後才有信心,所以勝解就是淨信。但是這裡邊說的勝解和清淨信是怎麼樣情形呢?下面說了。「信此經典是如來說」:相信這部經是佛說的。「是其甚深顯現」:這個是佛的無分別智所顯現的道理。「甚深空性相應」:因為空性是前面有及非有二俱遠離,那就是甚深。我們凡夫就是在表面上有虛妄分別,都還搞錯了,因為都是如幻如化不真實,我們認為是真實的,表面上都不明白。現在這裡面說的空性要超過這個境界,超越一切,超越假名,我們所見的一切境界通通是假名字,不是真實的,所以叫作甚深,超越假名,所以叫作甚深空性相應。「難見難悟不可尋思」:你不容易能見到它的真實相,你不容易覺悟它的真實相。「不可尋思」:不能用虛妄分別心去思惟的。「非諸尋思所行境界」:那個甚深最甚深處,不是虛妄分別心的境界所活動的地方。「微細詳審聰明智者之所解了」:這「微細」就是不是粗心大意的人,他心的思惟很微細。「詳審」就是特別深刻,深刻詳細的去觀察思惟,這樣的聰明智者所能解了。「是名應彊信受」:若這樣思惟,自己就能勉強自己接受了。 「於此經典所說義中,菩薩應無諂曲如實顯發自輕而住」:對於這樣甚深空性相應的經典所說的道理,菩薩應該沒有諂曲心,「如實顯發」,真實的來顯示自己,「我為不善盲無慧目」,這就是真實顯示自己。「自輕而住」:自己認為自己很膚淺,不是特別尊重的聖人,自己安住在這個境界。「作如是言」:這麼說。怎麼說呢?「諸佛菩提為最甚深」:諸佛菩薩的智慧是最深奧,所以能見到第一義諦。「諸法法性亦最甚深」:這一切因緣生法,在這裡邊「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這法性上所顯示的道理也是特別深奧的。前面「諸佛菩提為最甚深」,這是經過三大阿僧袛劫修行成就了無分別智,這個智慧是甚深的。現在「諸法法性亦最甚深」,這個就是一切因緣生法都在內了,它的法性也是深奧的。 「唯佛如來能善了達」:「諸法法性亦最甚深」,怎麼甚深呢?是「唯佛如來」,唯獨佛「能善了達」,他才能夠恰到好處的通達諸法的法性。「非是我等所能解了」:不是我們這個「我為非善盲無慧目」的人所能明白的。「佛出世已,觀待彼彼所化有情說正法眼,名如來眼」:這解釋如來眼。佛出現世間以後,「觀待彼彼」,觀待就是觀察。這個「待」字,也可以說是等待,就是要有可化的眾生的因緣,佛才能說法,那就叫作待。「彼彼所化有情」:各式各樣的情形所教化的眾生。「說正法眼」:為眾生宣說正法,宣說諸法是因緣有的,有善有惡的因緣,有世間有出世間的因緣,有小乘有大乘種種不同的因緣;為這麼多所化的有情宣說正法。這個正法眼也就是佛的眼,也就是佛的智慧,由佛的智慧宣說正法;眾生能如是學習也能得眼,也可以得到法眼。現在這裡是說佛的眼,「名如來眼」,這就是佛的智慧。「若有於此隨所宣說甚深經典密意語言生誹謗者,是則由自盲無慧目」:這就是由於眾生他自己本身沒有智慧眼,就是個盲者。「不能解了」:不能夠明白。這個不能明白這句話也還是一部分,不是全部的。說有的眾生他明白佛所說的法,他還是有信心的,這一部分的人不明白。「是則由自盲無慧目不能解了,如是誹謗,應獲衰損及諸業障」:如果這樣子毀謗大乘佛法的話,「應獲衰損」,那他應該得到一些不吉祥的事情,「衰損」,就是現在得到一些不吉祥的事情。「及諸業障」:你毀謗了以後,在你阿賴耶識裡面熏習了種子,那就是個業障,將來還有苦惱的果報在後邊。我們曾經講過一個故事:周利槃陀伽得了阿羅漢以後,是阿難尊者是誰問佛,為什麼他這個人這麼笨,怎麼會能得阿羅漢呢?佛說他以前,好像是在迦葉佛時代,他是三藏法師。但是他吝法,他不教授他的徒弟,他不教授,吝嗇,所以他後來得的果報就是鈍,不明白,他是很笨很笨。但是並不是說他謗法,若是謗法那是要下地獄了。那麼就是那回事,我舉周利槃陀伽這個例子。所以「應獲衰損及諸業障」,就是你謗毀了以後,在你心裡面有了罪業,這罪業將來會下三惡道受苦的。「故說非善」:所以說「我為非善盲無慧目」。 「菩薩如是自處無知,仰推諸佛如來為彼種種勝解有情轉正法教」:要仰推諸佛如來,「為彼」,各式各樣的勝解有情,就是有智慧的眾生,「轉正法教」,宣揚佛法。「諸佛如來無邊智見」:佛為眾生宣揚正法,是因為諸佛如來有無邊的智慧,有無邊的正見;見也就是智慧,智慧也就是見,前面我們講過。「由此無邊智見,於能引攝義利法聚」:由於佛具足了無邊際的廣大知見的關係。「於能引攝義利法聚」:這法聚就不是單獨一法,它是很多的法組成一個法門。