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研究
贡赋、市场与物质生活
———试论十八世纪美洲白银输入与中国社会变迁之关系
陈春声 刘志伟
摘 要:16—18 世纪赋役制度的变革改变了朝廷与地方、官府与百姓的关系,使白银在国家的行政运作中
占据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18 世纪中国的国家机器和官僚体制,要依赖白银的大量输入才得以正常运作。也
正因为美洲白银的流入适应了清朝赋税征收、财政运行和官僚系统运作的需要,很快进入国家的贡赋体系,并有
很大一部分为国库、皇帝和权贵所囤积,因此,当时大规模的白银输入才没有引致物价的大幅上升。对于生产者
来说,置身于这样的过程中,以其生产物换取白银的直接目的常常是为了缴纳贡赋,而非资本的增长。当时白银
作为一种货币,是在贡赋经济的背景下流通的,在 18 世纪的中国没有引发明显的通货膨胀。
关键词:贡赋经济; 清朝; 白银; 货币史; 市场
作者简介:陈春声、刘志伟,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历史系教授(广州 510275)
一、问题的提出
16—18 世纪美洲白银大量流入中国以及同
一时期中国国内商品货币交换空前发达的现象,
一直是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中引人注目的课题。
梁方仲教授是较早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学
者,1939 年发表的长篇论文《明代国际贸易与银
的输出入》,①利用中外历史文献,对明代输入白
银的数量、外贸规模等问题作了具有奠基意义的
研究。他在以一条鞭法为中心的明代赋役与社会
经济的研究中,深入考察了在白银流入与商品流
通发展背景下政府财政体系转变及其社会经济意
义,提示了这样的事实:中国对白银货币的需求很
大程度上是由赋税货币化引起的,而这种赋税货
币化的动力来自政府财政体系运作的需要,白银
的流通主要发生在政府财赋分配的领域。② 这种
流通虽然也可以引起商品流通的发达,但商业这
种“一马当先”的繁荣,并不能导致手工业、农业
同步发展。后来在《明代粮长制度》一书中,梁方
仲先生将这种现象称为“虚假繁荣”。③
近几十年来,关于 16 世纪以后美洲白银流入
中国及其影响的研究,是以市场运作或资本主义
经济发展的逻辑为主导的。研究者大多将白银流
通置于近代经济学和近代货币学的模式中加以理
解,重视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全球扩展背景之下的
国际贸易格局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关注白银
流通量增加对物价变动、市场整合、商贸繁荣、市
镇兴起等经济问题的影响,在这样的分析逻辑中,
白银被视为一个整合程度日益完善的国内市场的
内在要素之一,一方面,白银的大量输入促进了
16 世纪以后中国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另一方
面,迅速扩展的市场经济又产生了对白银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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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参见梁方仲:《明代国际贸易与银的输出入》,《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第 6 卷第 2 期,1939 年 12 月。
参见梁方仲:《一条鞭法》,《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第 4 卷第 1 期,1936 年 5 月;《明代一条鞭法年表(后记)》,《岭
南学报》第 12 卷第 1 期,1952 年。
参见梁方仲:《明代粮长制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年。
2010 年第 5 期(第 25 卷)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No. 5 2010(Vol. 25)
需求。在这样的分析架构之下,有一个问题长期
让中国经济史研究者感到困惑:以形式主义经济
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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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衡量,18 世纪中国商品货币关系的发
达程度与同时代的欧洲基本持平,为什么中国未
能像欧洲一样,依赖自身的力量进入资本主义?①
近年来,因为标榜反对“欧洲中心主义”的弗
兰克《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
和彭慕兰《大分流:中国、欧洲与现代世界经济的
形成》等著作的出版,②如何在理解资本主义世界
体系扩展之下,原产于美洲新大陆的白银大量流
入中国这一历史现象的社会经济意义方面,重新
引起许多讨论和思考。在梁方仲教授学术思想的
启示之下,本文从与制度和物质生活相关的角度,
将 18 世纪美洲白银在中国的流通,置于“贡赋经
济”的运作中考察,从一个侧面对如何理解 18 世
纪中国经济发展取向这一重要问题做出回应。
二、16 世纪中国货币财政
体制的形成
梁方仲教授在 1936 年发表《一条鞭法》一
文,文章一开头就以精辟的语言,指出一条鞭法赋
税制度与因国际贸易引起的白银货币流通发达的
关系:
从公元十六世纪,我们明代嘉靖万历年
间开始施行的一条鞭法,为田赋史上一绝大
枢纽。它的设立,可以说是现代田赋制度的
开始。自从一条鞭法施行以后,田赋的缴纳
才以银子为主体,打破三千年来的实物田赋
制度。这里包含的意义,不仅限于田赋制度
的本身,其实乃代表一般社会经济状况的各
方面。明代自十六世纪初年正德以后,国内
的农工业的生产方法及生产关系,虽然没有
重大的变化,但因历史上的机缘,如西洋航海
术的进步等,使中国与外国的贸易却逐渐兴
盛起来,国内的社会经济情形亦逐渐从自然
经济时代发展到货币经济阶段上去。一条鞭
法用银缴纳,不过是当时大潮流中的一条旁
支。但除去用银一点足令我们注意以外,一
条鞭法还有种种在赋法与役法上的变迁,与
一向的田赋制度不同。从此便形成了近代以
至现代田赋制度上的主要的结构。③
这一论述,不但指出一条鞭法下田赋缴纳以银子
为主体,是由于贸易发达导致货币经济抬头的表
征,同时也提示我们,由于一条鞭法的施行,市场
流通的白银货币,大量被吸纳到贡赋经济的运作
中,其直接的后果是形成了一种新的财政体制。④
朱元璋建立的明朝国家体制,一开始是建立
在实物财政基础之上的。朝廷和中央政府机构的
财政来源,绝大部分来源于实物田赋的直接输纳;
庞大的军队供应,尤其是北部边防和其他沿边地
区的防卫供给,依赖屯田和本质上属于实物财政
体制的开中制度;各级官手工业不仅直接为宫廷
和各级政府制造各种物资,其所用原材料也直接
来自各地的实物采办;地方政府运作和地方公共
事务所需的人力和财物来源,甚至地方官员的实
际收入,也主要来自里甲供办;国家调控法定货币
宝钞的机制,也是如食盐户口制度之类的实物财
政手段。这样的实物财政体制,在明代初年国家
运作仍然以军事化体制为主、官僚机构和官僚队
伍较为精简的情况下,尚可有效运作。但到永乐、
宣德之后,明朝国家的财政运作,越来越依赖货币
手段,同时,由于宝钞和铸钱发行与流通存在深层
的矛盾,⑤白银逐渐成为主要通货,政府财政也渐
次白银货币化。对于这个过程,在梁方仲先生以
后,有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做了大量研
