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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桥梁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TJ 032—94 6 桥梁工程 6.1一般规定 6.1.1 互通立交的桥梁部分、分离式立交、高架桥应按本章有关节的标准进行评定。 6.1.2 跨径或全长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应按本章有关节的标准进行评定。 6.1.3 拱桥组合桥台的各个组成部分,应按本章有关节的标准进行评定;其组合作用则按本章6.11节的标准进行评定。 6.1.4 对本章6.11节包括的砌体工程项目,应按4.6节砌石工程的标准进行评定。 6.1.5 本章中未列出的施工过程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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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TJ 032—94 6 桥梁工程 6.1一般规定 6.1.1 互通立交的桥梁部分、分离式立交、高架桥应按本章有关节的标准进行评定。 6.1.2 跨径或全长符合小桥标准的通道,应按本章有关节的标准进行评定。 6.1.3 拱桥组合桥台的各个组成部分,应按本章有关节的标准进行评定;其组合作用则按本章6.11节的标准进行评定。 6.1.4 对本章6.11节包括的砌体工程项目,应按4.6节砌石工程的标准进行评定。 6.1.5 本章中未列出的施工过程应用设施(如模板、支架、拱架、顶推台座、导梁、转动设施、锚道等)的质量标准,应根据施工技术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严格掌握,以确保工程质量。 6.1.6 斜拉桥仅列出悬臂施工的标准,如采用支架现场浇筑时,可参照悬臂浇筑的标准进行评定。 6.1.7 对工厂制造的钢梁,施工单位应参加厂内钢梁的试装及验收,按施工技术规范的标准进行评定。 6.1.8 桥上如采用波形梁护栏及缆索护栏时,应按照9.5节、9.7节的标准进行评定。 6.1.9 基础及下部构造可为一个或几个分部工程。当分部工程有几个墩台,评定时以每墩、台为一个统计单元(下有若干个分项工程),采用附录J中附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5-5工程汇总表,将各墩、台的得分汇总,计算平均分值,作为基础及下部构造分部工程的得分值,并据此评定质量等级。但只有各墩、台均合格时,该分部工程才能评为合格;只有各墩、台均优良时,该分部工程才能评为优良。 6.1.10 大桥每座为一个单位工程,当有若干座中桥时,可合并为一个单位工程,先对每座中桥进行评定,然后用附录J中表5-5的工程汇总表将各中桥的得分汇总,计算平均分值,作为该单位工程的得分值,并据此评定质量等级。但只有各中桥均合格时,该单位工程才能评为合格;只有各中桥均优良时,该单位工程才能评为优良。 6.1.11 特大桥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分。 6.2 桥梁总体 6.2.1 基本要求 6.2.1.1 桥梁施工应严格按照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图纸、施工规范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要求进行。 6.2.1.2 中、下承式桥净空,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6.2.2 实测项目 见表6.2.2。 表6.2.2 桥梁总体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桥面中线偏位(mm) 10 用经伟仪检查3~8处 20 2 桥宽(mm) 车行道 ±10 用钢尺量每孔3~5处 25 人行道 ±10 3 桥长(mm) +300,—100 用测距仪检查 15 4 引道中心线与桥梁中心线的衔接(mm) ±20 分别将引道中心线和桥梁中心线延长至两岸桥长端部,比较其平面位置 20 5 桥头高程衔接(mm) ±3 用水准仪测量 20 6.2.3 外观鉴定 6.2.3.1 车辆通过桥头搭板时不存在跳车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3~5分。 6.2.3.2 踏步顺直,与边坡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6.2.3.3 桥梁的内外轮廓线条应顺滑清晰。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3 钻孔灌注桩 6.3.1 基本要求 6.3.1.1 孔径和孔深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3.1.2 成孔后必须清孔,测量孔径、孔深、孔位和沉淀层厚度,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后,再灌注水下混凝土。 6.3.1.3 水下混凝土应连续灌注,严禁有夹层和断桩。 6.3.1.4 钢筋笼不得上浮。嵌入承台的锚固钢筋长度不得低于规范规定的最小锚固长度要求。 6.3.1.5 按施工规范的要求,对有代表性的桩、对质量有怀疑以及因灌注故障处理过的桩,应采用无破损法检测桩的质量。重要工程或重要部位的桩应逐根进行无破损检测或钻取芯样。 6.3.1.6 桩的无破损检测结果须经设计单位确认。 6.3.1.7 凿除桩头混凝土后,无残余的松散混凝土。 6.3.2 实测项目。 见表6.3.2。 表6.3.2 钻孔灌注桩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PM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5 2 桩位(mm) 群桩 100 用经纬仪检查纵、横方向 15 排架桩 50 3 钻孔倾斜度 1% 查灌注前记录 20 4 沉淀厚度(mm) 摩擦桩 符合设计要求 20 支承桩 不大于设计规定 5 钢筋骨架底面高程 ±50 10 6.3.3 外观鉴定 6.3.3.1 需嵌入承台内的混凝土桩头及锚固钢筋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时减1~3分。 6.3.3.2 无破损检测桩的质量有缺陷,但经设计单位确认仍可用时,应减3分。 6.4 挖孔桩 6.4.1 基本要求 6.4.1.1 孔径、孔深必须符合要求。 