就是八正道是個法門,它不就只是正見,下面一共還有七種;說三十七道品,這也可以算是一個法門;六波羅密,就是各式各樣的法門,所以叫作法聚。這個法聚如果你肯學習的話,「能引義利」,就是能夠成就,能引出來很多的功德。就是現在得到很多的功德叫作「義」,將來還能得到很多功德叫作「利」。佛的智慧對於這個能引攝義利的法聚通達無礙。 「於能引攝非義利法聚」:這是另外一種;前面應該說是善,這個就是惡了。這些惡法也不是單獨一件,也是眾多的法組成一個惡法。這個惡法你若歡喜去作這件事,就能引「非義利」,能引出來對現在也有罪過,將來還有罪過,能引攝這些苦惱的事情。佛有無邊知見,對這件事也是通達無礙的。「於能引攝非義利,非非義利法聚」:就是也不是善也不惡,佛也是通達無礙的。那麼善、惡、無記;無記的事情也是很多,但是阿賴耶識是無記。「遍一切種現前等覺」:前面舉出來一個例子分這麼三類,現在這兒說「普遍一切種」,種者類也,一切類「現前等覺」‥‥,不是說等我明天再想一想我就會知道,不是﹗佛是現在就知道,「現前等覺」,普遍的都知道。「是名於諸佛法無不現知等隨觀見」:這句話就這個意思。 下面還再解釋。「等謂等遍」:這個等就是普遍的意思。「遍於三聚一切種故」:遍於前面這三種法聚,或者一切類的事情;由這三聚就包括了一切法。「隨,謂隨一」:這個等隨觀見的「隨」是什麼意思﹖就是「隨一」;就是一切種裡面,或者是三種法聚其中隨那一種,叫作「隨一」。「隨於能引有義聚法現前覺故」:隨於這裡舉出個例子來,能引有義聚這一類法,佛也是現前覺故。「是即如來一切種妙智」:這一句話「於諸佛法無不現知等隨觀見」,實在就是說佛的一切種智就是了。那麼這是不解甚深這一科。 我出家以來住過三個佛學院,三個佛學院加起來能有一百多位同學,這麼多同學裡面我感覺有的人就是笨,有的人就是聰明,就是不一樣。法師上課講經的時候要回講,有的時候寫文章,不一樣﹗有的聰明的人文章寫得又好又快,很快就寫出一篇文章。回講的時候有的同學他講的好,音聲也好,那道理發揮的也圓滿;有的就是笨,說了老半天,這句話還說不明白。為什麼會這樣子呢?就是栽培的不同。有的人他宿世有栽培,栽培的好,有的人宿世栽培得不及格,所以今生再來學習佛法的時候,也就現出來這種愚鈍和特別智慧的相貌。就是有智慧的人他明白這個道理,智慧不夠就不明白。但是不明白的人不是永久不明白,他繼續努力,慢慢也就明白。這個笨的人就是我﹗人家都明白了,能微妙的講解佛法,還能寫文章,我就不能﹗但是我有一個優點,就是還繼續不斷的學習,就會逐漸逐漸有進步。其中我們就是說關於靜坐這件事‥‥,我也不是來美國很久,有一個居士問我:「你今天到大覺蓮社講什麼﹖」我說:「講四禪八定。」他把大辭典拿過來查一查,「哦﹗我明白了,我不去聽講。」就好了,他就說他明白了。那麼在我自己說,大辭典我也會查;但大辭典查一查就能講嗎?還是不能﹗我就去看了《大毗婆沙論》和智者大師的《釋禪波羅密》,我就從這裡看完了,加上一點小小的筆記,加上一點記憶力,就是講了。講得好嗎?也不是的﹗但是我不斷的學習《釋禪波羅密》,讀這個書,以後我又再繼續讀《大毗婆沙論》,後來又讀《瑜伽師地論》,我現在知道的四禪八定,和以前也不同,那對於禪的事情,又比以前知道得多。初開始的時候不知道那麼多。所以人的智慧是逐漸積集的;最初說我相信,相信什麼﹖不知道﹗有一個居士對我說,他相信佛法二十多年了,但今天回想:「我相信佛法是相信什麼﹖不知道﹗我不知道怎麼叫作相信佛法﹗」這位居士還是在加州的時候。我當時說:「簡單的說怎麼叫作相信佛法﹖就是相信善惡果報;有世間因果,有出世間因果。」若是學習了《瑜伽師地論》的修所成地,那就說出來信進念定慧,或者是信戒聞捨慧,這就叫作相信佛法。你去讀了這幾個字的道理,你就是相信佛法了。但是若是我們不學習經論的時候,假設你用這個題目:「什麼叫作相信佛法﹖」怎麼講﹖我看不會像《瑜伽師地論》說的那麼圓滿。這個智慧是逐漸積聚來的,所以對佛法有信心沒有信心,也是這樣逐漸逐漸學習,你就由不信而相信,由信而能解而能修行,而能得聖道,是逐漸來的,不是說凡夫的時候就是聖人,不是那麼回事。 這上面當然就是說,對發了無上菩提心,學習了少分的佛法,生了歡喜心;受了菩薩戒以後,再接觸到甚深經論的時候又沒有信心了,又毀謗佛法了。照理說應該反省自己的智慧有幾大﹖我看若反省的時候,人就會謹慎一點,人就不會隨便發言了。 