究,虽然到目前仍有很多问题有待更深入的探究,
但明代财政白银货币化之趋势已大致为学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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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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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④
⑤
参见黄宗智:《中国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与当前的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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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危机》,《史学理论研究》1993 年第 1 期。
参见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刘北成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 年;彭慕兰:
《大分流:中国、欧洲与现代世界经济的形成》,邱澎生 等译,台北:巨流图书公司,2004 年。
梁方仲:《一条鞭法》,《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第 4 卷第 1 期。
参见刘志伟、陈春声:《梁方仲先生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中山大学学报》2008 年第 6 期。
参见张瑞威:《一条鞭的开端:论明宪宗一朝的货币政策》,《明代研究》第 10 期(2007 年 12 月),第 123—139 页。
了解。①
明代白银财政体制的形成,除了突出表现在
作为中央财政领域的太仓银库的建立以及太仓岁
入银两的增加之外,②很重要的一个转变是地方
财政体系的建立。
在明初的制度之下,州县政府运作所需的日
常开销和地方社会公共建设事业,基本上依赖里
甲制度下的差役征派,特别是民户轮流到官府服
役的安排,地方官员在日常开支和地方建设资源
的掌控方面,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临时性,而编户齐
民的负担也以劳力和实物的供应为主,因时因人
因需而随时变化。一条鞭法改革的过程,以赋税
定额化与课税客体划一化为中心,逐渐形成了州
县财政预算的编制。先是形成均平、均徭、民壮、
驿传四类差役(通常合称“四差”)分别编派以及
上供物料定额编派的预算制度。实行一条鞭法之
后,“四差”中按田粮征收的部分合并起来,再同
田赋折银合并,构成所谓的“地银”,而各种差役
原来按丁征收的部分亦合并了起来,即所谓“丁
银”。所以,“丁银”是实行一条鞭法的结果。从
明末至清代雍正年间,经过丁银按田地征收和丁
银与田赋合并征收等阶段性演变,“摊丁入地”得
以完成。由此形成了一个以白银货币为计算和支
付手段的新的国家财政体系,在这个体系下,银子
成为赋役征派的主要手段,各级政府的财政来源
和相互间的财政关系,一律以白银作为基本的计
量单位和支付物,使本来互不相同的赋役项目有
了统一的计算和支付手段,州县财政制度由此得
以建立起来,从而改变了传统中国地方政府与中
央朝廷的关系。③
一条鞭法以折银取代亲身应役制度,在编户
齐民与王朝政府之间,更多通过货币方式来联系。
这样的变化,反映了朱元璋所建立的“划地为
牢”、与百姓亲身应役的安排密切关联的户籍管
理制度,发生了带有根本性的改变,人口空间流动
的可能性明显增强。但与此同时,一条鞭法也意
味着中央集权与官僚政治的加强。在一条鞭法制
度下,官与民的关系,尤其是在官民之间的富人
(乡绅)与胥吏一类中介的角色发生了变化,这种
变化形成了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加强的新
机制。④
从 16 世纪初开始,经过约 200 年的演变,到
18 世纪上半期,中国传统的赋役制度终于完成了
一次革命性的变革。不能说这次影响深远的赋役
制度变革是由于国外白银输入所引致的,但可以
讲,如果没有数以亿两计的来自国外的白银的挹
注,这次以定额化和折银化为重要标志的改革,也
绝对没有实现的条件。如果 16 世纪实行一条鞭
法之时,来自日本的白银在中国的白银流通中尚
有较大份额的话,那么,到了 18 世纪,当“摊丁入
地”自下而上逐渐展开并最终完成的时候,在中
国流通的主要是来自美洲的白银。⑤
由于 16—18 世纪的赋役制度变革改变了朝
廷与地方、官府与百姓的关系,也就使白银在国家
的行政运作中有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据黄仁
宇的估算,到 1600 年以前,全国田赋正额总值略
高于 2 100 万两,差役银约 1 000 万两。⑥由于他
估算田赋正额数是根据每石 0. 8 两的折银率推算
的,而且包括了本色在内,而实际上南方很多州县
田赋的平均折银率低于 0. 8 两,加上还有一些地
方的田赋一直维持部分征收本色,所以,实际上田
赋正额的白银货币收入应该少于 2 000 万两。但
是,黄仁宇对差役银的估算则偏低,吴承明根据唐
文基辑录的数字推算,估计里甲、均徭两项的役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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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声 等:贡赋、市场与物质生活———试论十八世纪美洲白银输入与中国社会变迁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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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万明在《晚明社会变迁:问题与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年)中对明代财政白银化的综述讨论。
参见全汉昇、李龙华:《明中叶后太仓岁入银两的研究》,《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第 5 卷第 1 期,1972 年
12 月,第 163—255 页。
参见刘志伟:《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里甲赋役制度研究》,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7 年,第 221—236、
174—185 页。
参见刘志伟、陈春声:《梁方仲先生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参见王裕巺:《明代白银国内开采与国外流入数额试考》,《中国钱币》1998 年第 3 期,第 18—25 页;钱江:《十六———
十八世纪国际间白银流动及其输入中国之考察》,《南洋问题研究》1988 年第 2 期,第 81—91 页。
Ray Huang,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 in Sixteenth-century Ming China,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4,p. 175.
