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自考法理学17章

自考法理学17章

举报
开通vip

自考法理学17章第十七章 法律解释、推理和论证 第十七章 法律解释、推理和论证 法律解释就是有关主体根据立法原意、法律意识和有关需要对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内容、含义和有关术语所作的说明、解答或阐述。 法律解释的基本特征:第一,法律解释的主体不是确定的,有解释权的主体可以解释法,没有解释权的主体也可以解释法,前者有法的效力,后者无法的效力。第二,法律解释的范围或对象主要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是完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可以是它们中的有关规定或有关条文,以及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相附随的情况。第三,法律解释可以是同具体案件密切相...

自考法理学17章
第十七章 法律解释、推理和论证 第十七章 法律解释、推理和论证 法律解释就是有关主体根据立法原意、法律意识和有关需要对法律和其他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性法律文件的内容、含义和有关术语所作的说明、解答或阐述。 法律解释的基本特征:第一,法律解释的主体不是确定的,有解释权的主体可以解释法,没有解释权的主体也可以解释法,前者有法的效力,后者无法的效力。第二,法律解释的范围或对象主要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是完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可以是它们中的有关规定或有关条文,以及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相附随的情况。第三,法律解释可以是同具体案件密切相关的,也可以是同具体案件没有密切或直接关系的,第四,法律解释总是有解释者的法律意识的支配或影响下进行的,因而通常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 法律解释的意义:首先,要把一般的法律适用到具体案件或事项上去,往往需要解释。其次,要把过去制定的法适用到现在的实际生活中去,使法能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并保持自身的稳定性,往往需要法律解释。再次,要使法中的某些专门的名词,术语为人理解,或者要使法中的某些普通名词、术语在含义上同通常的用法有所区别,往往需要法律解释。最后,法律解释对于协调统一法的体系内部的关系和消除有关的弊病,对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时也是必需的。 法律解释的种类:法律解释可分为两大类别:法定解释和非法定解释。这种分类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主要在于法律解释的主体是谁,解释是否具有普遍的法的效力。 法定解释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和人员根据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权,对有关法或法律规定所作的具有法的效力的说明、解答或阐述,法定解释的特征:第一解释的主体是法定有权解释的主体,第二,解释文本具有法的效力,第三,这种法的效力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是解释的最重要的法律解释。 非法定解释是指不享有法定解释,所作的解释不具有法的效力的解释。非法定解释的主体可以国家机关,可以是社会组织,也可以是个人。非法定解释和法定解释的主要区别在于:解释的依据不同,一个是依法定职权,一个不是,解释的效力不同,一个有法的效力,一个没有法的效力。由于非法定解释是不具有法的解释效力的,它又称为非正式解释。 解释的方法:法律解释有学理解释和任意解释,语法解释和字面解释,限制解释和扩充解释,历史解释、逻辑解释和目的解释等区分。 学理解释就是有关主体或人员,从法学理论的角度对法或法律规定所作的解释。实际上,法定解释所强调的是特定的主体对特定的法作出的具有法的效力的解释。其特点是:其一,学理解释的主体是非确定的,其二,学理解释的对象可以是广泛的,学理解释并非是对特定的法所作的解释,而是可以对各种法进行解释。其三,学理解释这一概念强调的是法律解释的方法,而不像法定解释那样强调的是法的效力或法的约束力。任意解释是指有关主体按照自己的理解,对法的内容、含义和有关术语所作的解释。任意解释对正确适用法律规定和处理案件具有参考价值,司法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应当重视这种解释。 语法解释又叫文理解释、文义解释,就是根据语法规则分析法律条文的句子结构、文字排列和标点符号等,对法的内容、含义和有关的术语所进行的解释。因此语法解释在法律解释上占有重要的位置,是法律解释的一种重要方法。 字面解释是指根据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所作的解释。这种解释是法律解释中最一般的方法,其特点是完全依据或墨守文字的本义,既不扩大作出广于其文字含义的解释,也不缩小作出窄于其文字含义的解释,而完全按照法的文字所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现的内空去解释。 字面解释同语法解释不同,字面解释强调的是法律事实上是什么意思,是只就表述法律规范的文字进行解释,语法解释强调的则是法律条文应当是什么意思。是用语法规则 、词语结构、标点符号等来说明法律解释的含义。 限制解释是指对法律规定所作出的小于其文字本来含义的解释。扩充解释是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广于其字面本来含义的解释。 历史解释是指对法的产生、修改或废止的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历史条件、背景和其他历史资讯加以研究,将新制定的法同历史上相关的法所作的比较研究,来说明该法的内容和含义。 逻辑解释就是运用形式逻辑的方法对法的结构、内容、概念之间的联系进行分析,从而说明法律规定的内容、目的或要求。逻辑解释又称体系解释、系统解释。 目的解释是指按照或追寻法的目的,对法和法律规定所作的解释。 法律解释体制所涉及的问题,主要是法定解释权限划分或权力归属问题。 1981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进一步规定了法律解释权限的划分体制:1、凡关于法律、法令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大党委会进行解释或用法令加以规定。2、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或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分别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如果两院解释有原则 分歧,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3、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解释。