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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工作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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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工作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工作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工作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09-05-20  点击率: 2180 次 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医师资格考试,现将《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47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传统医学师承...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工作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工作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工作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09-05-20  点击率: 2180 次 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医师资格考试,现将《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7】47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传统医学师承关系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书〉等式样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07】5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的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传统医学师承工作: (一)全省传统医学师承工作自本文下发之日起正式启动。 (二)各地各单位对师承人员及指导老师的准入条件要严格按照卫生部52号令执行。 (三)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书。合同书复印件报指导老师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行政部门经审查合格后备案,并逐级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四)跟师学习形式:跟师临床,做好跟师笔记,及时归纳整理并加以研究。跟师内容:详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中医经典著作和指导老师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技术专长等内容。 (五)师承人员须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六)各市州中医药行政管理局部门负责师承工作的具体实施;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处组织专家对继承人进行出师考核,出师考核时间和内容在首批师承关系合同执行期满后另行通知。出师考核合格者,获得由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 (一)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自本文下发之日开始进行,严格按照卫生部52号令执行。 (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的具体内容详见《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 (三)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确有专长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合格者,颁发《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并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备案。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文及附件可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内下“医政管理”中心的“项目管理”下载使用,也可到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使用。 (二)《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并印制。 (三)《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只是对本人是否具有申请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仅作为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不得作为行医资格使用。   (四)以上两类人员获得相关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5年,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考试。  请各地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地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实际情况,拟定考核具体实施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                       附件:1、《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传统医学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的通知〉》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等式样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52号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已于2006年11月2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高强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分为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以下简称出师考核)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以下简称确有专长考核)。     第四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传统医学”是指中医学和少数民族医学。 第二章 出师考核     第六条 出师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 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第八条 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二)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五)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第九条 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     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第十一条 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形式、内容,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第十二条 出师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继承情况;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及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     第十三条 申请参加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并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申请出师考核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六)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    (七)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十五条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对申请出师考核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考核条件的,发放准考证;不符合考核条件的,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出师考核者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出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确定,考核工作开始前3个月在辖区内进行公告。     第十七条 出师考核合格者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颁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第三章 确有专长考核     第十八条 确有专长考核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二)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第二十条 确有专长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及掌握的独特诊疗技术和临床基本操作;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际本领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及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     第二十一条 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并经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 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五)两名以上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     (六)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二十三条 确有专长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确定,考核工作开始前3个月在辖区内进行公告。     