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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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李炳南老居士著
壹、講前小言
┌ 東晉道安法師製,與西土暗合。
┌ ┤通
┤ └文分三科 首序分,次正宗分,終流通分。
│ ┌此經傳世者七種,今現者不計,四譯同上例。
└ ┼別 今採者為玄奘法師譯,最流通。
└奘師譯本,簡擇精要,略去序與流通。
貳、經題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表解)
┌ ┐ ┌ 華言智慧 實相(真空之體)
┤ ├ ┼般若 三種 觀照(實相之用)
│ └ ┘ └五不繙一 文字(銓釋言教)
│
└→ — — — — — —別名 (真性實相) (一實諦) (自性清淨心) (如來藏) (如如)
— — — — —(實際) (一乘) (法性) (首楞嚴) (中道) (畢竟空)等
(智度論)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隨諸眾生類,為之立名字。
┌ ┐┌ ┐ 上二字譯彼岸 生死喻此岸
┤ ├┼ ┼ ┐波羅蜜多 煩惱喻中流 修習
└ ┘└ ┘下二字譯曰到 涅槃喻彼岸 │
┌──────────────────┘
│ ┌ 三賢歷一僧祇,道力微,被煩惱伏,名遠波羅蜜。
└ ┼ 階段 一至七地歷一僧祇,道力增,伏煩惱,名近波羅蜜。
└八至十地歷一僧祇,道力盛,盡伏煩惱,名大波羅蜜。
┌ 此係華語,釋此者甚多,以為六百卷之精要者圓。
┤心
└ 喻人心臟,為百體之要,義合乎中。
┌梵語修多羅,譯義甚繁。
┤經
└ 簡舉「貫、攝、常、法」。
參、開義
(表解)
┌ — 釋名 即前之題。
├ — 顯體 即一經指歸。本經以中道實相為體。
┼ —五玄 明宗 即修持之法。此經以一心三觀為宗。
├ —辨用 即其功用。以此法自他兩度。
└ —判教 即五時教相。本經在第四時。
肆、人題
唐三藏法師玄奘譯
(表解)
┌ 偃師陳氏名褘,十三歲出家洛陽淨土寺。
├ 貞觀三年西行至印,歷百二十八國。
┼奘師 留學中印摩竭陀國那爛陀寺,受業於戒賢論師,及勝軍居士。
├略介 貞觀十九年歸長安。
├ 繙經十九年,成七十三部,千三百三十卷。
└ 世壽六十五歲。
伍、經文(附表解)
綱甲 示菩薩法空人我執
┌ ┐ ┌ ┐ 實相 破我執
節一 ┤般若起用 ├ ┤蘊相空性 ├度苦厄
└ ┘ └ ┘ 觀照 顯我空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表解)
┌ 梵語數種翻來 ┐ ┌ 納音為聞
┤「觀自在」 ├ ┤即觀世音菩薩
└ ┘ └ 華譯有觀自在、觀世音 達理為觀
┌ ┐┌ 人空般若 但見於空,不見不空。
┌ ┴ ┴┴ 淺 破除我執 三乘同修,名共般若。
┤「行深般若」
└ ┬ ┬┬ 深 法空般若 不但見空,又見不空。
└ ┘└更破法執 異三乘,名不共般若。
┌ 空觀深,斷見思惑,顯一切智,見真諦。
— ┼「照見」 為三智用 假觀深,斷塵沙惑,顯道種智,見俗諦。
└ 中觀深,斷無明惑,顯一切種智,見中諦。
┌一羊毛上塵,七分之為兔毛塵,再七分為水塵。
├水塵七分為金塵,再七分為實極微,再七分為色聚微。
┌ ┼ (喻) 色聚微七分名極微之微,不可更分。
│ ├實極微名最極微,天眼可見。
┌ ─ ┐ 身 色(眾微聚) └色聚微及極微之微,名假極微,天眼亦不可見。
┤ ┌ │五蘊 受(前五識)
└ ┼ ├心 想(意 識) 從因緣生,本無實性。
├ │ 行(末 那)
└ ┘識(阿賴耶)
┌空無義,因緣所生,自體不實。
┌ ┐ ├ 各經舉釋各有異 虛空義,無粗相身,有微妙色。
┼ ├ ┤「空」 有一至二十之數 約有四義
└ ┘ ├ 為契時機語有異 心空義,心不著物,一切俱捨。