4、凡属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出补充规定的,由制定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大党委会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1982年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党委会有权解释宪法。 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的基本特征是以全国人大党委会为主导,各有关国家机关分工配合,全国人大党委会负责解释宪法和法律。全国人大党委会还有权对其他国家机关的解释实施监督。法律解释体制分工配合的特征表现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之间在法律解释体制上的关系,是进一步明确界限和具体应用之间的分工配合关系。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第一,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第三,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第四,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的效力。 罗马法学家对罗马法律解释:这是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职业性的法律解释。奥古斯都皇帝开创了授予法学特许权的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盖尤斯、保罗、乌尔比安、帕皮尼安和莫德斯蒂努斯五大法学家的解答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解释具有以下特点:第一,通过法律解释实现法律的改造。第二,在法律解释的方法上,讲究“审名分,忍小理”就是说,在法律解释中的应当掌握维护封建等级名分这一核心原则,要把握大旨,去除细苛,不拘泥于小理。 西方近代以来的法律解释:17到18世纪起,欧洲兴起了大规模的法典编纂运动,以1804年拿破伦的《法国民法典》和1900年《德国民法典》为典范。这一时期,欧洲大陆各国在法律解释理论上倾向于严格解释,即禁止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认为并相信法律文本已经将现实生活中的所有可能情形都容纳进来了。法国的民法学家弗朗梭瓦.热内在1899年发表的名篇《法律解释和私法的渊源》中主张法官依靠理性、良心和直觉进行判断,同时结合社会利益的需要自由地寻找判决结论,无须受法律文本的约束。 第二节 法律推理 推理是人们思维逻辑的一种活动,即从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出一个未知的判断(结论)。法律推理是指特定的主体在适用过程中根据已知的法和案件事实合乎逻辑的得出判决 结论的思维活动过程。 法律推理的特征:第一,法律推理主要发生在法的适用过程中,是特定的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进行的一种活动。第二,法律推理的前提是法律规范和案件事实。一般公式为:法律规范+本案事实=判决结论。这里法律规范具有如下的特点:首先,其必须属于能够作为判决依据的法的正式渊源的范畴,即必须是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次,这里的法律规范应当是适用于本案的具体的法律规定。第三,法律推理的目的是为了判决结论寻找合法性依据,法律推理是将法律规范适用于案件事实的活动,其目的在于向当事人得出这样的判决结论。第四,法律推理的结论(判决结论)涉及当事人的利害关系。第五,法律推理是对法官擅断的限制。 形式逻辑是有关概念、判断、推理、论证及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形式逻辑有三种重要的推理方法: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演绎推理是从一般规律推出 的个别结论的逻辑推理方法,演绎推理有假言推理、选言推理和三段论推理,其中三段论推理是演绎推理的典型形式。三段论推理是由两个前提推出一个结论的推理模式,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构成。 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判断推出一般规律的推理,类比推理是从特殊推出的推理,即根据两个不同的对象的某些方面相同或相似,推出他们在其他方面也可能相同或相似。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是普通法系国家法官进行学生妹推理的基本模式,遵循先例方法就是法官从此前的判决中找到与本案相似的先例,从而得出判决结论的一种推理。 第三节 法律论证 法律论证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左右在西方出现的一种思潮,它主要体现为在法学领域中,对价值选择的重新审视、排序和对法学方法的重建。 法律论证理论关注的是结果的可接受性问题,它将立法、司法看成是一个由各方面参与的活动和作出决策的过程,一种价值判断和协商的过程,这一过程旨在得到各方都能够接受的结果。对法律解释而言,法律论证理论主要指在司法判决过程中,通过提出一定的根据和理由 ,对法律规范的选择的判决结论的正当性与合理性进行证立的过程。 法律论证的特点:首先,法律论证往往发生在疑难案件中,发生在对前提的选择和正当性论证中。其次,法律论证无法回避到价值判断问题。最后,法律论证是各方参与诉讼的过程和这种活动的结果。 法律论证理论是伴随现代生活的多样性和法律应对能力的相对薄弱提出的,它旨在突破此前三段论式的法律形式推理的局限性和僵化性,并给出一套新的方法和进路。 法律论证的方法: 1、 逻辑方法:法律论证理论突破了传统的三段论的形式逻辑,并用现代逻辑的方法对其进行了补充,例如命题逻辑、道义逻辑、谓词逻辑、对话逻辑等。逻辑方法的特点在于,在这种方法中,形式有效性被当作法律论证的合理性标准,而逻辑语言被广泛用于各种法律论证中。楼观岳阳尽这种方法,某一个法律前提证立可被接受的必要条件有二,其一,支持该证立的论证必须是逻辑 有效的论述,其二,支持某一证立的理由所依据的法律标准是可以接受的。逻辑论证的缺陷:不关注前提选择的价值判断问题,无法解决或者说是无法论证成结论的可接受性,而是关注形式的有效性。 2、 修辞方法:注重的是法律论证的内容及其可接受性,即如何说服听众群体。这种方法是佩雷尔曼的新修辞学理论。当代修辞该法的代表还有图尔敏的论证模型和菲韦格的论题学方法。 3、 对话方法:是一种新的法律论证方法,它将法律论证从某一论辩程序的视角予以审视。其合理性取决于论辩程序是否符合可接受性的某种形式标准和实质标准。
本文档为【自考法理学17章】,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202174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33KB
软件:Word
页数:3
分类:
上传时间:2010-11-16
浏览量: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