第二十四条 考核合格者由负责组织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并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 医师资格考试     第二十五条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是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六条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方式分为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的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考试的具体内容和方案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制定。     第二十七条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授予《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第二十八条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5年,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第二十九条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应当到规定的考点办公室报名,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四)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需同时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报考所需的其它材料。     其他报考程序按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与实施,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线由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     考试成绩合格的,获得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     第五章 处罚     第三十二条 申请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人员在申请或者参加考核中,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当年参加考核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假报姓名、年龄、学历、工龄、民族、户籍、学籍和伪造证件、证明、档案以取得申请考核资格的;    (二)在考核中扰乱考核秩序的;    (三)向考核人员行贿的;    (四)威胁或公然侮辱、诽谤考核人员的;    (五)有其它严重舞弊行为的。     第三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出具假证明,提供假档案,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在医师资格考试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指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活动,或者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但在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实习活动。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23日发布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二OO九年五月十九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等式样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发〔2007〕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的规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设计了《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式样,并对《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标注了制作要求,现印发给你们。     《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网站为:www.satcm.gov.cn)下载使用。《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由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格式要求,统一印制,其中,《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发至设区的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使用。     附件:1.《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2.《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3.《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4.《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格式说明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指   导   老   师                              师   承   人   员                              签   订   日   期                              公   证   日   期                                       甲方(指导老师):                乙方(师承人员): 姓名:                            姓名: 性别:                            性别: 出生年月:                        出生年月: 单位名称及地址:                  单位名称及地址或家庭住址:   依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的有关规定,经指导老师与师承人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建立师承学习关系,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师承教学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总计不少于1500学时(需有教学记录)。 二、师承教学的地点(需为合法医疗机构): 三、师承教学的基本目标(包括职业道德及业务水平):         四、师承教学的主要内容: 1.中医(民族医)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2.中医(民族医)学术经验:       3.中医(民族医)技术专长:       五、师承教学的方式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       六、指导老师职责: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严谨的科学态度,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保证临床(实践)带教时间,精心组织教学,悉心传授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按照确定的师承教学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保质保量的完成带教任务。 七、师承人员职责: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勤奋好学,尊师守纪,保证跟师学习时间。虚心刻苦学习指导老师的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认真做好跟师笔记,及时归纳整理,并加以研究。诚实地接受指导老师和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完成教学计划确定的学习任务,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水平。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师承关系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另一份由公证机构留存备案。       甲 方(签字或盖章):              乙 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1、签订本师承关系合同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     2、本师承关系合同书应经指导老师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 生 年 月   籍 贯   出 生 地 点   参加工作时间   现从事主要职业   学 历   学 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本人档案存放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地址   个 人 简 历 起止年月 学习(工作)单位 肄 毕    业 结                                                               指 导 老 师 姓 名   指 导 老 师 单 位   指 导 老 师 职 称   指 导 老 师 工 作 年 限   指 导 老 师 联 系 电 话   指 导 老 师 通 讯 地 址   指导老师主要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学术专长   指 导 老 师 意 见       签   名:      年    月    日 核准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印 章     年    月    日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印 章     年    月    日                                 1.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2.表内的年月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3.相片一律用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4.个人简历应从小学写起。