└法空義,空為諸法之實相。
┌ ┐ ┌ 諦觀身心 煩惱障滅
├ ┴ ┴ 但見五蘊 我執空 度分段生死
┤「度一切苦厄」
├ ┬ ┬ 蘊從緣生 法執空 所知障滅
└ ┘ └ 都無自體 度變易生死
┌ ┐┌ 蘊色 從假入空
┤ ├┼節二 闡明色空 從空出假
└ ┘└我空 空假相即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表解)
┌ ┐ 幻有因緣,原無自性
├ │ 此色無此,色性曰空 (隨緣不變)
┤「色不異空」 ├從假入空,照了實性
├ │ 溼波喻色,溼水喻空
└ ┘ 波溼水幻,波豈非水
┌ ┐ 空幻四大,造作色法
├ │ 空不見形,形從空幻 (不變隨緣)
┤「空不異色」 ├從空出假,照了因緣
├ │ 溼水幻波,水豈離波
└ ┘ 水波溼同,水不異波
┌ 真如有隨緣德
├ 故真如即萬法
┌ ┐ ┌ ┼ 諸法無性,緣生有相 萬法真如 真如有不變性
├ │ │ └ 無性真空,緣生幻色 故萬法即真如
「色即是空 ├ │體相不離,空色不二 │
┤ ├─ 空即是色」 中道一義,照了分別
├ │幻外無真,故曰真空 │
├ │ 真外無幻,故曰幻色 │ ┌真空能成幻有
└ ┘如波即水,水即是波 └ ┼真空幻有 幻有必覆真空
├ 真空顯幻有滅
└ 幻有不礙真空
┌ 造
┌ ┤色
│ └ 受
│ ┌ — 外 (苦樂)
├ ┤受
│ └ — 內 (憂喜)
│ ┌「受想行識 有相
┬┼ ┤亦復如是」 想
││ └無相
││ ┌ — — 遍行五 別境五 善十一
│├ ┤行
││ └ — 煩惱二十六 不定四
││ ┌ — 前五 眼、耳、鼻、舌、身
│└ ┤識
│ └ — — 六意 七末那 八阿賴耶
└前釋蘊假體,茲補釋假用
┌ ┐ 昧於因果
┌ ┤凡夫 ├ ─┐執著妄有
│ └ ┘執有身心 │ ┌ 立有諸法
│ ┌ ┐ 不了緣生 │ ├ 方便斷空
├ ┤(附) 二乘 │ │ ├次及人空
│ 契機 └ ┼ └ ┼執有五蘊 法有人空 方便契機 進而法空
│ ┌ │ ├ 說法 雖了緣生 後說中道
├ ┤中乘 │ └利鈍不次
│ └ ┘不達無性
│ ┌ ┐照了諸法
└ ┤菩薩 ├色空中道
└ ┘ 緣生無性
┌ —— 諸法 蘊處
節三 ┤顯示實相,廣引蘊處 ┌實相六不
└ ┤ 實相
└本無妄相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表解)
┌ 蘊處等。
┤「諸法空相」
└ 真空實相無相狀,況強名實相。
┌ 從俗諦觀事相,因緣有此六者。
「不生 ┌ ├事理設喻 從真諦觀理性,法空無此六者。
不滅 │ ├ 金瓶喻,金性瓶相,瓶壞為金沙,沙是金,為瓶之金。
不垢 ┤ └ 性相色空,仍歸中道。
不淨 │ ┌ 色從緣起,真空不生;色從緣謝,真空不滅。
不增 └ ┼採古註一 隨流不垢,出障非淨;德滿不增,障盡非減。
└ 不減」 此生滅等是有為法相,反此以顯真空之相。
│
└───── 近人語:「能力不滅」,近言性;「物質不滅」,近言色。
—節四 分示蘊處 名相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真空不變無為之理
┌ ┐┌ ─ (色) 陰覆義 妄相煩惱蓋覆本性
┤ ├┤ ┌「蘊」 由此五法積聚成身
└ ┘└ ┤(受想行識) 積聚義
└ 由此積聚塵勞煩惱
┌ ┐ (根)
┤ ↓↑ ├「處」 (識)所生之十二處
└ ┘ (塵)
┌ — ┐ ┐ ┐ ┐ ┐ ┐ (根)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 — ┤ ┤ ┤ ┤ ┤ ┼「界」 (塵) 色 聲 香 味 觸 法 諸法性別,各有界限
└ — ┘ ┘ ┘ ┘ ┘ ┘ (識) 看 聽 嗅 嘗 感 念
┌ ┐根
┌ ┤色 ├為迷色重者說
┤ └ ┘(附)蘊處界分合說 塵
└ — —心 識 為迷心重者說
綱乙 示緣聲法空法我執
┌ ┐ 無十二因緣流轉
┼ ┼節一 權巧立法 無十二因緣還滅 皆無實性
