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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课件null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1】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课,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中国近现史纲要、【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重要课程。 课程的目的与任务 课程的目的与任务本课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主要内容,通过理论专题学习和实践体验,帮助大学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

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课件
null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1】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课,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中国近现史纲要、【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重要课程。 课程的目的与任务 课程的目的与任务本课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主要内容,通过理论专题学习和实践体验,帮助大学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增强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课程的主要内容 课程的主要内容1 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赵国亮 2 理想信念与大学生成长成才-丁兆梅 3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丁兆梅 4 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罗宝成 课程的主要内容 课程的主要内容 6 大学生的人际关系和科学对待人生环境 ——罗宝成 7 加强道德修养 ,锤炼道德品质——刘晓莉 8 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刘晓莉 9 法律基础部分 课程的考核办法 课程的考核办法本课程为考试课,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 平时出勤: 10% (2) 社会实践: 20% (3) 期终考核: 70%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 1 青年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拟组织部分学生到威海监狱参观 2 继承爱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 (观看影片《东京审判》主楼礼堂) 讲座内容: 讲座内容: 1 法律与道德关系 2 东西方法律制度的不同 3 我国的立法 4 案例分析:见义勇为的现状及完善。 5 案例分析: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法律责任 法律基础部分 法律基础部分正式上课之前, 请同学先思考以下两个问题 1 什么是法律?什么是道德? 2 如何正确认识道德与法律的作用? 道德的概念 道德的概念1 道德是一种社会规范(或行为规范).是用来约束人们思想和行为的一种重要社会规范。 2 道德是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理念来保证实行的。 道德的概念 道德的概念3 所谓道德,就是由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评价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善与恶、荣誉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等问题上的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 4 道德具有社会性、历史性和多元性等特点 5 道德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多样,如医务道德、政治道德、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等 法律的概念 法律的概念1 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2因此法律有四种历史类型: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法律。null名人名言 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马克思 null名人名言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null名人名言 明智的创制者也并不从制订良好的法律本身关手,而是事先要考察一下,他要为之而立法的那些人民是否适宜于接受那些法律。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 法律的概念 法律的概念3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4 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和普遍约束力等特征 道德与法律的联系 道德与法律的联系1、目标的一致性 (1)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 (2)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 道德与法律的联系 道德与法律的联系3 道德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 4 法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国家可以把很重要的道德规范以一定程序上升为法律。 5 道德对法的实施起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 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道德与法律的区别(1) 产生条件 (2) 表现形式不同 (3) 调整范围不同 (4)作用机制不同 (5) 内容不同null(1)产生条件不同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制定法(成文法)、习惯法和判例法等。道德的产生具有社会的自发形成性,而不具有国家意志性。null(2)表现形式不同 法律是以“国家意志”形式出现的,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表现在政权机关所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决议、条例和指示等规范性文件之中。null道德则以“社会意志”形式出现的,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和社会舆论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 道德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多样,如医务道德、政治道德、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等,当然,其主要的表现形式为社会舆论null(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 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 从广度上看,道德规范要比法律调整的范围要广得多,道德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null (4)内容不同 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null (5)作用机制不同 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 总之,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区别的,不能相互替代、混为一谈,也不可偏废;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相互联系的,在功能上是互补的,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 中外法律制度的不同 中外法律制度的不同 (1)制定法(成文法)——大陆法系 (2)判例法(不成文法)——英美法系 法系的概念 法系的概念根据法律的结构、形式和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以及法律意识和法律实践的特点等因素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所进行的分类. 