共约 2 280 万两。① 这个估计可能偏高,但是差役
银中还有数额颇大的驿传和民壮两大类,把这两
大类计算进来,差役银当超过 2 000 万两。另外,
在明代中期,还有一项负担甚重的征派,一般统称
为“上供物料”,这项征派有些地方归入“赋”中,
有些地方则归入“役”中,作为差役中的里甲(均
平银)的组成部分,也有很多州县是在赋与役之
外另行派征的,若把这一项征派计算在内,我们估
计明代后期的赋役派银高达 4 000 万两左右是完
全可能的;明代后期的财政收入中,除了两税和差
役之外,还有几项重要的白银货币收入,其中如盐
课大约有 130—200 万两,②明末的三饷加派最高
达 1 000 多万两,即使以万历四十八年(1620)定
为岁额的辽饷计算,已高达 520 万两,③此外还有
钞关、税监、开纳、赃罚,等等,总计也在数百万两
以上。据此,我们比较谨慎地估计,在明代末期,
每年被吸纳进财政运作中的白银货币高达四五千
万两。
也就是说,与明代前期不同,16 世纪中期以
后中国的国家机器和官僚体制,要依赖来自美洲
白银的大量输入,才得以正常运作。这些白银通
过市场流通,被吸纳到财政运作体系中,又通过财
政支出和国家与官僚队伍的消费,再进入市场流
通,成为拉动市场的一种主要力量。财政白银货
币化不但成为明代货币流通迅速发展的一个动
因,更由此使贡赋体系成为白银流通的一个关键
性环节。弗兰克认为,1400—1800 年“全球市场
的轮子是用白银的世界性流动来润滑的”,④我们
也许还可以补充的是,“白银的世界性流动”对于
18 世纪的中国国家机器和官僚体制的运转,也是
必不可少的。而进入朝廷和各级衙门运作过程的
银子,是通过一套严密、有效,在具体实施时颇能
迁就地方实际情形的赋税征收制度而被吸纳起来
的。这就是说,在讨论 18 世纪美洲白银在中国流
通的真正“意义”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其“贡赋经
济”的背景。
三、白银的意义:为何 18 世纪
中国没有明显的通货膨胀?
关于 18 世纪美洲白银流入中国的规模,因为
所依据材料和论述指向的差异,以往研究的结果
有很大的不同。
根据林满红教授在《中国的白银外流与世界
金银减产(1814—1850)》中的统计,1721—1740
年间输入中国的白银为 6 800 万元,1752—1800
年间为 10 500 万元。⑤ 即前 20 年间,平均每年输
入 340 万元,约折合 250 万两;后 49 年间,平均每
年输入 214 万元,约折合 154 万两。若将有统计
数字的这 69 年合并计算,则平均每年流入中国的
白银约为 180 万两。
全汉昇 1957 年发表的《美洲白银与 18 世纪
中国物价革命的关系》估计,1700—1830 年间输
入中国的美洲白银约为 5 亿元。其中,欧洲各国
到广州贸易带来 4 亿元;从墨西哥跨越太平洋运
到西属马尼拉,再由中国商人转运到中国大陆的
白银约 1 亿元。在该文中,全先生接受了德科民
(De Comyn)的一个估计数,相信 1571—1821 年
从墨西哥运到马尼拉的白银有 4 亿元,其中 1 /4
流到中国,即 1 亿银元。⑥ 1970 年全汉昇先生发
表《明清间美洲白银的输入中国》一文,认为他所
接受的德科民的估计值偏低,经马尼拉流入中国
的白银当在墨西哥流入马尼拉白银总数的 1 /2,
即 2 亿元或更多一些。⑦ 据此,全先生估算的
1700—1830 年间输入中国的美洲白银约为 6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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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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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参见吴承明:《16 世纪与 17 世纪的中国市场》,见《吴承明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年,第 161 页。
Ray Huang,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 in Sixteenth-century Ming China,pp. 214 - 216.
参见《明史》卷七八《食货志二》“赋役”,北京:中华书局,1974 年,第 1903 页。
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第 93 页。
参见林满红:《中国的白银外流与世界金银减产(1814—1850)》,见吴剑雄主编:《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 4 辑,台
北:中研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1991 年,第 11 页。
参见全汉昇:《美洲白银与 18 世纪中国物价革命的关系》,见氏著:《中国经济史论丛》,台北:稻禾出版社,1996 年,第
503—504 页。
参见全汉昇:《明清间美洲白银的输入中国》,见氏著:《中国经济史论丛》,第 440—446 页。
元,折合约 4. 3 亿两。① 据此计算,平均每年输入
中国的白银约为 330 万两。这个数字比林满红的
统计多了将近一倍。
而弗兰克则认为,在 1800 年以前的 250 年
中,中国大约获得 60 000 吨白银,占世界白银产
量的一半。② 60 000 吨白银约合 19. 2 亿两,平均
每年输入中国的白银约为 768 万两。这个数字比
全汉昇先生的估计又多了一倍。但弗兰克的估
算,是根据他所理解的 16—18 世纪全球贵金属流
通的大格局所做出的,缺乏具体的贸易统计数据
做依据,似乎有过度高估且结论先行的瑕疵。
新大陆发现后,美洲白银的输入曾在欧洲引
致了影响深远的“物价革命”。转过来观察中国
的情况,18 世纪中国的物价也确有上升的趋势,
全汉昇先生还曾经将该趋势称为“18 世纪中国物
价革命”。③ 不过,全先生进行这一研究的时候,
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
的清代大内档案中的雨雪粮价折还未能为研究者
所利用。最近 20 年,多位学者利用这些档案中数
