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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锅炉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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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锅炉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1 工业锅炉/炉窑湿法烟气脱硫 工程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编制组 2007 年 11 月 2 目 录 1 前言 .....................................................................................................................................

工业锅炉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1 工业锅炉/炉窑湿法烟气脱硫 工程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编制组 2007 年 11 月 2 目 录 1 前言 ....................................................................................................................................................1 2 编制本技术规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 2.1 贯彻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的需要 ......................................................................................1 2.2 推动技术进步的需要..................................................................................................................2 3 编制的原则、方法及技术依据 ........................................................................................................2 3.1 编制的原则..................................................................................................................................2 3.2 编制的方法..................................................................................................................................3 3.3 编制的依据..................................................................................................................................3 4 主要工作过程 ....................................................................................................................................3 5 规范编制技术路线和总体框架 ........................................................................................................4 6 规范的编写格式及内容结构 ............................................................................................................4 6.1 本规范的基本编写格式 ................................................................................................................4 6.2 本规范编写内容的格式 ...............................................................................................................4 6.3 本规范内容结构 ............................................................................................................................5 7.规范内容主要条文说明 ......................................................................................................................5 7.1 前言与适用范围..........................................................................................................................5 7.2 规范性引用文件..........................................................................................................................6 7.3 术语 ............................................................................................................................................6 7.4 总体设计 ....................................................................................................................................6 7.5 脱硫工艺及基本要求..................................................................................................................7 7.6 材料要求与设备选择..................................................................................................................9 7.7 技术性能指标............................................................................................................................10 7.8 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10 7.9 工程验收....................................................................................................................................10 7.10 运行与维护.............................................................................................................................. 11 1 1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国家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 放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促进工业锅炉/炉窑脱硫工程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工业锅炉/炉窑烟气脱硫技术 规范环境保护产品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以旋流板塔为代表的板式塔、以喷淋塔为代表的洗涤塔及以旋流-喷淋 塔为代表的组合塔等为主设备,配用于工业锅炉和炉窑上的湿法烟气脱硫工程,建设与 运行中的主要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钙/镁基化合物为主脱硫剂,新建、扩建和改建燃煤、燃油锅炉(20t/h ≤蒸发量≤410t/h)湿法烟气脱硫工程的规划、设计、评审、采购、施工及安装、调试、 验收和运行管理。相当烟气量的工业炉窑参照本规范执行。 本技术规范为国内首次制定,在起草过程中,参考了国外相关技术、火电烟气脱硫 技术规范,以及国内工业锅炉/炉窑脱硫技术应用现状和相关企业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2006年1月下达本标准编制任务,本标准由浙江天蓝脱 硫除尘有限公司、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环境 工程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西山新干线脱硫有限公司、六合天融(北 京)集团公司、北京利德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 本技术规范的编制历经半年多时间。提交的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是经多次讨论, 并在广泛征求有关地方环境保护局、脱硫工程公司等单位的意见基础上,又经修改后完 成的。 2 编制本技术规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1 贯彻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的需要 工业锅炉/炉窑烟气脱硫技术,是我国工业锅炉/炉窑烟气 SO2 污染排放的主要控制技 术。我国是燃煤大国,一次能源消费量的 75%左右为煤炭,而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的 90% 来自燃煤。工业锅炉/炉窑相对于火电锅炉来说,具有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燃料含 硫量参差不齐的特点,随着我国经济和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工业锅炉/炉窑的数量还将 不断增加,年耗煤量仍呈增长趋势,工业锅炉/炉窑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也有增加的趋势, 工业锅炉大多处于城市周边,大量的取暖锅炉则处于城市中心。工业锅炉/炉窑运行中排 2 放的二氧化硫是造成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由二氧化硫排放引起的酸雨污染,呈继 续扩大之势,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环境因素。 