世界迄今为止共存在过五种法系,它们分别是印度法系、伊斯兰法系、中华法系、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当然现在提的最多的是西方的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制定法和判例法 制定法和判例法(1)制定法(成文法)——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以制定法为主要渊源,法被理解为抽象的规范,判例不是法律渊源; 最简单、显著的特点就是大陆法系是以成文法为主,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院判决依照成文的法律规定。 制定法和判例法 制定法和判例法 (2)判例法(不成文法)——英美法系 而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法的主要作用被认为是解决诉讼. 英美法系是以判例法为主,即对一案件审理时要参照以往法院审理相同或者类似案件所做出的判决,并依照此类判决来审理目前的案件。 什么是制定法(成文法) 什么是制定法(成文法) 制定法是由国家享有立法权的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并以比较系统的法律条文形式出现的法律。又称成文法 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的、没有文书记载的、不具有规范的条文形式的法。它大体上可以分为习惯法、判例法、法理三种 判例法的概念 判例法的概念所谓判例法,就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其基本原理:遵循先例 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它是相对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成文法或制定法而言的。 判例法的概念 判例法的概念判例法的来源不是专门的立法机构,而是法官对案件的审理结果,它不是立法者创造的,而是司法者创造的,是法官司法经验的产物。因此,判例法又称为法官法或普通法。 判例法与制定法的比较 判例法与制定法的比较 如果我们在判例法和制定法之间作一比较的话,我们将发现它们都各有优缺点,而制定法的优点正好是判例法的缺点,反过来,制定法的缺点则是判例法的优点。 判例法有许多因其本性而固有的缺点: 判例法与制定法的比较 判例法与制定法的比较一、就它是由法官创立这一意义上讲,是不民主的,而制定法可能是比较民主的。 二、判例法是在适用时创立的,所以是溯及既往的法律,而制定法是适用于未来的法律。 三、判例法是以个别案件(即使是一个典型案件)为基础的决定,它具有片面性, 判例法与制定法的比较 判例法与制定法的比较而制定法一般是以总的社会条件为基础的,针对一般情况的。 四、判例法不像制定法那样以精确的词语来表达。 五、判例法往往是匆忙地并由一个人或几个人作出的,而制定法通常是由集体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审慎考虑制定的。 成文法的优点 成文法的优点成文法的优点: 简洁明确,适用方便;有法可依,客观准确,也有利于普通民众知法用法。成文法统一制定,统一适用,有利于法制的稳定和确保其权威。具有民主性,制定法一般通过民选机关而非少数职业法官创制,从理论上讲更有民主性、科学性;全面性。有可预测性,有利于人们知晓与掌握;易操作性,不像判例法那样包含复杂的适用技术。 成文法的缺点 成文法的缺点 成文法的缺点则有:不够灵活,一经制定,修改便有诸多限制,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现实,法律不可能包揽无余。成文法是法律实践活动的阶段性总结,它一出现便带有相应的欠缺;成文法是抽象概括,这种概括往往很宽乏,甚至给不同的人造成误解。 判例法的优缺点 判例法的优缺点判例法的优点则是细致具体,可比性强;灵活易变,创制新判例来矫正旧判例比修改法律容易得多,能更灵活地适应形势变化。 判例法的缺陷也是明显的:如易造成错误的判决被保留下来并重复运用;判例数量巨大,篇制浩繁,编纂和援引有很大困难;判例内容繁杂,普通民众望而却步,造成民众与法律的隔阂。 中国不能采用判例法制度 中国不能采用判例法制度1 判例法制度不适合中国现行的政治制度 (判例法制度和“三权分立”是密切联系的) 2 中国并没有像英、美等家存在的长期和牢固的判例法历史传统 3 中国法官缺乏判例法方法论经验 广义和狭义法律 广义和狭义法律所谓狭义的法律: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不仅是立法机构还是权力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才叫法律。 ——属于大陆法系的制定法或成文法 广义的法律:是指一切有权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叫法律。这里说的一切国家机关包括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我国的立法 我国的立法1 我国的立法机构 (1)权力机关:中央和地方的人大 (2)行政机关:中央和地方的政府 2 狭义的法律和广义的法律的范围 广义的法律(法律渊源) 广义的法律(法律渊源)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部门规章 5地方性法规 6地方政府规章 7司法解释 广义的法律(法律渊源) 广义的法律(法律渊源)1宪法 ——全国人大 2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 3行政法规 ——国务院 4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 5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省会市人大、较大的市的市人大(国务院批准) 6地方政府规章——上述级别的市的市政府 7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第十二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我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 具体而言,以宪法为核心,形成七大法律部门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三个层次 教材178页—179页 教材178页—179页1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2 民商法 3 行政法 4 经济法 5 社会法 6 刑法 7 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 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1 法律责任的概念: 违法者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2 法律责任可分为: (1)刑事责任;(2)民事责任;(3)行政责任;另外还有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 刑事责任的种类 刑事责任的种类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 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四种 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1 行政责任的概念: 是指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只是由国家行政机关追究其行政上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2 行政责任的种类:行政机关追究行政责任的方式有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 行政责任的种类 行政责任的种类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行政处罚有七种: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 民 事 责 任 民 事 责 任1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所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其种类包括: (1)侵权的民事责任(财产权和人身权) (2)违约责任(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1 停止侵害; 2 排除妨碍; 3 消除危险; 4 返还财产; 5 恢复原状; 6 修理、重作、更换; 7 赔偿损失; 8 支付违金; 9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 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 也可以合并适用。 