宿六 自讚毀他(分二科)      列一 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他人所有染愛心有瞋恚心,自讚毀他;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這下面是第六科「自讚毀他」,分二科。第一科是「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於他人所有染愛心」,對他人那個地方,「他人」就是「所」,叫做「他人」,「有染愛心」,這可見不是清淨的愛心,清淨的愛就是慈悲了,不是慈悲,是染污的愛心,有愛心,「有瞋恚心」,因為有染愛心和有瞋恚心,因為這樣的關係,他就自己讚歎自己有很大的智慧,有很大的功德,就毀謗他人有種種罪過,就會這樣了,「是名有犯」,這就是有罪了,「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看這個《披尋記》: 「於他人所至自讚毀他者:謂為貪求利養恭敬有其大欲」,這個菩薩,他「貪求利養恭敬」,貪求這件事,希望別人有利養於他,還要恭敬他,對於這件事有大欲,他這個欲心很大,「而無喜足」,其實就是有多少「利養」,有多少「恭敬」,他不知足的,「是名有染愛心」,這個「染愛心」這麼講,是這樣意思,「貪求利養恭敬」是染愛心,「由是自讚有勝功德」,因為有這樣的染愛心,希望得到利養恭敬,有什麼辦法呢?要自己讚歎自己有「勝功德」,這樣子別人就來「利養」,就恭敬供養了。「若嫉他得,不生隨喜,是名有瞋恚心」,但是別的人真實是有道德的,當然也有人去利養恭敬,他就不高興了。不耐他榮叫做「嫉」。「不生隨喜」,他不生歡喜心,你要去對別人有恭敬心,他就不歡喜,你去供養別人,他也不歡喜,不歡喜怎麼辦呢?就是有瞋恚心,就是來毀謗他。「由是毀他有多過失」,就說他這個人有什麼什麼罪過,「多過失」,這樣子自讚毀他,「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下邊是「無違犯」。 列二 無違犯 無違犯者:若為摧伏諸惡外道,若為住持如來聖教,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或欲令其未淨信者發生淨信,已淨信者倍復增長。 「無違犯者:若為摧伏諸惡外道」,假設你也是自讚毀他了,但是沒有犯這條戒,那是什麼情形呢?「若為摧伏諸惡外道」,這些外道,很罪惡的外道,你要降伏他的時候,你有所自讚毀他,讚歎佛法,毀謗外道,喝斥外道,那不算犯戒。「若為住持如來聖教」而自讚毀他,那也不算犯戒,你不是個人的事情。「若欲方便調彼伏彼」,若欲以自讚毀他的方便,來調伏那個人,叫他出不善處,安住善處,那也不算犯,「廣說如前」。「或欲令其未淨信者發生淨信」,或者是目的是令那個補特伽羅,沒有清淨信心,要能發生清淨信心,而自讚毀他。「已淨信者倍復增長」,這增長淨信,能得解脫,那麼由自讚毀他,那也不算犯,不是為個人的利養恭敬的事情,所以就不算犯這條戒。 宿七 不往聽聞(分二科)      列一 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聞說正法論議決擇。 這是第七科「不往聽聞」,分二科。第一科是「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在菩薩的清淨戒法中。「聞說正法論議決擇」,聽人家說,說是在什麼地方、什麼時間,有什麼樣的人,在那裡講述宣說正法,或者是彼此間討論佛法,「論議抉擇」。 憍慢所制懷嫌恨心懷恚惱心,而不往聽,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而這個菩薩聽見這件事,他不想去參加,他什麼原因不去參加呢?是「憍慢所制」,他輕視那些人,自己很高,他的心為憍慢心所制伏。「懷嫌恨心」,「憍慢」是一個煩惱,「嫌恨心」又是一個煩惱,「懷恚惱心」又是個煩惱,「而不往聽」,不到那個地方去聽人家說正法「論議抉擇」,不這樣,「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看這個《披尋記》: 「聞說正法論議抉擇等者:此中懷嫌恨心懷恚惱心,謂依說正法者及與論議抉擇補特伽羅處所而起」,而起的,這個「嫌恨心」、「恚惱心」怎麼生起來的呢?