6.4.1.2 挖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应及时进行孔底处理,必须做到无松渣、淤泥等扰动软土层,使孔底情况满足设计要求。 6.4.1.3 嵌入承台的锚固钢筋长度不得低于规范规定的最小锚固长度要求。 6.4.2 实测项目。 见表6.4.2。 表6.4.2 挖孔桩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PM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5 2 桩位(mm) 群桩 100 用经纬仪检查纵、横方向 25 排架桩 50 3 钻孔倾斜度 0.5% 查灌注前记录 25 4 钢筋骨架底面高程(mm) ± 查灌注前记录 15 6.4.3 外观鉴定 嵌入承台内的桩及锚固钢筋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5 大直径空心桩 6.5.1 基本要求 6.5.1.1 孔径和孔深不小于设计要求。 6.5.1.2 大直径空心桩的预制节段,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埋放。 6.5.1.3 节段接头连接必须牢固、密合,不漏浆。 6.5.1.4 按规范要求,对桩壁及桩尖两次压浆,每次必须连续进行,压浆饱满,压力及压浆持续时间必须按规定进行。 6.5.1.5 对质量有怀疑的、或经处理的桩,都必须进行无破损检测。 6.5.1.6 嵌入盖梁的锚固钢筋长度不得底于规范规定的最小锚固长度要求。 6.5.2 实测项目 见表6.5.2。 表6.5.2 大直径空心桩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PM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F检查 35 2 桩位(mm) 群桩 直径2.5m 150 用经纬仪检查纵、横方向 20 每增1m 50(其间内插) 排架桩 直径1m 75 每增1m 50(其间内插) 3 倾斜度 1% 查灌注前记录 20 4 沉淀厚度(mm) 符合设计要求 查灌注前记录 25 6.5.3 外观鉴定 嵌入承台内的桩头或锚固钢筋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6 地下连续墙 6.6.1 基本要求 6.6.1.1 地下连续墙深度、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6.1.2 水下混凝土应连续浇筑,严禁有夹层和断墙。 6.6.1.3 浇筑混凝土时,钢筋骨架不得上浮。 6.6.1.4 处理好接头,防止间隔浇筑时漏水漏浆。 6.6.2 实测项目 见表6.6.2。 表6.6.2 地下连续墙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0 2 轴线位置(mm) 30 用尺量或用经纬仪检查 10 3 倾斜度 0.5% 查灌注前记录 10 4 沉淀厚度 符合设计要求 查灌注前记录 25 5 外形尺寸(mm) —0,+30 用尺量 15 6 顶面高程 ±10 用水准仪检查 15 6.6.3 外观鉴定 外轮廓线应顺滑,无突变转折现象。不符合要求是每处减1~3分。 6.7 沉桩 6.7.1 基本要求 6.7.1.1 混凝土桩必须按表6.13.2-2检查合格后,才可沉桩。 6.7.1.2 钢管桩的材料规格、外形尺寸和防护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6.7.1.3 用射水法沉桩,当桩尖接近标高时,应停止射水,用锤击或振动达到设计标高。 6.7.1.4 桩的接头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确保质量。 6.7.1.5 应按设计要求抽取一定比例进行无破损检测。 6.7.2 实测项目 见表6.7.2。 6.7.3 外观鉴定 桩头无劈裂,如有劈裂时应进行处理,并减1~3分。 表6.7.2 沉桩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桩位(mm) 群桩 中间桩 D/2且不大于250 用经纬仪检查20% 30 外缘桩 D/4 排架桩 顺桥方向 40 垂直桥轴方向 50 2 桩尖高程(mm) 不高于设计规定 查沉桩记录 40 贯入度(mm) 小于设计规定 3 倾斜度 直桩 1% 查沉桩记录 30 斜桩 ±15%tgθ 注:①D为桩径或短边;②θ为斜桩轴线与垂线间的夹角。 6.8 管 柱 6.8.1 基本要求 6.8.1.1 管柱的直径和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有成品出厂含格证。 6.8.1.2 管柱两端接头法兰盘端面应平整并与柱面轴线垂直,连接的管柱应与原管柱保持同一轴线。 6.8.1.3 钢管柱连接施焊应对称进行。接头均需进行防护处理。 6.8.1.4 应按设计要求抽取一定比例钻取芯样,钻深到柱底0.5m以下。 6.8.2 实测项目 见表6.8.2。 6.8.3 外观鉴定 6.8.3.1 法兰盘和连接螺栓突出管柱外壁时减1~3分。 6.8.3.2 混凝土管柱外壁光滑密实,柱头不得出现裂纹。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8.3.3 需嵌入承台内的桩头及锚固钢筋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锚固长度低于规范规定的最小锚固长度要求时,必须返工处理。 表6.8.2 管柱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管柱内芯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0 2 管柱顶面中心偏位(mm) 管柱群 250 用经纬仪抽查30% 15 单排柱 顺桥向150,横桥向250 3 倾斜度 不钻岩 2% 检查记录 20 单排顺桥向 1% 4 管柱底高程(mm) 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记录 25 5 钢筋骨架底面高程(mm) ±50 检查记录 10 6.9 沉井 6.9.1 基本要求 6.9.1.1 沉井下沉应在井壁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后进行。浮式沉井在下水、浮运前,应进行水密性试验。 6.9.1.2 沉井接高时,各节的竖向中轴线应与第一节竖向中轴线相重合。接高前应纠正沉井的倾料。 6.9.1.3 沉井下沉到设计高程时,应检查基底,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封底。 6.9.1.4 沉井下沉中出现开裂,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后,才可继续下沉。 6.9.1.5 下沉记录应填写正确,不得在原记录上涂改。 