以百万计的米价数据,以数理统计方法进行了更
细密的计算,研究表明,把这 100 年间的物价上升
称之为“物价革命”,可能有点言过其实。关于这
个问题,弗兰克的描述大致反映了最近 20 年来研
究者的一般看法:
生产和人口都增长了,但新增的货币并没
有使物价的上涨速度大大超过人口的增长速
度。马立博和陈春声发现,甚至在高度货币化
的中国南方,除了个别的米价飞涨时期外,在
许多世纪里,米价的上涨是与人口增长紧密相
关的,而其它商品的价格则趋于下降。④
陈春声曾利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台北故
宫博物院所藏数千份清代粮价单和雨水粮价折,
结合文集和地方志的相关记载,研究 18 世纪广东
物价变动的长期趋势。其工作表明,18 世纪广东
确实出现了温和的物价上升趋势,100 年间该省
米价上涨了约 70%,康熙四十六年(1707)全省年
平均米价为每石 0. 81 两纹银,嘉庆五年(1800)
这个数字则为 1. 376 两;⑤而同时期广东人口的
年增长率在 5. 7‰—11‰之间,平均约 6. 8‰,刚
好是 100 年间人口增加了一倍。⑥ 也就是说,米
价上升的幅度可能小于人口增长的幅度。同一时
期米价的上升自然也伴随着其他物价的缓慢上
升,所谓“其它商品的价格则趋于下降”并不确
切,但物价的上升幅度低于人口的增长幅度,则可
能是一种普遍的现象。陈春声的研究也证明,当
时物价上升对因租佃关系而形成的分配关系影响
不大;也未改变赋税交纳者与官府的分配关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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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声 等:贡赋、市场与物质生活———试论十八世纪美洲白银输入与中国社会变迁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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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银元 1 元约折合 0. 72 库平两。
参见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第 208 页。
全汉昇:《美洲白银与 18 世纪中国物价革命的关系》,见氏著:《中国经济史论丛》,第 475—508 页。
参见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第 219 页。文中所引马立博和陈春声观点,见 Robert
Marks,Chen Chunsheng,Price Inflation and Its Social,Economic,and Climatic Context in Guangdong Province,1707-1800,
T’oung Pao,1995,Vol. 81,No. 1。
这是简单的算术平均数,即对一年中 12 个月各府州上米、中米、下米的最高价和最低价进行算数平均的结果。参见陈
春声:《市场机制与社会变迁———18 世纪广东米价分析》,台北:稻乡出版社,2005 年修订版,第 155—157 页。
乾隆四十一年前后中国人口数有巨大差别,这是因为人口统计方法的不同造成的。乾隆三十八年以前的人口统计为
“编审人丁”数,编审与赋役是联系在一起的,“一户或有五六人,止一二人交纳钱粮;或九丁十丁,亦止一人交纳钱粮”
(《清朝文献通考》卷一九《户口考一》,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 年,第 5025 页),而且地方官员将此视为例行公事,凭空
杜撰,毫无准确性可言。乾隆三十七年各地接到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编审之例,无裨实政,永行停止。”(乾隆《揭阳县志》卷三《赋役
志·户口》,《中国地方志集成·广东府县志辑》第 29 册,上海:上海书店,2003 年,第 302 页)从乾隆四十一年开始的人
口统计为“保甲烟户”数,根据规定,“督抚饬所属按保甲门牌册实在民数,岁以十月同谷数造册送部”(嘉庆《大清会
典》卷一一,《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 632 册,台北:文海出版社,1991 年,第 546 页)。这一做法没有制度上的缺陷,
其可靠性取决于州县官员的认真程度。就广东的情况而言,该时期的人口统计仍然带有任意推测的成分(参见 Ping-ti
Ho,Studies on the Population of China,1368 - 1953,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59,p. 52),但比以前的编审
数要可靠得多。以上的全省人口年均增长率,是根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台北故宫博物院所藏乾隆四十一年至五
十六年户科题本和朱批奏折的相关数字折算出来的。参见陈春声:《市场机制与社会变迁———18 世纪广东米价分析》,
第 21—23 页。
际上靠赋税和各种加派为生的官吏的生活水平并
不因物价上升而下降;物价上升使大量货币财富
集中于商人之手,使商人成为在这场价格变动中
获利最大的社会集团。总而言之,当时这种温和
而缓慢的物价上升是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①
问题在于,弗兰克认为 18 世纪美洲白银大量
流入却未产生明显通货膨胀的原因,在于商品化
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货币需求,从而抵消了白银流
通量增加对于物价上涨的压力:“亚洲由于新增
了货币,造成了生产和交易的增长,并且通过经济
的更加广泛的商品化而提高了货币的流通速
度。”②王国斌在为《白银资本》所写的序言中也
提到,“中国在商业经济的扩张中似乎对白银有
一种无限渴求。16 世纪和 18 世纪大量白银流入
中国照理会引起通货膨胀,但实际上却没有出现
这种情况。这就意味着,中国经济有能力吸收更
多的白银,扩大手工业者和农民的就业和生
