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与道德关系论文: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辨析

法律与道德关系论文: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辨析

举报
开通vip

法律与道德关系论文: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辨析 宁德师专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 3 期 (总第 94 期) *收稿日期:2010-06-17 摘 要: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是社会生活中判然有别的两大权利系统。 对社会生活不同的反映角度,表 现出它们在权利本源、性质和存在状态上的差异,对社会生活的调节范围和调节手段上的差异, 在社会历史长河中存在的时间以及发生发展的规律上的差异。 明确二者的界限,有利于它们在 社会生活中各司其职,实现良性互动。 关键词:道德权利;法律权利;社会生活 人类的社会生活涵盖了整个社会物质的和 精神的活动,它以...

法律与道德关系论文: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辨析
宁德师专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 3 期 (总第 94 期) *收稿日期:2010-06-17 摘 要: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是社会生活中判然有别的两大权利系统。 对社会生活不同的反映角度,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现出它们在权利本源、性质和存在状态上的差异,对社会生活的调节范围和调节手段上的差异, 在社会历史长河中存在的时间以及发生发展的规律上的差异。 明确二者的界限,有利于它们在 社会生活中各司其职,实现良性互动。 关键词:道德权利;法律权利;社会生活 人类的社会生活涵盖了整个社会物质的和 精神的活动,它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纽带,由社 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心理、环境诸因素综合作 用,在社会交往、共同活动中形成诸多社会生活 领域和社会权利现象。 道德和法律是人类社会生活诸多领域中最 基本、最重要的两大领域,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 因此成为社会权利系统中两类最基本、 最重要 的, 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的子系统。 道德权 利, 指社会主体追求和维护合理利益而享有的 具有价值合理性和道义支持的权利, 就是有道 德根据的权利。①法律权利是由国家强制力所保 障的通过法律规则所规定的权利[1],通常可理解 为有法律根据的权利。 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是 社会权利体系中最常见的表现形式。 本文以社 会生活为视角,辨析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 一、 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对社会生活反映 的角度不同 社会权利反映社会生活, 不同的权利对社 会生活反映的视角不同。 从道德和法律对社会 生活反映的视角差异, 可以表现出道德权利和 法律权利在权利本源、 性质和存在状态上的差 异。 恩格斯曾经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归根到 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2],而经济 是人类一切社会生活的基础。 尽管道德是产生 于社会生活基础之上的意志化形态, 但它是对 内在于社会生活,特别是经济生活中的生产、交 换、 分配和消费过程的伦理道德属性的自觉把 握和直接表达,它对社会经济状况的反映,对人 的社会活动和交往关系的反映, 对人的利益关 系的反映都是直接的, 因而它与社会生活的联 系带有客观必然性和普遍性。相比之下,法律是 社会公共意志的体现, 在阶级社会里更是统治 阶级意志的体现, 虽然它也反映包括社会经济 生活在内的社会生活, 但是这种反映以掌握国 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中介, 统治阶级总是把对 他们有利的经济关系、 社会关系上升为法律关 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辨析 林心雨 (宁德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福建宁德 352100) 28 系, 所以这种反映比道德对社会生活的反映要 间接,具有偶然的性质。 一般而言,掌握国家政 权的统治阶级,在其统治的最初阶段,是一定先 进生产力的代表者, 能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社会 发展规律, 认可社会生活已经提供的个人的主 体地位,使法律既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也在一 定程度上代表社会公共意志。 但随着社会生产 力的提高,新的生产力代表者逐渐形成,它代表 新的历史必然,原有的统治则逐渐丧失必然性。 