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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战争前的中法越南问题交涉与中越关系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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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战争前的中法越南问题交涉与中越关系的变化 150�� 中法战争前的中法越南问题交涉与中越关系的变化 李云泉 � � �摘 � 要 1874年法越!甲戌和约∀签订后,中法在越南属国地位问题上展开长期交涉, 由此引发朝贡体制 与条约体制的冲突。其间, 清朝官员对国际法的援引和运用, 表明他们已能较为娴熟地将西方外交惯例用于实 践, 以维护自身的权益。与此同时,法国对越南的殖民侵略与西南边疆岌岌可危的局势,促使清政府主动尝试改 善与越南的关系, 并得到越南的积极回应。此一突破传统朝贡体制框架的举措, 无疑是西方冲击下两国被迫作 出的反应。 � � �关键词...

中法战争前的中法越南问题交涉与中越关系的变化
150�� 中法战争前的中法越南问题交涉与中越关系的变化 李云泉 � � �摘 � 要 1874年法越!甲戌和约∀签订后,中法在越南属国地位问题上展开长期交涉, 由此引发朝贡体制 与条约体制的冲突。其间, 清朝官员对国际法的援引和运用, 表明他们已能较为娴熟地将西方外交惯例用于实 践, 以维护自身的权益。与此同时,法国对越南的殖民侵略与西南边疆岌岌可危的局势,促使清政府主动尝试改 善与越南的关系, 并得到越南的积极回应。此一突破传统朝贡体制框架的举措, 无疑是西方冲击下两国被迫作 出的反应。 � � �关键词 甲戌和约; 朝贡体制;国际法; 属国 � � �作者简介 李云泉, 1962年生, 历史学博士,山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山 东 济南 250014)。 � � �中图分类号 K 256. 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 6198( 2010) 05- 0150- 06 # 本文所引各!清实录 ∀俱为中华书局 1985年版,不另注。 ∃ !大南实录 ∀所载该款条文为: %大富浪沙国 (法国 )大皇帝明知大南国大皇帝系操自主之权非有遵服何国,致大富浪沙国大皇帝自许 帮助。又约定如或大南国倘有匪梗并外国侵扰而大南国大皇帝有咨援者,则大富浪沙国即当随机帮助要清,亦愿剿绝海匪之扰掠于大南国 洋分者,所有军需均属大富浪沙国自受并无索还。&见张登桂等: !大南实录∀正编第四纪,卷 50,东京:庆应义塾大学, 1961- 1981年,第 7- 8页。 � � 近代以降,由于法国殖民势力在越南的渗透与 扩张,遂使以朝贡体制为表征的中越双边关系衍生 为中、法、越三边关系, 并由此引发朝贡体制与条约 体制的抵牾与冲突。长期以来, 学界对近代中、法、 越三边关系的研究以中法关系为主要取向,尤其对 中法越南战争与中法!越南条约 ∀的缔结等重大历 史事件,不乏详论; 然对中法战争前夕的中法交涉 涉猎较少, 致使对个别问题的解释有以讹传讹之 嫌。本文主要讨论 1874年法越 !甲戌和约 ∀签订 至中法战争爆发十年间,中法在越南属国地位问题 上的交涉与国际法的运用, 以及迫于法人压力, 中 越试图更张两国关系体制的尝试,以期在相关研究 领域有更深入的研究成果问世。 � � 一、!甲戌合约∀引发的中法旷日交涉 尽管法越政治关系以 1784年两国订立 !凡尔 赛条约 ∀为开端, 但清廷开始关注法国在越南的殖 民活动,已在事隔 80多年之后。其间,法国殖民势 力经过在越南的长期渗透,于 1862年以武力迫使 越南阮廷签订!