产”。③ 本文试图说明的是,这种完全从形式经济
学的逻辑出发的分析,并未能恰如其分地反映 18
世纪中国的实际情况。
实际上,从一条鞭法到摊丁入地的改革之后,
当时中国的确“似乎对白银有一种无限渴求”,不
过这种渴求更重要的缘由,可能在于国家财政制
度和官僚体制运作对白银越来越严重的依赖。18
世纪全国地丁银征收总额约为 3 000 余万两,其
中起运近 2 400 万两,存留近 700 万两;④18 世纪
中叶全国盐税约 550 万两,关税约 430 万两;此
外,朝廷每年可以通过捐监得到约 300 万两银子,
此外,还有茶税、芦课、鱼课、落地税、契税等项杂
税,以及捐官的收入(200—3 000 万两之间)。⑤
百濑弘《清朝的财政经济政策》一文中列举了乾
隆三十一年(1766)朝廷的岁入:地丁 3 291 万两
(含耗羡),盐课 574 万两,关税 540 万两,杂税
142 万两,捐输 300 万两,合计 4 847 万两。⑥也就
是说,18 世纪中叶清王朝每年财政收入获取的白
银高达近 5 000 万两。这个数字是根据林满红统
计计算出来的每年白银进口数的 28 倍,是全汉
昇估算数的 15 倍,弗兰克明显偏大的估计数的
6. 5 倍。
上述数字只是账面上朝廷所得到的财政收
入。具体的赋税征收过程中,火耗、秤头、加派、规
费等等名目层出不穷,相关记载举不胜举。实际
进入官僚体制的白银要远多于此数。
百濑弘在同一文章中,也详细列举了乾隆三十
一年朝廷的岁出:(1)兵饷 1 700 万两,(2)王公文
武官员俸银 94 万两,(3)藩部王公俸银 128 000
两,(4)文武官员养廉银 427万两,(5)中央官署属
吏雇员俸给 83 000 两,(6)中央官员津贴 14 万
两,(7)宫廷、中央官署的营造、典礼、对外事务等
主要经费总额 56 万两,(8)宫廷、中央官署家畜
饲养费 83 000 两,(9)宫廷、中央官署器材费 12
万两,(10)藩部、朝贡国使节赏赐费 1 万两,(11)
织造费 14 万两,(12)铸钱材料费 12 万两,(13)
漕运支出 120 万两,(14)北京赈恤费 3 000 两,
(15)治水费 380 万两,(16)地方一般官衙经费
(驿递、典礼、赈恤、官署事务、属吏雇员薪俸等)
600 万两,合计 3 459. 7 万两。⑦ 不难看出,当时
朝廷岁出最主要的开支是养兵的费用,占其总支
出的一半以上。乾隆六年户部侍郎梁诗正上《八
旗屯种疏》,也谈到同样的情况:
窃惟度支经费,莫大于兵饷之供。惠养
深仁,当豫为长久之计。臣奉恩命简佐农部,
详查每年经费出入之数。伏见每岁春秋二
拨,解部银两,多不过七八百万,少则四五百
万不等。而京中各项支销,合计一千一二百
·07·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参见陈春声:《市场机制与社会变迁———18 世纪广东米价分析》,第 154—161、187—196 页。
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第 220 页。
王国斌:《白银资本》序言,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第 13 页。
参见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 年,第 420—421 页。
参见王业键:《清代中国的财政制度》、《清雍正时期(1723—35)的财政改革》,见氏著:《清代经济史论文集》(一),台
北:稻乡出版社,2003 年,第 287—302、303—339 页。
参见百濑弘:《清朝的财政经济政策》,郑永昌译,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社会经济史组编:《财政与近代历史论文集》,台
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9 年,第 817 页。
参见百濑弘:《清朝的财政经济政策》,第 802 页。
万,所入不敷所出,比岁皆然。盖因八旗兵饷
浩繁,故所出者每多;各省绿旗兵饷日增,故
所入者渐少。是兵饷一项,居国用十分之
六七。①
根据以上的统计,乾隆三十一年朝廷岁入 4 847
万两,岁出 3 459. 7 万两,相抵之下,似乎每年可
以有 1 000 余万两的节余。不过,实际的情况没
有如此乐观,上引有关岁出的统计并不完全,例如
下节将要提及的每年户部用于采买和运输滇铜的
100 万两银子,还有各地钱局采买滇铜的费用,都
没有出现在“岁出”的统计中。但无论如何,18 世
纪清朝的国库基本上是“府藏充实,国用富饶”
的。乾隆后期大学士阿桂上《论增兵筹饷疏》,描
述了康、雍、乾三朝国库积藏的情况:
每年各省所入地丁、关税、盐课、漕项等
银,约三千余万两,灾赈蠲缓不在此数。此岁
入、岁出之大略也。又查康熙六十一年,部库
所存八百余万两。雍正年间,渐积至六千余
万两。而自西北两路用兵,动支大半,我皇上
御极之初,户部库项不过二千四百万两。自
四十六年以来,并未加增赋税,而府藏充实,
国用富饶,部库增至七千余万两。②
部库积藏了 7 000 余万两白银,意味着相当于 21
年中输入中国的美洲白银(假如接受全汉昇先生
的估算)没有进入流通领域。
白银作为一种贵金属,理所当然地也被作为
物质财富,为达官贵人、富商巨贾和其他豪势富户
所囤积。仅以 18 世纪最后一年被抄家的和珅为
例。关于和珅家产数目的说法悬殊不一,薛福成
在《庸庵笔记》中估计有 2. 3 亿两白银,萧一山的
《清代通史》引《清朝野史大观》中的材料,则认为
和珅的家财不下 8 亿两白银。根据清代大内档案
《和珅犯罪全案档》的资料,③和珅抄家时共有白
银元宝 100 个(每个重 1 000 两)、④元宝银 940 万
两、白银 583 万两、苏元银 3 155 460 余两、洋钱
58 000 元(估银 40 600 两)。据此计算,和珅家收
藏的货币形态的白银已达约 1 000 万两,相等于
全汉昇先生估计的 3 年多的美洲白银输入中国的
数量,还未包括抄家单中所列之银碗碟 4 288 件、
白银吐盂 200 余个、白银面盆 56 个等银器。
正因为美洲白银的流入适应了清朝赋税征
收、财政运行和官僚系统运作的需要,很快地进入
国家的贡赋体系,并有很大一部分为国库、皇帝和
权贵所囤积,所以,18 世纪大规模的白银输入,才
没有引致物价的大幅上升。
从“贡赋经济”需求的角度解释美洲白银流
入中国的意义,也有助于理解长达数百年之久的
中国黄金外流的问题。黄金作为一种比白银更为