6.9.2 实测项目 见表6.9.2。 表6.9.2 沉井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各节沉井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0 2 沉井平面尺寸(mm) 长、宽 ±0.5%,大于24m时±120 3m直尺:每200m2处×4尺 10 半径 ±0.5%,大于12m时±120 3 井壁厚度(mm) 混凝土 +40,—30 沿周边量4点 10 钢壳和钢筋混凝土 ±15 4 沉井刃脚高程(mm) 符合设计规定 用水准仪检查 10 5 顶、底面中心偏位(纵横向)(mm) 一般 1/50井高 用经纬仪检查 15 浮式 1/50井高+250 6 沉井最大倾斜度(纵横方向)(mm) 1/50井高 吊垂线检查 15 7 平面扭转角(°) 一般 1 吊垂线检查垂直两个方向 10 浮式 2 6.9.3 外观鉴定 沉井接高时施工缝应清除浮浆和凿毛,不符合要求时减3~5分。 6.10 砌 体 6.10.1 基本要求 6.10.1.1 石料或混凝土块的强度和规格,应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 6.10.1.2 砌筑时应错缝,坐浆挤紧,嵌缝料和砂浆要饱满无空洞;砌缝要匀称,不做宽缝,不以大堆砂浆填隙,不勾假缝。 6.10.1.3 拱圈不得出现拱顶或四分点区段局部下挠的现象。 6.10.1.4 基础的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严禁超挖回填虚土。 6.10.2 实测项目 见表6.10.2-1至6.10.2-4 表6.10.2-1 浆砌片石基础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砂浆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F检查 35 2 轴线偏位(mm) 25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各2点 20 3 平面尺寸(mm) ±50 用尺量长、宽各3处 20 4 顶面高程(mm) ±30 用水准仪测5~8点 15 5 基底高程(mm) 土质 ±50 用水准仪测5~8点 10 石质 +50,—200 表6.10.2-2 墩、台身砌体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砂浆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F检查 35 2 轴线偏位(mm) 10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各2点 15 3 墩台长、 宽(mm) 料石 +20,—10 用尺量长、宽各3处 15 块石 +30,—10 片石 +40,—10 4 竖直度或坡度 料石、块石 0.3% 用垂线或经纬仪测量纵、横各2点 10 片石 0.5% 5 墩、台顶面高程(mm) ±10 用水准仪测量3点 20 6 大面积平整度(mm) 料石 10 用2m直尺检查 5 块石 20 片石 30 表6.10.2-3 拱圈砌体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砂浆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F检查 35 2 轴线和砌体外侧平面偏位(mm) 无镶面 +30,—10 用经纬检查拱脚、拱顶、L/4共5处 10 有镶面 +20,—10 3 拱圈厚度(mm) +0.03厚,—0 用尺量拱脚、拱顶L/4共5处 25 4 相邻镶面石砌块表层错位(mm) 粗料石、混凝土块 3 拉线用尺量 10 块石 5 5 内弧线偏离设计弧线(mm) 跨径≤30m ±20 用水准仪或尺量测拱脚、拱顶、L/4共5处高程 20 跨径>30m ±1/1 500跨径 见表6.10.2-1至6.10.2-4 表6.10.2-4 侧墙砌体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砂浆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F检查 35 2 外侧平面偏位(mm) 无镶面 +30,-10 用经纬仪检查5处 10 有镶面 +20,-10 3 宽度(mm) +40,-10 用尺量5处 15 4 顶面高程(mm) ±10 用水准仪检查5点 20 5 竖直度或坡度(mm) 片石砌体 0.5% 吊垂线检查 20 块石、粗料石混凝土块镶面 0.3% 6.10.3 外观鉴定 6.10.3.1 砌体直顺圆滑,表面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1~4分。 6.10.3.2 勾缝平顺,无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2~4分。 6.10.3.2 拱圈轮廓线条清晰圆滑,表面整齐。不符合要求时减2~4分。 6.11 拱桥组合桥台 6.11.1 基本要求 6.11.1.1 组合桥台的各个组成部分,其接触面必须紧贴。 6.11.1.2 阻滑板不得断裂。 6.11.1.3 台后填土应用水稳性好的土,必顺在架设上部构造前全部填起,加以预压,并按设计要求,认真做好排水和其他处理措施,促使沉陷及早完成;也应控制填土进度,防止桥台出现过大的变位。 6.11.1.4 必须对桥台的位移、沉降、转动及各部分是否紧贴进行观测,提供观测数据。 6.11.2 实测项目 除按有关各节评定各组成部分自身的质量外,还需按本节评定其组合性能,见表 6.11.2。 表6.11.2 拱桥组合桥台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架设拱圈前,台后沉陷完成量 设计值的85%以上 用水准仪测量后上、下游两侧填土后至架设拱圈前高程差 20 2 台身后倾率 1/150 吊垂线检查或量沉降 20 3 架设拱圈前台后填土完成量 90%以上 填土状况推算 30 4 拱建成后桥台水平位移 在设计允许值内 用经纬仪检查预埋测点 30 6.11.3 外观鉴定 6.11.3.1 各组成部分接角面不平整者,减3~5分。 6.11.3.2 各组成部分接近桥面的顶面如因沉陷不同而有错台时减3~5分。错台大时必须整修。 6.12 钢筋加工及安装 6.12.1 基本要求 6.12.1.1 钢筋、焊条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6.12.1.2 冷拉钢筋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钢筋平直,表面不应有裂皮和油污。 6.12.1.3 受力钢筋同一截面的接头数量、搭接长度和焊接、机械接头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6.12.2 实测项目 见表6.12.2-1至6.12.2-3。 