壬戌和约 ∀ ( !第一次西贡条约 ∀ ), 占领南圻东部之嘉定、边和、定祥三省及昆仑岛,并 获通商和自由传教特权。�1 1866年 (同治五年 ), 高棉内乱殃及南圻西部,法驻南圻总督以保护本国 侨民为借口,要求阮廷割让南圻西部之永隆、安江、 河仙三省, 为阮廷严拒。次年夏,法督率军进逼三 省,南圻经略使潘清简知力不能敌, 纳城乞降,尔后 服毒自尽, 法军未损一兵一卒而占三省。至此,南 圻六省悉为法国吞并。�2 至 1870年, 同治帝闻法 军在越南攻城略地, 密谕广西巡抚苏凤文派员 %前 往该处确访,一切情形绘图贴说, 并将近日安南与 法国情意是否融洽之处, 据实奏闻 &。梧州知府徐 延旭奉命赴谅山一带打探消息, 归后奏称: %该国 南圻滨海被洋人占踞六省, 衔恨甚深, 实无融洽情 形。&�3 #此为清廷关注法越关系动向之始。 中法关于越南问题的和平交涉, 起因于 1874 年法越 !甲戌和约∀ ( !第二次西贡条约∀ )之签订。 约文共二十二款 �4 , 除进一步确立法国在南圻六 省之完整主权及在越自由传教和贸易等特权外,对 中越关系影响最巨并引发中法旷日持久争论者为 第二款:法国承认越南国王享有自主之权, 勿须遵 服他国。倘越南为外国侵扰或有匪乱,法国将无偿 提供援助。∃ 条文中 %自主之权 &与 %勿须遵服他 国 &之语,意在否认中国对越南的宗主权而将越南 纳入法国 %保护 &之下。是以越南藩属地位问题, 成为中法交涉之焦点,亦为近代西方条约体制与清 朝朝贡体制冲突的范例。 1875年 (光绪元年 ) 5月, 法国驻华公使罗淑 亚以法越立约一事照会总理衙门, 并附 !甲戌和 约 ∀约文。照会中对法越关系模棱其辞, 却强调以 后严禁中国军民进入越境, 已入境者应行撤回,另 151�� 开滇省一地为法船泊所, 以备时常办理通商事 务。�5 6月, 恭亲王奕复照会, 以越南为中国属 国,前因匪乱屡屡请援,本朝不能漠视,故派官兵前 往该国助剿。而滇省增兵边境, 亦为预防该国匪徒 滋扰滇省起见。至于法方要求开放滇省一地, 则以 该省本非通商之地且中法条约未载此条款为由,予 以拒绝。�6 此事之来龙去脉, 已故史家邵循正早 在 20世纪 30年代已有详论。但限于当时资料条 件,邵氏对法方误译中方照会的解释是否为定论, 当有进一步探讨之必要。 邵循正以法国外交档案为据,指出当初法国公 使馆译官将恭亲王照会中 %越南自昔为中国藩属& 一语,译为 %昔之外藩&, 致使罗淑亚 %误认中国已 自动放弃其在越之宗主权 &, 并谓 %此意外之误解, 益增法国觊越之勇气, 而酿中法无穷之纠纷, 可谓 疏忽之极&�7 。查清朝档案,恭亲王照会中与 %越 南自昔为中国藩属 &相对应的是 %交趾即越南, 本 系中国属国 &一语。�8 就字面意义而论, 此语是否 涵盖当下中越关系的实际形态, 有模棱两可之嫌。 故对法方误译此语的指陈不免牵强。若就当下情 形而言,法译文字又是对自古以来中越之间一直存 在的朝贡体制或宗藩关系的否定,显然有悖于客观 事实。 !甲戌和约 ∀虽订, 但越王阮福时并未受此 约约束, 仍对清帝恪守藩臣之礼。订约不久,阮福 时以同治帝驾崩,拟请遣使进香,并贺光绪帝即位。 清廷初允,后以越南匪乱尚未平息, 特谕不必遣使 远来进香,其庆贺登极方物亦毋庸呈进,以示怀柔 外藩。�9 此后, 越南仍按期遣使朝贡, 直到 1881 年为止。在越王眼中, 朝贡体制与条约体制似乎并 不矛盾。 但问题是, 以西方国际法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的弱肉强食的 !甲戌和约 ∀, 是法国强力意志的体现。总理衙门 甫接罗淑亚照会,未即否认该约, 又在所复照会中 以含混的言辞表述中越关系,遂使法方译文作出有 利于自己的解释,而非纯粹的误译。这对急于依约 将越南从中国的藩属世界割离的法人而言,无疑是 喜出望外的一大收获。难怪罗淑亚在致法国外交 部长的信中得意洋洋表白说, 恭亲王所复照会, %要比我所期望的好得多。