赔 偿 损 失 赔 偿 损 失1 损失的范围: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 民事赔偿和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 3 民事赔偿的发生: (1)侵犯公民或法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 (2)违反合同的责任——违约责任null财产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也就是加害人不法行为侵害受害人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致使受害人现有财产直接受到的损失。例如财物被毁损而使受害人财富的减少,致伤、残后受害人医疗费用的支出,人格权受到侵害后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都是直接损失。 null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行为的违法性;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4)行为人的过错;——主观要件 (A)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基本形式 (B)单方过错、共同过错 (C)过错大小与赔偿数额的关系 侵犯财产权的民事责任 侵犯财产权的民事责任一、侵犯财产权(所有权和使用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1惩罚性赔偿还是补偿性赔偿? 2 是否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1、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1) 权利主体的特定性和义务人的不特定性 (2) 强烈的排他性和内容的完整性 (3) 所有权的存在具有永久性 财产所有权的疑难问题财产所有权的疑难问题1 非财产所有人占有他人财产的合法性; 2 非财产所有人与财产所有人因财产的占有、使用、保管和返还等问题 财产所有权的内容: 财产所有权的内容:(1)占有: 占有可分为所有人的占有和非所有人的占有; 非所有人的占有又可分为 A非所有人的合法占有 B非所有人的非法占有 非所有人的占有 非所有人的占有1 非所有人的合法占有——有权占有 非所有人基于所有人意思的占有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占有 2 非所有人的非法占有——无权占有 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所谓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自己没有合法根据而从事的无权占有 例如:不知道他人在市场上出售的财产是其无权处分的财产而以合理的价格购买了该财产并对该财产进行占有,占有人占有该财产主观上是善意的。 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没有合法根据而从事的无权占有。区分善意和恶意占有的意义区分善意和恶意占有的意义如果占有人在购买他人无权处分的财产时主观上是善意的,其占有该财产也是善意的,便可以物权法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但恶意占有人则不能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善意取得制度(动产) 善意取得制度(动产)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该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且无过失,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 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的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注意事项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注意事项1)受让人恶意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不动产物权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3)如果受让人无偿取得,则不适用善意取得 4)限制流通物(如赃物、遗失物和所有权不明的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财产所有权的内容: 财产所有权的内容:(2)使用:所有人的使用和非所有人根据法律或者约定使用他人的财产,为合法使用。 (3)收益: (4)处分:处分权一般只能由所有权人行使,非所有人不得随意处分他人的财产。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1)原始取得:包括:生产或扩大再生产、收益、没收、无主财产收归国有和添附。 添附:是指民事主体把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合并在一起从而形成另一种新形态的财产.主要有混合、附和和加工三种方式 2)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 包括:买卖、赠与、继承遗产、接受遗赠、互易等方式。 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1)动产所有权因交付而转移: (动产所有权的确定一般以占有为依据)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null(2)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不动产物权的取得、消灭和变更,非经登记,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和交通工具的转让都适用不动产转让制度 null案例之一: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孳息的归属 村民甲与县肉联厂达成口头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自养的黄牛两头卖给县肉联厂,每头牛价格为1000元。县肉联厂在宰杀过程中,屠宰工人在其中一头牛的下水中发现牛黄,重100克,交给县肉联厂,县肉联厂卖得价款5000元。甲知道后与县肉联厂为牛黄款归属发生纠纷,甲认为自己买的是牛而不是牛黄,这从价款中也可以看得出,牛产生的牛黄应归自己所有。而县肉联厂认为甲已经将其牛卖给了肉联厂,牛黄应归肉联厂。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163条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第142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案例: 所有权转移、风险负担案例: 所有权转移、风险负担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牛,分别为牛1、牛2、牛3、牛4、 牛5、总价款为1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3千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买牛款之前,甲保留该5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该5头牛。 null[问题] (1)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2)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 (3)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牛3踢伤丙,丙花去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共计1千元,该损失 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null(4)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作价2千元将牛4交付丁。