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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康有为与公车上书
———读《“公车上书”考证补》献疑 (二)
房德邻
三、康有为是不是公车上书的领袖
在几本通用的中国近代史教材中都是把康有为描
写成公车上书的领袖 ,根据的史料主要是本文开头所引
的《自编年谱》的那段文字。而茅先生则对这段文字进
行证伪 ,否定康有为是公车上书的领袖。
这项证伪工作不是从茅先生开始的 ,而是从黄彰健
先生开始的 ,孔祥吉、汪叔子和王凡先生等继其后。他
们的基本方法是 :按时间顺序排列有关叙述公车上书的
三种主要史料 (出版于乙未年五月的《公车上书记序》①、
康有为的弟子徐勤写于同年八月的《南海先生四上书
记·杂记》、康有为写于同年冬的《自编年谱》) ,将这三种
文献对读 ,找出不同之处 ,然后探究不同之处何者为真
何者为假 ,其结论是《自编年谱》说的是假 ,《公车上书记
序》说的是真。茅先生集其大成 ,不但将前几位的主要
观点重新论证一遍 ,并且又揭露出康有为的几处谎言。
如此一来 ,《自编年谱》那段并不太长的文字几乎处处是
假。最后茅先生做出如下结论 :
“由此可以看出一条清晰的线索 ,从‘沪上哀时老人
未还氏’,到徐勤的《杂记》,再到康有为的《我史》,再到
梁启超的《戊戌政变记》,最后到了康的诗注以及梁后来
的多种说法 ,已经有了多重的‘放大’与‘层累’。汪叔子
先生、王凡先生 1987 年的论文即已对此提出了‘三阶
段’,以说明此中的变化层次。康氏公车上书的事实 ,被
康、梁派一次又一次地涂抹 ,色彩越来越靓丽 ,情节越来
越戏剧化 ,也越来越容易引起治史者的兴味。”② 又说 :
“康有为《我史》中关于公车上书的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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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有误 ,很不
可靠。如从政治高层的决策过程去观察细部 ,可以十分
明显地看出其牵强与张扬 ,许多戏剧性的情节 ,似为其
想像。叙史者若加引用 ,需得处处小心。相比之下 ,较
为可信的史料是‘哀时老人未还氏’的《序文》,尽管我本
人还限于史料 ,只能对该文进行分析 ,而不能一一坐实
该文中所叙的情节。从此开始 ,经徐勤、康有为、梁启超
等人之放大 ,更兼后人之渲染 ,层累地积成了今日一般
史书所叙的公车上书的情节。”③
我的看法与茅先生刚好相反 ,我认为就主要的过
程和情节来看 ,从《公车上书记序》到《杂记》再到《自编
年谱》,是越来越真实了。这道理也很简单 ,康有为是
亲身参与者 ,他当然更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 ,并且是写
在秘不示人的《自编年谱》中 ,既无公开宣传的功利 ,又
无避讳之考虑 ,所以就更真实。而那位“沪上哀时老人
未还氏”所写则是耳食得来 ,不免丢三落四 ,甚至不得
要领 ;再加上公开出版 ,不能不有避讳 ,于是又不真实。
下面来讨论有关发动、组织、投递等几个关键性的情
节。
(一)康有为是不是乙未年公车上书的第一发动者
《公车上书记序》(以下简称《序》) 说 :“中日和约十
一款 ,全权大臣既画押 ,电至京师 ,举国哗然。内之郎
曹 ,外之疆吏 ,咸有争论。而声势最盛 ,言论最激者 ,莫
111
①
②
③ 茅海建 :《考证补 (二)》,第 133 页。
茅海建 :《“公车上书”考证补 (二)》(以下简称《考证补
(二)》) ,《近代史研究》2005 年第 4 期 ,第 131 页。
我未见过《公车上书记》这部书。据汪叔子、王凡《〈公
车上书记〉刊销真相》说 ,《公车上书记》的内容为 : 袁祖志
《序》、刘锡爵《序》、沪上哀时老人未还氏《公车上书记》、康有
为《上清帝第二书》。(《江西社会科学》1990 年第 4 期) 由此可
知沪上哀时老人未还氏写的是《公车上书记》,而不是《公车上
书记序》。但是《中国近代史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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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刊·戊戌变法》第 2 册中收
录的未还氏此文题为《公车上书记序》,《康有为全集》第 2 册
中收录的题目同。研究这一段历史的学者多依据上述二书 ,
所以都称之为《序》。茅先生的文章亦如此。我也沿袭称
《序》,以方便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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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车上书一事。初者 ,广东举人梁启超联名百余 ,湖
南举人任锡纯、文俊铎、谭绍棠各联名数十 ,首诣察院 ,
呈请代奏。既而福建、四川、江西、贵州诸省继之 ,既而
江苏、湖北、陕甘、广西诸省继之 ,又既而直隶、山东、山
西、河南、云南诸省继之。盖自三月二十八、三十、四月
初二、初四、初六等日 (都察院双日堂期) 察院门外车马
阗溢 ,冠衽杂 ,言论滂积者 ,殆无虚焉。”①
茅先生分析说 :“这一段叙述与《我史》最大的差别 ,
是没有提出公车上书的领导者 ,仅仅提出梁启超与湖南
举人为都察院首递者 ,而首递的日期为三月二十八日。
其余各省似乎是在粤、湘两省的榜样作用之下 ,闻风而
动。由于四月初八日之前都察院代奏的条陈皆是抄本 ,
未署日期 ,初八日之后各上书所具时间前已说明 ;两相
对照 ,‘未还氏’的《序文》还是大体准确的。”②
“两相对照”怎么就知道“‘未还氏’的《序文》还是大
体准确的”呢 ? 依照常理 ,两相对照只能知道两者有什
么不同 ,并不能知道哪一个准确 ,哪一个不准确。要知
道哪个准确 ,哪个不准确 ,必须用其他史料来证明。但
茅先生未给出证明 ,黄彰健、孔祥吉、汪叔子、王凡等也
未给出证明 ,他们不过是预设了《序》准确而已 ,再用这
个预设去反证康有为撒谎。而事实上《序》是很不准
确的。
《公车上书记序》的作者署名“沪上哀时老人未还
氏”,不知他究系何人。茅先生猜测他可能是康有为 ,但
我认为《序》虽然与康、梁一系有关 ,但作者肯定不是康
有为 ,因为 :第一 ,《序》评论康有为草拟的上书说“不免
有言之过激 ,及陈议太高 ,骤难实行者”,这不会是康有
为的评论 ;第二 ,《序》在叙述公车上书的经过时忽视了