因为, 亲王只是以过去 的方式来谈安南对中国的附庸地位, 这是对新地位 的默认 &�10 。 %默认 &之词, 实与恭亲王等总理衙 门大臣的初衷大相径庭,中法双方对照会文字理解 的歧义,于此可见一斑。 对于外交照会中以不缜密的遣字用词授人以 话柄,总理衙门自觉欠妥, 于是在稍后给英国驻华 公使威妥玛的照会中,对中越关系的实际形态予以 说明: %安南 (越南 )为中国属国, 其与中国交际向 有定例。至一切政教禁令该国如何措置, 历有年 所,亦中外所共知。&�11 尽管如此, 中法就此展开 的交涉从一开始就像中日在朝鲜属国地位问题上 的交涉一样,注定是一场无果而终的拉锯战。 进入 19世纪 80年代, 法国加快了对越南的侵 略步伐,以实现其多年梦想之越南保护权。法越关 系的进展与越南岌岌可危的局势再度引发清廷上 下高度关注,中法有关越南问题的交涉, 也在驻英 法大臣曾纪泽与法国外交部之间展开。 1880年 11月,正在俄国处理中俄伊犁交涉事 宜的曾纪泽闻悉法有发兵越南之议,自俄国寄照会 给法国外长圣提莲,内称: %越南国王既受封于中 朝,即为中国之篱屏。倘该国有关系紧要事件,中 国岂能置若罔闻? &�12 圣提莲据此致书法国驻华 公使宝海, 声称越南国王的一切附庸行为以及第三 国对越南的宗主权企图违背了法越和约,亦直接与 法国依约得到的权利相抵触。这番针对中越关系 的议论,其实另有所指。此时越南国王正按惯例向 中国派出朝贡使团, 其呈递清廷表文中的措辞尤令 圣提莲不快。在他看来,这 %意味着受我们保护的 国王不顾他对我们应尽的明确义务,却去承认中国 所谓宗主权 &�13 , 故而立即与本国海军及殖民地 部磋商, 欲阻止此次越南使团北上。然而, 此时越 南使团已在进京途中。 1881年年初, 圣提莲所复照会经法国驻俄公 使商犀转交曾纪泽。曾氏以复文仅言法越关系照 条约办理, 未将发兵之事明白答复, 乃与商犀晤谈, 指出: %法国与越南定约认为自主之国, 不能与中 国无干。缘三百年以前, 越南尚隶中国版图, 厥后 封为属国, 自理内政。法国虽与之定约, 中国之权 利尚在。法国欲保护该国固属好意,然中国亦操保 护之权,不得谓后有保护之国, 即将前次保护之者 不复提及也。∋∋乃近来本爵屡闻贵国与越南不 甚和睦, 且闻有发兵情事, 深不放心。盖越南与中 国连界之处甚广, 无论越南系中国属邦, 即以邻邦 视之, 中国亦当关切也。&�14 并嘱商犀以此意转达 其外交部。曾纪泽以越南为中国藩属,抗衡法对越 南之所谓保护权, 而法方则以条约为据, 急于否认 中国对越南之宗主权。 曾纪泽自俄返法后, 于同年 9月与圣提莲会 商,除坚持越南为中国属邦之立场外,进而指出,法 越 %所定之约, 中国碍难认之, 且越南国王并未奏 明中国 &。若法在越有何举动, 务与中国先行商 152�� 议,以免引起争端。圣提莲对曾氏突如其来的否约 之议, 一时难以作答, 许以照会形式继续讨论。事 隔十日,曾氏照会法国外交部, 正式提出本国政府 并未承认法越 !甲戌和约 ∀, 又言法越虽已定约, %然中国与越南已有之往来不得因此而有改易。 且该国王既受中国大皇帝册封, 无论如何不得以所 奉之权授之他人,而况授与外国乎? &�15 从清朝档案文献记载来看, 曾纪泽欲否认法越 和约,并非清廷授意,显系权宜之计, 目的是以进为 退,争取中国对越之宗主权得到法方承认。然而, 事隔七年方不予承认该约, 时机已失。曾氏本人显 然意识到这点,所以数日后再与圣提莲会商时, 便 以法勿损中国权益为条件, 略作让步。谓: %法越 甲戌之约,中国本不能认。若法国之志仅欲与越南 通商,不求进步, 则越南私立之约,中国犹可勉强优 容,不欲阻法国已有之权利, 致损法国之颜面也。 如法国得寸思尺,使中国为难, 则是辜负中国保全 友谊之苦心矣。&�16 换言之, 曾氏欲以不否认法越 和约为条件,劝阻法国放弃对越南北圻的侵略。但 此时法国增兵北圻的计划已定, 对曾氏的提议敷衍 了事,且迟迟不复照会。 1881年 12月至 1882年 1月,曾纪泽与法国外 交部之间在越南属国地位问题上的争议再起。