我国政府和环保部门对二氧化硫排放造成的酸雨和大气污染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十分重视,制定了 一系列法规、规定,强化了对燃煤排放二氧化硫的控制措施,并把抓好酸雨控制区和二 氧化硫控制区的污染治理作为今后国家环保工作重点之一,因此针对我国国情组织编制 《工业锅炉/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显得尤为重要。其主要意义在于: (1)该技术标准将作为生产、认定及选择使用工业锅炉/炉窑湿法烟气脱硫技术的 技术依据。工业锅炉脱硫技术的生产厂家有了技术标准,避免走弯路,有利于开发新产 品、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2)技术标准颁布后,使工业锅炉/炉窑湿法烟气脱硫技术质检有了依据,加速了 仪器质量监督与产品认证工作的开展,将为我国生产高效、优质可靠的工业锅炉/炉窑湿 法烟气脱硫设备起到促进作用。 (3)技术标准颁布后,脱硫装置建设方在进行装置选择和招标中有了依据,有利于 企业快速确定工艺路线与主要设备,有利于提高脱硫装置投运后的可靠性。 2.2 推动技术进步的需要 对蒸发量在 20t/h 到 410t/h 的工业锅炉烟气脱硫技术, 国际上广泛采用火电厂烟气脱 硫的成熟技术,一般投资及运行费用都很高。而就我国国情来看,对于我国量大面广的 工业锅炉/炉窑烟气脱硫工程,一般都采用简易的湿式烟气脱硫技术,据不完全统计,到 目前为止全国使用的工业锅炉/炉窑湿式烟气脱硫技术已有十几种,但大多数采用简易湿 法脱硫技术。由于国内无专业标准,尤其是没有与环境保护直接相关的专业标准可遵循, 这种情况若任其发展,必将影响我国工业锅炉/炉窑烟气脱硫技术的进步和工程设计、安 装、维护质量的提高,影响烟气脱硫技术的运行。 3 编制的原则、方法及技术依据 3.1 编制的原则 编制本技术规范要求体现其科学性、先进性、前瞻性,结合我国现有的技术、工艺 水平和可操作性,力求所制定的技术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遵循如下原则: (1)加速工业锅炉/炉窑烟气脱硫技术的更新换代和贯彻产业环保政策,促进科技 进步,加速推进污染控制技术及资源节约形产品的开发。做好污染物排放的技术经济分 3 析,合理确定工业锅炉/炉窑脱硫效率,着重考虑控制工业锅炉/炉窑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把控制大气污染作为防治重点。 (2)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参考国内外排放标准,严格按经济规律办事。制订的内容 与国内目前技术及管理状况相适应,使本技术标准切实可行。 3.2 编制的方法 根据规范内容要求进行多方面调查、研究、咨询、论证等工作,充分掌握基础资料 及现场使用情况后,编写本规范。 调查研究范围包括:燃煤工业锅炉(工业炉窑)二氧化硫排放情况,国内以钙/镁基 化合物为主脱硫剂的湿法烟气脱硫装置设计、制造、施工和运营现状。 收集资料包括:国内工业锅炉/炉窑脱硫技术的运行脱硫效率及脱硫装置出口污染物 排放状况,工业锅炉(工业炉窑)二氧化硫排放情况,国内外相关的法律、标准、规范; 采取现场调研与资料信函调研相结合的方式。 3.3 编制的依据 本标准编制依据: (1)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国家环境保 护法律、法规;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2]26 号文《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3)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 主要工作过程 2006 年 10 月,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工业锅炉/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编写任务下达到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协会确定参编单位及人员名单。 2007 年 1 月,完成“开题论证报告”和“规范编写实施方案”。 2007 年 2 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在北京召开开题会议,与会专家对开题 论证报告和规范编写实施方案予以肯定,并提出修改建议。 4 2007 年 6 月,完成《工业锅炉/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初稿及编制说明,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锅炉炉窑脱硫除尘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讨论。 2007 年 10 月,编制组对初稿进行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7 年 11 月,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组织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的预审会。 5 规范编制技术路线和总体框架 (1)《工业锅炉/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规定了工业锅炉/炉窑脱硫技术的 技术要求、工程设计要点、运行维护和其它要求。 (2)标准适用范围 20t/h(含)到410t/h(含)的工业锅炉及相当烟气量的工业炉窑的湿法烟气脱硫工 程,脱硫主设备为以旋流板为代表的板式塔、以喷淋塔为代表的洗涤塔以及以喷淋-旋 流组合塔为代表的组合式脱硫塔。文丘里作为一种成熟的洗涤设备可作为烟气脱硫的辅 助设备,主脱硫剂为钙/镁基化合物。根据《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国发 [2007]2号)》文件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将关停单机容量5万千瓦的火力发电机组和运行 满20年的10万千瓦的火力发电机组,新建火力发电的单机容量都将在30万千瓦以上,因 此蒸发量为410t/h左右的锅炉将逐渐淡出火力发电机组,转而可纳入工业锅炉的范围,故 将本标准的适用上限扩大为410t/h。