康有为的领导作用 ;第三 ,《序》的叙述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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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作者不了解
京城上书的经过 ,更不了解公车上书的内情。
上引一段《序》有三点与《自编年谱》不同。第一 ,
《序》说 :“中日和约十一款 ,全权大臣既画押 ,电至京师 ,
举国哗然。内之郎曹 ,外之疆吏 ,咸有争论。”这是说全
权大臣李鸿章在日本画押后 ,电至北京 ,立刻就激起了
反对的声浪 ,官员们首先上书反对。而《自编年谱》说 :
“⋯⋯再命大学士李鸿章求和 ,议定割辽、台 ,并偿款二
万万两。三月二十一日电到北京 ,吾先知消息 ,即令卓
如鼓动各省 ,并先鼓动粤中公车 ,上折拒和议 ,湖南人和
之。”这是说 ,康有为先知道李鸿章已经在日本议定和约
的消息后 ,立即令梁启超鼓动广东举人上书 ,这个行动
是在“举国哗然”之前 ,在大规模的官员的上书之前。第
二 ,《序》没有明确地指出是康有为令梁启超鼓动广东举
人上书 ,读者仅能从其师生关系推测与康有为有关。
《自编年谱》则说明是康有为令梁启超鼓动的。第三 ,
《序》未说明湖南举人上书是因康、梁的活动而与广东同
日呈递。《自编年谱》则说明“湖南人和之”。
上面三点不同 ,都是康有为准确 ,《序》不准确。
《序》说李鸿章电至京师就“举国哗然”,这说明作者
未亲历过京城的上书活动 ,所以不知道京城的上书是由
李鸿章画押归来 (三月二十六日) 引起的 ,误以为是“电
至京师”(三月二十一日)引起的。
李鸿章于三月二十一日电寄译署 ,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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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旨即与
定约”,说 :“午前接皓、马电 ,即约伊藤在公所会商。赔
款、让地二端 ,无可商改 ,遵旨即与定约 ⋯⋯现拟二十
二日缮清约稿 ,二十三日巳正画押 ,万难久待。鸿于画
押后即登轮回津 ,再将和约原本专员送京 ,敬候批准。”
这份电报于亥时发出 ,次日到译署。③ 这封电报并未引
起“举国哗然”,也未出现“内之郎曹 ,外之疆吏 ,咸有争
论”的情形。我在前面已经指出 ,大规模的上书是由李
鸿章成约归来引起的 ,是三月二十九日开始的 ,而不是
由“电至京师”引起的。电至京师后 ,从三月二十二日
至二十八日仅有 4 起京官上书 ,它们均不是因为得知
李鸿章的电报而上书的。所以无论是三月二十九日以
前还是以后的京官上书 ,没有一件是因为“电至京师”
引起的。
还须指出一个细节。《序》说 :“中日和约十一款 ,全
权大臣既画押 ,电至京师 ⋯⋯”这“既画押”三字不准确。
事实是 ,李鸿章的这封电报说 ,他于二十日与日本伊藤
议定和约 ,但尚未画押 ,预定于二十三日画押。而康《自
编年谱》记 :“⋯⋯再命大学士李鸿章求和 ,议定割辽、
台 ,并偿款二万万两。三月二十一日电到北京 ,吾先知
消息 ⋯⋯”这里用“议定”而不用“画押”,与李鸿章电报
所说相符。这一细节有力地证明了康有为确实于三月
二十一日得知李鸿章电报内容 ,否则他不会准确地写下
“议定”二字 ,其《自编年谱》所记这一段准确无误。而
《序》的作者未身临其事 ,所记粗率。
查阅现存的乙未年反对议和的上书 ,在官员的上书
中没有一例是由李鸿章二十一日电报引起的 ,但在举人
的上书中却有一例是由这封电报引起的 ,它就是梁启超
211
①
②
③ 《寄译署》(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亥刻) ,中国史
学会主编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以下简称《中日战
争》)第 4 册 ,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 2000 年版 ,第
345 页。
茅海建 :《考证补 (二)》,第 123 页。
《康有为全集》第 2 册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0 年版 ,第
103 页。
近代史研究 2007 年第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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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衔的广东举人上书。据《序》和《自编年谱》说 ,梁启超
领衔的广东举人上书和湖南举人的联名上书是三月二
十八日投递都察院的。易顺鼎三月三十日给刘坤一的
电报也可以证实三月二十八日确实有举人上书 ,电文
为 :“消息严密 ,似尚未决。闻翰林、内阁、公车各上书阻
和。”① 易顺鼎三月三十日的电报提到有公车上书 ,这公
车上书就应该是二十八日投递的 ,因为都察院是双日堂
期。
梁领衔的上书说 :“窃闻李鸿章奉使日本 ,和议已
成 ,有割东三省沿边及台湾全省一事 ,天下闻之 ,未有不
震动发愤痛心疾首者也。”书末请皇上“严饬李鸿章订正
和款 ,勿割台湾”。② 从这两段文字看 ,梁启超在起草上
书时 ,尚不知道李鸿章已经归国 ,但已经知道李鸿章与
日本达成和议。由此可以断定他的“和议已成”的消息
的源头不是得自于李鸿章三月二十六日抵达天津后的
六百里驰奏 ,而是得自于此前的二十一日李鸿章由日本
的电奏。而上书中用“和议已成”(不用“和议将成”、“已
画押”) ,其用语与《自编年谱》一致 ,也与李鸿章电报一
致 ,这说明这道上书确实是在康有为得知二十一日电报
内容后鼓动起来的 ,而不是由别的什么人鼓动起来的。
《自编年谱》所记表明 ,康有为深知梁启超上书的内情和
经过。
与梁启超同一天上书的还有湖南举人的 3 道上书 ,
从这 3 道上书的内容来看 ,其起草人都不知道“和议已
成”。谭绍棠领衔的上书说 :“今李鸿章重伤昏迷 ,所议
条款全出李经方之手。道路传闻 ,欲借倭人以倾中国之
意⋯⋯”③ 文俊铎领衔的上书说 :“风闻李鸿章中枪伤
重 ,所议款目皆经李经方等一意主持。”④ 任锡纯领衔的
上书说 ;“日来传闻和议将成 ,朝廷割地数千里 ,赔费二
万万 ,通商四口 ,减税三成 ,津、威驻兵 ⋯⋯”⑤ 他们不仅
不知道“和议已成”,而且对于《马关条约》内容的了解也
很不准确 ,有的内容还是日本方面于谈判初期所提草约
《十款和约》的内容 ,如说“减税三成”(此条后已删除) ,
有的是得自不实的传闻 ,如说天津、威海驻兵 (《十款和
约》规定是奉天和威海驻兵 ,后将奉天删除) 。看来湖南
举人的消息不大灵通。可是他们为什么仅仅知道一些
不准确的马关条约的内容就联名上书反对 ,并且和广东
举人同一天送呈都察院呢 ? 他们是相约而来 ,还是不约
而至 ?