表6.12.2-1 钢筋加工及安装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受力钢筋间距(mm) 两排以上排距 ±5 每构件检查2个断面,用尺量 30 同 排 梁板、拱肋 ±10 基础、锚碇、墩台、柱 ±20 灌注桩 ±20 2 箍筋、横向水平钢筋、螺旋筋间距(mm) +0,-20 每构件检查5~10个间距 15 (25) 3 钢筋骨架尺寸(mm) 长 ±10 按骨架总数30%抽查 20 (25) 宽、高或直径 ±5 4 弯起钢筋位置(mm) ±20 每骨架抽查30% 20(0) 5 保护层厚度(mm) 柱、梁、拱肋 ±5 每构件沿模板周边检查8处 15 (20) 基础、锚锭、墩台 ±10 板 ±3 注:不设弯起钢筋时,可按括弧内规定分评定。 表6.12.2-2 钢筋网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网的长、宽(mm) ±10 用尺量 35 2 网眼尺寸(mm) ±10 用尺量,抽查3个网眼 35 3 对角线差(mm) 10 用尺量,抽查3处网眼对角线 30 表6.12.2-3 预制桩钢筋安装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纵钢筋间距(mm) ±5 用尺量3个断面 30 2 箍筋、螺旋筋间距(mm) +0,—20 用尺量,5个间距 20 3 纵钢筋保护层(mm) ±5 用尺量,3个断面每个断面4处 15 4 桩顶钢筋网片位置(mm) ±5 用尺量 15 5 纵钢筋底尖端位置(mm) ±5 用尺量 20 6.12.3 外观鉴定 6.12.3.1 钢筋表面无铁锈及焊渣。不符合要求时减3~5分。 6.12.3.2 多层钢筋网要有足够的钢筋支撑,保证骨架的施工刚度。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13 混凝土浇筑 6.13.1 基本要求 6.13.1.1 所用的水泥、砂、石、水、粉煤灰及添加剂的质量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6.13.1.2 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6.13.1.3 钢筋混凝土结构在自重荷载下,不允许出现受力裂缝。 6.13.1.4 空心板采用胶囊施工时,胶囊上浮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13.1.5 寒冷地区混凝土骨料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抗冻试验,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 6.13.1.6 混凝土基础的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严禁超挖回填虚土。 6.13.2 实测项目 见表6.13.2-1至6.13.2-15。 表6.13.2-1 混凝土基础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5 2 平面尺寸(mm) ±50 用尺量长、宽各3处 20 3 基础底面标高(mm) 土质 ±50 用水准仪测5~8点 10 石质 +50,—200 4 基础顶面标高(mm) ±30 用水准仪测量5~8点 15 5 轴线偏位(mm) 25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各2点 20 表6.13.2-2 预制桩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5 2 长度(mm) ±50 用尺量 10 3 横截面(mm) 桩的边长 ±5 检查3个断面(每批检查10%) 15 空心桩空心(管芯)直径 ±5 空心中心与桩中心偏差 ±5 4 桩尖对桩的纵轴线(mm) 10 抽查10% 10 5 桩纵轴线弯曲矢高(mm) 0.1%桩长,且不大于20 沿桩长拉线量,取最大矢高 10 6 桩纵轴线弯曲矢高 (mm) 1%桩径或边长,且不大于3 用垂线测量,抽检10% 10 7 接桩的接头平面与桩轴平面垂直度 0.5% 每批抽检20% 10 表6.13.2-3 预制管节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5 2 内径(mm) 不小于设计 用尺量 25 3 壁厚(mm) ≥—3 用尺量 30 4 顺直度 矢度不大于0.2% 沿管节拉线量,取最大矢高 10 表6.13.2-4 承台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5 2 尺寸(mm) ±30 用尺量长、宽、高各2点 20 3 顶面高程(mm) ±20 用水准仪测量 20 4 轴线偏位(mm) 15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各2点 25 表6.13.2-5 墩、台身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5 2 断面尺寸(mm) ±20 检查3个断面 15 3 竖直度或斜度(mm) 0.3%H且不大于20 用垂线或经纬仪测量2点 10(15) 4 顶面高程(mm) ±10 用水准仪测量3处 15 5 轴线偏位(mm) 10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各2点 15 6 大面积平整度(mm) 5 用2m直尺检查 5 7 预埋件位置(mm) 10 用尺量 5(0) 注:①H为墩、台身高度。 ②无预埋件时按括弧内规定分评定。 表6.13.2-6 柱或双壁墩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5 2 相邻间距(mm) ±20 用尺量或测距仪测量(顶、中、底)3处 10 3 竖直度(mm) 0.3%H且不大于20 用垂线或经纬仪,每柱纵、横向各检查2处 15 4 柱(墩)顶高程(mm) ±10 用水准仪检查 10 5 轴线偏位(mm) 10 用经纬仪定出轴线检查4处 20 6 断面尺寸(mm) ±15 检查3个断面 10 注:①H为墩、柱高度。 