└ ┘ 無四諦世出世法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
(表解)
┐ 無明 流 ┐
行 ↙ ↖轉 │
↙ ↖ │ ┌ ┬ ┬ ┐ 識 生 苦 身心酬業 (世間果)
↙ ↖ │ │ └ ┘ 名色 死 還 患累逼惱 │
↙ ↖ │ ├ ┬ ┬ │ 六入 門 滅 集 起惑造業 (世間因) 聲
↙ ↖ ├ ┤ └ ┘ 觸 苦 涅 緣覺乘 四諦 招集來苦 ├聞
↙ ↖ │ ├ ┬ ┬ │ 受 集 槃 滅 結業已盡 (出世果) 乘
↙ ↖ │ │ └ ┘ 愛 二 門 無生死累 │
↙ ↖ │ 取 諦 滅 └ ┬ ┬ ┘ 道 正助雙修 (出世因)
↙ ↖ │ └ ┘ 有 道 能至涅槃
↙ ↖ │ 生 二
↙ 老死 ↖ ┘諦
└───┘
綱丙 無證果相
┌ 智慧本具非可增
節一 ┤自性涅槃
└ 非從外來何云得
無智亦無得。
(表解)
┌ ┐ 成所作智
┌ ├ │ 一切智 妙觀察智
┌ ┼ ┌┼ ├ 智 道種智 平等性智 繁至七十餘名
┤ └ ┘└ ┘「智得」 一切種智 大圓鏡智
└ —得 於一切法造作成就之謂
┌ 智即「能觀」之知,得即「所證」之理。無智則「能觀知」
┤「無智得」 空,無得則「所空境」空。無智方為真智,無得方是真得。
├ 一切法自相皆空。能取、所取,不可得故。
└ 本為有病,借空以除;有病既除,空亦不存。
┌ 菩薩依除三障顯三德
節二 ┤般若之德
└ 諸佛依證無上正等正覺
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
究竟涅槃。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表解)
┌ ┐┌ (苦) 「我執」起煩惱障障涅槃,名曰罣 展轉生死
┤「罣礙」 ├┤
└ ┘└ 「法執」起所知障障菩提,名曰礙 輪迴六道
┌ (業) 貪求名利患得患失
┼「恐怖」 三業相應三界果報
└ 「華嚴」列有十八種(不活、惡名、死、惡道、大眾等)
(惑)
——「顛倒」 反於真理,迷真逐妄(如四顛倒等)。
┌ 寤時妄想,寐時幻夢。晝心不散,夜神不昏。
┤「夢想」
└ 醒時作得主,還要夢時作得主。
┌ ┐譯曰圓寂。障盡曰寂,德備曰圓
┤「究竟涅槃」 ├菩薩依般若而因圓
└此言大涅槃,又謂必至此際 ┘
——— ┐「阿」 譯「 無 」
— ┤「耨多羅」 譯「 上 」
—— ┼「三藐」 譯「正等」 諸佛依般若而果滿
— ┘「三菩提」 譯「正覺」
綱丁 尊重贊歎
┌ 贊法至上
節一 ┤結贊
└ 贊修功德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表解)
┌ 陀羅尼名(復有明、密語、真言等謂)。
├ 陀羅尼有四(法、義、咒、忍)此言咒。
┤「咒」
├ 陀羅尼義為總持無量義,及善不失、惡不生。
└ 明謂淨障,密謂不知,真謂實相不虛。
─「大神」 具大神力,陰陽不測,除障不虛。
─「大明」 破眾生闇,鑑照無昧。
─「無上」 最勝窮理盡性,無法出上。
─「無等等」 一切諸法,無能與等。
┌ 喻咒贊功除苦歎果
┤「除苦不虛」
└ 總結而映前起度苦不虛
綱戊 結顯開密
節一 說咒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按)經語有五種不翻,唐代玄奘法師所 立,咒語即其一也。秘者深奧難言之義,密為隱密不易示人。
又顯法誦持,往往尋文思義,不得專一;秘法誦持,不起分別,易成三昧。聞密宗大德云:咒文不盡梵 語,
通乎各趣,即天竺人,亦每有所不解。但求信心薰習,淨心感應,故文例不許翻,語例不強解,謹遵之。然
各經多有顯說密說,不獨本經。顯說者義詳,密說者 義簡,詳簡皆說一事;知其顯,可會其秘密矣。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表解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