京官联名的大规模上书是不约而至 ,始于三月二十
九日 ,这是因为在二十八日李鸿章成约归来的消息已传
遍京城 ,于是各衙门的官员就在本衙门中串联 ,联名上
书 ,估计在下午或者傍晚递到奏事处 ,所以同时在二十
九日奏上。但是二十八日广东举人和湖南举人共 4 起
上书同时递到都察院却不是“不约而至”,因为他们没有
不约而至的理由。在二十七日以前没有一道举人上书 ,
无论单独的还是联名的 ,一是因为举人没有言责 ,二是
因为除康、梁外 ,其他举人不知道“和议已成”。都察院
于四月十五日代递的云南举人张成濂领衔的上书说 :
“⋯⋯故自李鸿章赴倭而后 ,天下臣民惟静等和议之定 ,
以纾君父之忧 ,未敢妄出一言 ,致涉干扰。亦谓李鸿章
受恩深重 ,天良不至灭尽 ,虽于国体有辱 ,或于国脉无
伤。乃今闻和约成矣 ,全权已画押矣。所立条款 ,则竟
万万出人意料之外 ⋯⋯”⑥ 先是“天下臣民惟静等和议
之定 ,以纾君父之忧 ,未敢妄出一言 ,致涉干扰”,所以即
使听到一些传言也不急于上书 ,待到“闻和约成矣 ,全权
已画押矣”,才上书。它解释了举人们为什么在听到《马
关条约》的内容时并不急于上书 ,而要等到确知李鸿章
已经画押的消息才上书。梁启超领衔的联名上书正是
在得知李鸿章已经在日本议定和约的消息之后投递的 ,
可是湖南举人例外 ,他们在并不知道议定和约时就大规
模联名上书 ,121 人分三拨同一天与广东举人赴都察院
上书。这不可能是“不约而至”,而是“相约而来”。他们
是应广东举人之邀同日上书的。所以《自编年谱》中写
了一句很妥切的话“湖南人和之”。
广东、湖南举人上书是二十八日呈递都察院的 ,二
311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云南举人张成濂等为和议将成国势愈危敬呈御侮方
略十条呈文》,《续编·中日战争》第 3 册 ,第 200 —201 页。《续
编·中日战争》的编者将这件上书系于都察院四月初七日代奏的
上书中 ,为第六件 ,乃误。四月初七日《都察院左都御史裕德等
代递各省京官举人呈文折》说明此次代奏有吉林、福建、贵州、广
东、江西、广西的京官、举人上书五件 ,并无云南举人上书。而据
《续编·中日战争》第 3 册中收录的都察院四月十五日代奏折说 ,
它代奏江西举人罗济美、云南举人张成濂等各条陈一件 ,但《续
编·中日战争》第 3 册在此处仅收录了罗济美呈文 ,而未收张成
濂等呈文 ,乃因张成濂等呈文误置于四月初七日代奏中了。又
茅海建文指出 ,云南举人张成濂领衔的上书署为四月十四日 ,十
五日由都察院代奏。
《湖南举人任锡纯等为和议将遗害无穷呈文》,《续编·
中日战争》第 3 册 ,第 173 页。
《湖南举人文俊铎等为和局遗害极大应立予驳斥力持
战守呈》,《续编·中日战争》第 3 册 ,第 168 页。
《湖南举人谭绍棠等为和议必不可许战守确有可恃呈
文》,戚其章主编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中日战争》(以下
简称《续编·中日战争》)第 3 册 ,中华书局 1991 年版 ,第 171 页。
《广东举人梁启超等呈文》,《中日战争》第 4 册 ,第 39、
42 页。
《中日战争》第 6 册 ,第 430 —431 页。
房德邻/ 康有为与公车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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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日的京官上书实际上也是在二十八日子夜以前呈
递到奏事处的 ①,两者是同一天呈递的 ,但前面已经说
过 ,上书的原因不同 ,广东举人的上书是因为得知二十
一日李鸿章电奏的议定和约的消息 ,与之联合行动的湖
南举人则仅知道不很准确的《马关条约》的内容 ,而京官
的上书则是因为得知李鸿章画押归来的消息 ,所以从呈
递的时间和原因来看 ,举人联名的大规模上书早于京官
的大规模上书。但是京官的上书二十九日就呈到军机
处 ,为外间所知 ,而举人的上书迟至四月初六日呈到军
机处 ,才为外间所知 ,所以外间认为大规模的上书是从
三月二十九日京官开始的 ,举人在后 ,并且以为都是由
于同样的原因即二十八日李鸿章从天津驰奏之披露。
也因此 ,姚锡光《东方兵事纪略》记 :“未几 ,鸿章成约归 ,
割地、赔款、商利均从倭意 ,方称病翱翔天津 ,于是京朝
官之封章 ,疆臣之电奏 ,会试公车在都者亦腾章力阻。”
文廷式《闻尘偶记》说 :“俄而御史争之 ,宗室、贝勒、公、
将军之内廷行走者争之 ,上书房、南书房之翰林争之。
于是内阁、总署及各部院司员各具公疏 ,大臣中单疏者
亦十余人。于是各省公车会试京师者亦联名具疏 ,请都
察院代奏。”这种叙述无意中抹杀了举人上书在前的事
实 ,也抹杀了康有为第一个鼓动举人上书的事实。沪上
哀时老人未还氏《序》也抹杀了这两点重要的事实。
幸亏康有为《自编年谱》留下了真实的记录 ,使后人
有机会沿着他的线索将这段史实搞清楚。
康有为鼓动的广东举人上书和湖南举人上书于三
月二十八日投递到都察院 ,它是大规模反对议和的上书
浪潮的第一波。康有为是鼓动公车上书的第一人。
(二)康有为、梁启超等是否“分托朝士鼓动”
《序》讲到继广东、湖南举人联名上书之后其他省先
后上书的情况 ,但未说明康、梁与其他省举人上书有什
么关系。而《自编年谱》说 ,在鼓动了广东和湖南的举人
上书之后 ,“与卓如分托朝士鼓 [动 ] ,各直省莫不发愤 ,
连日并递 ,章满察院 ,衣冠塞途 ⋯⋯”茅先生认为 ,《序》
讲的是正确的 ,广东、湖南的举人上书影响了其他各省 ,
但康、梁并未对其他各省做过什么工作。茅先生并且花
了很大气力来揭露《自编年谱》所说“分托朝士鼓 [动 ]”
之伪。下面来看他是怎样揭露的 ,并讨论其结论是否能
成立。
茅先生指出 :四月初六日都察院代奏梁启超领衔的
80 名广东举人联名上书 ,初七日代奏陈景华领衔的 289