表6.13.2-7 墩、台帽或盖梁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5 2 断面尺寸(mm) ±20 检查3个断面 15 3 轴线偏位(mm) 10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各2点 15 4 支座处顶面高程(mm) ±10 水准仪每支座检查1点 20 ±5 ±2 5 支座位置(mm) 5 用尺量 10 6 预埋件位置(mm) 5 用尺量 5 表6.13.2-8 预制梁(板)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5 2 梁(梁)长度(mm) +5,—10 用尺量 15 3 宽度(mm) 干接缝(梁翼缘、板) ±10 尺用尺量3处 15 湿接缝(梁翼缘、板) ±20 箱板顶宽 ±30 腹板或梁肋 +10,—0 4 高度(mm) 梁、板 ±5 用尺量2处 15(20) 箱梁 +0,-5 5 跨径(支座中心至支座中心)(mm) ±20 用尺量 5 6 支座表面平整度(mm) 2 查浇筑前记录 5 7 平整度(mm) 5 用2m直尺不检测 5 8 横系梁及预埋件位置(mm) 5 用尺量 5(0) 注:无预埋件时,按括弧内规定分评定 表6.13.2-9 就地浇筑梁(板)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5 2 断面尺寸(mm) +8,—5 检查3个断面 15 3 长度(mm) +0,—10 用尺量 20 4 轴线偏位(mm) 10 用经纬仪测量3处 15 5 平整度(mm) 8 用2m直尺检查 5 6 支座板平面高差(mm) 2 查浇筑前记录 10 表6.13.2-10 预制拱圈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5 2 每段拱箱内弧线(mm) +0,—10 用尺量 10 3 内弧偏离设计弧线(mm) ±5 尺用样板检查 10 4 断面尺寸(mm) 顶底腹板厚 +0,—10 用尺量2处 15 宽度及高度 +0,—10 5 轴线偏位(mm) 肋拱 5 用经纬仪测量3处 10 箱拱 10 6 拱箱接头尺寸及倾角(mm) ±5 用尺量 10 7 预埋件位置(mm) 肋拱 5 用尺量 10 箱拱 10 表6.13.2-11 就地浇筑拱圈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5 2 轴线偏位(mm) 板拱 10 按经纬仪测量5处 15 肋拱 5 3 内弧线偏离设计弧线(mm) 跨径≤30m ±20 用水准仪检查5处 20(25) 跨径>30m ±1/1500跨径 4 断面尺寸(mm) 高度 ±5 用尺量拱脚、L/4拱顶5个断面 20(25) 顶底腹板厚 +10—0, 5 拱肋间距(mm) 5 用尺量5处 10(0) 注:板拱用括弧内规定分评定 表6.13.2-12 桁架梁、拱杆件预制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40 2 断面尺寸(mm) ±5 用尺量2处 20 3 杆件长度(mm) ±10 用尺量2处 15 4 轴线偏位(mm) 5 用经纬仪测量 15 5 预埋件位置(mm) 5 用尺量 10 注:如成批生产,每批抽查25% 表6.13.2-13 大体积构件浇筑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5 2 轴线偏位(mm) 20 用经纬仪测量 15 3 断面尺寸(mm) ±30 用尺量 20 4 结构高度(mm) ±30 用尺量8~10处 15 5 顶面标高(mm) ±20 用水准仪测量8~10处 10 6 大面积平整度(mm) 8 用2m直尺检查 5 表6.13.2-14 小型预制件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40 2 断面尺寸(mm) ≤80 ±5 用尺量2处 35 >80 ±10 3 长度(mm) +5,—10 用尺量 25 表6.13.2-15 预制加筋土面板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5 2 边长(mm) ±5或0.5%边长 长宽各量1次,每批抽查10% 20 3 两对角线差(mm) 10或0.7%最大对角线长 用尺量,每批抽查10% 10 4 厚度(mm) —+5,—3 量2处,每批抽查10% 15 5 表面平整度(mm) 4或0.3%边长 用直尺量长、宽各1次、每批抽查10% 10 6 预埋件位置(mm) 5 用尺量每批抽查10% 10 6.13.3 外观鉴定 6.13.3.1 混凝土表面平整,施工缝平顺。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2分。 6.13.3.2 混凝土蜂窝麻面面积不得超过该面积的0.5%,深度不超过10mm。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5分。 6.13.3.3 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减1~3分。缝宽超过0.15mm者必须处理。 6.13.3.4 小型构件外形轮廓清晰,线条直顺,不得有翘曲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13.3.5 预制桩的桩顶和桩尖不得有蜂窝、麻面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3~5分,严重的要整修。 6.13.3.6 预制管的管壁蜂窝每处面积不得大于3cm×3cm,其深度不得超过1cm,总面积不得超过1%。不符合要求时,蜂窝每处减1分,蜂窝总面积每超过1%减5分。 6.13.3.7 封锚混凝土应密实、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3~5分。 6.14 预应力筋的加工和张拉 6.14.1 基本要求 6.14.1.1 预应力筋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6.14.1.2 预应力钢丝束应梳理顺直,不得有缠绞、扭麻花现象。 6.14.1.3 单根钢绞线不允许断丝。 6.14.1.4 同一截面预应力筋接头面积不超过预应力筋总面积的25%,接头质量应满足施工规范的要求。 6.14.1.5 预应力钢线采用镦头锚时,墩头应头型圆整,不得有斜歪或破裂现象。 6.14.1.6 制孔管道应安装牢固,接头密合,弯曲圆顺。锚垫板平面应与孔道轴线垂直。 6.14.1.7 千斤顶、油表、钢尺等器具应经检查校正。 6.14.1.8 锚具应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6.14.1.9 压浆工作在5℃以下进行时,应采取防冻或保温措施。 6.14.1.10 孔道压浆的水泥浆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压浆时排气孔、排水孔应有水泥浓浆溢出。 6.14.2 实测项目 见表6.14.2-1至6.14.2-3。 6.14.3 外观鉴定 预应力筋应除锈。不符合要求时减3~5分。 表6.14.2-1 钢丝、钢绞线先张法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镦头钢丝同束长度相对差(mm) 束长>20m L/5 000及5 每批抽查2束 20 束长6~20m L/3 000 束长>6m 2 2 张拉应力直(mm) 符合设计要求 查张拉记录 35 3 张拉伸长率 ±6% 查张拉记录 15 4 同一构件内断丝根数不超过钢丝总数的百分数 1% 查张拉记录 30 注:L为长度。 