对小于20t/h的小型锅炉的脱硫可按产品认定的要求执 行,参见HJ/T288-2006《湿式烟气脱硫除尘装置》和HJ/T319-2006《花岗石类湿式烟气 脱硫除尘装置》 (3)产品认定技术要求的控制体系 编制《工业锅炉/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的控制体系:湿式烟气脱硫产品 的基本要求、技术性能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指标。 6 规范的编写格式及内容结构 6.1 本规范的基本编写格式 参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系列标准 GB/T1.1-2000《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 执行。 6.2 本规范编写内容的格式 参照《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石灰石/石灰-石膏法》等工程技术规范的编写格 5 式,根据工业锅炉/炉窑湿法烟气脱硫的特点对结构适当进行调整。 6.3 本规范内容结构 本规范对工业锅炉/炉窑脱硫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均单独编章,以 便对工程建设的各阶段从技术角度予以规定。 本技术规范共分九章,主要内容为:(1)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 语;(4)总体设计;(5)脱硫工艺系统;(6)材料与设备选择;(7)环境保护与安全卫 生;(8)工程施工与验收;(9)运行与维护。 7.规范内容主要条文说明 7.1 前言与适用范围 本章内容主要说明编制本规范的目的,规范适用范围,工业锅炉/炉窑脱硫工程建设 的基本原则,及执行规范与国家实行的有关法律、法令、法规、标准、规范的关系。 根据国务院《关于酸雨两控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家环境保 护总局、国家经贸委和科技部联合发布的《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 求,加强了全国二氧化硫的减排力度。故技术规范要求新建锅炉/炉窑脱硫装置必须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保证二氧化硫排放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烟气脱硫是一项环保工程,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因此,要求采用先进、 可靠的技术设备,不但体现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更是对大气环境的基本保证。 烟气脱硫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正常、经济、安全 的运行,是保证锅炉/炉窑正常运行和实现环保、良性发展的必要条件。烟气脱硫主体设 备使用寿命应与锅炉/炉窑的剩余寿命相适应,且一般设计寿命不低于 20 年。 烟气脱硫工程项目的建设,必须符合我国当前的技术经济政策。因此,技术规范规 定除执行本技术规范外,还必须执行我国行业和国家的相关标准。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与火电湿法烟气脱硫规范的范围相衔接,主要针对火电湿法烟气 脱硫未包括的锅炉蒸发量在 410t/h 以下锅炉烟气脱硫项目,对于锅炉蒸发量不足 20t/h 的 小型锅炉的烟气脱硫不在本标准范围内。当工业炉窑的烟气流量与本标准所述锅炉的烟 气流量相当时,也适用于本标准。但工业炉窑的烟气特性与工业锅炉还有一定的差别, 因此在采用本标准时,应先对炉窑烟气的特点进行分析,确定可能对烟气脱硫产生影响 的各种因素,重视其它酸性气体可能对脱硫装置产生的腐蚀,选择有针对性的防腐蚀材 6 料,对进入脱硫装置前的烟气作必要的预处理,预处理内容可包括降温、除尘等。 7.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现行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制订本规范的法律依据,引用此类文件,使本规 范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规范对于工业锅炉/炉窑脱硫工程中的各类设备及管道、配件等的制造(作)、加工、 运输、安装、测试、维修等方面的规定,均引用现行的国家标准。烟气脱硫工程项目的 建设,必须符合我国当前的技术经济政策。因此,技术规范规定除执行本技术规范外, 还必须执行我国行业和国家的相关标准。 7.3 术语 本章对本规范的主要述语进行了描述。在目前的工业锅炉/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 中,加入少量某些物质对提高运行的可靠性、降低运行成本和投资有较大的作用,在本 标准中将其统称为脱硫助剂,常见的有烧碱、纯碱、镁盐、铵盐、有机酸等。 对脱硫效率的定义考虑到本标准所涉及的锅炉与炉窑种类多,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 的表示方法繁多,特别采用了质量流量来定义。 液气比中液体的体积是指液体(包括浆液)的体积流量,由于脱硫剂的量与循环量 相比通常所占比例很小,故液体的体积流量常可用循环泵的总流量来替代。气体的体积 流量是指工况情况下的体积流量,对于烟气温度超过 180℃的炉窑烟气的体积流量宜折算 到 150℃时的流量后计算相应液体量。 7.4 总体设计 工业锅炉/炉窑设置烟气脱硫的主要目的是二氧化硫的减排,对于新建、改建与扩建 工程都要执行‘三同时’。 钙/镁基湿法烟气脱硫参数对脱硫装置整体的性能影响很大,许多设计参数与性能和 经济指标间的敏感性很高。锅炉/炉窑因建设条件、工作条件、剩余寿命的不同,脱硫装 置脱除每吨二氧化硫的投资费用、运行成本是不一样的。为了以较小的代价获得较大的 环境效益,要求脱硫装置工艺参数应根据锅炉/炉窑容量、燃料品质、二氧化硫控制规划 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脱硫效率、脱硫剂的供应、水源情况、脱硫渣的利用、废水排放、 厂址场地布置等因素,经全面分析优化后确定。 