贵重的物质财富,一直是中国人所追求的财富象
征,和珅的抄家单中就开列有金罗汉 18 尊(高一
尺三寸)、金碗碟 32 桌(共 4 288 件)、赤金吐盂
220 个、赤金面盆 43 个、镂金八宝大屏 16 架、镂
金八宝床 4 架(单夹纱帐俱全)、镂金八宝炕屏 36
架、赤金镂丝床 2 顶、镂金八宝炕床 24 张、赤金元
宝 100 个(每重 1 000 两,估银 150 万两)、生金沙
2 万余两(估银 16 万两)、赤金 580 万两(估银
8 700 万两)等。⑤ 从 17 世纪直至 19 世纪,中国
的金银比价一直低于外国金银市场的比价,⑥虽
然数量不算大,但黄金外流换取白银的情形长期
存在。⑦ 明清时期的中国并未有重要的黄金矿产
开采,中国与外国的金银比价的落差能够持续几
百年,除了说明其实当时国际货币市场运作的有
效性和整合程度,远远没有一些研究者估计的那
·17·
陈春声 等:贡赋、市场与物质生活———试论十八世纪美洲白银输入与中国社会变迁之关系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梁诗正:《八旗屯种疏》,《清经世文编》卷三五《户政十·八旗生计》,北京:中华书局,1992 年,第 867 页。
阿桂:《论增兵筹饷疏》,《清经世文编》卷二六《户政一·理财上》,第 647 页。
参见冯佐哲:《〈和珅犯罪全案档〉考实》,《历史档案》1986 年第 4 期。
薛福成:《庸庵笔记》卷三《轶闻·查抄和珅住宅花园清单》作“银元宝一千个(每个重一百两)”(南京:江苏人民出版
社,1983 年,第 63 页),似更可信。
《和珅犯罪全案·御览抄产单》,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编:《清宫恭王府档案总汇·和珅秘
档》第 9 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 年,第 111—112 页。
参见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第 192 页;杨端六:《清代货币金融史稿》,北京:三联书
店,1962 年,第 295—311 页。
参见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 年,第 617—627 页。
么高之外,可能更重要的是,一条鞭法实施之后,
黄金和白银对于国家赋税收入和行政运作的重要
性完全不同。黄金只是一种财富,而白银到 18 世
纪几乎已经是“国本所系”,朝廷与地方的关系、
官府与百姓的关系,都通过白银这一中介来表达
和体现。从而,在市场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白银的
重要性远远超过黄金。
市场上流通的白银数量,其实不是我们最关
心的问题。无论如何,美洲白银的大量流入,促进
了各级市场的发展,推动货币交换关系更为活跃,
也有助于区域性的商品性作物种植的普遍化,导
致了江南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地城镇和手工业
的发展,已经有许多学者做过富于启发性的研究。
问题在于,这一切都发生于“贡赋经济”的背景之
下,白银的大量输入正好适应了从一条鞭法到摊
丁入地的赋役制度变革的需要。18 世纪时,国
库和官僚体制通过贡赋每年从百姓手中吸纳
近 5 000 万两银子,相当于 15 年以上的美洲白
银输入量。进入国库的白银,大多数会以薪俸、公
共工程费用等形式重新回到流通领域,但对于生
产者来说,置身于这样的过程之中,以其生产物换
取白银的直接目的常常是为了缴纳贡赋,而非资
本的流通。19 世纪太平天国运动之时,长江道
阻,木排无法放流,黔东南清水江流域靠伐木和运
木为生的苗人,就遇到了没有银子缴纳赋税的
窘境:
台之南界,号为高坡,山高气寒,谷收寥
落,赖将木植运售楚吴诸省,得银自赡,并以
供加重之征收。粤匪倡乱以来,江湖道阻,木
积如山,朽烂无用,苗人穷乏,至有挖出亲尸
取殉葬银器,以输官府者;联名呈请轻减,俟
江湖平定,木可畅行,仍复旧例。①
这种为缴纳赋税而出卖产品的交易行为,同样也
能促使商业的“繁荣”,官府每年 5 000 万两以上
的白银需求量,自然会迫使所有负有缴纳赋税义
务的普通百姓争先恐后地进入市场,也自然会有
人因为货币交换和市场活动获得巨大财富,但是,
这种商业繁荣背后的社会发展取向,则不是能够
用一般的经济学逻辑,就可以自以为是地推导出
来的。
四、看得见的手:
粮价奏报与银钱比价
与明朝政府既无意愿、亦无能力控制贵金属
的价格与流通的做法不同,清朝政府表现出积极
干预物价和贵金属价格的雄心。为系统了解各地
的物价动态,清王朝在 18 世纪建立了粮价和银钱
比价奏报制度,并一直运作到清末,这是中国历史
上第一次出现系统的全国性物价和贵金属价格调
查报告制度。
关于清代粮价奏报制度的建立与运作,已有
许多学者做过很好的研究。② 目前所见最早的有
关粮价的奏折是康熙三十二年七月苏州织造李煦
关于苏州得雨和米价的奏报,后来雍正皇帝曾有
“当年圣祖命各省督抚折奏米价雨旸”的说法,③
说明粮价奏报制度的建立是由于康熙帝的谕旨。
乾隆元年(1736)以后,该制度正式成为各级地方
官员的日常行政事务。粮价报告按县—府—省—
中央的程序逐级上报,一般情况下,州县粮价由知
县(州)按旬开折呈报知府,知府在查核州县的报
告后,将各县和自己所作的全府的概括性报告一
起上报布政使。布政使在这些报告的基础上,提
出全省粮价的概括性报告,其中包括某一月份各
·27·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①
②
③
韩超:《苗变记事》,振绮堂丛书本,四川大学图书馆编:《中国野史集成》第 43 册,成都:巴蜀书社,2000 年,第 349 页。
文中所谓“台之南界”,指清水江中游的台拱一带地方。有关清代清水江流域的木材采伐、运输,参见张应强:《木材之
流动: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区的市场、权力与社会》,北京:三联书店,2006 年,第 28—47 页。
参见王业键:《清代的粮价陈报制度及其
评价
LEC评价法下载LEC评价法下载评价量规免费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
》,见氏著:《清代经济史论文集》(二),台北:稻乡出版社,2003 年,第 1—