丁能否据此取得该牛的所有权?为什么? (5)设在买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5租给戍,租期为3个月,租金200元。该 租赁协议 简单房屋租赁协议范本房屋租赁协议模板个人车辆租给公司协议经营场所租赁协议花卉租赁协议书 是否成效?租金应如何处理? (6)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null[正确答案] (1)由乙承担。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 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该题中因甲已将牛交付于乙,所以牛1的损失应由乙承担。 (2)乙享有所有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 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 归买受人所有。 因此本题中牛2已经由甲交付给乙, 牛2产生的孳息即小牛应归乙所有。 null(3)由乙负担.民法通则规定:动物致损的侵权责任承担者为该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在本案中,牛3已交付于乙,乙为现在的饲养人或管理人牛3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应当由乙承担. (4)丁能取得该牛的所有权.因为丁可基于善意取得而成为牛4的所有人. null(5)该租协议有效.租金属孳息,根据合同法第163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应归乙所有 (6)该定金条款无效。担保法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人身权的概念 人身权的概念1 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如公民)的与其生命和身份延续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和财产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两项基本民事权利 人身权的种类 人身权的种类2 人身权的种类 (1)人格权: 生命权、身体健康权、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等 (2)身份权: 亲属权、监护权和亲权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范围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范围<民法通则>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人的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范围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范围另外还规定,须送医院抢救和必须转院治疗的受害人的交通费和补助费,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人的误工费,也在赔偿范围之内,必要时还可考虑受害人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公民人身精神损害赔偿公民人身精神损害赔偿 (1) 仅限于公民的某些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其他人身权,如生命权,健康权都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财产权也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 公民人身精神损害赔偿 公民人身精神损害赔偿2)精神损害本来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用金钱的方式赔偿实际只是一种抚慰,又称抚慰金。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考虑到以下几点因素: (1) 受害人的损害程度 (2)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和具体情节 (3) 受害人的社会地位和教育程度 (4) 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公民的姓名权的内容和责任承担公民的姓名权的内容和责任承担1)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2)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包括: 干涉、盗用和假冒. 3) 侵害姓名权的民事责任方式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公民的肖像权 公民的肖像权1肖像权的概念 是自然人依法对自己的肖像享有的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民法通则132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肖像权的基本内容 肖像权的基本内容(1) 制作专有权: 这种专有权既表现为肖像权人可以根据自己或他人的需要以任何合法的方式自己或允许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也表现为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非法制作自己的肖像. 肖像权的基本内容 肖像权的基本内容(2) 使用专有权: 使用专有权包括自我使用和转让使用两个方面. (3) 利益维护权: 肖像权是绝对权,除权利人外,任何他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恶意非法毁损、玷污、丑化自己的肖像. 侵犯肖像权的要件 侵犯肖像权的要件第一:未经许可而制作或使用他人肖像 第二:无正当理由. 如使用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的肖像、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而强制使用公民的肖像、为了本人的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其肖像、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的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 null 4) 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方式 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公民的名誉权 公民的名誉权民法通则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1名誉权的概念: 是自然人就其自身特性如道德、品质、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null2 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污辱,诽谤等行为并指向特定人 2)行为为第三人所知悉,并造成一定影响 3)行为人具有过错(故意或过失) null 损害死者的名誉,其近亲属可以作为原告起诉. 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并造成一定影响的,应认定为侵害公民的名誉权.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也称违反合同的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特征: 1)违约责任只能产生于有效合同 2)违约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支付违约金、支付赔偿金、继续履行合同、采取其他补救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如修理、重作、更换或退货等。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1违约行为: 合同期限到来之后的不履行、履行迟延、不适当履行。 2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既包括直接损失,又包括间接损失或可得利益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害。