事 因法国外交部在延迟三月之后所复曾纪泽照会中 称,当初恭亲王复文罗淑亚, %并未辩驳定约之事, 亦未指驳约内条款,不过声明从前越南系中国朝贡 之邦而已。以实言之, 所论不过已往之古事。从前 如此情形,而今中国欲驳本国八年以前议定已行之 约,本国碍难允准 &�17 。曾纪泽则复牒辩驳曰: %查本国王大臣文内声明越南系中国属邦,久列藩 封,自系包括已往、现在而言,乃竟译为从前已往之 古事, 殊不可解。且该国克尽属国之道, 至今照常 未改,人所共知, 何得谓为已往之古事乎? &�18 而 新任法国外长法来西讷以此事系原则问题,讨论难 期有结果,决定不复照会。�19 与法国外交部的态度相比, 总理衙门大臣似有 同感。还在此前光绪帝谕令曾纪泽 %坚持前议, 相 机辩论,期于大局有裨 &之时�20 ,恭亲王等总理衙 门大臣已意识到,曾氏 %力与辩诘,固属义正词严, 第争以空言,必须见诸实济&�21 。尽管 1882年 4 月法兵攻占河内后曾纪泽仍在巴黎义愤填膺地与 法方交涉越南的属国地位问题,但自此开始, 如何 %自固疆圉&,已成为清政府对法交涉之关键所在, 所以总理衙门及李鸿章在与法方会谈时, 不再一味 纠缠于中越关系的属性问题。为此, 和谈双方曾达 成共识,无论中国对越南之宗主权抑或法国对越南 之保护权, 皆暂时搁置不议。应该说,这是中法交 涉由务虚到务实的一个重要转变。 � � 二、虚空难恃的万国公法 美国汉学家芮玛丽对总理衙门设立后所发挥 的作用评论说: %中兴的政治家们成功地把一个近 代外事机构 ( ( ( 总理衙门嫁接到古老的官僚体制 上。在一次历时几个月的交涉中,总理衙门大臣们 成功地利用条约款项和国际法来为中国谋利,此事 标志着他们已成为熟练的外交家。他们认识到中 国既不能孤立于近代西方国家之外,也不能将西方 国家纳入基于)中央王国 ∗的统一道德统治的朝贡 体制。&�22 实际上,随着对西方世界了解的深入和 边疆危机的加深,国际法知识不仅被总理衙门和驻 外使节频频用于外交实践,还引起越来越多的朝臣 和封疆大员的重视。这表明尽管国际法知识输入 中国为时不久, 但其在政坛及知识界的普及程度却 超乎人们想象。而中法就越南问题交涉期间,清朝 官员纷纷以国际法为据建言献策,便是一个显例。 晚清西方文化在何等程度上为人们认同和接 受,往往与自身的传统资源有关。就西方国际法在 华传播与运用而言, 从固有传统中挖掘与国际法相 契合的理念与行为模式, 再对这一舶来品进行比 附、阐释以至活学活用, 是当时颇为流行的做法和 思维定式。 1881年 11月,总理衙门奏称: %法人谋 占越南北境,并欲通商云南,现拟预筹办法,以弭衅 端。&�23 为此,清廷谕令内外大臣筹谋对策。翰林 院侍讲周德润率先上奏, 提出 %以理谕之 &、%以势 遏之&二策。所谓 %以理谕之 &, 即 %始则援万国公 法不灭人国之义以折之,继则遍告诸夷秉公而辩论 之,使知曲在彼而直在我,则其辞自穷而其谋或可 中止&�24 。此前中日在朝鲜问题、琉球问题上的 交涉, 清廷内外皆有类似言论。 晚清官员之所以将万国公法所谓 %不灭人国 之义&作为在藩属问题上与列强交涉的理论依据 之一, 主要在于它与 %兴灭继绝 &的王道理念和宗 藩大义殊途同归,易于理解和接受。王尔敏在 !十 九世纪中国国际观念的演变 ∀一文中指出, %兴灭 国、续绝世 &, %起绝嗣、兴废国 &为上古王政之要 典,周武王克商后不灭商而封于宋, 并存夏禹之后 封于杞,存舜之后封于陈,后世秉此观念而入于封 贡宗藩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可称为 %存祀主义 &�25 。当年乾隆帝 出兵越南, 打出的理论旗帜便是行 %兴灭继绝&的 宗主国道义。而今属国有难,以国际法中的相类表 153�� 述抵制法国侵越,自然顺理成章。 稍后,云贵总督刘长佑提议利用国际舆论和国 际法牵制法国,使其不敢贸然兴兵。具体做法是由 总理衙门 %召集各国驻京公使,并令南北洋大臣召 集诸国领事,秉公会议,开示信义,宣列圣之宽大以 动其心, 举众国之公法以破其诈 &; 若其不从, 则 %曲在法国, 衅在法国,则可以宣示其用兵之意, 而 彼不得以为借口之端&�26 。