就是對那個說正法者,他有嫌恨心、有恚惱心,對於那個論議抉擇的補特伽羅,他有嫌恨心、有恚惱心,從這裡生起的,所以叫做「說染違犯」。 若為懶惰懈怠所蔽而不往聽,非染違犯。 他沒有這幾個煩惱,不是憍慢,沒有「憍慢所制」,也沒有「懷嫌恨心」,也沒有「懷恚惱心」,只是「懶惰懈怠所蔽而不往聽」,那也是不對,也是犯了這條戒,但是不是染污的犯戒。 列二 無違犯 無違犯者:若不覺知,若有疾病,若無氣力,若知倒說。 「無違犯者:若不覺知」,說是沒有犯這條戒是怎麼樣情形呢?不知道,我不知道他們說正法、論議抉擇,不知道這件事。「若有疾病」,說知道,知道,但是他自己有病,這個菩薩有病。「若無氣力」,或者是病也不太明顯,但是沒有氣力,沒有氣力精神就不好了,就不去了。「若知倒說」,或者知道那個說正法的人、論議抉擇的人,都是顛倒宣說佛法的,那不去也沒有過失。 看這個《披尋記》: 「若知倒說者:謂若知彼說法補特伽羅,於正法教不能以相應文句、助伴、隨順、清亮、有用、相稱應順、常委分資糧法、如理宣說」,這個文前面我們講過的,若知彼補特伽羅,那個人「於正法教」不能以相應的文句,這相應的文句,就是那個文句安排的好,他那個補特伽羅的說法的文句,說出的言句很好聽,就好像寫文章寫得非常好,但是他現在說那個語言,說得非常好,那叫做「相應文句」,說「不能以相應文句」,言辭不是那麼美妙。 這個「助伴」怎麼講呢?這個「助伴」的意思,就是他說一段相應的文句,然後再說一段,來資助前面的相應的文句,來幫助前面的文句,發揚道理,又一段,「助伴」。 「隨順」,「隨順」是什麼?就是解釋前面這兩段文,這兩段話,把前面這兩段話,再把它解釋,這就是他說法的這個次第有略、有廣,先略說一個大意,然後下邊再加以解釋,所以那就叫做「隨順」。 這個「清亮」,就是這些文句、這些言句特別明顯,不是說老半天還不知道說什麼?不是這樣意思,這叫「清亮」。 「有用」,就是他這樣說法,能入到你的心裡面去,就是有作用了,「清亮有用」。 「相稱應順」,這個「相稱應順」就是他說這個法能和當時的法會大眾相稱,這些不容易,當時法會大眾的程度,和他說的這一段佛法是相稱的。這是不容易,你說的這個法的深淺,和當時聽法的人的根性相稱,這是不容易,「相稱」;「應順」,於時間上也不多不少,所以叫做「應順」。 「常委分資糧」,而這些,說這些法是「常委分」的「資糧」,什麼叫做「常委分資糧」?這個「常」,就是長時期的用功修行,叫做「常」;這個「委」,就是你得到的修行的方法很詳細、很深刻,你說的佛法能達到這個程度,能幫助他長時期的用功修學聖道,所以叫做「常委分資糧」。「常委分資糧」,「分」這個字,在《瑜伽師地論》下文有解釋,就是正見等,八正道那個正見,就是你說的佛法,都是符合了佛法的真義,那就是正見,那麼他聽法的人,也這樣學習,可以長時期的用功修行,就可以得聖道,所以這叫做「常委資糧」,「常委分資糧法如理宣說」,「由不如理,故名倒說」,這樣子講,前面說是如果你是「相應文句、助伴、隨順、清亮、有用、相稱應順、常委分資糧法」,這就是如理宣說,由於你不能夠隨順佛法的真理去宣說,所以叫做「倒」,顛倒說法了。顛倒說法你不去聽,也沒有過失。 若為護彼說法者心。 要是你護念那個說法的人的心,那麼這句話,是什麼意思?也可能,說法那個人不同意你去,那麼你就不去也就可以了,也就沒有事了,也不算犯戒。 若正了知彼所說義是數所聞所持所了,若已多聞具足聞持,其聞積集。 「若正了知彼所說義」,要是你正確的、沒有搞錯,你知道他們那個集會,所說的正法,是你所了知的,他們所說的道理,你是已經知道了。「是數所聞所知所了」,是你「所聞」,還不止一次,聽過很多次了,這是「數所聞」。「所持」,聽聞了以後,而不忘念,而不忘失,不會忘掉了。「所了」,這個「聞」、「持」,「聞」是聞慧、聞所成慧,「持」就是思所成慧,「所了」變成修慧了,是你常用功修行的境界,你很熟悉。「若已多聞具足聞持,其聞積集」,你達到了這個程度,那你不去聽,也不算犯戒了。 看這個《披尋記》: 「若已多聞具足聞持其聞積集者」,這怎麼講?「無量經典初中後分皆能聽受」,這個是不容易,不只是一部經,很多的經典,無量的經典,每一部經都有初中後的,有三個部份,或者說一個序分,正宗分、流通分,「皆能聽受」,這麼無量的經典的初中後分,你都能夠聽而能受,能接受,故名叫做「多聞」,那麼這是聞所成慧,「隨所聞義皆能憶持令不忘失」,隨你所聞的佛法的道理,你都能憶念、攝持,「令不忘失」,這也不容易,故名叫做「聞持」。