由于各地工业锅炉/炉窑烟气中二氧化硫的含量差别很大(高的可达 10000mg/Nm3, 7 低的原始排放浓度不足 400mg/Nm3,烟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控制指标各地的差别也很大, 如北京、天津等地的排放浓度要求在 150mg/Nm3 以下,而有的地方还在执行的是 1100mg/Nm3 的标准,根据目前的趋势,二氧化硫的排放控制指标将趋于更严格,因此对 脱硫装置要留有进一步提高脱硫效率的可能。 烟气中二氧化硫量的计算对燃油锅炉其转化率可近似取 1,燃烧锅炉燃料中的硫份转 化率可按标准中的公式估算,对工程已锅炉/炉窑加装脱硫装置时应以实测数据为准,或 由其它经验公式确定。 根据对现有锅炉/炉窑烟气脱硫工程的调查,设计脱硫效率低于 90%是不经济的,本 标准要求脱硫装置的设计脱硫效率应高于 90%。燃料含硫量小于 1%时,设计效率可低些, 但也不宜低于 80%。 通过对在用脱硫装置的调查, 脱硫效率设计在 90%以上时,低液气比在湿法烟气脱 硫装置运行中可能存在技术风险(如结垢、烟气带水等),且运行时脱硫系统参数的调节 余地少,建议采用较高的液气比。HJ/T288-2006《湿式烟气脱硫除尘装置》和 HJ/T319-2006 《花岗石类湿式烟气脱硫除尘装置》中有关液气比的认定数据不适合于本标准。 由于石灰石粉的反应活性低,制粉不易,工业锅炉/炉窑烟气脱硫不鼓励采用石灰石 粉作为主脱硫剂。 7.5 脱硫工艺及基本要求 7.5.1 通过大量的工业锅炉/炉窑脱硫技术现场调查及测试,本规范所指的脱硫装置是指 通过添加碱性脱硫剂(钙、镁化合物)降低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的脱硫装置。整个 脱硫工艺由脱硫剂制备与输送系统、吸收系统、脱硫渣处理系统、烟气系统、自控和在 线监测系统等五个分系统组成。 7.5.2 生石灰作吸收剂时要求其纯度应高于 85%,其品质相当于 JC/T479-92《建筑生 石灰 》标准中一等品的品质,同时要求石灰中过烧量应小于 5%,酸不溶物小于 5%。当 采用块状石灰时需增加消化工序并去除石灰中的颗粒杂质,要求进入循环系统的石灰浆 液(乳液)细度应保证 200 目 90%过筛率。通常机械立窑生产的生石灰其活性较差,所 需的消化时间较长,且消化过程中升温幅度小,其中过烧石灰的存在使脱硫渣的 pH 值出 现反弹,可造成钙硫比升高。回转窑工艺生产的生石灰活性高,消化时间短,对脱硫有 利,土窑生产的石灰一般欠烧量较高,适合于石灰用量少的简易化灰系统。 7.5.3 电石渣是电石制乙炔过程中产生的废渣,主要成份是氢氧化钙,当厂址附近有可 8 靠的新鲜电石渣,可将其替代石灰,采用石灰法工艺脱硫。选用电石渣作为主脱硫剂可 实现以废治废,降低运行费用,这种电石渣的主要成份为 Ca(OH)2,通常为浆液或一定 含水率的半干渣,电石渣中干基 Ca(OH) 2 含量应大于 75%。当电石渣中主成份含量低时, 最终的渣量将增加,不利于脱硫渣的进一步利用。 7.5.4 镁基脱硫剂要求其纯度应高于 92%,细度应保证 200 目 90%过筛率。本规范中所 指的氧化镁为轻烧氧化镁,其品质应符合 HG/T-2006《工业轻质氧化镁》合格品的要求。 7.5.5 钠钙双碱法中的钠碱的消耗与石灰的消耗量相比,其用量不大,本标准中将其纳入 到脱硫助剂的范围内。 7.5.6 脱硫剂贮存要有防潮措施,特别是间隙运行的供暖锅炉,在非采暖季锅炉停运期间 要清空脱硫剂贮仓、罐、给料机等设备内的物料。 7.5.7 鉴于烟尘的带入可能会造成湿法烟气脱硫装置的磨损与结垢,本标准要求脱硫系统 与除尘系统分开。同时考虑到要减少除尘系统的投资,允许入塔烟尘含量控制在 300 mg/Nm3 以下,利用湿法脱硫尚具有的一定的除尘能力使最终排放的烟尘浓度在一个较低 的范围内,又不至于对脱硫系统造成无法忍受的损害。对于煤粉炉、循环流化床锅炉的 烟气应设置有不少于 3 个电场的静电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进行预除尘,对一般的层燃炉 除可采用静电除尘外,为降低投资也可利用已有多管旋风除尘或文丘里水膜除尘器、冲 激式除尘器作预除尘器。当采用湿式预除尘时,除尘用水与脱硫水循环系统应分开。对 可能需要回收脱硫副产物的,即脱硫渣需资源化利用的系统,为提高产品的质量,要求 入脱硫塔的烟气含尘量应不大于 100mg/Nm3,有条件的可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 7.5.8 引风机应置于除尘器之后、脱硫塔之前,这种布置既有利于保护引风机,提高风 机的使用寿命,也有利于烟气脱硫反应,有利于吸收塔的设计(相同厚度的容器承受正 压的能力明显优于负压)。 7.5.9 对于工业锅炉特别是取暖锅炉其脱硫渣的量较少,其脱硫渣可不作进一步的深度 处理,渣水分离可利用原有的沉淀系统处理;对于新建工程的渣水分离应考虑采用机械 方式脱水,机械脱水的优点是占地少,渣含水率低便于运输与初级利用,对于严寒地区 还可节省建筑费用,目前常用的脱水机械有板框压滤机、离心脱水机等。 7.5.10 对于是否设脱硫烟气旁路的问题,考虑到 410t/h 以下的锅炉其所处的行业及其 重要性各不相同,不同的炉窑也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不能一概而论,建议对那些没有备 用锅炉,且对系统作业率要求高的场合,可设置旁路。设置有脱硫旁路的系统对提高装 置的投用率是有利,为避免因设置了烟气脱硫旁路可能产生的消极作用,应加强对烟气 9 最终排放点进行在线连续监测,也可通过监控脱硫系统的运行参数(如循环泵的电流、 脱硫剂的消耗量、工艺水的消耗量和旁路烟道的开关状态、脱硫系统的用电负荷等)的 办法来解决。 7.5.11 本标准涉及的脱硫系统可能产生的少量外排水其主要污染因子为 SS、COD、低 pH 值。SS 可采取沉淀或过滤的办法去除;COD 可采取曝气的办法处理,但曝气过程中产 生的废气可能会夹带有二氧化硫,这些废气应收集起来重新处理。低 pH 值可通过添加脱 硫剂来中和。 7.5.12 供电系统作为脱硫系统的辅助系统,其设计应符合相关的设计标准,为便于计 量与考核,应设置独立的电能表,用电量数据应能远传。 7.5.13 本标准涉及的烟气脱硫技术有许多种,技术规范中列举了目前应用比较成熟可 靠的四种典型工艺流程。 