然而, 如此宏论只能 是纸上规模。总理衙门据此议复说: %西洋通商各 国皆视中国为利薮,若以越南一事遽请各国评断, 无论法人未必听从, 而各国意中希冀中国之事, 必 借此以图要挟,彼族伎俩往往如是。是未得其力而 已先堕其术, 诚恐非徒无益。&�27 揆诸时势, 此当 务实之见,是以刘长佑所言未被清廷采纳。 在援引国际法对法交涉的言论中,不独曾纪泽 等驻外使节,国内众多封疆大员也一再以朝贡体制 下的藩属概念比附近代西方条约体制下的殖民地 属国理论。例如, 1881年 12月, 南洋大臣刘坤一 奏称: %越南为中国外藩,本应保护, 如法之于西班 牙,英之于比利时, 以其邻近,极力维持, 况中国之 于越南乎? 越南前有李扬才之乱,法人尚无一矢相 加。忽以捕盗为词, 狡焉思启, 其如万国公法 何? &�28 次年 5月,山西巡抚张之洞亦在向朝廷条 陈 %筹兵遣使 &之计时指出, %外国通例, 原有保护 属国、保护商人之条, 我兵之出, 无妨明告诸邦, 并 非勤远挑战&。进而提议, %我师入越诘问法国公 使、兵官,责以公法, 示以战意,为之居间调处。法 不得逞,则与越立约必有限制, 有损于华之条自不 能萌&�29 。 以实效而论,在此问题上, 无论是曾纪泽在巴 黎与法国外交部之间的照会往来还是国内大臣向 朝廷的进言,几为空谈。在援引西方属国规范阐释 传统宗藩关系时所表现出的尴尬与无奈, 不只是中 西方两种不同文化和相异之外交理念抵牾的反映, 更是实力使然。相比较而言,自始即不主张否认法 越 !甲戌和约 ∀的李鸿章对此体会更深。 1883年夏, 李鸿章与法使脱理古会谈期间, 颇 为清醒地意识到中法双方在属国观上的差异并视 之为无益之争。所以在向朝廷奏报会谈情形时指 出: %我以越为属国, 始终执辩, 彼则坚称越南自 主,并无统属, 载在越约。且西人公法谓彼于所属 藩邦皆有大臣监守, 中国于越南政事外交一切不 问,但受朝贡而已,与泰西属邦不同。强词夺理,似 非笔舌所能遽争。&�30 同年 8月,法军进攻顺化, 迫使阮廷签订 !顺化条约∀, 规定越南接受法国保 护,其外交事务由法国代管。李鸿章据此致函总理 衙门说: %法越新约虽由胁迫而成, 然越南固自为 一国也。其君既肯允行, 各国无议其非者, 岂中国 所能代为改毁? &�31 只是,李氏不为无见之论为清 议所不容而饱受非议。 以上所论之外,随着越南危机的加深,许多官 员力主对法开战,所持依据仍为国际法。 1884年 5 月,兵部尚书彭玉麟闻悉李鸿章在天津与法方代表 福禄诺议约,愤然上奏说: %查万国公法, 有可节取 者,在战分义与不义一节。如兴不义,伤害天理,不 独可以理喻,并可以力止等情, 深与齐人伐燕之义 暗合, 亦足征万法之公也。&故主张 %采公法可 战 &�32 。及中法双方于天津签订 !简明条约 ∀, 两 江总督左宗棠对约中含糊承认法国对越南北圻的 保护权表示不满,主张中法在越南划界而治, 北圻、 南圻分属中、法保护。如法不从, %则仍示以战,照 万国公法,闭关绝约, 撤回彼此公使、领事, 照会有 约各国,告以誓与法战;法人虽强,当亦不敢违诸国 公论, 或可不战仍归于好&�33 。 中法战争前夕援引国际法对法交涉的主张,不 一而足,但大多止于提议, 难言实际效果。不过,这 足以表明在朝贡体制向近代外交体制转型期间,清 朝官员公法意识的强化。国际法为其提供了巨大 的想象空间和思想资源,无论是对法国侵越行径的 谴责, 还是因局势之变而向朝廷建言立策, 常常以 国际法作为理论依据之一。另外,国际法知识的渐 趋流行亦在上谕中留下痕迹。 1884年 5月, 清廷 指示李鸿章办理中法和议时强调, 法国侵越索赔, %不特情理所必无,亦与公法显背 &�34 。据学者考 证,这是晚清外交文献中, 首次出现 %公法 &一词的 上谕。�35 � � 三、游走于朝贡体制与条约体制之间: 中越两 国关系的主动调适 � � 法国吞并越南的计划在步步实现的同时,中法 交涉则一再陷于僵局。