「數習文義令其堅住」,你聽聞的文、聽聞的義,能使令它堅固的安住在你心裡面。「是故說名其聞積集」,那當然就是要有禪定功夫才可以,要得了禪定的時候,記憶力是特別強,記憶力特別的強的,就等於是有陀羅尼了。 若欲無間於境住心,若勤引發菩薩勝定。 前邊說是這個原因你不去聽法,也是不犯這條戒,「若欲無間於境住心」,要是你現在,你想要不間斷的靜坐,修奢摩他的,你修毗婆舍那、修止觀來調心,不間斷這件事,你現在正在修止觀,不間斷這件事,那不去也是可以。「若勤引發菩薩勝定」,若是你不懈怠、精進的,由於修止觀能引發出來菩薩所成就的殊勝的禪定,那麼得四禪也可以說是「勝定」,你要得了滅盡定,也是殊勝定,或者是有無量無邊的三昧。 《披尋記》: 「若欲無間於境住心者:謂於定境令心安住,發起樂欲勤修加行」,你想要這樣子,那也可以不去聽。 若自了知上品愚鈍,其慧鈍濁,於所聞法難受難持、難於所緣攝心令定。 前面這是特別有智慧的人,這下面說是,自己知道是「上品」的「愚鈍」的人,「其慧鈍濁」,這個智慧很慢,人家當時就聽懂了,你要思惟三天才能懂,而且心也不清淨,「鈍濁」,「於所聞法難受難持」,也不容易領受,也不容易憶念不忘,「難於所緣攝心令定」,那這樣就不去聽也可以。 《披尋記》: 「若自了知上品愚鈍等者:謂於所聽聞法難可信受,難不忘失。由是自知上品愚鈍,又於所緣所知事境難可攝心令住於定,由是自知其慧鈍濁以是因緣而不往聽,故無違犯」。 不往聽者;皆無違犯。 前面這麼多的因緣,你不去聽,也不算犯。這前面這一科說完了。下面這是第八科「輕說法師」。   宿八 輕說法師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說法師故思輕毀,不深恭敬,嗤笑調弄。 說這位菩薩對於說法的這位阿闍黎,「故思輕毀」,故意的思惟,故意的心裡面作念來「輕毀」這個法師,輕視這位法師。「不深恭敬」,不是深深的恭敬,就是內心裡面不恭敬,表面上有一點虛偽的事情。「嗤笑調弄」,「嗤笑」這個法師,來譏弄他。 但依於文不依於義;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這個法師有什麼理由來譏笑這個法師呢?感覺這個法師說話很笨啊!說的話,辭句也不好,而且不是那麼微妙。「依於文」就是執著文句,這個說法要說得文句要好,才可以去聽,說得文句不好就不願意聽。「不依於義」,不尊重道理,要是這話意思,能顯示道理的文句不是那麼好,但是所顯示的道理,還是有意味的,所顯示的道理,還是值得尊重的,那也應該去聽,但是這個人,輕視這位說法師的人,他不是,他依於文而不依於義,所以你文弄得不好我就不想,我就要譏笑你,是這個意思,「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看這個《披尋記》: 「但依於文不依於義者:謂諸菩薩為求義故,從他聽法」,因為菩薩想要修學聖道,你要,為求得這個羲,佛法的真理,你要求得這個義,從這個義上聞、思、修,那麼你就可以得聖道了,「為求義故,從他聽法;不為求世藻飾文辭」,目的不是說是,你世間上的那個有文彩的文章,這文章說得很好,如果我們要學習了佛法以後,你去看世間上的文章,就只是有個文句而已,只是有個文章,文辭很美就是,裡面有什麼意思?我看沒有什麼意思,的確是這麼回事,所以我上次說過,這韓清淨學習了《瑜伽師地論》以後,他自己寫個序文,他說世間上的這些書論,通通都是戲論,就是不感覺到有意思。還有這個,在香港新亞書院,後來就是中文大學,有一個教授叫唐鈞毅,唐鈞毅,香港當時有個樂果老法師,就是唐鈞毅他的母親死了,請樂果老法師給她念經迴向,就是為這件事,他寫一篇文章,他說他自己讀孔孟的書,心裡也歡喜,讀佛教的書也歡喜,其它的書都不願意讀,那就是有這個意思,他和這一句話是相反的,他是依義而不依於文,是這麼意思。那從這個道理上講,我們佛法,我們出家人到社會學學校讀書,值得不值得? 「不為求世藻飾文辭,菩薩求義不為求文」,菩薩學習佛法,是希求能明白佛法的真義,「不為求文」,不是文上好壞的問題,「而聽法時」,可是在學習佛法的時候,「雖遇常流言音說法」,雖然遇見一位法師,他是平常的境界,他說法的時候,用的言辭很平常,「但依於義恭敬聽法」,但是平常的言句裡邊還是有佛法的道理的,為了尊重這一點,他還是「恭敬聽受」。「如菩提分品說」,就是這個道理在本《瑜伽師地論》菩提分品裡說,「(陵本四十五卷一頁)與此相違,名但依文不依於義」。