因此, 统治阶级要使自己永远是生产力的代表 者, 重要保证之一就是通过法律充分肯定人的 道德权利,肯定人的主体地位,使每个人参与社 会生活实践, 为人们最理想的自由行动创造现 实条件, 把统治阶级意志与社会公共意志统一 起来,把法律权利与道德权利统一起来,找寻社 会生活中自由、秩序与正义的平衡点,为大多数 人谋福利。 基于道德和法律对社会生活反映的差异, 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表现出各自不同的特性。 首先,在权利本源上,道德权利具有必然性 和原生性,而法律权利具有偶然性和派生性。道 德权利反映社会主体在一定社会生活, 特别是 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社会权利要求,它 是社会主体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过程中直 接产生的,直接反映了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它与 社会经济关系的联系具有客观必然性。 道德权 利的产生和存在都不以社会主体的主观意识的 存在与否为转移,无论社会主体是否意识到它, 自觉地揭示它, 道德权利都客观地存在于社会 生活中,它由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特别是 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 在这个 意义上,道德权利具有原生性。而法律权利作为 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 总是把统治阶级自 己的权利要求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集中反 映统治者所代表的国家意志, 其实质是统治者 对权利的一种价值判断, 以是否有利于统治阶 级的统治为标准, 其判断标准也被深深烙上了 鲜明的阶级印记。 但统治者仍要以一定的法律 形式或多或少地反映社会主体直接的社会权利 要求(道德权利要求),以便把社会生活纳入符 合统治者需要的既定轨道上来, 以建立和维护 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生活秩序。 法律权利对 社会生活的反映必然以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 级为中介, 因此, 法律权利作为国家意志的表 现,对社会生活的反映具有间接性和偶然性,它 是道德权利在国家的中介下以法律形式表现出 来的权利体系,相对于道德权利的原生性而言, 法律权利具有派生性。 其次, 在权利性质上, 道德权利具有伦理 性, 而法律权利具有实证性。 道德权利与社会 生活和人类的主体性原生地联系在一起, 决定 了道德权利必然是对内涵于社会生活过程中的 伦理道德属性的自觉把握和直接表达, 体现了 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内在的要求,蕴涵了符 合社会发展的一般趋势和价值追求, 是社会主 体的价值和尊严的确证和映现。因此,道德权利 是人类普遍的价值理想的载体, 具有伦理性的 品质。 法律权利是由国家立法机关通过某种立 法程序, 以实在法律规范的形式加以确认的权 利体系,它的内容不是“天赋”的、纯理想化的, 而是产生于可经验的社会现实, 可以从社会现 实中得到确证。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公民维护 自身权利的有力手段,离开现行法律的规定,就 不存在法律权利, 因此法律权利与一定的法律 形式、规范联系在一起,具有实证性。 最后,权利的存在状况上,道德权利具有动 态性,法律权利具有静态性。由于道德权利与社 会生活直接地联系在一起, 所以社会生活的每 一个发展变化,都会引起道德权利的运动变化, 其内容和存在形态都会随之改变, 而且这种改 变愈深刻, 道德权利就愈能反映时代的要求,从 而推动社会进步,因此动态性是道德权利的一个 基本特性,它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变化。 相对 而言,法律权利具有抗动态的惰性,因为法律权 利一经确立,它就要为形成一定的稳固有序的社 会秩序而努力。 而社会生活是千变万化的,法律 权利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生活的变化,二者发生 冲突时,法律权利有时甚至会表现出无视社会生 活的变化,反感或抵触变化了的社会生活,所以 法律权利不可避免地具有相对静态性。 29 二、 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对社会生活的调 节范围和调节手段不同 首先, 道德权利具有比法律权利更广泛的 社会生活调控范围。 这是由道德和法律调节的 对象和作用的范围决定的。在社会生活中,人与 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复杂多样, 这些利益关系大 体上都是道德调节的对象, 而法律所调节的只 是某些通过立法选择而确立的比较重大的利益 关系。 因此道德作用的范围和调整的对象几乎 涉及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 它包含了法律所调 节的范围与对象,也就是说,社会生活中并不是 所有的利益关系都要借助法律的调节, 也并不 是所有的利益关系都要被确认为法律权利由法 律加以保护, 法律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穷尽一切 权利规定,只有那些重大的道德利益、道德权利 才被确定为法律权利。在这个意义上“法是道德 的最低限度”,是有一定道理的。 其次, 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在调节手段和 确定性上有显著不同。 