名广东举人联名上书 ,在前一上书上签名的举人基本上
都在后一上书上签名了 ,这说明陈景华领衔的上书至少
在方法上受到了梁启超的影响。茅先生由这一案例出
发 ,做出一个假设 ,说 :
“由此可以提出一个假设 :如果各省举人的上书活
动是由康有为、梁启超等人‘鼓动’、‘分托’的话 ,那么 ,
这些举人应当乐意参加康有为亲自组织的 18 省举人联
名上书。”② 他由一个案例就推出一个通则 ,这在方法上
是不可取的 ,因为样本太少 ,并且这个样本还是个特例 ,
即两次签名都是广东省的举人。然而茅先生又将这个
很不可靠的通则作为以下研究的假设前提 ,他由这个假
设出发 ,将乙未年在上海出版的《公车上书记》所附 16
省举人题名共 602 人与现存各省联名上书的举人名录
进行比较 ,看各省联名上书的举人有多少人又在康有为
16 省的公车上书上签名 ,以其重复签名者的多寡来推断
各省联名上书是否受康、梁影响 ,某省重复签名者多 ,就
说明这个省的上书是受康、梁影响 ,反之 ,如果重复签名
者少 ,就说明未受康、梁影响。他将各省举人上书进行
分类 ,整理成 10 条 ,逐一进行分析。
第一条说 :康氏公车上书共有广东举人 86 人签名 ,
其中有 39 人曾在梁启超领衔的 80 名广东举人联名上
书上签名 ,有 64 人在陈景华领衔的 209 名广东举人上
书上签名。茅先生认为这一组数字表明重复签名的比
例不高 ,所以他得出结论说“康有为对前两次已签名的
绝大多数广东举人并没有相应的号召力”③。
茅先生的结论表明 ,他已经意识到这第一组数字所
显示的意义与他的假设前提是矛盾的 ,所以他就不用假
设前提来分析这一组数字了。这一组数字显示重复签
名者少 ,如果用假设前提来分析 ,那结论就是广东举人
的两次上书都未受康、梁影响。这个结论显然与已知事
实矛盾。在碰到这种矛盾时 ,茅先生本应该放弃这个方
法了 ,因为它已经说明假设前提是不正确的了。考证也
好 ,推理也好 ,必须是一处通 ,处处通 ,如果有一处不通 ,
就不能成立。
但茅先生没有放弃他的方法 ,只是临时改变了分析
视角 ,不再讨论是否受康、梁影响 ,而讨论康有为的影响
之强弱变化了 ,重复签名者少 ,他的影响就变小。孰不
知这样一来 ,就是用双重标准进行分析了。
411
①
②
③ 茅海建 :《考证补 (一)》,第 28 页。
茅海建 :《“公车上书”考证补 (一)》(以下简称《考证补
(一)》) ,《近代史研究》2005 年第 3 期 ,第 28 页。
茅先生说 :“按照当时的习惯 ,官员上奏书写日期皆提
前一日 ,以能赶上子夜奏事处最后的收文时间 ,不耽误第二天的
早朝。”
近代史研究 2007 年第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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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说 :康氏公车上书中有 4 名湖南举人签名 ,
其中只有 2 人在任锡纯领衔的湖南举人 43 人联名的上
书上签名。它似表明湖南举人 3 次 121 人的上书与康、
梁无太大关系。
这一回茅先生是依据假设前提来分析了。
以下 ,第三、四、五、六、七、九各条 ,统计数字表明 ,
重复签名者不多 ,最多的是汪曾武领衔的 53 名江南举
人的上书中的 23 人重复签名 ,最少的是江西、湖北、河
南、山东、浙江、奉天、顺天府、四川、江苏 ,没有一个人重
复签名 ,所以这些省府的举人联名上书未受康、梁影响。
用茅先生的假设前提来分析这些数字 ,所得的结论
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因为我已经记住了茅先生在分析
第一条时的另一个视角 ,所以我便不认可这些结论。以
第二条湖南举人上书为例 ,我们已知是受康、梁影响的 ,
至于这组数字表明重复签名者不多 ,也不能否定这一
点 ,它只能说明康有为在号召湖南举人参加 18 省联名
上书时其影响变小了。广东是康有为的家乡 ,他的影响
力都已变小 ,湖南变得更小 ,不也是合情合理的吗 ? 其
他重复签名者少的省份 ,也都可以用影响力变小来解
释 ,而不能说就一定没受康、梁的影响。
第八条的情况有所不同 :在康氏上书中有 99 名广
西举人签名 ,其中有 86 人参加了邹戴尧领衔的广西举
人 115 人的联名上书 ;有 115 名贵州举人签名 ,其中有
93 人参加了葛明远领衔的贵州举人 110 人的联名上书 ;
有 55 名陕西举人签名 ,其中有 52 人参加了张 领衔的
陕西举人 81 人的联名上书。
广西重复签名者达 74178 % ,贵州达 84155 % ,陕西
达 64120 % ,这么高的重复签名率 ,用茅先生的假设前提
来分析 ,应该说这三个省是受了康、梁鼓动吧 ? 但茅先
生却不这样认为 ,他写道 :“然而 ,若从这种紧密关系推
导出广西、贵州、陕西举人上书是由康、梁‘鼓动’、‘分
托’所致 ,我一时还来不及找到更多的证据以能进行连
接。”① 看到这段话 ,我不禁要说 :“海建呀 ,你不公平呀 !
当重复签名者少时 ,你立刻就断言与康、梁无关 ,并不需
要旁证。而当重复签名者多时 , 已高达 74178 %、
84155 %、64120 %了 ,按照你的假设前提应该足以证明
是受了康、梁影响了 ,你却不承认了 ,非要旁证不可。这
是搞双重标准呀 !”
第十条说 :甘肃举人有 61 人在康氏公车上书上签
名 ②,其中 43 人在李于锴领衔的甘肃 76 名举人的联名
上书上签名。茅先生认为甘肃举人上书“很可能受到
康、梁等人的影响”③,因为李于锴领衔的甘肃举人 76 人
的上书 ,也像康氏上书一样 ,最后未递都察院 ,中途放弃
了。仅此一省 ,茅先生认为可能是受康、梁影响了。
看到这个结论 ,我不禁又要问 :康、梁为什么对偏远
的甘肃举人情有独钟 ,单单影响这个省的举人上书 ,而
不影响别的省 ? 这怎么解释 ?