要是這掉過來說,文很好,但是沒有義,那菩薩可能也不願意聽了。 昃二 住饒益有情戒(分十一科)      辰一 不為助伴 (分二科)       宿一 有違犯(分二科)        列一 總標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次諸有情所應作事,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為助伴。 這下邊是「住饒益有情戒」,前面「攝善法戒」講完了,下邊是「住饒益有情戒」,分十一科。第一科是「不為助伴」,分二科。第一科是「有違犯」,又分二科。第一科是「總標」。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於諸有情」所應該作的事,對於有情他應該作的這些事情,都是有意義的事情,增長善根、滅除一切過失的。「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為助伴」,這個菩薩對於那有情,做的有功德的事情,他心裡面「嫌恨」,他心裡面「恚惱」,不去幫助他做這件事,這是標,下邊「舉類」。 列二 舉類 謂於能辦所應作事,或於道路若往若來。 說是那個眾生他做有意義、有功德的事情,菩薩「能辦所應作事」,能去幫助他辦這件事,菩薩有這個能力,那你不去,你就犯了這條戒了。「或於道路若往若來」,說是那個眾生,辦這件有意義的事情,要到一個地方去,或者從那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來,有往有來,你應該去助伴,但是你不肯去。 或於正說事業加行。 宗喀巴大師的菩薩戒註解上,這一句話分兩句,他分兩句,他說「或於正說」,就是,他怎麼講呢?他說這個地方的方言,要學習這個地方的方言,叫做「正說」,菩薩也應該去幫助他做這件事。或者事業的「加行」,就是做什麼事情,這個菩薩做什麼什麼事情,這個事業要這樣做,這叫做「加行」,你也應該去助伴,但是不去,不過,這下文也有不同的解釋。 或於掌護所有財寶。 或者是對於那個眾生,他要「掌護」他的「財寶」這件事,你也能做得到,能幫助他做件事,而你不去助伴。 或於和好乖離諍訟,或於吉會,或於福業不為助伴;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或者對於某甲和某乙「乖離」有「諍訟」,有糾紛,應該加以和好,還要把它調解,不要有糾紛,但是你不去助伴。「或於吉會」,或者吉祥的集會。「或於福業」,就是這些「吉會」、做些「福業」的事情,或者是增長智慧的集福的法會,這些事情,不去助伴,「不為助伴,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看這個《披尋記》: 「謂於能辦所應作事等者:謂若是事是所應作」,這件事應該作,像六波羅蜜的這一切事情,或者三十七道品這些事情,或者種種的應該做的事情。「及有力能成辦彼事」,還要一個條件,那個事情是有意義,但是菩薩本身有能力,能成辦那件事,這就叫做「能辦所應作事」。「一切種相如前住饒益有情戒中已釋」,這裡邊一共是十一條,這前面說到「饒益有情戒」,其實都說過了。「唯前後譯文略有不同,前說無倒事業加行,此云正說事業加行」,「說無倒事業加行」,這說「正說」,這邊有一點不同。「前說義會,此云集會」,這個「集會」、「義會」這個辭句上有點不同,要說「義會」,「或於福業」,這個「福業」,「義會」就應該是智慧了。「譯雖不同,而事無別其義應知」。 若為懶惰懈怠所蔽不為助伴,非染違犯。 要是菩薩,這位菩薩他沒有懷嫌恨心,沒有懷恚惱心,只是因為懶惰懈怠所蒙蔽,所以不去做助伴,那麼「非染違犯」,也是犯而不是染違犯。 宿二 無違犯 無違犯者:若有疹疾,若無氣力,若了知彼自能成辦,若知求者自有依怙。 「無違犯者:若有疹疾」,就是若有疾病,那不去做助伴也不算犯,若沒有氣力,不去助伴也不算犯。「若了知彼自能成辦」,知道那個補特伽羅,他自己有能力能成辦這件事,菩薩不去助伴也不算犯。「若知求者自有依怙」,若知道來求菩薩做助伴的人,他自己有人幫助他,那你不去也不算犯。 