这一严峻形势促使清廷寻 求更为实际的解决办法, 进一步加强对越联系,并 由此萌生出变更两国传统关系体制的设想。 以朝贡体制为表征的传统中越关系,具有浓厚 的礼仪色彩,朝贡与封赏之间, 所彰显的是以中国 为中心的东亚礼治秩序。尽管这一松散的区域国 际关系体制受近代西方国际关系体制的冲击而渐 陷捉襟见肘之境,但并未因此而迅速崩解。朝贡体 制之所以与条约体制长期并立,除清政府与列强交 涉时力争之外, 还有赖于宗、属双方的共同维系。 154�� 如前所述,按法越 !甲戌和约∀,越南为独立自 主之邦,遇有匪乱事件,可向法国请援,后者将提供 无偿援助。然实际情况是, 越王并不履行此约, 不 仅如期遣使赴京朝贡, 而且因北圻匪乱迭起, 一再 吁请清廷派兵助剿, 而非请求法国援助。 1788年 冬,越王阮福时移咨广西并上疏清廷出兵剿匪, 疏 称: %臣国世受封殖, 永作藩篱; 虔供职贡, 始终一 心。从前中国久安,臣国幸无事。自咸丰年间上国 偶遭多故,臣国孤立,以致已失南陲六省土地, 兵财 渐形贫弱。&光绪帝谕两广总督刘坤一、广西提督 冯子材等督饬官军迅速赴援,以免贻误外藩。�36 1880年夏, 越王又以北疆匪乱未靖, 请求清廷出 兵。�37 由此可见, 中越传统宗藩关系不仅未因法 国殖民势力的介入而有所松动, 反而因越南局势动 荡与清廷频频出兵平乱而日趋强化。 1881年 8月, 会办南洋海防兼总理各国事务 大臣丁日昌致函总理衙门,提议 %密商广西巡抚或 广西提督,以查办土匪为名,驻扎关内,与该国王或 亲信执政速为自强事宜, 并联络外交之法 &�38 。 此后, 广西方面增派防军进驻北圻, 以 %保藩固 圉 &。次年年初, 越南使臣阮述等自京回国途经广 西时,广西巡抚庆裕嘱该使转达其国王, 法国 %添 派兵船至越,居心叵测,不可不防∋∋宜早图自强, 勿堕法人术中 &�39 。不过, 如此提醒对已陷内外 交困之境的阮廷而言, 显然没有实际意义。 中越之间或明或暗的交往, 日益引起法人关 注。1880年 12月,法国驻华公使宝海将阮述一行 即将抵京的消息函告本国外长圣提莲,指出越南国 王此次遣使,意在要求密切两国关系, 以抵制法国 在越南的殖民地政策, 而非纯礼仪性觐见。尤为重 要的是, %除了官方报纸上刊载的贡品清单和奏折 外,使节还有一项非常秘密的任务, 那就是要求中 国给予实际的援助,以帮助他们反对别人强加在他 们头上的侵略行为&�40 。揆之史实, 此次越南使 臣除例行朝贡外,确实负有另一使命, 即向清廷请 兵,但请兵的目的并非如宝海所言是抵制法人入 侵,而是肃清北圻匪乱。此时清廷对越南局势意存 观望,力主慎重, 寄希望通过和谈解决问题,并不想 公开与法国相抗。 随着事态的发展, 中越关系呈现出新的变化特 点。1882年年初,招商局员唐廷庚等奉两广总督 张树声之命抵达越南都城顺化, 借口商办招商局运 粮事宜,实际是想 %往见越南国王及其执政, 将通 商自强及联络外交之法密为探询 &�41 。但越王阮 福时忌惮法国殖民者的淫威,不便亲自召见中方来 使,另委户部侍郎阮文祥等与之密商。越方在申明 中越宗藩关系的前提下,提出三点要求: 第一,派使 节驻京, %若有何事得于总理衙门控诉 &; 第二, 设 领事馆于广东, %以便往来商卖,通报信息&;第三, 派人搭乘中国轮船赴欧、美、日本诸国 %探学 &, 以 了解海外事务。�42 值得注意的是, 当中越双方于顺化密谈之际, 总理衙门收到曾纪泽寄自巴黎的信函,内陈处理越 南问题办法七条。其中,对改进中越关系颇具新意 的是第一、二两条: %越南除例遣贡使之外, 宜专派 精通汉文、明白事体大员长驻京师, 听候分示,转报 该国&; %越南系中国属国,例不得擅遣使臣驻扎他 邦,然该国如派一精通汉文、明事体之员,带同法文 翻译官一人前来西洋为敝处随员,亦可常探西洋消 息,报其国家。&�43 这与越南方面的要求有不谋而 合之处。无论是越南的三点要求还是曾纪泽的两 条办法,皆 %突破了传统朝贡关系的框架, 是想使 两国建立近代外交关系的一种尝试 &�44 。 