以上 ,我对茅先生的分析过程和结论提出不少质
疑 ,意在说明他的方法不可靠 ,分析的过程不合理。最
明显的不合理是茅先生违反了逻辑一致性的原则 ,采用
多重标准进行分析 ,这种分析方法可以使同一组数字得
出不同的结论 ,而茅先生采取其中一个符合自己需要
的 ,从而使他所需要的结论得以成立 ,但却有预设之嫌
疑。因此读者就很难认可茅先生的结论。当茅先生用
A 视角进行分析时 ,读者会用 B 视角提出质疑 ;当茅先
生用 B 视角进行分析时 ,读者又用 A 视角提出质疑。这
就是逻辑不一致带来的麻烦。
在我看来 ,康有为说他与梁启超“分托朝士鼓动”,
没有什么可怀疑的 ,虽然没有史料能证明这一点 ,却可
以断之以理。
在断之以理之前 ,先要说明“分托朝士鼓动”是什么
意思。茅先生对这句话似有误解 ,他以为这是说康、梁
鼓动了各省举人了。例如他说 :“但是 ,康有为、梁启超
又是如何具体地‘鼓动’何省、‘分托’何人 ,他们都没有
说明。”④ 全文有 7 处用“鼓动”、“分托”。茅先生不相信
康、梁能直接鼓动各省举人。但是康有为的话并不是说
他们直接鼓动了各省举人 ,他的意思是说他和梁启超、
麦孟华等分别去联系个别的京官和举人 ,请他们去鼓动
本省的举人上书 ,所以说“分托朝士鼓动”,这个“鼓动”
是“朝士”所做的工作 ,而不是康、梁所做的工作 ,康、梁
所做的工作要简单得多 ,他们不需要面对各省举人做直
接鼓动工作 ,而只是找个别人说说就可以了 ,个别人被
说动了 ,他们就会去鼓动本省举人上书了。
在乙未年三月二十六日李鸿章成约归来的消息传
布开来以后 ,不仅是康、梁在“分托”,许多人都自觉不自
觉地在做了 ,因为当时已经是群情激愤、沸沸扬扬了。
都察院左都御史裕德等在一道奏折中描述当时的情景
说 :“窃自李鸿章与倭奴立约以来 ,中外嚣然 ,台民变起 ,
道路惊慌 ,转相告语 ,于是京、外臣工以及草茅新进 ,率
511
①
②
③
④ 茅海建 :《考证补 (一)》,第 27 页。
茅海建 :《考证补 (一)》,第 30 页。
甘肃举人联名上书 ,见李鼎文《评甘肃举人请废马关条
约及其他》,《甘肃师范大学学报》1963 年第 1 期。
茅海建 :《考证补 (一)》,第 29 页。
房德邻/ 康有为与公车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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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至臣署请为代递呈词。”① 其他人的上书中也有类似
的描述 :“数日臣民愤懑 ,转相骇告 ,咸谓使臣已经画
押”②;“近日都下人情汹惧 ,奔走骇汗 ,转相告语”,“昨闻
众口喧传”③;“道路流播 ,朝市纷传 ,痛心疾首 ,已有 焉
不可终日之势”④。在三月二十八日至四月初八日批准
条约的 10 天中 ,京官、举人互相串联 ,相约上书的事应
该是比较普遍的 ,只是康、梁可能更自觉、更积极些罢
了。
康有为、梁启超都是对政治极为热心的人。他们在
鼓动和组织广东举人上书 ,并“分托”湖南举人鼓动本省
举人上书于三月二十八日投递都察院之后 ,至四月初六
日起聚集 18 省举人在松筠庵会议之前 ,这七八天的日
子里 ,他们不会是寂寞独处、冷眼旁观的 ,必定是积极奔
走的 ,正如梁启超所说“乃日夜奔走 ,号召联署上书论国
事”⑤。如果他们寂寞独处 ,冷眼旁观 ,那倒是不可理解
了。而四月初六日、初七日又在松筠庵聚会各省举人联
名上书 ,这一事实也表明 ,康、梁先前已经和各省举人建
立联系了 ,否则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搞起上千人的
集会 ,征集到至少 16 省 602 人签名。又据《公车上书记
序》说 ,四月初八日晚各省举人得知皇帝已经批准条约
的消息后 ,“取回知单者又数百人”。这“知单”二字值得
注意 ,这说明康、梁曾向各省举人发出过开会的邀请
函。⑥估计当时发出的邀请函可能有几千封 ,至少有
1000 封以上 ,这显然不是康有为师生几个人能够做到
的 ,他们一定是先召开了各省举人的活跃分子的会议 ,
商量在松筠庵会议的事 ,并由各省的活跃分子提供各省
在京举人名单 ,书写邀请函 ,并且送达给每个举人。由
此可知 ,康、梁在分省进行的上书活动中已经与各省活
跃分子有比较密切的联系了。
所以 ,康、梁所说的“分托朝士鼓动”当是可信的 ,虽
然不一定是每一个省都是因为他们“分托”之后才行动
的。
(三)康有为是不是 18 省举人联名上书的领袖
《序》说 :“(各省)书上数日不报 ,各公车再联十八省
同上书。广东举人康长素者 ,素有时名 ,尝以著书被谤
议于时 ,主其事 ,草疏万八千余字 ,集众千三百余人 ,力
言目前战守之方 ,他日自强之道。文既脱稿 ,乃在宣武
城松筠庵之谏草堂传观会议。”
徐勤《杂记》的说法有不同 :“乙未三月 ,和议将成 ,
颇有争之者 ,然皆不达于事势 ,彼以大言主战 ,不足以折
和者之口也。先生于是集十八省公车千三百人于松筠
庵 (杨椒山先生故宅) ,拟上一公呈 ,请拒和、迁都、练兵、
变法。盖以非迁都不能拒和 ,非变法无以立国也。”⑦
康有为《自编年谱》又不同 :“时以士气可用 ,乃合十
八省举人于松筠庵会议 ,与名者千二百人 ,以一日两夜
草万言书 ,请拒和、迁都、变法三者。卓如、孺博书之 ,并
日缮写 (京师无点石者 ,无自传观 ,否则尚不止一千二百
人也) ,遍传都下 ,士气愤涌 ,联轨察院前里许 ⋯⋯初六、
七日连日大集 ⋯⋯”
上面三段 ,虽然都说康有为是公车上书的领袖人
物 ,但对于上书的起因、康有为所起作用的叙述却不尽
相同。
关于起因 :《序》说 ,各省举人因为本省联名上书没
有下落 ,于是商议联合 18 省举人上书 ,意图是以规模大
来迫使都察院代递。徐勤说 ,康有为看到已经上达的各