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 生 年 月   籍 贯   出 生 地 点     参加工 作时间   现从事主要职业     学 历   学 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本人档案存放单位、地址及邮 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 件地址     个 人 简 历   起止年月 学习(工作)单位 肄 毕     业 结                                                                           本人技术专长述评     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印 章     年    月    日 地、设区的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印 章     年    月    日                                 1.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2.表内的年月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3.相片一律用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4.个人简历应从小学写起。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格式说明     封面材质:0.7mm仿羊皮 内芯材质:80克证件纸 封面颜色:墨绿 尺    寸:17.6×12.6CM对折 字    体:均加粗(详见封面及内芯标签) 防伪标识:各省自定       宋体、小一号字、标准字间距、居中、上边距约2cm。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宋体、四号字、标准字间距、居中、下边距约2cm。   ××省中医药管理局(或卫生厅局)监制                           封面:字体烫金              宋体、小一号字、标准字间距、居中、上边距约2cm。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宋体、四号字、标准字间距、居中、下边距约2cm。   ××省中医药管理局(或卫生厅局)监制       楷体、三号字、左右边距约1cm、1.5倍行距、上边距约3cm,下边距约5cm。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是师承人员参加出师考核并合格的证明,仅作为师承人员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           内芯1                                 内芯2 一寸 免冠 照片         楷体、四号字、1.5倍行距、左右边距约1cm。 发证机关加盖钢印。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日 期                       身 份 证 号                      指导老师姓名                      指导老师职称                      专             业                        楷体、三号字、1.5倍行距、左右边距约1cm。        同志自   年   月   日参加出师考核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年   月   日参加出师考核综合笔试,均成绩合格,特此证明。     楷体、四号字、1.5倍行距、左右边距约1cm。 发证机关(盖章)                   证 书 编 号                     发 证 日 期                              内芯3                                  内芯4   标题:楷体、小二号字、居中、上边距约1.5cm。 使 用 说 明 一、本证书只适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取得本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授予证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内容:楷体、小四号字、1.5cm倍行距、左右边距约1cm、下边距约2cm。 三、本证书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故意损毁。 四、本证书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监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印制。            内芯5                                      宋体、小一号字、标准字间距、居中、上边距约2cm。   传统医学医术 确有专长证书         宋体、四号字、标准字间距、居中、下边距约2cm。   ××省中医药管理局(或卫生厅局)监制                封面:字体烫金                 宋体、小一号字、标准字间距、居中、上边距约2cm。   传统医学医术 确有专长证书       宋体、四号字、标准字间距、居中、下边距约2cm。     ××省中医药管理局(或卫生厅局)监制       楷体、三号字、左右边距约1cm、1.5倍行距、上边距约3cm,下边距约5cm。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是确有专长人员参加确有专长考核并合格的证明,仅作为确有专长人员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          内芯1                                 内芯2 一寸 免冠 照片           楷体、四号字、1.5倍行距、左右边距约1cm。 发证机关加盖钢印。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日 期                      身 份 证 号                      技 术 专 长                          楷体、三号字、1.5倍行距、左右边距约1cm。         同志自   年   月   日参加确有专长考核临床实际本领考核,   年   月   日参加           确有专长考核综合笔试,均成绩合格,特此证明。   楷体、四号字、1.5倍行距、左右边距约1cm。 发证机关(盖章)                   证 书 编 号                     发 证 日 期                              内芯3                                 内芯4   标题:楷体、小二号字、居中、上边距约1.5cm。 使 用 说 明 一、本证书只适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取得本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授予证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内容:楷体、小四号字、1.5cm倍行距、两边距约1cm、下边距约2cm。 三、本证书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故意损毁。 四、本证书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监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印制。     内芯5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7〕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制订了《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2.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略)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性质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以下简称出师考核)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以下简称确有专长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是否具有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     二、考核方式     (一)出师考核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确有专长考核包括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和综合笔试。     (二)出师考核的临床实践技能考核,采取基本操作与临床答辩的方式;确有专长考核的临床实际本领考核,采取基本操作、临床答辩、居民和患者评议评价的方式。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的综合笔试,均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三、考核内容     (一)临床实践技能(临床实际本领)考核范围     1.出师考核(临床实践技能)     (1)基本操作     中医四诊、针灸、推拿、拔罐、常见急症针灸技术应用等中医临床技术。     (2)临床答辩     ①中医基本理论知识(含中医经典有关内容);     ②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     ③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④对指导老师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掌握水平以及应用能力。     2.确有专长考核(临床实际本领)     (1)基本操作     ①中医四诊、针灸、推拿、拔罐等中医临床技术;     ②中医独特诊疗技术。     (2)临床答辩(临床答辩结合本人专长)     ①与专长有关的中医基本理论知识(含中医经典有关内容);     ②与专长有关的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     ③与专长有关的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④中医独特诊疗技术的掌握与临床应用水平。     (3)评议评价     选30名居民和30名患者对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进行评议评价。     (二)综合笔试测试范围     1.出师考核     (1)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及中医经典著作等相关知识;     (2)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     (3)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4)临床常用腧穴的定位、主治、刺灸法、临床应用等基本知识;针灸科常见病证的辨证、治法、处方、操作等知识;     (5)中医内、外、妇、儿科常见病证的病因病机、理法方药等知识。     2.确有专长考核     (1)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及中医经典著作等相关知识;     (2)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     (3)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4)临床常用腧穴的定位、主治、刺灸法、临床应用等基本知识;针灸科常见病证的辨证、治法、处方、操作等知识;     (5)中医内、外、妇、儿科常见病证的病因病机、理法方药等知识;     (6)中医技术专长方面的临床专业知识。     