道德权利主要是一种无 形的、 非程序化的精神力量, 它深藏于人的品 性、意向之中,道德权利发挥规范作用时,它所 依靠的手段主要是传统习惯、社会舆论、内心的 道德律令,其作用方式是柔性的,对于道德权利 的侵犯行为,除了借助社会舆论、内省以精神上 的压力、价值上的唾弃之外,无力强制其如何作 为或如何不作为, 所以道德权利所依赖的力量 是舆论和良心的力量,是软力量。而法律权利是 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程序以法律条文的形式 加以确认的权利体系,它是一种有组织保障,有 明晰程序的客观性力量,它一旦被制订颁布、生 效, 就成为外在于人的言行和内心世界的客观 性存在,并有强大的国家力量为后盾和支撑,违 抗和破坏它的结果,将不只是舆论的谴责,更是 物质利益、权利、自由乃至生命的被剥夺,因此, 法律权利带有明显的强制性和刚性的特点。 在一个既定的法律体系中, 法律权利的内 容、界定、维护机制等等规定都是具体、清晰、明 确的,相对不会使人产生模棱两可,似是而非, 含糊不清的认识, 为权利冲突的化解确立了一 个客观标准, 因此可以认为在一个既定的社会 生活中,法律权利具有确定性。而在这个既定的 社会生活中, 道德权利的确定性就不如法律权 利那么显著。 道德权利的形成和维护都不可能 象法律权利那样有一套清晰明确的可操作性程 序,道德准则的可争议性、多样性、相对性本身 就使人难以依据, 很多的争议在基本价值立足 点上就存在分歧, 不存在一个争论各方都必须 诉诸的类似于实在法律规范那样的确定性标 准。 三、在人类社会生活的历史长河中,道德权 利和法律权利存在的时间以及发生发展的规律 不同 道德权利与人类社会生活共始终, 而法律 权利仅仅是社会生活在一定社会历史阶段 (在 阶级和国家的社会里)的产物。在原始的社会生 活中,社会道德与原始的风俗习惯是统一的,圆 满地调节着人与人之间的简单的社会关系,恩 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对 此做了专门论述。 原始的社会生活不存在阶级 利益冲突,不存在国家、法律,因此,不可能存在 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人们的社会权利,主要表现 为道德权利。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统治阶级借助 国家的力量,按照财产状况分级规定公民权利, 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 把有利于其统治的 权利规定为法律权利, 并借助国家机器的强制 力,在全社会强制推行。在阶级对抗的社会生活 中,法律作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宗旨在于从 本阶级的根本利益出发, 进行有利于本阶级的 权利义务分配, 而占统治地位的道德在对社会 生活的调控方向上与法律是一致的, 道德权利 成了为法律权利辩护的理由, 以道德特权的形 式为法律特权提供论证, 道德权利成为一种统 治手段, 为不道德的阶级统治作道德上的 “粉 饰”,“以观念形式表现在法律、道德等中的统治 阶级的存在条件, ……统治阶级为了反对被压 迫阶级的个人,把它们提出来作为生活准则,一 则是作为对自己统治的粉饰或意识, 一则是作 为这种统治的道德手段”[3]。 随着阶级消灭,国 家消亡,法律也将消亡,法律权利自然也就无所 依托而不复存在,到那时,道德将担负起调节人 30 与人之间利益关系乃至社会生活的全部职能, 人们的社会权利重新复归为道德权利。 道德权 利渗透到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贯彻人类 社会的始终, 而法律权利是人类社会特定历史 阶段的产物。 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是社会生活中判然有 别的两大权利系统。 对社会生活不同的反映角 度,表现出它们在权利本源、性质和存在状态上 的差异, 对社会生活的调节范围和调节手段上 的差异, 在社会历史长河中存在的时间以及发 生发展的规律上的差异。明确二者的界限,有利 于它们在社会生活中各司其职,实现良性互动。 注释: ①相关论文,见林心雨《浅析道德权利的本质》、《道德权利的社会功能分析》、《道德权利的价值原则初探》、《道德权 利与道德义务的对应关系分析》,分载《宁德师专学报》2004(1)(4),2007(4),2008(3). 参考文献: [1]张恒山.权利与法律权利辩析[J].中外法学,2002,(4).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134.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492. [4]余涌.道德权利研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 [5]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6]郭道晖.法的时代精神[M].长沙:湖南出版杜,1997. [7]孙国华.法学基础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 [8]煮之伟.再论法理学的更新[J].法学研究,1999,(2). [9]刘兴树.论法律权利[J].湖南师大社会科学学报,1994,(1). [责任编辑 黄 健] 31
本文档为【法律与道德关系论文: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辨析】,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199295
暂无简介~
格式:pdf
大小:229KB
软件:PDF阅读器
页数:4
分类:
上传时间:2010-12-25
浏览量: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