书缺乏说服力 ,他要自己写一份有说服力的上书 ,所以
聚 18 省举人联名。康有为则说 ,他认为民心可用。
我认为以上三个理由都是可信的 ,但对于康有为本
人来说 ,最重要的应当是徐勤说的理由。康有为在《上
清帝第二书》(即《公车上书》) 开头写道 :“⋯⋯然皇上孝
治天下之心 ,岂忍上负宗庙 ,下弃其民哉 ! 良由误于议
臣之言 ,以为京师为重 ,边省为轻 ,割地则都畿能保 ,不
割则都畿震动 ,故苟从权宜 ,忍于割弃也。又以群议纷
纭 ,虽力摈和议 ,而保全大局 ,终无把握 ,不若隐忍求和 ,
犹苟延旦夕也。又以为和议成后 ,可数十年无事 ,如庚
申以后也。左右贵近 ,论率如此。故盈廷之言 ,虽切而
不入 ,议臣之说 ,虽辱而易行 ,所以甘于割地、弃民而不
顾也。”⑧ 康有为上书开头所写的这一段话与其他人的
611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康有为全集》第 2 册 ,第 74 —75 页。
夏晓虹 :《追忆康有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1997 年
版 ,第 292 —293 页。
汪大燮于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十四日致函汪康年说 :“康
(有为)保国会开讲数次 ,兄皆未到。彼出知单必有兄名 ,而知单
从未至兄门 ,其奇如此。”(上海图书馆编 :《汪康年师友书札》第
1 册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6 年版 ,第 782 页) 这是讲康有为在保
国会演讲事 ,也是先发邀请函。
梁启超 :《戊戌政变记》,中国史学会编 :《中国近代史资
料丛刊·戊戌变法》(以下简称《戊戌变法》) 第 1 册 ,神州国光社
1953 年版 ,第 297 页。
《陕西道监察御史熙麟奏和议纷传外患犹后安内为急
折》,《续编·中日战争》第 3 册 ,第 118 页。
《侍讲张仁黼等奏和议要挟难堪请饬廷臣会议折》,《中
日战争》第 4 册 ,第 5 页。
《京畿道监察御史刘心源奏为汉奸把持和议所拟条款
要挟太过切勿遽允折》,《续编·中日战争》第 3 册 ,第 98 页。
《都察院左都御史裕德等条陈六事折》,《中日战争》第
4 册 ,第 53 页。
近代史研究 2007 年第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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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不同。其他人上书的开头 ,一般是说听到条约的内
容和画押的消息 ,然后就分析条约的危害 ,而康有为在
概述听闻之后 ,却写下这段话来分析和、战的议论对皇
帝的影响。他不仅批评主和者的意见 ,而且批评那些主
战者的言论是“终无把握”,使皇帝不得不接受主和的意
见 ,以致于“甘于割地、弃民而不顾”。康有为的分析是
很有道理的 ,光绪皇帝不采纳主战者的意见 ,正是因为
“终无把握”。光绪皇帝四月初一日谕曰 :“连日廷臣章
奏甚多 ,皆以为和约必不可准 ,持论颇正 ,而于沈阳、京
师二地重大所关 ,皆未计及。如果毁约 ,即将决裂 ,苟战
不可恃 ,其患立见 ,更将不可收拾。”① 这正是徐勤所说
的“颇有争之者 ,然皆不达于事势 ,彼以大言主战 ,不足
以折和者之口也”。所以康有为要亲自写一道上书来表
达他的见解和主张 ,他自以为他的主张高出一等 ,足以
说服皇帝毁约再战。
康有为既然要亲自写一道上书 ,他当然不能再组织
广东一省举人签名了。他从开始鼓动举人上书时起 ,便
是以把握全局的领袖自居的 ,所以不肯屈尊在广东举人
的两次联名上书上签名 ,那范围太小。他要搞 ,在当时
人心可用的情况下 ,当然得是 18 省联名。而各省举人
也有愿意响应者 ,或者是因为本省上书未能上达 ,或者
是希望搞得轰轰烈烈 ,或者是因为错过本省举人联名上
书却还渴望有机会表达自己的一腔爱国热情 ②,等等 ,所
以有一呼百应之势 ,在短短的两天中就征集到至少 602
名举人的签名 ,涉及 16 省。
关于康有为在这次上书中的作用 ,《序》说 :“书上数
日不报 ,各公车再联十八省同上书。广东举人康长素
者 ,素有时名 ,尝以著书被谤议于时 ,主其事 ⋯⋯”这似
乎是说各省公车先倡议联省上书 ,首倡者未必是康有
为 ,康有为是被推举为主持者的。这恐怕不符合事实。
《杂记》和《自编年谱》都说康有为是首倡者 ,这应当是事
实。康有为在三月二十八日广东举人、湖南举人上书之
后所注意和思考的 ,与各省联名上书的举人不同。各省
举人所关注的是自己的上书何时上达 ,他们因为没有看
到自己的上书上达 ,就跑到都察院去闹堂。而康有为不
同 ,他注意看《邸抄》的上书 (这时《邸抄》上还没有举人
的上书 ,只有京官和外省官员的上书) ,看他们究竟提出
什么样的建议 ,结果他发现没有一道上书的建议是可行
的 ,所以他要自己写一份上书。康有为与其他举人所思
考之不同 ,正显示出他的领袖胸襟和眼光。他用一日两
夜写出 18000 多字的上书之后 ,下一步就是邀集其他省
的举人商议联名上书的事 ,这就是《序》所说的“各公车
再联十八省同上书”,于是商定在松筠庵集会、征集签
名。
康有为是这次规模最大的公车上书活动的倡议者、
主持者、上书起草人 ,当无疑义。
说到这里 ,还需讨论一个相关的问题 ,它是茅先生
等提出来的 :康有为是否有能力领导公车上书 ? 茅先生
持怀疑态度 ,他写道 :“光绪二十一年是康有为第四次来
京 ,主要目的是参加会试。随同来京的 ,还有他的弟子
梁启超与麦孟华 ⋯⋯此时的康有为名声并不大 ,虽与一
些京官有联系 ,但来京会试的各省举人很可能从未听说