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并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故意或过失) (违约方要对第三人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 违约责任的免除 违约责任的免除(1)不可抗力: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和社会异常事件。 (2)不可抗力免责的义务: (1)通知义务; (2)举证义务。 违约责任中的赔偿损失 违约责任中的赔偿损失(1)完全赔偿原则: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可预见原则: (3)减损义务: null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null 合同法第119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违约金、赔偿金与定金的关系违约金、赔偿金与定金的关系案例分析 天山商店与青山羊毛衫厂签订购买羊毛衫若干件合同,天山商店付定金4万元,合同规定不履行合同的,支付违约金6万元。青山羊毛衫厂到期不能交货,造成天山商店5万元的损失。 请问:青山厂应给天山商店多少元? 违约金的概念 违约金的概念 (1) 违约金的概念: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预先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 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约定的赔偿金. 承担违约金责任,并不能免除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 违约金的性质:惩罚还是补偿违约金的性质:惩罚还是补偿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害赔偿,损害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114条规定: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赔偿金与定金的关系违约金、赔偿金与定金的关系(1) 违约金不能与赔偿金并用 违约金具有补偿性: 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害赔偿,损害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 (2) 违约金不能与定金并用 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的概念、特征 定金的概念、特征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约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 定金有以下特征: (1)定金具有预先给付的性质。 (2)定金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3)定金是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具有惩罚性。 定金的罚则 定金的罚则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null担保法第90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担保法第91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合同担保的种类 合同担保的种类1.保证: 2.抵押: 3.定金: 4.留置: 5.质押。 保证的概念和注意事项 保证的概念和注意事项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保证的方式有: 1 一般保证;2 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抵押的概念和种类 抵押的概念和种类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34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包括不动产抵押和动产抵押 抵押物的登记 抵押物的登记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如土地使用权、厂房、林木、运输工具和企业的设备等等)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抵押物的登记可依法对抗第三人。 质押的种类 质押的种类1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的种类 质押的种类2 权利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有关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可以质押的权利有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及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留置的概念 留置的概念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84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84条). 思考的问题? 思考的问题?1 动产抵押和动产质押的冲突? 2 动产抵押和留置的冲突?见义勇为中的道德与法律问题见义勇为中的道德与法律问题请同学思考以下两个问题: 1 见义勇为的现状及其完善措施 2 怎样让英雄们流血又不流泪?null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人类文明社会的高尚义举。中华民族是一个勇敢正直的民族,“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都是中国民族抑恶扬善的优良品质和传统美德,见义勇为行为弘扬了社会正气,受到了社会和公众的广泛赞誉。从古至今,见义勇为一直是社会提倡和人们追求的道德标准,见义勇为的事例也是屡见不鲜,层出不穷。 新闻报道 新闻报道 2009年6月12日,犯罪嫌疑人张聪在新城区长乐西路46号付24号西安银河电力教科有限公司(书店)用剪刀刺杀售货员孙女,孙大声呼救。常勤洲听到呼声后,从厕所跑出来,冲向张聪抢夺凶器,挥拳击打张聪的面部,被张聪刺中左胸部,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常勤洲为救同事,面对危险, 新闻报道 新闻报道不怕牺牲,挺身而出,义无反顾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勇敢顽强的斗争,用鲜血和生命挽救了鲜活的生命,而自己在追赶逃亡凶犯时,倒在血泊中,再也没有起来,事发地距离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大门近120米、距离急救中心的抢救室不到300米,然而路人竟然没有伸出一个手指头来救助… 新闻报道 新闻报道 《南国都市报》2009年7月31日载,农民工涂远付昨天(30日)路遇小偷扒窃行人,冲上去制止,被小偷砍伤左手腕,血流如注。周围上百人围观,无人制止和报警。小偷从容逃走,被偷者也悄然离开现场。 英雄们流血又流泪 英雄们流血又流泪 生命是宝贵的,而生活是艰辛的。当鲜花和掌声退隐之后,那些为保护国家财产付出了生命的英雄将如何面对艰难的生活? 当公民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过程中身负重伤,无钱医治时,怎么办?或者,公民与歹徒搏斗,造成了残疾,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时,怎么办? 英雄们流血又流泪 英雄们流血又流泪 英雄们流血又流泪 英雄们流血又流泪怎样才能让英雄们流血不流泪?怎样才能让英雄们流血不流泪? 更多的人不敢实施见义勇为,当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我认为主要是: 一是见义勇为的社会保障机制 二是相关的法律责任的界定怎样才能让英雄们流血不流泪?怎样才能让英雄们流血不流泪?见义勇为涉及到两个方面的法律问题: 一是公法的问题,即政府或国家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褒奖与鼓励。 二是私法问题,即侵权行为人、委托人和受益人对见义勇为者的民事责任 怎样才能让英雄们流血不流泪?怎样才能让英雄们流血不流泪?见义勇为行为引起的民事法律主体一般有三:见义勇为者、侵害人、受益人和委托人。  1 见义勇为者与侵害人之间 2 见义勇为者与受益人之间 3 见义勇为者与委托人之间 4 见义勇为者与政府是否存在民事赔偿关系怎样才能让英雄们流血不流泪?怎样才能让英雄们流血不流泪?1 提高全民思想道德 修养水平; 2 加大宣传教育; 3 加大政府奖励及激励 4 见义智为怎样才能让英雄们流血不流泪?怎样才能让英雄们流血不流泪?5 建立见义勇为基金, 立法予以保障怎样才能让英雄们流血不流泪?