虽然曾纪泽提议不日即被李鸿章逐条议 驳 �45 ,但当李鸿章 1882年 3月接唐廷庚来文之 后,颇识大体地推翻前议,以曾氏所言与越南国王 之意相合, 致函总理衙门称: 越南 %久隶中朝藩属, 若自愿专派大员长驻京师, 随事请示, 似属有益无 损,外人亦未便过问 &�46 。除原则上同意越南使 节驻京外, 协助越南出洋聘问学习, 也纳入清廷考 虑,拟由两广当局代为择船搭乘并给予凭照。至于 越方要求派领事驻广东一事, 则未予明确答 复。�47 可见, 迫于时势,中越双方皆有改变两国传 统关系模式的愿望并着手实施,只是随着越南局势 的进一步恶化, 这一推动两国关系向近代新型外交 关系迈进的尝试没有取得什么实际效果,起主导作 用的仍为沿袭已久的朝贡关系。而且,越方寄希望 于以此为凭借,挽救本国岌岌可危的局势。所以, 中越双方密谈结束前, 阮文祥向唐廷庚表示: %自 度以力拒法,总难深恃,惟欲仰求天朝,明认下国为 藩属, 代向法人理论。&�48 越南自认属国地位的态度和立场不仅直接促 成李鸿章要求越方派遣使臣范慎遹、阮述至津,与 法使宝海进行三方会商,还激起清朝官员对册封越 南新君的热议。 1883年 7月, 阮福时去世, 其弟阮 福升嗣位, 拟请遣使由海道进京告哀、请封。不少 清朝官员认为这是证明中越宗藩关系的现实存在 以堵法人借口的有力证据和最佳时机。广西巡抚 倪文蔚提议: %藉此次请封,一正藩服之名, 或战或 和,言顺事成, 不必再作调停之论。&�49 李鸿章则 155�� 奏称: %中国迭次与法人辩论, 证明越南为属邦, 各 国亦深信无异词者, 赖有封贡一说。是昔日之封 贡,尚觉无足轻重,至今日则尤为紧要关键。趁此 越王自来吁请,正可相机应付。&�50 尽管越方的请 求获清廷批准, 终因法方阻挠而未成行。此前的 中、法、越三方会商,也因法国政府毁约撤使之举无 果而终。 以实力而论,一再受法国掣肘的清政府此时已 难尽保藩之责。当初越南使臣至津, 本想借机请求 清廷出兵救援本国都城顺化,但来自李鸿章的答复 却是: %中国现有兵船分防各海口尚不敷措置, 恐 未能远赴顺安汛为该国助守都城。&�51 这恐怕既 是当时清朝捉襟见肘的海军实力的真实写照, 又是 清廷不欲与法国兵戎相见的反映。难怪阮述在日 记中不无悲愤地说道: %我国与法之事, 原有中朝 来文, 愿为调停,又召余等至津询问。乃讲说既不 能成,又畏缩趑趄,不肯以兵船相援, 以致法人乘我 有事, 迫我以和。我国当此变故交集, 其势不得不 从。而中朝不能保护藩封, 不知何辞以自解于天下 也? 世局至此,尚何言哉! &�52 1884年 6月 6日, 法国全权公使巴德诺与越 南代表阮文祥、范慎遹等签订第二次 !顺化条约 ∀ ( !甲申和约 ∀ )。约文共十九款, 其中第一款明确 规定越南承认并接受法国的保护权, 法国代表越南 处理一切对外关系, 在外国的越南人亦受法国保 护。�53 同日签约换文前, 又在顺化法国使馆将清 廷册封越南国王所授镀金驼钮银印当场销熔铸为 银块,以示中越宗藩关系永久断绝。�54 此后,持续 近十年之久的中法关于越南问题的和平交涉, 演变 为两国之间的一场战争。 综上所论,旷日持久的中法交涉,焦点之争在 于越南究竟为中国藩属还是受法国保护。从理论 上说,这是源远流长的华夷秩序观与新兴的西方国 际法观和殖民地理论冲突的产物。而现实中中、 法、越三方关系的互动,不仅对中法交涉产生影响, 也左右着中越关系的走向。中越双方尽管极力维 系两国宗藩关系并有更张现行关系体制的尝试,最 终却因法国殖民势力的介入而付诸东流, 且处于弱 势地位的两国都不可避免地在对法交涉中败下阵 来。这样,近代西方外交体制彻底颠覆古老的朝贡 体制,仅仅是时间问题了。 �参考文献 �1 �4 �26 中国史学会主编: !中法战争 ∀ (一 ), 上海:上海 人民出版社, 1957年,第 365- 370、379- 387、94页。 �2 陈重金: !越南通史 ∀,戴可来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92 年,第 367- 370页。 �3 !清穆宗实录 ∀卷 287,同治九年七月癸巳。 �5 �6 �8 �11 �12 �14 �15 �16 �17 �18 �36 �38 �41 �43 �45 �46 �48 郭廷以、王聿钧主编: !中法越南交涉档 ∀ (一 ) ,台北: %中央研究院 &近代史研究所, 1962年, 第 3- 10、11- 12、12、22、147- 148、149- 152、169- 177、178- 179、231- 232、 256、91、158、210、213、227- 230、247、273页。 �7 �19 邵循正: !中法越南关系始末 ∀,石家庄:河北教育出 版社, 2000年,第 65- 66、81页。 �9 !清德宗实录 ∀卷 11,光绪元年六月丁丑; 卷 15,光绪元年 八月乙丑。 �10 �13 �40 张振鹍主编: !中法战争 ∀ ( 3) ,北京:中华书局 1999年,第 107、383、389- 390页。 �20 !清德宗实录 ∀卷 138,光绪七年十月甲戌。 �21 �23 �24 �27 �28 �29 �39 !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 料 ∀卷 2,台北:文海出版社, 1967年,第 2、1、3、13、5、29- 30、14页。 �22 芮玛丽: !同治中兴: 中国保守主义的最后抵抗 ∀, 房德 邻、郑师渠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2年,绪言。 �25 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编: !中国近现代史论集 ∀ 第七编!自强运动 ∀ (二 )外交, 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 1985年, 第 28页。 �30 王彦威辑,王亮编: !清季外交史料 ∀卷 33,北京:中华书 局, 1987年,第 8页。 �31 吴汝纶编: !李文忠公全书 ∀译署函稿卷 15,光绪三十一 至三十四年刊本,第 8页。 �32 中国史学会主编: !中法战争 ∀ (五 ) , 上海:上海人民出 版社, 1957年,第 379页。 �33 中国史学会主编: !中法战争 ∀ (四 ) , 上海:上海人民出 版社, 1957年,第 322页。 �34 王彦威辑,王亮编: !清季外交史料 ∀卷 40,北京:中华书 局, 1987年,第 27页。 �35 田涛: !国际法输入与晚清中国 ∀, 济南: 济南出版社, 2001年,第 298- 299页。 �37 �42 张登桂等: !大南实录 ∀正编第四纪,卷 63、卷 66,东 京:庆应义塾大学, 1961- 1981年,第 41、41- 42页。 �44 余定邦、喻常森等: !近代中国与东南亚关系史 ∀,广州: 中山大学出版社, 1999年,第 317页。 �47 �52 陈荆和编注: !阮述往津日记 ∀,香港:香港中文大学 出版社, 1980年,第 9、49页。 �49 郭廷以、王聿钧主编: !中法越南交涉档 ∀ (三 ), 台北: %中央研究院 %近代史研究所, 1962年,第 1282页。 �50 �51 郭廷以、王聿钧主编: !中法越南交涉档 ∀ (二 ), 台 北: %中央研究院 &近代史研究所, 1962年,第 1050- 1051、717页。 �53 中国史学会主编: !中法战争 ∀ (七 ) , 上海:上海人民出 版社, 1957年,第 369- 379页。 �54 张登桂等: !大南实录 ∀正编第五纪,卷 4,东京:庆应义塾 大学, 1961- 1981年,第 4页。 +责任编辑:陈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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