过他的名字。从时间安排来看 ,他与各省举人之间交往
也不太可能很多。此时的梁启超也不是后来在《时务
报》上神采飞扬的闻人 ,且一生乡音甚重。由他们俩出
而领导如此规模的公车上书 ,从常理上说 ,也是有困难
的。”又加注说 :“汪叔子、王凡 1987 年论文认为当时的
康有为对公车们并无威望可言 ⋯⋯”③
我认为 ,以康、梁的平素威望来质疑他们的领袖地
位 ,实在太勉强了。所谓公车上书 ,就类似于后来的学
生运动 ,但比学生运动简单得多 ,他们不是上街游行 ,也
不与警察冲突 ,他们只是到都察院去上书 ,而在这样的
群众运动中通常都会涌现出领袖人物 ,他们是乘潮而起
的人物 ,在运动发生之前 ,通常是默默无闻、不起眼的。
像五四爱国学生运动中出现的几位领袖 ,除傅斯年因办
过几期《新潮》而有点名气外 ,其他几位像段锡朋、许德
珩等都没有什么名气。“文化大革命”初期出现的学生
领袖蒯大富、谭厚兰等原先也没有什么名气。以康有为
与他们相比 ,那可是大有名气了 ,他成为公车上书的领
袖绝非偶然。在光绪十四年首次上书时 ,康连举人都不
是 ,仅为“诸生”,他的上书得到京官盛昱、沈曾植等的支
持 ,那次上书活动就是以他为中心的。光绪十七年起他
在广州开堂讲学。同年出版引起轩然大波的《新学伪经
考》,他要用这部书推翻从东汉至清代一直奉为正统的
古文经典。光绪二十年七月余联沅上书劾其“惑世诬
民 ,非圣无法 ,同少正卯”④,惊动了不少学者和官员 ,梁
启超在京城为此事奔走疏通 ,最后的结局是令自行焚
毁。《公车上书记序》说康有为“素有时名”,并非虚言。
711
①
②
③
④ 《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第 4 册 ,第 128 页。
茅海建 :《考证补 (一)》,第 30 页。
据茅先生研究 ,在康有为 18 省举人上书上签名的四川
籍举人 71 人 ,无一人在四川省举人联名的上书上签名。我认
为 ,这 71 人是想在 18 省联名上书上表达自己反对议和的立场 ,
而不再单独组织上书。
《德宗景皇帝实录》(五) ,第 365 卷 ,光绪二十一年四月
初一日条 ,中华书局 1996 年版 ,第 766 页。
房德邻/ 康有为与公车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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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序》的作者当时还不知道康有为已在缺席的情况
下被推为革命领袖了 ,康有为本人也不知道 ,至死也不
知道。那是在公车上书之前 ,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初八之
前的某日 ,孙中山于香港筹备在广州发动起义 ,打算使
两广独立成为共和国 ,他向日本驻香港领事中川恒次郎
谈到起义的领导人 (他称之为“统领”) 共四人 ,排在第一
位的就是康祖诒即康有为 ! ① 康有为的名气还不够大
吗 ?
康有为正是在鼓动和组织公车上书的过程中首次
表现出他作为领袖的能力 ———那丰富的学识 ,那政治眼
光 ,那鼓动能力和组织能力 ,当时的举人无人能比 ,当时
的京官也无人能比。这在当时就给某些人留下了深刻
的印象。两年以后 ,光绪二十三年二月 ,在北京的汪大
燮致函在上海的汪康年说 :“来函谓某有恶名 ,不宜与出
力。然前年公车上书 (内阁上书) ,鼓动数省之人 ,如此
之人 ,岂得以恶名二字摈之。”② 当时汪康年已经对康有
为有恶感 ,故写信提醒汪大燮不要为康有为出力 ,但是
汪大燮回信为康有为辩护 ,根据就是康“鼓动数省之人”
搞起公车上书 ,玩其词气 ,颇为赞赏。十一月 ,汪大燮又
有一函 ,说 :“康水部到京 ,颇有鼓动。此公摄力胜人 ,或
能有所振发。”③“此公摄力胜人”这个评价 ,在晚清的政
治人物中 ,只有康有为和孙中山能够担当得起。
汪大燮对康有为是颇为欣赏的。也有人讨厌康有
为 ,但也承认他的能力。《蜷庐随笔》的作者王伯恭回忆
他于乙未年偶遇康有为的印象 :“乙未之秋 ,余访陈次亮
(炽)于西珠市口 ,坐未定 ,忽有冠服者昂然而入 ,主人略
一欠身 ,客便就坐。问其姓字 ,则新科部曹康有为也。
次亮手摩其首曰‘头痛’。康有为叹曰 :‘时事不可为矣 ,
先生何必自苦乃尔。’陈亦咨嗟不已。因言 :‘两江曾帅
又出缺 ,今任何人为宜乎 ?’因泛论当时人物 ,既而曰 :
‘刘岘帅似可 ,且曾督两江 ,固当不至嗟跌。’康有为抚掌
称善。陈言 :‘便可决计 ,无用游移。’两人问答如此 ,直
忘其一为员外而章京 ,一为新进之主事 ,乃妄人耳。余
亟揖而去。已而 ,两江一席果属刘公 ,亦可谓善于揣摩
者矣。”④ 一位员外 ,一位候补主事 ,却俨然是两位中枢
大臣 ,高谈时局 ,讨论任命总督 ,并且果然言中。由此可
知康有为、陈炽平日所思所想。但是在王伯恭的眼中 ,
他们都是妄人。岂不知 ,如果康有为不是“妄人”,就不
会搞起公车上书了 ,就不会搞起戊戌变法了。如果孙中
山不是“妄人”,就搞不起共和革命和国民革命了。
以这样一位康有为来领导公车上书是足以胜任的 ,
何况还有对政治极为狂热的梁启超追随其后。
(四)孙毓汶、黄曾源是否破坏、阻挠公车上书
《序》没有提到有人破坏上书的事。徐勤的《杂记》
讲到了 :“先生于是集十八省公车千三百人于松筠庵 (杨
椒山先生故宅) ,拟上一公呈 ⋯⋯执政主和者恐人心汹
汹 ,将挠和局 ,遂阴布私人入松筠 ,以惑众志 ,又遍贴匿
帖 ,阻人联衔。”《自编年谱》则讲得更具体了 :“先是公车
联章 ,孙毓汶已忌之 ,至此千余人之大举 ,尤为国朝所
无。闽人编修黄 □曾 ,孙之心腹也。初六、七日连日大
集 ,初七夕 ,黄夜遍投各会馆 ,阻挠此举 ,妄造飞言恐吓 ,
诸士多有震动者。至八日 ,则街上遍贴飞书 ,诬攻无所