四、考核题量     (一)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临床实际本领考核):10道     1.出师考核(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1)中医基本操作试题:4道;     (2)中医临床答辩试题:6道。     2.确有专长考核(临床实际本领考核)     (1)中医基本操作试题:4道;     (2)中医临床答辩试题:6道。     (二)综合笔试:300道     1.出师考核     (1)中医基础知识试题:150道     ①中医基础理论:40道;     ②中医诊断学:30道;     ③中药学:40道;     ④方剂学:40道。     (2)中医临床专业知识试题:150道     ①中医内科学知识:30道;     ②中医外科学知识:30道;     ③中医妇科学知识:30道;     ④中医儿科学知识:30道;     ⑤针灸学知识:30道。     2.确有专长考核     (1)中医基础知识试题:150道     ①中医基础理论:40道;     ②中医诊断学:30道;     ③中药学:40道;     ④方剂学:40道。     (2)中医临床专业知识试题:150道     ①中医内科学知识:30道;     ②中医外科学知识:30道;     ③中医妇科学知识:30道;     ④中医儿科学知识:30道;     ⑤针灸学知识:30道;     ⑥其他科目知识:30道(供选答)。     确有专长人员可选答①至⑤共150道试题;或在①至⑤中选答四个科目共120道试题,再从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结合确有专长考生的专长补充命制的其他科目知识⑥试题中选择与自己专长相近专业30道试题。     五、考核分数     (一)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临床实际本领考核):100分     1.出师考核(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1)中医基本操作试题:40分;     (2)中医临床答辩试题:60分。     2.确有专长考核(临床实际本领考核)     (1)中医基本操作试题:40分;     (2)中医临床答辩试题:60分;     (3)居民和患者的评议评价:合格。     (二)综合笔试:300分     1.出师考核     (1)中医基础知识试卷(150分);     (2)中医临床专业知识试卷(150分)。     2.确有专长考核     (1)中医基础知识试卷(150分);     (2)中医临床专业知识试卷(150分)。     六、考核时间     (一)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临床实际本领考核):30分钟     1.中医基本操作:10分钟;     2.中医临床答辩:20分钟。     (二)综合笔试:共300分钟     1.中医基础知识试卷考试时间:150分钟;     2.中医临床专业知识试卷考试时间:150分钟。     七、考核合格标准     (一)出师考核合格标准     1.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综合笔试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     2.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均合格者,为出师考核合格。     (二)确有专长考核合格标准     1.临床实际本领考核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综合笔试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     2.居民和患者对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的评议评价,70%以上的居民和患者有疗效的,为合格;     3.临床实际本领考核、综合笔试和居民患者评议均合格者,为确有专长考核合格。     (三)出师考核中的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中的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综合笔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八、组织管理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工作,其职责是:     1.根据本实施方案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组织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的命题和组卷的有关具体工作;     2.制定本实施方案要求但《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中未涵盖的内容;     3.制定本辖区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考务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     4.确定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的具体时间,考核工作开始前3个月在辖区内进行公告;     5.受理申请参加出师考核人员的报名工作;     6.根据申请出师考核的人员情况设置考点和考场;     7.具体组织实施出师考核工作;     8.指导各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确有专长考核;     9.处理、上报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期间发生的问题;     10.对辖区内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情况进行分析,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交年度考核结果统计分析报告;     11.其它工作。     (三)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确有专长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其职责是:     1.制定本辖区确有专长考核考务管理具体措施;     2.受理申请参加确有专长考核人员的报名工作,并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报送报名信息;     3.根据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情况设置考场;     4.在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确有专长考核工作;     5.处理、上报确有专长考核期间发生的问题;     6.对辖区内确有专长考核进行分析,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交考核结果统计分析报告;     7.其它工作。     (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下,具体负责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的技术性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拟定《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的有关具体工作;     2.指导各地建立考核考务管理制度;     3.指导各地做好考务与考官培训工作;     4.负责命、审题技术培训和组卷技术指导;     5.建立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信息统计制度,负责全国信息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等信息数据的管理工作;     6.定期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交全国年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统计分析报告;     7.承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民族医考核     民族医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仅限于在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中开考的民族医,其实施方案由各民族地区省级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部门参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定批准后施行。     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可申请医师资格 民间中医合法行医有“门”  2007-12-17 00:00:00 出处: 作者: 继年初卫生部发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及《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很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经多年中医临床实践确有医术专长的民间中医,今后将可以合法行医。     在今天举行的首届中国中医康复医疗保健论坛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方案分“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两种。一是师承人员须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有同等学力。带教老师须有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15年以上,或具有中医、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跟师满3年后,出师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施考。二是确有专长人员须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由地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施考。(记者王淑军) 师承关系以公证时间为准 从公证时间算须满3年 2007-11-09 00:00:00 出处: 作者: 11月7日上午,卫生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医医师准入等工作情况。 师承合同签订后,必须由公证机关公证后才具有法律效应,那师承合同有效期事是多久?每个指导老师同时只能指导两名师承学生,这个以合同为准,还是以事实为准?针对记者提出的这些问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说:“关于师承合同有效期问题,这个文件上没有明确要求,但师承关系确立时间必须是以公证时间为准,从公证时间算起必须满三年。指导老师带两个学生当然是以经过公证的合同为准。”  (吴静) 解读《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法》 2007-11-08 00:00:00 出处: 作者: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等有关文件,对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做了明确规定。     