36 页;Endymion Wilkinson,The Nature of Chinese Grain Price Quotations,1600 - 1900,Transaction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Orientalists in Japan /Kokusai Toho Gakusha,Kaigi Kiyo,1969,14,pp. 54 - 65;陈春声:《市场机制与社会变
迁———18 世纪广东米价分析》,第 293—306 页。
参见魏廷珍:《奏报皖省麦收分数粮价折》,见《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 13 辑,台北:故宫博物院,1977—1980 年,第
501—502 页。
府州各种主要粮食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与上月粮
价的比较以及“价中”、“价贱”、“价贵”之类的说
明。这一概括性报告分送总督和巡抚,督抚上报
皇帝的粮价单实际上是布政使所送报告的复制
品。雍正、乾隆两代皇帝对粮价奏折高度重视,在
奏折上常有长篇朱批。在制度设计的层面上,清
王朝的各级地方官员也都有理由对粮价的变动保
持敏感,并有渠道及时获得有关价格变动的资讯。
有关朝廷和官员关注粮价问题的意义,下一节再
专门讨论。
清代实行银、铜平行本位制度,银与钱相权而
行,两种货币均具有无限法偿资格。清初规定银
两与制钱的比价为 1 两比 1 000 文。乾隆五十一
年“覆准各省市换钱价长落,随时行令将市换钱
价有无增昂,按月查明,按季报部,以凭查核”,①
所以,地方官和朝廷对银钱比价的变动也是十分
了解的。重要的是,朝廷有可能通过增减铜钱铸
造的数量、调整铜钱的重量和成色等方法,努力使
银钱比价维持在一个大致合理的水平。尽管大致
说来,1700—1800 年一百年间,银钱比价总体上
有缓慢的下跌趋势,即相对于制钱,白银价格有所
下降,②但对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几乎没有任何
影响。与明朝的货币政策相比,18 世纪清王朝维
持平行本位制度之下两种金属货币比价的举措,
其实是相当成功的。
① 《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一九《钱币考一》,见《续修四库全书》第 815 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年,第 600 页。
② 参见陈昭南:《雍正乾隆年间的银钱比价变动》,台北:商务印书馆,1966 年。
③ 参见《皇朝掌故汇编》内编卷一九《户政十一·钱法一》,《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 125 册,台北:文海出版社,1986
年,第 2008 页。
④ 参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七七六《刑部·兵律关津》,《续修四库全书》第 809 册,第 523—524 页。
⑤ 参见木宫泰彦:《日中文化交流史》,胡锡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年,第 650、654 页。
⑥ 《内务府题请将湖口等十四关铜斤分别交与张鼎臣王纲明曹寅等经营本》,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
曹家档案史料》,北京:中华书局,1975 年,第 16 页。
⑦ 参见《清朝文献通考》卷一四《钱币考二》,第 4978、4980 页。
清王朝对白银流通基本上采取放任的政策,
其调节银钱比价的作为,基本上通过控制官铸制
钱的方式来实现。朝廷在户部和工部设宝源、宝
泉二局负责铸钱,各省也分别设有钱局。17 世纪
中期,由于铸钱原料供应不够稳定,各地钱局旋开
旋辍,时有“钱荒”的情形出现。
康熙中期以前,宝源、宝泉二局和各省钱局铸
钱的原料主要来自日本的洋铜进口,但过程曲折。
清军入关之初,面对缺乏铸钱币材的局面,清廷曾
鼓励民众出海“市铜”。③但十余年后,即在东南
沿海数省实行迁海和海禁政策,规定沿海的官员、
兵民不得出海贸易,洋铜采买自然也没有合法
地位。④
康熙二十三年清政府开海禁,而日本幕府担
心贵金属外流,遂于次年(日本贞享二年,1685)
发布贸易令,规定中国商船贸易限额,最高不超过
6 000 贯(1 贯 = 100 两)。贞享五年发布贞享令,
规定每年到长崎贸易的中国商船不得超过 70 艘。
日本正德五年(康熙五十四年,1715)又有所谓
“正德新令”,规定中国到日本贸易商船限制在每
年 30 艘。⑤
而在中国方面,采买进口铜斤的规定也一直
变化着。康熙三十八年朝廷将采买铜斤的任务交
给内务府商人:
康熙三十八年十二月内,张家口商人王
纲明等呈请接办芜湖、浒墅、北新、淮安、扬
州、湖口六关,总共铜二百二十四万六千三百
六十斤。⑥
内务府商人的所谓“六关”办铜,主要就是在江浙
地区采购日本的洋铜。康熙四十年,江宁织造曹
寅等人呈请加入办铜。但到康熙五十四年,内务
府商人办铜积欠达 200 多万斤,无法满足铸币需
要,朝廷遂中止商人办铜,改归“江苏、安徽、江
西、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八省督抚,委员办
解,增定价直”。八省督抚“委员办解”,也是派遣
下属到苏州等地采办洋铜。康熙六十年,改归江
浙二省办铜。⑦雍正年间又改为五省办铜。但是,
始终无法解决商人办铜积欠、铸钱洋铜不足的问
题。乾隆二年决定,暂停一年采办洋铜,清理商人
的积欠。将倭照收归江苏藩库,由江苏另招新商
·37·
陈春声 等:贡赋、市场与物质生活———试论十八世纪美洲白银输入与中国社会变迁之关系
给予倭照,到日本采购洋铜。同时有官、民商参与
购买洋铜。但是,还是不能解决商人的欠款。乾
隆二十年,清廷设定购铜民商 12 家,即所谓“额
商”。①但其时日本铜产日减,洋铜进口在制钱铸
造中地位已无足轻重了。
至于从日本进口洋铜的数量,傅衣凌先生曾
转引日本宝永六年(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长崎
奉行的报告,说明自宽文二年(1662)至宝永五年
(1708)的 46 年间,日本共输出铜 114 198 700
斤,②平均每年约 248 万斤,当然,这些铜斤不会
全部流入中国,特别是期间有 23 年清朝实行迁海