7.5.14 脱硫后烟气中雾滴的含量表示方法与《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石灰石/ 石灰-石膏法》一致,其指标结合国家“十一五”“863”课题攻关的指标,设置为 150mg/Nm3。 7.5.15 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势必会产生一定量的脱硫渣,其量的大小取决于烟气量、烟 气中的二氧化硫浓度、脱硫效率、含水率等因素。一般情况工业锅炉/炉窑产生的脱硫渣 相比较于火电脱硫系统,其量小得多,可不做深度处理,但脱硫渣的简单处置应当得到 当地环保部门的认可。但脱硫渣的资源化利用是湿法烟气脱硫的最终趋势,对脱硫渣产 生量较大的脱硫装置应提前考虑渣的资源化利用方案。 7.5.16 自动控制与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是确保脱硫装置可靠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 脱硫装置须配备必要的自动控制系统。脱硫剂的配制与吸收液的 pH 值等主要参数的控制 应采用 PLC 进行自动调节与控制,必要时采用上位计算机并与工厂的 DCS 系统进行通 讯。对大于 65t/h 的工业锅炉烟气脱硫系统应采用 PLC+上位计算机的方式进行控制。多 套脱硫系统宜合用一套控制系统集中监控。 7.5.17 现有锅炉在安装脱硫装置时应优先考虑利用现在引风机的余量来克服脱硫系统 的烟气阻力,当余量不足时,应改造引风机,不建议设置增压风机;新建锅炉/炉窑工程 时,引风机的选型应将脱硫装置的烟气阻力与锅炉系统的烟气阻力一并考虑。 7.6 材料要求与设备选择 对采用无机材料作塔体及构件材料的材质均匀度、耐酸率、吸水率、抗压强度等都 10 应符合 HJ/T319-2006 的要求; 工业锅炉/炉窑脱硫所用的胶泥、砂浆和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 GB 50212《建筑 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工业锅炉/炉窑脱硫技术所用的钢材应符合 GB/T 699 -1999《优质碳素结构钢》、GB/T 912《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冷钢板及钢带》及 GB/T 3077《合金结构钢》的规 定。对于脱硫所用的合金材料应用在《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石灰石/石灰- 石膏法》上有较详细的描述,本标准直接引用。 结合工业锅炉烟气脱硫的特点在塔内构件中允许使用 316L、317L 的金属件。 工业锅炉/炉窑脱硫技术的花岗石砌块砌筑应符合施工要求。 烟道和烟囱的防腐材料应以玻璃鳞片树脂、玻璃钢等为主要材料。 对含氟较高的烟气(特别是某些工业炉窑烟气)其防腐材料中不应含有玻璃成份。 脱硫系统的设备选择应以简单实用为原则,同时应重点考虑酸腐蚀。 7.7 技术性能指标 (1)工业锅炉/炉窑脱硫技术制订环保指标的依据 本规范主要为贯彻执行国家 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05《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以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2)工业锅炉/炉窑脱硫技术的技术性能指标的确定 通过大量的工业锅炉/炉窑脱硫现场调查及测试数据的收集,确定了工业锅炉/炉窑脱 硫技术的技术性能指标。包括:脱硫效率、循环液 pH 值等。 7.8 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 本章结合脱硫工程的特点,提出脱硫装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废水、废 渣、噪声及其它污染物的防治与排放,应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的有 关规定。脱硫渣的处置宜优先考虑初级利用,并为今后脱硫渣的资源化利用创造条件。 安全卫生方面统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7.9 工程验收 (1)烟气脱硫装置工程验收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 收办法》、相应专业现行验收规范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严禁 11 投入生产性使用。 (2)脱硫工程验收的依据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工程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和合同附件、 技术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设备技术 说明书 房屋状态说明书下载罗氏说明书下载焊机说明书下载罗氏说明书下载GGD说明书下载 和技术文件、专项设备施工验收规范等。脱硫装置安装、施 工完成后应进行单机调试和整体冷态调试、热态调试。各系统运转正常,技术指标达到 设计和合同要求后,工业锅炉/炉窑脱硫装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运行。 (3)脱硫装置技术性能试验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脱硫效率、水消耗量、系统压力降、 脱硫剂消耗量、电能消耗量、脱硫剂品质等 7.10 运行与维护 本章对工业锅炉/炉窑脱硫系统投入使用后的运行状况、运行效果、操作人员培训 内容、制度运行管理、主要设备的运行和维修情况的记录、脱硫装置的运行技术指标等 内容予以规定。由于工业锅炉/炉窑烟气脱硫系统一般自动化程度不是很高,且工况波动 较大,加强对系统的运行与维护管理对脱硫系统的长周期稳定运行关系密切,在运行中 应加大分析抽检的力度,及时掌握脱硫系统真实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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