一是针对师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师承人员的条件是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带教老师的条件是必须具有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具有中医、民族医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师承人员与带教老师之间关系的确定需要签订师承关系合同,合同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才能生效。     师承人员跟师学习满3年后,可以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参加出师考核。出师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命题制卷,并具体组织施考。出师考核重点测试其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以及对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继承情况,原则上不考西医内容。     出师考核合格后,师承人员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后,就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二是针对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确有专长考核。     确有专长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命题制卷,由地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具体组织施考。确有专长考核重点测试其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及掌握的独特诊疗技术和临床基本操作,原则上不考西医内容。此外,根据确有专长人员的特点,增加居民和患者对其技术专长的评议评价,评议评价的结果计入考核成绩。     确有专长考核合格后,确有专长人员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后,就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传统医学师承人员跟师学满三年才能参加出师考核 11月7日上午,卫生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医医师准入等工作情况。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介绍了《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要在全国全面实施的情况。 为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52号令)的贯彻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及《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制定了《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等式样,并在全国全面开展这项工作。 开展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主要目的是为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又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提供途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发布实施,对于建立完善符合中医、民族医特点的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准入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通过这个办法的实施,可以充分发挥中医传统的家传师授传承方式的作用,形成一条不同于中医药院校培养中医师的途径。 许志仁指出,《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等有关文件,对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做了明确规定。 一是针对师承人员的医师资格考核考试;要求师承人员的条件必须是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带教老师必须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执业医师资格,而且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师承人员和带教老师之间的关系确定需要签订师承关系合同书,合同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正后才能生效。 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时间是三年,不得少于三年。三年满以后,可以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参加出师考核。出师考核工作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命题并具体组织施考。出师考核重点主要是测试学生对中医专业基础知识和中医基本技能以及对老师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的继承情况,原则上出师考核不考西医知识。 出师考核合格后,合格的师承人员在医疗机构当中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认为试用合格,就可以参加全国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二是针对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的条件:依法从事中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并且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方式和技术,达到这个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确有专长的考核。 确有专长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统一命题,由地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具体组织施考。对确有专长人员测试重点主要是测试其基本的中医专业基础知识和掌握的独特诊疗技术以及临床基本操作,原则上不考西医。 对于这部分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要走访患者、走访居民,对他们的治疗效果和技术作出评议评价,并且将居民患者的评议结果计入测试考核成绩。 确有专长考核合格以后,可以在医疗机构当中试用期满一年,并且考核认为这一年实习合格,就可以参加中医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吴静)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在全国全面实施 2007-11-07 00:00:00 出处: 作者: 为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52号令)的贯彻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了《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及《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制定了《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等式样,并在全国开始开展这项工作。     据介绍,开展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的主要目的是为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提供途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发布实施对于建立完善符合中医、民族医特点的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准入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通过该办法的实施,可充分发挥中医传统的家传师授的传承方式的作用,形成一条不同于中医药院校培养中医师的途径。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等有关文件,对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做了明确规定。     一是针对师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师承人员的条件是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带教老师的条件是必须具有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具有中医、民族医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师承人员与带教老师之间关系的确定需要签订师承关系合同,合同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才能生效。     师承人员跟师学习满3年后,可以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参加出师考核。出师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命题制卷,并具体组织施考。出师考核重点测试其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以及对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继承情况,原则上不考西医内容。     出师考核合格后,师承人员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后,就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二是针对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确有专长考核。     确有专长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命题制卷,由地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具体组织施考。确有专长考核重点测试其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及掌握的独特诊疗技术和临床基本操作,原则上不考西医内容。此外,根据确有专长人员的特点,增加居民和患者对其技术专长的评议评价,评议评价的结果计入考核成绩。     确有专长考核合格后,确有专长人员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后,就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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