表6.14.2-2 粗钢筋先张法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冷拉钢筋接头在同一平面内的轴线偏位(mm) 2及1/10直径 抽查30% 30 2 中心偏位(mm) 4%短边及5 用尺量 15 3 张拉应力值 符合设计要求 查张拉记录 35 4 张拉伸长率 ±6 查张拉记录 20 表6.14.2-3 后张法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管道坐标(mm) 梁长方向 30 抽查30%,每根查10个点 15 梁高方向 10 2 管道间距(mm) 同排 10 抽查30%,每根查5个点 10 上下层 10 3 张拉应力值 符合设计要求 查张拉记录 30 4 张拉伸长率 ±6% 查张拉记录 15 5 断丝滑丝数 钢束 每束1根,且每断面不超过钢丝总数的1% 查张拉记录 30 钢筋 不允许 6.15 墩、台安装 6.15.1 基本要求 墩、台柱埋入基座坑内的深度和砌块墩、台埋置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6.15.2 实测项目 见表6.15.2。 表6.15.2 墩、台安装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轴线平面位置(mm) 10 用经纬仪检查 30 2 顶面高程(mm) ±10 用水准仪检查 30 3 倾斜度(mm) 0.3%墩、台高,不大于20 用垂线检查 20 4 相邻墩、台柱间距(mm) ±15 用尺量或用测距仪检查3处 20 6.15.3 外观鉴定 墩、台表面应平整,接缝应饱满,均匀整齐。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16 梁、板安装 6.16.1 基本要求 6.16.1.1 安装前,墩、台支座垫板必须稳固。 6.16.1.2 梁板就位后,梁两端支座应对位,板梁与支座须密合,否则应重新安装。 6.16.1.3 两梁板之间接缝填充材料的规格和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16.2 实测项目 见表6.16.2。 表6.16.2 梁、板安装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支座中心偏位(mm) 梁 5 用尺量,每孔抽查4~6个支座 50(60) 板 10 2 坚直度 1.2% 吊垂线,每孔2片梁 20(0) 3 梁、板顶面纵向高程(mm) +8,—5 用水准仪抽查,每孔2片,每片3点 30(40) 注:板的安装按括号内的规定分评定。 6.16.3 外观鉴定 梁、板的填缝应平整密实。不符合要求时每条缝减2分。 6.17 顶推施工梁 6.17.1 基本要求 6.17.1.1 台座和滑道组的中心线必须在桥轴线或其延长线上。 6.17.1.2 导梁应在地面试装后,才在台座上安装,导梁与梁身必须牢固连接。 6.17.1.3 千斤顶及其他顶推设备在施工前应仔细检查校正,多点顶推必须确保同步。 6.17.1.4 顶推过程中,要设专人观测墩台沉降、墩台位移及梁的偏位、导梁和梁挠度等资料,提供观测数据。 6.17.1.5 顶推及落梁程序正确。万一梁体出现裂缝,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顶推。 6.17.2 实测项目 见表6.17.2。 表6.17.2 顶推施工梁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轴线偏位(mm) 10 用经纬仪检查,每段2处 20 2 落梁反力 不大于1.1设计反力 用千斤顶油压计算 25 3 支座顶面高程(mm) ±5 用水准仪测量 25 4 支点高差(mm) 相邻纵向支点 5或设计要求 用水准仪测量 30 同墩两侧支点 2或设计要求 6.17.3 外观鉴定 各梁段连接线形平顺,接缝光结,色泽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18 悬臂施工梁 6.18.1 基本要求 6.18.1.1 悬臂浇筑或合拢段浇筑所用的砂、石、水泥、水及添架剂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6.18.1.2 悬拼或悬浇块件前,必须对桥墩根部(0号块件)的高程、桥轴线作详细复核,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悬拼或悬浇。 6.18.1.3 悬臂施工必须对称进行,并确保轴线和挠度达到设计要求和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6.18.1.4 在施工过程中,梁体不得出现受力裂缝。出现裂缝时,必须查明原因,经过处理方主可继续施工。 6.18.1.5 必须确保接头质量。 6.18.2 实测项目 见表6.18.2-1至6.18.2-2。 表6.18.2-1 悬臂浇筑梁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5 2 轴线偏位(mm) L≤100m 10 用经纬仪检查,每跨5处 15 L>100m L/10 000 3 顶面 高程 L≤100m ±20 用水准仪检查,每跨5处 15 L>100m L/5 000 相邻节段高差 10 用水准仪检查 4 断面 尺寸 高度 +5,—10 检查施工记录,每跨5个断面 25 顶宽 ±30 顶底腹板厚 +10,—0 5 同跨对称点高程差(mm) L≤100m 20 用水准仪检查,每跨5处 10 L>100m L/5 000 注:L为梁跨径 表6.18.2-2 悬臂拼装梁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轴线偏位(mm) L≤100m 10 用经纬仪检查,每跨5处 25 L>100m L/10 000 2 合拢段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5 3 顶面高程(mm) L≤100m ±20 用水准仪检查,每跨5处 25 L>100m ±L/5 000 相邻节段高差 10 用水准仪检查 4 同跨对称点高程差(mm) L≤100m 20 用水准仪检查,每跨5处 15 L>100m L/5 000 注:L为梁跨径。 6.18.3 外观鉴定 6.18.3.1 线形平顺梁顶面平整,每孔无明显折变。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18.3.2 相邻块件的接缝平整密实,色泽一致,棱角分明,无明显错台,每孔出现两处明显错台(≥3mm)或一个块件色泽不一致时,减2分。 