若知所作能引非義能引非法,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 要是你知道求你做助伴的那件事,所做的事情,「能引非義」,不合道理,這件事是不合道理,「能引非法」,能造成很多的罪過,那你不去做助伴,也是可以的,「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 要看下邊《披尋記》: 「無違犯者若有疹疾若無氣力等者:此簡自無力能」,這兩句話簡別自己沒有能力去幫助,「若了知彼自能成辦,若知求者自有依怙者,此簡非定應作」,這簡別不是決定應該去做助伴的,「若知所作能引非義能引非法者,此簡非所應作」,這件事不應該做,「餘如文知」。 若先許餘為作助伴,若轉請他有力者助,若於善品正勤修習不欲暫廢。 「若先許餘為作助伴」,若菩薩,這個人來求他做助伴,但是在這件事之前,已經答應別的人做助伴了,那就不去也不算犯戒。「若轉請他有力者助」,或者是自己不去,轉請其他的有力量的人去幫助,那也不算犯。「若於善品正勤修習不欲暫廢」,要是這位菩薩他自己,做有一種功德的事情。「正勤」,正是精進的用功的時候,不想要暫時的停止,那麼不能去做助伴。 若性愚鈍於所聞法難受難持如前廣說,若為將護多有情意,若護僧制,不為助伴,皆無違犯。 去做助伴,很多的眾生不同意,不同意你給那個人做助伴,那麼隨順多有情的意思,那就不去也不算犯。「若護僧制」,若是愛護、守護大眾僧的規定的規則,這個人做的事情,你這個菩薩不可以去到那裡做助伴,那麼不為助伴就無違犯。 辰二 不往供事(分二科)      宿一 舉有疾病(分二科)       列一 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遭重疾病,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往供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為懶惰懈怠所蔽不往供事;非染違犯。 這是第二科「不往供事」,分二科,第一科「舉有疾病」,又分二科,第一科是「有違犯」,「見諸有情遭重疾病」,這位菩薩看見很多的有情有了很重的疾病,「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往供事」,不去照顧這個病人,「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為懶惰懈怠所蔽不往供事;非染違犯」,這不算犯。 列二 無違犯 無違犯者若自有病,若無氣力,若轉請他有力隨順令往供事,若知病者有依有怙,若知病者自有勢力能自供事,若了知彼長病所觸堪自支持,若為勤修廣大無上殊勝善品,若欲護持所修善品令無間缺,若自了知上品愚鈍,其慧鈍濁,於所聞法難受難持,難於所緣攝心令定,若先許餘為作供事。 「無違犯者:若自有病,若無氣力」,菩薩自己有病,沒氣力,那也不算犯。「若轉請他有力隨順令往供事」,自己不去,轉請其他的人,那個人有這種智慧力,也有體力,也有智慧力,能隨順病人的意思,能去照顧去,「令往供事」。「若知病者有依有怙」,若知道有病的人,他有親愛的人照顧他。「若知病者自有勢力能自供事」,知道這有病的人,他自己的體力還行,還不是太壞,能自己供事自己。「若了知彼長病所觸」,若了知道那個人長期的有病,為病所困,但是他還能支持,能支持,那麼你不去照顧也可以。「若為勤修廣大無上殊勝善品」,若是菩薩自己為了「勤修廣大無上」的「殊勝善品」,修學聖道,你現在打般舟三昧,或者你修一行三昧、修真如三味,廣大「殊勝善品」。「若欲護持所修善品令無間缺」,你不能去做助伴。「若自了知上品愚鈍」,自己知道自己是上品的愚鈍,「其慧鈍濁,於所聞法難受難持難於所緣攝心令定」,要這樣的話,自己智慧不夠,你去照顧病人,你還是不要去好,這樣意思。「若先許餘為作供事」,若是在這件事之前,答應別的人,有病的人「為作供事」,那就不能再為這個病人作供事了。 宿二 例有苦者 如於病者,於有苦者,為作助伴欲除其苦,當知亦爾。 這是第二科「例有苦者」,前面這一段是對於有病的人要這樣子,「如於有病」的這樣子,於有其它的苦惱的事情的人,也應該為作助伴,「欲除其苦」惱,「當知亦爾」,也是和這個有病的情形一樣,你要是,你要有嫌恨心、恚惱心,不往助伴,那你就是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和前面這一段文都是一樣的。 