不至 ,诸孝廉遂多退缩 ,甚且有请除名者。”
孔祥吉先生最先研究过这段史事 ,他说 ,“黄 □曾”
就是黄曾源 ,黄针对康有为等迁都再战的主张 ,提出
“‘请权利害以维和局’,甘心充当孙毓汶的走卒”。⑤ 孔
先生相信康有为说的黄某破坏、阻挠上书的那些情节 ,
并据此推论 ,说公车上书既然遭到这样的破坏 ,康有为
就不可能在四月初八日赴都察院上书了。茅先生也研
究了这段史料 ,他与孔先生的观点不同 ,他认为孙毓汶、
黄某破坏之说乃是谎言 ,赴都察院之说更是谎言 ,两者
皆为谎言。
茅先生指出 :孔先生对黄曾源的研究有误 ,孔说黄
曾源提出“请权利害以维和局”的主张乃是对黄的误解 ,
原因是孔没有看过黄曾源的原折 ,仅看到《军机处随手
登记档》上登录的题名《请权利害以维和局折》,而这个
题名是军机章京所拟 ,军机章京在做登录工作时要为每
一道奏折拟题 ,他们为黄曾源这道奏折所拟的题目并不
符合原意。茅先生特别找到黄的原折来阅读 ,说奏折表
明黄是主张拒约的。茅先生又指出 :“黄还在三月二十
九日翰林院代奏、编修李桂林领衔的条陈 ,四月初七日
都察院代奏、福建京官礼部郎中黄谋烈领衔的条陈上签
名。前者是翰林院第一次大规模的联衔上书 ,后者是规
811
①
②
③
④
⑤ 孔祥吉 :《康有为变法奏议研究》,辽宁教育出版社
1988 年版 ,第 88 页。
《蜷庐随笔》,《戊戌变法》第 4 册 ,第 303 页。
《汪大燮致汪康年》(光绪二十三年冬月二十日) ,《汪康
年师友书札》第 1 册 ,第 772 页。
《汪大燮致汪康年》(光绪二十三年二月十一日) ,《汪康
年师友书札》第 1 册 ,第 758 页。
中川于 3 月 4 日 (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初八日) 写信给日
本外务省通商局长原敬 ,报告孙中山和他谈话的内容。见〔日〕
狭间直树《中川恒次郎报告孙中山革命活动的信》,《历史档案》
1986 年第 3 期。
近代史研究 2007 年第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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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最大的京官与举人的联合行动。”① 这样一位黄曾源
当然不会反对公车上书了。
我看茅先生的分析时 ,一面觉得有道理 ,一面也有
疑问 :这个康有为也太过分了 ,连黄某的名字都记不住 ,
为什么要在《自编年谱》中诬蔑他呢 ? 还编造出那么多
细节 ! 殊不可解。于是我就把黄曾源签名的两折和他
自上的一折都看了一遍 ,看完以后 ,我相信康有为说的
了 ,黄某必是搞破坏了。
茅先生说 ,黄曾源是主张拒约的 ,所以不会反对公
车上书 ,这话说得太笼统了。乙未年的上书 ,总体上说
是反对签约 ,但是不能由此就认为上书的主张都是相同
的了 ,彼此就没有矛盾了。实际上彼此是有分歧的 ,有
的还相当尖锐 ,尖锐的程度超过是否割辽、台。我阅读
这一时期上书的印象是 :如果当年可以举行公民投票 ,
如果就是否“拒约或改约”来投票 ,那 99 %的人会投票赞
成拒约或改约。如果就是否“以战拒约”来投票 ,那 50 %
多的人会赞成以战拒约 ,而其他人则主张通过谈判来改
约。主张改约的人的具体意见也不一致 ,有的主张更换
谈判代表再议 ,有的主张弃辽保台 ,有的主张贿赂列强
以迫使日本改约 ,有的建议把《马关条约》规定的给日本
的权益全部向列强开放。张之洞这位著名的主战派则
建议 ,割新疆数城与俄国 ,将西藏之后藏若干地方让与
英国 ,与英、俄结密约 ,对日作战 ,中国陆战 ,英、俄海战 ,
攻日本国都。② 主战者的意见也很不一致 ,有的主张迁
都再战 ,有的主张保卫京师 ,有的说将赔款用作练兵费
用 ,有的说向李瀚章等人各借 1000 万来练兵 ,有的说亲
王代皇帝亲征 ,有的说换将再战 ,有的说皇帝下诏激励
将士、民人即可。此外 ,有人请求由太后决断 ,有人建议
廷臣会议 ⋯⋯如果就其中某一个具体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来投票 ,在主
战的各种方案中没有一个能超过 20 % ,同意迁都再战的
则更少。在各种具体的方案中 ,得票最多的可能是利用
西方列强进行干涉、通过谈判来改约的建议。当时朝廷
并未理会上书者的具体建议 ,它采纳的是李鸿章出使前
就建议的以夷制夷 ,此时正与俄、法、德商议 ,请三国干
涉 ,让日本归还辽东 ,所以上书者彼此间的分歧没有爆
发出来。
那么 ,这位黄曾源是持什么意见的呢 ? 黄签名的
《编修李桂林等条陈时务折》的具体建议是 :“伏愿皇上
断自宸衷 ,参之群议 ,因各国之争持 ,徐观事变 ,计将来
之利害 ,预作图维 ,缓与批定 ,半月之间 ,必有可以斡旋
者。惟四口通商一层 ,难于终拒 ,顾必不可因倭请许之。
若辽、台两地固无难力争而得也 ,西国议约咸集众谋 ,窃
援此例上陈 ,拟请饬下改议施行 ,以伐敌谋而维国势。
宗社幸甚。天下生民幸甚。”③ 黄签名的《郎中黄谋烈等
为台民义愤不愿归倭誓将抗击吁恳宸断折》具体建议
是 :“伏求皇上念祖宗缔造之艰 ,大局决裂之可虑 ,特饬
总署大臣与各国公使出为转圜 ,将割地一条作为罢论。
台湾幸甚 ! 天下幸甚 !”④ 黄曾源签名的这两次上书都
不主张以战废约或改约 ,而主张利用列强的干涉、通过
谈判来改约。
黄曾源单独上书题为《请权计利害以维和局折》。
茅先生认为这个题目是军机章京在登录时为之所拟 ,
“不甚恰当”;又认为折中的内容表明黄是“主张拒约
的”。茅先生似有误解。军机章京在登录时并不为奏折
另外拟题 ,因为他们不可能将一道道奏折看过后为之拟
题 ,他们是摘取原奏折上的题由作为题目的。黄曾源原
奏的题由是“翰林院编修黄曾源为时事艰难 ,请权计利
害 ,以维和局 ,