和海禁政策。根据前引《内务府题请将湖口等十
四关铜斤分别交与张鼎臣王纲明曹寅等经营本》
的记载,康熙三十八年内务府商人接办芜湖等六
关,每年共办铜 2 246 360 斤,其中大部分应该来
自日本;而《清朝文献通考》提到的雍正元年
(1723)的进口数是“一百三四十万斤”,③乾隆二
十五年规定的进口额度是 200 万斤;④但这个目
标似乎不易达致,至乾隆三十四年就有额商自愿
减船减额的
申请
关于撤销行政处分的申请关于工程延期监理费的申请报告关于减免管理费的申请关于减租申请书的范文关于解除警告处分的申请
。⑤综上所述,乾隆中叶以前中国
每年从日本输入“洋铜”数量似乎应在 150 万至
200 万斤之间。而根据刘序枫的研究,中日两国
的记载虽略有不同,但 1767 年至 1771 年间平均
每年官商和额商办铜的数量共约 120 余万斤。⑥
虽说不无小补,但相对于当时全国制钱鼓铸每年
用铜 1 000 多万斤的需求量(详后),这个数字实
在还是太低了。
① 有关清代采买洋铜的制度变化,参见傅衣凌:《明清时代的商人及商业资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年,第 176—197
页;刘序枫:《清康熙—乾隆年间洋铜的进口与流通问题》,见汤熙勇主编:《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 7 辑上册,台北:
中研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1999 年,第 93—144 页;焦鹏:《跨国贸易与地方社会———16 世纪以降乍浦港的研
究》,博士学位论文,中山大学历史系,2007 年,第 38—71 页。
② 参见傅衣凌:《明清时代的商人及商业资本》,第 187 页。
③ 《清朝文献通考》卷一五《钱币考三》,第 4982 页。
④ 参见《清朝文献通考》卷一七《钱币考五》,第 5011 页。
⑤ 参见高晋:《收小钱以供鼓铸疏》,《清经世文编》卷五三《户政二十八·钱币下》,第 1335 页。
⑥ 参见刘序枫:《清康熙—乾隆年间洋铜的进口与流通问题》,见汤熙勇:《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 7辑上册,第 115页。
⑦ 李绂:《与云南李参政论铜务书》,《清经世文编》卷五二《户政二十七·钱币上》,第 1294 页。
⑧ 参见严中平:《清代云南铜政考》,北京:中华书局,1957 年,第 82 页;杨端六:《清代货币金融史稿》,第 21 页。
⑨ 《清朝续文献通考》卷四四《征榷考十六·坑冶》,《续修四库全书》第 816 册,第 219 页。
⑩ 参见梁方仲:《明代一条鞭法的论战》,见《梁方仲文集·明代赋役制度》,北京:中华书局,2008 年,第 151 页。
真正保证朝廷的制钱铸造政策得以成功的,
是康熙中期以后滇铜的开采。清代中国最主要的
铜产地是云南,康熙二十年“三藩之乱”结束,云
南地方归入清廷掌握,铜矿的开采渐旺,京局采购
铜斤逐渐移到云南。康熙四十四年在云南设立官
铜店,强制收买铜斤,是 18 世纪官设钱局铸币材
料供应保持稳定的关键,具体的做法,可参见乾隆
元年李绂《与云南李参政论铜务书》:
矿民入山采纳,官必每百斤预发价银四
两五钱,至铜砂煎出时,抽去国课二十斤,秤
头加长三十斤,共交一百五十斤。此无本之
矿民所由因也。其有不愿(领)官价,自备工
本,入山开采者,至铜砂放出时,令矿民自备
脚力,驼至省店领银,每百五十斤给银五两,
又旷日持久,不能支领,于是有本之矿民亦
困。其有私相买卖者,谓之私铜,将铜入官,
复坐以罚。⑦
乾隆三年制定《云南运铜条例》,又使铜的长途运
输有了制度上的保证。根据严中平的研究,乾隆
三十一年云南铜产量达到 1 467 万多斤。⑧每年
户部用于滇铜采买和运输的开支,据光绪十年户
部的奏报,“滇省产铜,自乾隆以来,每年部拨铜
本银一百万两,岁运京铜六百三十余万斤”。⑨各
地钱局每年采买滇铜的数量也在 500—600 万斤
之间,还要花费几十万两银子。
值得注意的是,清王朝维持银钱比价相对稳
定的目的,仍在于保证以白银为中心的赋税征收。
梁方仲先生在评论明代反对一条鞭法的意见时,
就特别注意到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银钱的比率定
得太不合理。⑩清代赋税征收完全以白银为计算
单位和交纳物,但日常生活中百姓市场交易所得
的主要是铜钱,保证银钱比价稳定,有利于官府从
为了交纳赋税而出卖产品的百姓手上,顺利获得
银两。以嘉庆年间广东澄海县一位低层士绅的记
·47·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载为例:
谨按定例于上则麦地、墲坪、池塘各项,
计亩定额。犹忆童稚时见乡民赴官输纳,每
亩不过铜钱一千一二百文,数十年来,渐而一
千三四百文矣,渐而一千五六百文矣,今且一
千七八百文矣,或至二千余文矣。其中火耗
日增,秤头日增,此外房有礼,差有饭礼,年例
有礼,名目纷起,科敛繁多。其有粟米之户,
任意折色,倍加无已。①
澄海是清代东南沿海私人海上贸易活动最为活跃
的县份,地方志对 18 世纪该县海上贸易活动的情
况,有如下常被引用的记录:
惟是邑自展复以来,海不扬波,富商巨
贾,卒操奇赢,兴贩他省。上溯津门,下通台
厦。象犀金玉与夫锦绣皮币之属,千艘万舶,
悉由澄分达诸邑。其自海南诸郡转输米石
者,尤为全潮所仰给。每当春秋风信,东西两
港以及溪东、南关、沙汕头、东陇港之间,扬帆
捆载而来者,不下千百计。高牙错处,民物滋
丰,握算持筹,居奇屯积,为海隅一大都会。②
因此,这里也是白银使用最为普遍的地方。有意
思的是,前引记载提到缴纳赋税时,所用的单位仍
然是铜钱。这里描写的不是实际的赋税缴纳物
(因为同一文集谈到“自封投柜”的制度时,明确
讲到向官府缴纳的是银子),而是百姓头脑中为
达到纳税额所必须付出的铜钱数量,从同一文集
的其他描述可知,在日常交换中,当地百姓出售产
品所得的主要是铜钱。澄海这样有海上贸易传统
的沿海县份尚且如此,更何况内地和山区。
康熙四十四年在云南设立官铜店和乾隆三年
颁布《云南运铜条例》,有效地保证了两个京局和
各省钱局铸钱的原料供应,从前引有关铜斤开采、
煎炼、收买的规定不难看出,官铜店同时具有垄断
开采权、征税、包买铜斤等多重的职能,收买铜斤
的价格是官府决定的。根据《云南运铜条例》,铜
斤的运输更是带有徭役征发的性质。③ 所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