辰三 不為說法(分二科)      宿一 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為求現法後法事故廣行非理, 第三科「不為說法」,分二科,第一科是「有違犯」。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的時候,「見諸有情為求現法」,為希求現在得到一些如意的事情,「為求後法」將來得到什麼什麼如意的事情故。「廣行非理」,你的目的求現法、或者是求後世,怎麼樣才能得到如意的事情呢?廣行不合道理的罪過的事情,那個有情這樣子。 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為宣說如實正理;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懷嫌恨心懷恚惱心」,這位菩薩看見這個事情以後,對於那個眾生有「嫌恨心」,有「恚惱心」。「不為宣說如實正理」,不去告訴他,你求現法如意的事情,應該合法的去求,將來得如意的事情,應該依循正法去尋求去,不應該做惡事,不應該做罪過的事情,但是這個菩薩「不為宣說如實正理」,叫他做惡事,將來得惡報好了,你要這樣子,「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看《披尋記》: 「見諸有情為求現法後法事故廣行非理等者:謂若有情於現法中不以正法追求諸欲」,追求更豐富的色、聲、香、味、觸,「及為此故樂行惡行」,為求諸欲,歡喜做種種惡事,「是名為求現法事故廣行非理」,「若求生天及邪解脫」,若求生到天上去,或者求外道生到無想天,這些事情,「即為此故樂行惡行,或修苦行,如祠祀外道宿作因論者」,「祠祀外道」,就是供養天,因為人間的禍福都由天來決定的,那麼就去供養天,求天給我福,這個就是「祠祀外道」,「宿作因論」,就是宿命論者,今生的不如意都是過去的罪過,現在多修苦行,來消除自己的罪過,將來就解脫了,這些事情,「是名為求後法事故廣行非理」,「由不如理作意相應尋伺名非理故」。 若由懶惰懈怠所蔽不為宣說,非染違犯。 「若由懶惰懈怠所蔽不為宣說」,那「非染違犯」。 宿二 無違犯 無違犯者:若自無知,若無氣力,若轉請他有力者說,若即彼人自有智力,若彼有餘善友攝受,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知為說如實正理起嫌恨心,若發惡言,若顛倒受若無愛敬。 「無違犯者:若自無知」,你自己不知道,不知道求福應該怎麼樣才能求福。「若自無知」,知是知了,但是沒有氣力。「若轉請他有力者說,若即彼人自有」智慧力量,「若彼有餘善友攝受」,說是那個人有其他的好朋友去照顧他的。「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知為說如實正理起嫌恨心」,要是知道那個眾生,你要為他宣說正法,他不高興,「起嫌恨心」。「若發惡言」,起嫌恨心還沒有完,又發出了惡言。「若顛倒受」,你說出來是正法,但是在他心裡面,不是正法,變成一個錯誤的感覺,那就叫做「顛倒受」。「若無愛敬」,若是對於你宣說的正法,他沒有愛敬心,他認為不值一個錢。 《披尋記》: 「若知為說如實正理等者:由說正理令斷惡行,不獲彼心故起嫌恨」,你為他宣說正法,他不能認同這件事,所以心裡面反倒嫌恨心你。「或心忿勃」,或者他的心特別的忿怒。「故發惡言」,「或住見取」,或者你說正法,他認為不是正法,他認為他自己的見地是最殊勝的,「住見取」。「故顛倒受」,所以這就是顛倒的、不如正理的接受。「或心憎背故無愛敬」,不高興你說的話。「由是不能令彼出不善處安立善處。菩薩知已故不為說」。 若復知彼性弊攏悷,不為宣說皆無違犯。 若是這位菩薩知道那個人,他的性格很壞,「攏悷」就是很暴惡的,他自己固執己見,不會聽你的話,所以「不為宣說」,就無違犯。 《披尋記》: 「若復知彼性弊攏悷者:自性弊下」,就是他的心很壞。「難令離欲」,不容易使令他能夠離欲的,不能。「自性攏悷」,他那個心很暴惡的。「難令調伏,菩薩知已,亦不為說」,這樣就不算犯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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