6.18.3.3 混凝土表面平整密实,蜂窝麻面的面积不超过该面面积的0.5%,深度不超过10mm。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5分,并应作处理。 6.18.3.4 梁体出现非受力裂缝,可视情节减3~5分。缝宽超过0.15mm者必须处理。 6.18.3.5 箱室内的建筑垃圾必须清理。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19 拱的安装 6.19.1 基本要求 6.19.1.1 拱桥特别是多孔拱桥的安装,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定施工程序进行。 6.19.1.2 拱段接头采用现浇混凝土时,必须确保其强度和质量,并在达到强度的70%后,才可进行拱上建筑施工。 6.19.2 实测项目 见表6.19.2-1至表619.2-2 表6.19.2-1 主拱圈安装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轴线横向偏位(mm) L≤60m 10 用经纬仪检查5处 25 L>60m L/6 000 2 拱圈标高(mm) L≤60m ±20 用水准仪检查5~7点 25 L>60m ±L/3 000 3 两对称接头点相对高差(mm) L≤60m 20 用水准仪检查每段 20 L>60m ±L/3 000 4 同跨各拱肋相对高差(mm) L≤60m ±20 用水准仪检查5处 15 L>60m ±L/3 000 5 同跨各拱肋间距(mm) ±10 用尺量5处 15 注:①正拱斜置时,4项为两对称接头点(实际高程一设计高程)之差。②L为跨径。 表6.19.2-2 腹拱安装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轴线横向偏位(mm) 10 用经纬仪检查纵、横各2处 45 2 起拱线高程(mm) ±20 用水准仪检查 30 3 相邻块件高差(mm) 5 用尺检查5处 25 6.19.3 外观鉴定 6.19.3.1 接头处没有因焊接或局部受力造成的混凝土开裂、缺损或露筋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3~5分,并进行整修。 6.19.3.2 接头垫塞楔形钢板应均匀合理。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20 悬臂拼装的桁架拱、桁架梁 6.20.1 基本要求 6.20.1.1 严格按设计规定的施工程序拼装。 6.20.1.2 拼装过程中,万一杆件或节点出现开裂,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悬拼。 6.20.1.3 合拢段两侧高差必须在设计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6.20.2 实测项目 见表6.20.2。 表6.20.2 悬臂拼装的桁架拱、桁架梁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轴线偏位(mm) L≤60m 10 用经纬仪检查每跨5处 20 L>60m L/6 000 2 节点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0 3 弦杆高程(mm) L≤60m ±20 用水准仪检查,每肋每跨5处 15 L>60m ±L/3 000 4 相邻拱片高差(mm) 20 用水准仪检查,每肋每跨5处 10 5 对称点相对高差(mm) L≤60m 20 用水准仪检查,每跨5处 10 L>60m L/3 000 6 拱片竖直度(mm) 1/300高度,不大于20 吊垂线检查,每片2处 15 注:L为跨径。 6.20.3 外观鉴定 6.20.3.1 节点应平整,接头两侧的杆件应无错台,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20.3.2 上下弦杆线形顺畅,表面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21 转体施工梁、拱 6.21.1 基本要求 6.21.1.1 转动设施和锚固体系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安全可靠。 6.21.1.2 采用双侧以称同步转体施工时,必须设位控体系,严格控制两侧同步,使误差控制在设计允许的范围内。 6.21.1.3 上部构造在转体施工中,万一出现裂缝,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转体。 6.21.1.4 合拢段两侧高差必须在设计规定的允许范围内。 6.21.2 实测项目 见表6.21.2。 表6.21.2 转体施工梁、拱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封闭转盘和合拢段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5 2 轴线偏位(mm) L/6 000 用经纬仪检查5处 20 3 跨中梁或拱顶面高程(mm) ±20 用水准检查 25 4 同一横截面两侧或相邻上部构件高差(mm) 10 用水准仪检查5处 20 注:L为跨径。 6.21.3 外观鉴定 合拢段混凝土应平整密实,色泽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22 劲性骨架混凝土拱 6.22.1 基本要求 6.22.1.1 骨架应按设计要求的线形精心加工。骨架接头处要在吊装以前进行试拼,以便吊装后骨架迅速成拱。 6.22.1.2 所有焊缝必须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不得有松脱和开焊现象。 6.22.1.3 杆件在施工中,万一出现开裂或局部构件失稳,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6.22.1.4 吊装骨架,应平稳下落,减少骨架变形。浇筑前应校核骨架,进行必要的调整。 6.22.1.5 混凝土的浇筑,应分层对称地按设计规定的顺序进行,无空洞和露筋现象。并严格按设计要求,采取保证骨架稳定的措施。 6.22.1.6 浇筑混凝土过程中,要加强观测,严格控制拱轴线,防止误差累加。 6.22.2 实测项目 见表6.22.2-1至表6.22.2-2 表6.22.2-1劲性骨架加工与安装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轴线横向偏位(mm) L≤60m 10 经纬仪检查,每肋检查5处 20 L>60m L/6 000 2 高程(mm) 不大于设计要求 用水准仪检查拱顶、拱脚及接头点 30 3 尺寸(mm) 骨架 ±10 用尺量,每段检查5个断面 35 杆件断面 不小于设计 4 箍筋间距(mm) +0,—20 用尺量,每段检查3个相邻间距 15 表6.22.2-2 劲性骨架拱混凝土浇筑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5 2 轴线横向偏位(mm) L≤60m 10 经纬仪检查,每肋5点 15 L=200m 50 L>200m L/4 000 3 拱圈标高(mm) L/3 000 用水准仪测量5处 20 4 对称点高差(mm) L/3 000 用水准仪测量3处 15 5 断面尺寸(mm) ±10 用尺量5处 15 注:①L为跨径。 ②L在60~200mm间时,轴线偏位允许偏差内插。 6.22.3 外观鉴定 6.22.3.1 骨架曲线圆滑,无折弯。不符合要求时减3~5分。 6.22.3.2 混凝土表面平整密实,蜂窝麻面面积不超过该面面积的0.5%,深度不超过10mm。不符合要求时,每超过0.5%减5分。 6.23 钢管混凝土拱 6.23.1 基本要求 6.23.1.1 使用的钢和其他材料,应符合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6.23.1.2 钢管的加工和拼接,应按施工规范有关钢桥制作规定施工。 6.23.1.3 应保证管内混凝土饱满,管壁与混凝土紧密结合。 6.23.1.4 防护涂料和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6.23.2 实测项目 见表6.23.2-1至表6.23.2-2 表6.23.2-1 钢管拱肋制作与安装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焊缝质量 符合要求 用超声检查全部焊缝长度 30 2 内弧偏离设计弧线(mm) 8 样板检查 10 3 每段拱肋内弧长(mm) +0,—10 用钢尺丈量 10 4 钢管直径(mm) D/500及5 用钢尺丈量5处 10 5 轴线横向偏位(mm) L/6 000 用经纬仪检查5处 15 6 拱肋接缝错台(mm) 0.2壁厚 用尺量每个接缝 10 7 拱圈高程(mm) 符合设计要求 用水准仪检查5处 15 表6.23.2-2 钢管拱肋混凝土浇筑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5 2 轴线横向偏位(mm) L≤60m 10 用经纬仪检查5处 25 L=200m 50 L>200m L/4 000 3 拱圈高程(mm) L/3 000 用水准仪测量5处 20 4 对称点高差(mm) L/3 000 用水准仪测量3处 20 注:①L为跨径。 ②L在60~200mm间时,轴线偏位允许偏差内插。 6.23.3 外观鉴定 6.23.3.1 线形圆顺,无折弯。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23.3.2 浇筑混凝土的预留孔应焊接平整光滑,不烧出与漏焊,不浇伤混凝土。不符合要求时减3~5分。 6.24 中、下承式拱吊杆的安装 6.24.1 基本要求 6.24.1.1 钢材应符合设计要求,吊杆经验收合格后才可安装。 6.24.1.2 锚具应经过检验。 6.24.2实测要求 见表6.24.2。 表6.24.2 吊杆的安装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吊杆的拉力(KN) 符合设计要求 用测力仪检查 35 2 吊点位置(mm) 10 用经纬仪检查 20 3 吊点高程(mm) 高程 ±10 用水准仪检查 20 两侧高差 20 4 吊杆锚固处防护 符合设计要求 每根检查 25 6.24.3 外观鉴定 6.24.3.1 吊杆顺直,无扭转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3~5分。 6.24.3.2防护层完整,无破损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并加以整修。 6.25 钢筋混凝土索塔 6.25.1 基本要求 6.25.1.1 索塔的索道孔及锚箱位置,以及锚箱锚固面与水平面的交角均应控制准确,锚板与孔道必须互相垂直,符合设计要求。 6.25.1.2 分段浇筑时段与段间不得有错台。 6.25.1.3 横系梁施工中,不得因支架变形、温度或预应力而出现裂缝。 6.25.2 实测项目 见表6.25.2-1、表6.25.2-2。 6.25.3 外观鉴定 6.25.3.1 混凝土表面平整,线形顺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6.25.3.2 在任一塔宽乘与塔宽同高面积中,混凝土蜂窝麻面不超过该面面积的0.5%,深度不超过10mm。不符合要求时每0.5%减5分。 6.25.3.3 锚箱混凝土不得有蜂窝。不符合要求时减3~5分,并进行整修。 6.25.2-1 斜拉桥钢筋混凝土索塔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偏位(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5 2 地面处水平偏位(mm) 10 用经纬仪或全站仪检查 10 3 倾斜度 (mm) 塔高的1/3 000,且不大于30;或设计要求 用经纬仪或全站仪纵、横方向各检查3~4点 15 4 断面尺寸(mm) ±20 用尺量,每5m检查1点 10 5 锚固点高程(mm) ±10 用水准仪或全站仪测量 10 6 系梁高程(mm) ±10 用水准仪或全站仪测量 5 7 孔道位置(mm) 10,且两端同向 用钢尺量 15 6.25.2-2悬索桥钢筋混凝土索塔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规定分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查 35 2 塔柱底水平偏位(mm) 10 用经纬仪或全站仪检查 10 3 倾斜度(mm) 塔柱高的1/3 000,且不大于30 用经纬仪或全站仪纵、横方向各检查3~4点 15 4 断面尺寸(mm) ±20 用尺量,每5m检查1处 10 5 系梁高程(mm) ±10 用水准仪或全站仪测量 10 6 索鞍底板面高程(mm) +10,—0 用水准仪或全站仪测量 15 7 预埋件位置(mm) 符合设计要求 用钢尺量 5 6.26 悬臂施工斜拉桥的梁 6.26.1 基本要求 6.26.1.1 千斤顶及油表等斜拉索张拉工具,必须事先经过检查和标定。 6.26.1.2 穿索前应将锚箱孔道毛刺打平,避免钢索损伤。 6.26.1.3 施工过程中必须对索力、高程及塔柱变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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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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