怎样才能让英雄们流血不流泪?建议设立中央一级的见义勇为基金会,再健全省市一级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拨入基金会,同时要加强对基金会的监管。见义勇为者受伤需要治疗的,所有合理范围内的必要的治疗费用应当全部由基金会负担。对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而丧失工作能力、丧失经济来源的,应当一次性或者分期向其支付生活费用和其他补助费用。 第二章:刑 法 第二章:刑 法一、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广义的刑法: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狭义的刑法: 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 刑法的两大基本内容 刑法的两大基本内容一、定罪 1 罪与非罪的认定; 2 此罪与彼罪的认定; 3 一罪与数罪的认定; 二、量刑 1 有关刑事责任的基本规定; 2 从重、从轻或免除处罚的情况 思考题: 思考题:张某的某行为具有巨大的社会危害,但刑事法律规范没有明确规定他的行为是否犯罪,只有一个与之相类似的罪名。 问:法院能否根据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给予定罪处罚? 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的含义:是指刑法所固有的、贯穿于刑法始终,指导刑事立法和司法全过程的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 (1)罪刑法定原则 (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3)罪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内容 刑法的基本原则内容1 罪刑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假如法律未对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即使该行为严重危害社会,也不能对其定罪处刑。 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实行罪刑法定的原则需要做到: 一是否定刑法的效力溯及既往; 二是禁止有罪类推解释; 三是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 四是司法解释不能超过法律。 刑法的基本原则内容 刑法的基本原则内容2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定罪平等、量刑平等和行刑平等) 3 罪刑相适应原则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强奸罪的认定 强奸罪的认定强奸罪的概念: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行为人明知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程度严重的痴呆者而与其发行性关系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何种手段,都以强奸罪论处。 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强奸罪的刑事责任第236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罪的从重处罚? 强奸罪的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中的数罪并罚 强奸罪中的数罪并罚如果在实施强奸妇女行为之后,为了报复、灭口等动机而将妇女重伤或杀死的,不属于强奸致人重伤死亡,而应当分别定强奸妇女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然后实行数罪并罚。 强奸罪的犯罪主体和对象 强奸罪的犯罪主体和对象1 强奸罪的犯罪主体? 2 强奸罪的犯罪对象? 犯罪主体是年满14周岁的具有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可以成为强奸妇女罪的教唆犯或帮助犯. 犯罪对象是年满14周岁的女子或成年女子 null指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不管幼女是否同意,按照奸淫幼女罪处罚 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男少年,同不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奸淫幼女罪,责成家长和学校严加管教。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和侵占罪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和侵占罪 1 盗窃罪的概念及其刑事责任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盗窃的行为.null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认定为多次盗窃” 盗窃罪的刑事责任 盗窃罪的刑事责任第264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的刑事责任 盗窃罪的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2)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 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1 失控说:凡是盗窃行为使财产所有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的,即为盗窃既遂,反之为盗窃未遂。 2 控制说:凡是盗窃犯已实际控制财物的,即为盗窃既遂,反之为盗窃未遂。 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 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 3失控加控制说:凡被盗财物已脱离财物所有人控制并且已实际置于行为人的控制之下的,即为盗窃既遂,反之为盗窃未遂。 第一种观点为通说 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除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和投毒罪外,不负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5)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抢 劫 罪 抢 劫 罪抢劫罪的概念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 抢劫罪不仅侵犯财产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他人的人身权。 抢劫罪的定罪 抢劫罪的定罪1 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致人重伤、死亡的,不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论处,也不以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2 在抢劫行为完成之后,行为人处于灭口或者其他目的而杀死被害人的,应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抢劫罪的刑事责任 抢劫罪的刑事责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劫罪的刑事责任 抢劫罪的刑事责任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夺罪的定罪与刑事责任 抢夺罪的定罪与刑事责任抢夺罪的概念: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能成为抢夺的对象。抢夺特定财物,如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按刑法有关规定论处,不构成本罪 抢夺罪的定罪与刑事责任抢夺罪的定罪与刑事责任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侵占罪的定罪与刑事责任 侵占罪的定罪与刑事责任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的效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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