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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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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库管理办法保险库管理办法 保险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 凡属本企业的有价证券、权状、执照、合同、营业资金、支票、机密性或重要性的物件等需统一保存者,得放置于保险库中。 第二条 总经理得指派专人负责经管保险库。 第三条 经管人应审慎保管保险库钥匙,并严守密码,离职或移交工作亦同,如因此而致公司遭受损失,将依情节轻重惩处或依法究办。 第四条 经管人应备签收簿,凡入库保存的证件均需签收;出库、借出或移交时,亦应由接收人签收,以明权责。 第五条 经管人应将入库证件分公司或分类归档,并将公司、资料名称、数量、移交日期等记入"档案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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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库管理办法 保险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 凡属本企业的有价证券、权状、执照、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营业资金、支票、机密性或重要性的物件等需统一保存者,得放置于保险库中。 第二条 总经理得指派专人负责经管保险库。 第三条 经管人应审慎保管保险库钥匙,并严守密码,离职或移交工作亦同,如因此而致公司遭受损失,将依情节轻重惩处或依法究办。 第四条 经管人应备签收簿,凡入库保存的证件均需签收;出库、借出或移交时,亦应由接收人签收,以明权责。 第五条 经管人应将入库证件分公司或分类归档,并将公司、资料名称、数量、移交日期等记入"档案明细表"(附件3.9.7),以利查询。 第六条 签收簿及档案明细表应保存五年以上,不得丢弃或销毁。 第七条 保险库内物品如有遗失或失窃,应即呈报上级处理。 第八条 零星物件应装袋或装订,以免零乱。 第九条 盘点方式如下: (一)经管人得于盘点前将资料、清单备妥。 (二)关系企业用保险库(编号1):每年由总管理处人员盘点一次。 (三)各公司财务部保险库(编号2):每年由总经理室人员盘点一次。 (四)总经理应不定期指派人员进行抽点。 (五)盘点人应于五日内,将盘点报告呈报上级核阅。 第十条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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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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